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符合国家要求的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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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药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药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药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药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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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一、药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或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药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药店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
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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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药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药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药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一、药店工作人员应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宗旨。
二、药店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
三、药店员工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务,有举止端庄、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态度和蔼,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优质服务的满足和愉悦。
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
六、药店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七、药店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药品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药店有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和义务主动做好该项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当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时,当班接待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聆听顾客的叙述,详细询问顾客相关情况,如属药品未标明的不良反应现象,应将收集的信息填写《不良反应记录表》,并及时报告连锁公司质管部门,由药店质管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告当地药监局。
四、一般不良反应可在24小时内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如收到较为严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待事情处理后,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
五、药店遇到顾客反映的不良反应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劝告顾客立即停药,视情况对顾客进行合理的解释,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规劝顾客或患者立即到医院处理。
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药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药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药店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药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药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为保证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药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药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药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1、药店硬件建设状况;2、以药店制度为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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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药店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药店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药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熟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本药房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全面负责本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质量要求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形象。
三、为质管员作好本店质量管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质管人员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员工学习和执行好药品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五、检查督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履责,工作操作程序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重视顾客对药品或其它商品质量的投诉,对顾客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及时答复。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药店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在药店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配送到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三、对药店各岗位和各个环节凡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应给予切实、有效地督促和指导。
四、质量负责人与其他驻店药师共同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按规定在处方或处方销售记录上作审核签字。
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在药店质管部门指导下,每半年一次检查本店GSP及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对涉及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做到资料项目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各项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七、凡涉及药品质量的投诉,质量负责人应与药店负责人一道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时,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对顾客进行解释,取得顾客的信任和理解,以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
营业员岗位职责
一、药店营业员应认真学习药品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和了解GSP条款及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依照《连锁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地为顾客提供满意和优质的服务。
二、严格按药品分类管理原则陈列药品,摆放整洁,标识清晰,准确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等,方便顾客选购。
三、销售和调配药品要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不夸大和误导顾客。
四、认真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发药工作。
五、严格按拆零药品销售程序销售拆零药品。
六、顾客反映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应收集和记录,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要求将收集的相关记录及时交质管员处理。
七、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字迹端正准确。
八、做好营业场所包括货柜、货架、设备、用具等清洁卫生工作。
质量验收职责
一、认真执行《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药品时,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同时对药品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三、验收整件药品的包装中有产品合格证。
四、对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上柜销售;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存放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报告质量负责人和药店负责人进行处理。
五、及时做好验收记录,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并签章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
养护检查职责
一、按规定定期开展保证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工作。
二、检查药品的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温湿度管理,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三、对陈列的药品按月进行养护检查,可按“三三四”制养护原则进行养护检查,或每月对店存全部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四、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适宜方法养护。
五、养护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及时做好养护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条件检查、温湿度监测调控等记录。
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
一、为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质量信息管理制度,以确保进、销、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顺畅。
二、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等。
2、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3、药店经营环节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 4、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
5、药监部门的药品质量通报及药品打假信息。
三、质量信息由本企业质量负责人收集整理,并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学习,发现本店或本辖区内假劣药品信息及时上报当地药监部门。 四、本店工作人员应不定期从下列途径获取质量信息。并提供给质量负责人集中整理:
1、《中国医药报》及其他相关报纸和电视新闻报导; 2、药监部门的管理文件、《高安药事通讯》;
3、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da.gov.cn获取; 4、其它药品质量信息的报导。
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按季填写“药品质量信息报表”,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求要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反馈。确保质量信息准确有效利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信息未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按药店质量考核规定处罚。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质量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1、药店经理负责确定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措施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2、质管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3、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4.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 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的
2) 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3) 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以上的
4) 药品发生混药,造成异物混入或其他质量低劣,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5) 购进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
4.2一般质量事故
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
2)购销假劣、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
、 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 5
5.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立即报告质管员和药店经理,24小时内由质量管理员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它的质量事故也应立即报告质管员,三天内由质管员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超过15天
5.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
5.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在一个月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药店经理
6、 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药店应成立专门小组或质管员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6.2 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6.3 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6.4 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6.5 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药店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
6.6 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
7、 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 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a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b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c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2 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3 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单》,及时通知仓管、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
4 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5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6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7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管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8 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9 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10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11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部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12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2.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下须经药店经理批准
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4.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5.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处方药品调配管理制度
1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单轨制处方药、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第二类精神药品
2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应专柜专帐、双人双锁储存
5 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6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或作好《处方药调配销售记录》
7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8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1)营业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品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5)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营业员销售
6)营业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9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0 处方审核、调配人员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 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或陈列销售。仓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仓管员有权拒收( 2药品入库后,必须按以下原则对药品进行存放:
2(1 根据药品对温、湿度的要求,将药品储存在相应的区域。 2(2 按照药品的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 ? 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 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区存放;
? 中药饮片应设置独立仓库;
2(3 药品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不同批号不得混垛。 3应对在库药品实行定位管理,“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4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入《库房温湿度记录》,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5药品在库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6对不合格药品实施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7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8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管员处理。
9做好库存药品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货相符。 10在药品储存期间,如因保管、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首营企业管理制度
1 “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药店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 质管员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2.1 索取并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以下资料,并审核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营业执照》
?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业务代表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业务代表购销员证复印件等资料
2.2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3 对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4 经过上述行动,采购员编制《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管员审核后,交药店经理审批,只有得到药店经理的批准同意,并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后,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货。
5 首营企业资料由质管员归档保存。
6 未履行首营企业审准手续私自进货的,给予相应处罚
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1“首营品种”指本药店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2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2.1 索取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下列资料,并审核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许可证
?质量标准
?批准文号
?价格批文复印件
?所购进批号药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
?说明书
?标签
?药品的最小包装样件等
2.2 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2.3 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药品。
3 当生产企业原有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购进时应按首营品种重新审核。
4 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采购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质管员和药店经理批准后,方可购进。
5 首营品种资料由质管员进行归档保存。
6 未履行首营品种审核手续而私自进货的,给予相应处罚
环境卫生管理
1质管员应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以保证药店环境卫生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2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 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安静。
? 资料、样品陈列应整齐、合理。
? 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3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应保证仓库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完备有效。
?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措施。
?人员卫生管理: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言行大方、得体。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2 凡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门店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每年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3 健康检查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5 对新调整岗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6 上述岗位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患病,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应主动报告,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7 质管员负责《员工健康档案》和《员工健康状况汇总表》的建立和管理。
8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药店将严肃处理。
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各种记录和凭证包括:购进合同、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养护检查记录、处方调配记录、拆零药品销售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退货记录、质量反馈信息等。
2本药店使用的各种记录和凭证,由药店统一制作、印刷,经药店批准后方可使用。
3各种记录和凭证的填写要求:
3(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 3(2及时填写,不得提前或错后。
3(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涂改时,应划去重写,并在划处签章。
3(4在记录和凭证上应签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3(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空格、漏项。
3(6填写时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同药品不同批号或不同规格的药品应分别填写。
3(7质量记录可用文字,也可用计算机,应易于检索。
4有关的记录与凭证应由质管员保管按规定保存,并注意防火、防盗、防遗失。
5质管员应定期将超过储存期的记录和凭证列出明细表,报药店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6凡违反本规定导致质量记录与凭证不规范、不完整者,药店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罚。
保管员质量职责
1. 按照药品储存性质的要求,对药品进行合理分类储存,按药品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相应的恒温库中;
2. 负责对库房储存条件进行监控,在养护员指导下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天上午9-10时和下午3-4时,各定时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3. 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予以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员;
4.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五距规范,合理利用库容;
5. 做好货位的合理调整使用及色标管理;
6. 药品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 负责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专人专帐管理;对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库,作出明显标志,并根据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参与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工作;
8. 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
9. 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就暂停发货,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报质量管理员进行质量复查。
处方审核人员职责
1. 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2. 为顾客提供专业咨询和用药指导,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 3.
4. 负责药品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并签字;
5. 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6.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
7. 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质量问题;
8. 负责中药饮片的装斗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9. 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
10.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
11.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12.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