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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尚都信息.doc民生尚都信息.doc “民生尚都”业主公开信 各位领导: 您好~我们是哈尔滨市群力西区民生尚都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对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意扩大公摊面积、给我们强加霸王条款、不提供设计图纸且不出具有资质测量公司的《房屋面积测算报告》等做法提出了强烈的质疑,我们的这种质疑获得了广大民生尚都经适房业主和社会正直人士的支持和响应。通过民生尚都业主的一致反馈,我们发现民生尚都经适房货不对板、工程施工偷工减料、住宅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房屋未达验收标准强行交楼及交楼程序严重违规等问题: 一、民生尚都经适房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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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尚都信息.doc “民生尚都”业主公开信 各位领导: 您好~我们是哈尔滨市群力西区民生尚都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对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意扩大公摊面积、给我们强加霸王条款、不提供设计图纸且不出具有资质测量公司的《房屋面积测算报告》等做法提出了强烈的质疑,我们的这种质疑获得了广大民生尚都经适房业主和社会正直人士的支持和响应。通过民生尚都业主的一致反馈,我们发现民生尚都经适房货不对板、工程施工偷工减料、住宅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房屋未达验收标准强行交楼及交楼程序严重违规等问题: 一、民生尚都经适房货不对板,相关媒体宣传与实际不符 我们摘录几段关于民生尚都经济适用住房的对外宣传:“民生尚都:大理石楼道、宽敞的社区、高低层错落的建筑群„„这是哈尔滨市最大的保障房项目——民生尚都给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群力民生尚都由于在项目建设中采用了中空三玻塑钢窗、外墙保温挤塑板和太阳能路灯等一系列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通过了国家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组的评审,成为我省首个列入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提高保温效果,彻底解决高寒地区楼体出现内墙面返潮、发霉、泛霜、结露等现象,民生尚都项目在规划设计时严格遵照节能环保要求,建筑外墙采用挤塑板等复合墙体进行干燥作业,代替之前使用珍珠岩加炉灰拌水泥进行湿式作业的传统做法,无须通风即可保持干燥”„„然而今天我们进入民生尚都楼群,谁见到了大理石楼道,楼道墙裙全都仅仅是抹灰刷白,楼地面有的贴了一些劣质瓷砖,大多只是水泥砂浆地面。谁见到了外墙保温挤塑板,我们见到的是空心砖外薄薄一层砂浆,甚至是挂着长长冰凌的“水帘洞”,这样的外墙能保温吗,保温材料是防火的吗,能防止出现内墙面返潮、发霉、泛霜、结露等现象吗, 二、室内设计不合理,蜗居再现,百姓无法居住 以高层南北通透户型为例,进门只有过道没有厅。小屋和大屋成条型并排,大屋和阳台连着。整体格式:就是不到3米宽(有的甚至2.3米)10米长左右,卫生间只有两个下水管,放洗衣机就没地方洗澡,想洗澡就没地方放洗衣机。十八层以上的防火通道的门能够直接进入业主厨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且如果出现火灾,我们只能先找到十八层的业主,拿到钥匙打开防火通道门才能逃生,如果找不到十八层业主,那么我们如何逃生,请问这样设计合理吗,难道我们穷就没有权利住个像人住的房子吗, 三、招标过程不公开,导致后期工程质量差 开发商通过媒体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知名企业施工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哈市住房局新闻发言人于志华说,该项目已经成为我省首个列入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并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计划”。遗憾的是民生尚都楼群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偷工减料现象比比皆是:墙面开裂、空鼓、防水腻子不均匀,墙体凹凸不平,墙面阴阳角不垂直;棚顶不平整,局部开裂,与墙面阴阳角不水平;地面不平整、局部开裂,甚至反砂;门窗推拉不平滑、表面不平整不光滑,甚至出现型材开裂和断裂,劣质残次的五金配件,密封度差,门窗框不垂直出现弯曲;室内暖气片质量差,有的已经腐蚀生锈,有的缺少暖气挂件,有挂件的安装不牢固,无法正常使用。对于电路、水路、燃气管路及防水由于没有必要的检验工具我们无法仔细收 验,但是水管爆裂,形成“水帘洞”的事实,对其施工质量可见一斑了。众所周知,每平方米约四千元的经适房,价格已经不菲,对于我们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已相当不容易,可开发商还要通过偷工减料来牟取暴利,天理难容啊~~ 四、房价过高,公摊面积过大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我们花70平方米的钱,买到的仅是3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房子,花66平方米的钱,买到的仅是32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房子。例如:建筑面积65-69平方米的房子,公摊面积竟然在14-18.5平方米,套内面积在48-52平方米。再除去墙体面积,使用面积仅为36-40平方米而且还要算上阳台的面积。折算一下,我们等于花了近30万买了一个30多平方米的房子。这样的价格能算是经济适用房吗, 再以C1幢19,32层为例:1单元3、4号门及2单元1、2号门共计56套经适房,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75.39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55.36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0.03平方米。而根据我们获得的设计图纸(见附件)S建 = 70.43m2,S使 = 44.37m2,阳台建 = 1.65m2,那么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设计图纸建筑面积之间的差异从何而来,按照规定,购房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的依据是设计图纸,若有变更应有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依据竣工图。同样,按照规定,影响建筑面积的轴线尺寸一般是不可能作设计变更的,因此合同约定面积只能是70.43平方米而不能是75.39平方米。我们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建筑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竣工图。另外按住宅局给出的解释,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 共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我们的分摊系数远远超过正常标准,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分摊系数存在问题,因此我们坚决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建筑设计图纸和测量公司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算报告》的原件,必要时不排除我们集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公司复测,以求得明明白白消费。 五、选房、售房、签购房合同有严重的欺骗行为 选房之前,没有公示房屋户型,选房的期间我们只能按着号码排序选择剩下的房源户型。选房的时候没有标注房子米数,售房的时候说阳台不算面积。签合同的时候更是以后面人多,工作量繁忙为由,把进户日期,公摊面积等重要信息遮挡起来,只把需要我们签名的地方折上页,直接翻到那页,草草的让我们把购房合同签了,我们从选房到签订购房合同几乎不到十分钟。我们想看合同内容时,工作人员让我们回去慢慢再看。没有相关文件或工作人员针对合同里敏感的条款进行公示和解说,不让我们看到事实真相。这严重的侵害了我们的公民权利,更违反了消费法,合同法及民法通则。 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条款是格式条款,多处可以称之为“霸王条款” 现以以下三条为例说明: (1)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持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以房价30万元为例(下同),简单“翻译”一下:开发商只要支付3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就可永远不提供房产证给购房人。 (2)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1款逾期不超过18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2款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9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再简单翻译一下:开发商逾期交房只要每天向购房人支付3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就可以了,再翻译得极端一点:开发商只要向购房人支付7万多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就可以70年不交楼了。 (3)第十一条“交接:办理进户时间以出卖人通知时间为准,买受人推迟办理进户手续的,逾期超过30天,按买受人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房款总额的0.5%支付出卖人,买受人承担自通知之日起所有的进户费、包烧费、物业管理费及看房费等”。再简单翻译一下:购房人逾期办理进房手续只要超过30天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承担1500元的违约金之外还要承担所有的进户费、包烧费、物业管理费及看房费等。 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上述合同的规定中,出卖方合同的违约条款对已宽松得如此离奇,而对我们业主确如此地苛刻,显然这已严重地违反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七、房屋未达验收标准强行交楼,交楼程序严重违反建筑法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必须通过工程验收才能交付使用,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断定本工程至今还没有正式通过工程验收,没有取得“三证二表”,更不要说《分期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合格,以及已经取得本工程交付使用的批准文件。尽管开发商在合同中将住宅交接前提供上述文件的条款打上“×”号,这是无效的,因为该做法违反《建筑法》。我们坚决要求开发商向我们提供或者出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否则我们就有权力拒绝接收房屋;已经入户的业主,由于验收流程违法违规,也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对于开发商要求先交完全款以后签合同,先交足进户费以后才让业主验房,本末倒置严重违反合同法和建筑法的做法表示强烈的愤慨。 八、解决问题不及时,相关负责人推卸责任 其实我们穷人也不想找麻烦,谁不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但是为什么只要是涉及到我们穷人的利益,就要对我们一坑再坑呢,我们赚点钱,攒点钱容易吗,我们摇上一次号容易吗,有问题问ZF部门,不是说这个归开发商管,就是说我局不负责审核,也不知道皮球要踢到何时,记得2012年1月11日群力西区民生尚都的王部长曾说房子是ZF盖的跟开发商无关,只是借用好民居的名字。前后矛盾呀~ 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不是我们瞎说的,必要的时候我们会进行举证~ 基于以上所诉,我们强烈要求: 1. 公示民生尚都经济适用住房的ZF部门、房产局、住宅局、开发商、设计院、监理单位、验收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名单; 2. 公示各楼中标施工单位、相关设施提供商名单; 3. 公示房屋工程造价明细; 4. 公示建筑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竣工图); 5. 公示建筑图纸中的装修说明部分; 6. 公示建委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中的第十一条中《哈尔滨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哈尔滨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八条中的《经济适用住房验收合格书》; 7. 公示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附件二中关于“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的准确测量数据和明细; 8. 关于房屋质量差的问题,要求提供明确的解决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解决时间及相关损失补偿; 对于以上要求如不能给予圆满解决,我们将依法退房,必要时我们会选择静坐、游行、上访、上告。在这里我们要解释一下,我们不是在恐吓,我们只是在维护一个公民该拥有的权利。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可顺民心,应民意。我们穷人的生存问题最后谁能来解决,民生尚都样板工程最后是不是民不聊生的豆腐渣工程,全社会有良知的人们都会拭目以待~ 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仅代表哈尔滨市群力西区民生尙都经济适用房的4000余名业主,深切恳请ZF相关部门及领导,能为我们当家作主,不要因为个别人的营私舞弊,搞坏了大气候。做主人,敢担当~也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关注,监督事情的发展,竭尽职能,出台相应办法,尽快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2012年1月16日 民生尚都各区业主(签名): 本人也是民生尚都的受害者,昨天在QQ群里收到信息,说是2月21日9点业主代表和工作组在省委商谈解决方案,请业主九点前在省委门前集合。当我到现场时,在场聚集了不到200名维权业主,前排10几名业主打起了长长的条幅,在等待所谓领导的接见。约9:30左右,几名业主代表被带入大楼与其协商解决办法,其余群众在外继续等候。其间,100余特警陆续到场,有群众因用手机拍照被 警察 警察简历警察简历警察简历警察简历警察简历 撕扯并抢夺手机,后来几名业主上前制止将其救下。约10:00左右协商的业主代表就出来了,据说协商无果。 这时特警车上的全体警察前来驱散人群,大家稀稀拉拉的四散开来,其中有一名女业主被警察抬起手脚扛走,随后几名男业主强行将其抢夺下来。这时有一背旅行包路过的年轻人因被怀疑摄录像,被几名警察连推带搡的带到一边,强行搜身翻包将摄像机中内容删除,据年轻 人说自己是来旅游的,并没有拍照,后来他被带走去哪里不详。同时几名刚才去协商的业主代表也一起来劝散人群,称因楼下的人在闹事,所以才没谈完,后来大家约好11:20原地再集合再次要求谈判。当我再次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了了无己了,只听说有一名代表被抓到群利派出所了,在场的业主下要到群利去接回被抓的人。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到了,不知道情况如何。 今天的集会并没有达到期望的目的,究其原因,到场的业主太少,不够阵容,没有力度。在此我呼吁所有希望维权的业主行动起来,别再犹豫,加入我们的维权行动中来,有一份力出一份力,就算不能出力,到场也行,民生尚都至少也有4000多户业主吧,请大家不要再观望了,人多才有力量,此事不闹大就没人来给我们做主。请看到此帖的转发到各群,让更多的人知道,让更多的业主参与进来。~~~ 明天2月22日上午9点在省委门前(花园街与吉林街交口)集合继续维权,望大家积极参与~~~~我们的要求是要么退房,要么退还多余米数差价~~~ 删除此帖者死全家~~~不怕死的你就删~~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2012-2-21 19:29 上传 下载附件 (96.9 KB)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民生尚都”业主公开信 各位领导: 您好~我们是哈尔滨市群力西区民生尚都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对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意扩大公摊面积、给我们强加霸王条款、不提供设计图纸且不出具有资质测量公司的《房屋面积测算报告》等做法提出了强烈的质疑,我们的这种质疑获得了广大民生尚都经适房业主和社会正直人士的支持和响应。通过民生尚都业主的一致反馈,我们发现民生尚都经适房货不对板、工程施工偷工减料、住宅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房屋未达验收标准强行交楼及交楼程序严重违规等问题: 一、民生尚都经适房货不对板,相关媒体宣传与实际不符 我们摘录几段关于民生尚都经济适用住房的对外宣传:“民生尚都:大理石楼道、宽敞的社区、高低层错落的建筑群„„这是哈尔滨市最大的保障房项目——民生尚都给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群力民生尚都由于在项目建设中采用了中空三玻塑钢窗、外墙保温挤塑板和太阳能路灯等一系列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通过了国家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组的评审,成为我省首个列入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提高保温效果,彻底解决高寒地区楼体出现内墙面返潮、发霉、泛霜、结露等现象,民生尚都项目在规划设计时严格遵照节能环保要求,建筑外墙采用挤塑板等复合墙体进行干燥作业,代替之前使用珍珠岩加炉灰拌水泥进行湿式作业的传统做法,无须通风即可保持干燥”„„然而今天我们进入民生尚都楼群,谁见到了大理石楼道,楼道墙裙全都仅仅是抹灰刷白,楼地面有的贴了一些劣质瓷砖,大多只是水泥砂浆地面。谁见到了外墙保温挤塑板,我们见到的是空心砖外薄薄一层砂浆,甚至是挂着长长冰凌的“水帘洞”,这样的外墙能保温吗,保温材料是防火的吗,能防止出现内墙面返潮、发霉、泛霜、结露等现象吗, 二、室内设计不合理,蜗居再现,百姓无法居住 以高层南北通透户型为例,进门只有过道没有厅。小屋和大屋成条型并排,大屋和阳台连着。整体格式:就是不到3米宽(有的甚至2.3米)10米长左右,卫生间只有两个下水管,放洗衣机就没地方洗澡,想洗澡就没地方放洗衣机。十八层以上的防火通道的门能够直接进入业主厨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且如果出现火灾,我们只能先找到十八层的业主,拿到钥匙打开防火通道门才能逃生,如果找不到十八层业主,那么我们如何逃生,请问这样设计合理吗,难道我们穷就没有权利住个像人住的房子吗, 三、招标过程不公开,导致后期工程质量差 开发商通过媒体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知名企业施工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哈市住房局新闻发言人于志华说,该项目已经成为我省首个列入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并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计划”。遗憾的是民生尚都楼群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偷工减料现象比比皆是:墙面开裂、空鼓、防水腻子不均匀,墙体凹凸不平,墙面阴阳角不垂直;棚顶不平整,局部开裂,与墙面阴阳角不水平;地面不平整、局部开裂,甚至反砂;门窗推拉不平滑、表面不平整不光滑,甚至出现型材开裂和断裂,劣质残次的五金配件,密封度差,门窗框不垂直出现弯曲;室内暖气片质量差,有的已经腐蚀生锈,有的缺少暖气挂件,有挂件的安装不牢固,无法正常使用。对于电路、水路、燃气管路及防水由于没有必要的检验工具我们无法仔细收验,但是水管爆裂,形成“水帘洞”的事实,对其施工质量可见一斑了。众所周知,每平方米约四千元的经适房,价格已经不菲,对于我们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已相当不容易,可开发商还要通过偷工减料来牟取暴利,天理难容啊~~ 四、房价过高,公摊面积过大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我们花70平方米的钱,买到的仅是3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房子,花66平方米的钱,买到的仅是32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房子。例如:建筑面积65-69平方米的房子,公摊面积竟然在14-18.5平方米,套内面积在48-52平方米。再除去墙体面积,使用面积仅为36-40平方米而且还要算上阳台的面积。折算一下,我们等于花了近30万买了一个30多平方米的房子。这样的价格能算是经济适用房吗, 再以C1幢19,32层 为例:1单元3、4号门及2单元1、2号门共计56套经适房,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75.39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55.36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0.03平方米。而根据我们获得的设计图纸(见附件)S建 = 70.43m2,S使 = 44.37m2,阳台建 = 1.65m2,那么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设计图纸建筑面积之间的差异从何而来,按照规定,购房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的依据是设计图纸,若有变更应有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依据竣工图。同样,按照规定,影响建筑面积的轴线尺寸一般是不可能作设计变更的,因此合同约定面积只能是70.43平方米而不能是75.39平方米。我们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建筑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竣工图。另外按住宅局给出的解释,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 共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我们的分摊系数远远超过正常标准,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分摊系数存在问题,因此我们坚决要求相关部门提供建筑设计图纸和测量公司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算报告》的原件,必要时不排除我们集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公司复测,以求得明明白白消费。 五、选房、售房、签购房合同有严重的欺骗行为 选房之前,没有公示房屋户型,选房的期间我们只能按着号码排序选择剩下的房源户型。选房的时候没有标注房子米数,售房的时候说阳台不算面积。签合同的时候更是以后面人多,工作量繁忙为由,把进户日期,公摊面积等重要信息遮挡起来,只把需要我们签名的地方折上页,直接翻到那页,草草的让我们把购房合同签了,我们从选房到签订购房合同几乎不到十分钟。我们想看合同内容时,工作人员让我们回去慢慢再看。没有相关文件或工作人员针对合同里敏感的条款进行公示和解说,不让我们看到事实真相。这严重的侵害了我们的公民权利,更违反了消费法,合同法及民法通则。 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条款是格式条款,多处可以称之为“霸王条款” 现以以下三条为例说明: (1)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持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以房价30万元为例(下同),简单“翻译”一下:开发商只要支付3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就可永远不提供房产证给购房人。 (2)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1款逾期不超过18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2款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9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再简单翻译一下:开发商逾期交房只要每天向购房人支付3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就可以了,再翻译得极端一点:开发商只要向购房人支付7万多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就可以70年不交楼了。 (3)第十一条“交接:办理进户时间以出卖人通知时间为准,买受人推迟办理进户手续的,逾期超过30天,按买受人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房款总额的0.5%支付出卖人,买受人承担自 通知之日起所有的进户费、包烧费、物业管理费及看房费等”。再简单翻译一下:购房人逾期办理进房手续只要超过30天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除了承担1500元的违约金之外还要承担所有的进户费、包烧费、物业管理费及看房费等。 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上述合同的规定中,出卖方合同的违约条款对已宽松得如此离奇,而对我们业主确如此地苛刻,显然这已严重地违反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七、房屋未达验收标准强行交楼,交楼程序严重违反建筑法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必须通过工程验收才能交付使用,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断定本工程至今还没有正式通过工程验收,没有取得“三证二表”,更不要说《分期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合格,以及已经取得本工程交付使用的批准文件。尽管开发商在合同中将住宅交接前提供上述文件的条款打上“×”号,这是无效的,因为该做法违反《建筑法》。我们坚决要求开发商向我们提供或者出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否则我们就有权力拒绝接收房屋;已经入户的业主,由于验收流程违法违规,也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对于开发商要求先交完全款以后签合同,先交足进户费以后才让业主验房,本末倒置严重违反合同法和建筑法的做法表示强烈的愤慨。 八、解决问题不及时,相关负责人推卸责任 其实我们穷人也不想找麻烦,谁不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但是为什么只要是涉及到我们穷人的利益,就要对我们一坑再坑呢,我们赚点钱,攒点钱容易吗,我们摇上一次号容易吗,有问题问ZF部门,不是说这个归开发商管,就是说我局不负责审核,也不知道皮球要踢到何时,记得2012年1月11日群力西区民生尚都的王部长曾说房子是ZF盖的跟开发商无关,只是借用好民居的名字。前后矛盾呀~ 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不是我们瞎说的,必要的时候我们会进行举证~ 基于以上所诉,我们强烈要求: 1. 公示民生尚都经济适用住房的ZF部门、房产局、住宅局、开发商、设计院、监理单位、验收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名单; 2. 公示各楼中标施工单位、相关设施提供商名单; 3. 公示房屋工程造价明细; 4. 公示建筑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竣工图); 5. 公示建筑图纸中的装修说明部分; 6. 公示建委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十一条中《哈尔滨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哈尔滨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八条中的《经济适用住房验收合格书》; 7. 公示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附件二中关于“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的准确测量数据和明细; 8. 关于房屋质量差的问题,要求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解决时间及相关损失补偿; 以上要求如不能给予圆满解决,我们将依法退房,必要时我们会选择静坐、游行、上访、对于 上告。在这里我们要解释一下,我们不是在恐吓,我们只是在维护一个公民该拥有的权利。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可顺民心,应民意。我们穷人的生存问题最后谁能来解决,民生尚都样板工程最后是不是民不聊生的豆腐渣工程,全社会有良知的人们都会拭目以待~ 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仅代表哈尔滨市群力西区民生尙都经济适用房的4000余名业主,深切恳请ZF相关部门及领导,能为我们当家作主,不要因为个别人的营私舞弊,搞坏了大气候。做主人,敢担当~也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关注,监督事情的发展,竭尽职能,出台相应办法,尽快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2012年1月16日 民生尚都各区业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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