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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洛阳古玩业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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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洛阳古玩业的兴衰清末民国时期洛阳古玩业的兴衰 船木家具批发 清末民初之际,社会大乱,民生凋敝,而经久不衰的盗墓业开始在洛阳公开化,从而使洛阳的古玩业在乱世中逆势而上。其发展经历了早期零星交易、全面兴盛、逐渐衰落三个时期。其行业发展有独特行话和行规。 兴盛的根源 洛阳是九朝(东周、东汉、魏、晋、后魏、隋、唐、后梁、后盲)古都,也是七朝(西周、西汉、唐、后汉、后周、北宋、金)行都或陪都。自东周至北宋年间,历代帝王将相、达官显贵和学者名流的陵墓多分布在洛阳平原和北邙一代。据史书记载,帝王陵墓之主有东周的灵王、景王、悼王、定王,东...

清末民国时期洛阳古玩业的兴衰
清末民国时期洛阳古玩业的兴衰 船木家具批发 清末民初之际,社会大乱,民生凋敝,而经久不衰的盗墓业开始在洛阳公开化,从而使洛阳的古玩业在乱世中逆势而上。其发展经历了早期零星交易、全面兴盛、逐渐衰落三个时期。其行业发展有独特行话和行规。 兴盛的根源 洛阳是九朝(东周、东汉、魏、晋、后魏、隋、唐、后梁、后盲)古都,也是七朝(西周、西汉、唐、后汉、后周、北宋、金)行都或陪都。自东周至北宋年间,历代帝王将相、达官显贵和学者名流的陵墓多分布在洛阳平原和北邙一代。据史书记载,帝王陵墓之主有东周的灵王、景王、悼王、定王,东汉的明帝等,巨卿名公和学者名流的陵墓之主有苏秦、吕不韦、贾谊、石崇、狄仁杰、白居易、寇准、吕蒙正、二程等。唐人王健有诗云:“北邙山上少闲士,尽是洛阳人旧墓。”北魏孝文帝曾下诏:“死葬河南(洛阳),不得还北。”更有俗谚称:“生在苏杭,死葬北邙。” 由于历朝历代墓葬在洛阳聚集,至清末,洛阳地面几乎是一动地层,就能发现古墓。常常是上层是晚期墓葬,下层是早期墓葬,或是后期墓道凿穿了前期墓室,这种墓葬呈二层、三层叠加的现象不为少数。 从清末到民初,由于社会动荡不堪,洛阳古墓盗掘与前代相比开始公开化,破坏性更强,古物流失更为严重。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考古队在洛阳西郊平原科学清理了历代古墓4000多座,清理出古物15.4万件,保守估计这个数目不及清末民国时期因乱盗而流失古物的十分之一。 发展时段 1.零星交易时期 清末,洛阳只有数家古董铺,其中以会友斋最为知名。从金银铜器、珠宝、玉器到日用品均在其业务范围内,其经营方式是“守株待兔”,即只要做一次好买卖,就能两年不愁吃喝。光绪末年,洛阳东郊塔湾村清真寺东边出土了一批周代铜器,有鼎、尊、爵等数十件。村人却以破铜价按斤卖给会友斋,卖价仅几两银子。而会友斋方姓老板一转手卖了1000多两银子,真可谓猛赚一把。清末民初之际,北京古玩商人开始来洛阳收购古董。最初有康子英、赵梦松等人,他们住在城内前街谢家老店里,大多收购的是陶器,如蓝胎陶、白胎陶、唐三彩等。 洛阳人发掘古物,最初是无目的地进行。民国初年,洛阳北乡郑家凹人砍伐木材做饭,在沟底挖掘树根时,挖出唐三彩六件,卖给了北京古玩商人。过几天又挖出来几件,于是卖了又挖,挖了又卖,先后在同一坑挖出五六十件,一共仅卖一百多元钱。在此之前,在沟塌崖崩之处露出大批陶器,由于迷信,当地人认为唐三彩是不祥之物,不能拿回家中,只好存放在村内庙堂里,后听说北京商人在城内收购,就将庙里存放的古董偷走卖掉。很快,庙内古物被盗卖一空。此时,许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就到处挖掘。接着,北乡数十村子互相效仿从而挖掘规模大了起来。起初,人数少,技术低下,随着挖掘人越来越多,工具和技术也不断改进,出土的古物日渐增多,相应的从事专卖的古玩商人也大增。 2.全面兴盛时期 民国3年后,洛阳古物挖掘疯狂起来,相伴而行的是洛阳古玩业进人全盛时期。北乡郑家凹村周围几十里内的各个村子最初挖出的古物,以陶器为主,铜器次之,金银器物很少。陶器以隋唐时期的黄釉陶、白胎陶、红胎陶、蓝胎陶和唐三彩为多数,汉魏陶器很少。七八年后,挖掘地延伸到马坡、李家 村,除挖出陶器外,还有殷周时代的铜器。北窑村、塔湾不仅挖出殷周铜器和玉器,有时还出土宋代瓷器。 民国十四五年间,由于军阀混战、土匪横行,洛阳四郊成立了许多民团、红枪会等武装组织,乡间枪支渐多,更助长了挖掘之风。从此,由夜间偷偷挖掘变成了白天公开挖掘。北乡各村,城郊的东乡、塔湾、史家湾、杨凹、凹杨、张胡同、马坡、李家村、北窑,一直到东关泰山庙周围各村,每日田间人穿如梭,老幼皆赴,胜似庙会,且日夜不休。挖掘现场,犬牙交错,摊贩林立,棚帐遍设。同时,大批古玩商人不绝于途,耕地遭践踏,庄稼被毁,挖掘声、叫卖声、吵闹声不绝于耳,纷乱异常。每天成交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此时北京的古玩商人有的住在东关鸿运西栈,有的住在城内古玩商李筱亭、张允吉等人家里。开封驻洛商人,有的住在鸿运西栈穆培田、庞子绶等人家里,开封商人孙次堂直接在洛阳落户。洛阳城内本地商人从事古玩业者更是如雨后春笋。 1927年冬,挖掘古物之风又吹到东乡金村一带。当时挖出一座战国后期的王侯大墓,出土金银器几十件、玉器一百多件。初因这一带刚发掘,城内古玩商人距离远,村人就将金银器带到郑州卖给银楼(金银珠宝店),其余的铜器、玉器到第二年以2000多元的价格卖给本村的张资美、张锡唧、王道中三个商人。他们只是先付了半价,待古玩出手后才将另一半付清。此后两三年内,该地发掘出战国晚期七八座帝王和后妃大墓,也有其他众多古墓。 20世纪30年代前后,东乡金村成为洛阳古玩重点收购地,客商络绎不绝,一聚至少二三十人。当时张资美、张锡唧、王道中三人,除直接将古物卖给北京、上海客商外,还勾结本地加拿大传教士怀履光,将大批有历史研究价值及高度艺术价值的玉器、金铜器转卖到国外。张资美等从中获取二三十万元横财,当时金村有一顺口溜:“金村街,三富翁,资美、锡唧、王道中。”金村街还有三个强人,即张澜堂、张实甫和马甲子,被称为“金村街三家什”(洛阳对有钱有势的强人称 “家什”)。其中马甲子在吸食鸦片时,常随手用一张五元或十元的钞票擦烟盘。 1931年前后,加拿大传教士怀履光(时任基督教圣公会河南教区第一任主教)不仅参与盗卖古物,而且亲自到金村勘察。他一面将古物转卖给美、日两国或将一部分运到加拿大,一面根据在洛阳汉魏遗址中发现的古墓情况,写成了一本《洛阳古城古墓考》。日本人梅原末治也根据流入日本的金村古物,撰写了一部《洛阳金村古墓聚英》。至抗战爆发前,洛阳北乡和东乡有形可见和湮没在地下不可见的古墓,多被盗掘一空。 3.衰落时期 洛阳古玩业在民国初年兴盛一时,随后由于军阀混战、土匪横行,生意萧条起来。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迁洛时又一度假繁荣,不久呈衰落状态。 由于洛阳古玩业繁荣时利润巨大,统治者开始染指以自肥。1927年,洛阳东关清乡团团总王麟生等借筹措治安经费为名,勒令古玩商缴纳20%的税金,此即古玩业纳税之始。 1928年,韩复榘驻洛,古玩商人高理财等想垄断古玩业,于是他们向韩复榘献策成立古物特税机构。韩大加赞赏,于是在东大街龙王庙成立“古玩特税局”,高理财等为局内要员。他们大量发行行帖(营业执照),分甲等40元、乙等20元、丙等12元、丁等5元四种。他们视古玩商的声望、财力大小配发行帖,并按货价的20%交税,无行帖者不准经营,否则没收货物,并处以罚金。这样,古玩商人取得了合法经营权后,盗掘买卖之风更盛。他们还暗派便衣侦查,到处勒索,受害者众多。如他们将别人买到的好货抢走,美其名曰“转让”,有时以“赊欠”的名义抢夺别人货物,一般无人敢于讨要。 1929年韩复榘离洛,古玩特税局亦随之瓦解。不久,洛阳民众教育馆馆长陈易、教育局局长王昭唐想以筹措教育经费为名,在城内高平街设立古玩特税局。但人选未定,被高理财 等借国民党第四十七师师长王金钰的势力捷足先登,他们又在龙王庙粉墨登场。他们除按旧章征税外,还将各商家所存古物悉数搜运到局内,打算没收,以填补其运动职务所花巨款。古玩商们慑于其势焰,纷纷逃避。后因税收大减,气焰降低,许多古玩商开始回归,仍受其宰割,但比以前略有缓和。 如果说重税及当权者的压迫是“权力”的破坏,那么战乱和匪灾就是“野蛮”的破坏了。1928年,军阀薛嘉宾部在洛驻扎,听说孟津县王庄村在黄河渡口发掘战国时期大件铜器数十件,就立刻把东西全部抢夺到手,再卖给古玩商人。1946年夏,洛阳西北乡张岭村发掘出铜兽4个:两个大的高六七寸,长一尺六七寸;两个小的高四五寸,长一尺左右。此事被洛阳驻军武庭麟得知,立即将张岭村围得水泄不通,声言必须将全部货物及交易双方一并带回城内处理。此时因一半货物已经送进城内,且买卖人亦不在乡间。村人没有办法,只得忍气吞声,暗送金钱于次日进城将货取回,交给围军,方才撤兵。 古玩商的财物在兵匪横行的豫西地区日益成为不务正业强人口中之食,20世纪30年代前后,土匪抢劫绑架古玩商的现象频频出现。洛阳古玩商荣老炳被土匪以“应邀看货”为名绑架。数日后才得知,荣的家人不得不送1000多元将人赎回。当荣从龙门南接回时,双耳被黄蜡灌满,脚下带木制脚镣,两脚已溃烂不堪,骨头已外露。洛阳古玩商人吴长富因避官方抓捕,被土匪绑架,后来花去3000元,仅抬回一具死尸。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实行严厉的文物保护政策,严禁破坏、盗卖地下文物。这时,除极少数暗地有些活动外,其余古玩商不得不关门。至此,畸形繁荣达40余年的洛阳古玩业寿终正寝。 独特的行话和行规 伴随着洛阳古玩业的畸形繁荣,形成了其独特的行话和行规。 一是古玩称谓独特。洛阳经营的古玩主要有以下称谓:“红绿货”“软片”“硬片”“绣花地毯”“古钱图章”“金 石文玩”等。“红绿货”一般指宝石、珍珠、翡翠、玛瑙、珊瑚、松绿石、琥珀等物品而言;“软片”即指字画、古书、碑帖等;“硬片”指宋、元、明、清各代瓷器;“绣花地毯”是指古代的刺绣品、缂丝、地毯、椅披、桌裙、袖头等;“古钱图章”常指出土的古代货币和官私印鉴、名人图章等;“金石文玩”是指古代铜器、玉器、陶器、古今名砚、竹制品、象牙雕刻及供陈设的一切艺术品。 二是经营方式多样。洛阳古玩商因财力大小、社会地位高低及市场变化的不同,逐渐形成四种经营方式即东伙关系、死伙、活伙和搭伙。 东伙关系是指掌柜与伙友关系。在此经营方式中,掌柜大权独揽,而伙友只是雇工,无权参与大宗交易,工资较低,一年仅有二三十元左右。 死伙就是合伙人出资相当、赔赚平分、无东伙剥削的经营关系。如发生利害冲突,必须清算手续,互不相干时方可自由买卖。北乡井沟村“三公司”(杜元凯、王廷和、赵宗文三人),城内“八公司”(林治堂、潘芗九、高理财、王玉山、于文英、郭荣恕、于仲雅、赵培荣八人)及东乡金村三大财主张资美、张锡唧、王道中一伙均采取此种经营方式。 活伙也称“碰伙”,即平时各做各的生意,偶尔在买卖时碰在一起,临时各自愿意在这一宗生意上结伙,货物卖后,利润清算后,即各不相干。结伙人数不定,少则二三人,多则二三十人,其人数的多少与出土文物多少和能否保密有关。二三十人的大伙,一般因到的人多,在购买时相持不下,都不愿由某人单独购买,只好来者都有份。1946年,洛阳北乡南陈庄发掘出八匹唐三彩飞马和其他物品,众多古玩商闻讯立即云集该村,都想购买。在此局面下,谁也不能单独购买,于是众人协商即由城内任绍堂任股一半,其他古玩商任一半,方才解决问题。 搭伙是一种特有的经营形式。即若甲买到一物,乙见之想算一份,或因两人感情深厚,甲遂同意。此种情况有平均出资 的,也有一方不出一文钱的,古物卖出后双方平均分配利润。一般此种情况很少出现,在洛阳主要限于兄弟之间、连亲(亲姊妹异姓亲属)之间。 船木家具批发 www.lcmjj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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