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蒙医中医医院输血科NCXMYZYYYSXK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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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血不良反应指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发生的与输血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输血副作用、经血传播疾病、血液输注无效等。为能及早发现输血不良反应,避免延误治疗,保障受血者安全,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应对输血过程进行严密观察。
2.经治医师应详细了解受血者的输血史、妊娠史及输血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以便迅速做出初步诊断,必要时请输血科技人员协助诊断。
3.处理输血不良反应应首先查明原因,明确诊断。一旦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通路,并完整的保存未输完的血液和输血器材待查。
4.怀疑非溶血性发热反应,执行以下程序:
4.1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
4.2对症处理,注意保暖、解热、镇静。
4.3医护人员要亲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min测体温、血压一次。
4.4非溶血性发热反应要与细菌性污染性输血反应鉴别。
4.4.1发生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立即停止输血,经对症处理后30min 至2h后症状缓解;若患者仍需输血,应改输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
4.4.2如停止输血并对症处理2h后,病情未缓解并加重者,应考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及时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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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怀疑过敏性输血反应,应执行以下程序:
5.1对轻度过敏反应应减慢输血速度,口服或肌内注射抗组胺药物,严密观察,若症状缓解可继续输血;反之,应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并查找原因。
5.2重度过敏反应,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有支气管痉挛者,皮下注射肾上腺素;严重或持续者,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地塞米松,氨茶碱等;有喉头水肿者,应立即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以免窒息;有过敏休克者,应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
6.怀疑血型不合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执行以下程序:
6.1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和《交叉配血申请单》
6.2核对受血者及献血者ABO、RHD血型。用于保存于冰箱中中的受血者于献血者血标本及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标本、血袋中剩余血标本,重测ABO、RHD血型,并进行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盐水介质和非盐水介质)。
6.3采集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离心,观察血浆颜色,并进行血常规测定。
6.4采集受血者血液,进行血清胆红素含量测试定、直接抗球蛋白试验并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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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做进一步坚定。
6.5留取输血不良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属血管内溶血,尿中有血红蛋白)
7.一旦怀疑因血型不合引起的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应由治疗医师积极治疗,治疗
原则
组织架构调整原则组织架构设计原则组织架构设置原则财政预算编制原则问卷调查设计原则
如下:
7.1迅速补充血容量
7.2应用速效利尿剂
7.3应用多巴胺
7.4碱化尿液
7.5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剂大剂量免疫球蛋白。
7.6病情严重者施行换血或血浆置换疗法。
7.7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应进行透析治疗。
7.8DIC的防治。
8.怀疑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8.1观察血袋剩余血液的物理性状:如有无浑浊、膜状物、絮状物、气泡、溶血、红细胞变暗紫色、血凝块等,有上述情况之一均提示有细菌污染的可能。
8.2取血袋剩余血液直接涂片或离心后涂片镜检,找污染细菌(阴性不能排除细菌污染)
8.3取血袋剩余血液和患者血液,在4°C此、22°C、37°C条件下作需氧菌和厌氧菌培养。细菌培养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执行《医用洁净工作标准操作规程》。
8.4对受血者进行外周白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与输血前相比明显增多,对诊断有帮助。
9.一旦怀疑怀疑细菌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治疗原则如下:
9.1及早联合使用大剂量、强效、光谱抗生素。
9.2加强支持疗法。
9.3及时采取抗休克、防治DIC与急性肾功能衰竭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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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经血液传播疾病细菌、病毒、寄生虫、螺旋体均可经血液传播,其中病毒对受血者威胁最大,特别是引起输血后肝炎和艾滋病。
10.1当出现或怀疑输血感染病例时,经治疗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并及时书面报告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10.2医务部在接到报告后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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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原因,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10.3医务部写出调查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10.4对可能因数学感染疾病产生医疗纠纷或法律诉讼,我院应保存好相关资料,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应对。
10.5当引起或可能已经引起输血传播性疾病时,要积极通知中心血站,并建立随访制度。
10.5.1献血员随访由中心血站定期进行,随访献血员目前是否阳性,用到其他患者目前情况,当时试验记录质控记录。
10.5.2受血者随访由经治医师定期进行,随访输血前传染病检测指标,近期活动的情况,近亲属输血传染病指标检测情况,有无其他感染情况发生等。
10.5.3通知和随访受血者,要由经治医师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实施,能见到受血者本人时,要单独面对面告知,无法见到受血者本人时,可通过电话告知-0.
11.受血者如发生疑难的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经治医师应通知上级医师并及时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出面协调各临床科室对受血者进行联合诊治。
12输血完毕,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交输血科保存。输血科统计上报医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