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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观过错“到“客观关连“——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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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观过错“到“客观关连“——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从“主观过错“到“客观关连“——论无意思联络的 共同侵权的认定 第24卷总第185期 S H A N D o N G J U S T I C E 从 “ 塞 现 过 锚" 到 “ 客 观 关 连" ??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 ?王华李兰海 [ 内容提要] 传统侵权理论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是共同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无意思联络的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亦 为共同侵权行为,从而扩展了共同侵权行为的外延。众多专家学者对这样的扩...

从“主观过错“到“客观关连“——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
从“主观过错“到“客观关连“——论无意思联络的 共同侵权的认定 第24卷总第185期 S H A N D o N G J U S T I C E 从 “ 塞 现 过 锚" 到 “ 客 观 关 连" ??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 ?王华李兰海 [ 内容提要] 传统侵权理论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是共同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解释》第3条规定无意思联络的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亦 为共同侵权行为,从而扩展了共同侵权行为的外延。众多专家学者对这样的扩大解释提出了质疑,同时,由 于司法解释措辞的抽象性,司法实践中“直接结合”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缺乏可操作性。本文从一则案例出发,着意探讨共 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并认为有条件地承认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是经过利益博弈后的理性选择,实践中应 采用客观关连共同的标准对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进行认定。, [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连带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直接结合客观关连共同 一、问题的提出 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 m 2007年某日晚,张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 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 载着郭某沿104国道行至肇事处,其摩托车前部不 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 : 戮 慎撞在顺行停车并由宋某驾驶的大型货车后部,造 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 。 成两车损坏,张某受伤,乘车人郭某当场死亡。经交 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 z 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宋某因未在确保 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 。 安全的情况下停车而负事故次要责任,郭某对该事 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规定试图对 e 故不负责任。郭某的亲属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宋某 共同侵权行为进行界定,却又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 一 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践带来许多问题。面对越来越多没有共同故意或共 n 本案应如何处理,存在两种不同的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 同过失的数人侵权行为,如何把握“直接结合”与“间 ”’ 意见一:对于事故的发生,张某与宋某都有过 接结合”的区别?其判断标准是什么?同时,众多专 ??错,构成共同侵权,二人应向郭某的亲属承担连带侵 家、学者对法律就共同侵权制度作这样扩大解释的 权赔偿责任。 合理性提出了质疑。本文中,作者试图论证承认无意 意见二:对于事故的发生,张某与宋某都负有过 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合理性,并探索司法实践中无 错,其中张某负有主要过错,二人应按各自的过错程 意思联络共同侵权的认定标准。 度分别向郭某的亲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承认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合理性 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 规定 :“ 二人 以上 共同 侵 共同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的不同在于其共 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 同性。我国民法学界关于共同侵权行为本质基于对 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共同性”理解的不同形成了共同侵权行为本质的三 题的解释》 以下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对共 种学说: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主观说与客观说为 同侵权作了法律上的定义,其第3条规定:“二人以 两类基本学说,折衷说系这两类学说的派生学说。主 o?川 2 0 0 8年第簿期 观说和客观说的不同源于其各自的出发点与保护利 责任,并使其可能承担因为共同侵权人责任财产不 益的侧重点不同,主观说更注重的是对加害人的保 足而无法追偿的风险。连带责任体现了法律对共同 护或者说对广泛的自由的保护,而客观说则从对受 侵权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以及财产上的法律制裁,从 害人的保护角度出发,增大受害人获得保护的可 而惩戒民事违法行为,达到最大限度地抑制和预防 能。? 侵权发生的目标。法国学者丹克指出:“法律不能防 以各国共同侵权制度的 发展来看,我们不难发 止人们不出任何偏差,但是能够阻止有偏差活动的 现一个共同的趋势,在对共同侵权行为“共同性”的 继续,最轻微的责任也能够给侵权行为人某种有用 认识上,开始都是以意思联络作为共同侵权行为成 的警告,使其意识到自己活动的危险陛。”? 立的必备要件,但随着无过失责任原则在侵权法上 3.分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连带责任可使 的广泛适用,在对受害人提供最有利的司法救济的 某个侵权人在无力赔偿时,由其他有资力的共同侵 侵权法发展趋势的过程中,越来越多无主观意思联 权行为人负全部赔偿义务,这样可以使受害人的救 络的、但应按共同侵权行为处理的案例诉至法院,促 济有充分保障,而行为人也不致因赔偿不能而陷入 使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理论向客观共同行为发展。? 困境。行为人为了避免承担过重的赔偿责任而不能 各国的司法实践一再证明,有条件地承认无意思联 自拔,往往会利用保险等手段转嫁损失,分散社会风 络的共同侵权是大势所趋。 险,以减少对危险的负担。实际上共同侵权行为制 一 符合共同侵权制度的价值取向 度,正是基于公平分担损失和有效分配风险的考虑 1.充分填补损害,保护弱者权益。现代民法以权 而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的,目的是实现一种损失和风险的分配功能, 维护社会 和谐。 利为本位,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不受侵害,维护社会 ” 公平正义,是整个民法的价值追求。侵权行为法作为 二 共同侵权制度必须 摆脱共同犯罪理论的束缚 损害赔偿法,其主要目的在于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手 由于我们国家对共同犯罪理论的研究要比对共 》 z 段,救济受损害的民事权利,填补受害人的损失,以 同侵权行为制度的研究更早、更深入,因此,主观共 便尽可能地使之恢复到权益受侵害前的状态。?在无 同说 尤其是共同故意说 深受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 。 z 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如果按照单个主体侵权行 理论的影响。事实上,虽然两者存在着某些方面的联 。 为的规定,受害人往往难以获得充分赔偿,因为他很 系,但两者的区别还是主要方面的。首先,两者属于 难证明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均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 不同的法律领域,即分属于刑法和侵权行为法,而两 :二 一 个法律有着不同的具体价值的追求。刑法的教育和 均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平 n 衡两种力量的悬殊,有条件地承认无意思联络的共 惩罚犯罪的着眼点在于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人身 危险性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主观过 同侵权,拓宽了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 减少了受害人求偿不能的风险,增加了其在诉讼中 错在刑法理论中具有至上的地位。而侵权行为法的?? 寻求充分救济的概率。 立法本意并不强调对侵权行为的处罚,而是立足于 2.制裁违法行为,强化对侵权的预防。有条件地 对受害人现有损害的填补,即使损害是由于致害人 过失引起的,但其严重性与致害人故意引起的并无 承认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让每一个侵权行为主 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这显然加重了致害人的赔偿 不同,致害人行为时主观恶性的大小对赔偿范围的 civillaw conl cn /Article/default ?颜晨:《浅析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兼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载中国民商法律网 asp?i d34711 31/3/2008。 ?王红亚:《论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性”构成要件??以归责原则为中心重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理论》,栽中国民商法律网 civillawcom/Article/default asp?id3450831/3/2008 ?王效贤:《论共同侵权行为》,载北大法律信息网article.chinalawinfo com /article/user/article ?display asp?ArticlelD4160831/3/2008 。 , ?前引?。 o85期 第24卷总第1 S H A N D O N G J U S T I C E 为对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的种类进行划分, 大小影响不大。?所以对两者的认定都以主观恶性为 标准是不妥的。其次,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同。我国刑 从而对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范围进行界定。 法上实行的是主客观相一致的归责原则。行为人必 一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分类 须具有主观的过错才能承担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 从侵权行为主观状态在共同侵权行为中之不同 归责原则不仅是过错责任原则,还有无过错责任原 结合来看,除却共同故意侵权、共同过失侵权行为 则,公平责任原则等。可以看出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 外,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构成无意思联络的共同 犯罪行为的“共同”的含义是相去甚远的,简单套用 侵权的行为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刑法上的共同犯罪的理论,忽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 1.一般侵权行为中不同过错种类的共同侵权行 任在性质和作用上的区别,是不足取的。 为 三 承认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是利益衡量后 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对于不同性质和不同种类 的理性选择 主观过错的共同侵权可以分为三种:?行为人各具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正,司法公正也是相对的。 故意 非共同故意的共同侵权,?行为人各具过失 非共同过失 的共同侵权,?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 共同侵权制度作为一项民事法律制度,致力于对受 害人的公正有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保护受害人的 共同侵权。对于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侵权行为能否 合法权益又谋求加害方与受害方的利益平衡。尽管 构成共同侵权存有争论,现在一般认为“共同侵权人 的共同过错不妨有为故意有为过失的情况”。?我国 衡平原则是贯穿侵权损害赔偿始终的一项指导原 则,但是在现实所遇到的大量案例中,达到加害方与 台湾“最高法院”1994年台上字第742号判决认为: 受害方利益的绝对的平衡是不可能的,必须对加害 “共同侵权行为之成立,以各加害行为有客观的共同 ” 关连性,亦即各加害行为均为其所生损害之共同原 方和受害方的利益保护有所倾向。?承认了无意思联 》 络的共同侵权,也就选择了首先对受害方利益的保 因为已足,不以各行为人间有意思联络为必要,其行 ? 护,是合乎情理的。受害人在寻求救济的过程中,不 为系处于故意或过失, 在所不问,虽仅其中一人为故 。 仅要承担财物损失,忍受肉体痛苦,还要承担各种诉 意,他为过失,亦得成立。”迥’ z 讼风险,在诉讼中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加重侵权 2.特殊侵权行为中无过错共同侵权行为 。 人的责任,将受害人求偿不能的风险转移给实施加 无过错侵权行为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即 : 害行为的一方,体现了对加害人行为从法律和道德 “不考虑行为人的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 ” 上的否定性评价,既填补了受害人的损失,又在一定 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人身损害赔 n 程度上制裁了侵权行为人,达到了预防民事侵权的 偿司法解释对于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侵害行为 目的,使受害人的弱势地位得到了弥补。 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采客观说,不以共同过错为必 ?? 三、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 要,可见该司法解释是承认无过错的共同侵权的。在 对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争议最大 无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中,不存在共同故意或共同过 的就是数个行为的“直接结合性”。鉴于“直接结合” 失,自然应归属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 与“间接结合”标准的模糊性,笔者尝试从侵权行为 二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客观的 关连共同 的归责原则人手,基于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 ?袁宏莉:《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从多角度对其进行的全新认定》,栽《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9 期。 ?前引?。 ?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3页。转引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审判前沿??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 总第18 集 ,法律出版社207年版,第9 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审判前沿??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 总第18集 ,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9fJ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35页。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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