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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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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邳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附件: 邳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试行) 邳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 1 - 一、卫生行政部门„„„„„„„„„„„„„„„„„„„„„„„„„„„„(8) (一)工作制度„„„„„„„„„„„„„„„„„„„„„„„„„„„„„(8) 1.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8) 2.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8) 3.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邳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邳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附件: 邳州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试行) 邳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 1 - 一、卫生行政部门„„„„„„„„„„„„„„„„„„„„„„„„„„„„(8) (一)工作制度„„„„„„„„„„„„„„„„„„„„„„„„„„„„„(8) 1.卫生应急队伍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8) 2.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8) 3.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8) 4.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制度„„„„„„„„„„„„„„„„„„„„„(9)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9) 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制度„„„„„„„„„„„„„„„„„„„(9) 5.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制度„„„„„„„„„„„„„„„„„„„(9) 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0)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10) 6.1应急预案启动制度„„„„„„„„„„„„„„„„„„„„„„„„„(10) 6.2现场医疗救援制度„„„„„„„„„„„„„„„„„„„„„„„„„(11) 6.3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度„„„„„„„„„„„„„„„„„„„„„„„„(11) 6.4现场卫生学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制度„„„„„„„„„„„„„„„„„„„„„„„„(12) 6.5调查取证制度„„„„„„„„„„„„„„„„„„„„„„„„„„„(12) 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与通报制度„„„„„„„„„„„„„„„„(13) 7.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13) 7.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通报„„„„„„„„„„„„„„„„„„„„(13) 8.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14) 8.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14) 8.2群体心理危机干预„„„„„„„„„„„„„„„„„„„„„„„„„(14) 9.卫生应急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工作制度„„„„„„„„„„„„„„„„„(14) 9.1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制度„„„„„„„„„„„„„„„„„„„„„„(14) 9.2卫生应急的善后处理制度„„„„„„„„„„„„„„„„„„„„„„(15) (二)岗位职责„„„„„„„„„„„„„„„„„„„„„„„„„„„„„(15) 1.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职责„„„„„„„„„„„„„„„(15) 2.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工作机构职责„„„„„„„„„„„„„„„„„„(16) 3.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16) - - 2 4.各相关处(科)室职责„„„„„„„„„„„„„„„„„„„„„„„„„(17) 5.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职责„„„„„„„„„„„„„„„„„„„„„„„(17)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8) (一)工作制度„„„„„„„„„„„„„„„„„„„„„„„„„„„„„(18)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18)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18)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18) 4.应急物资储备制度„„„„„„„„„„„„„„„„„„„„„„„„„„(19)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19)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19)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20)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20)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21)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22) (二)岗位职责„„„„„„„„„„„„„„„„„„„„„„„„„„„„„(22)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22) 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22)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23)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职责„„„„„„„„„„„„„„„„„„„„„„„(23) 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24)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24)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25)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25) 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26) 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26) 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26)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27) 三、医疗机构(医院) ……………………………………………………………………(28) (一)工作制度„„„„„„„„„„„„„„„„„„„„„„„„„„„„„(28) 1.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28) 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29) - - 3 3.请示报告制度„„„„„„„„„„„„„„„„„„„„„„„„„„„„(29) 4.预检分诊制度„„„„„„„„„„„„„„„„„„„„„„„„„„„„(30) 5.收治及转诊制度„„„„„„„„„„„„„„„„„„„„„„„„„„„(31) 6.突发群体急性化学中毒诊断留观制度„„„„„„„„„„„„„„„„„„(31) 7.信息发布制度„„„„„„„„„„„„„„„„„„„„„„„„„„„„(32) 8.培训、演练制度„„„„„„„„„„„„„„„„„„„„„„„„„„„(33) 9.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33) 10.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33) 11.发热门诊工作制度„„„„„„„„„„„„„„„„„„„„„„„„„(34) 12.腹泻门诊工作制度„„„„„„„„„„„„„„„„„„„„„„„„„(35) 13.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35) 14.传染病(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37) 15.临床观察医院(病区)工作制度„„„„„„„„„„„„„„„„„„„„(38) 16.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39) 17.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影像科室工作制度„„„„„„„„„„„„„„„„(39) 18.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超声科室工作制度„„„„„„„„„„„„„„„„(40) 19.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检验科室工作制度„„„„„„„„„„„„„„„„(41) 20.传染病人出院制度„„„„„„„„„„„„„„„„„„„„„„„„„(41) 2l.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42) 22.职业防护制度„„„„„„„„„„„„„„„„„„„„„„„„„„„(43) 23.后勤保障制度„„„„„„„„„„„„„„„„„„„„„„„„„„„(43) (二)岗位职责„„„„„„„„„„„„„„„„„„„„„„„„„„„„„(44) l.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44)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职责„„„„„„„„„„„„„„„„„(44) 3.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45) 4.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45) 5.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46) 四、卫生监督机构…………………………………………………………………………(47) (一)工作制度„„„„„„„„„„„„„„„„„„„„„„„„„„„„„(47) l.调查取证制度„„„„„„„„„„„„„„„„„„„„„„„„„„„„(47) 2.应急响应制度„„„„„„„„„„„„„„„„„„„„„„„„„„„„(48) - - 4 3.培训演练制度„„„„„„„„„„„„„„„„„„„„„„„„„„„„(48) 4.督查制度„„„„„„„„„„„„„„„„„„„„„„„„„„„„„„(49) 5.责任追究制度„„„„„„„„„„„„„„„„„„„„„„„„„„„„(49) 6.应急物资保障制度„„„„„„„„„„„„„„„„„„„„„„„„„„(50) (二)岗位职责„„„„„„„„„„„„„„„„„„„„„„„„„„„„„(51) l.卫生监督所所长(副所长)职责„„„„„„„„„„„„„„„„„„„„„(51) 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52)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52)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52) 5.值班人员职责„„„„„„„„„„„„„„„„„„„„„„„„„„„„(52) 6.卫生监督员职责„„„„„„„„„„„„„„„„„„„„„„„„„„„(53) 五、急救医疗中心(站) …………………………………………………………………(54) (一)工作制度„„„„„„„„„„„„„„„„„„„„„„„„„„„„„(54) 1.组织管理制度„„„„„„„„„„„„„„„„„„„„„„„„„„„„(54) 2.通讯调度制度„„„„„„„„„„„„„„„„„„„„„„„„„„„„(54) 3.报告和信息管理制度„„„„„„„„„„„„„„„„„„„„„„„„„(55) 4.现场急救制度„„„„„„„„„„„„„„„„„„„„„„„„„„„„(55) 5.病人转送及分流制度„„„„„„„„„„„„„„„„„„„„„„„„„(56) 6.救护车、设备及药品管理制度„„„„„„„„„„„„„„„„„„„„„„(56) (二)岗位职责„„„„„„„„„„„„„„„„„„„„„„„„„„„„„(57) l.急救医疗中心(站)主任(站长)职责„„„„„„„„„„„„„„„„„„„(57) 2.通讯调度科科长职责„„„„„„„„„„„„„„„„„„„„„„„„„(57) 3.急救科科长职责„„„„„„„„„„„„„„„„„„„„„„„„„„„(58) 4.车辆管理科科长职责„„„„„„„„„„„„„„„„„„„„„„„„„(58) 5.急救医生职责„„„„„„„„„„„„„„„„„„„„„„„„„„„„(59) 6.急救驾驶员职责„„„„„„„„„„„„„„„„„„„„„„„„„„„(59) 7.急救护理人员职责„„„„„„„„„„„„„„„„„„„„„„„„„„(59) - - 5 (1)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需要,遵循“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 理、分级负责、协调运转”原则,组建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队伍,配备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 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应急队伍组成分为重大灾害、传染病、中毒、核和放射等不同类别。根据应对事件 的不同类型,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现场流行病、公共卫生、职业中毒、传染病、 临床救治、实验室检测及相关保障与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实 行分类管理。 (3)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应急队伍成员库网络平台的建立和本级卫生应急队伍的调用,按 权限逐步实现市、县、乡(社区)三级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实时更新和调整。 (4)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单位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应急工作队伍成员基本资料档案,及时 更新信息,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队员进行及时调整。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 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1)卫生应急装备的管理须实行岗位责任制,由专门管理单位及保管人员负责。 (2)各级专业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订本级应急 队伍的装备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目录,包括通用性保障装备(包括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装备、通讯装 备、办公装备、徽章标志和交通装备等)和专业类工作装备(包括防护装备,标本采集、保存、运送类装备,现场快速鉴定、诊断、急救和检测装备,现场调查和处置类装备,药品器材等)。 (3)专业机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 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管理。 (4)应急队伍负责应急装备在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时的使用和保管,要熟悉其调用程序, 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于管理单位入库;配合应急装备日常管理单位对其进行 定期维护保养。 (1)卫生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应急物资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物资储 备目录和配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 6 (2)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药品、 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 施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3)应急物资管理单位负责应急物资的仓储、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 验收应急物资装备,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物资使用管理。 (4)应急物资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5)建立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统筹物资储备和使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化管 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1)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培训与演练需求分析,确定卫生应急存在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根据需求分 析的结果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培训与演练计划。 (2)根据年度计划要求,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应 包括本次演练的目的、组织、参加人员、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 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应急处置演练工作以实战要求 对待模拟演练并对演练各环节进行现场点评,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 规范、物质储备、部门协调、快速反应、媒体沟通等。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 等形式了解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效果,开展演练评估与总结,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3)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 预算等项目。培训结束后,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 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 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制度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 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各级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 反馈。 (3)建立监侧工作评估制度,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 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5.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制度 7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析工作制度,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2)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哨点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 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3)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证实暴发并开展科学处置。 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督促各级专业卫生机构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信息管理工作。各级专业 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的具体操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网络直报 技术的培训、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事件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 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它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 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 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实行首接首报制度,要求责任报告人及时作出反应。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 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力量做好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卫生 应急业务技术机构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的追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事件发生 地进行反馈。 6.1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预警信 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公众健康的程度、受事件影 响的范围等,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 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 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 8 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 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4)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 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6.2现场医疗救援制度 (1)医疗救援应急组织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和医疗急救中心(站)等业务机构,以及特种(化学中毒、核辐射等)事故的专业医疗 救治机构。 (2)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 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术研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 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应急现场检伤分类工作。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首先对伤病者进行 及时有效地检查、处置,根据现场检伤结果将伤病者分为四类,标示不同的醒目颜色,分别 为:危重患者,标红色,优先处置;重症患者,标黄色,次优先处置;轻症患者,标绿色, 延期处置;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可暂缓处置。 (4)急救医疗机构负责现场医疗救援,包括抢险救护(将伤病员从危险的环境中解救出来)、现场急救(对危重伤病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伤病员转运(及时、安全、合理地疏散到有条件的医院)等。 (5)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普及工作。 依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 各社会团体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 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卫 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6.3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度 (1)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 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 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现场调查工作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临床等专业)完成,必 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 (3)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的资料、物品,包括调查表、调查器材、采样和检测设备、 试剂和用品、现场用预防和控制器材、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相关专业资料和数据库、现场 9 联系信息、电脑、照相机和采访、录音器材等。 (4)应急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疾病的传染源和危害源、传播或危害途径 以及疾病特征,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消除传染源或危害源、减少与暴露 因素的接触、防止进一步暴露、保护易感染或高危人群等。 (5)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对发病原因、传播方式、流行特点、流行趋势、预防控制措施评价及暴发流行的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报告; 调查处置报告包括初步报告、进程报告及总结报告等形式。 6.4现场卫生学评价制度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事件可能波及的场所均应进行卫生学评价,包括公共 场所、工作场所、医院、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到的场所。 (2)现场评估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官员、流行病学专家、食 品营养、环境、饮水卫生专家等。 (3)通过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考察、知情者访谈、快速调查与实验室检测等方法收集资 料。收集的资料包括:卫生信息、人口学信息、发病、死亡、卫生服务设施、食品、水、环 境、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组织管理方面的资料等。 (4)撰写现场卫生学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依据、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符合标 准和要求的情况、存在问题、处理建议等;结合事件初期检测结果作出综合评价,及时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挥部。 6.5调查取证制度 (1)督促卫生监督机构在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按照《卫生行政 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 (3)卫生监督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卫 生监督人员参加,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 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调查人员应当保守秘密。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 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承办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回避申请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决定。 (4)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 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情况。 10 (5)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陪同检查,并当场制作现场检 查笔录。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 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6)卫生监督机构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 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7)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记录。所采 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检验。 (8 )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 登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9)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发布和通报的情况,具体承担: 7.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1)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具体要求,遵循“及时主 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杜绝虚报”的原则,依法开展信息发布工作;贳彻分级负责制度, 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不同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发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与原因, 发生地及范围,发病、伤亡及涉及人员范围,处理措施与控制情况,事件发生地强制措施的 解除情况等。 (3)针对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和季节性特 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分析和预测疫情,必要时向社会发布传染病、食品安全、职 业安全的预警信息。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成后,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汇编和分析媒体报道及群 众反应,对信息传播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7.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通报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下级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向毗邻事件所在地的相关地 11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军队通报事件相关信息。 (2)对甲类传染病以及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群体性疾 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在发布本辖区上述信息前,应事先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 告知具体发布时间,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前向相关部门通报。 8.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成立或委托专业机构成立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卫生应 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宣传策 略;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沟通、促进工作。 (3)通过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4)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响 应措施。 8.2群体心理危机干预 (1)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 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为政府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通过宣传科学防控知 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 良事件,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 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3)促进公众灾后心理健康重建。 9.1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或相 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最后一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由相应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告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 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较大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的终止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12 (3)卫生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 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9.2卫生应急的善后处理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卫生管 理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专业技术措施、控制效果及控制保障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保障评估: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应急队伍和人员培 训、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进行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评估:按事件处置进程完成初步评估、进程评估、终结评 估。主要对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进行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及控制效果评估:危害因素是否得到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发生 发展过程、公众健康的危害、社会和经济影响;事件转归预测等。 (2)责任追究与奖励: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如 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处置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3)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及劳务的补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 作而致病、致残、致死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 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 置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参加相应事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组的工作。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4)组织落实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预防控制措施。 (5)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6)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及时向邻近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 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7)根据卫生部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制定本辖区内新发现传染病、不明原因群体 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时组织培训。 13 (8)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 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9)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 处理、病人救治、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等。 (1)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应急指挥机构决定的事项。 (2)综合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3)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和应急处置措施的会商、评估。 (5)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和实施;按照同 级政府要求,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6)组织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重要技术方案。组织和指导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实施。 (7)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时分析并预警。 (8)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 的培训,组织和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演练。 (9)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协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制度。 (10)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 工作,组织开展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11)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承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和部门领导交办 的其他工作。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2)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建议。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参与制订、修订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 训,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7)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的培训。 (8)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应急相关的其他业务处(科)室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医政、卫 生监督、办公室、规划财务、爱卫办、科教等,其主要负责人参与本部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的工作。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参与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4)参与组织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5)参与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6)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卫生应急业务技术机构的卫生应急 准备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7)在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8)根据实际需要,在部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卫生应急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应急专家库,组建卫生应急各类专业队伍。 (2)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领导组织或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专业分工,参与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4)加强学习,关注卫生应急处置技术和方法的最新进展,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不断提 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5)根据安排,承担对下级专业机构和人员卫生应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6)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7)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促进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15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 (2)成立应急管理部门(办公室),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 理工作。 (3)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 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处置 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队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定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并形成 年度采购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 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管理。 16 (4)凡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到在使用期间能正常使用。其 它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 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和保养。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 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 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 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要开展辖区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 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乡、村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 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 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 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 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并进行档案管理。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 17 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演练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 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 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 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质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 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与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 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监测网络以及12320 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 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 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侧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 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 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 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瞒报、谎报、迟 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络直报、业 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18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 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密码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 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 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 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 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 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 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化及控 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 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 (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 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 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并向下级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同级 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 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 个人信息。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 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 19 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等专业,必 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3)现场调查与处置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 相互协作。 (4)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 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需要, 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措施。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 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 制措施。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 (7)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8)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定期分析卫生应急工作的现状与趋势,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对政府的 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4)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及时沟通信息。 (5)通过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6)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 组织实施,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7)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 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促进灾后公众健康心理的重建。 (1)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 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2)建立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沟通制度。 (3)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 20 (4)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5)组织开展专题的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多部门的应急演练工作。 (6)依法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调查事件 发生的原因,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7)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开展分析与趋势预测,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 部门。 (8)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 (9)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1)组织制订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基层 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随时追踪事件进展及处理工作动态,及时完成总结呈报相关部门。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并进行动态、趋势分析和预警,及时上报主管部 门。 (6)制订督导、评估计划,对下级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评 估。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急性传染病防制、免疫规划、食源性疾病防制、环境相 关疾病防制、放射防护、职业危害控制、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等专业科室。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技术 方案。 (3)开展监测工作,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 预警和预测。 (4)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流行病 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 (5)按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并做好个人防护。 (6)开展应急标本检测,同时确保检测人员、标本和环境的生物安全。 (7)掌握国内外应急与控制研究进展,建立或引进疾病控制和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 21 (1)卫生应急相关保障部门包括后勤、人事和财务等部门。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物资计划,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 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保证物资、药品、试剂的及时供应。 (4)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 (5)负责应急检测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6)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 (7)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工作预算,予以安排足够的经费,并留有一定的经 费保证急需。 (1)依法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管理。应急状态下网 络直报人员根据需要随时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工作。 (2)网络直报人员收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后,认真核对有关信 息,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将有关信息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3)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网络直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传染病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内容进行审核和订正。 (4)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动态监控,及时识别传染病暴发苗头。 (5)定期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 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按上级或领导要求完成专题分析报告。 (6)根据要求按时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编码、地区编码等基础信息进行维护。 (7)认真接受上级的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 (8)根据需要随时对辖区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按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下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1)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 道通畅。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 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 22 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 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 和分管领导、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发生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情 况给予恰当处理。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 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1)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2)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 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3)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 (4)随时待命,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 现场。 (5)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 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6)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 处置措施。 (7)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现场应急调查处置结束后,就突发事 件的原因、流行病学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 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8)现场调查处置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1)努力学习应急检测业务,熟练掌握各种快速检测方法,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检测。 (2)负责突发疫情相关试剂器材储备,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 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 (3)负责突发疫情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应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实验室。 (5)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参加现场采样工作。 23 (6)做好标本的登记、收样、保存工作,保证样品流转无差错,样品质量不改变,感染 性物质无外泄。 (7)检测快速、准确,及时报告。 (8)实验过程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确保生物安全。 (9)做好实验后消毒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处理废弃物。 (10)遵守保密制度,不违规泄漏相关检测结果。 (1)做好应急采样器材准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随时可用。 (2)所有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 (3)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选择正确、有效的采样方法。 (4)做好标本的编号标识,认真填写送检单,保证相关信息完整。 (5)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6)样本的包装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进行。 (7)做好采样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对废弃的采样器材、防护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8)按正确的运输保藏条件将样品及时送交相关实验室。 (1)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消杀技术。 (2)加强对消杀药械的储备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药械及检测工具,保证消杀药械可随 时调用。 (3)出发前,应检查所需的消杀器械、消毒剂、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4)到达疫点后,按照技术方案或规范开展消毒、杀虫或灭鼠工作,指导居民搞好环境 卫生。 (5)在消杀过程中,不得吸烟、进食,不得随便走出消毒区域。 (6)在现场消杀处理后,对携回的污染衣物应立即分类进行最终消毒。 (7)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械.及时整修和补充。 (8)及时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1)及时了解国内外应急健康教育发展动态,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卫生宣传技能。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与大众传媒密切合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 等传媒渠道加强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宣传与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4 (3)参与编印卫生宣传材料。 (4)坚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普及应急健康知识、技能。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工作 所需。 (2)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 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 全、完整。 (4)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 短缺和丢失。 (5)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洗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 齐有序。 (6)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 路安全、防盗设施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8)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 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9)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 随时汇报。 25 (1)医院建立与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救援指挥部(应急办)指令的院办、医务处(科)或院行政总值班(夜间),应问清“事件”发生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以及伤情或毒物种类,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下达给本院的具体救援任务及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向医 院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接到报告,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立即通过日常办事机构(医务科、处)向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发出指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指令要求,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 指导、协调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4)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受任务后,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 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 挥部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 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5)医务处(科)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布置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抢救(救治)组成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按预案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和开展工作。 (6)医院对参加院内应急救援网络的所有成员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迅联络并宣布相关纪 律。 (7)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 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 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医 务处(科)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8)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入后的2小时 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在先期应急处 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 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 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 26 (9)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出院的标准和出院的时限等指导。 (10)指定专人对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作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 治进展情况;对事件中所有进入本院的诊治者都应登记造册。 (11)每日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公共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在院的患者及医学 留观者的情况(数量、病情)、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12)遇有下列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请求上级专家组会诊及 专业技术的帮助;?需要特殊解毒药品、特殊设备以及应用方案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 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危重患者及传染病患者。 (13)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将本院应急救治的情况与结果,有关的分析和建议等内 容形成书面材料,报当地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1)医院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 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医务处(科)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或医务处(科)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医务处(科)或医院总值班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急诊科响应。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 级。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 后,应立即向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分别向急诊中心 (科)主任和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27 (3)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 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 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 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处(科)或总值班汇报。 (4)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 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统一编号挂牌。 (5)按“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 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 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7)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病区)、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8)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 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 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 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9)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 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10)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卫生行政部门 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 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11)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 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2)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 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 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28 (13)做好终末消毒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 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 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员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4)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送达的患者。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 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 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 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 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监护。 (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当地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堂、办公用房 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进人ICU抢救、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 住相关科室,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6)对所有群体伤、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 同时,统一登记造册。 (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 的传染病患者,经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 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 (1)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患者的病因诊断,原则上由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参与事件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临床医疗等卫生救援组织机 29 构的专家组作出,并由指挥部统一转达给收治医院。 (2)在事件突然发生,尚缺乏统一病因诊断的情况下,医院对从现场紧急送入院的患者 一律“待诊”的方式作出诊断;在指挥部将诊断指导意见下达后,再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作 出“初步诊断”。 (3)医院遇有下列情况需要报告和请求会诊以解决诊断:?不确定是否发生突发群体急 性化学物中毒事件,先期收治大批不明原因的类似中毒的患者;?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 事件中转入患者病情复杂或伴有复合伤;?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入患者的临床 表现或病情变化与指明毒物的毒作用不符,怀疑现场判断的毒物的种类有误或伴有未知毒 物。会诊前应做好相应准备,汇集会诊对象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特殊检查等资料。 (4)医院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陆续自发来院的就诊者,因其缺乏现场资料, 应注意鉴别诊断,不能单凭具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就作出中毒的诊断;经观察和调查,不能提 供和证明就诊者有接触史的,无论有无临床表现都不能给予诊断;要始终注意防范诈病、伪 中毒及群体性癔症的发生。 (5)对曾暴露于突发化学事故(或水源、食物污染)现场,有可能接触(摄入)某些特定毒 物,但未发病的人群,可能是处于中毒的潜伏期或诱导期中,应该安排医学留观。医院必须 按专家组统一制定的留观期限、观察项目及预防性诊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密切观察留观人员 的病情变化,予以必要的检查及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对有刺激性气体吸入史者,皆应留观 至少24小时。 (6)医院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医学留观者的诊断必须在事件处置专家组的 指导下进行,遵循下列原则:?有接触史,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没有出现临床症状和 体征,给予“无XX中毒”的诊断,?有接触史,入院时有一定程度(轻微的)的临床症状和 体征,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置后,症状和体征趋于缓解和消失或没有出现更 加严重的病情变化,给予“XX(毒物)接触”的诊断;?有接触史,经过严密的医学观察和预 防性处置后,症状和体征趋于明显,出现病情加重的变化,则按“中毒”进人救治程序,予 以相应诊断。 (7)医院必须按指挥部制定的方案,对经过最长留观期且未发病、符合专家组规定的出 院标准的留观者,一律动员其限期离院,不得滞留。这类人群在院期间,不作为中毒人数统 计。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按照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由权威机构发布 疫情及相关信息。 30 (2)医院由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指定专人负责非法定机构职责的与医疗救治相关新 闻发布工作。发布前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能发布相关信息或单独与新闻单位联系。 (4)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和全面。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检 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急救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 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急救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 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理新技术及新项 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 应用、通讯知识、外语、普通话、各种急症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社会学和心理学等。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专家组或抢救组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 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 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1)医院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储备一定 31 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特殊解毒药物。 (2)医院在制定急性化学物中毒的治疗方案中,针对某些特定毒物,应积极争取和寻求 特殊解毒药的应用作为重要的抢救手段;在本院参与的中毒事件应急救治中,应执行当地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家组关于特殊解毒药应用的决定和指导。 (3)对中毒事件中,接触史肯定,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即使缺毒物检测的依据,也 能够“直接诊断”的化学物中毒患者,符合其对应的特殊解毒荮的应用指征的,应早期、适 量地使用特殊解毒药,并可根据疗效作出诊断和调整治疗方案。 (4)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接触史不肯定,也不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 医院又缺乏毒物检测条件的,需要“排除诊断”和“鉴别诊断”的疑似化学物中毒者,是否 使用特殊解毒药应通过进一步观察、检查和会诊,并请示专家组后决定。 (5)在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曾暴露于事故现场的人群大量进入医院,即使 接触的特定的化学物有相应的特殊解毒药,也应区别其接触程度、吸收剂量、临床表现和损 害结果,严格掌握特殊解毒药的使用标准,正确把握应用指征、应用时机和应用剂量;禁止 将特殊解毒药作预防性治疗使用;防止大面积滥用特殊解毒药,导致比中毒本身更为严重的 负面效果。 (6)应急救治中,有特殊解毒药物需求而本院暂缺的,应及时向指挥部求援。无论导致 急性中毒的化学物有无特殊解毒药,对中毒患者的抢救都应强调综合治疗,加强支持和对症 处理;不得因寻找和等待特殊解毒药而延误或放松综合抢救措施。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 部要求开设发热门诊,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经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本院预检分诊引导或自行前来就诊的发 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 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 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 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 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病区)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 院诊治。 32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消毒与终末消毒。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当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 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 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 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 定地点放置。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 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 株送往所驻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 (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 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 (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 (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 (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l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 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甲肝/戊肝: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 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倒。 ??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 33 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 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 风疹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 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登革热:l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流行性出血热:l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l例以上。 ??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 1例及以上。 ??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lO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 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 感染性钉螺。 ??流感:l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流行性腮腺炎: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 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 34 上。 ??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4)明确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 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 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 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 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 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 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 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 (1)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包括流行动态、诊断、治疗、 35 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3)对传染病进行分类隔离,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4)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科室的设施、设备、医用物 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 触褥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 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5)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 等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 染病报告工作。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 要求,及时、准确做疫情报告。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 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1)在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下根据上级指令开设,凡在各发热门诊、腹泻门诊、预 检分诊室就诊后,经确定为临床观察病例的,转入集中临床观察医院(病区)留观。 (2)集中留观病例用专用救护车转送。临床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临床观察期间由专家组作出明确诊断,按规定程序处理。 (3)集中临床观察医院制定接诊处置预案,成立治疗技术组、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组,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病区双通道,区域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分明。 (4)配置必备的医疗急救设备、药械和消毒设施。 (5)观察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值班医师每日查床2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6)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观察病历,随时记录 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7)负责急诊观察的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 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8)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9)专家组定期查床,及时确诊或排除诊断。 36 (1)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感染病科应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传染病的病人与 穿隔离衣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清洁区、半污染区。 (2)医务人员进入病区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医生查房、操作,护士 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 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3)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 毒液拖擦,每日二次;病人死亡后的房间用消毒液擦抹床、床头柜等物品,消毒拖地及紫外 线照射。 (4)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 理。 (6)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 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7)病人出院带回的衣物及病床上用过的被褥等进行熏蒸消毒。 (8)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9)餐车每餐后要清洗、蒸汽消毒,已进入病区剩下的饭菜不得再进入食堂。 (10)危重病人需陪人时,由经治医生或护士长批准,要办理陪护证,进入传染病区的陪 人要穿隔离衣,接触病人后要洗手。 (11)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漱污水流入下水道后,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 排放。 (12)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门诊、病区的治疗室地面与 其它地面的拖把严格分开。 (13)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使用后的 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入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1)技术员严格按三级防护要求,每照完一个病人需消毒或更换防护服后才能照第二个 病人,避免交叉感染。加强X线防护,X线机应有遥控开关,或加长曝光按钮接线,在室外 曝光,技术员与外界隔离。 (2)有专用X线机。有CR设备的,可用数字化平板摄片。每照完一个病人,机器需消毒 37 (2%戊二醛擦试消毒)。 (3)有专用暗室,在暗室内,技术员可按一级防护或二级防护要求,但应避免暗室内有 关设备污染,若有污染,及时消毒处理。暗室内有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洗好的照片放 在专用袋内,避免污染。 (4)若有CR,可用光缆传输图象,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胶片和 申请单,则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若进入病房污染区的胶片,需消毒后才能带出污 染区(可用紫外线灯近距离消毒)。 附:发热门诊及临床观察病区(室)影像室工作制度 (1)有专用的X线检查室(通风好,房间不小于20平方米)和暗室,有较好的铅屏风等防 护设备。对周围无X线辐射影响。 (2)摄片时技术人员防护要求,应按卫生部二级防护要求执行,每接触一个病人后要洗 手,每个病人必须带口罩。X线防护:X线机有遥控开关,或长曝光按钮接线。工作人员在铅 屏风后曝光,技术员隔离。 (3)设备要求,专用x线机,最好是DR,或用CR的数字化平板摄片,机器定期消毒,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彻底消毒机器。机房内应有紫外线灯,定期消毒。注 意片匣的定期消毒。 (4)暗室处理,使用专用暗室,应避免暗室内有关设备的污染,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 疑似病人,暗室内也要彻底消毒。暗室内有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洗好的照片放在专用 袋内,避免污染。若无专用暗室,需设置专用暗室,需在摄片时防止污染,可用紫线灯近距 离照射消毒。 (5)写报告时,若有DR或CR,可用光缆传输图象,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 用人工传送胶片和申请单,消毒申请单,或专人写发热门诊病人的报告,做好一级防护。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健全科室管 理,加强医德教育,努力提高诊疗质量。 (2)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整齐的工作衣、戴工 作牌,换鞋入室。 (3)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阳性的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4)符合急诊要求的急诊病例,当日及早安排,危重患者应随到随查,应有临床医师陪 38 同.并携带有关急救用品。 (5)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遇到疑难问题或可疑病 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 (6)技术人员防护要求,应按卫生部二级防护要求执行,每接触一个病人后要洗手,每 位病人必须带口罩。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彻底消毒机器。机房内应有紫外 线灯,定期消毒。 (7)写报告可用光缆传输,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写报告医生 需有一级防护条件。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的 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 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5)如有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上或地上,必须用过氧乙酸或其他消毒剂倒于污染处,待 半小时后,方可用棉花或布类拭净。 (6)工作服被污染,应立即将工作服小心脱下,用高压灭菌消毒。 (7)如手被污染,可用70%的乙醇浸泡十分钟,然后用肥皂与清水涮洗干净,如有传染 性物质吸人口内,应立即吐出,用1g/L的高锰酸钾溶液多次漱口。 (8)对各种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免疫试剂,应用后要做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存放防止污 染环境。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中的病人出院必须符合出院参考标准,经医院专家组讨论认定后方 可出院。 (2)病人出院时,医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通知所在区(县)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出院人员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 卫生院进行随访。 (3)在出院医嘱中可根据病人病情和身体康复状况,提出在家休息时间的建议。休息期 间,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发现体温异常时应 39 及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根据出院前X线胸片等检查情况,必要时,可要求病人出院l一2周后复查。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 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 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 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鉴、纱布, 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 存放。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和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腊 块和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管理办法:病理科、手术室、产房等科室如有上述病理性废物一律经消毒液浸泡后用双 层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玻璃试管、 安瓿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 手术刀、备皮刀等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医 务人员、行政办公、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 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入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 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O.5%的过氧 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 40 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垃圾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 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的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 担全部责任。 (9)加强运送、处置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 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 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 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 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 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 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l)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 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 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地区相关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 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货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 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记录完整。 (6)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注: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度、急诊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三级查房制度、值班、交 41 接班制度、抢救室工作制度、观察病区(室)工作制度、急诊输液工作制度、急诊护理工作制 度、ICU工作制度、危重病人管理制度等,均按照卫生部或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医院 工作制度执行。 (1)领导小组由院长组建并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部署、协调 本院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护工作。 (3)组织制订并审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本院专家组、专业救治组、应急救援小组和常设机构的组建。 (5)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部门)的职责,检查和考核各成员科室(部门)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启动 院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对到院的患者开展救治。并对正在进行的应急救治工作进行督 察和指导。 (7)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报告本院即时的医疗救治情况,派出应急救援小组。 (8)决定是否提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予以技术、物 资的支援和同意本院分流患者的请求。 (9)负责应急响应终止及工作结束后的总结与奖惩。 (IO)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作。 (1)以医务处(科)为主体组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常设办事机构,二级以上 医院必设),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 救治的各项准备,战时具体执行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 项任务。 (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群体急性食物中毒、群 体伤与突发传染疫情救治预案。 (3)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指挥部的要求,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 (4)负责建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体系。 (5)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 42 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 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召集和外派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7)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 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 于本院救治。 (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 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或应急指挥部报告。 (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 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 重患者等请求。 (10)对转诊患者督促接诊科室写好简要病历,联系急救中心和接诊医院。 (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 (12)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 (2)及时向医务处(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 处置情况。 (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 (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院应急医疗救援专家组,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组建,医务处(科)负责日常管理。成员由急诊专业(包括急性中毒)、危重病专业、传染病(感染)专业、呼吸专业、创伤专业(神经外科、骨科、普外科、烧伤整形科、胸外科等)、院内感染、药学专业等专家组成。 (2)在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应急救治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 支持。 (3)向院领导小组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负责全院危重症病人会诊、抢救, 积极收集各种信息,制订切实可行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救治方案。 (4)审查院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协助院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决策与指挥。 (5)指导并参与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43 (6)参与医疗应急救援后的评价总结与奖惩工作。 (7)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在医疗卫生应急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害性质和病 员数),成立由相应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一个或多个医疗抢救(或救治)小组。由医务处(科) 长担任组长,急诊科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抢救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 向院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抢救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时向专家 组反馈救治情况。 (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 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 (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用药处置准确、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 方可移动。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和处置治疗要详细 交代,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复述,以免发生差错。 (6)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 视或急会诊。 (8)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 (9)参与院内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 (10)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急诊、临床、医技、后勤、保卫及心理干预人员职责,按照国家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执行。 44 (1)对单位或个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或者不遵守卫生法 律法规的规定,妨碍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卫生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和工作程序的规定,导致 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妨碍突发事件处置的,卫生监督机构应予调查取证。 (2)卫生监督机构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处罚 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3)承办案件的卫生监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当事 人亦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回避申请由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决定。 (4)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理、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 (5)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 出示执法证件。对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调查人员应当保守 秘密。 (6)卫生监督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 (7)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 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情况。 (8)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通知被查单位派人到场陪同检查,并当场制作 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校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陪同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查单位陪同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9)卫生监督机构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 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鉴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10)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单。所采集 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11)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 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12)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 45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内部指挥体系,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编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成立突发事件处置队伍,以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卫生应急的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开通并公布值班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事 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 (4)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应按照规定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内部通讯畅通,保证应急处 置人员、设备及时到位。 (5)在周边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卫生监督机构要安排专人跟踪事件的发展。对于事态 和影响不断扩大,可能对本地区造成影响的,要提前预警,及早做好各项准备。 (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按照应急预案 启动应急机制,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有关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工具等在规定时间内到 达现场,进行卫生监督、取证,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 (7)对于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并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必要时可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向相关部门通报。 (8)对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在查明情况后,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卫 生行政部门。 (9)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必要时对应 急预案组织修订,提高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工作专业培训体系,通过对参加卫生应急 工作的专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应急意识、更新其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对突发应急 事件处置的响应和处置能力。 (2)卫生应急工作专业培训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卫生应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工作制度和标准; ——卫生应急预警、卫生应急准备; ——突发事件响应控制的程序和要求,重点传染病和中毒事件响应控制的重点环节和现 场紧急处置的流程;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 46 ——个人防护技能等; ——对公众宣传与沟通的技巧。 (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须对本单位应急专业人员集中培训一次以上,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 (4)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技术骨干实行轮训制度,轮训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超过4年。 (5)每次培训须根据培训目的、对象的不同,确定具体的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培训结 束后,须进行效果评估,对培训前后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培训满意度(包括培训知识的需求、教学方式的可接受性,还需要改进和提高等)进行测评。 (6)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锻炼卫 生应急专业队伍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以保证卫生监督机构能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 作。 (7)应急演练应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地点、案情、考核指标、考核人员,以及可 能出现的各种情形。 (8)应急演练原则上不安排公众参与。如确需公众参与,必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9)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并作出书面总结。对于演练中出现的问 题,应及时加以解决。 (1)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制度。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下级卫生监督 机构的卫生应急工作,视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各级 卫生监督机构也应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 (2)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急工作职责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情况;卫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3)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督查职责为:对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监督;对本单位卫生应 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对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过错责任追究建议。 (4)卫生应急工作督查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卫生监督人员的行 政执法行为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 (5)卫生应急工作督查的标准、过程和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对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明确卫生应急工作岗位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并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的调整随时进行修订。 47 (2)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卫生应急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人员在履行卫生应急工作职责时,必须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 必严”的原则,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4)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有权部门责令改正、通 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 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 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卫生监督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机构可以 根据情节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 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超越法定权限的;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其它违法行为。 (6)应急工作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7)在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科学合 理地编制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根据目录编制预算,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2)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足额购置储备相关物资。 (3)应急物资应指定专人负责,专库保管,精心维护。 (4)应急物资应建立详细的保管记录,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对于有保质期限的物资, 应及时予以置换,保证其随时处于可用状态。处置突发事件所消耗的应急储备要及时加以补 充和更新。 (5)为充分发挥应急物资的效用,日常工作可以使用的应急物资(如执法器材、监测仪器等)应尽可能地纳入使用范围。 48 (1)所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工作。分管所长在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 单位的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工作。 (2)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 作的正常开展。 (3)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职责和目标,建立和完 善卫生监督应急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应急工作预案,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 (4)针对本地突发事件的发生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机构和人才优势,开展科学调查 研究,特别是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应急处理的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提高甄别、 控制、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技术能力。 (5)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预防性监督检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和/或预警建议,努力实 现对突发事件的征兆预警、早期预警,防患于未然。 (6)做好处置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加以妥善保管和经常性维 护,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利用,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根据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以提高实际处置能 力。 (8)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并按照规定报告卫 生行政部门。 (9)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交流网络,定期收集、核实、汇总、分析、上报辖区内相关领 域内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10)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定期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11)围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应当适时开展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并协 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卫生违法行为。 (1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规定赶赴现场,开展卫生监督调查、取 证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3)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履行本工作职责的情况,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和不定期 地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并视情况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14)对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49 (1)组织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工作。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 (6)制订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对下级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 评估。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负责公共场所、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健康相关产品、职 业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相关科室。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卫生 监督工作方案。 (3)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调查, 提出针对性卫生监督措施。 (4)按规定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5)开展卫生监督调查、取证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违法行 为。 (1)卫生应急相关保障部门包括后勤、人事和财务等部门。 (2)依据卫生监督机构职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物资计划,积极做好各类 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保证物资、药品、试剂的及时供应。 (4)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 (5)负责应急检测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6)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各类卫生监督人才。 (7)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工作预算,予以安排足够的经费,并留有一定的经 费保证急需。 (1)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 畅。 50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 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 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发生地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 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上级 卫生监督机构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和事件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发生地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 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 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1)依法进行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对人体 健康造成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依法对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卫生、涉 及有毒有害的工矿企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3)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4)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5)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6)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7)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付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任务。 51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院前急救工作。 (2)针对不同种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订急救中心(站)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配备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护车、急救器材、急救 设备、急救药品、通讯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经常检查其性能和状态,确保应急所需的数 量和质量要求。 (4)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组成应急梯队。 (5)有计划地培训应急队伍。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应急技能竞赛或业务技能考核;每季度 组织一次检查考评。 (6)制订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7)发现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10分钟内立即按规定上报卫生应急主管 部门,不得隐瞒、迟报、漏报。 (8)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5分钟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6分钟内通知急救网络医院做好病人救治准备。 (9)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或服从指挥组织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10)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接报后3分钟内启动指挥救治。组织好群体伤亡的分诊和现场急教,合理分流病人,做好病人转运救护和急救人员个人防护。 (11)伤病员到达医院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 (12)及时做好病人统计与上报,配合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通讯调度指挥网络系统,与卫生主管部门、 急救网络医院、急救分站、急救车辆、急救人员和急救对象等形成急救信息网络。 (2)市级及有条件的县(市)急救中心(站)建立急救通讯调度卫星定位指挥系统。 (3)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护车辆必须安装急救通讯车载装置,每个急救人员必须 配备急救通讯工具,并保持24小时畅通。 (4)与110、119、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医院建立信息联 52 网,并保持24小时畅通。 (5)每天保养和维护急救通讯系统、网络、终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保证120电话24小时畅通。 (7)保证突发公共事件急救信息完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通过调度指挥系统查阅、拷 贝急救信息资料。 (1)急救中心(站)是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其工作人员是责任报告人。发现和 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必须报告。 (2)报告范围是: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或可能 发生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重大水灾和火灾等自然灾害等。 (3)报告程序:120急救调度人员发现或接到以上事件报警后,在完成首次调度出车和 通知网络医院后,在5分钟内向中心(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急 救人员在急救现场发现以上事件或发现可能发生以上事件时,应在3分钟内向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由调度人员再向上报告。中心(站)主任应在10分钟内核实情况后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责任报告机构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 (5)电话报告后必须做好报告记录,详细登记事件上报时间、接受部门和接受人。 (6)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公布发生人数伤亡情况等事件信息。 (7)未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保密规定的,将按情节依法给予处分或处罚。 (1)急救人员(医生、护士、驾驶员)时刻处于应急准备状态,每天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值班急救人员着装整齐、坚守岗位,时刻处于应急状态。 (3)值班急救人员接到急救任务后1分钟内出车,确保安全到达急救现场。 (4)到达急救现场的急救医生立即了解现场情况,3分钟内向120指挥中心忙报人员伤亡情况、危害因素与趋势,以便于急救指挥。 (5)现场伤病员较多时(一般10人以上),急救人员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 (6)急救人员本着先重后轻和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立即开展救治。 (7)现场危害因素存在时,首先将伤病员搬离至安全区域,再进行救治。 (8)急救人员应按急救医疗规范和程序对伤病员进行救治。 (9)先期到达现场的急救人员中,由职务(或职称)最高的急救医生临时负责指挥急救工 53 作,待中心(站)负责人或救援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中心(站)负责人或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 (10)现场急救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11)发生一般事件急救科长应到达现场指挥急救;发生较大事件,中心(站)业务负责人和急救科长应到达现场指挥急救;发生重大以上事件,中心(站)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 应到达现场指挥急救。 (12)现场急救任务完成,经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急救人员方可撤离。 (1)现场急救指挥人员应安排急救人员将经过初步急救处理的伤病员转送至医院进一步 救治。 (2)转送伤病员本着先重后轻的原则先后安排。 (3)转送途中急救人员应密切观察病人病情,继续采取急救措施。 (4)转送伤病员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避免转送过程中产生二次创伤。 (5)转送途中应注意行车安全,确保不发生事故。 (6)病人分流应本着“就近就急、专科特点和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根据医院承受能 力和专科特点以及地理位置合理统筹安排,合理分流病人。 (7)急救人员应详细填写“病人转运卡”,记录病情和抢救情况。 (8)病人送达医院应办理病人交接手续,急救人员简单介绍病情和抢救情况,以便进一 步救治。 (1)急救医疗中心(站)应配备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救护车辆,数量和质量符合 《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 (2)救护车不得用于非急救工作。 (3)必须保持救护车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4)每周应检查一次救护车状况,发现车况问题及时解决。 (5)救护车车身急救标志清楚,车内保持清洁整齐。 (6)救护车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并持续保持有效应用状态, 数量和质量符合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7)急救过程中确保安全行车,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先抢救病人。 (8)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三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54 (9)救护车到达急救现场必须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保证急救有序进行。 (10)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记录完整,以便统计上报、备查,使用后要及时 补足。 (1)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院前急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责。 (2)组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院前急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3)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各类事件应急方案。 (4)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5)组织建立应急专业队伍,并形成急救梯队。 (6)组织对应急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急救演练。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挥院前急救和伤病员转 送。 (8)组织对救护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的储备、保养、维护、维修,确 保处于良好应急状态。 (9)组织建立120急救通讯调度指挥系统和维护,确保每天24小时畅通。 (10)组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院前与院内的急救协调工作。 (12)负责安排人员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3)副主任(站长)协助主任(站长)做好以上工作。 (1)在主任(站长)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通讯调度工作。 (2)协助主任建立急救通讯调度指挥系统。 (3)每天按规定做好急救通讯调度指挥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每天24小时畅通。 (4)每周检查一次院前院内联网系统运行状况,确保正常运行。 (5)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调度值班,确保值班人员在岗。 (6)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调度训练。 (7)负责安排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接警、登记、报告、统计上报工作。 (8)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在3分钟内抵达指挥中心协助调度指挥。 (9)负责督促检查调度人员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情况。 (10)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调度资料的收集、归档。 55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12)副科长协助科长开展应急工作。 (1)在主任(站长)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急救工作。 (2)每天检查急救医生值班情况,安排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 (3)每周检查急救设备、急救药品、急救器材性能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时刻保 持处于应急状态。 (4)负责制订应急急救药品、急救设备、急救器材配备计划,并负责购置、储藏、保管、 使用、管理与及时补充。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3分钟内抵达中心(站),并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急救,参加检伤分类和急救处理。 (6)负责安排伤病员转送和途中救护工作。 (7)在中心(站)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下,按急救原则,合理分流病人。 (8)负责安排急救现场急救人员个人防护、病人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9)经常组织科室急救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业务学习,按规定组织训练、技 能竞赛、演练。 (10)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资料的收集、归挡。 (11)负责督促检查急救人员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规范 抢救情况。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13)副科长协助科长开展应急工作。 (1)在主任(站长)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车辆管理工作。 (2)每天检查救护车辆的值班情况,确保在岗。 (3)每周组织检查救护车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救护车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4)经常检查驾驶员三检自查工作,确保车辆油路、水路、电路正常。 (5)经常组织科室驾驶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业务学习,参与应急演练。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3分钟内赶往中心(站),接受指令,参与车辆调度安排,赶赴现场参加救援。 (7)督促驾驶员在统一指挥下,合理分流病人。 (8)督促驾驶员做好个人防护、安全转送病人。 56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10)副科长协助科长开展应急工作。 (1)在上级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工作。 (2)24小时保持急救通讯畅通。 (3)值班急救医生在接到急救出车命令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车,赶往急救现场。 (4)非在班急救医生接到急救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赶往值班站点,并迅速做好出救准 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赶往现场。 (5)首先到达急救现场的急救医生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按急救规范和程序要求对伤病 员进行急救,并在3分钟内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伤亡情况和危害因素。 (6)服从现场急救指挥人员指挥。 (7)按急救原则和指挥人员要求,合理分流病人。 (8)按急救规范要求做好病人转送和途中救护工作。 (9)做好病人病情登记和病人交接工作。 (10)将急救病人情况包括数量和伤亡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指挥人员或指挥中心。 (11)平时必须班后、班前检查药品、器材和急救设备情况,及时补充不足,并保持良好 状态。 (12)积极参加应急培训、训练、急救技能竞赛和演练。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1)在上级领导下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工作。 (2)每天24小时保持急救通讯畅通。 (3)值班驾驶员在接到急救出车命令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车,赶往急救现场。 (4)在班驾驶员接到急救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赶往值班站点,并迅速做好出救准备和 个人防护,立即赶往现场并配合医生对伤病员进行急救。 (5)服从现场急救指挥人员的急救指挥,按规范要求做好病人转送与分流。 (6)应急任务完成后,清洗和检查车辆,以备调用(运送传染病人的车辆,每次运送后按规定进行消毒) 。 (1)在上级领导下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 (2)每天24小时保持急救通讯畅通。 57 (3)值班护理人员在接到急救命令后,必须随车赶往急救现场。 (4)在班护理人员接到急救命令后,应在3分钟内赶往值班站点,迅速做好出救准备和 个人防护,立即赶往现场,配合急救医生按急救规范程序,对伤病员进行急救。 (5)按医嘱进行急救治疗,并做好核对。 (6)平时必须班后、班前检查药品、器材和急救设备情况,及时补充不足,并保持良好 状态。 (7)服从现场急救指挥人员的急救指挥。 (8)应急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检查、补充急救药品。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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