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宝两全保险》及《附加如意宝
重大疾病保险》承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如意宝两全保险》及《附加如意宝重大疾病保险》承保规则,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一、一般规则
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执行。
二、主附险组合规则
1、《如意宝两全保险》为主险,《附加如意宝重大疾病保险》为附加险。新保时主险与附加险须按1:1的份数关系承保,不得分别单独承保,也不得作为其他险种的主险或附加险承保。
2、主险与附加险的缴费方式、缴费期限、保险期间须相同。
三、特殊规则
1、投保年龄:本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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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男性出生满180天至47周岁、女性出生满180天至50周岁。成年投保人只接受本人投保,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投保。
2、受益人:投保人可指定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中的1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选择法定。
3、保险期间:分为20年、30年两种。
4、风险保额:主险不计寿险保额及意外身故保额;附加险按重大疾病保额10000元/份计算,不计寿险保额及意外身故保额。
5、最低承保份数:1份,按整数份承保。
6、附加险最高承保限额:
年龄段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0-17岁
重疾保额20万元
重疾保额30万元
18-40岁
重疾保额40万元
重疾保额50万元
41-50岁
重疾保额15万元
重疾保额20万元
<18周岁:电销各子渠道累计重大疾病险保额≤30万元,该险种与其它险种累计重大疾病保额≤30万元。
≥18周岁:电销各子渠道累计重大疾病险保额≤50万元,与其它险种累计重大疾病保额≤100万元。
7、本主、附险种均纳入集中出单范围。
8、承保方式:目前仅限于电话直销方式承保。
9、主险须加载“未成年人身故保额特约”内容。
四、核保规则
本险种适用简单核保规则,无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核保结论仅做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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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或拒保。若电话问卷告知异常或承保份数、累计保额超限一律不予承保。黑、灰名单客户做转核处理。
转人工核保的保件由核保员查询公司已有的客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予拒保:具有骗保、骗赔、欺诈等道德风险的,根据公司已有的客户理赔记录等相关资料重疾风险评点超过150点的。其他为标准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