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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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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与报送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各市、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
宜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与报送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与报送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各市、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报送、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建设单位在办理报建手续时,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书》,并从建设工程立项起,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编制、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 第五条 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并在工程项目竣工时,分别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材料。 第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报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工程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跟踪服务。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 1 第二章 竣工档案的竣工档案的竣工文件材料依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以及《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办[1995]697号)进行编目,并做到完整、准确、签证完备。 第十条 竣工文件材料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文件材料的立卷 立卷应遵循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并便于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立卷的基本要求: 1、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3、案卷厚度分别为20mm、30mm。 (二)文件材料的尺寸规格 文字材料的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 mm x210 mm),同一卷内同样规格。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 mm x210 mm),图标栏露在外面。 (三)文件材料的整理 文件材料整理时要去掉金属物,小于标准尺寸规格的进行托裱,可将几张文件同时托裱在标准尺寸规格的白纸上,文件右边与白纸右边靠齐,托裱时使用化学浆糊。 (四)文件材料的排列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五)文件材料的编目 卷 竣工图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竣工图的编制应在盖有出图章、注册设计师章和设计审核章的蓝图上进行绘制。 (二)设计没有变更的,在本条(一)款的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三)局部设计有变更的,在本条(一)款的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四)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有重大变更,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等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十二条 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与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资料一致,所有修改内容必须修改到位。竣工图的修改、注记方法规定如下: (一)对于少量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可用扛改法。即用一条实线将被修改的部分划去,在其附近适当的位置,填写变更后的内容,并注明修改依据。 (二)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叉改法。即用“x”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在其附近适当位置,画上修改后的图形,注明修改内容及修改依据。 (三)对较多图形的修改,可采用蓝图粘贴法。即将变更较大的部分进行重新绘制或绘成底图后晒成蓝图剪下,粘贴在变更部分上,吻合相接 3 成竣工图 ,并注明修改依据。 (四)修改依据的注记 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程业务联系单等修改依据,应注记编号或产生日期。 修改依据中,每一条、款需注明被修改的图号。 第十三条 绘制竣工图必须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样清晰和字迹工整。绘制与注记要用碳素墨水。 第十四条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一)竣工图章的基本 竣工档案的报送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报送的城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报送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竣工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二)竣工文件材料的内容及其深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 (三)竣工文件材料的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报送建设工程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建设工程项目建立电子档案的,建设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声像材料的同时,应当一并报送光盘、磁盘等电子档案材料。 附 则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宜昌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宜昌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6 7 宜昌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表 8 9 10 宜昌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表 11 12 13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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