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分红权激励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干股分红权激励制度。
1、实施干股分红权激励制度的条件及激励基金的金额
实施条件
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利润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在实现公司当年利润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当年度净利润的 %核算提取分红权激励基金。
公司利润目标实现的,开始实施当年度的分红权激励,向激励对象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利润目标未能实现的,不得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由高管会审议决定,可对公司利润目标做出相应调整以剔除下述因素对利润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办法发生重大变更;
(2)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导致公司的税收发生重大变化;
(3)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等的重大变化直接对公司市场和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4)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发生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不可控制风险。
二、激励对象及岗位分配系数
分红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对象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包括下列人员:
(1)高层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按照一定的岗位分配系数分摊激励基金,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由公司与激励对象分别签订《分红权激励协议》。
具体岗位享有干股分红比例系数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分配系数
1
常务副总
1
4%
2
财务副总
1
3%
3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副总
1
3%
4
副总
1
3%
5
财务总监
1
2%
6
开发总监
1
2%
7
人事总监
1
2%
8
行政管理部经理
1
1%
9
人力资源部经理
1
1%
10
招标
采购
采购部分工政府采购法87号令广东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及采购员下一步工作计划
部经理
1
1%
11
工程管理部经理
1
1%
12
设计管理部经理
1
1%
13
项目开发部经理
1
1%
14
营销管理部经理
1
1%
15
财务管理部经理
1
1%
16
融资管理部经理
1
1%
17
造价合约部经理
1
1%
18
监察审计部经理
1
1%
三、激励基金的发放
对激励对象当年可分配的激励基金,按照3:3:4的比例分三期发放:
第一期发放30%,于 支付。
第二期发放30%,于 支付。
第三期发放40%,于 支付。
在分期发放可分配激励基金时,激励对象应不存在规定的分配资格丧失的情形,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
四、任职期限内,激励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决定取消已获分配的全部激励基金,由其将已获分配的激励基金全数返还给公司,并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
(1)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的;
(2)未获公司同意,擅自离职或辞职的;
(3)违反劳动法等法规规定,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退、解雇的;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
(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激励对象不再参加当年度的激励基金分配,已分配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仍按规定的发放期限发放:
(1)劳动合同期未满,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公司同意时;
(2)劳动合同期未满,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而解聘时;
(3)劳动合同期满,若公司提出不再签约时;
(4)激励对象退休时;
(5)激励对象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司时。
六、激励对象在任期内丧失劳动能力、行为能力或死亡时,激励对象可分配的激励基金可立即兑现,激励对象的代理人、监护人或其继承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处理。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决议方式终止干股分红权激励制度:
(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2)因经营亏损导致停产、破产或解散等重大经营困境;
(3)通过决议停止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
分红权激励协议
甲方:河南金大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河南金大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虚拟股:指河南金大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指河南金大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总股份 %的虚拟股。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所持虚拟股份应得的分红利润。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按照3:3:4的比例分三期发放:
第一期发放30%,于 支付。
第二期发放30%,于 支付。
第三期发放40%,于 支付。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五(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七、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八、违约。
(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规定。
(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