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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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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氢氧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42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氢氧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氢氧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42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氢氧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五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电子工 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西南电力设计院、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实验,总结了国内实践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查阅了大量国内外资料,广泛征求国内的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六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站区布置,工艺系统,设备选择,工艺布置,建筑结构,电气及热工控制,防雷及接地,给水排水及消防,采暖通风,管道。 在执行本规范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 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氢氧站设计规范》管理组(北京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工业部 1993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氢氧站、供氢站的设计,正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确保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满足生产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氢氧站设计: 一、水电解制氢的氢氧站; 二、供氢站; 三、厂区和车间的氢气管道。 第1.0.3条 氢氧站、供氢站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 氢氧站、供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应定为1区爆炸危险环境。 第1.0.4条 氢氧站内有关氧气部分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氢氧站、供氢站和氢气管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站区布置 第2.0.1条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经综合比较确定: 一、宜布置在工厂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并应远离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二、宜布置为独立建(构)筑物; 三、不宜布置在人员密集地区和主要交通要道处; 四、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区,宜设置非燃烧体的围墙,其高度不应小于2m; 五、宜留有扩建的余地。 第2.0.2条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0.2的规定。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表2.0.2 氢气罐总容积( ) 氢氧站 建筑物、构筑物 或 1001,10001,?1000 ,50000 供氢站 10000 50000 12 12 20 20 25 其它建筑物一、二级、三级、14 15 20 25 30 耐火等级 四级 16 20 25 30 35 民用建筑 25 25 30 35 40 重要公共建筑 50 50 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为 10000KVA以上室外变配电站25 25 30 35 40 以及总油量超过5t的总降压 站 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30 25 30 35 40 ?1.5 倍 架空电力线 ?1.5倍电杆高度 电杆高 度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墙、凸出部分外缘、储罐外壁的最近距离计算。 ?固定容积的氢气罐,总容积按其水容量( )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9.8,104Pa)的乘积计算。 ?总容积不超过20 的氢气罐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与高层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增加3m。 ?氢气罐与氧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 第2.0.3条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表2.0.3的规定。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表2.0.3 氢氧站、供铁路、道路 氢气罐 氢站 非电力牵引30 25 机车 厂外铁路线(中 心线) 电力牵引机20 20 车 非电力牵引20 20 机车 厂内铁路线(中 心线) 电力牵引机20 15 车 厂外道路(路边) 15 15 主要道路 10 10 厂内道路(路 边) 次要道路 5 5 围 墙 5 5 注:防火间距应从氢气罐外壁算起。 第2.0.4条 氢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二、卧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立式、球形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三、卧式、立式、球形氢气罐与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四、一组卧式或立式或球形氢气罐的总容积,不应超过30000 。组与组的防火间距,卧式氢气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立式、球形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并不应小于10m。 第2.0.5条 氢氧站与其它车间呈L型、Π型和山型毗连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站房面积不应超过1000?; 二、宜布置在厂房的端部,与之相连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四、不得同热处理、锻压和焊接等有明火作业的车间相连。 第2.0.6条 供氢站内氢气实瓶数不超过60瓶或占地面积不超过500?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车间或其它非明火作业的丁、戊类车间毗连,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并宜布置在靠厂房的外墙或端部。 第2.0.7条 氢氧站内氢气实瓶储量超过500瓶时,应独立设置灌氢站房。 第三章 工艺系统 第3.0.1条 水电解制氢系统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一、用户对氢气压力、纯度的要求; 二、用户使用氢气的特点; 三、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技术参数。 第3.0.2条 水电解制氢装置,应设压力调节装置,水电解槽出口氢气与氧气之间的压差,宜小于0.5kPa。 第3.0.3条 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氢气、氧气排出口与总管之间,必须设置放空管、切断阀和取样分析阀。 第3.0.4条 水电解制氢系统生产的氧气,可根据工厂具体情况,采用不同方式回收利用。若直接排入大气时,应采取措施保持氧气与氢气压力的平衡。 第3.0.5条 氢氧站内,应设离子交换装置或蒸馏水装置制取原料水。当工厂其它车间能供应符合水质要求的原料水时,宜采用管道送入氢氧站。 第3.0.6条 氢氧站原料水系统,应按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工作压力,分别设置原料水泵、高位水箱、平衡水箱,连续或间断地对水电解槽补水。当设置平衡水箱时,应设气体平衡管和放空管,并分别装设切断阀;在进水管上还应装设逆止阀。 第3.0.7条 氢氧站内,应设置碱液回收和配制系统。 水电解槽的碱液管道上,应设置碱液过滤器。 水电解槽的碱液灌注和回收,可共用一根管道。每台水电解槽的碱液循环管与碱液总管之间,应设置切断阀。 第3.0.8条 水电解制氢系统中,氢气和氧气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应经各自的排水水封排至室外。水封上的气体放空管,应分别接至室外。 第3.0.9条 氢气净化系统,应按原料氢气和产品氢气的压力、纯度、杂质含量以及纯化用材料的品种、活化和再生方法等确定。 第3.0.10条 氢气压缩机应设在氢气罐之后。数台氢气压缩机,可并联从同一氢气管道吸气,但应采取措施确保吸气侧氢气为正压。 中、低压氢气压缩机后,宜设缓冲罐或储气罐。中、低压氢气压缩机的进气管与排气管之间,应设旁通。 第3.0.11条 氢气罐的最高点,应设放空管。湿式氢气罐宜设进气、出气水封,并设置超量放空管。 第3.0.12条 水电解制氢系统置换用放空管上,应设取样分析阀。 第3.0.13条 氢气灌瓶用灌充器,应设置切断阀、回流阀、放空阀、安全阀和压力表。安全阀放空管应接至室外。 第3.0.14条 当用户对氢气含尘量有要求时,应在送氢管道上设置相应精度的气体过滤器。 第3.0.15条 供氢站的供氢系统,应按用氢设备的耗气量氢气纯度和压力确定。当氢气耗量不均衡时,宜设氢气罐。 第3.0.16条 氢氧站内宜设压力不大于0.3MPa的蒸汽系统。 第3.0.17条 氢氧站、供氢站应设有含氧量小于3%的氮气或二氧化碳置换吹扫设施。 第四章 设备选择 第4.0.1条 氢氧站设计容量,宜按氢气昼夜平均小时耗量或班平均小时耗量确定。 第4.0.2条 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型号、容量和台数,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一、选用电耗小、电解小室电压低、价格低廉的水电解制氢装置; 二、新建氢氧站设置2台及以上水电解制氢装置时,其型号宜相同; 三、水电解制氢装置宜设备用。当采取储气等措施确保不中断供气或与用气设备同步检修时,可不设备用。 第4.0.3条 氢氧站内制取原料水的离子交换装置或蒸馏水装置的容量,不宜小于4h原料水消耗量。储水箱的容积,不宜小于8h原料水消耗量。高位水箱或平衡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4h原料水消耗量。 第4.0.4条 储水箱、高位水箱或平衡水箱的箱体,应采用不污染原料水质和耐腐蚀的材料制作。 第4.0.5条 原料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原料水泵的流量,可按15min内注满高位水箱或平衡水箱确定; 二、原料水泵的扬程,不应小于下列各项之和: 1、高位水箱或平衡水箱的工作压力; 2、水箱最高水位与水泵的位差; 3、原料水管道系统的压力降。 第4.0.6条 碱液收集箱容积,应大于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及碱液管道的全部体积之和。碱液收集箱可兼作配碱箱。 第4.0.7条 碱液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碱液泵的流量,可按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所需碱液量和灌注时间确定; 二、碱液泵的扬程,不应小于水电解制氢装置与碱液泵的位差及碱液管道的压力降之和。 第4.0.8条 氢气罐的形式应根据所储存的氢气压力确定。 当压力小于6kPa时,宜选用湿式氢气罐。 氢气罐容积,应按水电解制氢装置产气能力、用户耗气量的不平衡性和储气量确定。 第4.0.9条 氢气净化设备的选型,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原料气的来源、组成、压力和杂质含量(包括水分含量); 二、净化后氢气纯度和杂质含量; 三、用户最大小时氢气耗量。 第4.0.10条 氢气净化设备可不设备用。但要求不能中断供气者,氢气净化设备不宜少于两套。 第4.0.11条 中、低压氢气压缩机的型号和排气量,应按进气压力、排气压力、气体纯度和用户最大小时耗量确定,其台数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为备用。 第4.0.12条 高压氢气压缩机的型号和排气量,应按灌充气体纯度和灌瓶数量确定。灌瓶用高压氢气压缩机,可不设备用。 第4.0.13条 当净化后氢气灌瓶时,应采用膜式压缩机,并应设置钢瓶抽真空设备和钢瓶加热装置。 第4.0.14条 氢气汇流排应设两组,一组供气,一组倒换钢瓶。每组钢瓶的数量,应按用户最大小时耗量和供气时间确定。 第4.0.15条 氢氧站、供氢站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起吊设施: 一、单台水电解槽的氢气产量等于或大于40 /h; 二、气体分离器(筒)布置在水电解槽的上部; 三、氢气的灌充和储运采用集装瓶组。 起吊设施的起吊重量,应按吊装件的最大荷重确定。 第五章 工艺布置 第5.0.1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不应与无爆炸危险房间直接相通。必须相通时,应以走廊相连或设置双门斗。 第5.0.2条 电解间、氢气净化间的电气控制盘、热工控制盘,宜布置在相邻的控制室内。 第5.0.3条 当氢氧站内同时灌充氢气和氧气时,应分别设置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及氧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 灌瓶间可通过门洞与空瓶间和实瓶间相通,并均应设独立的出入口。 第5.0.4条 当氢气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时,实瓶、空瓶和氢气灌充器或氢气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实瓶、空瓶必须分开存放。 第5.0.5条 在同一房间,可设置各种不同型号的氢气压缩机,但不得将氧气压缩机与氢气压缩机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第5.0.6条 电解间内的主要通道、设备之间及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表5.0.6的规定。 电解间内布置净距(m) 表5.0.6 水电解槽氢气产量( /h?台) 名称 ?10 11,74 75,125 主要通道 2.5 3.0 4.0 水电解槽之2.5 3.0 4.0 间 水电解槽与1.5 1.5 3.0 墙之间 注:?本表净距是指散装式水电解制氢装置。对组装式的水电解槽布置间距,可按本表规定缩小0.5m。 ?水电解槽与辅助设备及辅助设备之间的净距,应按技术功能确定。 第5.0.7条 氢气洗涤器(冷却器)和氧气洗涤器(冷却器)的安装高度,应按水电解制氢系统的补水要求和水电解槽尺寸确定。当设置操作平台时,平台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第5.0.8条 氢气压缩机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m,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当规定的净距不能满足零部件抽出时,则净距应比抽出零部件的长度大0.5m。 氢气压缩机与其附属设备之间的净距,可按制造厂要求确定。 第5.0.9条 氢气净化间主要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1.5m。净化设备之间及其与墙之间的净距均不宜小于1.0m。 第5.0.10条 高位水箱或平衡水箱的安装高度,应确保原料水能顺利流入水电解制氢系统。 第5.0.11条 氢气灌瓶间、实瓶间、空瓶间和汇流排间的通道净宽度,应根据气瓶运输方式确定,但不宜小于1.5m,并应有防止倒瓶的措施。 第5.0.12条 氢气压缩机和电动机之间联轴器或皮带传动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当采用皮带传动时,应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第5.0.13条 氢气罐不应设在厂房内。在寒冷地区,湿式氢气罐和固定容积 含湿氢气罐底部,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六章 建筑结构 第6.0.1条 氢氧站、供氢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为单层建筑。 第6.0.2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当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设防火保护层。 第6.0.3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作泄压面积,易于泄压的门窗、轻质墙体也可作为泄压面积。 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宜采取上限值。 体积超过1000 的建筑,如采用上限比值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0.05。 第6.0.4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其中一个应直通室外。但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可只设一个出入口。 第6.0.5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h。 有爆炸危险房间与无爆炸危险房间之间,如必须穿过管线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填塞空隙。 第6.0.6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并宜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第6.0.7条 氢气灌瓶间、空瓶间、实瓶间和氢气汇流排间,应设置气瓶装卸平台,其宽度不宜小于2m,高度应按气瓶运输工具高度确定,宜高出室外地坪0.4,1.2m。气瓶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篷,雨篷及其支撑材料应为非燃烧体。 第6.0.8条 氢气灌瓶间内,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防护墙。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和实瓶间,应采取防止阳光直射气瓶的措施。 第6.0.9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顶棚应平整,避免死角。 当电解间跨度大于9m时,宜设置天窗。天窗、排气孔应设在最高处。 第6.0.10条 电解间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排热的要求,并不得低于4m。当设置单台氢气产量大于或等于20 /,的水电解槽时,其高度不得低于6m。 氢气压缩机间、氢气净化间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要求,并不得低于4.5m。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屋架下弦的高度,不宜低于4.5m。 氢气集装瓶间屋架下弦的高度,应按起吊设备确定,并不宜低于6m。 第七章 电气及热工控制 第7.0.1条 氢氧站、供氢站的供电,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的负荷分级,除中断供氢将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为三级负荷。 第7.0.2条 水电解槽的直流电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台水电解槽,应采用单独的晶闸管整流器或硅整流器供电。整流器应有调压功能,并宜具备自动稳流功能; 二、整流器应配有专用整流变压器。三相整流变压器绕组的一侧,应按三角形(?)接线; 三、整流装置对电网的谐波干扰,应按国家限制谐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0.3条 水电解槽用整流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额定直流电压应大于水电解槽工作电压,调压范围宜为水电解槽额定电压的0.6,1.1倍; 二、额定直流电流不应小于水电解槽工作电流,并宜为水电解槽额定电流的1.1,1.2倍。 第7.0.4条 整流变压器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压整流变压器和饱和电抗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变压器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低压整流变压器、调压器,宜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变压器室应靠外墙; 三、当高压整流变压器室远离高压配电室时,高压进线侧宜设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 第7.0.5条 整流器或成套低压整流装置,应设在与电解间相邻的电源室内。电源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7.0.6条 直流线路的选择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线路允许载流量,不宜小于水电解槽额定电流的1.1,1.2倍; 二、线路电压降,不应大于水电解槽额定电压的5%; 三、线路应采用铜导体,宜敷设在较低处或地沟内。当必须采用裸母线时,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第7.0.7条 晶闸管整流器引出的直流线路,应将正、负极导线(电缆)穿在同一钢管内敷设。 第7.0.8条 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选型,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CT1)。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1区的规定执行。 第7.0.9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照明,宜采用荧光灯等高效光源。灯具宜装在较低处,并不得装在氢气释放源的正上方。氢氧站内宜设置应急照明。 第7.0.10条 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敷设导线或电缆用的保护钢管,必须在下列各处作隔离密封: 一、导线或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 二、相邻的环境之间。 第7.0.11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应设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 第7.0.12条 氢氧站应设氢气、氧气纯度分析仪。当氧气回收时,应设氧中氢含量报警装置。 湿式氢气罐,宜设远距离容积显示和报警装置。 氢氧站、供氢站宜设氢气计量仪表。 第7.0.13条 电解间应设置紧急断电按钮,按钮宜设在便于操作处。 第7.0.14条 氢气灌瓶间与氢气压缩机间之间,宜设联系信号。 第7.0.15条 氢氧站宜设置以下调节装置: 一、氢气、氧气之间的压差调节; 二、水电解槽温度调节,槽体温度偏差宜控制在?5?范围内; 三、水电解制氢装置补水调节,应保持液位稳定。 第八章 防雷及接地 第8.0.1条 氢氧站、供氢站的防雷,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应有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浸入的措施。 第8.0.2条 防雷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气体放空管及通风管的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防雷接地、防止反击、防雷电波浸入的要求和措施以及露天装设钢质封闭氢气罐的防雷接地等,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交流电力工程接地设计规范》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8.0.3条 氢氧站、供氢站内金属管道、金属构架、电缆金属外壳等以及室外架空氢气管道、金属构架两端均应接地。管道法兰盘、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第8.0.4条 湿式氢气罐,当其钟罩壁厚大于或等于4mm时,可不装接闪器。但钟罩和水槽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两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m。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放空管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8.0.5条 室外架空敷设的氢气管道,应设防雷电波浸入建筑物的接地;室内外架空敷设氢气管道,每隔20,25m处,应设防雷电感应接地,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 第8.0.6条 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设备、管道等和室外氢气管道通过建筑物进出口处,在不同爆炸危险环境的边界、管道分支处以及管道每隔50,8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防静电接地和防雷电感应接地可共用接地装置。 第8.0.7条 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头,接地端头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第九章 给水排水及消防 第9.0.1条 氢氧站、供氢站内的生产用水,除中断供氢将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可采用一路供水。 第9.0.2条 氢氧站、供氢站内的冷却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除当地条件允许用直流水外,宜采用循环水; 二、冷却水供水压力宜为0.15,0.35MP。水质及排水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 三、应装设断水保护装置。 第9.0.3条 水电解制氢系统的排水,应设水流观察装置或排水漏斗。 第9.0.4条 水电解制氢装置排出的废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第9.0.5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电气设备间,可根据建筑物大小和具体情况配备二氧化碳、“干粉”、“1211”等灭火器材。 第9.0.6条 氢氧站、供氢站的室内外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章 采暖通风 第10.0.1条 氢氧站、供氢站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当设集中采暖时,应采用易于消除灰尘的散热器。 第10.0.2条 集中采暖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产房间不应低于15?; 二、空、实瓶间不应低于10?; 三、氢气罐阀门室不应低于5?; 四、值班室、生活间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10.0.3条 在计算采暖、通风热量时,应计入水电解槽、分离器(筒)散发的热量。 第10.0.4条 氢气灌瓶间、氢气汇流排间和空、实瓶间内的散热器,应采取 隔热措施。 第10.0.5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的自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事故排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7次。 碱液间自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3次。 第10.0.6条 自然通风帽应设有风量调节装置和防止凝结水滴落的措施。 第10.0.7条 有爆炸危险房间,事故风机的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并不应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CT1)。 第十一章 管道 第11.0.1条 碳素钢管中氢气最大流速,应符合表11.0.1的规定。 碳素钢管中氢气最大流速 表11.0.1 工作压力(MPa) 最大流速(m/s) ,1.6 8 0.1,1.6 12 ,0.1 按允许压力降确定 注:氢气工作压力为0.1,1.6MPa,在不锈钢管中最大流速可为15m/s。 第11.0.2条 氢气管道的管材,应采用无缝钢管。对氢气纯度有严格要求时,其管材、阀门、附件和敷设,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11.0.3条 氢气管道阀门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氢气管道的阀门,宜采用球阀、截止阀。当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严禁采用闸阀。 二、阀门的材料,应符合表11.0.3的规定。 氢气阀门材料 表11.0.3 工作压力材料 (MPa) 阀体采用球墨铸铁或铸钢 ,0.1 密封面采用合金钢或与阀 体一致 阀杆采用碳钢 阀体采用铸钢 0.1,2.5 密封面采用合金钢或与阀 体一致 阀体、阀杆、密封面均采用,2.5 不锈钢 注:?当密封面与阀体直接连接时,密封面材料可以与阀体一致。 ?阀门的密封填料,应采用石墨处理过的石棉或聚四氟乙烯材料。 第11.0.4条 氢气管道法兰、垫片,宜符合表11.0.4的规定。 氢气管道法兰、垫片 表11.0.4 工作压力法兰密封面垫 片 (MPa) 型式 XB350石棉橡胶板,聚四氟,2.5 光滑式 乙烯板 凹凸式或榫石棉缠绕式垫片,XB350石2.5,10.0 槽式 棉橡胶板 凹凸式或梯,10.0 二号硬钢纸板,退火紫铜板 形槽 第11.0.5条 电解用原料水的管材、阀门,宜采用不污染原料水质的材料制作。 第11.0.6条 氢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 第11.0.7条 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与套管间,应采用石棉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填塞。 第11.0.8条 氧气管道与其它管道共架敷设或分层布置时氢气管道应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 第11.0.9条 输送湿氢或需作水压试验的管道,应有不小于3?的坡度,在管道最低点处应设排水装置。 第11.0.10条 氢气放空管,应设阻火器。阻火器宜设在管口处。放空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引至室外,放空管管口应高出屋脊1m; 二、应有防雨雪侵入和杂物堵塞的措施; 三、压力大于0.1MPa,阻火器后的管材,宜采用不锈钢管。 第11.0.11条 氢氧站、供氢站和车间内氢气管道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宜沿墙、柱架空敷设,其高度不应妨碍交通并便于检修,与其它管道共架敷设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要求; 二、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并不得穿过不使用氢气的房间; 三、车间入口处应设切断阀,并宜设流量记录累计仪表; 四、车间内管道末端宜设放空管; 五、接至用氢设备的支管,应设切断阀,有明火的用氢设备还应设阻火器。 第11.0.12条 厂区内氢气管道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上; 二、在寒冷地区,湿氢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三、与其它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执行;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执行。 第11.0.13条 厂区内氢气管道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埋地敷设深度,应根据地面荷载、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7m。湿氢管道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 当敷设在冻土层内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二、应根据埋设地带的土壤腐蚀性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三、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其它埋地敷设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宜按本规范附录四、附录五的规定执行; 四、不得敷设在露天堆场下面或穿过热力地沟。当必须穿过热力地沟时,应设套管。套管和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 五、敷设在铁路或不便开挖的道路下面时,应加设套管。套管的两端伸出铁路路基、道路路肩或延伸至排水沟沟边均为1m。 套管内的管段不宜有焊缝; 六、回填土前,应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范围内,用松散的土填平夯实或用砂填满。 第11.0.14条 厂区内氢气管道明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道支架应采用非燃烧体; 二、在寒冷地区,湿氢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三、不得与其它管道共沟敷设。 第11.0.15条 氢气管道设计对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触氢气的表面,应彻底去除毛刺、焊渣、铁锈和污垢等,管道内壁的除锈应达到出现本色为止; 二、碳钢管的焊接,宜采用氩弧焊作底焊。不锈钢管应采用氩弧焊; 三、管道、阀门、管件等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取严格措施防止焊渣、铁锈及可燃物等进入或遗留在管内; 四、管道的试验介质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1.0.15的规定; 五、泄漏量试验合格后,必须用不含油的空气或氮气,以不小于20m/s的流速进行吹扫,直至出口无铁锈、无尘土及其它脏物为合格。 氢气管道的试验介质和试验压力 表11.0.15 强度试验 气密性试验 泄漏量试验 管道工作压力试验介试验压力试验介试验压力试验介试验压力(MPa) 质 (MPa) 质 (MPa) 质 (MPa) < 0.1 0.1 1.05P 1.0P 空气或空气或空气或氮气 0.1,3.0 1.15P 1.05P 1.0P 氮气 氮气 > 3.0 水 1.5P 1.05P 1.0P 注:?表中P指氢气管道工作压力; ?试验介质不应含油; ?以空气或氮气作强度试验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以空气或氮气作强度试验时,应在达到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以无 变形、无泄漏为合格。以水作强度试验时,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以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气密性试验达到规定试验压力后,保压10min,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对焊缝及连接部位进行泄漏检查,以无泄漏为合格; ?泄漏量试验时间为24h,泄漏率以平均每小时小于0.5%为合格。 附录一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本规范用曾用名解释 名词 词 以水电解制取氢气、氧气所需的工艺设施、灌充设施及氢氧站 制氢站 其必要的辅助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统称 不含氢气发生设备,以瓶装或管道供应氢气的建筑物、供氢站 构筑物的统称 氢气贮 气柜 氢气罐 用于储存氢气的湿式储气罐和固定容积储气罐的统称 氢气贮 气罐 明水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散发火花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非防 地点 爆的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 高层工业 高度超过24m的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 建筑 设有氢气压缩、灌充设施及其必要的辅助设施的建筑物、灌氢站房 构筑物的统称 水电解制以水电解法制取氢气,并含增压、储存、净化、灌充等 氢系统 操作 单元 初级会计实务单元训练题天津单元检测卷六年级下册数学单元教学设计框架单元教学设计的基本步骤主题单元教学设计 装置组成的工艺系统的统称 水电解制水电解槽、氢(氧)分离器、氢(氧)冷却器、氢(氧) 氢装置 洗涤器等的统称 水电解法制取氢的主体设备,有箱式、压滤式或常压型、水电解槽 压力型等 蒸馏水、水质为:比电阻率大于1? Ω?cm、悬浮物小于1mg/l、原料水 纯水 氯离子小于2mg/l的电解用水 30%,40%KOH溶液(比重1.25,1.3)或20%,26%NaOH碱液 电解液 溶液(比重1.2,1.25) 低压氢气 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的氢气压缩机 压缩机 中压氢气 压力大于1.0MPa,小于或等于10MPa的氢气压缩机 压缩机 高压氢气 压力大于10MPa的氢气压缩机 压缩机 集装瓶 以多只气瓶采用集装箱式组合的氢式钢瓶组 设有氢气设备、管道或有氢气侵入的房间。属于这类房有爆炸危间的有:电解间、氢气压缩机间、氢气灌瓶间、实瓶间、 险房间 氢气集装瓶间、空瓶间、氢气罐阀门室、氢气汇流排间、 氢气加压间等 无氢气侵入的房间。属于这类房间的有:直流电源室及无爆炸危 其配套的变配电所、碱液间、控制室、维修间、贮藏间险房间 等 氢气汇流 设有供应氢气给用户的氢气汇流排的房间 排间 氢气灌瓶灌氢间、设有氢气灌充器进行充灌氢气钢瓶的房间 间 充瓶间 在一定充灌压力的气瓶,一般以401水容量、12,15MPa实瓶 压力计算 空瓶 无压力或有残余压力的气瓶 高压整流 输入电压为6kV或10kV的整流变压器 变压器 湿氢 输送过程中,能达到饱和并析出水分的氢气 附录二 厂区、氢氧站及车间架空氢气管道与其它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厂区、氢氧站及车间架空氢气管道与其它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m)附表2.1 平行净交叉净名 称 距 距 给水管、排水管 热力管(蒸汽压力不超0.25 0.25 过1.3MPa) 0.25 0.25 不燃气体管 0.25 0.25 燃气管、燃油管和氧气0.50 0.25 管 3.00 0.50 滑触线 2.00 0.50 裸导线 1.00 0.50 绝缘导线和电气线路 1.00 0.25 穿有导线的电线管 3.00 1.00 插接式母线,悬挂式干 线 注:氢气管道与氧气管道上的阀门、法兰及其它机械接头(如焊接点等),在错开一定距离的条件下,其最小平行净距可减小到0.25m。 附录三 厂区架空氢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 厂区架空氢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m) 附表3.1 名称 平行净距 交叉净距 建筑物有门窗的墙壁外边或3.0 - 突出部分外边 建筑物无门窗的墙壁外边或1.5 - 突出部分外边 3.0(距轨外6.0(距轨非电气化铁路钢轨 侧) 面) 3.0(距轨外6.55(距轨电气化铁路钢轨 侧) 面) 4.5(距路道路 1.0 拱) 2.5(距路人行道 1.5(距路沿) 沿) 厂区围墙(中心线) 1.0 照明、电信杆、柱中心 1.0 散发火花及明火地点 10.0 注:?氢气管道沿氢氧站、供氢站或使用氢气的建筑物外墙敷设时,平行净距不受本表限制。但氢气管道不得采用法兰、螺纹连接。 ?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规定。 ?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期间有大型起吊设施通过的道路,其交叉净距应根据需要确定。 ?当氢气管道在管架上敷设时,平行净距应从管架最近外侧算起。 附录四 厂区直接埋地氢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 厂区直接埋地氢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m) 附表4.1 交叉净名称 平行净距 距 有地下室的建筑物基础和通3.0 行沟道的边缘 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基础边缘 2.0 铁路 2.5(距轨外侧) 1.2 排水沟边缘 0.8 0.8(距路或路肩道路 0.5 边缘) 照明电线杆中心 0.8 电力(220V、380V)电线杆中1.5 心 高压电杆中心 2.0 架空管架基础外缘 0.8 围墙、篱栅基础外缘 1.0 乔木中心 1.5 灌木中心 1.0 注:?本表中前两项平行净距是指埋地管道与同标高或其以上的基础最外侧的最小净距。 ?氢气管道与铁路或道路交叉净距,是指管顶距轨底或路面,并且交叉角不宜小于45?。 附录五 厂区直接埋地氢气管道与其它埋地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厂区直接埋地氢气管道与其它埋地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m) 附表5.1 名称 平行净距 交叉净距 给水管直径: ,75mm 0.8 0.25 75,150mm 1.0 0.25 200,400mm 1.2 0.25 ,400mm 1.5 0.25 排水管直径: ,800mm 0.8 0.25 800,1500mm 1.0 0.25 ,1500mm 1.2 0.25 热力管(沟) 1.5 0.25 氧气管 1.5 0.25 煤气管煤气压力: ,0.15MPa 1.0 0.25 0.15,0.3MPa 1.2 0.25 ,0.3MPa 1.5 0.25 压缩电缆空气等不燃气体管道 1.5 0.15 电力电缆电压: ,1kV 0.8 0.50 1,10kV 0.8 0.50 35kV 1.0 0.50 直埋电信电缆 0.8 0.50 电缆管 1.0 0.15 电缆沟 1.5 0.25 排水暗渠 0.8 0.50 附录六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 参加单位: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西南电力设计院、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存宏、陈霖新、谭易和、姚震生、康桂英、袁本三、王叔连、 张志书、张颖峰、姜礼镗、朱克富、赵季复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村支部书记在乡镇会议上的汇报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XXXX,是XXX村村支部书记。能够在今天的会议上发言,我深感荣幸,这是乡党委、政府及管理区领导对XXX村“两委”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的鼓励。 XXX村有6个自然村,8个村民组,1500口人,村域面积9600亩,而耕地面积仅有1370亩。与杨庄管理区大部分村一样,距XXX街较远,自然条件较差,山多地少,人均不足一亩地。 2005年,我接任村支书时,全村还有贫困人口520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也没有什么产业,村里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留下老弱病残,在家靠天吃饭。 为了甩掉贫穷落后的“帽子”,村两委做了很多难,也出了很大力。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不走泥巴路也是全村男女老少多年来的期盼,于是,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将修路确定为全村头等大事。通过跑项目、要指标,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07年修通了新东、新西、河西三个组至四柳路的1.9公里村村通道路,08年又修成石东、石西两个组的2.3公里村村通道路。截止目前,全村六个自然村全部通上水泥路,其中XXX、河西两个村民组已经达到了“户户通”。 修好了路,群众们走亲串友方便了,上街买东西方便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几个村干部觉得跑腿流汗都值了。但是,我们又发现了新的问题,群众腰包不鼓、兜里没钱,依然是饱一顿饥一顿,甚至有些困难户吃了上顿没下顿,咋办,经过村两委班子多次商议,一致认为要发展一个产业,要有特色,要有高效益。结合村情,我们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决定组织群众沿北部山区,大力发展以薄皮核桃种植为主的特色林果业。说了就算,想了就干,经过做群众工作,甚至是村干部带头种植,如今,全村已经发展薄皮核桃2000余亩,建成苗圃园两个、占地150多亩,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4个、养殖合作社1个,已经有一部分群众得到了实惠。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当重视,我们村两委班子也做了不少努力,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善,虽不能与平原地区相比,但在山区农村也称得上亮点。尤其是去年以来,我们村被乡党委、政府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在上级的支持和全村群众的努力下,试点XXX组完成路面硬化、修补300余米,整理边沟280米,铺设道沿石100多米,种植绿化树木312棵,粉刷墙壁600余平,初步实现了污水不乱流、垃圾不乱到,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可以说,一直以来,村两委班子总是在千方百计带领群众发展产业,总是在想方设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我们也很知足,但并不是满足,更不会骄傲。下一步,我们还要牢记乡党委、政府的嘱托和全村群众的期望,继续发展特色产业,尤其是薄皮核桃种植,力争今年再发展 600亩,发动更多的群众参与,把产业做大做强,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美丽乡村建设上,进一步解决XXX组试点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问题,加强对群众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将XXX组打造成居住环境优美、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的“美丽乡村”。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余村民组辐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负领导和群众期望,让XXX村成为一个产业结构明晰、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优美、社会治安良好的美丽乡村。 县委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情况报告 根据XX省委巡视统一部署,XX年4月24日至5月23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对XX县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向XX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XX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反馈意见,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张镇城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张镇城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委重要指示,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通过学习,大家 深刻认识到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代表省委到XX开展巡视工作,对于我县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XX实际,充分体现了对XX工作的关心支持,体现了对XX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爱护,是县委总结反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为此,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省委对县(市、区)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下开展,建立牵头挂项机制,由张镇城同志总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张镇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在赴XX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还多次打电话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国庆长假回XX期间,专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召集相关领导进一步研究,督促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县长何德发等领导对照整改问题,牵头制定分管联系领域内问题整改推进措施,督 促县直部门和乡镇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县委办、政府办、纪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县委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方面8项内容,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关于对XX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分解成19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事项都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张镇城同志在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3项整改事项的牵头领导,其他常委也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领办整改事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整改。同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以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推动作风持续转变。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向我县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截止10月15日,四个方面 19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4个,正在整改5个;移交初信初访件44件,已核查结束37件,正在办理7件;对相关责任人88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39人,其中,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辞退等57人次,立案查处31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具体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县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部署,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XX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促进责任落实具体化,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以招商引资为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案件,并及时给予问责和曝光,努力形成高压态势。2015年1-9月,全县共新立案79件,办结65件,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同时,强化自身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今年共组织纪检监察系 统综合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230人次,选派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25人次。 二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全面”和“从严”意识及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抓常态,把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干部监督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今年来共有178名拟提拔或调整的领导干部提交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科级干部报告婚丧喜庆等个人重大事项28人次。抓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他们在政治立场、民主决策、廉洁自律和班子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今年共对6批160名转任或拟提拔对象进行任前公示,组织2批15名拟提拔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参加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领导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力度,今年共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对18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完成10个,在审3个。抓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今年已查处责任追究案件19起,问责科级领导干部35人,其中,立案调查17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 三是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事项。首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核 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要求纪委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62件,其中:业务内信访件84件(初信初访件44件),业务外信访件78件(已转相关部门办理),建立工作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由县纪委常委带队,进行调查核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梳理排查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对可查性强、时机成熟的适时启动立案程序。截止10月15日,44件初信初访件中,37件已核查结束,7件正在办理。其中:查实转立案12件15人,已给予党纪处分15人;部分属实7件,已整改到位3件,建议提起诉讼1件,给予诫勉谈话1件,正在落实整改2件;失实了结15件;直接了结3件。对巡视期间,西潭乡党委副书记李南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丧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及时立案调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次,着力做好日常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置新受理的信访件,做到当周签批交办,限时办结。今年1-9月,新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103件,逐件进行核实,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并转立案39件,有效减少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努力做到信访件“零暂存”。 2.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 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自查清理,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出台《XX县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行为管理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1)关于有的BT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 ?厦深高铁XX站站前广场及道路建设BT项目。县城投公司及时 组织审核调查,强化整改落实。一是强化BT项目财政审核和政府项目工程审计结算工作。9月17日,县审计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二是站前广场及道路建设BT项目建安费下浮1.5%。三是启动追责程序,县纪委对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林光荣、副总经理林镇国分别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县城投公司对财务部负责人许隽生进行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工程招投标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操作流程,制定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业务人员招投标政策法规和BT项目知识的培训教育。 ?XX县中医院搬迁(含瑞康医院)建设BT项目。一是建安费下浮比例按3 % 进行结算。二是对未能认真把关项目建安费下浮比例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县卫计局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医院副院长沈永义效能告诫、直接责任人基建科科长沈汉乾行政警告处分。 ?南湖公园片区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加强对南湖公园片区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城建局责令业主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其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给予相关责任人XX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沈少山行政警告处分。同时,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终止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条款,并终止土地挂牌出让净收益的30 % 分成的合同条款,另按合理的回报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二是403.69亩土地由政府方面统一收购储备挂牌出让,所得土地出让金偿还上述投资款及收益。三是对于项目未约定回购期问题,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正在施工方协商合同条款变更。 (2)关于有的工程项目以时间紧、要求高为由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XX工业园区绿化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县纪委责令XX工业园区分管建设工作的党工委委员杨云飞、土地规划建设局局长沈仕超作出书面检查。目前,工业园区已建立健全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决策、实施机制,规范建设项目的运作流程,建设发展公司年初按照规划提出项目盘子,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完成时限,报园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按计划、按程序实施项目,避免随意性。 ?金都工业集中区绿化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金都工业集中区要求市政公司、招投标工程领导小组、财税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动,组织人员开展工程项目清理。县纪委对时任金都工业集中区市政工程建设公司经理肖华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金星乡规避招投标问题。2011年7月,乡政府将总价25万余元的办公楼主楼铝合金窗项目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用现金结算并多付2万元,现已收回多付铝合金窗项目款19031.9元。关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间,将总造价78.82万元的绿化配套工程分为3个项目实施,以及计生服务所业务用房大楼1台电梯工程(造价22.9万元)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等问题,金星乡于8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乡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向班子会作检讨,深刻反省,并制定整改方案,具体到责任人、责任单位,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县纪委对时任金星乡党委书记李保芳进 行党纪立案调查。 ?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方的选择,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标,而是采用邀标或比选方式问题。加强县污水厂扩建及管道配套工程、站前广场、连站大道拓宽工程等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定工程招投标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应招标的工程项目百分之百招标,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随意增加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问题 ?县城投公司擅自同意施工方因取土点改变增加项目工程费用问题。县城投公司及时成立调查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梳理,深入分析研判。一是强化BT项目财政审核和政府项目工程审计结算工作。9月17日,县审计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二是暂停支付第二、三期70%回购款。三是施工方同意分担业主因取土点变更重新租地、赔青、坟墓迁移等费用110万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县纪委对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林光荣、副总经理林镇国分别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县城投公司对项目现场负责人沈洪辉进行辞退处理;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许松琛、沈晓三、沈森鑫等3人,因现场监管不力问题,进行调离岗位处理,并通报批评。 ?县南环城路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项目调整中标价问题。县城投公司把该工程相关资料文件及省巡视组对该项目巡视提出的问题一并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由审计部门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定,公司与施工单位的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价进行结算。同时,县纪 委对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林光荣、副总经理林镇国分别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城投公司对该项目工程部负责人许晓东进行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 (4)关于违规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 ?桥东镇。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桥东镇政府有14个工程项目以收款收据做账。桥东镇要求相关施工单位补开具正式发票入账,目前已补开发票的工程13项,总金额125.1015万元;未补开发票的工程1项,金额1.18万元。鉴于时任党委书记沈瑞强违纪被开除党籍,县纪委对时任镇长沈晓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深桥镇。2011年3至2014年11月,深桥镇政府有23个2-21万元不等的工程项目以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总金额85.39万元,并以收款收据做账。深桥镇要求23个工程项目负责人补开税务发票重新登帐,已全部整改到位。县纪委已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将结合有关问题线索进行问责。 (5)关于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出租(售)国有资产问题 ?深桥镇违规出借公款问题。经查,深桥镇2007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共出借国有资金32笔给9家民营企业,尚有部分资金未收回。深桥镇加大整改力度,约谈业主,制定催讨计划。县纪委已成立调查组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性资金非公务借款清理专项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行为管理意见》,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县交通局违规出租挖掘机、交管站站房等国有资产问题。县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并作出整改。一是现四都、三角点、太平三处交管站房结欠租金均已入库,原出租协议不再延续,交管站房原租用者已撤离。二是挖掘机原租用者已于9月3日交回机械及随机附件,租赁协议也随之解除,挖掘机结欠租金已追缴到位,挖掘机已入库管理。三是交通局日前已按规范程序向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交管站房等国资出租(处置)报批手续的程序。四是对时任人秘股股长沈俊光未能及时报告上述国有资产出租协议到期(或应解除协议)时间,延误单位按规范程序办理公开出租(处置)报批手续时间等问题,县纪委对沈俊光进行党纪立案调查,责令交通局局长张育纯作出书面检查。 ?XX工业园区将新城花园店面低价出售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XX工业园区出售的新城花园17间店面中,时任班子成员均无购买,个别领导的亲戚、身边工作人员是否有购买正在进一步核实。 3.少数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中以权谋私,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严格监督。县委、县政府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县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城建、农业、卫计、税务以及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涉及到的部门,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行业、系统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 风”和腐败问题。二是严肃执纪。纪检监察机关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大力加强土地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土地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倒卖土地行为,去年以来,查处了党员干部非法买卖土地窝串案,涉案56人,立案24人(其中科级8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涉案金额460多万元。同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医疗领域、惠民资金拨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今年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8件,党政纪立案28件,现已党纪处分25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4件,惠农强农资金拨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0件,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的案件1件,查处基层行政执法乱作为案件5件。三是严加防范。相继出台《关于建立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农惠农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度,规范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专项行动方案》,严肃查处土地流转中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4.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偏高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经 费预算支出,以前三年的平均数下调10%为基数,科学设定单位公车运行费用限额。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派车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制度,严禁以收款收据报销车辆维修费用。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务用车燃油费的监控管理。二是开展燃油补贴清退工作。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县整体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偏高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政府办下发《关于清退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自查清退2013年7月1日以来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截止10月15日,全县共清退违规发放的交通燃油费补贴121.44万元。三是强化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采取巡查、暗访、督办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限地点对全县公务用车油卡使用、定点停放、派车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惩处力度。今年来,共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报支私车费用和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等问题7起13人,如查处了梅岭镇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问题,对梅岭镇原党委书记陈金平、原纪委书记杨立辉进行党纪立案,对时任镇长沈来龙、现任镇长陈三武进行诫勉谈话;县国土资源局秀篆国土所所长陈武元公车私用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桥东镇原党委委员XX顺违规报支私车费用问题,给予XX顺党内警告处分。 5.公务接待管理不严、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核实整改。针对县林业局等10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严、财务报支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已组织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并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关于县林业局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县林业局负责食堂接待的人秘财务股股长沈金辉、副股长陈镇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县林业局局长胡平忠作出书面检查。?关于县公安局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对县公安局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时任警务保障室主任李小明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食堂管理员沈玉龙作出书面检查。?关于XX工业园区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园区分管办公室的党工委副书记叶斌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园区副主任王雪芳、财税局局长林荣治、经发局局长吴丽萍等7人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退缴未注明接待事由、对象、人数标准等内容的已报销票据7张金额计5250元。?关于金星乡同城接待、异地接待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分管党政办的时任金星乡副乡长沈宝川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金星乡党委书记陈燕贞、财政所所长陈永林、党政办副主任林炎钦等4人作出书面检查。?关于县发改局同城接待、异地接待和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责令县发改局副局长许旭松、时任办公室主任叶和泉等3人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退缴违规购买土特产品金额计1.15万元。?关于交通局等单位同城接待、异地接待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经办人员沈舜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沈彩明进行约谈,责令 县交通局退缴“2015年1至3月异地接待开支”金额计5022元,责令交通局局长张育纯作出书面检查。?关于霞葛镇以收款收据报支接待费和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已责令霞葛镇进行整改,对时任镇长陈敏聪、现任镇长吕自信、时任党政办主任张文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党委书记沈林松进行诫勉谈话。?关于深桥镇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县纪委对深桥镇时任组织委员兼党政办主任吴志斌、工作人员吴激进行约谈,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关于白洋乡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白洋乡时任乡长许仲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纪委书记田元斌、分管公务接待工作的时任党委委员林惠丹、时任党政办主任李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党委书记沈东生、乡长吕新国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白洋乡党委宣传委员黄瑞麟、财政所所长许朝辉等13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白洋乡党委研究决定将财政所所长许朝辉降职改任财政所副所长,将总务陈志明调离党政办,给予白洋乡党政办通报批评,并撤销党政办“总务”岗位。?关于四都镇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和大额办公用品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四都镇分管党政办的党委组织委员沈一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时任镇长蔡祥瑞、党政办主任张文艺等7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XX县推行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XX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出台《XX县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意见 的通知》,对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带队,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人员,组成5个督查小组,对48个乡镇(区)、县直单位和旅游景点,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发现疑似线索37条,调查核实4条,转党政纪立案3件。今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68人,立案调查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诫勉谈话12人、书面检查37人、责令辞退1人,点名道姓通报4起5人。 6.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 一是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发挥乌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二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贯彻落实《XX县深化“马上就办”行动、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方案》,围绕纪律作风开展督查,针对可能存在的一些干部纪律松懈、庸懒散拖以及群众办事“三难”等现象,综合运用经常性、随机性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查。出台《2015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促进转变作风、高效履职、优化服务。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紧盯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省、市“三比一看”、“三个年活动”和“大干六个月”等活动的部署要求,抽 调干部到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一线锻炼,提高干部担当意识和执行力。修订完善《注重工作实绩推荐选拨干部考评办法》,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同时,把监督干部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支持干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激发干部知难而进、干事创业。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7.对上级的决策部署监督不力、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纪观念。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开展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印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三是严肃查处对上级的决策部署监督不力、执行不到位等行为,特别是未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以招商引资为名、白条开支等形式搞变通、应付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梅岭镇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问题,林业局等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严、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白洋乡、霞葛镇等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8.个别单位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一是摸清底数,强化整改。经摸排,县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林业局、农机站等6个单位,在同单位工作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或事业(参公)干部共51人,其中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16人。截止10月15日,违反回避规定的16人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管干部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1对夫妻和1对兄妹已在巡视期间分别将其中1人调离原单位,其他在同一单位双方属同一领导分管的有亲属关系的12人,均对其中一方进行适当的岗位调整。二是建章立制,源头防范。县人社局参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出台制定岗位和工作回避规定,坚决从制度层面杜绝“近亲繁殖”现象。同时,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县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县委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向老大难问题开刀,做到敢碰硬、 啃“硬骨头”。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督促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抓牢抓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堵塞漏洞抓好建章立制。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的有力举措,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促进全县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汇聚起深化改革发展、建设美丽XX的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XX;邮政信箱:XX县县委大楼四楼县纪委党风室;电子邮箱: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村支部书记在乡镇会议上的汇报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XXXX,是XXX村村支部书记。能够在今天的会议上发言,我深感荣幸,这是乡党委、政府及管理区领导对XXX村“两委”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的鼓励。 XXX村有6个自然村,8个村民组,1500口人,村域面积9600亩,而耕地面积仅有1370亩。与杨庄管理区大部分村一样,距XXX街较远,自然条件较差,山多地少,人均不足一亩地。 2005年,我接任村支书时,全村还有贫困人口520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也没有什么产业,村里大部分劳力外出打工,留下老弱病残,在家靠天吃饭。 为了甩掉贫穷落后的“帽子”,村两委做了很多难,也出了很大力。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不走泥巴路也是全村男女老少多年来的期盼,于是,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将修路确定为全村头等大事。通过跑项目、要指标,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07年修通了新东、新西、河西三个组至四柳路的1.9公里村村通道路,08年又修成石东、石西两个组的2.3公里村村通道路。截止目前,全村六个自然村全部通上水泥路,其中XXX、河西两个村民组已经达到了“户户通”。 修好了路,群众们走亲串友方便了,上街买东西方便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几个村干部觉得跑腿流汗都值了。但是,我们又发现了新的问题,群众腰包不鼓、兜里没钱,依然是饱一顿饥一顿,甚至有些困难户吃了上顿没下顿,咋办,经过村两委班子多次商议,一致认为要发展一个产业,要有特色,要有高效益。结合村情,我们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决定组织群众沿北部山区,大力发展以薄皮核桃种植为主的特色林果业。说了就算,想了就干,经过做群众工作,甚至是村干部带头种植,如今,全村已经发展薄皮核桃2000余亩,建成苗圃园两个、占地150多亩,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4个、养殖合作社1个,已经有一部分群众得到了实惠。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当重视,我们村两委班子也做了不少努力,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善,虽不能与平原地区相比,但在山区农村也称得上亮点。尤其是去年以来,我们村被乡党委、政府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在上级的支持和全村群众的努力下,试点XXX组完成路面硬化、修补300余米,整理边沟280米,铺设道沿石100多米,种植绿化树木312棵,粉刷墙壁600余平,初步实现了污水不乱流、垃圾不乱到,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可以说,一直以来,村两委班子总是在千方百计带领群众发展产业,总是在想方设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我们也很知足,但并不是满足,更不会骄傲。下一步,我们还要牢记乡党委、政府的嘱托和全村群众的期望,继续发展特色产业,尤其是薄皮核桃种植,力争今年再发展 600亩,发动更多的群众参与,把产业做大做强,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美丽乡村建设上,进一步解决XXX组试点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问题,加强对群众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将XXX组打造成居住环境优美、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的“美丽乡村”。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余村民组辐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负领导和群众期望,让XXX村成为一个产业结构明晰、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优美、社会治安良好的美丽乡村。 县委第一责任人组织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情况报告 根据XX省委巡视统一部署,XX年4月24日至5月23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对XX县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向XX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XX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反馈意见,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张镇城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张镇城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委重要指示,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通过学习,大家 深刻认识到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代表省委到XX开展巡视工作,对于我县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各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XX实际,充分体现了对XX工作的关心支持,体现了对XX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爱护,是县委总结反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为此,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省委对县(市、区)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下开展,建立牵头挂项机制,由张镇城同志总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张镇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在赴XX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还多次打电话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国庆长假回XX期间,专门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召集相关领导进一步研究,督促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县长何德发等领导对照整改问题,牵头制定分管联系领域内问题整改推进措施,督 促县直部门和乡镇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县委办、政府办、纪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县委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方面8项内容,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关于对XX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分解成19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事项都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张镇城同志在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3项整改事项的牵头领导,其他常委也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领办整改事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整改。同时,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以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推动作风持续转变。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向我县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截止10月15日,四个方面 19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4个,正在整改5个;移交初信初访件44件,已核查结束37件,正在办理7件;对相关责任人88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39人,其中,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辞退等57人次,立案查处31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具体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着力落实“两个责任”。县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部署,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XX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促进责任落实具体化,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以招商引资为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案件,并及时给予问责和曝光,努力形成高压态势。2015年1-9月,全县共新立案79件,办结65件,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同时,强化自身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今年共组织纪检监察系 统综合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230人次,选派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25人次。 二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全面”和“从严”意识及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抓常态,把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干部监督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今年来共有178名拟提拔或调整的领导干部提交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科级干部报告婚丧喜庆等个人重大事项28人次。抓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他们在政治立场、民主决策、廉洁自律和班子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今年共对6批160名转任或拟提拔对象进行任前公示,组织2批15名拟提拔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参加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领导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力度,今年共计划对18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完成10个,在审3个。抓问责,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今年已查处责任追究案件19起,问责科级领导干部35人,其中,立案调查17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 三是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事项。首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核 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要求纪委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62件,其中:业务内信访件84件(初信初访件44件),业务外信访件78件(已转相关部门办理),建立工作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由县纪委常委带队,进行调查核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梳理排查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对可查性强、时机成熟的适时启动立案程序。截止10月15日,44件初信初访件中,37件已核查结束,7件正在办理。其中:查实转立案12件15人,已给予党纪处分15人;部分属实7件,已整改到位3件,建议提起诉讼1件,给予诫勉谈话1件,正在落实整改2件;失实了结15件;直接了结3件。对巡视期间,西潭乡党委副书记李南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丧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及时立案调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次,着力做好日常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置新受理的信访件,做到当周签批交办,限时办结。今年1-9月,新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103件,逐件进行核实,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并转立案39件,有效减少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努力做到信访件“零暂存”。 2.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 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自查清理,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出台《XX县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行为管理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1)关于有的BT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 ?厦深高铁XX站站前广场及道路建设BT项目。县城投公司及时 组织审核调查,强化整改落实。一是强化BT项目财政审核和政府项目工程审计结算工作。9月17日,县审计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二是站前广场及道路建设BT项目建安费下浮1.5%。三是启动追责程序,县纪委对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林光荣、副总经理林镇国分别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县城投公司对财务部负责人许隽生进行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制定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业务人员招投标政策法规和BT项目知识的培训教育。 ?XX县中医院搬迁(含瑞康医院)建设BT项目。一是建安费下浮比例按3 % 进行结算。二是对未能认真把关项目建安费下浮比例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县卫计局分别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医院副院长沈永义效能告诫、直接责任人基建科科长沈汉乾行政警告处分。 ?南湖公园片区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加强对南湖公园片区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城建局责令业主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其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给予相关责任人XX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沈少山行政警告处分。同时,采取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终止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条款,并终止土地挂牌出让净收益的30 % 分成的合同条款,另按合理的回报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二是403.69亩土地由政府方面统一收购储备挂牌出让,所得土地出让金偿还上述投资款及收益。三是对于项目未约定回购期问题,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正在施工方协商合同条款变更。 (2)关于有的工程项目以时间紧、要求高为由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XX工业园区绿化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县纪委责令XX工业园区分管建设工作的党工委委员杨云飞、土地规划建设局局长沈仕超作出书面检查。目前,工业园区已建立健全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决策、实施机制,规范建设项目的运作流程,建设发展公司年初按照规划提出项目盘子,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完成时限,报园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按计划、按程序实施项目,避免随意性。 ?金都工业集中区绿化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金都工业集中区要求市政公司、招投标工程领导小组、财税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动,组织人员开展工程项目清理。县纪委对时任金都工业集中区市政工程建设公司经理肖华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金星乡规避招投标问题。2011年7月,乡政府将总价25万余元的办公楼主楼铝合金窗项目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用现金结算并多付2万元,现已收回多付铝合金窗项目款19031.9元。关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间,将总造价78.82万元的绿化配套工程分为3个项目实施,以及计生服务所业务用房大楼1台电梯工程(造价22.9万元)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等问题,金星乡于8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乡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向班子会作检讨,深刻反省,并制定整改方案,具体到责任人、责任单位,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县纪委对时任金星乡党委书记李保芳进 行党纪立案调查。 ?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方的选择,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标,而是采用邀标或比选方式问题。加强县污水厂扩建及管道配套工程、站前广场、连站大道拓宽工程等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定工程招投标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应招标的工程项目百分之百招标,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随意增加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问题 ?县城投公司擅自同意施工方因取土点改变增加项目工程费用问题。县城投公司及时成立调查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梳理,深入分析研判。一是强化BT项目财政审核和政府项目工程审计结算工作。9月17日,县审计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二是暂停支付第二、三期70%回购款。三是施工方同意分担业主因取土点变更重新租地、赔青、坟墓迁移等费用110万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县纪委对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林光荣、副总经理林镇国分别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县城投公司对项目现场负责人沈洪辉进行辞退处理;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许松琛、沈晓三、沈森鑫等3人,因现场监管不力问题,进行调离岗位处理,并通报批评。 ?县南环城路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项目调整中标价问题。县城投公司把该工程相关资料文件及省巡视组对该项目巡视提出的问题一并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由审计部门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定,公司与施工单位的结算最终以审计结算价进行结算。同时,县纪 委对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林光荣、副总经理林镇国分别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城投公司对该项目工程部负责人许晓东进行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 (4)关于违规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 ?桥东镇。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桥东镇政府有14个工程项目以收款收据做账。桥东镇要求相关施工单位补开具正式发票入账,目前已补开发票的工程13项,总金额125.1015万元;未补开发票的工程1项,金额1.18万元。鉴于时任党委书记沈瑞强违纪被开除党籍,县纪委对时任镇长沈晓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深桥镇。2011年3至2014年11月,深桥镇政府有23个2-21万元不等的工程项目以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总金额85.39万元,并以收款收据做账。深桥镇要求23个工程项目负责人补开税务发票重新登帐,已全部整改到位。县纪委已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将结合有关问题线索进行问责。 (5)关于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出租(售)国有资产问题 ?深桥镇违规出借公款问题。经查,深桥镇2007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共出借国有资金32笔给9家民营企业,尚有部分资金未收回。深桥镇加大整改力度,约谈业主,制定催讨计划。县纪委已成立调查组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性资金非公务借款清理专项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行为管理意见》,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县交通局违规出租挖掘机、交管站站房等国有资产问题。县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并作出整改。一是现四都、三角点、太平三处交管站房结欠租金均已入库,原出租协议不再延续,交管站房原租用者已撤离。二是挖掘机原租用者已于9月3日交回机械及随机附件,租赁协议也随之解除,挖掘机结欠租金已追缴到位,挖掘机已入库管理。三是交通局日前已按规范程序向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交管站房等国资出租(处置)报批手续的程序。四是对时任人秘股股长沈俊光未能及时报告上述国有资产出租协议到期(或应解除协议)时间,延误单位按规范程序办理公开出租(处置)报批手续时间等问题,县纪委对沈俊光进行党纪立案调查,责令交通局局长张育纯作出书面检查。 ?XX工业园区将新城花园店面低价出售问题。经查阅相关资料,XX工业园区出售的新城花园17间店面中,时任班子成员均无购买,个别领导的亲戚、身边工作人员是否有购买正在进一步核实。 3.少数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中以权谋私,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严格监督。县委、县政府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县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城建、农业、卫计、税务以及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涉及到的部门,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行业、系统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 风”和腐败问题。二是严肃执纪。纪检监察机关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大力加强土地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土地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倒卖土地行为,去年以来,查处了党员干部非法买卖土地窝串案,涉案56人,立案24人(其中科级8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涉案金额460多万元。同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医疗领域、惠民资金拨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今年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8件,党政纪立案28件,现已党纪处分25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4件,惠农强农资金拨付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0件,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的案件1件,查处基层行政执法乱作为案件5件。三是严加防范。相继出台《关于建立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农惠农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度,规范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专项行动方案》,严肃查处土地流转中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4.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偏高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经 费预算支出,以前三年的平均数下调10%为基数,科学设定单位公车运行费用限额。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派车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制度,严禁以收款收据报销车辆维修费用。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务用车燃油费的监控管理。二是开展燃油补贴清退工作。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县整体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偏高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政府办下发《关于清退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自查清退2013年7月1日以来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截止10月15日,全县共清退违规发放的交通燃油费补贴121.44万元。三是强化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采取巡查、暗访、督办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限地点对全县公务用车油卡使用、定点停放、派车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惩处力度。今年来,共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报支私车费用和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等问题7起13人,如查处了梅岭镇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问题,对梅岭镇原党委书记陈金平、原纪委书记杨立辉进行党纪立案,对时任镇长沈来龙、现任镇长陈三武进行诫勉谈话;县国土资源局秀篆国土所所长陈武元公车私用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桥东镇原党委委员XX顺违规报支私车费用问题,给予XX顺党内警告处分。 5.公务接待管理不严、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核实整改。针对县林业局等10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严、财务报支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已组织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并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关于县林业局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县林业局负责食堂接待的人秘财务股股长沈金辉、副股长陈镇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县林业局局长胡平忠作出书面检查。?关于县公安局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对县公安局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时任警务保障室主任李小明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食堂管理员沈玉龙作出书面检查。?关于XX工业园区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园区分管办公室的党工委副书记叶斌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园区副主任王雪芳、财税局局长林荣治、经发局局长吴丽萍等7人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退缴未注明接待事由、对象、人数标准等内容的已报销票据7张金额计5250元。?关于金星乡同城接待、异地接待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分管党政办的时任金星乡副乡长沈宝川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金星乡党委书记陈燕贞、财政所所长陈永林、党政办副主任林炎钦等4人作出书面检查。?关于县发改局同城接待、异地接待和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责令县发改局副局长许旭松、时任办公室主任叶和泉等3人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退缴违规购买土特产品金额计1.15万元。?关于交通局等单位同城接待、异地接待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经办人员沈舜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沈彩明进行约谈,责令 县交通局退缴“2015年1至3月异地接待开支”金额计5022元,责令交通局局长张育纯作出书面检查。?关于霞葛镇以收款收据报支接待费和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已责令霞葛镇进行整改,对时任镇长陈敏聪、现任镇长吕自信、时任党政办主任张文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党委书记沈林松进行诫勉谈话。?关于深桥镇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县纪委对深桥镇时任组织委员兼党政办主任吴志斌、工作人员吴激进行约谈,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关于白洋乡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白洋乡时任乡长许仲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纪委书记田元斌、分管公务接待工作的时任党委委员林惠丹、时任党政办主任李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党委书记沈东生、乡长吕新国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白洋乡党委宣传委员黄瑞麟、财政所所长许朝辉等13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白洋乡党委研究决定将财政所所长许朝辉降职改任财政所副所长,将总务陈志明调离党政办,给予白洋乡党政办通报批评,并撤销党政办“总务”岗位。?关于四都镇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开支票据不规范和大额办公用品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问题,经核实,县纪委对四都镇分管党政办的党委组织委员沈一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时任镇长蔡祥瑞、党政办主任张文艺等7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XX县推行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XX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出台《XX县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意见 的通知》,对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带队,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人员,组成5个督查小组,对48个乡镇(区)、县直单位和旅游景点,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发现疑似线索37条,调查核实4条,转党政纪立案3件。今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68人,立案调查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诫勉谈话12人、书面检查37人、责令辞退1人,点名道姓通报4起5人。 6.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 一是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发挥乌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二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贯彻落实《XX县深化“马上就办”行动、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方案》,围绕纪律作风开展督查,针对可能存在的一些干部纪律松懈、庸懒散拖以及群众办事“三难”等现象,综合运用经常性、随机性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查。出台《2015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促进转变作风、高效履职、优化服务。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紧盯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省、市“三比一看”、“三个年活动”和“大干六个月”等活动的部署要求,抽 调干部到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一线锻炼,提高干部担当意识和执行力。修订完善《注重工作实绩推荐选拨干部考评办法》,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同时,把监督干部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支持干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激发干部知难而进、干事创业。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7.对上级的决策部署监督不力、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纪观念。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开展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印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三是严肃查处对上级的决策部署监督不力、执行不到位等行为,特别是未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以招商引资为名、白条开支等形式搞变通、应付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梅岭镇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费补贴问题,林业局等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严、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白洋乡、霞葛镇等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问题。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8.个别单位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一是摸清底数,强化整改。经摸排,县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林业局、农机站等6个单位,在同单位工作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或事业(参公)干部共51人,其中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16人。截止10月15日,违反回避规定的16人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管干部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1对夫妻和1对兄妹已在巡视期间分别将其中1人调离原单位,其他在同一单位双方属同一领导分管的有亲属关系的12人,均对其中一方进行适当的岗位调整。二是建章立制,源头防范。县人社局参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出台制定岗位和工作回避规定,坚决从制度层面杜绝“近亲繁殖”现象。同时,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县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县委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向老大难问题开刀,做到敢碰硬、 啃“硬骨头”。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督促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抓牢抓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堵塞漏洞抓好建章立制。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以正风肃纪、高压反腐的有力举措,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促进全县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汇聚起深化改革发展、建设美丽XX的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XX;邮政信箱:XX县县委大楼四楼县纪委党风室;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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