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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之“细侯”形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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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之“细侯”形象分析《聊斋志异》之“细侯”形象分析 【内容提要】《聊斋志异·细侯》之“细侯”,忍心杀害亲生孩子,直接目的一是报复富商,二是重归满生,其形象的深刻内涵在于:即便是一个宗法时代的普通女子,也要在俗世道德的笼罩下尽量争取个人的生存空间。 【关键词】蒲松龄《聊斋志异》细侯形象 因为描述了一个杀子的女人,《细侯》篇在整部《聊斋志异》中显得非常特别。故事虽然短小,却富有深层的意蕴。 《细侯》前半段讲述一个“设帐”的余杭满生爱上青楼女子细侯,同时也获得对方的回应,为了替细侯赎身,他去求助于“令湖南”的朋友,不料事情发展却出...

《聊斋志异》之“细侯”形象分析
《聊斋志异》之“细侯”形象分析 【内容提要】《聊斋志异·细侯》之“细侯”,忍心杀害亲生孩子,直接目的一是报复富商,二是重归满生,其形象的深刻内涵在于:即便是一个宗法时代的普通女子,也要在俗世道德的笼罩下尽量争取个人的生存空间。 【关键词】蒲松龄《聊斋志异》细侯形象 因为描述了一个杀子的女人,《细侯》篇在整部《聊斋志异》中显得非常特别。故事虽然短小,却富有深层的意蕴。 《细侯》前半段讲述一个“设帐”的余杭满生爱上青楼女子细侯,同时也获得对方的回应,为了替细侯赎身,他去求助于“令湖南”的朋友,不料事情发展却出乎意料。后半段情节曲折,直录如下: 生即弃馆南游,至则令已免官,以罢误居民舍,宦囊空虚,不能为礼。生落魄难返,就邑中授徒焉。三年,莫能归。偶笞弟子,弟子自溺 死,东翁痛子而讼其师,因被逮囹圄。幸有他门人,怜师无过,时致馈 遗,以是得无苦。细侯自别生,杜门不交一客。母诘之故不可夺,亦姑 听之。有富贾某,慕细侯名托媒于媪,务在必得,不靳值。细侯不可, 贾以负贩诣湖南,敬侦生耗。时狱已将解,贾以金赂当事吏,使久锢之。 归告媪云:“生已庾死。”细侯疑其信不确,媪曰:“无论满生已死,纵或 不死,与其从穷措大,以椎布终也,何如衣锦而厌粱肉乎?”细侯曰:“满 生虽贫,其骨清也。守龌龊商,诚非所愿。且道路之言,何足凭信!”贾 又转嘱他商,假做满生绝命书寄细侯,以绝其望。细侯得书,惟朝夕哀 哭。媪曰:“我自幼于汝,抚育良劬。汝成人二三年,所得报者,日亦无 多。既不愿隶籍,即又不嫁,何以谋生活?”细侯不得已,遂嫁贾。贾衣 食簪珥,供给丰侈。年余,生一子。无何,生得门人力,昭雪而出,始 知贡之铜己也;然念素无隙,反复不得其由。门人义助资斧以归。既闻 细侯已嫁,心甚激楚,因以所苦,托市媪卖浆者达细侯。细侯大悲,方 悟前此多端,悉贾之诡谋。乘贾他出,杀抱中儿,携所有亡归满;凡贾 家服饰,一无所取。贾归,怒质于官。官原其情,臵不问。1 从“生”的身份和团圆式的结局看来,这类似于普通的才子佳人小说。故事中有三点可悲:一是红颜命蹇、二是书生不得志、三是幼子惨死。但稍加玩味,三点悲处未免太浅露,结局也太一般化。既然是以人名为篇名,那么“细侯”形象的背后是否反映着一些更深层的问题呢? 在《细侯》篇尾,蒲松龄老先生以“异史氏”的口吻说细侯之离富商归满生如“寿亭侯之归汉”,赞叹她有关羽之勇、之义,又说她是“天下之忍人也”。不过从整部《聊斋志异》来看,蒲松龄老先生不一定就是在刻意塑造一个充满斗争精神的女英雄形象。其实细侯与关羽两人出走的情形大相径庭。首先,关羽归汉时对曹操感恩,而细侯对富商是怨恨;其次,关羽并不想伤害谁,只想奔兄长刘 1 备,而细侯是想痛快地报仇、给对方以严厉的惩罚。因而,细侯的动机与目的不能与关云长相提并论。其实细侯很多行为都并不合一般的道理,尤其是把杀害二人的亲生孩子当作对富商的报复手段更是如此:既然孩子是双方的,杀死孩子岂非两伤!也许在宗法社会里由于父子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杀子报复有特殊的意义,但是那时“夫死从子”的教条也同样把女子的命运同她是否有儿子连在一起,杀死亲生尤其是儿子在一定程度上也就等于失去将来的依靠,而且从故事结局看,显然细侯并不想像古希腊神话中那个同样杀死亲生孩子的美狄亚那样痛恨地毁灭一切,毁灭自己。其实从情节发展来看,“杀子”和“出走”分别指向两个特定的目的,一是惩罚恶人富商,二是投奔情人满生。可以认为,当初她以为满生死去而委身富商时,已经放弃希望而苟活,可一旦满生重新出现,知情后的愤怒驱使她一定要对欺骗和陷害者做出严厉的惩罚,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可“母子情深”,对富商丈夫罪恶行为的痛恨怎么就能掩杀母子深情呢?这里又有了不正常的反应。而这种不正常的反应,产自于当时不正常的从男性角度提出用以约束女性的道德。细侯杀子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彻底抹去以往的不快,她要把自己还原成当初见满生时的模样,这样就避免碰触许多的道德禁戒。简单地说,“杀子”可一举多得:一是掩盖过去的污渍,二是尽量以接近最初的自身状况投奔满生,三是免掉了满生对情人与第三者之子的厌恶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与之相关的不幸。由此思考,细侯杀子并非愤怒至极的愚蠢行为,而是经过精细打算的。她就像一个高超的舞者,在腾空跳跃和扭转身体的同时又能完美地保持身体的平衡。只有孩子,成了亲情被怨恨与爱情压倒后的牺牲品。因此,细侯不像是什么女英雄,也不是俯首屈从的弱女,她性格里的阴狠多于勇气,也许其中有能与武则天堪比之处。不过武则天利用规则,通过迫害他人甚至杀女来最终重建规则,破坏了道德,而细侯是止步于利用规则惩罚仇人,仍谨守道德,杀子也是维护固有道德的一个手段。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她是一个道德主义者,行事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无出道德的范围。 在《聊斋志异》四百余短篇中,主要表现女子(包括狐仙与女鬼)报复恶人的除《细侯》外共有六篇:《商三官》、《婴宁》、《窦氏》、《梅女》、《丑狐》、《博兴女》。其中尤以《窦氏》中“窦氏”的复仇堪与细侯相比。窦氏复仇时虽化为厉鬼,但《聊斋志异》本就是谈狐说鬼的“孤愤之书”(《聊斋自志》),道说天下之事,所以虽为鬼狐异类,从中却偏可发现人性。窦氏故事与细侯故事相同之处在于都有爱情因素存在,都以残忍手段害人性命,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窦氏同样具有不平而争的精神和举动。细侯的报复是“杀抱中儿,携所有亡归满”,而窦氏则最终使劣绅南三复“坐发冢见尸,论死”。她们的这种狂暴复仇都非常真实地展现出人格被损害女子的愤怒,这种愤怒又毫不停留地化为真正的报复行为。这相对于过去许多幽怨的类型化女性形象(如《诗经》之弃妇)来说,体现了个性精神的复苏。从这个意义上说,窦氏和细侯皆可为表率。不过,窦氏与细侯的一个最根本的差别是在实施复仇的终极目的上。窦氏的情节完全展现为作为“鬼”的窦氏的复仇,谋篇布局也就全部以此为中心,而在复仇完成以后,全部 的情节也就戛然而止。因此窦氏的终极目的也就仅在于复仇,至于以后作为“鬼”的窦氏又将如何,那是另一回事。这时的“鬼”又作为一般意义上死去的人的一种状态而无法被人追踪,同时也就剥夺了读者继续关注的可能性。像这样的报复完成后再无接续的特点,也就是另外五篇女子报复故事的共性特征。相比而言,细侯是以“满生虽贫,其骨清也”,“守龌龊商,诚非所愿”,义无反顾地投向满生。也许细侯最终想法就是要实现爱情夙愿,篇中亦有言“每愿得同心而事之”,在别满生三年之中也“杜门不交一客”,可在被蒙蔽而误以为满生已死时,她又甚至愿意嫁给龌龊之俗商,这恐怕就不是爱情的失落所能概括的了。从老鸨劝她嫁人谋生而她“不得已,遂嫁贾”来看,在爱情似乎烟消云散之际,对她的生命起主导作用的就是非常实在的生存意识。即使是在情定之际,爱情的美妙光芒亦掩不住这种生存的本能意识。首先,细侯要从良嫁做他人妇;其次,她问满生“家田产几何”,进而考虑如何经营,如何“纳太平之税有余”,如何得到那种“闭户相对,君读妾织,暇则诗酒可遣”的最纯粹的生存状态,后来再谋划如何赎身。所以,在细侯的意识中爱情固然可贵,“故不可夺”,但“好好地活着”才是她的终极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把这个终极的生存目标和前面分析的两个特定目的结合起来,就有了对《细侯》篇的三度析解:一是杀子复仇,二是投奔情人,三是生存意识。这就像一个倒金字塔形的陷阱,越下越深越尖锐从而越接近生存的核心,同时也正体现了余集在《聊斋志异序》中对蒲松龄的赞叹之辞:“呜呼!先生之志荒,而先生之心苦矣!”二知道人更以为:“蒲聊斋之孤愤,假鬼狐以发之……曹雪芹之孤愤,假儿女以发之,同是一把辛酸泪也。”2虽然两家语意主要都是对蒲松龄抑郁不平而言,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聊斋故事最深层次的价值取向,即:对抗现世生活,建设理想生活,而后以二者之对比映衬揭示人的个体价值,,拨亮末世人心的灵性之光。蒲松龄所谓“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聊斋自志》),话中大有寄托。 这时再回头来关照不幸而果决的细侯,就会发现她不是英雄亦不是复仇女神,透过“杀子”恶行的遮障显露出的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世俗的人格。她弱小而愤怒,她无法超越“人”而做出彻底的毁灭,但是她无论如何都要生存下去,这是一种生灵本性所具有的最鲜明的韧性特征。尼采说:“所有高贵的道德都产生于一种凯旋式的自我肯定,而奴隶道德则起始于‘外界’,对‘他人’,对‘非我’的否定,这种否定就是奴隶道德的创造性行动。这种从反方向寻求确定价值的行动——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向外界而不是向自身方向寻求价值——就是一种怨恨。”3而细侯进行的就是一种有限的惩罚行为,她怨恨道德约束的同时又屈从于道德,也正如此她才完成了自身彻底的最有价值的人性证明,这个过程显示了无尽的悲哀,但悲哀而永恒。这与美狄亚不同,美狄亚是最典型的悲剧人物。她叛逆父王,杀死胞弟,杀死情敌,最后杀死亲生儿女;她是一个叛逆者,是愤怒得要去毁灭一切的复仇女神;她通过极端的个性来张扬力量并去有意识地犯罪,在这一过程中造成个人意志的毁灭;她就是丈夫依阿宋所言的“牝狮”,要撕碎所有有价无价的东西,更不要说道德。如黑格尔所谓,最终结局也就不可避免地 是使矛盾双方都落难或毁灭。而细侯的复仇却并未造成双方的遭难或毁灭,她的经历只讲述了一个欺骗与惩罚欺骗的故事。与美狄亚相比,细侯几乎没有什么个性光芒,也显得没什么力量。即使是《雷雨》中那个嘲笑道德而与周萍乱伦的发疯的蘩漪似乎也比细侯要个性得多。但问题的根本点在于,在这个上帝亦被杀死的时代中,神性理想人物的现实意义又在哪里能得到实现呢?因为众神隐退之后人的生存变成了极端的现实,社会网罗中要关注的是人性的存在,因而如何“寓形于两间”就成了非常本质的问题。在这时,如果一个人再要企图“神”样地生活,那只会跌跟头。美狄亚处在神灵交互的时代,因而实现着力量巨大而无所畏惧的“神”话人格,她可以在复仇之后驾龙飞升;蘩漪是在人间乱世中的一个“诗”样的人,当然不容于尘俗,她最终发疯不再进入日常生活,从而消隐,从而脱离人性;与她们相比,细侯则绝对是个现实主义者,是一个实在意义上的人,因而虽然愤怒痛苦,也报复残害,但并不超越生存本性,相反仍紧守世俗道德,形象卑微但却无比丰满。如孟子所谓“蚓而后充其操者”(《滕文公下》》),重点就是在恰当定位上。孟子说陈仲子住在别人盖的房子里,吃着别人种的粮食、做的饭,不算廉。即是说,如果人真能算是廉洁的话,那么“上食槁壤,下饮黄泉”的蚯蚓会比人更彻底。当然孟子是在诡辩,用绝对性抹杀相对性,意图讥讽以“廉”得名的陈仲子。这里引用此话并无讥讽之意,旨在说明生而为人,只能实实在在地按“人”的方式生活,不能自视为犬豕虫蚁,亦不能自视为上帝,而细侯恰好在最实在的层次上实践了“普通人”的生存方式。因此,最终她作为一个“杀子恶母”的形象将被忽略,而作为人的生存价值却会被彰显,在生活的夹缝和在众人的共谋中她杀死亲生骨肉,在蒲松龄的预置中,她奏响了庸俗但却真实的凡人歌。 总结说来,细侯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在俗世当中用自己的坚忍与韧性完成了一段胡杨木般真实的人性显现。她最不必别人怜悯,因为她会像育子的母狼一样自舐伤口;她也更用不着别人去标榜抬高,因为她本就像卵石一样地淹没于河床之下。她是一个最普通的人在完成“个人”的生存使命,正像那“歌唱”着的西西弗4,顽强地推着生活的巨石不断滚向山顶。 注释: [1]任笃行《全校会注集评本聊斋志异》,齐鲁书社,2000年5月第1版,第1185-1186页。 [2]两篇序言同见于任笃行《全校会注集评本聊斋志异》,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2月第1版,第2454页及第609页。 [3]尼采《论道德的谱系》,三联书店,1992年5月第1版,第21页。 [4]西西弗(或译西西弗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一度绑架死神,让世间没有死亡,后来触犯众神,于是有了最严厉的惩罚:将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巨石太重,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必须不断重复、永无止境而又无效无望。“歌唱”着的西西弗出自阿尔贝·加缪《西西弗的神话》,杜小真译,三联书店,1998年10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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