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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报告金融服务业报告 指導老師, 林 冠 汝 老師 組 員, EF970037 蘇 秀 玲 EF970037 EF970055 王 愛 晴 EF970055 EF970057 葉 育 琪 EF970057 EF970068 吳 淑 斐 EF970068 EF970073 于 靜 美 EF970073 EF970079 李 玲 緩 EF970079 EF970087 彭 泊 EF970087 目 錄 壹、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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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报告 指導老師, 林 冠 汝 老師 組 員, EF970037 蘇 秀 玲 EF970037 EF970055 王 愛 晴 EF970055 EF970057 葉 育 琪 EF970057 EF970068 吳 淑 斐 EF970068 EF970073 于 靜 美 EF970073 EF970079 李 玲 緩 EF970079 EF970087 彭 泊 EF970087 目 錄 壹、前言 ????????????????????????????????????????????????????????? P.2 貳、各金融服務業發展現況及動向分析 ????????????????????? P.2 一、金融控股公司業 ????????????????????????????????????? P.2 二、銀行業 ???????????????????????????????????????????????? P.13 三、保險業 ???????????????????????????????????????????????? P.21 四、證券業 ???????????????????????????????????????????????? P.24 五、票券業 ???????????????????????????????????????????????? P.30 參、江陳會第三次會談對金融服務業之影響 ??????????????? P.41 肆、2009年金融業產業觀察重點 ???????????????????????????? P.47 伍、結論 ????????????????????????????????????????????????????????? P.49 ※參考文獻 ?????????????????????????????????????????????????????? P.50 壹、前言 過去經濟發展的主力產業是工業與製造業,金融服務業的主要功能在於提供這些主力產業充足資金借貸來擴張與發展,扮演支持產業發展之角色,因此各國政府也將金融服務業視為特許管制行業。 隨著經濟迅速發展與產業的變革,國民所得增加、消費市場轉變、證券與保險業發達、新金融商品的出現,以及個人金融理財的觀念逐漸發展等因素,金融服務業開始融合了多種的企業金融、證券交易、個人理財的多元化服務,形成「金融百貨化」的現象。在全球經濟成長的趨勢下,金融服務業的年產值占國家GDP的比率,未來仍將有逐年迅速上升的趨勢,皆突顯出金融服務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貳、各金融服務業發展現況及動向分析 一、金融控股公司業之現況與展望 1.發展現況 金控公司號稱是金融百貨公司,可以提供消費者一次購足的服務, 強調跨業經營和異業結盟,屬於新的的經營型態,在國外最有名的 是美國花旗銀行和旅行家保險集團的合併。 國內現在有十五家金控公司,主要分為三大系統, 金控主體企業 機構名稱 成立日期 華南金融控股公司 2001/11/28 玉山金融控股公司 2002/01/28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 2001/11/28 銀 中信金融控股公司 2002/05/17 第一金融控股公司 2001/12/31 行 兆豐金融控股公司 2001/12/31 台新金融控股公司 2001/12/01 台灣金融控股公司 2007/12/09 開發金金融控股公司 2001/12/28 元大金融控股公司 2002/02/04 証券業 日盛金融控股公司 2001/12/31 國泰金融控股公司 2001/11/27 壽險業 新光金融控股公司 2002/02/19 票券業 國票金融控股公司 2002/03/26 第1頁 平均發展 富邦金融控股公司 2001/12/19 臺灣已成立十五家金融控股公司,與鄰近國家相較,家數確實太多,規模不夠大,未來市場力量應會促使金控再整合,不論是合併或朝金控方向,財政部鼓勵金融機構朝整並方向發展。 臺灣金融機構家數過多,本國銀行達五十二家,前三大銀行市場佔有率僅百分之二十六,與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鄰近國家相較,臺灣金融機構規模小,因應大型化、國際化趨勢,金融機構合併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相繼實施,鼓勵業者同業及異業合併。金融控股公司法實施後,金融業可以以控股公司型態跨業經營,控股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得經營銀行、保險、證券及相關金融事業。金融控股公司因擁有多業種金融事業,透過共同行銷、資訊交叉運用、產品組合,提供消費者一次購足(one stop shopping)的金融服務。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在一個地方同時從事銀行存放款、票券金融、信用卡、信託、保險、證券、期貨、共同基金、創投基金等交易活動。 過去台灣的銀行、保險、證券分別由不同法令規範,並分屬於財政部金融局、保險司、證期會監理,但實際上已約有28家金融機構實際從事跨業經營,不過,由於在金控法通過前,台灣缺乏跨業經營的法制環境,外界容易質疑金融集團的財務透明度及利害關係人是否從事不當交易,因此有必要成立金控法以解決此問題。 金控公司成立後,各地可設立一區域作業中心,每一中心大樓包括銀行、證券、租賃、期貨等各分公司,屆時,各公司經營據點專司業務承作,後端作業集中轉交區域作業中心處理,各公司作業系統共享同一資訊平台,產生成本整合節約效果,同時,各金融集團因而產生經營綜效。 金融控股公司可透過交叉行銷,cross selling,提供消費者理財套餐,保險、股票、信用卡、基金、債券,各式各樣的金融商品包在一起套裝販售。利用交叉行銷管道,可提供客戶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務,並可透過交叉銷售擴大市佔率及降低經營成本。 第2頁 2.影響金控公司發展的因素 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來看,金控公司成立的原因不外乎「綜效」二字,而這也是金控公司的主要利基與優勢。首先,透過銀行或保險的龐大通路進行產品銷售,對市場佔有率的提升有正面的幫助,其次,透過不同領域(保險、證券等)產品的結合,金控公司更易於將服務以更低的成本,整合成一個金融商品或服務package,套裝組合,的型態,提供顧客全方為的服務,如此更能提升其競爭力,進一步立足國際舞台。 但是問題來了,綜效要如何衡量,單純的從財務報表上來認定極有可能陷入數字的迷思,而忽略了其他外在因素所造成的影響,舉例來說,假如一家銀行跟一家保險公司合組金控公司,在成立金控之後兩家的資本報酬率(ROE)出現衰退現象,我們能夠說沒有綜效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經濟環境的惡化極有可能是造成獲利衰退的主因,因此,若我們要單以綜效的產生與否,來決定是否應採取相關措施鼓勵金控進一步合併或退出,恐非公允,較可行的作法為建立公平合理的金融環境,讓市場決定退出機制,否則政府刻意訂定退出標準,又將衍生更多問題。 從市場上的觀點來看,我國金控發展整合至今,仍不脫過去銀行時代的競爭方式與經營手法,諸如白金卡大戰,到造成金融風暴的結構性債券,保本型商品等,各金控公司都發展性質太過相近的產品,少有專注於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建立產品差異化的範例,當然,造成這種現象,一部份原因是因為政府法令上未能配合金融環境快速變遷之故。而在目前低利率時代,價格戰已無更進一步的空間的情況下,唯有研發具有差異性的產品,主動發現並滿足市場需求,才能將發揮金控在行銷通路、成本節省上等優勢,而不致重蹈過去許多銀行因從事相類似業務,在缺少其他競爭方式下,採用最原始的價格競爭,不但導致我國金融產業缺乏研發創新的動力,更間接導致overbanking現象的出現。 由上述可知,政府應致力於建立一合理的競爭環境,使金控公司在這樣一個環境下,彼此良性競爭,並讓市場決定退出機制,同時,金控公司是否會造成另一個overbanking的關鍵在於是否能進行產品、業務上的差異化,進而創造屬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否則,因為金控公司的複雜及龐大,這次的overbanking的問題將更為棘手。 第3頁 3.金控公司競爭力 1)我國在二??一年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以期解決金融機構家數過多,以及加入WTO後面臨外資壓境而競爭力不足的問題,惟金控公司並非提昇我國金融業競爭力的萬靈丹。探究國外經驗,金控公司之關鍵成功因素為何,金控公司應如何提昇資金運用效率,發揮綜效,並加強風險管理,以創造競爭力, A.由於國際金融體系大型化、全球化快速發展,使銀行、證券、 保險間之業務區隔及差異漸趨模糊。在綜合經營的趨勢下, 銀行部門兼營證券或保險業務,因所需人才類型、薪資結構 不同,經營上較難整合,且不同的專屬業務,經營績效衡量 不易,經營上仍有其基本缺點,故傳統上採綜合銀行制度的 歐洲,其大型銀行亦多朝向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值此國 內經濟體系已朝向關係企業發展之際,配合公司法關係企業 章之規範,財政部為我國金融跨業經營及組織再造,開創有 利環境,爰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並期達成下列政策目 標, a.發揮金融經營綜效,提昇我國金融業之國際競爭力 透過金融控股公司組織,結合資本及資源,可擴大金融經 濟規模,發揮經營綜效,以提昇我國金融業之國際競爭力, 並可滿足消費者一站購足,one stop shopping services, 之目標。 b.提供金融組織再造的有利環境 金融控股公司法提供金融機構順利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 相關機制及租稅、規費減免的優惠,以建構金融控股公司 為金融機構合併的良好平台,希望金融集團及整體金融環 境藉此平台進行組織再造工程。 B.金融控股公司透過投資或併購子公司,經營銀行、保險或證 券業務,在業務多元化下,其總合風險將更形複雜。因此, 金控公司之管理階層必須認識風險、辨識風險、衡量風險, 方能建立有效之風險管理機制,達到控制風險之目的,對於 金融控股公司之風險控管機制重點,說明如下, a.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之評估包括三大要素,即,策略、組織 及制度內涵。金融機構必須明訂整體風險管理之策略目標 第4頁 及基本方針,設置專責風險控管單位,統合管理整體營運風險,建構妥善之內部規章、分層負責制度、統計方法與模型、風險衡量指標、定期評價及陳報頻率,及獨立之稽核作業等,以建立迅速有效之風險控管體制。 C.針對金控集團業務特性,其各項業務風險控管機制建立之基本原則,主要說明如下, a.資本適足性之風險控管機制,應針對集團業務規模、風險狀況、及未來發展趨勢,訂定金控公司及各子公司所需之最低自有資本額,並由專責部門負責管理監控集團資本適足性,隨時採取因應調整措施。 b.流動性管理之風險控管機制,金控公司及其子公司應訂定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及準則,並建立衡量及監控金控公司及集團合併流動性部位之程序及管理資訊系統,以定期或不定期衡量、監督、控管金控集團之流動性風險。 c.投資業務之風險控管機制,應考量金控公司整體暴險容量及負債特性進行各項投資配置,並訂定各項長短期投資之認列標準與揭露制度,建立各項投資風險之檢測、監控及管理方式。 d.資產品質之風險控管機制,金控公司應建立合併資產品質及分類之評估方法,並列入資訊管理系統之偵測,定期覆核各項資產之備抵損失,並作必要之調整,督導各子公司定期檢視資產品質。 e.防火牆之風險控管機制,針對利害關係人交易、內部員工交易建置防範與監控之機制,並建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及緊急應變計劃。 f.金控公司成立迄今已有年餘,多數之金控公司仍在積極建置完整金融版圖及整合旗下子公司之資訊平台中,對風險控管機制之建立,仍待加強與落實。為維持金融控股公司健全經營,本局將督促金融控股公司應積極建立全面性風險控管機制,並應朝以下四大方向規劃, ?.設置整合性之專責獨立風險控管部門。 ?.建立資產、負債、資本與風險結合之風險控管機制及工具。 ?.儘速完成電腦系統等基礎建設之建置。 ?.金控公司及其子公司均應建置法規遵循機制。 第5頁 2)我國金控公司之優勢、劣勢、機會、威脅,SWOT,,其所採取之競爭策略及效益說明如下, A.優勢(Strength) a.相較於外國金融機構,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在本土市場中, 具有文化及語言之優勢。 b.相較於外國金融機構,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在本土市場中具 有通路之優勢。 c.相較於非金融控股公司之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 司具有共同業務推廣、資訊交互運用、共用營業設備或營 業場所等優勢。 B.劣勢(Weakness) a.我國多數金融控股公司之資訊平台尚未整合完成。 b.金融控股公司整體集團資源整合程度及研創新金融商品之 能力尚有待加強。 c.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之國際品牌知名度有待強化。 C.機會(Opportunity) a.我國金融控股公司旗下子公司之據點眾多,並具有語言文 化之優勢,短期而言,在本土市場市佔率上,應較外國金 機融機構具有優勢。 b.相較於個別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較易結合整體集團資 源,發揮綜效,爰較具競爭優勢。 c.金融控股公司旗下子公司可跨業行銷,提供顧客一站購足 的服務,在滿足顧客需求方面或較具優勢。 d.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的客戶,都是金融控股公司 集團的客戶,在客戶資源之取得,較具優勢。 第6頁 D.威脅(Threat) a.我國金融市場規模較小,且金融機構家數過多,競爭劇烈, 影響獲利。 b.外國金融機構在經營規模、國際知名度及金融商品之研發 能力較佳,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在本土市場及國際市場上之 發展都面臨挑戰。 E.競爭策略 a.創造價值策略,金融控股公司要創造能夠滿足客戶需求的 金融商品及差異化的金融服務,才能夠吸引客戶,進而保 留具有高度忠誠度的客戶。 b.提昇效率策略,金融控股公司必需做好全面性的整合工 作,才能發揮跨業經營的綜效。 c.強化資源策略,金融控股公司應積極累積核心資源,特別 在無形資產,例如,品牌、商譽、客戶資料庫等,及人力 資源方面。 d.強化風險控管策略,強化風險控管、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以有效降低風險、轉移風險、分散風險、隔離風險,提昇 競爭優勢。 F.效益 金融改造及提昇我國金融業國際競爭力,係持續的全面性工程,並非一蹴可及,而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僅為金融改造的其中一個環節,雖然如此,自九十年十二月金融控股公司開始設立以來,加入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機構營運相對穩定,且發揮金融經營綜效及提供金融組織再造的有利環境等政策目標已逐漸達成,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對我國金融改造工程已具正面成效,謹略述如下, a.個別金融控股公司下所整合之子公司已陸續涵蓋銀行、票券、保險、證券期貨、創業投資等業別,顯示其金融業務範圍發展日趨完整,經濟規模亦形擴大。截至九十二年三月底止,十四家金融控股公司之合併資產總額達一一三、八一六億元,合併淨值達九、七八三億元。 第7頁 b.金融控股公司因金融業務範圍擴大,開始進行內部組織改 造,朝向功能專業化方向發展,例如子銀行原有之證券經 紀業務,集中於子證券公司辦理、信託部朝向信託專屬業 務發展、子銀行間信用卡業務之整併等,可產生規模經濟 效益。 c.金融控股公司開始扮演金融機構合併平台的角色,有利於 我國金融機構整併,如台新金控公司已完成台新銀行及大 安銀行的合併,國泰金控公司同時將世華銀行及國泰銀行 納為子銀行,並即將完成二銀行之合併,兆豐金控公司同 時將交通銀行及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納為子銀行,截至九十 二年三月底止,十四家金融控股公司整合了十五家銀行、 十三家證券商、四家票券金融公司、三家產險公司、三家 壽險公司、三家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二家證券投資信 託公司、一家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一家期貨公司、一家證 券金融公司及七家金融週邊事業,共計有五十三家金融相 關事業納入金融控股公司。 d.在財政部所定之共同規範下,金融控股公司旗下銀行、保 險公司及證券公司開始互設營業櫃台,進行共同行銷,顯 見跨業經營已成為金融發展趨勢,除對整體經營綜效有正 面效益外,亦能滿足消費者一站購足的需求,提昇金融服 務的品質。如中信金控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總行及五十七 家分行已設置保險櫃檯、三十七家分行已設置證券櫃檯, 中信銀證券總公司及五家分公司已設置銀行及保險櫃檯, 建華金控下建華銀行四十二家分行及建華證券三十八家分 公司均已各增設保險櫃檯,華南金控下華南銀行八家分行 已設置證券櫃檯、永昌證券二十七家分公司已設置銀行櫃 檯。 3)我國金控公司目前仍面臨家數過多、規模過小之過度競爭局面,預期金控公司將再進一步相互整併。而面對其他金控公司以及具專業化、小而美的非金控公司,未來金控公司之競爭策略,說明如下, A.基於全方位發展、降低營運成本、擴展行銷通路等目的,金融控股公司紛紛尋求管道,併入其他金融機構,以期能在競爭激 第8頁 烈的金控版圖佔有一席之地。隨著金融版圖重整之際,金融控股公司如何從自己的競爭優勢著手,有效整合資源,開發新產品,逐步建立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是金控公司經營策略最重要的課題。而在金控公司釐清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後,應進一步進行人力資源整合,建立有效風險管理機制,開發新種融商品,並以現代化經營觀念開創新經營格局以進行專業化競爭,擴大成長空間及獲利能力。 B.過去由於國內相關金融機構的立法皆嚴守金融分業的精神,對於本業以外的轉投資或投資其他金融業的限制頗多,但隨著金融法制的改革,金融業間的界線日益模糊,金融業間異業結合發揮統合競爭力的趨勢更加明顯。請就金融業間異業結盟與金控公司之效益作比較。 C.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之規定,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可進行共同行銷,藉由共同業務推廣、資訊交互運用或共用營業設備或營業場所之方式,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之效益。故依據財政部發布之共同行銷規範,金控公司旗下子公司間,可藉由互設專業櫃檯及人員兼任之方式進行共同行銷,可從事之業務範圍,在證券櫃檯包括證券或期貨經紀業務之開戶、代理國內基金之推介、銷售及買回、設置網路下單終端機以及股務代理之代收件,在保險櫃檯則包括推介經財政部核准銷售之保險商品、辦理經財政部同意得直接銷售保險商品之核保及出單以及保險相關業務之代收件,至銀行櫃檯則可從事存款戶開戶、信用卡業務之推介及卡片之代為轉發、自動化服務設備之設置、代理公用事業稅費等款項之收付以及銀行本機構業務之代收件等。因此,透過營業場所共用及人員兼任之共同行銷模式,將有助於降低金融機構之經營成本,各專業櫃檯提供他業產品推介至實際交易完成之服務,可滿足客戶一次購足之需求,有助於營業利潤增加,而子公司利潤挹注於金融控股公司後,集團整體營運績效亦獲提升。金融業間異業結盟之營運方式已是業界之趨勢,其發展型態不一,為使業者合作推廣業務之行為有所依循,本局在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告銀行、證券、保險等機構合作推廣業務規範草案,將前開機構合作推廣業務型態定位於由本業人員推 第9頁 介他業業務及代收件之方式提供客戶多元服務,本業金融機構與他業金融機構之法律關係應屬於委任關係,,而不涉及開戶或實際交易之完成,除國內基金銷售等業務外,,故與金融控股公司共同行銷型態已有所不同。 D.由於我國金融市場規模較小,以我國的金控公司而言,是否有機會拓展海外市場,並爭取兩岸金融開放的商機,成為具全球服務功能之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得利用旗下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發展兩岸業務,赴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據點。 4)金融改革法案執行,金融市場遠景可期 為了挽救當前國內金融事業的逾放比及呆帳情形,近年來,財政部陸續推動多項重大金融改革法案,以期健全我國金融市場、促進金融事業的擴展,另外,為有效減緩我國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後,金融市場所面臨的衝擊與威脅,政府更於90/7/9通過,並於91/11/1起正式施行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強化金融業跨業經營能力、發揮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效益。 5)金控公司跨業整合,交叉銷售拓展經營層面 依現行法規,我國金控公司本身並不直接從事金融業務,而是以投資、控股等方式,參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投業、外國金融機構等,間接地進行跨業整合。金控法的通過,使台灣的金融體制朝向「股權集中化、組織大型化、經營多角化、監理透明化」發展,金融控股公司不但具有准予母子公司採取連結稅制的優惠規定,而金控公司旗下的聯屬事業,更可採共同行銷及資訊交互運用等方式推廣業務,只要規劃得當,金控公司即可藉著與子公司間交叉銷售與聯合持股等行為,創造出更好的經營績效,此外,金控公司更提供了外國金融控股公司進入台灣市場的便利性、登記規費和租稅給予免除或優惠,以降低設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成本,達到引進外資,活絡市場經濟的功效。 第10頁 6)金控成形,牽動金融版圖 A.大者恆大的競爭態勢,國內的金融市場,在國內外金融集團的競爭壓力以及金控法的效應下,勢將朝向「大型化」發展,「大型化金融集團」是以控股的方式經營,特點在於股權集中及營運多角化,並提供多項金融可供關聯子公司跨業經營與共同行銷的商品,以金融百貨的形式營運,取得競爭優勢,並以規模經濟主導金控市場的發展走向。由於在目前的金融體系中,各項業務所需的資源重疊性甚高,因此規模大型化可降低成本,並強化金融機構的獨佔利益,所以目前全球機構合併的風潮,更是一波接著一波。 B.異業整合需求提高,由於金控公司將銀行與證券商、保險業結盟合併,金控子公司可以進行交叉銷售(cross selling),使金融商品多元化,提供給客戶包含保險、股票、信用卡、基金、債券等金融商品套餐,這些多元化的金融商品與服務,不但能滿足投資人需求,更能提供客戶一次購足之服務,金控公司亦可藉著交叉銷售擴大市場占有率及降低經營成本,進而強化整體獲利。在這樣的趨勢下,定位不明的金融機構將很難生存,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趨勢已無法避免。目前未加入金控公司的金融機構均相繼傳出合併、聯盟的政策消息,便是體認到此一趨勢,而不得不採行的經營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但在缺乏系統性統整的情況下,各業者間的資源是否能有效整合,以造就經濟規模、提昇獲利能力,仍然有待觀察。 C.金融商品推陳出新,證照成為銷售憑藉 金控公司由於具有水平整合、交叉銷售的特性,所推出的金融商品,也多為跨領域的理財工具,因此,想要靈活使用這些商品,為客戶創造利潤、為公司創造績效,實須要較高的專業素養與能力,而為因應金融百貨化的消費潮流,有效保障投資人的權益,財政部也特別規定,若要販售各項金融商品,一定要取得相關證照或通過資格測驗,所以,獲取證照已成為當前金融工作者求職、轉職以及提昇競爭力的必備工具,各大金控公司也均鼓勵員工考取各種金融證照,並以之成為內部晉級、升遷的重要參考指標,而在「文憑如廢紙」,專業掛帥的時代,為了替未來的就業之路 第11頁 「加持」,越來越多商學院在校生也加入了考照的行列,除了每年都有近10萬人次報考的證券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期貨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外,就連甫舉辦的第一屆理財規劃人員,也吸引了8.7萬人報考,而已舉辦5次的信託業務員證照,更累積了19萬人次到考,這幾波考照熱潮,在在顯示金融業證照認證時代已然降臨,並將成為金融從業者無法逃避的必然趨勢。 第12頁 二、銀行業之現況與展望 1.產業現況 1)近三年來連續受到雙卡、美國次貸及全球金融風暴衝擊,我國銀行業總員工人數由2006年以來即維持不斷減少態勢。 2)根據金管會銀行局資料顯示,本國銀行員人工數於2005年達高點,為138,174人(請見圖一),然而隨著雙卡風暴發生,國銀緊縮雙卡業務及無擔保消費性放款業務,相關的業務人員亦快速減少,國銀員工人數開始下滑。雖然2008年國銀擺脫雙卡風暴,但隨之而來的次貸風暴、金融風暴與景氣衰退,對銀行業造成業務全面性的衝擊,不僅消費性放款業務維持人力緊縮態勢,過去大舉增員的理專,因財富管理業務急凍,人數減少最多,再加上多家國銀採全行人力遇缺不補政策,以及中華銀、寶華銀分別併入香港上海匯豐銀與新加坡星展銀二家外商銀行,國銀2008年人數減少為近幾年來最多。 3)在外銀在台分行方面,雖然外銀未受到雙卡風暴衝擊,但2007年因有外銀併購本國銀行後,設立子公司並將外銀營業與資產轉讓與本國銀行,以致銀行在台分行人數呈現減少,但2008年隨著二家國銀併入外銀,外銀在台分行員工人數再度回升。但整體而言,因本國銀行人數減少態勢明顯,而非僅是與外銀在台分行之間的此消彼漲,故2008年我國銀行業總員工人數維持2006年以來的減少趨勢。 圖一 我國銀行業人力資源概況 人國銀外銀在台分行.全體銀行160,000 147,530145,911144,839143,783141,722140,000132,842 127,111125,917120,000 100,000 80,000 138,174136,415136,144133,196132,818125,026119,38860,000117,682 40,000 10,9659,4969,35620,0008,2358,5268,6957,7237,816 0 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年 註,資料來源,金管會銀行局、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 2009年3月。 第13頁 4)2.2006年至2008年我國平均每家國銀營業成本及用人費用均呈現上揚,2009年可望轉為下跌。 5)根據下圖(圖二),我國平均每家國銀營業成本2006年至2008年呈現上揚態勢,主要是因為國銀整體環境持續為整併狀態,所耗費的合併成本所致,然隨著2008年下半年景氣大幅衰退,國銀開始致力於節省成本以因應景氣低迷的衝擊,包括節能、縮減人力或是延長固定資產設備使用,因此預估2009年我國國銀營業成本可望下降。 圖二 本國銀行營業及用人成本走勢圖 平均每家國銀營業成本百萬元百萬元 70,0005,000平均每家國銀用人費用57,486.9760,000 63,821.89 50,0004,50044,967.3638,447.95 40,000 4,227.86 30,0004,0004,111.854,086.3220,0003,596.00 10,0003,500 2006200720082009(E)年 註,1.由於2006年起適合會計34號公報,營業成本計算基礎不 同,故本表編製由2006年起。 2.資料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2009年3月。 6)若觀察平均每家國銀用人費用來看,2006年至2008年雖然國銀員工人數下滑,但用人費用卻反而呈現上揚的現象,其中財富管理業務量快速攀高,理專佣收及紅利大幅增加是因素之一,而減少的雙卡相關業務人員,由於業務性質關係,原本的佣收、紅利、薪資本來就不易超過平均水準太多,因此國銀的用人費用於2006年至2008年呈現上揚,然而2008年下半年來財富管理急凍,加上多數國銀遇缺不補、縮減紅利,甚至減薪,故我國2009年用人費用可望下滑。 第14頁 2.產業動向 1)我國銀行業採用各式降低成本方法,以渡過經濟不景氣時期。面對景氣衰退情況,銀行業業務量縮減,獲利能力不易提升,為渡過此一時期,各銀行紛紛採行各種策略因應,其中節省成本與費用支出是最普遍的方法,現行銀行業節省成本的方式整理如表所示, 2009年我國銀行業降低成本方式 措施 內容 減少用人費用 1.多家銀行採精簡人力,如匯豐估計要 精簡近10%人力,萬泰銀於2008 年已精簡員工近1,000人,2009年 持續有另一波人事精簡計劃。 2.多數民營銀行2008年起已陸續採用 過缺不補方式,部分銀行2009年持 續推動優退方案。 3.派遺人員增加。 4.如台新、安泰、玉山、富邦、日盛、 永豐、萬泰等採主管減薪,或是重新 配置檢討人力,遠東銀則緊縮主管交 際費用。 停止設備汰舊換新 停止設備汰舊換新,以縮減資本支出, 且拉長攤提年限。 降低變動費用 1.多數國銀2008年起已陸續實行節能(水、電、租金費用等) 減碳。 2.向行舍房東協調降低租金,考慮若議 價不成,則搬遷分行。 分行裁撤、搬遷 萬泰、彰銀、一銀、華銀等為提升分行 績效與貢獻度,創造分行經營價值,或 是避免營運虧損擴大。 凍結新分行設立 如合庫、彰銀手上握有新分行執照的銀 行,因經濟環境不佳,加上適合地點難 尋,新設分行不符成本考量,故而暫停 新設。 第15頁 措施 內容 減少客戶權益 匯豐、渣打、花旗、玉山等包括減少免 費轉帳、免費跨行提款次數、取消0800 免付費電話。 手續費收取 1.安泰、台新、國泰世華、聯邦等多家 銀行分別實施如過去可減免彈性的 手續費,如今開始採嚴格執行收取, 並以不同理由新增手續費收取。 2.提高海外刷卡手續費及信用卡年費 門檻。 註,資料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2009年3月。 2)銀行對於分行取得的重視度,由量轉為質的提升,以控制成本,提升經營績效。 3)在節省成本中,銀行對於分行取得的重視度,由量轉為質的提升,思考如何創造分行經營價值,避免營運虧損擴大,將成本效用發揮到最大,預計2009年大型行庫總共將有近30家分行遷移或異動。目前以三商銀採取分行搬遷計劃,華銀2007年起陸續隨著地區發展板塊的遷移搬遷分行,在歷經一年調整期後,評估盈餘比搬遷前有5%到25%的提升,因此華銀2009年朝向分行盈餘呈現遞減或虧損狀態時,應予以獎勵提出遷址規劃,第一銀行雖然暫無裁撤分行的計畫,但亦表示將有一定程度的分行搬遷計畫,以提升分行平均業務量。彰銀同樣考量分行的未來發展性是否會受地理位置影響,加上還有過去接收農漁會的分行額度,2009年已確定不再設立新分行,而是評估分行搬遷計畫,至2009年4月中,已有4家分行申請搬遷,希望積極提升分行績效與貢獻度。 4)雖然國銀以暫停新設與搬遷分行來提升國內分行經營績效,但海外布局腳步並未因此減緩,尤其是政府對於推動與中國相關的金融合作十分積極,也使得銀行業現在將新據點設立的重心擺在中國,三商銀不約而同的分別成立針對中國業務或分行發展的策略小組,等待兩岸MOU簽訂,馬上可以擴展業務版圖。 第16頁 本國銀行分行布局規劃方向 銀行 國內分行 布局中國分行進度 1.台北市、台北縣與台中共有4成立中國分行籌備 家分行申請搬遷。 小組,預計MOU簽 2.2009年除3家新設立的分行訂後,加蘇州崑山分彰銀 (台北市承德分行、台北縣新樹行的設立。 分行與南科)外,暫凍結設立新 分行計劃,目前仍握有約六間 分行執照。 將有一定程度的分行搬遷計劃。 成立大中華區業務一銀 推展小組 分行盈餘遞減或虧損,奬勵提出成立大中華策略發 遷址規劃。2009年已規劃的有桃展小組 華銀 園中正分行遷到北蘆洲、屏東竹 田分行遷到北土城、高雄市大林 埔分行到左營。 註,資料來源,三商銀、經濟日報、工商時報,2009年3月。 3.金融風暴對本產業的影響 1)根據金管會銀行局資料顯示,2008年9月底國銀存款餘額21.35兆元,年增率4.53%,且存款餘額在9月中旬爆發金融風暴後更是明顯攀升,主要原因在於股市低迷,資金大幅撤出股市及各類投資市場資金回流銀行存款所致。 2)在企業金融方面,由於銀行業對個人信貸量持續縮小,財富管理業務表現衰退,故業者2008年上半年加強企金以提升利差收益,使得2008年6月企放年增率尚有7.62%,然而隨著2008年9月全球金融風暴,企業營運日益困難,企金風險升高,銀行業對企業放款態度趨於謹慎,因此2008年9月底企業放款餘較6月底減少500億元,且在景氣持續衰退之下,2008年第四季企業放款量將更為減少。在消費性放款方面,我國房市於2008年第三季已降溫,同時受到全球景氣衰退衝擊,銀行業對房貸持緊縮態勢,連帶使得2008年9月底本國銀行消費性放款餘額減少為6.29兆元,較2007年同期衰退1.77%,衰退幅度逐季擴大。 第17頁 4.因應對策 1)整體而言,2009年銀行業營運仍大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將廠商之因應對策,分述如下表所示。 2009年銀行業面臨金融風暴之因應對策 類別 因應對策 隨著基金大量贖回及股市資金撤出,銀行存款大 幅增加,尤其是公營行庫,但放款卻恐無法同步 增加,因此2009年如何有效利用這批資金,為 大型公營銀行業者當務之急,預計公營行庫業者存款 將以開發財富管理業務及購買公債為主要資金 去向。然而,民營銀行則有不同遭遇,民眾的不 信任使得許多民營銀行面臨資金大量流出問 題,雖2009年可望止住存款流失,但許多民營 銀行仍可能採拉高利率方式來尋求存款存入。 全球經濟不景氣衝擊企業營運,2009年企放逾 放情況值得關注,且聯貸市場大幅萎縮,銀行授企業放款 信轉嚴,預期2009年下半年銀行業者對於新的 企放案件才會較為積極。 隨著景氣走弱,房市下修,房貸逾放攀升疑慮大 增,銀行業2009年仍緊縮房貸業務,且放貸成 數維持房價六~七成左右,但部分銀行則以低利消費性放款 搶攻較為穩健的轉貸房貸市場,期望2009年仍 能有房貸業務挹注,無擔保消費性放款及車貸等 業務持續緊縮,業者幾乎無新方案推出。 受到景氣不佳影響,加上連動債商品糾紛尚未完 全解決,主管機關及業者於2009年仍會積極處 理相關問題,但2009年財富管理業務成長在全 球景氣衰退下,業務量勢必大減,惟公營行庫在財富管理 民眾信任度高的情況下,2009年將逆勢強力發 展財富管理業務,而民營銀行業者2009年則以 重新檢視理專銷售,並拉回客戶信任為主要目 標。 第18頁 類別 因應對策 大型的老行庫或是具金控資源的大型銀行,除原 本企金業務外,拓展海外市場積極,並兼顧財富 管理發展,其中老行庫可望利用民營銀行受到連業者市場拓展 動債糾紛影響較大時,爭取客戶回流,規模不大 之中小型民營銀行,則將以尋求國內業務穩定發 展為主,然規模若未能有效擴大,相較於大型銀 行業者,競爭力將日漸趨弱。 註,資料來源,金管會銀行局、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 2008年12月。 5.未來展望 1)隨著美國次級房貸風暴演變為全球金融風暴,2009年全球經濟景氣衰退,我國銀行業不論是在業務方向或是投資策略上,都受到明顯衝擊,幸而我國銀行均為商業銀行,不致於發生如歐美投資銀行的連串倒閉事件,但2009年金融投資損失恐需持續提列,此外,我國央行為挽救經濟改採降息政策,雖然業者資金成本可望降低,對於市場競爭激烈的銀行業者而言,利差恐將持續縮小,銀行獲利力難以提升。 2)銀行業2009年努力目標除了加強風險控管以維持授信品質外,亦積極強化通路,在發展國內業務的同時,拓展海外市場,並期望增加提供差異化產品與服務的能力,惟2009年全球景氣衰退及金融風暴,預計將使2009年銀行業景氣將延續2008年第四季悲觀情勢,各類業務成長不易,海外獲利大幅下滑,財務體質較弱的國銀營運困難程度不易好轉,增資或是被併購的動作將不會停止。雖然認列的投資損失及資產減損可望較2008年減少,然而2009年企業壞帳恐將明顯攀升,業者擔憂我國銀行業是否將再面臨2000年的企業金融風暴,亦是銀行業目前對於配合政府的企業紓困動作較慢的最大原因。 3)綜而言之,因許多產業預期最快由2009年第三或第四季起才得以有景氣復甦的契機,故預期我國銀行業亦可望於2009年第四季同步從全球金融風暴中恢復。 第19頁 6.銀行業2009年整體經營環境之探討 1)2009年銀行業主要面臨利差不斷壓縮的問題,即使業者知道利差收益為銀行主要的收入來源,但仍然不敵市場削價競爭的壓力,加上利率又轉趨下滑,利差未來即使轉為擴大,擴大程度亦不會太多,個人金融業務又處於低迷時期,財富管理業務暫時冷卻,除了企業金融業務可以採加強金流服務,維繫客戶外,銀行業2009年業務拓展績效不易彰顯。 2)然而,2009年卻是銀行業重新檢視內部組織結構及發展方向的好時機,消費金融業務及財富管理業務在經歷榮景後,分別受到雙卡與金融風暴衝擊,正好讓業者正視國內多數銀行業創新能力不足,總是一窩蜂搶進相同業務的情況。雖然銀行業業務受限,主要業務不出企金、個金、財富管理的範圍,而「創新」又在此波金融海嘯中,為大家所恐懼,但是如何「創新」新業務,發展利基,還是很必要的。目前銀行大都採取保守穩住原有業務因應,預期財富管理業務目前只是暫時冷卻,2009年下半年景氣衰退態勢若得以穩住,民眾暫放存款的資金還是會明顯對銀行財富管理業務有所需求,尋找投資標的,但經過此次風暴,加上民眾從2005年至2008年的雙卡與金融風暴所得到的經驗,可望促使銀行對財富管理業務推展的方向,與對行員或理專的要求,將趨於合理化,財富管理業務2009年下半年後還是可望止跌回升。 3)併購及向海外拓展布局也是突破僵局的方法,在併購方面,主要是國內銀行仍有過度競爭態勢,且我國銀行業結構與美國不同,我國每家銀行從事業務、服務地區,不論銀行規模大小,都是一樣的,銀行存在的特色或利基根本無法區隔,因此削價競爭難以解決。所以減少銀行家數,擴大規模,不只可以提升銀行在國際的競爭力,在市場家數不再過多、業者具有利基的情況下,銀行得以擁有合理利潤,削價競爭亦可望改善。此外,銀行規模擴大也較易具備海外布局的能力及符合條件,利潤著眼點不只放在國內,將可使銀行業者在面對國內不合理競爭時,仍可以堅持住該銀行業務價格條件,並且增加獲利來源,減少單一地區的風險。 4)2009年銀行業走勢分歧,即使景氣不佳,但2009年在各銀行重新整頓內部組織結構及發展方向後,未來銀行業經營及環境可望更為健全。 第20頁 三、保險業之現況與展望 1.現況 經建會於2004年9月20日召開服務業發展會議,已確定發展12種服務業,而金融業為第一優先發展產業。在台灣金融服務業產值占GDP比率中,保險業產值占GDP比率是呈現一個成長的趨勢,從1981年的1.59%成長到2006年的3.73%,成長幅度超過100%。 台灣地區至1961年止僅有2家公營壽險公司及5家產險公司。1961年起政府推動國家經建計劃,而開放民營保險公司設立。1986年起,財政部依中美保險諮商所獲結論,陸續對美商開放我國保險市場,核准美國保險公司在台成立分公司經營產險及壽險業務。1992年財政部依據保險法部份修訂條文及「保險業之設立標準」,接受由國人提出申請並核准經營的產險、壽險公司。政府亦在1994年全面開放外商保險公司來台設立分公司。 自1994年台灣保險市場全面開放後,1995年保險業的家數即達到56家,到1999年時達到最多63家,目前共有59家。雖然台灣之保險市場已開放,但是與大陸之交流始於1995年才開放保險同業公會在大陸地區設立聯絡辦事處,於2000年開放台灣保險業者在中國設立辦事處,於2002年開放台灣保險業直接赴中國設立分公司及子公司。 2006年全球保險市場保費收入達3.7兆美元,美國以1兆1701億美元居全球首位,其次為日本及英國,三者合計占全球保險市場規模近6成。而大陸以708億美元排名全球第九,台灣為516億美元,全球排名第十三。不論是產險或是壽險之保費收入,大部分來自保險業務員、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這3種通路,2005、2006年產險這3種通路保費佔總保費比率分別為86.3%及85.3%,而2005、2006年壽險這3種通路保費佔總保費比率更高達97.8%及98.7%。 第21頁 台灣的保險發展空間,保險業從純保障功能的領域走向保險業與銀行、投資業交集的領域,金融控股或金融整合的潮流,將造成保險版圖的擴展。故要著重於創新的價值--商品+顧客特有需求,創新價值,以產險為主,配合社會需求及經濟發展為導向,加速創新商品研發,引進國外先進商品創造商機。或者依產業特性及需求,設計綜合保險,將保險購買者所需要的各類保險合併為一。以壽險為主,以配合社會大眾需求,國家政策及經濟發展為導向,並以商業保險彌補社會保險的不足。或者依個人、家庭及市場需求結合主約及附約,使儲蓄及保障的設計更全方位及合理。 2010年代金融保險的趨勢,2005年日本野村總合研究所進行「亞洲2010年課題研究」,認定「新金融服務」是大潮流,會滲透到生活中的每個角落。新金融服務透過, ※流通業、製造業等非金融機構的店鋪通路。 ※電腦、行動電話等工具融入生活場所,造成傳統且繁瑣的金融服務方式消失。 ※消失的金融定義為金融服務融入生活場所,並且去除金融行為的繁瑣,讓生活者在意識上感覺金融服務行為不存在,而把金融服務行為當作為達成某一非金融目的的一種手段而已。新金融服務潮流的發展兩大基本方向, ※經由服務或通路融入生活場所,讓生活有沒有「現在,我正在使用金融機構所提供的金融服務」的意識。 ※針對複雜而多樣的服務需求,為了真正符合個別生活者的需求,會演變成生活者自主介入與金融服務提供者共同打造商品。 2.保險業動向 保險業錢進大陸 有望鬆綁,金管會正研議開放台灣保險業可以「錢」進大陸股、債及不動產市場,投資額度初步設計以海外投資額度的10%為限,但也不排除把對大陸投資金額一併納入海外投資額度的可能。依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統計,去年底保險業資金總額為8.3兆元,國外投資的法定上限額度為保險業資金的45%。投資大陸市場額度若以國外投資額度的10%計算,相當於保險業資金約有3,700億元額度可投資大陸市場。 如果是把投資大陸額度納入海外投資額度一併計算,則以目前壽險海外投資金額2.5兆元左右來看,壽險業最多還有1兆元額度可投資大陸。 經建會邀 第22頁 請金管會、陸委會等政府部會討論財經法案鬆綁議題,其中包括開放保險業投資大陸市場、放寬銀行業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放款給台商限額等。 據了解,陸委會對金管會提出開放保險業投資大陸市場,在開放方向上並無特別意見,但對開放項目則較保守,因而昨天並未達成結論。 金管會官員認為,台灣保險公司早就可以投資海外市場,但卻禁止投資大陸。由於近幾年大陸證券市場相當活躍,保險業海外投資應適度開放大陸市場,對台灣保險業較有利。 據了解,金管會提出可開放保險業投資的項目,包括大陸各式有價證券,如股票、基金、公債、公司債,以及不動產市場,此外,大陸企業在海外掛牌的紅籌股、國企股,H股,、全球存託憑證,GDR,、美國存託憑證,ADR,,及大陸企業發行的海外債券也都在投資範圍。 至於投資比重,金管會擬不對個別投資項目作限制,而是採總額控管。方法一是不超過海外投資比重10%,方法二則是合併納入投資海外額度計算。由於各保險公司被核准的國外投資比重不一,以最高者為保險業資金的40%,採方法一的話,投資大陸市場限額就是4%,採方法二,則要看該公司原本投資海外金額占額度比重多高,如已用了35%額度,投資大陸市場限度就是5%。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金管會未來與大陸保監會談市場准入時,將爭取突破保險50%合資比率上限,或中資合資方可不限一家。如獲兩岸主管機關放寬,國壽在大陸轉投資的上海國泰人壽可望成適用首例。 第23頁 四、證券業之現況與展望 1.由於資本市場全球化之發展趨勢,各國證券市場面臨國內外多方挑戰,如何提升證券市場整體競爭力已是各國主管機關未來之發展方向。而我國證券市場近年來亦成為國際間重要市場之一,以2006年證券交易總金額與週轉率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總市值為5,896億美元、總成交金額為7,365億美元,已明顯低於日本、韓國及香港之亞洲國家。 2.朝向自由化與國際化發展是世界主要證券市場努力之目標,而我國證券市場在近二年推行多項新制,包括承銷新制、巨額交易標準、財務預測制度改採自願制度等,積極改善證券市場相關制度與規範,俾使與國際證券市場接軌,以增加我國證券市場競爭力。惟綜觀台股市場成交量仍呈萎縮、資金外流及本益比偏低之現象,如何吸引投資人與提升競爭力,已是當前重要研究課題。 3.有鑑於各國證券市場積極朝向擴大市場規模與提升市場效率發展,因此,本研究試圖由總體經濟、各國本益比分析、市場模式、風險管理及國際化等面向探討,研擬如何提升我國證券市場競爭力之相關配套措施,以供主管機關參考。 4.制度面 我國證券市場在這二年推行多項新制,包括承銷新制、鉅額交易標準、財務預測制度改採自願制度、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等,積極改善證券市場相關制度與規範,俾使與國際證券市場接軌,增加我國證券市場競爭力。 1)承銷制度 自2004年7月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後,落實金 融監理一元化,並朝向自由化與國際化發展,以推動台灣成為區 域型金融中心。為促進國內證券暨期貨市場紀律化、效率化、自 由化及國際化,俾使資本市場之規範制度與國際接軌,進而提升 國內市場與企業之國際競爭力及吸引力,金管會特別針對證券市 場之承銷制度提出改革,期使提升證券市場之國際競爭力、保護 投資人權益及重振台股信心。由上市櫃股票承銷制度改革過程來 第24頁 看,歷來曾經有六次重大變革,而為提升發行市場的品質,特於2005年間實施承銷新制,包括有掛牌首5個營業日無漲跌幅限制、引進價格穩定措施及承銷配售方式選擇自由化等,詳如下表說明, 2)鉅額交易制度 鑑於證券交易方式日益多元化,為期滿足投資人對於上市(櫃)證券買賣之需求,並與國際接軌,進而強化證券市場的交易機能,臺灣證券交易所與櫃檯買賣中心自2005年4月起調整鉅額交易標準,修改證券鉅額買賣制度,說明如下, A.單一證券鉅額買賣,係指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同一上市(櫃)證券數量達500交易單位以上者。 B.股票組合鉅額買賣,係指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上市(櫃)股票種類達5種以上,且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者。 C.未達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數量500交易單位以上之情形,而其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者,亦為單一證券鉅額買賣。 3)財務預測制度 我國自1991年5月起開始推動財務預測制度,已是資本市場中相當重要的訊息來源,為強化公開發行公司資訊揭露的品質,加上因應國內證券市場規模逐步擴大,公司面臨全球化與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以及市場制度與國際接軌,財務預測制度於2004年12月修正改採為自願公開方式。 第25頁 4)會計制度 為強化資訊揭露之品質,我國在金融商品之會計揭露與評價相關規定上,近幾年來所公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已改向國際會計準則(IAS)接軌,第三十四號公報亦不例外,係以IAS第三十九號為藍本。三十四號公報係整合金融商品之所有會計處理,並且為了與國際接軌而大幅變更現行實務,因此我國許多其它公報必須配合修正。 5.法規面 近來國內陸續爆發博達、訊碟、皇統等金融弊案,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加上美國發生安隆(Enron)公司與世界通訊(WorldCom)弊案後,加速推動公司治理改革,而有沙氏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的提出。因此,在外部與內部環境影響下,為促進國內金融市場之健全發展,行政院特於2002年成立「行政院金融改革專案小組」,加速推動金融改革,設有「銀行」、「保險」、「資本市場」、「基層金融」及「金融犯罪查緝」等五個工作小組,研議金融七法2的修正案。此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酌國外經驗,強化董事之獨立性與功能,引進「獨立董事制度」及「審計委員會」,提出證券交易法修正。 1)配合金融七法的共同修正重點 A.有關於金融機構對於金融犯罪行為人所從事的財產移轉行為得 撤銷之規定。 B.有關於重大金融犯罪適用洗錢防制法之相關規定。 C.有關於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人辦理之規定。 2)證券交易法修正重點 證券交易法於2006年1月完成修正,計有修正21條條文、新增8條條文、刪除9條文,總計修正38條條文。本次修正重點在於推動公司治理、擴大證券商業務、與外國簽訂資訊合作協定及加強防制證券不法行為等面向,期使提升證券市場競爭力及加速發展我國區域金融服務中心目標,茲將本次修正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A.推動公司治理 包含有獨立董事制度之建立、審計委員會制度之設置、強化董 第26頁 事之獨立性、提高公司財務報告編製人員責任及增訂相關之行 政罰則。 B.擴大證券商業務 為推展證券商業務多元化發展,修正放寬證券商業務範圍,核 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款項借貸業務、接受客戶委託保管 及運用其款項等。 C.與外國簽訂資訊合作協定 增訂主管機關依互惠原則,經行政院核准,得與外國政府、機 構或國際組織就資訊交換、技術合作、協助調查等相關事項, 簽訂合作條約或協定。 D.加強防制不法行為 包含有防制證券市場操縱不法行為與防制內線交易不法行為。 6.賦稅面 近年來,新金融商品推陳出新,除了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外,金融創新的力量也驅動如金融資產證券化、不動產證券化、結構型商品等,利率連動、股價指數連動、匯率連動之金融商品,此外還有在保險方面的投資型商品、信託法制下的規劃商品,無形中提供投資人更多元化的投資理財機會。另一方面,每推出一種新金融商品,卻會面臨不同的課稅方式,例如有一些金融商品是分離課稅的,如不動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商品是採分離課稅制度,稅率為6,,票券則是分離課稅20,等,另外有些金融商品是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像是公債期貨是列入財產交易所得而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茲將現行金融商品之課稅規定,依金融商品的種類、稅制為所得稅或交易稅、稅率的區分,歸納彙總如下表, 第27頁 第28頁 7.投資人保護面 證券交易法第1條開宗明義即為保障投資人權益,自金融監理一元化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加強投資人保護及教育工作方面實施多項的措施,說明如下, 1)加強教育宣導 為建立投資大眾正確金融知識,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 2004年10月起,舉辦「投資未來系列講座」,加強校園與社區教 育宣導,並規劃將金融知識納入國中小及高中輔助教材,以運用 專屬電視頻道進行各項教育宣導,期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幫助投 資大眾有階段性的建立正確理財觀念。 2)成立投資人保護中心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於2007年7月17日公布, 俾積極為投資人主張權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 護中心於2003年1月15日成立,並於2003年3月首度受理華 夏租賃公司之投資人求償登記,同年陸續受理紐新企業、緯城實 業、南港輪胎、楊鐵工廠、台肥公司及中友百貨投資人求償登記, 其中提起團體訴訟案件計有紐新的3億9,382萬元請求金額、楊 鐵南港的2,259萬元及台肥的2,752萬元,根據投保中心的統計 資料顯示,自1998年10月的第一件正義公司的團體訴訟案開 始,至2006年11月6日止,共有41件,請求金額合計238億 5,034萬元。此外,投保中心辦理短線交易歸入權案件,自1994 年起至2005年底止,累計案件為4,280件,已歸入金額為13億 170萬元。此外,在減少資訊不對稱的風險方面,有證券暨期貨 市場發展基金會的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評鑑與公司治理協會的 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以及實施新的承銷制度,惟如何讓投資 人較易分辨公司風險仍是未來發展方向,宜設計一套機制,俾利 公司的風險方面資訊揭露創新,進而有助於降低投資人的風險。 第29頁 五、票券業之現況與展望 1.現況 在1971年之前,台灣地區金融以傳統的公營銀行體系為主,承作貨幣市場業務意願不高,再加上利率管制、固定匯率制度等,致使缺乏形成公開貨幣市場之條件,但在1971年以後,隨著經濟發展由進口替代邁入出口擴張之轉型期,形成外匯存底快速累積,導致貨幣供給額巨幅增加,促使物價節節上升,對金融之安定造成威脅,政府鑒於當時缺乏調節金融之有效工具,為抑制通貨膨漲,於當時之銀行體系外,積極推動建立機動匯率制度與籌設健全活潑之貨幣市場,以謀短期資金利用的效率化與促進利率的自由化,並為央行提供控制貨幣供給與調節金融的場所。 由於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廣泛而分散,所以資金供需雙方大多要透過仲介者的協助,才能迅速合理達成交易,為便利短期資金的調度,促進合格票據之流通,政府乃於1975年12月頒布「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規範貨幣市場制度,並隨即責成台銀、中國商銀與交銀等行庫著手籌組票券公司,1976年至1978年間,中興、國際、中華等3家票券金融公司相繼開業,有組織之貨幣市場架構正式建立,在3家票券金融公司努力推動,以及工商界和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各種信用工具一一出現,交易量不斷擴增,台灣地區貨幣市場乃逐漸發展茁壯。 隨著金融自由化腳步的加速進行,為規劃金融之長遠發展,政府於1991年召開全國金融會議,其中建議在周全基本法規後,適度開放票券金融公司新設,及銀行兼營票券業務,並擴大票券公司業務範圍與資金來源,同時建立即時性貨幣市場資訊系統,及研究設立貨幣市場共同基金與票券信用評等制度等,在金融當局的規劃下,貨幣市場中介機構分兩階段逐漸開放,財政部首先於1992年5月開放銀行兼營短期票券經紀和自營業務,除增列設立票券金融公司的相關規定以作為開放新票券金融公司設立依據外,且規定銀行可於辦法實施一年後申請兼營短期票券承銷與簽證業務,此意味著票券市場的進入障礙已經破除,而1993年10月又發布施行票券商業務管理辦法,將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均納入該辦法管理,同時廢止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30頁 爾後於1993年10月訂定公佈票券商管理辦法,開放新票券金融公司新設,同時在該法公布一年後,擴大銀行兼營票券的承銷和簽證業務,進一步有13家票券金融公司的成立。其後,為因應貨幣市場之快速發展,並落實對票券商之監督管理,財政部亦於2001年7月公布施行票券金融管理法,而票券商管理辦法則於2003年3月廢止。 票券業者傳統的兩大業務,包括保證及票債券買賣,與銀行業不同的是,票券商在操作上,偏向短期操作,由於票券商只能透過同業拆借取得短期資金,因此在協助發行企業辦理商業本票時,多以三十天期為主,期滿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展延。此外,過去原本商業本票及銀行承兌匯票的發行利率一般均較銀行的短期借款利率為低,因此部分財務結構較佳的廠商傾向以發行票券的方式替代銀行借款來籌措短期資金,亦是票券業者重要業務之一,然而近幾年企業外移,經濟復甦速度慢,企業資金充裕而較無發行票券之迫切需求,加上銀行業者的低利競爭的環境,使得票券業者本業獲利持續縮水,票債券操作的獲利能力更形重要。 票券金融機構曾是各大金融集團設法爭取經營的寶石,旗下具有票券商,可協助整體集團安排短期資金融通的相關業務,但在丕變的時空環境下,國內資金浮濫的生態,造成銀行業大幅搶食票券業的短期融資市場,在兩者業務重疊性愈來愈高的情況下,金融集團自然產生捨小規模票券,強化大型銀行經營廣度的選擇。2006年因雙卡風暴,票券公司獲利表現大都優於銀行業,故金控業者在考量是否合併後之利益大於各別獨立存在的情況下,2006年12月有玉山票及富邦票分別併入玉山銀及富邦銀,2008年再有中信票及華南票分別併入中信銀及華南銀,2009年2月止,我國票券金融業僅10家。隨著2008年第四季全球金融爆發,資金湧入票債券市場,2009年票券業2009年營運漸趨穩健、樂觀。 第31頁 2.票券金融公司基本資料 資本額 公司名稱 開業時間 主要股東 (佰萬元) 兆豐金控、兆豐投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 信、兆豐證券、兆 限公司 65.05.20 12,000 豐保險、兆豐國際 (原:中興票券金融公司) 商銀 國票金融控股股份 國際票券金融公司 66.01.15 1,809 有限公司 臺灣工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託管美國 之,,:新興市場 基金專戶、 林榮元、 匯豐銀行託管金英 中華票券金融公司 67.12.01 1,678 証券,香港,有限 公司戶、 歐企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聯豪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遠東銀行、台新銀 行、利明投資、嘉 裕(股)公司、中華化 大中票券金融公司 84.06.07 248 學纖維、德潤投 資、遠銀資產管 理、台新資產管 理、正利時投資 第32頁 資本額 主要股東 公司名稱 開業時間 (佰萬元) 眾希股份有限公司 (凱雷集團在台子 公司) 、雄賀有限 公司(The Gable Fund在台子公 台灣票券金融公司 84.07.22 2,936 司) 、光陽工業 ,股,公司、清園 投資(股)公司、和聯 投資(股)公司、弘光 投資,股,公司等 及外資法人 萬通銀行、統一集 團、統一租賃、台萬通票券金融公司 84.08.29 540 南紡織、環球水 泥、坤慶紡織 聯邦銀行、安泰銀 行、友邦有限公 司、鴻構建設、聯聯邦票券金融公司 84.10.11 296 邦建設、聯邦育樂 事業、群益證券、 惠勝實業、富邦資 產管理、榮成紙業 大慶建設、宏泰企 大慶票券股份有限公業、華僑商業銀86.01.21 329 司 行、幸大企業、全 球興業 台新國際商業銀台新票券金融股份有 87.03.05 400 行、台証綜合證 限公司 券、新光合纖 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96.12.19 52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第33頁 3.票券發行、種類及買賣方式 1)票券發行與承銷 A.票券承銷與首次買入 係指於初級市場承銷融資性商業本票或首次買入國庫券、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交易性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及商業承兌匯票。在各融資工具中,又以發行融資性商業本票為大宗,也因此,票券的發行與承銷比重均超過99%,債券發行占率則不到1%。發行商業本票係指票券公司接受本票發行人之委託,依約定包銷或代銷本票,方式分為包銷與代銷二種。包銷係指發行公司所發行票券,本公司承諾全數包銷買入,並於承銷當日給付價款,為目前主要之承銷方式,代銷為票券公司以中介身分接受發行人委託承銷,能否售罄並不負責,承銷期間未售出票券退回發行人。 B.保證業務 發行商業本票的過程中,票券商進行包括簽證、保證和承銷各項程序,在發行實務上,一般簽證及承銷的程序皆由同一票券商承做,只有在保證的階段,才區分為他保或自保。他保指商業本票由其他金融機構所保證,相對的,自保則是由同一票券商保證和承銷。 2)票、債券買賣業務 票券商除了透過票債券買賣(買賣斷和附條件交易)的雙向報價來賺取利差以外,更進而利用其預測利率的專業,進行養券、套利和資金缺口操作等,以賺取資本利得,尤其在利率趨勢往下或利率在低檔維持穩定的環境中,對票券商則更加有利,且在2004年之前,買賣債券淨利益也因利率下跌,再加上票券金融公司承做之短期公債附條件交易量在1998年後呈現明顯增加,票券商養券之利潤大增,債券交易資本利得則大幅成長,利率因素使得票券金融業有極大的發揮空間。 然2004年1月1日起,附條件票券及債券交易,改依融資交易處理,2006年起實施的第34號會計公報「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將金融資產及負債採公平市價認列,未實現損失及利益均須入帳,對於以票、債券交易為主的票券商影響更鉅,其所持有之票、債券在依新的會計準則處理之下,不再列「買賣證券及 第34頁 票、債券收入」之項目,改列「公平市價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及負債利益」,業者必須平時就要將票債券價值以市價評估, 可反應業者所持有價證券之市場價值,較為貼近現實,但卻也隨 著市場波動導致業者獲利變動加大。 整體而言,票券商債券交易操作量較大,然近三年來,債券交 易比重已由2006年的70.75%降至50.41%。 票券公司主要業務比重 單位,% 類型 2006 2007年 2008年 票債券發行 票券發行與承銷 99.12 99.24 99.44 債券發行 0.88 0.76 0.56 票債券交易業務 票券 29.25 34.92 49.59 債券 70.75 65.08 50.41 註,資料來源,票券公會、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整理, 2009年2月。 4.票券發行種類 在貨幣市場中,投資者或資金需求者可就信用工具的種類、期限、利息等條件,自行選擇在最有利的條件下完成交易。貨幣市場雖無如證券交易之具體交易市場,但實際上仍由全體資金供給與需要者經由短期票券交易商進行公開交易,原則上須符合安全性、收益性及流通性三大要素,所謂短期票券係指期限在一年以內到期之下列票券, 1)國庫券,係政府為調節國庫收支或穩定金融市場,由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短期債券。 2)銀行承兌匯票,係公司行號所簽發,經某一銀行承兌並承諾於指定到期日兌付的可轉讓票據,亦稱為遠期匯票。 3)商業承兌匯票,係公司行號簽發,經另一公司行號承兌並承諾於指定到期日兌付的商業票據。 第35頁 4)商業本票,係指工商企業為籌措短期資金,以自己為出票人,承諾於指定到期日無條件支付予受款人或執票人一定金額之票據。此種票據多經金融機構保證,並經票券金融公司簽證,其安全性甚高,已成為目前貨幣市場中最具流通性的票據。另經證券交易所審定列為第一類上市股票之發行公司,並取得銀行授予信用額度之承諾所發行之本票,政府事業機構所發行之本票,及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財務結構健全之證券金融事業所發行之本票,可免金融機構保證。 5)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係由銀行承諾於指定到期日,按票載利率條款付予定期存款戶本息並得自由轉讓之存款憑證。 6)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政府債券,中央、省或市政府發行之債券,一般通稱為公債等。例如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台灣省政府建設公債、台北市政府建設公債等。 國內票券市場信用工具 信用 發行 發行 發行 還本 發行 分類 工具 單位 目的 價格 方式 期限 國庫券 國庫券 財政部調節國貼現方到期時91天、 委託中庫收支 式發行 按面額181 央銀行清償 天、273 發行 天、364 天等四 種 可轉讓中央銀中央銀調節金按面額到期時1、3、定期存行之可行 融 發行 本息一6、9個單 轉讓定次清償 月及1 期存單 年、2 年、3 年 一般銀一般銀解決流按面額到期時月為單 行之可行 動性融發行 本息一位,最 轉讓定資需求 次清償 長不超 期存單 過一年 第36頁 信用 發行 發行 發行 還本 發行 分類 工具 單位 目的 價格 方式 期限 商業本交易商企業 融通商貼現方到期時視交易票 業本票 業交易式發行 按面額情形而 資金 清償 定,最 長不超 過一年 融資商企業 籌措短貼現方到期時大多在 業本票 期資金 式發行 按面額180天 清償 以內, 最長不 超過一 年 承兌匯商業承企業 融通商貼現方到期時不超過票 兌匯票 業交易式發行 按面額180天 資金 清償 銀行承企業 融通商貼現方到期時不超過 兌匯票 業交易式發行 按面額180天 資金 清償 債務憑政府債中央政穩定國按面額按期還 證 券 府及地庫收發行 本付息 方政府 支、穩 定金融 金融債金融機籌措短面額發按期還 券 構 期資金 行、折本付息 價或溢 價發行 公司債 公開發籌措短面額發按期還 行公司 期資金 行、折本付息 價或溢 價發行 註,資料來源,一銀產經資訊(2003/9),2006年5月。 第37頁 4.票券公司持有票券分類 若以票券公司所持有的票券內容來看,雖2004年第四季起利率開始上揚,但由於債券殖利率仍低,故票券公司對債券持有比重大多在五成以上,2007年達到56.79%,然而因殖利率於2007年第四季起開始攀高,故2008年底債券比重降至53.30%,其中公債一直是主要的持有標的,票券方面則維持在四成多的水位,主要以商業本票為主,其次則為銀行可轉讓定存,其餘票券則比重極低,相關分類如下表所示, 票券公司持有票券分類 單位,% 類型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票券 47.36 47.25 43.81 43.21 46.70 融資性商業本票 28.93 34.59 30.96 38.71 40.11 交易性商業本票 0.03 0.09 0.04 0.03 0.02 銀行承兌匯票 0.06 0.04 0.08 0.07 0.03 銀行可轉讓定存 15.21 9.66 10.92 3.60 5.21 國庫券 3.13 2.87 1.81 0.80 1.33 債券 52.64 52.75 56.19 56.79 53.30 金融債券 6.57 8.10 7.63 7.27 6.56 公司債券 4.25 7.02 10.07 12.06 13.82 公債 41.82 37.63 38.49 37.47 32.92 註,1.公債及其他債券不包括長期債券投資金額。 2.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統計輯要,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 庫整理,2009年2月。 5.票券業大事紀 時間 事件 制定「國庫券發行條例」,同年10月首次發行乙種1973.4 國庫券。 台灣銀行開辦國內遠期信用狀,創造出銀行承兌匯 1975.3 票。 1975.8 財政部核准銀行發行可轉讓定期存款單 第38頁 時間 事件 訂定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同時指定台灣銀行、1975.12 中國國際商銀和交通銀行分別籌設短期票券商各一 家。 1976.5 首次發行融資性商業本票。 1978.11 發佈「短期票券交易商設立分支機構審核要點」 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及第一類股票上1982 市公司得發行無金融機構保證之商業本票。 增加買賣一年期以內之各種債券,為票券金融公司首1983 次跨足債券市場領域。 1986 國際票券上市。 1990 中興票券上市。 財政部開放商業銀行經核准我辦理短期票券的經紀1992.5 和自營業務。 根據銀行法第47條之1,訂定票券商業務管理辦法,1993.10 廢止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 訂定票券商管理辦法,取代票券商業務管理辦法,開1993.10 放新票券金融公司設立。 1994 中華票券上市。 訂定票券商管理辦法,取代票券商業務管理辦法,開1993.10 放新票券金融公司設立。 1995.6 首家票券金融公司大中票券金融公司設立。 開放銀行兼營票券簽證與承銷業務,爆發國際票券楊1995.8 瑞仁盜開商業本票案。 1998.8 力華票券金融公司設立。 1999.11 訂定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上櫃審查要點。 2000.2 訂定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轉投資審核要點。 訂定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範圍計2000.6 算方面要點。 2000.7 訂定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 開放票券金融公司得對相同客戶同時為政府債券賣2001.3 斷及附賣回交易之組合交易。 2001.4 允許票券公司對保證發票期間擔保品遭假扣押查封 第39頁 而仍正常繳息之授信戶採帳務處理方式。 時間 事件 2001.5 大眾票券金融公司合併予大眾商業銀行。 2001.6 修正公布票券商管理辦法。 2001.7 頒布「票券金融管理法」。 發布「票券金融公司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2001.11 並開始接受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辦理金融債券之簽 證、承銷、經紀及自營業務。 財政部發布施行「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2002.4 交易管理辦法」。 2002.10 萬泰票券金融公司併入萬泰銀行。 2003.1 財政部訂定「票券商對同一企業風險總額規定」 第40頁 參、江陳會第三次會談對金融服務業之影響 一、前言 第三次「江陳會談」簽署三項協議包括「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並宣布陸資來台投資事宜之共識,其中除「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益司法互助協議」係著眼於建立交流秩序外,金融合作協議、空運補充協議及陸資來台投資共識之主要目的皆在促進兩岸經負關係正常化,強化台灣經濟與國際市場的連結,進而打造台灣成為亞洲乃至亞太地區的經貿樞紐。 二、建立制度化合作機制 1.共同打擊犯罪合作 將長期以來兩岸治安機關間協助緝捕,以及遣返人犯的個案協處現狀,予以制度化。並在「全面合作,重點打擊」原則下,採取具體措施,共同合作打擊各類不法犯罪,並採取具體措施,優先打擊超越國界、跨境蔓延的電信詐欺犯罪,以確保兩岸民眾的財產安全。 2.司法互助 透過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罪贓移交、人道探視、罪犯接返等方式,建構兩岸民、刑事司法互助機制,以利進行犯罪之偵辦、追訴與審判,提供共同打擊犯罪整體一貫的刑事互助機制,並在民事裁判相互認可與執行,完整保障民眾訴訟權益。 3.常態性聯繫窗口 以我方法務部及陸方的公、檢、法、司,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等業務主管機關作為協議聯繫主體,建立兩岸常態性的業務聯繫窗口,聯繫與協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之請求與執行。 三、推進全面性合作 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四大面向 1)資訊交換 兩岸治安主管機關將建立犯罪資訊交換機制,使雙方得以利用犯 罪情資的即時交換,機先掌握諸如跨境電信詐欺等犯罪行動的相 第41頁 關情資,並直接進行犯罪打擊,斷絕非法者的生路,以減少民眾 生命財產的損害。 2.合作範圍 不分犯罪類型,兩岸都擴大範圍、全面合作,特別是有關雙方人民共同關切的重要犯罪類型,包括電信詐欺、毒品走私及經濟犯罪等犯罪型態,兩岸治安機關更將加強合作力度,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3.協助偵辦 兩岸在協議的基礎上,可以透過犯罪情資交換、協助偵辦與採證、遣返罪犯等合作方式,使兩岸的跨境犯罪活動一舉成擒。 4.人員遣返 雙方透過制度化的遣返機制,使遣返作業更為順暢、安全、迅速與便利。未來,雙方對罪犯遣返的合作基礎將更為穩固,以根本阻絕罪犯潛逃,讓罪犯無所遁逃。 四、兩岸司法互助六大內容 1.文書送達 透過兩岸司法互助管道,及時有效送達文書,確保訴訟案件合法進行,對於民眾跨境進行訴訟程序,能夠有效主張及維護自身權利。 2.調查取證 經由司法互助機制,可洽請對方協助調查、合法取證,協助法院及當事人順利進行訴訟程序,解決法律爭議,伸張社會正義。 3.罪贓移交 透過兩岸協議,協助移轉犯罪不法所得,使受害人得以獲得賠償或減輕損失,不讓罪犯從中牟利。 4.裁判認可 透過聲請程序,經由雙方法院依據各自法律並基於互惠原則,對他方法院之判決、仲裁判斷予以認可,以利後續執行、主張權益。 5.人道探視 雙方將針對受刑人家屬之探視,提供便利與必要之協助,並經由兩岸司法互助管道,確保雙方民眾因案受到羈押時,合法權益受到保障。 6.罪犯接返 第42頁 基於人道考量,兩岸經由司法互助管道,建立接返機制,在尊重當事人意願及符合雙方規定之情形下,對於因案在對方受到判刑及監禁的民眾予以接返。 五、有效維護兩岸民眾權益及交流秩序 1.遏止跨境犯罪—合作打擊,違法亂紀無處逃。 兩岸治安主管機關將建立合作打擊犯罪的機制,加強打擊犯罪力度,使罪犯無法遊走兩岸,同時,我們將進一步結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經驗,針對經濟犯罪、詐欺、人口販運、恐怖活動等跨國性犯罪,加強與東亞鄰國及國際性治安維護機構合作,建構完整犯罪防制網絡,全力打擊犯罪,善盡國際公民責任。 2.確保人民權益—相互協助,權益保障更周全。 兩岸將從阻絕犯罪發生、協助偵緝查案、到相互提供證據,將犯人定罪科刑,建立從頭到尾、整體一貫的互助機制,完整保障民眾權益與社會治安。 3.穩定交流秩序—建立機制,交流往來不煩惱。 雙方主管機關可將原有的「個案合作」打擊犯罪方式,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業務交流與合作機制,對兩岸交流秩序的維護,提供完善的輔助機制,促進兩岸交流正常化,邁向兩岸交流新局。 六、「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相關說明 1.確立金融合作範圍 1)金融監督管理 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關就兩岸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 依據行業慣例與特性,分別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並就合作事 宜作出具體安排,即簽署 MOU,。 2)貨幣管理 由商業銀行等適當機構,通過適當方式辦理現鈔兌換、供應及回 流業務,並在現鈔防偽技術等方面開展合作。雙方同意逐步建立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加強兩岸貨幣管理合作。 2.其他合作事宜 1)雙方同意對於兩岸金融機構准入及開展業務等事宜進行磋商。 2)鼓勵兩岸金融機構增進合作,創造條件,共同加強對雙方企業金 融服務。 3.循序開展後續協商 1)雙方監理機關將盡速進行三項 MOU,銀行、證券及期貨和保險, 後續洽簽,並爭取在兩岸金融協議生效前完成。 第43頁 2)三項 MOU 係取得互設機構之入場券,雙方亦將同步展開市場准 入協商。 3)雙方貨幣管理機關將盡速就現鈔兌換、供應、回流業務等相關安 排進行磋商。 4.市場准入實質對等 1)雙方有關互設機構及市場准入協商將依據實質對等原則,亦即考 量互惠原則、市場特性及競爭秩序等。 2)台灣市場相對規模較小,未來市場准入談判,對大陸金融機構來 台將設置較高門檻。 七、大陸投資有效監理 1.未來國內金融機構赴大陸投資需符合一定條件,避免一窩蜂現象,不會有「money out」問題。 2.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置之分支機構將透過資訊交換及跨境檢查予以有效監理,銀行業並可採實地檢查。 3.在台大陸金融機構使用國內金融資訊受嚴謹規範,不會有企業金融資訊不當外流問題。 八、金融支援大陸台商 1.金融業赴大陸設置分支機構將對數萬台商提供金融支援與服務,並可有效掌握台商在大陸營運情況。 2.兩岸金融業可以加強合作協助台商融資,渡過危機。 第44頁 媒體報載江陳會第三次會談相關資訊 綠燈亮了 兩岸金融跨步走 摘錄98.04.20 聯合報 第三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順利落幕,雙方代表對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達成共識。台灣金融業者包括銀行、證券、期貨、保險,過去莫不引頸期盼大陸金融市場開放,不少業者早已提前佈局,摩拳擦掌,就等兩岸金融MOU的簽署。第三次江陳會對兩岸金融業最大的意義,就是「綠燈亮了」。 不過,第三次江陳會簽署的是整體性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個別行業MOU的細節內容,特別是市場准入問題,仍有待進一步協商。事實上,全世界監理合作的內容大同小異,包括資訊交流、實地檢查、資訊保護、持續協調合作等,簽訂不是問題,關鍵是在簽訂之後,雙方如何開放才是重點。 江陳三會即將簽署的金融合作MOU,是兩岸金融開放的敲門磚。如果兩岸能循序漸進簽署後續三項MOU,我們預期將對兩岸金融市場帶來互利雙贏的效應。 第一,提升台灣金融業國際競爭力。全球經濟逐步走向區域整合的自由貿易經濟,區域內的國家資金流通順暢,可以加速區域內金融與經濟發展,而排除在外的國家,資金流通受到限制,國家競爭力將因此降低。當美、英、日、韓等國的金融機構競相前往中國大陸投資、建立據點時,台灣的金融機構再不走出去,等於是面臨被邊緣化的危機。台灣透過與大陸的金融合作開放,藉以擴大市場版圖,也使國內資本市場自由化更向前邁進一大步,以提升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 第二,兩岸經驗分享,金融知識普及提昇。台灣金融市場發展較成熟,經營管理及風險管理的經驗與能力較佳。同時,台灣在金融商品的創新能力、產品多元化以及客戶導向之服務觀念有較高的水平,隨著大陸各城市經濟快速發展,對金融相關知識需求若渴,如果能將台灣金融產業引進大陸,將有助於當地金融知識的發展與提昇。 第三,強化落實,融監督管理機制。近年來,融控股公司的成立快速增加,,融集團的規模發展越來越大,並從事跨國際、跨行業經營,國內傳統分業監,及分工檢查的管,模式,已難以對橫跨銀,、保險與證券業的跨國企業進,有效監,。兩岸金融MOU簽署重點,將是,融檢查與業外監控,,融檢查須,解,融機構之營運狀況與營運項目,而業外監控則是透過管,面的執,,來導正,融機構的經營方式。 從全球與區域經濟發展的視野來看,兩岸,融MOU的簽署,象徵了兩岸金融合作邁進新紀元。兩岸應秉持互惠雙贏的精神,以務實的態度,在江陳三會之後 第45頁 繼續積極洽簽銀行、保險、證券及期貨三項MOU,促進兩岸金融自由化與國際化,提昇兩岸金融業之競爭優勢。這對於金融海嘯下的兩岸經濟合作,特別具有意義。 第46頁 肆、2009年金融產業觀察重點 一、基本面,僅有票券產業趨勢向上 二、題材面,MOU及併購 金融產業 基本面 題材面 1.放款零成長,預估1H091.MOU,兩岸簽署MOU, 衰退幅度大於2H09。 銀行受惠程度最大。 2.淨利差走勢下滑,預估2.新金改政策,政府釋出 2Q09~3Q09可望落底。 二大原則(業務互補及銀行業 3.手續費入陷入衰退,預區隔自身特色),公股行 估1H09<2H09。 庫未來可望合併綜效。 4.信用成本大幅提高, 1Q09季報公佈為重要 觀察期。 1.初年度保費收入成長趨MOU,兩岸簽署MOU,觀 緩。 察對台資壽險公司參股比 2.低利率時代造成嚴重利例否放寬。 壽險業 差損。 3.仍具投資跌價損失及資 產減損疑慮。 1.預估台股日均量較20081.MOU,兩岸簽署MOU, 年低,經紀手續費收入有利證券商登陸發展。 下滑。 2.併購,證券股價值偏證券業 2.預估融資券餘額較2008低,併購題材可望發 年低,利息收入下滑。 酵。 3.自營操作保守,獲利不 大。 1.利差擴大,央行降息下MOU,大陸票券產業不成 的受惠產業。 熟,希冀台資票券能登陸票券業 2.具未實現利益,積極處發展。 分債券部位可貢獻獲 利。 第47頁 三、現階段大陸對外資金融業的規範 進入大陸市場方式獨資、合資、分行、參股四種方式合資、參股合資 獨資、合資、參股:100億美金532條款:總資產50億美金、成立總資產規模限制資本額:5億元人民幣分行:200億美金30年、設立辦事處滿2年 香港CEPA:參股陸銀僅需60億美金 單一外資參股上限:20%參股未上市券商上限:33% 參股比率限制參股上限:50%參股上市券商:單一外資參全體外資參股上限:25% 股上限20%、全體外資參股上 獨資、合資、分行:需設立滿3年 且前2年連續獲利方可承做人民幣 業務限制不可承做A股經紀及自營業務業務無限制參股:參股之陸銀可承做的業務皆可 分行:僅能吸收100萬元人民幣以 上的存款 獨資(子行)銀行:24家中外合資券商:8家 目前核准家數外資:26家2006年暫停批准新設證券公中外合資銀行:2家 司,2008年批准瑞信方王證獨資財務公司:26家 辦事處:金鼎證、兆豐證、參股:富邦金參股廈門商銀國泰金:與東方航空合資上海國壽 寶來證、元大證、元富證、新光金:與海航集團合資北京新壽台資金融業者於 辦事處:彰銀、合庫、土銀、國泰台壽保:與廈門建發集團合資君凱基證、永豐金證、群益大陸發展狀況金、中信金、第一金、華南金龍人壽證、富邦證、日盛證、統一 證、台証證、大華證等13家資料來源:大陸銀監會、證監會、BTS彙整 四、台資業者之利基與挑戰 台資業者利基挑戰 1.基於對等原則,大陸業者進入台灣市場1.熟悉台商業務及財務狀況 ,競爭激烈,小型銀行競爭力更趨薄弱2.具完善的聯徵中心及授信風控 銀行業3.熟悉個人理財業務:信用卡及財2.陸資銀行與台資銀行合作,將可取得台 富管理商客戶聯徵資料,彼此競爭加劇 3.大陸銀行資產品質較差 1.陸資上市券商規模大且股價淨值比高,1.信用交易市場的管理及經驗 參股比率不高2.新金融商品的開發及經驗證券業 2.大陸對證券業的業務限制較多(A股經3.服務品質佳(顧客導向的服務模式) 紀、自營及資產管理業務均無法承做) 1.複製台灣經驗前進大陸1.行銷策略需當地化(各省的風俗民情不同) 保險業2.保險商品的創新能力2.外資壽險公司難取得高市佔率 1.大陸票券市場不成熟,希冀能與1.票券法規及信用制度不健全、風險大 票券業台資業者合作,參考其豐富經營經2.無集保制度及聯徵中心 2.大陸票券市場規模大且利差高3.利率尚未自由化 第48頁 伍、結論 200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Krugman)對未來經濟景氣的展望, 對於未,景氣的展望,短期是審慎,觀、中期非常悲觀,但長期非常,觀。以目前經濟,況,看,短線我原有20%的預期,經濟,況會重蹈大蕭條的覆轍,,過我認為現在機,已經,到5%,這是短期看,的,觀原因。,過中期,,,目前政府想做,麼,效果有限,並且債務高築,還沒有看到榮景的,由成,,同時美歐經濟看起,,,夠,觀,甚至可能比日本失,的10,還要,嚴重,因為衰退幅,又,大,。1930,代的經濟大蕭條最終以世界戰爭收場,這次當然大家,,希望會以這樣的結果結束。,過中期的10,過後,,未,的20,的景氣,我,觀看待,因為我們的環境會,新,好,,過,記這是2030,的景象,至於未,10,經濟考驗仍是相當嚴峻。 第49頁 參考文獻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局 金融業務統計輯要 ※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 ※ 本國銀行各金融機構網站 ※電子媒體網站,經濟日報、工商時報、聯合報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票券公會 第50頁 第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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