首页 【DOC】-《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2页)-财务制度表格

【DOC】-《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2页)-财务制度表格

举报
开通vip

【DOC】-《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2页)-财务制度表格【DOC】-《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2页)-财务制度表格 青岛中德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暂行) 目 录 第一章 财务管理基本制度 ............................................... 3 第一节 总则 ............................................................. 3 第二节 财务管理体制 ...........................................

【DOC】-《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2页)-财务制度表格
【DOC】-《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2页)-财务制度表格 青岛中德生态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暂行) 目 录 第一章 财务管理基本制度 ............................................... 3 第一节 总则 ............................................................. 3 第二节 财务管理体制 .................................................... 3 第三节 资金管理 ......................................................... 4 第四节 流动资产管理 .................................................... 5 第五节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 ......................................... 9 第六节 期间费用管理 ................................................... 10 第七节 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 11 第八节 会计电算化管理 ................................................. 12 第九节 会计档案管理 ................................................... 13 第二章 会计核算基础规定 ............................................... 14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19 第一节 总则 ............................................................ 19 第二节 主要会计政策的规定 ............................................. 20 第三节 会计估计的规定 ................................................. 24 第四章 会计科目名称、编号及其使用说明 ............................... 25 第五章 会计报表管理规定 ............................................... 25 第六章 现金管理制度 ................................................... 27 第七章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 ......................................... 28 第八章 发票管理制度 ................................................... 29 第九章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 30 第十章 附则 ............................................................ 31 第一章 财务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国家财税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活动效益。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公司的权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运营各项资产,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三条 董事长、总经理对财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有领导责任。财务部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审核重要财务事项,认真执行国家财税政策。 第四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并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及有关具体管理事项的实施细则,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六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由董事长领导。 第七条 财务部作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执行、指导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行使下列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 (一)监督、执行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严格审核入账单据,监督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的资金和实物运动,审查公司的重大投资、担保、筹资事项,并对重大实物资产购置、报废、清理、转让等提出意见; (三)财务人员应按照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批准的金额和方式付款。 (四)参与拟订经营计划、业务计划,制订财务预算,分析考核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调查计划、预算的完成或未完成原因,发现工作的成绩与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作为进行奖惩的依据,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五)负责会计电算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 第三节 资金管理 第八条 财务部应当做到有计划地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积极运筹资金,管活、用好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使用效益。 第九条 严格遵守中国政府有关财政、金融、外汇和货币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 配备合格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和债权、债务等账务的处理工作,也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出现资金短缺或现金预算出现资金缺口时,应 当按照下列要求办理银行贷款业务: (一)财务部要使资金用途明确化,在充分发挥现有资金及财务费用控制的前提下拟定融资、投资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在保证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降低融资成本工作。选择合适的银行和方式融资; (三)对银行贷款建立 台账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纪检监察工作台账设备维修台账加油站进油台账物业收费台账表 管理,按照取得贷款的银行分别记录银行贷款内容,并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贷款利息定期进行账务处理; (四)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统筹安排资金,以保证资金安全周转; 第四节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 第十三条 现金管理:见第六章《现金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银行账户的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公司人民币账户和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工作,并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闲置的银行账户要及时处理,经批准后予以保留或撤消。 (二)银行结算的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收付款项,除按规定及经批准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公司必须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严禁利用公司账户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套取银行信用。 (三)银行存款核算管理。为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企业应当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保证核对相符,若有差异,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未达账项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五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等,其他货币资金处于待支付或待结算的状态,对其收付款凭证要注明款项来源和用途,同时要定期、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其收、支、存情况,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信用证管理。公司发生进出口业务时,经董事长批准,可在银行开立信用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银行要求执行,切实控制风险。 第十七条 应收票据的管理。 (一)票据的取得。 为确保票据的合法性,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销售和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取得的票据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要委托银行查询,取得开出行的确认函。 (二)票据的贴现。承兑汇票贴现后,因存在着“或有负债”,公司必须加强监管,并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资料中加以说明。 (三)票据的丧失。公司持有的票据丢失后,要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对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的票据除外);公司在票据丧失后,或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要及时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请求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并将该应收票据款纳入应收款项管理。 (五)要加强对应收票据的管理和控制,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台账)”,逐笔登记每张票据的详细资料,应收票据款项收妥后,在“备查簿”中逐笔注销。 第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财务部是公司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以及通知销售部催收到期款项;销售部是账款回收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客户信用状况的有关资料,组织客户信用等级评审,并记录每个客户已使用的信用额度,配合财务部做好账款的跟踪管理及回收工作,以期加速资金周转,努力规避坏账风险;销售部经办人员对账款回收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公司建立应收和预付款项的审批程序,进行风险控制: 1、建设工程预付款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协议及工程进度等规定支付,不得超额预付工程款; ,、原材料采购预付款项时,必须充分了解供货企业的资信、产品质量、财务状况等,预付金额一般不超过每次交易额的20%,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须延长的,需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销售部应根据财务部提供的信息,及时进行核对催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 为加强应收账款监督、管理,财务部每年末按照当年发生的坏账损失和逾期时间长短计算坏账率和潜亏计算坏账准 备,作为考核当年经营业绩的因素,必要时应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坏账损失的处理。 (一)坏账损失确认及处理。 由于债务人死亡、破产造成的坏账损失,应取得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及其遗产或者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的法律文件;由于债务人资不抵债造成的坏账损失,应提供应收账款催收记录、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对债务人资不抵债及逾期二年以上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核销后,公司应作账销案存处理,建立跟踪管理制度,继续追款;如属于债务人财务状况临时恶化,暂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逾期二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原则上不能核销,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坏账损失审批程序及权限。公司对拟确认的坏账损失,实行逐级报批制度。由经办人或经认可的经办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营业部经理审核、审查、中介机构鉴定(专项审计报告及法律文件),报董事长审核,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报政府相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第二十三条 待摊费用的管理。财务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经营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以下或使用年限低于2年的非经营设备、器具、工具等。其购进、 保管和使用,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领用时一次报销。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管理。存货的管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的请购、采购、领用、销售、保管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审批手续。 (二)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加速存货周转。 (三)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存货损失的处理权限。公司处理存货损失,应依据盘存记录、制造部鉴定或社会中介审计报告等,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报公司备案。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五节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及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 第二十七条 购买及处置固定资产的权限与管理。 (一)明确公司购置固定资产的权限,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管理。 (二)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权限与管理。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相抵后的净损失、毁损报废、失窃被盗、因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 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经总经理审核,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公司对拟确认的固定资产损失,应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进行逐级报批。处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净损失和失窃被盗损失,应有详细的资产清查盘点表;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应取得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鉴定报告;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还要事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保险公司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应抵减固定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提请申请,拟定调拨、转让或其他处理措施,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 四)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十八条 在建工程管理。参照存货和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至少每年盘点一次。 第六节 期间费用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的费用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三十一条 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整个经营环节中发生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由公司负担的输送费、包装费、装卸费、销售佣金、劳务手续费、广告费、商品损耗、营业科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费等。 第三十二条 管理费用是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 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职工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坏账准备金(或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第三十三条 财务费用是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经营期间的利息净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汇兑损益。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下列开支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 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2. 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3. 资本化利息支出; 4. 各项所得税税款; 5. 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和罚款; 6. 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7.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有赔偿部分; 8. 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9. 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应当定期对费用进行控制、分析。 第三十六条 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 第七节 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三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 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八条 营业收入的确认。公司在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以确认为收入: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汇兑损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国家补贴收入等。 第四十条 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分配: 1、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国有企业可以将任意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合并提取。 第八节 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四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电算化工作作为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可让管理层充分利用会计信息加强管理,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第四十二条 统一管理,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四十三条 财务部需统筹考虑集团和下属公司的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的协调运行。 第九节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及会计电算化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密。 第四十五条 会计档案管理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借用查阅会计档案的工作单位、人员、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及时 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经财务经理同意; (二)其他部门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时,经总经理批准借用,限期归还。 第四十七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受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十八条 会计档案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具体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调节表 3年 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15年 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 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5年 2、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第二章 会计核算基础规定 第一条 本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制定。 第二条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 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公司如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依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坚持一贯性原则。 第四条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五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第六条 公司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 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关的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也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八条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营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印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公司的印章。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印章。 第九条 记账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公司账务处理采用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凭证编号;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出纳人员、填制凭证人员、记账人员、复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 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账时,由会计员写的转账说明作记账依据外,其他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 3、填制记账凭证时,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的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6、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必须注明被更正的凭证日期及凭证号。 7、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8、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生填写错误时,可以用负数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9、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 无误。 第十条 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第十一条 会计凭证不得外借。 第十二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总务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十四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定本式账簿(如采用手工记账)。 第十五条 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财务经理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第十七条 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十八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十九条 不同会计年度报表中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应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二十三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第二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能在最大限度上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使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能更恰当地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节 主要会计政策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其需要披露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1、外币折算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月初汇率(中间价)记账,月末调整。 2、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3、坏账核算方法 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4、存货核算方法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开发商品,以实际成本记账。 存货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公司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公司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其它投资。长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比例超过50%或者低于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比例在20%-50%之间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期末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以实际发生金额核算,并于交付使用时转作固定资产。在建设期或安装期间为该工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计入该工程成本。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不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的,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待正式办理竣工决算后,调整已入账的固定资产和已提折旧。 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9、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公司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月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期末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其中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员工薪酬、办公费用、培训支出、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 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费用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都在本科目按规定进行摊销。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数额,反映的是企业各项尚未摊销完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11、收入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确认收入: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12、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采用纳税影响法中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第三条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公司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改变原采用的会计政策: 1、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这种情况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法规、规章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应按照法规、规章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 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六条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国家发布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则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国家没有发布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以便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无论属于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还是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第七条 公司会计政策的确定和变更由公司财务部提出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节 会计估计的规定 第八条 会计估计,指公司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公司为了定期、及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将公司延续不断的营业活动人为地划分为各个阶段,如年度、季度、月度,并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定期确认和计量。在确认、计量过程中, 当记入的交易或事项涉及未来事项不确定性时,例如,关于未来事项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以及关于未来事项的影响或时间的不确定性,必须予以估计入账。 下列各项属于常见的需要进行估计的项目: 1、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 2、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与净残值; 3、无形资产的受益期; 4、长期待摊费用的分摊期间; 5、或有事项; 6、收入确认中的估计; 7、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等。 第九条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1、如果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当期确认。 2、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 第十条 公司会计估计的确定和变更由财务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会计科目名称、编号及其使用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执行。 第五章 会计报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不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条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 年度、半年度、季报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1、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四条 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五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为公历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六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全面清查资产: 第七条 公司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八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衔接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九条 公司如发生合并、分立,则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报表编制说明、报表附注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六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现金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1000元)一下的零星支出; (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 库存现金: (一)日常需要,核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周转现金,内部核定限额20000元; (二)现金支票管理设立登记薄,使用需董事长签字,印鉴管理人员凭董事长签字盖章,并在登记薄盖章人处签字; (三)月末会计盘点库存现金,会计监盘,财务经理抽查; (四)借出的差旅费应在出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清算,超过时间从借款人工资扣除。 第三条 现金收支: (一)坚持做到收有凭、付有据,收款凭证加盖“现金收讫”章和收款人章,付款凭证必须经报销人签字、出纳员复核、董事长签字批准后由出纳员加盖“现金付讫”章并办理现金付款。 (二)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三)不得跨月处理账务。 第四条 有价证券管理。 (一)支票、汇票、承兑汇票、信用卡、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视同现金管理。 (二)收到的支票等款项,时间在下午3点以前的,当天必 须交存银行。 (三)库存现金盘点包含上述内容。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财务经理要不定期检查核对库存现金及出纳 工作范围内的有价证券、相关文件等,每月至少一次。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因私借支公款。当日收到万元以上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章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 指定专人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工作。 第二条 支票领用保管: (一)购入支票先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 (二)使用过程中详细记录有关项目,支票号码按照顺序登记。 (三)支票与财务印鉴应分别设专人管理。 (四)出纳员下班前应将空白支票与支票密码单放入保险柜中,不能放在一处。 第三条 支票除用支票打印机打印外,其余部分用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收款人、日期、用途及金额必须填写齐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第四条 出纳员应随时掌握银行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 期支票。 第五条 禁止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不填写具体金额的支票时,由总经理批准,并在预计金额最高位前用 ? 号封顶。 第六条 作废的支票,加盖作废章后附在所换支票填写的有效支票存根后面一起订入凭证。 第七条 银行日记账由会计每月同各开户行进行对账,填制银行存款对账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账项并签字,主管会计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 对未达账项应尽快查清原因,及时清理。 第九条 银行对账单及对账余额调节表由出纳每月装订留存。 第十条 重要空白凭证和印章在交接时应进行交接登记,并由财务经理进行监交。 第八章 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维护财经纪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发票的领购:专人领购和管理发票。 第三条 发票的保管:发票应视同现金、支票一样保管,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设置领用登记簿,顺序使用。 第四条 发票的开具:公司所购发票只限在本单位经营场所所 在地开具。 第五条 发票填写要求: (一)字迹要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在误填的发票上盖上作废章;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即票面金额与收取的金额一致; (五)各项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各联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九)必须在金额合计(小写)数前用 , 号封顶,大写在(大写)后紧邻填写,不得留有空格; (十)购货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 第九章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员工借款的管理和核算,防止和杜绝个人借款长期占用企业流动资金,根据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因公出差或零星采购开支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事宜。 第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限额填写“现金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 员工借款必须按限额执行,限额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车船票、飞机票(按预计金额); (二)住宿费、补助费按标准计算; (三)零星采购开支按计划金额借款。 第五条 员工出差返回及零星采购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及还款事宜。 第六条 员工借款的归还实行逐笔结清的办法,已发生借款尚未结清者,一律不准再发生新的借款。 第七条 经领导批准借领备用金的借款人在报销时,由财务部付讫现金,借款滚动使用。财务每季度对备用金额度进行审核。 第八条 员工借款后,不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还款手续的一律视为挪用公款,并按以下办法给予处罚:超过第五条所规定的归还期限未还清借款的,从次日起,按日计收0.1%的罚息,从借款人工资或报销费用中扣罚。罚息计算公式如下: 罚息数额=借款金额X 0.1% X超期天数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如国家财务制度发生变化,将对本规定作相应调整。 www.m448.com www.m448.com www.m448.com www.m448.com www.m448.com 第五十www.m448.com 五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011年11月1日
本文档为【【DOC】-《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2页)-财务制度表格】,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5012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3KB
软件:Word
页数:28
分类:理学
上传时间:2017-09-20
浏览量: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