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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537-2014(26)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范.DOCDB12 537-2014(26)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范.DOC ICS 13.310 A 90 DB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 537—2014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范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of security specification 2014 - 09 - 22 发布 2014 - 11 - 01 实施 发 布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DB12/ 5372014— 目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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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537-2014(26)企业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内部治安保卫规范.DOC ICS 13.310 A 90 DB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 537—2014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范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of security specification 2014 - 09 - 22 发布 2014 - 11 - 01 实施 发 布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DB12/ 5372014— 目 次 .. 前言 ... 引II . 言 ... 1 范III 围 ... . 2 规范性引用文1 ... 件 ... 3 术语、1 定义和缩略 .. 语 ... 4 一般 1 ... 要求 ... 5 特别要求,,,,,,,,,,,,,,,,,,,,,,,,,,,,,,,,,,,,,,,,,,,,,,,,,,,,,,,,,,,,,,,,,,,,,,,,,,,,8 2 I DB12/ 537— 2014 前 言 本标准4.8.1.3、4.8.3.4、4.8.6.5、4.8.7.3、5.8.8、5.10.9、表6中19、20、表8中3、4、5、12、 13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仸。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世民、穆琨、赵芒、杨卫江、韩瑛、郭颖、李楠、马晋原。 II DB12/ 537— 2014 引 言 近年来,随着天津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愈发复杂多变,侵害单位案件呈高发趋势,亟 待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为提高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公安机关参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 称《内保条例》,和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技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天津市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范》。 该标准从预防违法犯罪,规范日常治安防范管理等方面入手,对单位内部安全进行了综合考虑,融 入了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安全技术防范相关内容,并对上述系统建设提出了完整的技术要求 与建设要求。该标准的推出不仅为提升本市单位安全防范水平提供了重要依据,还为单位安防系统规划 设计、项目审批、施工安装、监督管理、检测验收等工作提供了操作规范。 III DB12/ 537— 2014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408 入侵探测器, GB 10409-2001 防盗保险柜,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7565 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840 防弹玻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 38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73 机械防盗锁,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 576-2005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 件,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 745 银行资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GA 746 提款箱, GA 858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JR/T 0003 银行金库。 3 术语和定义 1 DB12/ 537— 2014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位 units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具有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办公,场所,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企 业、事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有行政隶属关系的部门。 3.2 重要部位 key place 存在于单位内部并对该单位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工作能否正常运行有重大影响的环节、点 位。 3.3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the unit under special protection for security 经公安机关提出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 3.4 治安保卫人员 security staff 承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的专、兼职治安保卫干部。 3.5 安全防范人员 security staff 承担单位门卫、值守和巡查、消防等安保防范仸务人员及单位聘用的保安人员。 3.6 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the systems for internal security 单位为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生 产、经营和科研秩序,结合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类工作制度。 3.7 治安防范设施 public security prevention facilities 指既包括物防设施如单位的围墙、大门、防盗护栏、安全门、窗等,也包括技防设施如报警器、监 控设施及防爆装置等一切能够预防治安危害发生、保障单位内部安全的装备和装置。 3.8 实体防护装置 entity protection device 以实体屏障作为防护手段的装置。 3.9 大中型商场,超市, large and medium-sized shoppingmalls(supermarkets)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 5000 平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和建筑面积 3000 平米以上的大中型综合超 市。 3.10 金银珠宝店 gold and silver jewelry store 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 品交易市场内经营金银珠宝的商店。 3.11 通勤门 commuter door 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紧跟被授权人员进入工作区,在一定时间内能抵御一定条件下的非正常开启,并 由门体、电控装置和专用锁构成的联动互锁门。 4 一般要求 2 DB12/ 537— 2014 4.1 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原则,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4.2 单位负责人职责 a) 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 b) 保障配 置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所需经费和设备, c) 安排对内部职工进行 遵纪守法和治安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 d) 布置、检查、考核 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e) 根据法律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和公安机关的建议及时研究确定本单位的重要部位。 4.3 单位治安保卫人员职责 a) 督促落实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 b) 检查进出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c) 在单位范围内组织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开展日常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本安全检查记录表格安全检查记录表格式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文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 ,并有巡逻、检查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d) 负责督促落实本单位技防系统的维护、巡检工作, e) 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 f) 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 治 安隐患,做好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4.4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制 度 4.4.1 门卫制度 应包括人员和车辆出入制度、会客制度、携带物品出入登记制度及查验的要求。 4.4.2 值班制度 应包括对门卫值班、领导干部带班、部门值班、节假日值班、重点场所值班、交接班和请示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等 方面的要求。 4.4.3 巡查制度 应包括对巡逻警卫对象、巡逻区域、巡逻方式和巡逻检查记录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发现的问题进 行妥善处置的办法。 4.4.4 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现金存放限额和滞留超额现金过夜报批备案制度,对存放、保管现金、票证、印鉴、有价证 券的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的有关要求和运送现金的保卫措施。 4.4.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对各种防火、用火、用电的管理要求,消防器材的管理以及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工作责仸制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 4.4.6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 DB12/ 537— 2014 应包括单位内部道路的管理规定,停车场所的管理规定,安全用车的管理规定,车辆维护和驾驶员 管理教育的规定。 4.4.7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对全体人员和特定部门、部位、人员的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以及对治安保卫人员的专业教 育培训制度。 4.4.8 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报告制度 应包括单位人员向单位治安保卫机构或公安机关报告的制度和单位治安保卫机构向公安机关及时 报告的制度。 4.4.9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表格年终奖考核部门考核制度范本工程项目考核制度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应包括检查考核的对象、形式、内容、程序和对检查考核结果的处理。 4.4.10 研制、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危险物品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治安防范责仸制度、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防范设施安全运行及维 修保养制度、登记注册制度、储存保管制度、使用和运输监督制度、交接班制度。 4.4.11 不同单位还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治安保卫制度。如保密制度、 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单位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等。 4.5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4.5.1 下列单位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a, 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b) 机场、港口、火车站、地铁、轻轨、大型公共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单位, 位, c, 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单位, d,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e, 国家和本市的重点建设工程单位, f, 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g, 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承担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单位, h, 大型物资储备单位, i, 大中型商场,超市,, j, 我 市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单位, k,其 他需要列为重点单位的单位。 4.5.2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并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4.6 重要部位 下列部位应列为重要部位: a, 涉及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的部位, b, 指挥调度中心、计算机信息中心, 4 DB12/ 537— 2014 c, 研制、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生物制品、武器弹药的部位, d, 重要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油、供热部位, e, 保管、使用关键设备的部位, f, 集中储存重要物资的部位, g, 销售、存放、展示珍贵文物、档案、资料的部位, h, 对单位科 研、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全局起关键作用的其他部位。 4.7 工作内容 4.7.1 人防 4.7.1.1 单位负责人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仸人,应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保卫责仸书》。 4.7.1.2 治安保卫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4.7.1.3 单位应根据占地面积和重点防范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巡逻人员,每班次最低不得少于 2 4.7.1.4 重要部位区域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物或设立安全警戒线,并派专职人员巡逻守护,对允人。 许 出入该区域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警戒区域。 4.7.1.5 应建立重要部位人员档案,搞好重要部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4.7.1.6 应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加强对各种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掌握正确使用安全防 范设施的方法,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4.7.2 物防 4.7.2.1 重要部位使用的房屋建筑结构坚固,周界围墙,栏,不低于 2.2 米,并应装有周界报警器。 4.7.2.2 重要部位的屋门,应使用符合 GB 17565 要求的安全门,应并与房屋主体结构紧密锚固。 4.7.2.3 重要部位的窗户、柜台、展柜,框架材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玻璃使用防4.7.3 技防 砸玻璃产品。 4.7.3.1 重要部位应安装防入侵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安防中心监控室应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 24 小时值班,技防设备简单未设监控室的,应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及时发现故障点位,组织维 护维修工作,做好维修记录,确保技防系统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能够提供法定检查检验机构出具 两年有效期内的检查报告。 4.7.3.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配备备用电源,保证不间断供电。 4.7.3.3 重要部位应安装必要的报警装置,遇有案件和突发事件时,能保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单 位保卫部门报告。 4.7.3.4 重要部位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已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行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的,可执行行业安 全防范管理规定。 4.7.3.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 GB 50348 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 应符合 GA/T 75 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 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5 DB12/ 537— 2014 4.7.3.6 在出入口应建设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其实际分辨率不低于200万像素,镜头应选用与摄像机 的分辨率相适应的光学高清镜头,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与公安机关联网的,视频图像信息应能 够与天津市技防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共通。 4.7.3.7 有其它特殊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规定。 4.8 安防系统组成及技术要求 4.8.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8.1.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由视频设备、传输网络、控制、存储与显示装置等组成。 4.8.1.2 摄像机安装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且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不小于 200Lx。 4.8.1.3 摄像机在室外安装位置离地高度不宜小于 3.5 米,室内安装位置离地高度不宜小于 2.5 米。 4.8.1.4 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固定焦距、方向, b,监视区域内不应有盲区, c,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楚地显示出入监控区域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4.8.1.5 其他区域安装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器应能看清监视范围内所有人员活动的情况。 4.8.1.6 电梯轿厢内安装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厢门前上方的一侧,且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器。 4.8.1.7 周界安装摄像机的部位,夜间应有报警灯光联动的功能。 4.8.1.8 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 24 小时图像记录。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 25 帧,秒,记录保存 时间应不少于 7 天。 4.8.1.9 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云台、镜头等。 4.8.1.10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功能,与北京时间的误差应不大于 30 秒。 4.8.1.11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 GB 50198-2011 规定 的评分等级 4 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 3 级的要求。 4.8.1.1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GA/T 367 的规定。 4.8.2 入侵报警系统 4.8.2.1 入侵报警系统由各类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装置、传输网络、防盗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主 机,、告警器等组成。 4.8.2.2 室内入侵探测器安装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4.8.2.3 周界围墙等封闭屏障处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 求: b, 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且不应大于 100 米, a, 不应有盲区, 6 DB12/ 537— 2014 c, 应 24 小时设防。 4.8.2.4 封闭屏障处选择围栏式周界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 求: b, 安装在封闭屏障上端时,最上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 750 毫米?20 毫米,最 a, 平行相邻的围栏之间距离应为 200 毫米?20 毫米, 下 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 150 毫米?20 毫米, c, 围栏的固定支撑竿应以 40??10?向外折角安装,折角段长度应不小于 200 毫米, d, 脉冲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GB 2894 的要求。 4.8.2.5 封闭屏障处入侵探测器选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时,其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探测距离不应大于制造厂商规定探测距离的 70%, b, 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装置,两装置交叉 间 c , 安装在封距应不小于闭屏障上端 300 时毫米,,最下一束光 轴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不大于 150 毫米?10 毫米, d, 安装在封闭屏障侧面时,封闭屏障一侧的最上端入侵探测器与封闭屏障外侧的间距应不大于 175 毫米?25 毫米,且应安装在封闭屏障外侧, e, 封闭屏障两侧不应种植高大的树木。已种植树木的,应经常进行修整,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8.2.6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 4.8.2.7 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并有防误触发措施。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 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4.8.2.8 其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4.8.2.9 入侵报警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2 秒,以公共电话网传输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20 秒。 4.8.2.10 公共电话网作为报警传输专线时,不应在线路上挂接电话机、传真机等通信设施。 4.8.2.11 报警器安装在无人看守的场所其报警声压应不小于 100 分贝,报警持续时间应不小于 20 分 钟。 4.8.2.12 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 30 天。 4.8.2.13 入侵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 8 小时正常工作。 4.8.2.14 入侵报警系统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0408、GB 15209、GB 12663、GA/T 368 的要求。 4.8.3 出入口控制系统 4.8.3.1 出入口控制系统由识读,显示,、传输、管理控制、记录、执行机构等组成,对讲电控系统 由主机、若干分机、电源箱、传输线等组成。 4.8.3.2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应有防尾随措施。对 非法进入的行为,应发出报警信号,同时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4.8.3.3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具有人员的出入时间、地点、顺序等数据设置、显示、记录、查询和打印 等功能,与北京时间的误差应不大于 30 秒,并有防篡改、防销毁等措施。 7 DB12/ 537— 2014 4.8.3.4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各类识读装置、对讲装置的安装高度宜离地 1.5 米?0.1 米。 4.8.3.5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 GA/T 72、GA/T 269、GA/T 394 的规定。 4.8.4 来电显示和电话记录系统 4.8.4.1 来电号码显示应清晰。 4.8.4.2 来电通话记录回放时应清晰可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7 天。 4.8.5 电子巡查系统 4.8.5.1 电子巡查系统主要由信息标识、数据采集、数据转换传输及管理软件等组成。 4.8.5.2 电子巡查系统信息采集点,巡查点,装置安装离地高度为 1.4 米?0.1 米。 4.8.5.3 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重要部位及巡查路线上安装巡查点,安装应牢固、隐蔽, b, 在授权情况下应能对巡查路线、时间、巡查点进行设定和调整, c, 中心控制室应能查阅、打印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 等 d, 巡查违规记录提示。 数据的显示、存储、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4.8.6 安防中心控制室,监控室, 4.8.6.1 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电子巡查的控制系统均应设置在安防中心控制室, 通过控制系统应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打印。 4.8.6.2 安防中心控制室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通过专线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 4.8.6.3 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 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4.8.6.4 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和专用防护器械。 4.8.6.5 安防中心控制室应为砖砌实体墙并安装安全门,且不宜与其它功能房屋合用。无条件单独设 立的可设置在值班室等有防护措施的区域内。 4.8.7 实体防护装置 4.8.7.1 实体防护装置为安全门、金属框防暴玻璃门、防弹玻璃门、防盗栅栏、防盗卷帘门等。 4.8.7.2 安全门及安装应符合 GB 17565 的要求,锁具应符合 GA/T 73 的要求。 4.8.7.3 需要看清内部工作人员活动情况时,宜安装金属框防暴玻璃门。 4.8.7.4 金属框防暴玻璃门的金属框材料厚度应不小于 2 毫米,宽度应不小于 40 毫米。采用夹贴防暴 膜玻璃的,夹贴防暴膜玻璃的总厚度应不小于 16 毫米,采用防弹玻璃的应符合 GB 17840 的要求,采用 防弹复合玻璃的应符合 GA 165 的要求。金属框玻璃防暴门的锁具、门框及安装应符合 GB 17565 的要求。 8 DB12/ 537— 2014 4.8.7.5 防盗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 20 毫米、壁厚不小于 2 毫米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 16 毫米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不小于 8 毫米×15 毫米的钢板,组合制做。用于窗的防护时,单个栅栏空 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 615 平方厘米。 4.8.7.6 周边的实体周界封闭的栅栏,墙,高度不得低于 2.2 米,栅栏的竖杆间距不应大于 150 毫米, 且不易攀爬。防盗栅栏应采用不小于 12 毫米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5 特殊要求 5.1 重要财物保管部位 5.1.1 现金、票据、有价证券应存放在防盗保险柜,箱,内,支票和印章应分开保管,用于业务经营 的保险柜,箱,内存放 20000 元以上现金过夜的,应设专人值守,用于行政支出的保险柜,箱,内不得 存放 5000 元,不含,以上的过夜现金,非财务部门的保险柜,箱,内不得过夜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 贵重物品。 5.1.2 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保险柜应固定于地面或墙体,做到非使用期间锁柜乱号,钥 匙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 5.1.3 保险柜,箱,密码、钥匙应同时使用,钥匙应由保管人员随身携带,两人以上合用的保险柜,箱, 内应有隔离措施,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5.1.4 提取或送存现金应 2 人同行,数额超过 50000 元,含,的应增加护送人员,并配备专用车辆和 专用防抢箱。 5.1.5 重要物资仓库应建立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对出入库物品进行逐一登记,做到账、卡、物一致, 仓库账簿、钥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 5.1.6 储存枪支弹药的武器库,室,应避免临街设立,库,室,应安装安全门、防盗金属窗、防盗栅 栏,存放枪支弹药的保险柜防范标准应不低于 GB10409,2001 中 A 类防盗保险柜的标准,重量小于 340 千克的保险柜,应固定在混凝土地面或墙壁上,武器库,室,和存放枪支弹药的保险柜应安装双锁,钥 匙分别由两人掌管,每人掌管一把锁的钥匙,其中一人为部门负责人,,存放或领用枪支弹药应两人同 时到场,武器库,室,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武器库,室,应设置专人昼夜值守。 5.1.7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品的库房,应按照 GB 50016 的要求,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库区设 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库房周围 25 米内不准明火作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储 存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器材,应分库储存。 5.1.8 财务室、放置保险柜的房间或办公区域、仓库应安装安全安全门、防盗金属窗和防护栅栏等实 体防护设施。 5.1.9 重要财物保管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1 的要求设置。 表 1 重要财物保管部位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安防监控 1 高清摄像机 储存枪支弹药的武器库,室, 强制 视频系统 9 DB12/ 537— 2014 表 1(续) 重要财物保管部位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安防 2 财务室 强制 监控 3 高清摄像机 放置保险柜的房间或办公区域 强制 视频 4 重要物资仓库 强制 系统 5 储存枪支弹药的武器库,室, 强制 入 6 财务室 强制 入侵探测器 侵 7 放置保险柜的房间或办公区域 强制 报 8 重要物资仓库 强制 警 9 财务室 强制 系 10 放置保险柜的房间或办公区域 强制 紧急报警装置 统 11 重要物资仓库 强制 12 财务室 强制 13 保险柜 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强制 实体 14 存放枪支弹药 强制 防护 15 储存枪支弹药的武器库,室, 强制 安全门 16 财务室 强制 17 放置保险柜的房间或办公区域 强制 安全门 18 重要物资仓库 强制 19 储存枪支弹药的武器库,室, 强制 20 财务室 强制 实体 防盗金属窗 21 防护 放置保险柜的房间或办公区域 强制 装置 22 重要物资仓库 强制 23 防爆电器设备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品的库房 强制 24 严禁烟火标志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品的库区 强制 25 消防器材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品的库房周围 强制 5.2 电力 5.2.1 重要部位应包括电网调度指挥中心、变电站和发电企业单位内部的重要通道、控制室、氢、氧、 氨站、锅炉、汽轮机、主变压器等。 5.2.2 放射源、剧毒药品库应制定足以确保生产安全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应的人防、物防、技防 设施,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由公安治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5.2.3 对电力线路应安装技防设施,组建护线队对管辖范围的线路设施进行巡查。 5.2.4 箱式站、配电箱应安装具有报警功能的安防设施,无人值守的变电站应安装门禁装置。 10 DB12/ 537— 2014 5.2.5 对装接容量 100 千伏安以上的重点用户和怀疑有窃电嫌疑的用户,除使计量装置“封闭”运行 外,还要在计量箱(柜)门前后加贴专用封条,加挂特制锁,低压供电线路应绝缘化、电缆化,预防直接 挂在线路上的窃电行为。 5.2.6 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完善“黑启动”,电网系统性瓦解,在黑暗中启动发电电源,等电力 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和电力供应持续 危机等事件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5.2.7 变电站等重要部位应设有具备视频监控系统、探测报警等多功能的接处警控制中心,摄录资料 保存 30 日,系统应预留接口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5.2.8 电力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2 的要求设置。 表 2 电力企业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电网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2 变电站和发电企业单位内部的重要通道 强制 3 控制室 强制 安防 4 高清摄像机 监控 氢、氧、氨站 强制 5 视频 锅炉 强制 系统 6 汽轮机 强制 7 主变压器 强制 8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9 电网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10 变电站和发电企业单位内部的重要通道 强制 11 控制室 强制 12 入侵探测器 氢、氧、氨站 强制 13 锅炉 强制 14 汽轮机 强制 15 入侵报 主变压器 强制 16 警系统 电网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17 控制室 强制 18 氢、氧、氨站 强制 紧急报警装置 19 锅炉 强制 20 汽轮机 强制 21 主变压器 强制 22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23 低压报警器 线路、铁塔、通讯设备 强制 24 重要输电线路 强制 断线报警 25 备用输电线路 强制 26 断线定位 备用输电线路 强制 实体防 装接容量在 100 千伏安以上重点用户的计量箱 27 特制锁 强制 护装置 (柜)门前后 11 DB12/ 537— 2014 表 2,续, 电力企业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28 电网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实体防 29 安全门 变电站 强制 护装置 30 氢、氧、氨站 强制 5.3 供水 5.3.1 重要部位应包括供水调度中心、水库泵站、变电站和水源厂的生产控制室、加氯,氨,房、危 险药品储存库等。 5.3.2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排除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5.3.3 应设有具备视频监控系统、探测报警等多功能的接处警控制中心并配有专人每日 24 小时值守, 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 5.3.4 供水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3 的要求设置。 表 3 供水企业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厂区制高点,监控范围应覆盖整个厂区 强制 2 供水调度中心 强制 安防 3 水库泵站出入口、主要通道、周界 强制 监控 高清摄像机 4 变电站和水源厂的生产控制室 强制 视频 5 加氯,氨,房 强制 系统 6 危险药品储存库 强制 7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8 供水调度中心 强制 9 水库泵站 强制 10 入侵探测器 变电站和水源厂的生产控制室 强制 11 加氯,氨,房 强制 12 入侵 危险药品储存库 强制 13 报警 供水调度中心 强制 14 系统 水库泵站 强制 15 紧急报警装置 变电站和水源厂的生产控制室 强制 16 加氯,氨,房 强制 17 危险药品储存库 强制 18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9 危险药品储存库 强制 实体 20 供水调度中心 强制 防护 安全门 21 变电站和水源厂的生产控制室 强制 装置 22 加氯,氨,房 强制 12 DB12/ 537— 2014 5.4 燃气,热力, 5.4.1 重要部位应包括燃气调度指挥中心、中心控制室、核心设备机房、燃气管网超高压、中高压调 压站、天然气输配生产区、液化石油气储配生产区、门站生产区、撬装站、强制气化站、液化气瓶装供 应站、瓶库等。 5.4.2 应设专职人员对出入生产工艺区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禁止非专用或抢修车辆进入生 产工艺区。 5.4.3 对于无人值守的调压箱,柜,,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5.4.4 应加强对燃气管线、闸井、阀室、调压箱,柜,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燃气设施泄漏和被人 为破坏及违规占压等危害燃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险情和隐患。 5.4.5 应对超高压线路、重点地区中低压线路以及为重要用户服务的燃气闸井进行加锁管理,锁具应 具有防水、防锈蚀措施。 5.4.6 特殊工种岗位和生产运行关键岗位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4.7 应设有具备视频监控系统、探测报警等多功能的接处警控制中心并配有专人每日 24 小时值守, 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 5.4.8 燃气(热力)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4 的要求设置。 表 4 燃气(热力)公司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燃气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2 中心控制室 强制 3 核心设备机房 强制 4 燃气管网超高压、中高压调压站 强制 5 天然气输配生产区 强制 安防 6 高清摄像机 监控 液化石油气和煤质气储配生产区 强制 7 视频 门站生产区 强制 系统 8 撬装站 强制 9 强制气化站 强制 10 液化,煤质,气瓶装供应站 强制 11 瓶库 强制 12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3 燃气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14 中心控制室 强制 15 入侵 核心设备机房 强制 16 报警 入侵探测器 燃气管网超高压、中高压调压站 强制 17 系统 天然气输配生产区 强制 18 液化石油气和煤质气储配生产区 强制 19 门站生产区 强制 13 DB12/ 537— 2014 表 4(续) 燃气(热力)公司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20 撬装站 强制 21 强制气化站 强制 入侵探测器 22 液化,煤质,气瓶装供应站 强制 23 瓶库 强制 24 燃气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25 中心控制室 强制 26 入侵 核心设备机房 强制 27 报警 燃气管网超高压、中高压调压站 强制 28 系统 天然气输配生产区 强制 29 紧急报警装置 液化石油气和煤质气储配生产区 强制 30 门站生产区 强制 31 撬装站 强制 32 强制气化站 强制 33 液化气瓶装供应站 强制 34 瓶库 强制 35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36 安全警示标志 无人值守的调压箱,柜,周边 强制 超高压线路、重点地区中低压线路以及为重要用 37 防水、防锈蚀锁具 强制 户服务的燃气闸井 38 燃气调度指挥中心 强制 39 中心控制室 强制 实体 40 防护 核心设备机房 强制 41 装置 燃气管网超高压、中高压调压站 强制 安全门 42 撬装站 强制 43 强制气化站 强制 44 液化气瓶装供应站 强制 45 瓶库 强制 5.5 供油 5.5.1 重要部位应包括加油,气,站、油库。 5.5.2 24 小时营业的加油,气,站,夜间值守人员不得少于 2 人,非 24 小时营业的加油,气,站, 在夜间应安排专人值守。 5.5.3 加油,气,站当天的营业额应及时解送银行,无法当天解送的营业款或者备用金应及时存放在 密码保险柜,箱,内。 5.5.4 加油,气,站应安装具有防抢劫功能的紧急报警系统。 14 DB12/ 537— 2014 5.5.5 非 24 小时营业的加油,气,站收银室,财务室,及密码保险柜,箱,放置处等重点部位,应安 装具有防盗窃、防入侵功能的报警系统,装置,。有条件的加油站可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4 小时监控,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 5.5.6 加油,气,站收银室,财务室,及密码保险柜放置室的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网,保险柜应固定 于地面或墙体。 5.5.7 供油行业单位的防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电器设施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有 关要求。 5.5.8 应设有具备视频监控系统、探测报警等多功能的接处警控制中心并配有专人每日 24 小时值守, 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 5.5.9 供油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5 的要求设置。 表 5 供油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安防 加油,气,站出入口 强制 高清摄像机 2 监控 油库 强制 视频 3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系统 4 加油,气,站 强制 入侵探测器 5 入侵 油库 强制 6 报警 加油,气,站 强制 紧急报警装置 7 系统 油库 强制 8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实体 9 防护 防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 生产区内 强制 装置 5.6 通讯 5.6.1 重要部位应包括通信基站、设备机房、微波通信传输站、卫星地球站、通信枢纽楼、中心控制 室等。 5.6.2 实行封闭性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 5.6.3 对于有人值守机房,外来人员进入应登记。对于无人值守机房,应设置门禁系统。 5.6.4 对黑客非法侵入公众互联网,传送有害信息,修改、删除数据,大面积通信故障等突发案事件, 应具备相应的防范技术手段和应急处置预案。 5.6.5 应设有具备视频监控系统、探测报警等多功能的接处警控制中心并配有专人每日 24 小时值守, 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 5.6.6 通讯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6 的要求设置。 15 DB12/ 537— 2014 表 6 通讯企业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设备机房 强制 安防 2 卫星地球站 强制 高清摄像机 监控 3 通信枢纽楼 强制 视频 4 中心控制室 强制 系统 5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6 设备机房 强制 7 卫星地球站 强制 入侵探测器 8 通信枢纽楼 强制 入侵 9 中心控制室 强制 报警 10 设备机房 强制 系统 11 卫星地球站 强制 紧急报警装置 12 通信枢纽楼 强制 13 中心控制室 强制 14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5 与 110 联网的接处警控制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6 设备机房 强制 17 安全门 卫星地球站 强制 实体 18 防护 中心控制室 强制 19 装置 周界围墙 企业或重要部位周界 推荐 20 防护栅栏 企业或重要部位周界 推荐 5.7 大中型商场,超市, 5.7.1 重要部位应包括商场(超市)收银台,金银珠宝饰品柜台、贵重商品存放柜,库,,软质包装食 品、饮品摆放区域等。 5.7.2 商品不得堆放在柜台外、楼梯走道、电梯和门厅内,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5.7.3 卖场内垃圾桶,箱,在当日营业时间内应每间隔 2 小时清查一次,发现可疑不明遗留物应及时 报告公安机关,并设置警戒区域,加强现场保护。 5.7.4 夜间巡逻应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疑声、疑味、疑物要迅速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5.7.5 单位收银台应配置符合 GA 746 标准的防抢箱。 5.7.6 收银台内应设置防抢劫报警装置或联防警铃,按钮应设在既隐蔽又便于收银员及时报警的位置, 并与商场,超市,安防中心控制室联网。 5.7.7 多名顾客要求取出金、银、珠宝首饰鉴赏时,应依次予以展示,并应随即将柜台、展柜锁好。 16 DB12/ 537— 20 14 5.7.8 单位应建立收银员交接班清点签字手续,做到货款、账目日清日结,加强对支票购物的查验、 审核工作,凡未经银行核对无误的不得付货,禁止在收银台内存放与销货无关的财物和私人用品。 5.7.9 取送 5 万元以上大宗现金、贵重商品应使用符合 GA 746 标准的防抢箱,并保证有 2 名以上治安 保卫人员押送。 5.7.10 建立押运登记制度,执行完押运仸务后,应由执行押运仸务的负责人及时填写押运日志。 5.7.11 出入口、楼梯间和店堂需安装应急照明装置。 5.7.12 防暴展柜的玻璃应采用防暴玻璃。防暴玻璃可选择夹贴防暴膜玻璃或在玻璃表面粘贴防暴膜, 展柜玻璃与玻璃接缝处内外侧或结合面应采用胶粘密封,展柜开口面板处应安装锁具。 5.7.13 放置贵重商品的柜,库,的位置及软质包装食品、饮品摆放区,应安装与商场,超市,安防中 心控制室联网的报警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 24 小时监控,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 5.7.14 大中型商场,超市,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7 的要求设置。 表 7 大中型商场,超市,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商场(超市)收银台 强制 高清摄像机 2 金银珠宝饰品柜台 强制 3 贵重商品存放柜,库,区域 强制 安防 4 监控 软质包装食品、饮品摆放区域 强制 5 视频 高清摄像机 商场,超市,出入口 强制 系统 6 商场,超市,内部主要通道 强制 7 存包区 强制 8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贵重商品存放柜,库, 9 入侵探测器 强制 10 商场(超市)收银台 强制 11 金银珠宝饰品柜台 强制 紧急报警装置 12 入侵 贵重商品存放柜,库, 强制 13 报警 软质包装食品、饮品摆放区域 强制 系统 与商场,超市,安防中心 14 控制室联网的防抢劫报警 收银台内 强制 装置或联防警铃 15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6 与商场,超市,安防中心控制室联 放置贵重商品的柜,库, 强制 17 网的报警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软质包装食品、饮品摆放区 强制 18 防抢箱 收银台 强制 19 出入口 强制 实体 20 防护 应急照明装置 楼梯间 强制 21 装置 店堂 强制 22 防暴展柜 金银珠宝饰品柜台、贵重商品柜台 强制 17 DB12/ 537— 2014 5.8 金银珠宝店 5.8.1 独立经营的金银珠宝店应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应包括收银台、柜台、仓库等。 5.8.2 应安排经过公安机关专业培训的保卫人员进行值守、巡护,巡护人员应随身佩戴防卫器械。 5.8.3 接待顾客应依次展示商品,出示商品价值较高时,应有安保人员协助照看。 5.8.4 防暴展柜应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砸复合玻璃、防暴玻璃、夹贴防暴膜玻璃、或在玻璃表面粘贴防 暴膜,展柜玻璃与玻璃接缝处内外侧或结合面应采用胶粘密封或安装金属角加固,展柜开口面板处应安 装锁具。 5.8.5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并具有 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5.8.6 紧急报警、入侵报警信号应与所在地公安“110”接处警中心联网。 5.8.7 防盗保险柜应符合 GB 10409 的规定。防盗保险柜安装应采用不小于 12mm 的膨胀螺丝与墙或地 面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5.8.8 无人守护的现金暂存处宜参照 JR/T 0003 要求建造。 5.8.9 金银珠宝店内小型商品库房壁钢板厚度不小于 8mm,库房门钢板厚度不小于 10mm,大型贵重商 品库房结构应参照 JR/T 0003 要求。 5.8.10 金银珠宝店收银柜台不应正对出入口设置。 5.8.11 安防中心控制室联网的报警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 24 小时监控,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独 立经营的金银珠宝店与外界相通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联入公安机关。 5.8.12 独立经营的金银珠宝店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分别根据表 8 的要求配置。 表 8 独立经营的金银珠宝店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金银珠宝店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2 举办商品促销活动的固定区域 强制 3 金银珠宝店内主要通道 推荐 4 金银珠宝店内非与外界相通的楼层出入口,楼梯口, 推荐 视频 5 安防 高清摄像机 电梯厅、自动扶梯口 推荐 6 监控 顾客物品寄存箱区域 强制 7 系统 强制 收银区 8 现金暂存处、现金交接处 强制 9 商品库房及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10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8 DB12/ 537— 2014 表 8(续) 独立经营的金银珠宝店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1 金银珠宝店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12 金银珠宝店外界相通的窗户 推荐 入侵探测器、 13 金银珠宝店内与出入口相连的通道 推荐 声光告警器 14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处 强制 入侵 15 现金暂存处 强制 报警 16 收银区、财务室 强制 系统 17 强制 紧急报警装置 现金暂存处、现金交接处 18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9 防盗报警控制器 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分控室 强制 20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 有人值守的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21 强制 电话通讯系统 来电显示 公开对外服务、咨询的电话 22 强制 现金暂存处、现金交接处 23 安全门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处 强制 24 仓库 强制 实体 25 安防中心控制室出入口 强制 防护 安全门或金属防护门 26 强制 商店,场,出入口 27 强制 财务室、有人守护的现金暂存处 防护栅栏 28 金银珠宝店一、二楼与外界相通的窗户 强制 5.9 邮政,快递,单位 5.9.1 重要部位应包括邮政营业厅、邮资票品库和邮政行业,包括快递企业,单位的分拣业务区等。 5.9.2 营业期间,通勤门应及时锁定,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5.9.3 营业期间,营业人员如需临时离开柜台时,应将现金、印章、重要凭证和有价证券即时锁入保 险柜或规定的专用柜中,并保管好钥匙,计算机退出用户登记画面,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变更人员时 应及时更改密码。 5.9.4 收寄邮件时应当面验视封装,不能当面封装的要进行复验,对邮件内夹带电池、导线和粉状物 品等应严格验视,不得收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9.5 营业厅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使用明火和违规接连电线。 5.9.6 邮资票品库、分拣业务区应双人双锁,库门钥匙分别由两人管理,不应交叉或横传使用,备用 钥匙按出纳制度规定封存。 5.9.7 邮资票品库、分拣业务区应进行 24 小时监控,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 5.9.8 邮政,快递,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9 的要求设置。 19 DB12/ 537— 2014 表 9 邮政,快递,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视频 邮政营业厅 强制 2 安防 高清摄像机 邮资票品库 强制 3 监控 邮政行业,包括快递企业,单位的分拣业务区 强制 4 系统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5 邮政营业厅 强制 6 入侵探测器 邮资票品库 强制 7 入侵 邮政行业,包括快递企业,单位的分拣业务区 强制 8 报警 邮政营业厅 强制 系统 9 紧急报警装置 邮资票品库 强制 10 邮政行业,包括快递企业,单位的分拣业务区 强制 11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2 保险柜 营业人员柜台周边 强制 13 邮资票品库 强制 实体 双锁 14 防护 分捡业务区 强制 15 装置 邮资票品库 强制 安全门 16 邮政行业,包括快递企业,单位的分拣业务区 强制 5.10 金融,邮政储蓄,单位 5.10.1 重要部位应包括金融营业场所现金区、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业务库、保管箱库、自备,押运 公司,运钞车等。 5.10.2 应按照 GB 50348、GA 38 的标准,划分金融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按照等级确定防护级别,并应 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建设。 5.10.3 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应保持 3 人以上人员临柜,不足 3 人的不能开门对外办理收兑业务,经办 现金人员临时离开岗位,现金抽屉应加锁。成捆现金应随时存放在现金箱内,不得置于桌面。 5.10.4 营业期间,应锁定通勤门,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出入通勤门须严格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并 应随即锁定,营业人员到齐后,按照分工检查有关部位的安全状况,防卫器械应放于随手可取的隐蔽之 处。 5.10.5 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安防工作应符合 GA 745 标准规定。 5.10.6 业务库,金库,安防工作应符合 GB 50348、GA 858、JR/T 0003 的标准规定。 5.10.7 现金业务区应在既隐蔽又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与 110 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并有备用电源,确 保系统供电,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5.10.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保证 24 小时开启,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在营业期间进行实时不间断录像、 录音,在非营业期间可采用移动侦测或报警触发自动录像方式。一旦非营业时间接到报警信号,系统应 立即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功能。摄录资料保存 30 日。金融,邮政储蓄,单位与外界相通的主要 出入口的视频图像应联入公安机关。 20 DB12/ 537— 2014 5.10.9 监控室宜保证 24 小时专人值守。 5.10.10 无法实现 24 小时专人值守的,应建立远程报警监控中心,并将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 入口控制及广播对讲等系统接入该中心,实现远程管理、控制、异地守护等功能的远程报警监控中心, 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10.11 金融,邮政储蓄,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10 的要求设置。 表 10 金融,邮政储蓄,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视频安防 银行营业网点门外 强制 高清摄像机 2 监控系统 营业网点出入口 强制 3 现金业务区 强制 4 运钞交界区 强制 5 非现金业务区、大厅 强制 6 自助机具前端 强制 7 自助机具现金装填区 强制 视频 8 自助机具周边环境 强制 安防 高清摄像机 9 离行式自助银行 强制 监控 10 自助网点出入口 强制 系统 11 业务库清点室 强制 12 出入业务库的通道 强制 13 业务库装卸区及出入库交接场地 强制 14 营业网点、自助网点运钞车交接款处 强制 15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6 银行营业场所外围围墙 强制 17 营业网点与外界相通入口处 强制 入侵探测器 18 入侵 银行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 强制 19 报警 离行式自助银行现金装填间 强制 20 系统 现金业务区隐蔽位置 强制 紧急报警装置 21 自助网点内部机具现金装填间 强制 22 控制、记录系统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23 接处警控制中心 监控室,与 110 报警服务台相连 强制 24 可视/对讲装置 业务库守库室出入口 强制 25 出入口控制 自助网点内部机具现金装填区出入口 强制 26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金属防护门或安全门 27 业务库守库室出入口 强制 28 实体 金属防护栏 银行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窗户 强制 29 防护 防止爬越障碍物 银行营业场所外围围墙 强制 30 装置 防弹玻璃 营业网点柜台 强制 31 防尾随缓冲式电控联动门 现金业务区出入口 强制 32 自卫器材 营业区 强制 21 DB12/ 537— 2014 表 10,续, 金融,邮政储蓄,单位安全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位置、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33 消防器材 营业区 强制 34 自动应急照明设备 营业区 强制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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