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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血缘·共有观——兼论中国人的公私观-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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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血缘·共有观——兼论中国人的公私观-文化研究土地·血缘·共有观——兼论中国人的公私观-文化研究 [摘要]:土地、血缘和共有观是构成 土地、血缘和共有观是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的三大基本要素。土地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赖以生存之本;血缘是凝聚中华民族大家庭之根;共有观则是在前二者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人独特的生存法则。唯有弄明白这三大基本要素的相互关系,方可搞清楚中国文化传统的特质和中国人独特的公私观。 一共有观与共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把土地变成可以增殖的商品,是西方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商品经济的产物,它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在法律上,它不必与社会的成员或社会...

土地·血缘·共有观——兼论中国人的公私观-文化研究
土地·血缘·共有观——兼论中国人的公私观-文化研究 [摘要]:土地、血缘和共有观是构成 土地、血缘和共有观是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的三大基本要素。土地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赖以生存之本;血缘是凝聚中华民族大家庭之根;共有观则是在前二者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人独特的生存法则。唯有弄明白这三大基本要素的相互关系,方可搞清楚中国文化传统的特质和中国人独特的公私观。 一共有观与共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把土地变成可以增殖的商品,是西方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商品经济的产物,它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在法律上,它不必与社会的成员或社会组织有任何关联;第二,它是一种个人的财产,无需牵涉到任何亲属上的关系。"[1]总的说来,西方由于其独特的历史地理环境,缺乏农业长足发展的条件,始终无法做到自给自足,迫使他们别无选择地形成贸易、掠夺、殖民三位一体的独特生存发展模式,以弥补农业发展的不足,从而不得不打破氏族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形成建立在商品经济和个体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城邦国家。最迟到古希腊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便"出现了个人单独经营的土地耕作,以后不久又出现了个人的土地所有制"[2](P.110)。但中国却不仅得天独厚地具有农业长足发展和自给自足的自然条件,而且具有相对与世隔绝的独特地理历史环境,为农业和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保护。因此,商品经济一直处于被抑制状态,古老的氏族制度便得以保存, 无法形成个体私有观念以及相应的个体私有制度,土地也就不可能成为自由产业。由此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共生、共存及共有观念。 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不同的地理历史条件,决定了中国和西方以不同的方式和道路迈入文明社会。 距今1万年前后,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初民,告别了依靠自然界恩赐的生活状态定居下来,开始了原始农耕生活,从此,他们便一直为土地之根所羁绊。大致从公元前8500年起,长达数千年温暖潮湿的全新世大暖期[3]又为农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条件。随之而来的人口压力,由于宜农土地辽阔而得到缓解,致使原始血缘氏族以类似细胞分裂的方式,繁衍出许许多多同质的、具有共同血缘的氏族村落,从而也使中国的原始血缘氏族制度得到充分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始手工业和商业,也就成为农耕生产生活的辅助,而没有向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发展,由此也就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以农业为主体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生存发展模式。 然而,自进入约公元前3500年至前2000年的铜石并用时代后,人口增长与环境资源相对枯竭的矛盾终于激化,当同血缘或异血缘的氏族开始发生大规模的边界纠纷时,所有制观念才姗姗来迟。但此时形成的所有观还是建立在原始血缘群体共有制基础上的群体所有观--谁开垦的土地就归谁所有;只有同一血缘祖先的人们才能拥有对土地和 财富的共有共享权;非我族类,无权涉足。 随着生存压力的进一步激化,以黄河流域为主的北方各氏族部落,开始了为保卫或拓展本群体的生存空间的战争,但与西方农耕与游牧两种异质文化的大冲突、大动荡相比,中国的战争基本上是农耕文化区域内同质文化间的兼并战争。而且,由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生活方式所能创造的剩余价值毕竟有限,所以对古代先民而言,土地只是生活生产资料,不可能转化为商品。他们不会也不可能为扩大再生产去掠夺和经营土地,而只能是为了家族的生存、血脉的繁衍,占有、使用或开拓土地。因此,以此为目的的兼并战争,不论具体起因或初衷是什么,其最终的或宏观的目的,都只能是争夺祭祀、军事和农业的宗主权和领导权。战争的性质也只能是农耕社会内部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提高和解放生产力的内敛性兼并战争。加之由于兵农不分,战争都是以部落为单位,在一个强大的部落首领或首领集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联合作战,原来就不多的战利品也主要归部落而非个人所有,相应地,对兼并土地和臣服的人口的分封也是以部落为单位进行的。因此,这种战争不仅没有像西方那样,生成、强化了个体财产私有观念,并形成相应的个体私有制度;反倒强化、发展了血缘与拟血缘群体的共有意识和群体共有制度。其结果,便是将政治权力渗透到氏族制度之中,使之向血缘的宗族化和异血缘群体的拟血缘化发展。 于是,一方面,通过在氏族制度基础上的兼并战争,以最强大的部族 为核心,以血缘的亲疏远近、归附的早晚或效忠的程度为分层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使拟血缘的部族联盟,像滚雪球一样一层层越滚越大;另一方面,血缘族群内部的等级越来越森严,权力逐渐集中到最有权威的氏族父家长手中。整个社会便以血缘和拟血缘群体为单位向金字塔式国家发展,不同地域分散的同质文化亦由此逐渐凝聚成一个整体。 大约在公元前2800年至前2000年的龙山时代,通过一系列的兼并战争,男人们的社会地位有了显著的提升,以姻亲为纽带的父系制逐渐取代了以血亲为纽带的母系制。原先分散而自足的氏族公社,也经历了苏秉琦先生指出的古文化、古城和古国三个阶段,开始向方国和帝国方向过渡。[4]但通过一系列内敛式兼并战争所形成的国家,不是、也不可能是西方式的、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集私为公的国家,而是、也只能是建立于血缘和拟血缘共有制基础上的家国同构国家,它的职能自然也就不可能是保护和发展个体私有制,而是保护和发展群体共有制。即首先是政治权力与权利的按差等共有与分享制度,其次是在政治特权保障下的生活生产资料(土地)的按差等共有共享制度。 在这种生存发展模式下,那些在兼并战争中获得权势的家族或拟血缘族群,所获得的不是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建立在群体共有制基础上的土地、赋税与劳役的支配权,即使是号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皇帝,也不可能有个体土地私有权。作为血 缘与拟血缘群体的父家长总首领,他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着血缘和拟血缘群体的各路祖先,管理着号称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偌大江山。但这江山既不是靠他一人之力打下的,更不可能靠他一人之力来管理,他必须遵循血缘与拟血缘群体共有制的原则,首先,将政治特权以及相应的经济利益,按照血缘亲疏、军功大小及其在国家管理中所负的责任轻重,有等差地分配给皇亲国戚和拟血缘官吏集团分治与共享。其次,为保证国家的税收和劳役供给,他还不得不努力保障他的"子民"得到最起码的生存和人口繁衍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其子孙后代永享祖宗基业。 等而下之的、从王公贵胄直至编户齐民的各级父家长们,所拥有的同样也只能是按等差分得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尤其是处于金字塔最底层的农民,不仅要为拟血缘君父交纳赋税,承担沉重的劳役;为保住土地--全家人的生存与繁衍的命根子,还必需集中所有家庭或家族成员分工协作,集中全部物力财力统一使用,从而就必需将统筹调配的权力集中于父家长,所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相应地,子妇也就必需"无私蓄,无私藏";另一方面,集财力与权力于一身的父家长,则必须以血缘群体整体、长远的利益为重,对所有家庭或家族成员一视同仁,保证他们的生存需求,让他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子孙自立门户时,都能分到大体均等的家产(由此形成约定俗成的诸子均分制),无权像日本那样,将家产只传给长子或最有能力的子女,更不用说像西方那样赠给或传给血缘群体以外的人了。 在这种制度下,甚至连穷人家的债务也是血缘群体共有的,父债子还,穷人家的子孙分家时分得的,往往是债务或承佃权,同时,世代为仆,又必然使他们与地主之间,结成拟血缘的主佃关系。 在这种制度下,土地的买卖自然不可能自由地进行。任何一个等级的血缘或拟血缘父家长都可以代表其所统领的血缘或拟血缘群体,买卖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甚至是承租权,却不可能买卖土地的所有权。因为从皇族、国族到平民家庭、家族层层分解的土地共有权,必然要受到国家的调控、乡族势力的干预和宗族与家族势力的制约。 我们的祖先就是这样被土地和血缘牢固地凝聚在一起,从而形成独特的"家国同构"社会--一个以血缘群体为内核,以拟血缘群体为外延组成的巨型金字塔式网络结构。如果借用《红楼梦》中贾政见众多小珠拱起母珠时所发的感慨,那么,它就像由众多大大小小的小珠与母珠--血缘与拟血缘群体相互吸引、拱卫而成的金字塔,顶尖的那颗最大的母珠,便是以皇帝为首的整个皇族。 如同基因的遗传与变异都是为了物种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一样,在"家国同构"金字塔社会形成进程中,我们的祖先没有也不可能割断血缘群体共有制这个脐带,所以,以它为母体或核心,以拟血缘群共有制度为变异或扩大的群体共有制,虽然已不同于原始氏族共有制,加入 了"拟血缘群体"和"按等差共有分享"两个新的内涵。但它的本质未变,说到底,依然是建立在农耕生产生活方式基础上的共生共存、共有共享观念。 二"家国同构"的金字塔结构 走入"家国同构"金字塔,无论是亲属关系还是其他社会关系,并不像费孝通先生形容的"差序格局"--"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5](P.26)那么简单,而更像生活在上下纵横、盘根错节、变幻不定的网络结构中,其中,家庭或家族之网,是他生存之根、立足之本。他必须以此为根基,方能广结乡族、官族或国族之网。所以,"差序格局"的本质绝不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同上,P31),而是以大大小小血缘群体联系所构成的拟血缘金字塔型网络。每个人遵循的也不是"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自我主义"[5](P.28),而是一切价值以"家"为中心的"家族主义",也就是说,他可能"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却不可能"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5](P.29)。这是一个原则性的根本问题。 自古天子以"孝"治天下,正是因为血缘群体与血缘观念是中华民族生存繁衍的根本。"男耕女织"、"累世聚居"的生产生活方式,不仅将中国的男人与女人牢牢地栓在土地上;还由此衍生出根深蒂固的祖先崇 拜观念。其结果就是所谓的"独苗难活","独木不成林"。分散的小农家庭虽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却不是它最基本的细胞组织。每一个中国人都完全消融于"家族"之中,不仅夫妇是家族关系的配轴,父子也不是它完整的主轴。包括逝去祖先在内的祖辈,与生生不息的子孙,共同构成了家族的生命流。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男人权力的本质,既不是夫权,也不是父权,而是祖权--一种为着保障家族的整体利益和长治久安,集祖宗智慧之大成的家族宪法或集体领导权。只有祖权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能遵循它的原则,谁就能拥有父家长的实权与威严。传统的中国人也无不把传宗接代视为天经地义的义务;将光宗耀祖看成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数千年来积淀着的强大的民族共识力量,迫使每个血缘群体的父家长,都不得承担起历史赋予他们的重任,不管他是否心甘情愿,也不管他是否力所能及。否则,即为大不孝。倘若他还要"为自己而牺牲家",那简直就是大逆不道了!必然为世人所不容,为社会所不耻。但倘若他为家而牺牲党、国家或天下,至少能在家族中赢得"孝义"的口碑,即或不能进入国族的史册流芳百世,至少也可以留芳于家族、乡族的谱志。 如果说孝是血缘群体之"德",将它扩大、发展至拟血缘群体的"家天下",便是移孝作忠、移孝作义,因为地缘或拟血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而已。民以土生,君以民存,建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基础上的金字塔式国家,只能以农养政--靠从乡村一家一户"毛细血管"中,聚集起各级统治群体所需的一切管理与消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此, 不仅生发、成熟了欧洲封建社会不曾有过的以户籍制为保障的税收赋役制度,还相应地形成了"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拟血缘共生共荣观和"以民为本"的统治宪法。《荀子?王制》言:"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江山社稷本为天下人之所共,管理江山社稷及黎民百姓的交椅亦可轮流坐,但无论谁担当起拟血缘父家长的职责,道义上,他们就不得不大体上以所辖的拟血缘群体利益为重。如果他还想长治久安,就更要安抚众生,以得民心。只有父慈,才能子孝;只有上行,才能下效。于是,"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6]。在传统社会结构中,这决不仅仅是冠冕堂皇的口号。至于从皇帝官吏到乡绅长老,他们实际是以哪一级的血缘或拟血缘群体利益为重,则不仅取决于他个人的志向与权衡的水平,更要受他实际结成网络势力大小的制约。但不管怎样,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每个中国人都只能生活在大大小小、上下纵横、盘根错节、错综复杂、变幻不定的关系网中,这些以血缘为核心、以拟血缘为外延的关系网,既是他们安身立命的保护网,也是他们人生活动的边界圈儿。当然,更是他们利益纷争的势力后盾。只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不变,他们血缘或拟血缘的父子君臣关系也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 三共有观的哲学核心 在这个上上下下都以血缘或拟血缘群体为本位,以"群体利益至上"为根本生存法则的国度里,根本不存在生成西方个体私有制的土壤,也不可能形成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人主义,以及建立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公共观念"和"公共道德"。换言之,我们既无西方个体之"私",也无西方团体之"公",只有"家国同构"社会群体之"共"。由于个人已完全消融在大大小小的血缘与拟血缘群体当中,无论他是想满足个人私欲,还是想为大众谋福利,都不能单靠匹夫之智、匹夫之勇、匹夫之能,而只能借助群体之力、遵守"群体利益至上"的原则。因此,建立在群体共有制基础上的公私观,只能是一种以群体为本位的、相对与弹性的公私观。其核心标准就是:"群体利益至上"。凡为个人欲望和利益而不顾群体利益者,即是自私,都要受到舆论的谴责和道德的批判;反之,只要不是出于一己之私,小到父子之爱,大到直言进谏,只要是为对方着想,以群体利益为重,都属于公的范围已,必会得到舆论的褒奖和道德的提倡。 为了保障各级血缘与拟血缘群体的利益,上上下下都在倡导"公"、"平"、"正",遏制"私"、"欲"、"争"。所以,司马光在《涑水家仪》中倡导曰:"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一。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大明律集解附例?户部》也规定,对同居所共之财," 若卑幼不禀命而私用,是谓专擅;尊长当分散而不均平,是为利己"。以天子为首的拟血缘父家长统治集团,同时肩负着家、国双重重任,治国亦如治家,"利可共而不可独,谋可寡而不可众。"[7]。故"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8,。也就是说,他们应当以拟血缘群体大局为重,以身作则、克已奉公地为他们子民的利益着想,他们的子民才能恪守忠君之道,为之尽忠尽责。 然而,提倡是一回事,否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现实生活永远比道德礼法丰富复杂得多。在实际生活中通行的则是一种变通的公私观及评判标准--一种将私人利益融于集体利益之中,公私杂糅,公私兼顾,亦公亦私的共有实践理性。中国自古提倡寡欲而非禁欲,孟子早就承认"食色性也",但在这样一个生存环境中--即使为满足个人正常的生存需求,也必需先通过谋取群体利益后方能获得,于是,便逐渐形成了一种先公后私或假公济私的"曲线谋私"人生哲学。人们通常以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圈子作为评判公与私的尺度。对任何一个圈子中人来说,圈子中人的共同利益就"公",违背了这一共同利益的思想和行为就是"私"。但因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圈子中,圈子又有大有小,而且还要发生变化。所以,公与私就具有了需时时把握与权衡的相对性。 以皇帝为例,他本应以天下为家,但因他同时又兼任着皇族父家长的 职责,所以,对他个人而言,"父子之爱本是公",9,,君臣之爱亦是公,爱民若子更是公。但这"三公"所代表的群体利益(即"共")有大小之别,公的性质或程度也有高低之分;小圈之共(也就是"小公")与个人私利联系密切,自然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但相对于君臣之爱,父子之爱即为私,如过分纵私爱,臣属便会离心离德,使他成为闭目塞听的孤家寡人;相对君民之爱,君臣之爱又为私,故不能纵宠臣以侵民利,否则"载舟之水亦能覆舟"。于是,便迫使他不得不像走钢丝般地,时时事事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努力做到公、平、正。然而难办的是,他毕竟也是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有这样那样的私心、弱点和短处的人,加之世事多变、千头万绪,人心难测、千奇百怪,平心而论,将天大的一副担子加在他一人的肩上,要他言必信,行必果,可能吗,更何况,除了少数从底层一路奋斗上去的开国皇帝,他们大多都是从小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或昏聩无能的傀儡,实权常常掌握在皇族、外戚、宦官、首辅等政治集团的手中,他充其量不过是个在政治集团之间、政治集团与子民百姓之间、以及其他各种对立势力之间,权衡利弊、调和矛盾、避免冲突的中间人罢了。 同样,那些依靠家族、宗族、乡族全力扶助和同年、同乡、同僚尽力提携而步入宦海的官吏们,"一人得道"之后,不但要"鸡犬升天"地报答血缘亲族之恩,更要煞费苦心地经营和扩展他们的官场势力网,否则便会前功尽弃。所以,在他们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表象背后,也依然是个勉为其难、兢兢业业地走钢丝的杂技演员。 等而下之的其他各级父家长,也大抵如此。 正是在这种生存状态和约定俗成的生存规则下,讲求实际的孔夫子才提倡中庸,并将中庸视为"至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8,所谓"中庸"就是:既不是大公无私,也不是自私自利,更不是绝对的均平与平等,而是一个在相对封闭而又资源有限的生存环境中,不得不遵循的均衡之术--一种为顾全大局而不得不把握"度"的艺术,一种为长久生存而不得不保持的动态平衡。水至清则无鱼,水过浊亦无鱼。说到底,人生在世,一名一利耳。无论是为名垂青史而严于律已的清政廉洁,还是为此生奢靡而放纵自己的贪污腐化,只要出于一己之私,都必将对群体的整体利益与长久生存无益。而绝对的平均--利益均分或各打五十大板,两边谁也不得罪,则叫作"乡愿",同样都不是中庸之道。对于一个担着血缘与拟血缘群体两大担子走钢丝的父家长来说,他必须真正本着为双重群体利益着想的"公"、"平"、"正"之心,随时随地地从大局出发,做通盘的考察与权衡,并能真正做到"补不足而损有余",方能保持大体上的动态均衡。所以"治大国"才"如烹小鲜",需时时处处小心谨慎,以至"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像这样"公私兼顾",才是"至德"之人。 然而,鉴于自古忠孝难两全、公私难兼顾,孔子早就感叹这种至德"民鲜久矣!"其实,皇帝与官吏更"鲜久矣",纵观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史, 真正做到中庸治家治国的,有几人, 但中庸之道乃是中国特有的共有观的哲学核心,则是肯定的。 参考文献: ,1,陈奕麟:《重新思考LineageTheory与 ,4,参阅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三联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店,1999。 ,5,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大学》。 ,7,(宋)李邦献:《省心杂言》。 ,8,《论语?》 ,9,(宋)程颐:《河南程子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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