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镇海区中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镇海区中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为使一旦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通知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三、尽快报告有关领导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主管院领导或者总值班,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
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
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根据需要邀请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医务科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医务科或主管院长主持),要
及时把握“最佳时机”进行救治,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把医疗损失弥补到最低限度。
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
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应妥善保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引起医疗技术损害后果的,应当对实物或现场进行封存。
六、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加强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如患者已经死亡,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并送达书面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
七、积极配合,听从指挥,统一协调
对发生重大医疗技术损害的,由主管院长和医务科统一协调指挥,全院车辆、药品、设备、人员必须统一听从院内指挥和调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违抗或懈怠。
八、及时报告,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
对重大医疗损害技术行为,在调查、核实后派专人向患者家属通报、解释。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局医政处报告,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市医疗纠纷处理理赔中心、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告的同时,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
九、全面检查、总结教训
如属医疗过失,应当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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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者做出合理处理。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因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处理。
十二、加强药品等器材的评估
当发现技术损害与技术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暂停使用该项技术或有关药品器材,并对其认真地进行研讨和重新评估,必要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镇海区中医院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