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评优评先的通知
各教学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2-2013学年评优评先工作即将开展,各项评优评先工作将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请各教学部认真总结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的成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评优评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先进班级 (2)三好学生 (3)三好学生标兵
(4)优秀学生干部 (5)特、一、二、三等奖学金
(6)单项奖 (7)优秀寝室长 (8)优秀班主任
(9)优秀辅导员 (10)“四查”工作先进个人 (11)文明寝室
(12)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3)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4)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单 项 奖
集体单项奖(院级)
个人单项奖(校级)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
“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得的单项奖等
“四查”工作先进单位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1、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10级、2011级、2012级在校统招本科生;
2、2012-2013年度内任职的校、院、教学部学生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
3、集体单项奖各教学部自行申报,报书面材料;个人单项奖报相关个人获奖证明材料原件。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详见2013年8月版《学生
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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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四、评选、推荐步骤
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学生自评与教学部考评阶段
1、成立教学部考评小组,分教学部召开寝室长以上的学生干部动员大会,传达评比目的和要求,布置学生开展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以及个人年度总结与鉴定。
2、教学部考评小组评定出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全学年成绩积分。
3、各教学部及时公布各班综合测评结果,组织学生填好《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须经教学部审核把关,并签署学年鉴定意见后,报送学工部归档。
第二阶段:各教学部初评与申报阶段
严格按照学生全学年的成绩积分及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初评推荐出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三好学生标兵、优秀班级、文明寝室、单项奖名单并提出特等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后报学工部。
第三阶段:审批 表彰阶段
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教学部初评的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先进班级和文明寝室等奖项进行全面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发文,并给予表彰。
五、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品,个人获奖材料及时归档。
六、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楼211办公室:
组 长:付华、邓志强
副组长:周井岗、罗超良、周跃军、祝笋、冯猛、汪凤高
成 员:各教学部辅导员
办公室成员:唐旭、高磊、罗醴娇、罗南陵
联系电话:22623700
七、评先评优工作要求
1、为保证评优质量,真正树立典型,各学院要加强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认真地搞好这次评优工作。评优必须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及学年成绩积分为依据。
2、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取消该项评优指标和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对事后才查出的做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因评优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名单有不符合评优条件者,学院将严格查处,并取消评优资格,且不得增补替代。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附件:1、各教学部评定指标分配
2、2012-2013学年度奖学金评定成绩计算参考标准
3、2012-2013学年度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内容
4、2012-2013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Ⅰ、Ⅱ
5、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1、校级“奖学金”指标分配
教学部
参评人数
特等名额
(1‰以内)
一等名额
(2%以内)
二等名额
(6%以内)
三等名额
(l5%以内)
备注
艺术
2068
2
41
124
310
经管
2145
2
43
129
322
机电
745
1
15
45
112
包土
795
1
16
48
119
合计
5753
115
346
863
备注:上一档次奖学金名额没用完可以累加到下一档次奖学金名额中,具体评
选参照“2012-2013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说明”。
2、校级先进班级、文明寝室、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等指标分配
单 位
先进班级
6%
文明寝室
3%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艺术教学部
4
10
1(推荐)
1(推荐)
-
经管文法教学部
4
11
1(推荐)
1(推荐)
-
机电教学部
1
5
1(推荐)
1(推荐)
-
包土教学部
1
5
1(推荐)
1(推荐)
-
宿舍管理中心
-
-
-
-
4
评选人数
10
31
2(评选)
2(评选)
4
备注:1、文明寝室的评选各教学部需先到学工部宿管中心核实表现情况并签署意见再将名单上报学工部;2、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奖项评选,各教学部按上表中的指标推荐候选者报到学工部,学工部组织评选;3、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由学工部宿管中心组织评选。
3、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等指标分配
单 位
参评学生人数
三好学生
10%
三好学生标兵1%
优秀学生干部6%
优秀寝室长
6%
艺术教学部
2068
207
21
124
20
经管文法教学部
2145
215
21
129
23
机电教学部
745
75
7
45
9
包土教学部
795
80
8
48
9
院学生会、社团
-
-
-
80
-
合计
5753
577
57
426
61
备注:教学部每个班级评选1名优秀班干部,教学部学生会评选12名优秀学生干部
4、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指标分配
单 位
“四查”先进个人
优秀班主任
优秀辅导员
艺术教学部
推荐
4
推荐
经管文法教学部
推荐
4
推荐
机电教学部
推荐
2
推荐
包土教学部
推荐
2
推荐
学工部
推荐
-
推荐
合 计
6
12
6
备注: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由学工部牵头组织,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附件2:
参考2012-2013学年度奖学金评定标准
特等奖学金:加权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一等奖学金:加权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二等奖学金: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等奖学金: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考查等级分折算: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每科学分×每科成绩)求和
注:1、加权平均成绩=
学分总和
2、所有成绩都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补考后成绩不能参评。
3、排名时优先考虑加权平均成绩。
4、所有成绩四舍五入至整数。
附件3(各奖项申请材料内容):
2012-2013学年度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内容
奖 项
申请材料内容
先进班级
1、申请表Ⅱ;
2、班级综合材料(内附主要干部集体照和班级活动照片);
3、班集体所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好学生
1、申请表Ⅰ;
2、个人综合材料
3、2012-2013学年成绩单;
4、2012-2013学年内所获得其他奖项证书复印件
三好学生标兵
1、申请表Ⅰ;
2、综合材料和个人全身照;
3、2012-2013学年成绩单;
4、2012-2013学年内所获得其他奖项证书复印件
优秀学生干部
1、申请表Ⅰ;
2、个人综合材料
3、2012-2013学年成绩单;
4、2012-2013学年内所获得其他奖项证书复印件
特、一、二、三等奖学金
1、申请表Ⅰ;
2、2012-2013学年成绩单;
3、申请特等奖学金者需同时上交综合材料和个人全身照
单项奖
1、申请表Ⅰ;
2、2012-2013学年内所获得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文明寝室
1、申请表Ⅱ;
2、寝室文明建设综合材料(附寝室成员集体照,照片背景应为该申请的寝室);
3、该寝室在学年各项检查中所获得表彰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优秀寝室长
1、申请表Ⅰ;
2、个人综合材料
3、2012-2013学年成绩单;
注:1、 2012-2013学年成绩单应在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上直接打印,其他复制打印或者修改一律无效。
2、如果一人申请多项个人奖项,需上交多个申请表(需由各教学部汇总上交学工部留存),但佐证材料只需要上交一份(由各教学部留存)。
附件4(申请表格):
2012-2013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Ⅰ
姓 名
学 号
性 别
班 级
政治面貌
寝室号
班级排名
加权平均成绩
单科最低分
申请奖项
联系方式
申 请
理 由
班级
意见
班 长(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部
意见
辅导员(签字): 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学工部
意见
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2-2013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申请表Ⅱ
集体名称
申请奖项
集体成员人数
党员人数
英语四、六级通过人数
计算机二级通过人数(国家)
集体获奖情况:
个人获奖情况:
班主任
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部
意见
辅导员(签字): 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学工部
意见
宿管中心负责人(签字) 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23日—10月7日各教学部动员,学生年度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和各奖励项目自评阶段。
二、10月8日—10月22日各教学部组织评审,并上交学工部以下材料:1、教学部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汇总名单(纸稿须签署教学部意见(加盖公章),电子稿)
2、各班级学生年鉴定及综合测评表、先进个人登记表交学工部归档。
3、所有评优学生个人的年度成绩表(包括智育单科成绩和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单项奖证明材料及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