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控制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指财政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处置等环节进行的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控制~是指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构和工作岗位~建立绩效评价处、财政业务处室、各部门单位和岗位相互职权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二,明确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审批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各部门和岗位必须在审批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必须在审批范围内办理业务。
,三,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风险和漏洞。
第二章 资产形成管理
第四条 资产形成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形成环节上有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的管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资产的管理。
,三,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产的管理。
第一节 购置资产管理
1
第五条 购置资产管理控制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按配置标准及实际工作需要购置资产。
,二,购置资产应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
,三,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 财政业务处室、政府采购管理处的职责分工如下:
财政业务处室 ,一,
处室职责:负责受理各单位购置物品的申请~重点审核购置物品的必需性和资金来源。
具体要求:专管员和分管处长负责验证部门、单位新增资产是否超过配置标准、或是否超过人均水平、或确实必需添置的,更新资产是否超过使用年限的规定。购置资金是否已经落实。
,二,政府采购管理处
处室职责:负责审批各分管单位处室转送的单位采购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监督采购活动~受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具体要求:具体经办人员和分管处长负责验证部门、单位购置资产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七条 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流程图
2
单位 提出申请
审核 主管部门
财政业务处审核 室
批复 政府采购处
政府采购中
心
实施采购
,二,流程控制
1、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筹措情况~提出购置申请~向主管部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
处室。 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报送财政局相关业务
2、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计划及有关资产采购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 3、财政业务处室审核
财政业务处室收到政府采购计划后~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专管员签署意
3
见后提交分管处长审核签字~送政府采购管理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
4、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
政府采购管理处对各业务处室转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批。符合规定要求~由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处长审核签字~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采购,不符合规定要求~退回分管单位处室。
第八条 资产购置管理控制应符合如下政策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3号,。
,三,《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4号,。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资产的管理参照购置资产管理的条款执行。
第二节 捐赠资产管理
第十条 财政业务处室的职责如下:
处室职责:负责掌握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产信息~并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将接受的捐赠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具体要求:专管员和分管处长负责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产信息~并及时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将接受的捐赠资产登记入账。
第十一条 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流程图
4
单位接受捐赠 报送信息
监督单位登记财政业务处室 入账
,二,流程控制
1、财政业务处室掌握通报信息。
财政业务处室接收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产信息。
2、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将接受的捐赠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财政业务处室根据所掌握捐赠资产信息~及时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将接受的捐赠资产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产管理控制应符合如下政策规定:
,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3号,。
,二,《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4号,。
,三,《关于印发〈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07]75号,。
第十三条 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参照捐赠资产管理的条款执行。
第三章 资产处置管理
第十四条 资产处置管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环节上有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处置管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管理。
5
第一节 日常处置管理
第十五条 日常处置管理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盘亏、出售、出让、报废、划转、调拨等审批。
条 财政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的职责分工如下: 第十六
,一,财政业务处室
处室职责:负责资产日常处置的初审。
具体要求:专管员和分管处长负责验证部门、单位资产处置行为是否合法、真实、合理,有关财务数据是否正确、完整。
,二,绩效评价处
处室职责:负责资产日常处置的审批。
具体要求:经办人员和分管处长负责验证部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我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我市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流程图
单位 提出申请
审核 主管部门
财政业务处审核
室
审批 绩效评价处
批复 分管局长
,二,流程控制
6
1、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报送“资产处置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到主管部门审核。
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报送财政相关业务处室。
2、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有关资产处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批权限以内的直接审批~审批权限以外的签署意见后报送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
3、财政业务处室审核
财政业务处室对主管部门报送的有关资产处置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由专管员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处长审核签字~送绩效评价处,不符合规定要求~退回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
财政业务处室审核内容包括:资产处置行为是否合法、真实、合理~有关财务数据等栏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4、绩效评价处审批
绩效评价处对财政业务处室转来的有关资产处置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资产处置及有关附件是否合规。符合规定要求~由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后提交处长审核签字~并报分管局长审批~审批后下达批复,不符合规定要求~退回财政业务处室。
第十八条 国有资产日常处置管理应符合如下政策规定:
,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3号,。
,二,《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4号,。
,三,《关于印发〈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07]75号,。
,四,《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淮财绩[2006]2号,。
7
第二节 资产评估管理
第十九条 资产评估管理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经济行为涉及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管理。
第二十条 在资产评估管理控制中~绩效评价处的职责为负责审核资产评估报告~办理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
具体要求:经办人员和分管处长负责验证单位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相关行为及评估报告是否合规,评估依据是否合理。
第二十一条 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流程图
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
主管部门 初审
审核 绩效评价处
办理核准或 备案手续
,二,流程控制
1、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情况说明表》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委托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后的报告进行认真地审核~出具对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报送绩效评价处。
8
3、绩效评价处核准或备案
绩效评价处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经办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分管处长复核签字~按规定办理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不符合规定要求~退回主管部门。
绩效评价处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是否合法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评估资质,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注册评估师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恰当~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否明示,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恰当,评估委托单位和资产占有单位对其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作出承诺,评估过程、步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第二十二条 资产评估管理控制应遵循如下控制标准:
,一,符合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是否合理。
第二十三条 资产评估管理控制应符合以下政策规定:
,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3号,。
,二,《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绩[2006]24号,。
,三,《关于印发〈淮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07]75号,。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