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收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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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规范公司借条的规定关于规范公司借条、欠条、收条(今收到)的通知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管理,杜绝经济纠纷,对借款(借物)人、欠款(欠物) 人和收领人向公司出具的借条、 欠条、 今收到做出规定, 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
规范 借条 欠条 通知 山东人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人和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借物)人、欠款(欠物)人和收领人向 公司出具的借条、欠条、收条(今收到)的有关规定各部门: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为了规避不必要的经 济纠纷,对公司收取的„借条、欠条、收条?做出以下规定。
一、 „欠条、借条、收条?出具的要求
1、欠条,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 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其本身是当事人双方已 发生谋项经济业务,且双方没有签订经济合同,为了证明双方债权债 务关系而采取的最简单的书面协议,如船东张 XX 到我公司修船,结 算后修船费用 2 万元, 因船东资金周转困难, 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缓交, 此情况船东张 XX 应向我公司出具欠条,而不是借条和收条(今收 到) ,欠条格式附后。
2、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 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如公司员工刘 XX 出差需到公司借款 5000 元,此情况员工刘 XX 向公司出具借条,而 不是欠条和收条(今收到) ,借条格式附后。
3、 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 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项。如保险公司退给公司员工李 XX 的赔款 2017 元,公司员工在领取款项时应填写收条(今收到) 。
二、三种条据填写规定
1、三种条据原则上(不会定字的除外)由其当事人本人填写, 条据的签字必须由本人书写并加盖手印。
2、公司责任人有责任核对出具条据人的身份信息。
3、如果条据是复写的,公司必须保留非复印联。
三、 处罚规定各部门责任人严格按照此文件规定执行,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情 节给予 20-500 元扣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四、 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欠条 欠山东人和集团公司有限公司 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0170.00欠款事由:
鲁荣渔 2105
8、21059 修船欠款 欠 款 人 签 字:
张 XX 欠款人身份证号:
370633196601021015 联系地址:
人和镇码头村 联系电话:
13706495558 2017 年 01 月 01 日借条 今借到山东人和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大
写)五仟元整 欠款事由:
大连出差 借 款 人 签 字:
刘 XX 借款人身份证号:
370633196901021013 ,20170.002017 年 01 月 01 日
收条(今收到) 今收到 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事由: 退保险赔款 收 款 人 签 字:
李 XX 收款人身份证号:
3706331965010210156 ,2017.002017 年 01 月 01 日
篇二:
也谈“借条上加盖公章单位是否应担责”也谈“借条上加盖公章单位是否应担责”案情2017 年 11 月邹某与张某等人在德安以九江市第三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九江三建”名义承揽) 的俊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工程。2017 年 6 月 11 日,邹某提出退伙并与合伙负 责人张某结算,将其在该项目中的垫资款转为借款。张某向原告邹某出具一份借条并在借 条上签名。刘某作为九江三建的项目部经理当时在场并由其执笔书写此份借条。在场有人 在借条上加盖了“九江市三建公司德安俊宏项目部”字样的公章(具体盖章人无法查明)。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偿还借款责任应由被告张某一人独自承担,与被告九江三建公司无 关。理由是:
原告邹某以前是合作伙伴,他应该知道被告没有使用印章的权利,他明知被 告无权使用印章却在借条上使用印章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因使用印章发生的一切法律 后果应由被告张某一人承担。第二种意见认为,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此笔借
款,并对此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理 由是虽然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但在借据中借款人的签名处加盖项目部的印 章,可视为担保性质;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未约定担保责任形式的,应视为连带责任 保证,故两被告对此还款义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管析1
加盖公章的单位是否应当担责的关键在于在借条上加盖单位公章这一行为如何定性, 笔者认为该行为仅宜视作在场见证行为,且该在场见证行为属于有瑕疵的单位见证行为。单以张某向邹某出具欠条行为而论,属于一般的民间借贷行为,其法律效力暂不作分 析。刘某作为九江三建的项目部经理当时在场并由其执笔书写此份借条,张某在借条上签 名后,在场有人在借条上加盖了九江市三建公司德安俊宏项目部,单就该加盖印章行为去 定性邹某与九江市三建公司德安俊宏项目部的关系是无从下手的。从查明的案情来看,邹 某只是提出退伙,并在结算时将其在项目中的垫资款转为借款,张某向原告邹某出具一份 欠条并在借条上签名。从该事实看,该民间借贷法律事实中的法律关系仅是属于邹某和其 合伙人张某之间, 邹某与该项目部未约定担保事宜, 张某与该项目部未约定委托担保事宜。显然,从案情看,该项目部与任何一方都未作出担保的意思表示,因此该项目部盖章的行 为,仅宜视作一种在场见证行为,且该见证行为由于主体的问题还存在瑕疵。加盖
的印章为该公司项目部,项目部显然是不存在民事主体资格,即无民事责任能力 和行为能力,无民事主体资格的单位部门作出的见证行为是否有效在法律上都尚不明确, 不过作为单位见证的实际操作人刘某及实际盖章人都可以以证人证言的方式证实该民间 借贷行为。综上,加盖公章行为仅宜视作见证行为,不能主观臆断为担保行为,该单位只是邹某 与其合伙人张某法律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不涉及两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值得一提的是案情中并未阐述以下几个法律事实:担保
保证,故两被告对此还款法》的规定,未约定担保责任形式的,应视为连带责任
义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管析1
加盖公章的单位是否应当担责的关键在于在借条上加盖单位公章这一行为如何定性, 笔者认为该行为仅宜视作在场见证行为,且该在场见证行为属于有瑕疵的单位见证行为。单以张某向邹某出具欠条行为而论,属于一般的民间借贷行为,其法律效力暂不作分 析。刘某作为九江三建的项目部经理当时在场并由其执笔书写此份借条,张某在借条上签 名后,在场有人在借条上加盖了九江市三建公司德安俊宏项目部,单就该加盖印章行为去 定性邹某与九江市三建公司德安俊宏项目部的关系是无从下手的。从查明的案情来看,邹 某只是提出退伙,并在结算时将其在项目中的垫资款转为借款,张某向原告邹某出具一份 欠条并在借条上签名。从该事实看,该民间借贷法律事实中的法律关系仅是属于邹某和其 合伙人张某之间, 邹某与该项目部未约定担保事宜, 张某与该项目部未约定委托担保事宜。显然,从案情看,该项目部与任何一方都未作出担保的意思表示,因此该项目部盖章的行 为,仅宜视作一种在场见证行为,且该见证行为由于主体的问题还存在瑕疵。加盖的印章为该公司项目部,项目部显然是不存在民事主体资格,即无民事责任能力 和行为能力,无民事主体资格的单位部门作出的见证行为是否有效在法律上都尚不明确, 不过作为单位见证的实际操作人刘某及实际盖章人都可以以证人证言的方式证实该民间 借贷行为。综上,加盖公章行为仅宜视作见证行为,不能主观臆断为担保行为,该单位只是邹某 与其合伙人张某法律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不涉及两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值得一提的是案情中并未阐述以下几个法律事实》
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第九十条规定合法
后, 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 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 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 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 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 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借条写有 还款期限的,自期限届满时起算,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自第一 次催款时起算;而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 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 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
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 和收条。
篇四:
借条收据借 条今本人 (,:
向 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借款用途为,借款利率按中国 年 县人民银行同期同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借款期限自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应承担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 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人 上述借款 自愿为借款人及其应支付的利息,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开户:
账号:
电话: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
两年 住所地址:
电话:
收 今收到 人民币据 元。收款人:
年 月 日附:
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篇五:
最全的欠条、收条、借条大解读最全的欠条、收条、借条大解读导读: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日常生活、商业 往来或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使用到,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不能不慎重对待。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 实现债权、 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 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不过,因为人们各种不规 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 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 限度地避免纠纷产生。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 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 贷现金时, 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 交由出借人收执, 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 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 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 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 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 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 “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 只
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要“借
二、“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 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借表明了债权关系是 因为借贷而形成, 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条和借条性质不 同,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 认,具有催款的性质。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 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 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
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 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 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 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 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 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三、“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 “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 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 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借条和收条的区别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 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 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 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 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
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 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 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 20 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 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 权利之日起 2 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 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 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 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 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 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 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 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 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 说, 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 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 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 因此, 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 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 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 欠款的合
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 的欠条,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
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借条、欠条和收据等字据的规范写法
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 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
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 则应包括五个要件:
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这些 内容反映在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
2、形式注意事项。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蓝黑墨水,黑色水笔亦可。若用圆 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 不清,亦可能为别有用心者利用化学制剂涂改制造良机。 3、标的物应写清楚。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 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 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纠 纷。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 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笔者已见过多次; 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会骤然巨变。
4、内容表述要清晰。语句不可大意, 顺序不能颠倒, “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不要 将“欠条”与“收条”相互改制,相关涂抹会为纠纷埋下伏笔;不要
”, 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资, 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把“欠条”变为“借 条
拖欠工资的“欠条”, 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工对于企业长期拖欠工 资的行为,便难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等,虽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极容易 颠倒是非。如借条一份:
“霍某借柳某现金 50000 元,现还欠款 5000 元”。这里 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
5、签名盖章不可小视。署名要署真名, 化名、 代号、 名字谐音都不规范, 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 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 也容易引发纠纷,农村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聪明的张 作霖在当年与日本人签订协议时,便盖章而不签名,其意在于为后来不认账打下 基础。章谁都能刻, 但字迹却是各具特色。香港人习惯以一个英文字母代替签名, 笔者常见港人签名皆龙飞凤舞,一个字母拐几弯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护,在内 地与香港人商业往来时,最好让其签全名,免得让法官难断是非。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最好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亦可,若为其他 人,应有授权委托书。单位印鉴应当规范,字据上最好加盖最高效力的公章,若 加盖“某公司行政专用章”、“收欠款专用章”、“仓库专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 不太妥当。若单位拒绝承认拥有那些部门章、小章,事实难以澄清。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如“今欠司马先生货款 2017 元”中“司马先生”指称不明;如“今欠海尔公司材料款 38 万元”中的“海尔公司” 指称不明,就笔者了解,郑州亦有一家海尔公司。签字、盖章要各方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
6、时间应写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出具字据的时间,都应当清晰、明了。不写日 期的字据一旦发生纠纷, 事实真相难以查清, 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对约定有履行义务期限的字据, 要在应履行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
院起诉主张权利,若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向人民法
诉权。
7、利率要注明。不要因系亲朋好友,碍着面子而不写明利息。若要计算利息,应当写明利息 标准,否则,在诉至法院后,将视为未对利息加以约定。《合同法》第 211 条明
确规定:合同法》第 211 条明
确规定》 、 《进 料验收单》等字据,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送了货物后,应当即时结算,在把所 有款项算清后,应当尽快制作结账单,当场不能给付的,结账手续做完后,要立 新的字据,此时,切记要将结账前发生的收条、欠条、收据予以收回,一时不能 收回的,结账单上注明“在此之前一切条子均作废。”
12、善后处理。还款时,要记着索回欠条,如对方称一时找不到欠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 存,这样才不会给日后留下隐患。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后,相关字据或者销毁,或 者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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