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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83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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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83页)[1]《某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83页)[1] 某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 一、总则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一:营业收入确认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附件二:建筑安装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附件三: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附件四: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一、总 则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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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83页)[1] 某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 一、总则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一:营业收入确认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附件二:建筑安装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附件三: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附件四: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一、总 则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以下简称公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司)。 三、本制度由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及相关附件组成。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范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附件主要包括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 四、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原则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不应随便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 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六、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有关附表。 (四)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包括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按《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披露); 5.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 6.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资产负债表上应收、应付、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借款、应交税金、递延税款等重要项目的说明; 8.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9.资金周转情况; 10.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五)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六)中期财务报告应按以下原则编报: 1.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所有特别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 2.中期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般应与年度财务报告一致,但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在中期财务报告中可不予披露。 3.中期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 (七)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八)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需要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的,还应按有关规定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财政部门、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在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保密。 月度财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六天内报出;中期财务报告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六十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四个 月内报出。 (九)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十)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执行。 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 (十一)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七、公司按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 八、公司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等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 十、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 顺序号 ? 编号 ? 名 称 ?????????????????????????? ? ? 一、资产类 1 ? 1001 ? 现金 2 ? 1002 ? 银行存款 3 ? 1009 ? 其他货币资金 4 ? 1101 ? 短期投资 5 ? 1102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 1111 ? 应收票据 7 ? 1121 ? 应收股利 8 ? 1122 ? 应收利息 9 ? 1131 ? 应收账款 10 ? 1132 ? 坏账准备 11 ? 1141 ? 预付账款 12 ? 1161 ? 应收补贴款 13 ? 1191 ? 其他应收款 14 ? 1201 ? 在途物资 15 ? 1211 ? 原材料 16 ? 1221 ? 包装物 17 ? 1231 ? 低值易耗品 18 ? 1241 ? 库存商品 19 ? 1251 ? 委托加工物资 20 ? 1261 ? 委托代销商品 21 ? 1271 ? 受托代销商品 22 ? 1281 ? 存货跌价准备 23 ? 1291 ?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4 ? 1301 ? 待摊费用 25 ? 1401 ? 长期股权投资 26 ? 1411 ? 长期债权投资 27 ? 1421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8 ? 1501 ? 固定资产 29 ? 1502 ? 累计折旧 30 ? 1505 ? 工程物资 31 ? 1506 ? 在建工程 32 ? 1601 ? 固定资产清理 33 ? 1701 ? 无形资产 34 ? 1702 ? 开办费 35 ? 1801 ? 长期待摊费用 36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二、负债类 37 ? 2101 ? 短期借款 38 ? 2111 ? 应付票据 2121 ? 应付账款 39 ? 40 ? 2131 ? 预收账款 41 ? 2141 ? 代销商品款 42 ? 2151 ? 应付工资 43 ? 2153 ? 应付福利费 44 ? 2161 ? 应付股利 45 ? 2171 ? 应交税金 46 ? 2172 ? 其他应交款 47 ? 2181 ? 其他应付款 48 ? 2191 ? 预提费用 49 ? 2201 ? 长期借款 50 ? 2211 ? 应付债券 51 ? 2221 ? 长期应付款 52 ? 2231 ? 递延税款 53 ? 2241 ? 住房周转金 ? ? 三、所有者权益 54 ? 3101 ? 股本 55 ? 3111 ? 资本公积 56 ? 3121 ? 盈余公积 57 ? 3131 ? 本年利润 58 ? 3141 ? 利润分配 ? ? 四、成本类 59 ? 4101 ? 生产成本 60 ? 4105 ? 制造费用 ? ? 五、损益类 61 ? 5101 ? 主营业务收入 62 ? 5102 ? 其他业务收入 63 ? 5105 ? 折扣与折让 64 ? 5201 ? 投资收益 65 ? 5203 ? 补贴收入 66 ? 5301 ? 营业外收入 67 ? 5401 ? 主营业务成本 68 ? 5402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69 ? 5405 ? 其他业务支出 70 ? 5501 ? 存货跌价损失 71 ? 5502 ? 营业费用 72 ? 5503 ? 管理费用 73 ? 5504 ? 财务费用 74 ? 5601 ? 营业外支出 75 ? 5701 ? 所得税 76 ? 580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01号科目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公司,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公司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二)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其中:1.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2.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收款单位按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公司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及时编制付款凭证。 五)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 ( 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六)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在付款期满前提前付款,应于通知银行付款之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的,不作账务处理。 (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支款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的,付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处理,拒付部分不作账务处理。 (八)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 (九)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四、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有外币存款的公司,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 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财务费用。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按上述原则,分别计入开办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第1009号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公司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公司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使用银行汇票 库存商品”、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公司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公司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 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七、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有信用卡业务的公司应在“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第1101号科目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购入的股票、债券,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指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下同),应单独核算。公司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公司购入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借记“ 四、公司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 公司出售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公司取得的除股票和债券以外的其他短期投资,如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委托贷款,应在本科目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公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中期期末(指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报告时所确定的中期期末,下同)或年度终了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的公司,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七、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的实际成本。 第1102号科目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二、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短期投资应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将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以后又回升,按回升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成本转账,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予以调整。 三、除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也可按上述规定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1111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收到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公司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公司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公司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二)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不再计提利息。 六、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第1121号科目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第1122号科目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公司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计提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利息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债权投资利息。 第1131号科目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公司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公司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如果债务方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账款,经与债务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务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公司按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该项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 (二)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大于重组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 (三)以债务方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债务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按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该项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预收的账款。 第1132号科目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其他上市公司也可按此规定执行。 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三、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第1141号科目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公司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补付的款项。 第1161号科目 应收补贴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包括应退的增值税等)。 二、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应收补贴,借记本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等科目;公司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收补贴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到的补贴款。 第1191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公司,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第1201号科目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在途物资包括各种材料、商品等。公司购入的自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等,应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二、公司采购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一)买价; 二)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 ( (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四)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五)购入物资应负担的税金和其他费用。 商业性公司采购商品的成本只包括采购商品的买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记入“营业费用”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购入物资支付的增值税,计入所购物资的成本。 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第2、3、4、5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物资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 三、公司购入的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公司,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实际成本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应记入增设的“商品成本差异”科目,下同)”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已收到发票账单,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物资与物资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 发票账单的,按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处理。 四、小规模纳税人或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购入物资,按购入物资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下述所列明的会计事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五、采用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公司,不设置本科目,但应单独设置“1202物资采购”科目进行核算。 六、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1211号科目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公司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二、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按实际成本和支付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委托加工物资”、“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股东投入的原材料,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其在股本中所拥有的份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四、生产经营领用的原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原材料,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 出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份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公司,对于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并设置“1252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将有关的成本差异自“物资采购”科目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公司,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计划成本记账,月份终了,按照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六、公司的各种原材料,应定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七、本科目应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原材料明细账(或原材料卡片)。原材料明细账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第1221号科目 包装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公司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括: (一)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二)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三)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四)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 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包装物数量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内核算。 二、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以及对包装物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三、生产领用包装物,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包装物),借记“营业费用”科目(出借包装物),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次摊销。以后收回已使用过的出租、出借包装物,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应转作“营业外收入”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出租、出借的包装物,不能使用而报废时,按其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 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营业费用”(出借包装物)等科目。 五、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公司,月份终了,结转生产领用、出售、出租、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六、出租、出借包装物频繁、数量多、金额大的公司,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等方法计算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本科目应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包装物摊销”五个明细科目,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和出租、出借、以及库存已用包装物的摊余价值。 七、本科目应按包装物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除第六条规定外,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未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第1231号科目 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二、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三、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者分次摊销的方法。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四、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公司,月份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五、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六、对在用低值易耗品按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明细核算的公司,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在这种情况下,本科目应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库存已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七、本科目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八、除第六条规定外,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第1241号科目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 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自制半成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等。公司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公司的产品,在本科目核算。 二、购入或生产完成以及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商品等,借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销售发出的商品,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份终了,结转已销或发出商品的成本时,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已销或发出商品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各种库存商品也可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应设置“1253商品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进价与售价的差异,并应按月将商品成本的差异按照存销比例进行分配,将出售或发出商品的计划成本(或售价)调整为实际成本(或进价)。 四、公司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库存商品盘盈、盘亏,应按实际成本(或进价),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记入“ 五、本科目应按商品种类、名称、规格和存放地点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第1251号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物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按计划成本或售价记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异,记入“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加工单位名称、加工合同号数,发出加工物资的名称、数量,发生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退回剩余物资的数量、实际成本,以及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等资料。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第1261号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 (或售价)。 二、公司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时,按实际成本(或进价,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代销单位”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代销手续费等,借记“营业费用——代销手续费”科目,贷记“应收账款——××代销单位”科目。同时,按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月份终了,应将售出委托代销商品的计划成本(或售价)调整为实际成本(或进价)。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代销单位”科目。 三、公司应与受托代销单位订立代销合同,规定代销单位应于代销后及时、定期或至少按月报送已销商品清单(载明售出商品的名称、数量、销售单价和销售金额,应扣的代交税金和代销手续费等),并将货款净额及时汇交公司。 四、本科目应按受托单位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第1271号科目 受托代销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公司代销国外的商品也 在本科目核算。 二、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本科目,按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成本差异”科目。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收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接收价(或售价),贷记本科目,按接收价与售价的差额,借记“商品成本差异”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收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营业成本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代销商品款”科目,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 ——××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支付给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公司,月份终了应分摊已销代销商品的成本差异。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受托代销商品的接收价或售价。 第1281号科目 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存货跌价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跌价损失”科目。 三、公司生产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予以调整。 四、除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也可按上述规定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跌价准备。 第1291号科目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公司代购买单位垫付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包装费、运杂费,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商品发出时,按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还应分摊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进价与售价)的差额。 在每期销售实现(包括第一次收取货款)时,按本期应收的货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账或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数量、成本、售价、代垫运杂费、已收取的货款和尚未收取的货款等有关情况。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尚未收到货款部分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第1301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开办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第1401号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二、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账。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二个明细科目: (一)股票投资 (二)其他股权投资 四、股票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公司应在本科目(股票投资)科目下设置“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公司购买股票所发生的成本。公司认购股票付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支付的价 即实际支款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认购股票的实际成本(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公司,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公司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公司,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分享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在本科目的“股票投资”明细科目下设置“损益调整”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公司按应分享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公司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公司按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确认本公司应分担的份额,一般应以本科目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如果以后各期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公司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与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相等后,才能将分享的利润再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实际恢复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因被投资单位外币折算等所引起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公司应按分享的份额,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的账面价值,并在本科目的“股票投资”明细科目和“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投资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被投资单位外币折算等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投资准备),贷记“资本公积——投资准备”科目;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拥有的权益减少额,作相反会计分录。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公司,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应在本科目中设置“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应在年度终了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差额),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摊销时,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差额)。 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改用权益法的年度终了,将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不包括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的外币折算差额等),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如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保持不变。 (五)公司出售或收回股票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应收的现金股利,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公司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来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 中登记。 五、其他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公司应在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公司对外进行其他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成本。 (二)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固定资产”、“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固定资产”、“应交税金”等科目。 公司以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的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投出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无形资产”、“原材料”、“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的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无形资产”、“原材料”、“应交税金”等科目。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货币资金,按投出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公司,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的通知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分派的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股票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四)公司出售或收回其他股权投资,如收回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收回为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如为增值的,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增值,作为增加资本公积处理;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减值,应将再次评估增值在原评估减值计入损益的范围内抵销,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未抵销的增值,增加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如为减值的,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减值在原评估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冲减资本公积,未抵销的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若该项投资原为评估减值,其减值继续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第1411号科目 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的在一年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公司进行债权投资支付的税金和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二个明细科目: (一)债券投资。公司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面值 2.溢折价 3.应计利息 (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本金 2.应计利息 三、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公司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以及支付的自发行起至购入债券止的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按期计提 的利息,记入“应收利息”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自发行起至购入债券止应计利息的,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自发行起至购入债券止的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 (三)公司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公司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公司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本科目中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 ( 明细科目。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之前,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账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按可转换为股份的债券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科目,按收到偿还的现金部分,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 四、公司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如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委托贷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期结账时,按其他债权投资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其他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他债权投资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贷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本金、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公司应按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债权种类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价值。 第1421号科目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二、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投资时,其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三、除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也可按上述规定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 备。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1501号科目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公司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在“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二、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账: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原价记账。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其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三、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四、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净值,贷记“股本”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交付使用入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公司,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五、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 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公司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在用、未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第1502号科目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公司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四、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预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恰当地选用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第1505号科目 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用于建造或修理本公司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公司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和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三、公司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公司存货的,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出售的,先结转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时,作其他业务收支处理。 四、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扣除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1506号科目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公司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在“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 二、公司自营工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工程领用本公司的原材料,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原材料”科目;按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相应结转成本差异。 公司进行工程而使用本公司的商品,按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因工程使用本公司的商品而应交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等科目。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月份终了,还应结转成本差异。 生产车间或经营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和运输等劳务,按月根据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三、公司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 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因汇率变动而多付的人民币,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因汇率变动而少付的人民币作相反会计分录。 购建固定资产时,如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五、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所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六、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后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八、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完工的工程实际成本。 第1601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开办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开办费”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借记“开办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第1701号科目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在股本中所拥有的份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三、公司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和计算应交纳的税费,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公司应按上述规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 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入账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 第1702号科目 开办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二、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按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开办费不大的,也可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开办费的摊余价值。 第1801号科目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二、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第1901号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三、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四、公司清查的各种财产物资的损溢,应于办理年终决算前查明原因,并报经批准处理,未能在年终决算前处理完毕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 “其他应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在途物资”等科目转入“应付账款”、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时,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第2101号科目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第2111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开出的商业汇票,如为带息票据,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计算应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票据到期支付本息时,按票据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未计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付票据到期,如公司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不再计提利息。 三、公司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本息。 第2121号科目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公司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存商品”、“ 公司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三、公司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应付账款,经与债权人协商采取债务重组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材料、商品抵偿债务,按材料、商品的公允价值和应交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二)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或净损失,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规定处理。同时,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三)以有价证券抵偿债务,按有价证券的公允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有价证券的账面价值,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四)以修改负债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负债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如果修改负债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大于债务重组前应付账款账面价值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五)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清偿债务,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发行股票的面值与双方确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股数的乘积,贷记“股本”科目,按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第2131号科目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二、公司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 第2141号科目 代销商品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公司代销国外商品的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按接收价,贷记本科目,按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成本差异”科目。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收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委托单位”;同时,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按接收价(或售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按接收价与售价的差额,借记“商品成本差异”科目。 不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商品,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收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营业成本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委托单位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科目;采 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同时,按接收价,借记本科目,按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月份终了,应分摊已销代销商品的成本差异。 三、本科目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销售的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 第2151号科目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亦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计算各种工资。“工资单”的格式和内容,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三、财务会计部门应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 其他应付款”科发放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 目。 四、月份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 (一)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包括炊事人员)工资,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由采购、销售费用开支的人员工资,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人员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应由工会经费开支的工会人员的工资,借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应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人员工资,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公司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照职工类别分设账页,按照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六、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果公司本月实发工资是按上月考勤记录计算的,实发工资与按本月考勤记录计算的应付工资的差额,即为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如果公司实发工资与应付工资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按本月实发工资作为应付工资进行分配,这样本科目期末即无余额。如果不是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应付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工资结余。 第2153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福利费。 二、提取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支付的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 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福利费的结余。 第2161号科目应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公司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应根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在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第2171号科目 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公司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 公司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 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 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1.国内采购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确认的投资物资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额与物资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股本”等科目。 接受捐赠转入的物资,按确认的捐赠物资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 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股利”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公司,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公司,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 “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应应收的款项,借记 收补贴款”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9.公司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12.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3.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结转后,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二)未交增值税 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 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消费税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以及以生产的商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等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退税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2.以生产的商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公司,在营业收入实现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公司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应交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以其他方式代销首饰的,其交纳的消费税等,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公司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应交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公司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于公司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5.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免征消费税的出口物资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生产性公司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的物资,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 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物资时,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办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物资的生产性公司,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7.公司将物资销售给外贸公司,由外贸公司自营出口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自营出口物资的外贸公司,在物资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8.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交营业税 1.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交纳的营业税,应记入“主资产清理”科目(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销售无形资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4.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资源税 1.销售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交纳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应交所得税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公司,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公司,计算出当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按规定计算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按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土地增值税 1.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九)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应交房产税 ( (十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十二)应交车船使用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三)应交个人所得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税金;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第2172号科目 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二、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 第2181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 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二、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第2191号科目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二、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 第2201号科目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二、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借款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借记“开办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第2211号科目 应付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 发行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应另设“2112应付短期债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 (一)债券面值; (二)债券溢价; (三)债券折价; (四)应计利息。 三、公司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债券票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债券面值);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债券,还应按发行价格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 支付的债券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公司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票面金额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分期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 分期计提利息及摊销溢价、折价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面值发行债券应计提的利息,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溢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溢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按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的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折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和应计利息之和,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折价),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 五、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本科目(债券面值、应计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本科目中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票之前,应按一般公司债券进行账务处理。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债券面值),按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溢价、债券折价),按已提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贷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未转换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到期还本付息的账务处理,按上述一般债券处理。 七、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转换股份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债券本息。 第2221号科目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二、公司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价款以及国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和规定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用人民币借款支付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按补偿贸易方式引进的国外设备交付验收使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归还引进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引进的设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即可交付使用的,可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发生的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本科目和其他有关科目。 四、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费用,属于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借记“开办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做相反会计分录。 五、本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第2231号科目 递延税款 一、本科目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公司,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回的金额。 二、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公司,按本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本期应税所得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 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采用递延法进行会计处理的,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本科目余额的影响;采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的余额应按照税率的变更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 三、公司应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簿”,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的原因、金额、预计转回期限、已转回数额等。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 第2241号科目 住房周转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可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 二、公司取得的住房租金收入、住房租赁保证金、拨入的住房资金、分得的公司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支付的自管和委托代管的住房公积金,应由公司交纳的部分,借记本科目,应由职工个人负担公司代交的部分,借记“应付工资”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住房周转金不足以交纳应由公司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的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借记“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公司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部分)、“现金”等科目;用住房周转金支付职工住房的维修、管理费用,以及按国家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其他费用性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公司购买职工住房产权或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属于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还应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 五、公司出售职工住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按固定资产出售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出售住房发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 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公司出售职工住房使用权,按出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出售使用权的住房在提取折旧时,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对已出售使用权的住房应单独作为一类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公司分得的公司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公司应建立“住房基金备查簿”,详细记录住房基金的各种来源及用途。公司提取的职工住房折旧、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中可用住房方面的资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取得的住房周转金、借入的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购入住房使用权摊销等,均应在“住房基金备查簿”的贷方登记;公司用住房基金购买住房、交纳公积金、归还住房租赁保证金和住房借款等,均应在“住房基金备查簿”的借方登记,“住房基金备查簿”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 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住房周转金的结余。 第3101号科目 股本 一、本科目核算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本。公司超过股票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收入,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计入本科目。 二、公司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 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三、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按该债券的面值,借记“应付债券——债券面值”科目,按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债券溢价、债券折价”科目,按已提利息,借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贷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五、公司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 (二)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 六、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记本科目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按股票面值,借记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七、股东按规定转让出资的,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东账户有关明细账及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 八、公司应将因减资而使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在本科目的有关明细账及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九、本科目应按普通股和优先股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股本数额。 第3111号科目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资本公积。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五个明细科目: (一)股本溢价 (二)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三)住房周转金转入 (四)资产评估增值 (五)投资准备 三、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溢价部分,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在收到股款时,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销;无溢价的,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四、公司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实物资产);公司接受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实物资产捐赠,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按规定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捐赠资产价值转入营业外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接受捐赠实物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公司购买职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等;同时,属于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借记“住房周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住房周转金转入)。 六、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固定资产的净值大于其账面净值的,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固定资产”、“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资产评估增值)。 公司以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的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无形资产”、“原材料”、“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资产评估增值)。 公司按规定将原记入本科目(资产评估增值)的余额转入投资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资产评估增值),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七、因被投资单位外币折算等所引起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公司应按分享的份额,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外 币折算等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增加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准备);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拥有的权益减少额,作相反会计分录。 八、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资本公积。 第3121号科目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三个明细科目: (一)法定盈余公积 (二)任意盈余公积 (三)法定公益金 三、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或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科目。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如有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用盈余公积分配股票股利,借记本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 第3131号科目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总额。 二、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折扣与折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折扣与折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3141号科目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八个明细科目: (一)盈余公积转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应付优先股股利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六)应付普通股股利 (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 公司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转入)。 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四、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批准年度有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借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贷记“盈余公积”、“应付股利”等科目,调整减少 的利润分配,作相反会计分录。 公司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应分配的股票股利的金额,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股本”科目(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票票面金额不一致,应当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五、年度终了,公司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六、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公司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第4101号科目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二个明细科目: (一)基本生产成本 (二)辅助生产成本 三、公司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属于公司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应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份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 公司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应付福利费”等科目。 公司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公司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公司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份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四、公司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月份终了,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五、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于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 六、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月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在产品成本应按公司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 第4105号科目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制造费用应按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 五、除季节性的生产性公司外,本科目月末应无余额。 第5101号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经营按照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内容所发生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附带经营的业务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二、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不包括长期合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如提供的劳务合同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也可在完成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在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时,应以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前提。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应在年度终了时将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为收入,不确认利润;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营业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等而应收的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三、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账。 本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一般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但如在年度会计报表报出之前发生的,属于报告年度和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 四、本科目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02号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二、公司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 、“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 代销”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05号科目 折扣与折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销售商品时,按合同规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扣和因商品品种、质量等原因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让。在销售时,销售货款中已经扣除的折扣与折让,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二个明细科目: (一)销货折扣 (二)销货折让 三、发生销货折扣或折让时,按应收账款扣除折扣或折让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折扣或折让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收账款金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201号科目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损失。 二、公司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公司按应分享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净亏损,公司按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本 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出售或收回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公司认购溢价发行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本科目。 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摊销的溢价和折价,贷记或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公司,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果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如该投资的市价又回升时,应按其增加数(其增加数以补足以前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司,如果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不可能回升,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 七、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203号科目 补贴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 二、公司按规定计算应收的补贴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贴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301号科目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转入、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二、公司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应付账款”、“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401号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月份终了,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的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本月的销售退回,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销售商品等的实际成本。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库存商品的公司,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结转,月份终了,计算并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将已销商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采用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公司,平时的营业成本按售价结转,月份终了,计算并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将已销商品的售价调整为进价。 四、本科目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402号科目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主要业务而应由主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公司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主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 “其他应交款”科目。 记“应交税金”、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405号科目 其他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成本、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二、公司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生产成本”、“应付工资”、“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有关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501号科目 存货跌价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司,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而产生的损失。 二、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502号科目 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 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商业性公司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的营业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503号科目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开办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提取的坏账准备等。 二、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待 、“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应摊费用”、“开办费” 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坏账准备”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504号科目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二、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601号科目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二、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701号科目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二、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公司,期末应按应税所得计算的本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公司,按本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按本期应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债务法核算的公司,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调整,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递延税款”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801号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和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公司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四、会计报表格式 ???????????????????????????????????? 编 号 ? 会 计报 表 名 称 ? 编 报 期 ???????????????????????????????????? 会股01表 ? 资产负债表 ?月报、中期报告、年报 会股02表 ? 利润表 ?月报、中期报告、年报 会股03表 ? 现金流量表 ?年报 会股01表附表 1 ?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年报 会股01表附表 2 ?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月报、年报 会股02表附表 1 ? 利润分配表 ?年报 会股02表附表 2 ? 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 ?年报 ???????????????????????????????????? 资产负债表 会股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 ?行?年?期? ?行?年?期 资 产 ? ?初?末? 负债和股东权益 ? ?初?末 ?次?数?数? 数?数 ?次? ???????????????????????????????????????? 流动资产: ? ? ? ?流动负债: ? ? ? 货币资金 ? 1? ? ? 短期借款 ?61? ? 短期投资 ? 2? ? ? 应付票据 ?62? ?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3? ? ? 应付账款 ?63? ? 短期投资净额 ? 4? ? ? 预收账款 ?64? ? 应收票据 ? 5? ? ? 代销商品款 ?65? ? 应收股利 ? 6? ? ? 应付工资 ?66? ? 应收利息 ? 7? ? ? 应付福利费 ?67? ? 应收账款 ? 8? ? ? 应付股利 ?68? ? 减:坏账准备 ? 9? ? ? 应交税金 ?69? ? 应收账款净额 ?10? ? ? 其他应交款 ?70? ? 预付账款 ?21? ? ? 其他应付款 ?71? ? 应收补贴款 ?24? ? ? 预提费用 ?72? ? 其他应收款 ?25?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73? ? 存货 ?30? ? ? 其他流动负债 ?74? ? 减:存货跌价准备 ?31? ? ? ? ? ? 存货净额 ?32? ? ? ? ? ? 待摊费用 ?33? ? ? ? ? ?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34?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35? ? ? ? ? ? ?36?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39? ? ? 流动负债合计 ?80? ? 长期投资: ? ? ? ?长期负债: ? ? ? 长期股权投资 ?40? ? ? 长期借款 ?81? ? 长期债权投资 ?41? ? ? 应付债券 ?82? ? 长期投资合计 ?42? ? ? 长期应付款 ?83?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3? ? ? 住房周转金 ?84? ? 长期投资净额 ?44? ? ? 其他长期负债 ?85? ? 固定资产: ? ? ? ? 长期负债合计 ?90? ? 固定资产原价 ?45? ? ?递延税项: ? ? ? 减:累计折旧 ?46? ? ? 递延税款货项 ?91? ? 固定资产净值 ?47? ? ? ? ? ? 工程物资 ?48? ? ? ? ? ? 在建工程 ?49?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50? ? ? 负债合计 ?92? ?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51? ? ?股东权益: ? ? ? 固定资产合计 ?53? ? ? 股本 ?93? ?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 ? ? ? 资本公积 ?94? ? 无形资产 ?54? ? ? 盈余公积 ?95? ? 开办费 ?55? ? ? 其中:公益金 ?96? ? 长期待摊费用 ?56? ? ? 未分配利润 ?97? ? 其他长期资产 ?57? ? ? ? ? ? ?58?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 ? ? 递延税项: ? ? ? ? ? ? ? 递延税款借项 ?59? ? ? 股东权益合计 ?98? ? ???????????????????????????????????????? 资产总计 ?60?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9? ? ??????????????????????????????????????? 利润表 会股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 项 目 ? 行次 ?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1 ? ? 减:折扣与折让 ? 2 ?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 3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4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5 ? ?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 ? ?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 ? ? 减:存货跌价损失 ? 12 ? ? 营业费用 ? 13 ? ? 管理费用 ? 14 ? ? 财务费用 ? 1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 ? ?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 ? ? 补贴收入 ? 22 ? ? 营业外收入 ? 23 ? ? ? 25 ? ?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 ? ? 减:所得税 ? 28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 ? ? ??????????????????????????????????????? 附注: ??????????????????????????????? 非常项目: ?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 ? ?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 ? 3(会计政策变更 ? ? 4(其他 ? ? ??????????????????????????????? 现金流量表 会股03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 元 ????????????????????????????????????? 项 目 ?行次? 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 收取的租金 ?2 ?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3 ?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 ? 现金流入小计 ?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 ?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1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 ? 支付的增值税款 ?13 ? 支付的所得税款 ?14 ?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 ? 现金流出小计 ?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3 ?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24 ?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2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2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 ? 现金流入小计 ?3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2 ?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3 ?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 ? 现金流出小计 ?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3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44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 ? 现金流入小计 ?51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52 ?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53 ?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54 ?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5 ?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56 ?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5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 ? 现金流出小计 ?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 ? ??????????????????????????????????????? 附注: ???????????????????????????????????????? 项 目 ? 金额 ????????????????????????????????????????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 以投资偿还债务 ?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 以存货偿还债务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加: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 ? 固定资产折旧 ? 无形资产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财务费用 ? 投资损失(减收益) ?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会股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 年度 单 位:元 ????????????????????????????????????????? 项 目 ? 行次 ? 上年数 ?本年数 ????????????????????????????????????????? ? ? ? 一、股本: ? ? ? 年初余额 ? 1 ? ? 本年增加数 ? 2 ? ?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 3 ? ? 盈余公积转入 ? 4 ? ? 利润分配转入 ? 5 ? ? 发行新股增加的股本 ? 6 ? ? 本年减少数 ? 7 ? ? 年末余额 ? 8 ? ? 二、资本公积: ? ? ? 年初余额 ? 9 ? ? 本年增加数 ? 10 ? ? 其中:股本溢价 ? 11 ? ? 资产评估增值 ? 12 ? ? 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 13 ? ? 住房周转金转入 ? 14 ? ? 投资准备 ? 15 ? ? 本年减少数 ? 16 ? ? 其中:转增股本 ? 17 ? ? 转入损益 ? 18 ? ? 年末余额 ? 20 ? ?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 ? ? 年初余额 ? 21 ? ? 本年增加数 ? 22 ? ?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 23 ? ?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 24 ? ? 本年减少数 ? 25 ? ? 其中:弥补亏损 ? 26 ? ? 转增股本 ? 27 ? ? 分派现金股利 ? 28 ? ? 分派股票股利 ? 29 ? ? 年末余额 ? 30 ? ?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 31 ? ? 四、法定公益金: ? ? ? 年初余额 ? 32 ? ? 本年增加数 ? 33 ? ?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 34 ? ? 本年减少数 ? 35 ? ? 其中:购建职工住房支出 ? 36 ? ? 其他集体福利支出 ? 37 ? ? 年末余额 ? 38 ? ? 五、未分配利润: ?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39 ? ? 本年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 ? ? 本年利润分配 ? 41 ? ? 年末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以“,”号填列)? 42 ? ? ???????????????????????????????????????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股01表附表2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 项 目 ? 行次 ? 本月数 ? 本年累计数 ???????????????????????????????????????? 一、应交增值税: ? ? ? 1(年初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 1 ? × ? 2(销项税额 ? 2 ? ? 出口退税 ? 3 ? ? 进项税额转出 ? 4 ? ? 转出多交增值税 ? 5 ? ? ? 6 ? ? ? 7 ? ? 3(进项税额 ? 8 ? ? 已交税金 ? 9 ? ? 减免税款 ? 10 ?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11 ? ? 转出未交增值税 ? 12 ? ? ? 13 ? ? ? 14 ? ? 4(期末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 15 ? × ? 二、未交增值税: ? ? ? 1(年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 16 ? × ? 2(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 17 ? ? 3(本期已交数 ? 18 ? ? 4(期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 19 ? × ? ?????????????????????????????????????? 利润分配表 会股02表附表1 单位: 编制单位: 年度 元 ??????????????????????????????????????? 项 目 ? 行次 ? 本年实际 ? 上年实际 ??????????????????????????????????????? 一、净利润 ? 1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2 ? ? 盈余公积转入 ? 4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 8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10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 11 ? ?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1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13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15 ? ? 四、未分配利润 ? 20 ? ? ??????????????????????????????????????? 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 会股02表附表2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 ?营?折扣?营?税金?存货?营?管?财?营业?资?经营活?投资活?筹资活 项 目 ?业? 与 ?业? 及 ?跌价?业?理?务?利润?产?动现金?动现金?动现金 ?收?折让?成?附加?损失?费?费?费? 或 ?总?净流量?净流量?净流量 ?入? ?本? ? ?用?用?用?亏损?额? ? ? ???????????????????????????????????????? 行业: ? ? ? ? ? ? ? ? ? ? ? ? ? 地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行业: ? ? ? ? ? ? ? ? ? ? ? ? ? 地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公司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公司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票据”项目,反映公司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和已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5.“应收股利”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公司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公司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应收账款”项目,反映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应在本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8.“坏账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提取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9.“预付账款”项目,反映公司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 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10.“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包括应退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公司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存货”项目,反映公司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在途物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成本差异后的数额填列。 13.“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跌价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公司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 “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有借方余额,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15.“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公司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公司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本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映。 16.“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公司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公司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公司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9.“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项目,反映公司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公司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工程物资”项目,反映公司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本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公司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等。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公司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24.“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公司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开办费”项目,反映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开办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尚未摊销的除开办费以外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在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应在本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余额填列。 27.“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公司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资产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28.“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9.“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公司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含一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公司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公司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应在本表“预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32.“预收账款”项目,反映公司预收购买单位的账款。本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收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 33.“代销商品款”项目,反映公司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公司代销国外商品的价款,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应根据“代销商品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应付工资”项目,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工资”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5.“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付福利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6.“应付股利”项目,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7.“应交税金”项目,反映公司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8.“其他应交款”项目,反映公司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交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39.“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公司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公司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预提费用”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合并在“待摊费用”项目内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41.“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公司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流动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及金额。 42.“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公司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项目,反映公司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 43.“应付债券”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5.“住房周转金”项目,反映公司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本项目应根据“住房周转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住房周转金”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46.“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公司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其他长期负债价值较大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内容和金额。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均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扣除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余额填列。 47.“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48.“股本”项目,反映公司各股东实际投入的股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9.“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公司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0.“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公司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公益金期末余额,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的“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1.“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反映。 利润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财务报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公司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折扣与折让”项目,反映公司为销售商品及早收回货款或因商品质量等原因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扣与折让。本项目应根据“折扣与折让”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公司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公司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公司除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扣除其他业务的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公司增设有关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收支,其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也在本项目内反映。 6.“存货跌价损失”项目,反映公司提取或转销的存货跌价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存货跌价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7.“营业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在销售商品和商业性公司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11.“补贴收入”项目,反映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公司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所得税”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净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现金流量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本说明所指的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特别注明外,以下所指的现金均含现金等价物)。 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并且一贯性地保持其划分标准,如改变划分标准,应视为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确定现金等价物的原则及其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三、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四、现金流量表一般应当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 映。 公司应当采用直接法报告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公司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从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后获得。 五、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含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公司销售商品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销售退回实际退回的增值税,在“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项目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取的租金”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现金的租金收入,包括经营性租赁收到的租金,出租包装物收到的租金,以及融资租赁收到的租赁收益。公司融资租赁收回的租赁设备的本金在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相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项目,反映公司销售商品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出口商品实际收到退回的增值税和其他增值税退回。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项目,反映公司收到返还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如收到的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交款”、“应交税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捐赠现金收入、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有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购买或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所销售商品或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增值税。公司购买商品等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不含从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退回收到的增值税额)应从本项目内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从其他单位经营租入资产支付的租金,包括公司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租入包装物支付的租金等。不包括融资租赁支付的租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待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 “管理费用”、“住房人员的工资。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 周转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9.“支付的增值税款”项目,反映公司购入商品等实际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增值税额的进项税额,以及销售商品等实际支付的增值税,包括购入材料、商品等实际支付的增值税,销售材料、商品实际支付的增值税。公司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以及购入材料、商品支付的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公司从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而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中属于增值税额部分,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0.“支付的所得税款”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所得税,不包括本期退回的所得税,本期退回的所得税在“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实际支付的已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其他应交款”、“待摊费用”、“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捐赠现金支出、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有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现金”、“制造费用”、“银行存款”、“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收到的现金股利,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投资收益”、“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因债权性投资而收到的利息。不包括债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债权到期收回的本金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应收利息”、“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项目,反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映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扣除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在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中单列项目反映。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有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公司取得的短期股票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公司以非现金的固定资产、商品等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现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进行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公司购买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债券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支付的现金, 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公司取得的除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内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有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金实际收到的股款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而由公司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股本”、“资本公积”、“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公司自行发行债券支付的发行费用,在“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资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有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公司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在“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为筹集长期使用的资金而发生,由公司直接支付的发行股票和债券的费用。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或债券,由受托单位直接从发行收入中抵扣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在本项目内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以及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包括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预提费用”、“长期借款”、“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9.“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应付款”、“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0.“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银行存款”、 “现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有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2.“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公司外币现金流量,按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外币现金净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六、公司购买(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在本表有关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单列项目反映。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年末股东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根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应交增值税的情况。 二、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项目,反映公司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 1.“年初未抵扣数” “,”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公司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 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公司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公司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公司月份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公司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公司已交纳的增值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公司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公司月份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 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三、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利润分配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本年“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净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本年累计数”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 3.“盈余公积转入”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项目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项目,分别反映公司按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照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5.“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公司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 6.“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7.“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公司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 8.“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公司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 四、公司如因以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 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现金流量的情况。 二、本表“项目”栏,应按行业和公司所在的不同地区分类。行业是指工业、商业、施工、运输、旅游、房地产等;地区是指公司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如母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一并提供时,本表只需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 附件一 营业收入确认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正确确认营业收入。为便于正确理解和运用制度中有关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等营业收入的确认标准,现对有关营业收入的确认规定如下: 一、销售商品 (一)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指售出的商品需要经过安装、检验等过程。在这种销售方式下,购买方在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一般不应确认营业收入,但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最终确定合同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则可以在商品发出时,或在商品装运时确认营业收入。 (二)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有权退货的销售。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应在购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时,或在退货期满时确认营业收入。 在上述二种情况下,对于尚未确认营业收入的发出商品,可以设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待实现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时,再冲减“发出商品”科目所记录的实际成本。 (三)委托代销商品,指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售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发出商品时不能确认营业收入,对于尚未确认营业收入发出的委托代销商品,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待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再确认营业收入。 (四)分期预收款销售,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次付款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预收的货款作为一项负债,不能确认营业收入,待交付商品时再确认营业收入。 (五)订货销售,指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而库存没有现货,需要通过制造等程序才能将商品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在将商品交付给购买方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预收的款项确认为一项负债。 (六)销售并再购回(非指新旧交换交易),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这种情况实质上是筹措资金或出于其他目的而进行的交易,这种交易不能确认营业收入。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公司应当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公司在附有购回协议的销售方式下,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与销售价格以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公司在发出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计划成本或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公司,还应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价与售价的差异。按规定应交纳的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公司日后重新购回该项商品时,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将与该购回商品有关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借记或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贷记或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上,“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应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前增设项目单独反映。“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七)以旧换新销售,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的商品按照商品销售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回收的 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八)分期收款销售,指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营业收入。 (九)售后租回,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租回所售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应区分以下情况: 如果商品的售价和以后租回该商品的租金均是按公允价值确定的,应按实际售价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如果商品售价高于公允价值,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当期营业收入,将售价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递延收入处理,单独设置“递延损益”科目核算,并分配计入租赁期内的各会计期间。 如果商品售价低于公允价值,应按售价确认当期营业收入;但是,如果租回商品的租金低于商品的公允价值,并且能够弥补销售损失,则按公允价值确认当期营业收入;同时,将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通过“递延损益”科目核算,并按以后各期支付租金的比例在租赁期内分摊。 如果商品的售价和公允价值均低于其账面价值,应按实际售价确认当期营业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损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前增设项目单独反映,“递延损益”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二、提供劳务 一)安装费收入。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设备已经安装, ( 并经购买方验收后才能确认安装收入;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二)商品售价内包括的服务费。如果商品售价包括出售后一定期限(如包用年限)内的可以区分的服务费,作递延收入处理,在规定期限内(如规定的包用年限)确认为收入。公司应单独设置“递延收入”科目,核算销售商品的售价内包括的、应递延确认收入的可区分的服务费。公司销售商品,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入”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上,“递延收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前增设项目单独反映。 (三)定制软件的开发费收入。应在该项软件开发完成后确认收入。 附件二 建筑安装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公司,在执行本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建筑安装业务的实际需要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增设会计科目 (一)“1225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公司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公司在建筑安装生产过程中能多次使用的材料。如模板、档板、架料及其他周转材料等。 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在库周转材料; 2.在用周转材料; 3.周转材料摊销。 (二)“1507临时设施”科目,核算公司为保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建造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三)“1508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核算公司各种临时设施的摊销。 (四)“4201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公司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五)“4202机械作业”科目,核算公司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承包工程; 2.机械作业。 在各明细科目下,再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日常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在本科目归集,月份终了,将本月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按对象进行分配和结转,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公司的辅助生产部门为本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材料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核算。 (七)公司为本公司自行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的工程,可将“在建工程”改为“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其核算内容及方法,比照“在建工程”科目的规定处理。 二、有关的会计核算 (一)周转材料的核算 1.公司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核算方法,并在“周转材料”科目下的“在库周转材料”明细科目中核算。施工现场领用原材料等作周转材料使用时,应将其成本自“原材料”科目转入“周转材料”科目下的“在用周转材料”明细科目。 领用的周转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科目。根据采用的摊销方法,计算周转材料摊销时,借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科目。 采用一次摊销办法的周转材料,领用时应将其成本一次全部计入有关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周转材料日常核算的公司,于月份终了,分摊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2.公司可根据使用周转材料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摊销方法: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其他周转材料按预计使用期限(或预计使用次数)分期(或分次)摊入成本、费用。也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本月摊销额。 3.周转材料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填制周转材料报废单,财会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检查核对,并计算报废周转材料的已提摊销和应补提的摊销。报废 周转材料按月汇总后,按已提摊销,借记“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科目,按应由过失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入库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应补提的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按报废的周转材料价值,贷记“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科目。 周转材料的盘盈、盘亏或毁损,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其相关的账务处理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二)临时设施及其摊销的核算 1.公司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通过建筑安装活动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其支出可先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发生费用支出时,借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完成交付使用时,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 2.公司各种临时设施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服务对象合理确定分摊方法,按月摊销。月份终了,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3.出售、拆除、报废、不需用或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盘盈、盘亏的临时设施,比照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进行处理。 (三)工程施工的核算 1.工程施工费用,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等的建筑工程,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导线等的敷设工程,特殊炉的砌筑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上下水道工程,道路工程,铁路工程,矿山掘进工程,以及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等的施工费用。其中房屋等建筑物工程施工费用,除了包括其本身的施工费用外,还应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费用以及为测定安 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的试车费用,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可根据本公司施工组织特点、所承包工程实际情况等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应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5)间接费用(指公司各施工单位,如工程处、施工队、工区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工程施工”科目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工程成本。 发生的各项施工生产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银行存款”等科目。 结转工程施工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机械作业的核算 1.公司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2.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机械作业”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 (1)公司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2)对外单位、本公司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五)建筑安装业务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建筑安装工程,应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和费用。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应以工程合同的总收入、工程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与合同相关的价款能够收回,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工程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前提。对根据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尚未完成的工程量,如预计可能发生亏损的,应当计提亏损准备。 三、会计报表 在“资产负债表”上,“周转材料”、“工程施工”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包括在“存货”项目内,其中,“工程施工”项目及其备抵项目“工程亏损准备”还应单独反映;“临时设施”科目的余额扣除“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设置“临时设施净值”项目反映。 附件三 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在执行本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实际需要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增设会计科目 (一)“1242库存设备”科目,核算公司用于开发工程的库存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应按设备的存放地点和设备的类别、名称等设置有数量有金额的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1285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公司已完工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 开发产品是指公司已经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合乎设计标准,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购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本科目应按开发产品的种类,如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设置明细科目,并在明细科目下,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账页进行明细核算。 (三)“1292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账,详细记录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的面积、售价、成本、已收取价款和尚未收取的价款等有关资料。 (四)“1295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公司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出租产品; 2.出租产品摊销。 在各明细科目下,再根据出租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出租产品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建立“出租产品卡片”,详细记录出租产品的座落地点、结构、层次、面 积、租金单价等情况。 (五)“1296周转房”科目,核算公司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在用周转房; 2.周转房摊销。 在各明细科目下,再根据周转房的具体情况,按周转房栋号(或楼层、房间号)进行明细核算,并建立“周转房卡片”,详细记录周转房座落地点、结构、层次、面积、租金单价等情况。 (六)“4301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公司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公司对出租房进行装饰及增补室内设施而发生的出租房工程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出租开发产品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按月计提的出租开发产品摊销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置明细账,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4302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核算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本科目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设置明细账。 八)公司为本公司自行建造或修理的工程,可将“在建工程”科目改为“专 ( 项工程支出”科目,其核算内容及方法,比照“在建工程”科目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有关的会计核算 (一)库存设备的核算 公司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设备,借记“库存设备”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等科目;设备出库交付安装时,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科目。 库存设备发生的盘盈、盘亏或毁损,比照原材料的盘盈、盘亏或毁损进行处理。 (二)开发产品的核算 1.公司开发的产品,应于竣工验收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 期末,应结转对外转让、销售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结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2.公司将开发的土地和房屋用于出租经营和将开发的房屋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应于签订合同、协议并移交使用时,将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自“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科目,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科目,贷记“开发产品——土地(或房屋)”科目。 3.公司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公司)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并将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自“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配套设施”科目;转作经营用房的营业性配套设施按规定应交纳的营业税等,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4.对于已经交付使用或办理销售和结转等手续,而产权尚未移交出去的开发产品,如商品房、安置房和配套设施等,应由公司设置“代管房产备查簿”,进行实物管理。公司在代管房产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各项支出,应作为“其 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处理,不在“开发产品”科目核算。 (三)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的核算 1.公司将开发产品移交购买单位(或个人)并办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时,应将商品房等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自“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科目,借记“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2.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取销售价款或确认应收账款时(包括第一次收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开发产品全部销售成本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科目。 (四)出租开发产品的核算 1.公司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应于签订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2.按月计提出租产品摊销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发生的维修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修理费用,如果数额较大,可先在“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再分次摊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3.公司改变出租产品用途,将其作为商品对外销售,应于销售实现时,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出租产品累计摊销,借记按出租产品摊余价值,借记“ “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按出租产品原价,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 (五)周转房的核算 1.公司开发完成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周转房,以及搭建的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临时性简易房屋,应于建成交付使用时,按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周转房——在用周转房”科目,贷记“开发产品——房屋”科目。 2.公司开发完成的商品房,在尚未销售以前,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应于投入使用时,将其实际成本自“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周转房”科目,借记“周转房”科目(在用周转房),贷记“开发产品——房屋”科目。 3.公司按月计提周转房摊销时,借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房——周转房摊销”科目;发生的维修费用,借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修理费用,如果数额较大,先转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然后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4.公司改变周转房用途,将其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周转房摊余价值,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周转房累计摊销,借记“周转房——周转房摊销”科目,按周转房原价,贷记“周转房——在用周转房”科目。 (六)开发成本的核算 1.公司在开发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属于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开发成本”科目(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应由开发产品成本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先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月份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开发产品成本。 2.公司开发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采用出包方式的,应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承付工程款,计入“开发成本”科目(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科目。采用自营方式的,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计入“开发成本”科目(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领用的设备,附属于工程实体的,应根据附属对象,于设备发出交付安装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科目。 应由商品房等开发产品负担的费用,如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等,应在结转商品房等开发产品销售成本时预提,预提时,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公司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销售之前,计入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成本。 3.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在月份终了,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 对出租房屋进行装饰及增补室内设施工程完工,应及时结转工程成本,借记 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 “出租开发产品” (七)开发间接费用的核算 公司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周转房”等科目。 开发间接费用应按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八)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的确认 公司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确认相关房地产业务的营业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营业收入:(1)有建造合同,并且合同是不可取消的;(2)买方累计付款超过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0%);(3)其余应收款项能够收回;(4)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营业收入应随开发项目的完工程度逐期确认。 三、会计报表 在“资产负债表”中,“库存设备”、“开发产品”、“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开发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包括在“存货”项目内。 附件四 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业务,应在执行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期货业务的需要增设有关会计科目,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增设会计科目 (一)“115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公司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划 出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二)“5202期货损益”科目,核算公司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损益。 (三)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公司为取得会员资格而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期货交易所的投资。 (四)“1152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公司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质押保证金”明细科目,核算公司用质押品换取的期货保证金。 (六)在“管理费用”科目中设置“期货年会费”明细科目,核算有会员资格的公司向期货交易所交纳的年会费。 二、有关的会计核算 (一)期货投资和交纳席位占用费 1.公司为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而交纳会员资格费,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公司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或期货交易所实际退还的会员资格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贷)记“期货损益”科目。 公司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借记“应收席位 3. 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退还席位,收到期货交易所退还的席位占用费,作相反会计分录。 (二)缴存期货保证金 1.公司划出和追加的保证金,借记“期货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划回的保证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2.公司为取得保证金而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提交质押品,按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实际划入的保证金款项,借记“期货保证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质押保证金”科目;收到退还的质押品,借记“其他应付款——质押保证金”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科目。 公司到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处置质押品时,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质押品为国债,按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原划入的保证金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质押保证金”科目,按处置收入与原划入保证金的差额,借记“期货保证金”科目,按质押品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科目,按质押品的账面价值与处置收入的差额,贷(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如质押品为仓单,按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原划入的保证金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质押保证金”科目,按处置收入和增值税额与原划入保证金的差额,借记“期货保证金”科目,按处置收入的金额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同时,按质押品的账面价值,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在途物资”等科目。 3.收到划转的期货保证金存款利息,借记“期货保证金”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对冲平仓 期货合约平仓了结时,公司应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结算单据列明的盈亏金额入账,对实现的平仓盈利,借记“期货保证金”科目,贷记“期货损益”科目;实现的平仓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 强制平仓的会计处理与上述规定相同。 (四)实物交割 1.对进入实物交割期的合约,应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资金结算及有关单据,先按结算价对冲平仓,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2.公司在实物交割期被确认为买方的,根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在途物资”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交割货款的金额,贷记“期货保证金”科目。 公司在实物交割期被确认为卖方的,按期货交易所单据列明的交割货款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等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在实物交割过程中,因对方出现质量、数量等方面的违约行为而收取的违约罚款收入,借记“期货保证金”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为本公司责任,应向对方交纳的违约罚款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科目。 (五)支付交易手续费和年会费 公司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支付手续费,按结算单列明的金额,借 1. 记“期货损益”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科目。 公司按期交纳年会费,借记“管理费用——期货年会费”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科目。 2.公司因违规被处以罚款的,按实际支付的罚款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承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应由责任人承担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期货保证金”科目。 三、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上设置“期货保证金”和“应收席位费”项目,分别反映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的保证金余额和公司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期货保证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和“应收席位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增设以下项目: (1)“期货会员资格投资________元”项目,反映公司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期货交易所的投资。本项目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________元”(亏损用“,”号表示)项目,反映公司持仓合约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浮动盈利额或亏损额。 (3)“提交的质押品的账面价值________元”项目,反映公司向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提交的质押品的账面价值。 (二)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设置“期货收益”项目(损失以“,”号填列),反映公司进行期货业务实现的损益。本项目根据“期货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业务所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在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内或单列项目反映。 公司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本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内;年度内为取得会员资格以交纳会员资格费的形式对期货交易所形成的投资,包括在本表“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内;公司以现金划出和追加的保证金、收回的保证金现金,在“投资流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列项目反映。 下面为朱自清的散文欣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荷塘月色 作者: 朱自清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最新有关系学生会竞选演讲稿范文 敬的学校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班的xx。我性格活泼开朌,处事沉着、果断,能够顾全大局。今天我很荣幸地站在这里表达自己由来已久的愿服:“我要 竞选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在这里郑重承诺:“我将尽全力完成学校领导和同学们交给我的任务,使学生会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积极团体,成为学校的得力助手和同学们信赖的组织。” 我已经在团委会纪检部(戒班级的干部)工作了近一年的段时间,从工作中,我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学会忍耐,怎样解决一些矛盾,怎样协调好纪检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怎样处理好纪检部不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怎样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怎样提拔和运用良才,怎样处理好学习不工作之间的矛盾。这一切证明:我有能力胜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一职,并且有能力把学生会发扬光大。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长,我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热情,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心,在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地向别人学习;要进一步的广纳贤言,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要改革学生会的体制。真正的做到“优胜劣汰”,做到“日日清,周周结”,每周都对各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考核,通过其部门的成员反应情况,指出他在工作中的优点和缺点,以朊友的身份不他商讨解决方案并制定出下阶段的计划。 经常不他们谈心,彼此交流对生活、工作的看法,为把学生会工作 做好而努力。开展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长及负责人常作自我批评,自我检讨的活动,每月以书面材料形式存入档案。我还将常常找各部门的成员了解一些情况,为作出正确的策略提供可靠的保证。还要协调好各部门 之间的关系,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扩大学生会宣的影响及权威。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将以“奉献校园,朋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朋务 ,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的建设尽心尽力。在学生会利益前,我们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努力把学生会打造成一个学生自己管理自己,高度自治,体现学生主人翁精神的团体。 我知道,再多灿烂的话语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智慧不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鲜花。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 请各位评委给我一张信任的投票,给我一个施展才能的机会!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 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在北京住了两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过去。要说福气,这也是福气了。因为平平常常,正像“糊涂”一样“难得”,特别是在“这年头”。但不知怎的,总不时想着在那儿过了五六年转徙无常的生活的南方。转徙无常,诚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说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时候容易深切地感着。现在终日看见一样的脸板板的天,灰蓬蓬的地;大柳高槐,只是大柳高槐而已。于是木木然,心上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自己,自己的家。我想着我的渺小,有些战栗起来;清福究竟也不容易享的。 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走路,说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还不能如意。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说是一团火。似乎在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一部《十七史》,从何处说起,”正可借来作近日的我的注脚。昨天忽然有人提起《我的南方》的诗。这是两年前初到北京,在一个村店里,喝了两杯“莲花白”以后,信笔涂出来的。于今想起那情景,似乎有些渺茫;至于诗中所说的,那更是遥遥乎远哉了,但是事情是这样凑巧:今天吃了午饭,偶然抽一本旧杂志来消遣,却翻着了三年前给S的一封信。信里说着台州,在上海,杭州,宁波之南的台。这真是“我的南方”了。我正苦于想不出,这却指引我一条路,虽然只是“一条”路而已。 ---------------朱自清《一封信》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载自《匆匆》 这时我们都有了不足之感,而我的更其浓厚。我们却只不愿回去,于是只能由懊悔而怅惘了。船里便满载着怅惘了。直到利涉桥下,微微嘈杂的人声,才使我豁然一惊;那光景却又不同。右岸的河房里,都大开了窗户,里面亮着晃晃的电灯,电灯的光射到水上,蜿蜒曲折,闪闪不息,正如跳舞着的仙女的臂膊。我们的船已在她的臂膊里了;如睡在摇篮里一样,倦了的我们便又入梦了。那电灯下的人物,只觉像蚂蚁一般,更不去萦念。这是最后的梦;可惜是最短的梦!黑暗重复落在我们面前,我们看见傍岸的空船上一星两星的,枯燥无力又摇摇不 定的灯光。我们的梦醒了,我们知道就要上岸了;我们心里充满了幻灭的情思。 --载自《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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