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

举报
开通vip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 据公安部颁布并于1995年12月11日开始实施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行业标准,规定应报废的灭火器的情况有: 1、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泄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4、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 5、筒体严重变形的; 6、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 据公安部颁布并于1995年12月11日开始实施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行业标准,规定应报废的灭火器的情况有: 1、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泄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4、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 5、筒体严重变形的; 6、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7、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 8、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各种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为: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本文档为【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3689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3KB
软件:Word
页数:1
分类:互联网
上传时间:2017-09-17
浏览量: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