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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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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特定目的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附加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特别关注】自2010年12月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始缴纳城...

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特定目的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附加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特别关注】自2010年12月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 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提示1】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1 / 2 【提示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提示3】“三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减免。 【提示4】对出口产品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城建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三税”一致,其计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基本上与“三税”一致。 【关注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纳税地点为代扣代收地。 【关注2】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缴纳。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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