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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复习资料人身保险复习资料 整理人:金融1009班周红亮 一、名词解释 1、健康保险: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 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P136) 2、生死合险:保险契约约定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全残或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 保险公司依契约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又称养老保险。(P84) 3、终身寿险:为保险人提供终身死亡保障的一种不定期死亡保险。(P81) 4、社会保险: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理劳动者面临的年老、伤残、疾病、 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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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复习资料 整理人:金融1009班周红亮 一、名词解释 1、健康保险: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 护理 卵巢癌的护理查房优质护理服务内容doc优质护理服务内容肺癌的护理常规消毒供应室优质护理 保险等方式对 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P136) 2、生死合险:保险契约约定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全残或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 保险公司依契约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又称养老保险。(P84) 3、终身寿险:为保险人提供终身死亡保障的一种不定期死亡保险。(P81) 4、社会保险: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理劳动者面临的年老、伤残、疾病、 失业、生育等特定社会风险,并为其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 收入时,提供基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险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P318) 5、自愿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 的一种保险。 6、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以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责任的意外 伤害险。(P119) 7、重大疾病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罹患合同所指定的重大疾病(如心脏 病、癌症等)时由保险人按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8、简易人寿保险:指以低收入者为承保对象,按月或按周收取保险费,免体检、低保额的 人寿保险。(P85) 9、人身意外伤害险:在保险期限内,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或因意 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 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P113) 10、受益人:人身保险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P53) 二、简答题与论述题 1、年龄误告条款:投保人在投保时如果误报被保险人年龄,将根据真实年龄予以调整。 当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年龄时,保险合同 自始无效,保险人退还保费。 注:《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 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释权,适用于《保 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P60) 2、保费自动垫缴条款:①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已按期缴足一定时期(一般为 2年)分期保险费的,若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 而保险单当时的保单现金价值足以垫缴应缴保险费及其利息时, 除投保人事先另以书面做反对声明外,保险人将自动垫缴保险费 及利息,使保险单继续有效。②发生效力的条件:一是只有在投 保人选择此条款后才会生效;二是保单此时有效且具有现金价 值。(P61) 3、医疗保险的特点:①承包范围与给付规定;②保险金给付方式: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③不能重复投保,防止投机获利行为。(P87) 1 4、团体人寿保险的特征:(1)对投保人数要求:不得少于团体的全部成员或大部分成员 的75%;(2)风险选择特殊:免体检和其他可保证明;(3) 保险计划灵活:非标准格式,且保单内容与保险公司协商;(4) 经营成本低;(5)保费计算复杂。(P87) 5、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一)免赔额条款: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 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 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二)给 付比例条款: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 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三)给付限额条款:规定 最高给付额;(四)观察期条款:大多是半年;(五)止损条款: 规定当被保险人所付的自付额(又称免赔额)和共担额达到规 定限额后,保险公司补偿被保险人发生的所有剩余合理费用; (六)免赔期条款: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 残、亡发生后到保险金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七)赔付期限条 款;(八)保证续保条款. (P140) 6、健康保险合同主要条款的作用是:a、续保条款: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保单可以自动续 保,可以提高费率,可以失效;b 、隐藏既往病史条款(如实告知原则);c 、 不可抗辩条款的时间限制:保险单失效,不得以如实告知而拒赔;d 、理赔条 款:规定保险人有迅速理赔的义务,理赔申请人应及时将损失通知给保险人; e 、超额保险条款:防止保险人因疾病和丧失能力而获得额外赔偿。 7、损失补偿原则的适用范围:①损失补偿原则只是拥有具有补偿性的保险合同,如财产 保险和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而对于给付性的人 身保险则不适用;②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法估 价的人的生命或身体机能,其保险利益也是无法估价的; 8、关于受益人的相关规定A、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具备的条件:(1)受益人必 须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2)受益人必须是享有保 险金请求权的人。 注: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P53)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 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 益人死亡在先。” B、受益人条款:一是明确规定受益人;二是明确规定受益人是否可以 更换。 注:《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P63) 三、计算题(关于免赔额和赔付比例) 1、比例赔偿方式 (1)不定值保险时,按保障程度计算赔偿金额。 保障程度=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障程度 (2)定值保险时,按损失程度计算赔偿金额。 损失程度=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注:重复保险中的比例责任分摊: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总额 2、免赔额赔偿方式 (1)当实际损失金额≤免赔额:免赔额=0 (2)当实际损失金额>免赔额:赔偿金额=损失金额—免赔额 注:重复保险中的限额责任分摊: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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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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