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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与2013年对照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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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与2013年对照版(表格)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与2013年对照版(表格)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加粗斜体字表示 注:1,删除内容以删除线表示~新增及变更内容以加粗字体加下划线表示~加注内容以 2, 2013年修订版中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材料的相关内容已从正文中移除并作为附件,附1、附2、附3,附在文后~制作本对照版时已将新版相关对应内容重新编入办法正文~以方便比对。 2010年修订版 2013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与2013年对照版(表格)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与2013年对照版(表格)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加粗斜体字表示 注:1,删除内容以删除线表示~新增及变更内容以加粗字体加下划线表示~加注内容以 2, 2013年修订版中呆账认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核销所需材料的相关内容已从正文中移除并作为附件,附1、附2、附3,附在文后~制作本对照版时已将新版相关对应内容重新编入办法正文~以方便比对。 2010年修订版 2013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及时处臵资产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损失~切实提高资产质量~充分实现资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产保全~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制制定本办法。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执行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本办法。 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件~按照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产。 第二章 呆账的认定 第二章 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 金融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第四条 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件之一的债权或者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 (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 可认定为呆账。 附1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一)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闭、解散或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或者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金融企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业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后~未能收回的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法院款人破产后3年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2年以上仍未终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结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 1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确实不能偿还的债权。 出具证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二)借款人死亡~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死亡~或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动能力~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能收回的债权。 产进行追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 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收回的债权, 无法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四)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债权。 未能收回的债权。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五)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者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者连续2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的债权。 能收回的债权,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六)借款人触犯刑法~依法被判处刑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罚~导致其丧失还款能力~其财产不足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收回的债权, 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 权。 (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担保人虽有财产~但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制执行超过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债权,强制执行超过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或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进入强制权;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但执行程序后~由于执行困难等原因~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由于执行困难等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程序原因~经法院裁定终结或者终止(中止)的债权,或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执行程序的债权;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 2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止)的债权。 或者终止(中止)的债权。 (八)金融企业对债务人诉诸法律后~或(八)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债务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法律后~或者借款人和担保人按照《破整或和解程序后~重整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或和解协议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和解协议或重整后~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协议~金融企业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通过~根据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金 融企业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九)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九)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者消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免(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除(或部分免除)借款人和担保人责任;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或者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遗失或者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的债权。 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由于上述(一)至(九)项原因借款(十)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对抵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依法取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符合上述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一)至(九)项原因~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回的债权。,与原文仅表述方式不同~ 含义无变化, (十一)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十一)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一)至(十)项原因~无保证人由于上述(一)至(十)项原因~无 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 收回的垫款。 法收回的垫款。 (十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十二)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对外投 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呆资权的金融企业对外投资~满足下列条 账: 件之一的可以核销: 1.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1.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 闭、解散或者撤销~金融企业经清算和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 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 的股权, 2.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2.被投资企业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3.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3.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3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关闭、解散或撤销~但财务状况严重恶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的;或者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划的,或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破产清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破产清算或者清算期超过2年以上的~金融企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业无法收回的股权; 4.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4.金融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关闭、解散或撤销~但金融企业对被投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超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过10年~且被投资企业资不抵债的~者投资期限超过10年~且被投资企业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股权。 因连续3年以上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 的。 (十三)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十三)金融企业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臵债权或卖、转让、债务减免等市场手段处臵债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权或者股权后~根据转让协议或者债务差额。 减免协议~其处臵回收资金与债权或股 权余额的差额。 (十四)对于余额在50万元及以下(农村(十四)对于单户贷款余额在50万元及信用社、村镇银行为5万元及以下)的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5万元对公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及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1年以上~回的债权。 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五)对于余额在10万元及以下(农村(十五)对于单户贷款余额在10万元及信用社、村镇银行为1万元及以下)的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1万元个人无抵押(质押)贷款、抵押(质押)无及以下)的个人无抵押(质押)贷款、抵效贷款或抵押(质押)物已处臵完毕的押(质押)无效贷款或者抵押(质押)物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已处臵完毕的贷款~经追索1年以上~债权。 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六)因借款人、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十六)因借款人、担保人或者其法定代人(主要负责人)涉嫌违法犯罪~或因金表人、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融企业内部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2年因金融企业内部案件~经公安机关或者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检察机关正式立案侦察2年以上~金融 企业对借款人、担保人或者其他还款义 务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七)金融企业对单笔贷款额在500万(十七)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确实无1000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法收回的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可仍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其中~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中小企业标准为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其中~中小企业标准为年销售额和资 4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涉农贷款是按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涉农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规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 ] 246定的农户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号~以后变化从其规定)规定的农户贷贷款。 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十八)金融企业对单户贷款余额在500 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仍无 法收回的个人经营贷款~可按照账销案 存的原则自主核销;个人经营贷款是指 金融企业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 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发放的~ 并且金融企业能有效监控资金流向~证 明贷款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生产 经营贷款。 ,本款为新增的针对个人经营贷款的 规定, (十八)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十九)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第五条 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第五条 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附2)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 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 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附2 (一)持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一) 持卡人依法宣告破产~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法定清偿后~未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二) 持卡人死亡~或者按照《中华人(二)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经依法宣 告失踪、死亡~金融企业以其财产或遗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 者死亡~或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产清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劳动能力~金融企业对其财产或者遗产 进行追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 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三) 持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三)持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 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 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 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 5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收回的剩余款项。 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四)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四) 持卡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被县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被县级及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持卡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持卡人和担保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人进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 余款项。 项。 (五)持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五)持卡人触犯刑法~依法被判处刑其财产不足归还所透支款项~又无其他罚~导致其丧失还款能力~其财产不足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无法收归还所透支款项~又无其他债务承担回的剩余款项。 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 剩余款项。 (六)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经法(六)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经法院判决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院判决或者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经法院调解达成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经法院调解达和解协议~按和解协议无法追偿的剩余成和解协议~按和解协议无法追偿的剩款项。 余款项。 (七)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七)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持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持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者消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者因借款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者 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的剩余款项。 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八)涉嫌信用卡诈骗(不包括商户诈(八)涉嫌信用卡诈骗(不包括商户诈骗)~经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察1年以骗)~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正式立上~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案侦察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 项。 (九)单户本金余额在2万元及以下的~(九)单户贷款本金在2万元及以下的~逾期后经追索1年以上~并且不少于6逾期后经追索1年以上~并且不少于6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十)对于单户本金余额在2000元及以(十)单户贷款本金在2000元及以下的~下的~逾期后经追索180天以上~并且逾期后经追索180天以上~并且不少于不少于6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6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项。 第六条 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实施第六条 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 6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认定为呆账: 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 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附3 (一)借款人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一)借款人死亡~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死亡~或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动能力~在依法处臵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臵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借款(质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 (二)借款人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二)借款人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臵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在依法处臵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无法收回的贷款。 (三)贷款逾期后~在金融企业确定的有(三)贷款逾期后~在金融企业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对于有抵押物(质押物)效追索期限内~对于有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的贷款~金融企业依法处臵以及担保人的贷款~金融企业依法处臵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对于无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的对于无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的贷款~金融企业依法追索后~仍无法收贷款~金融企业依法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金融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回的贷款。金融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自主确定有效追索期限~并报主原则~自主确定有效追索期限~并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管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呆账的核销 第三章 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 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第七条 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原则。 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 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第八条 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必须 提供以下材料: 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包括(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呆账核销申报表(金融企业制作填报)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及审核审批资料~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材料~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和担保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方式、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财产清算情况等。 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 7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 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 除外~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入(持卡人)和担保人具体追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臵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臵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 (三)第九至十一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三)附1至附3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料。 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得核销。 第九条 金融企业核销一般债权和股,以下至本栏第九条之前的内容引自权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附1至3表格中“核销所需相关材料” 一栏~为方便阅读~特使用?标注起始 点,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的~提交破?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决定文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决定文件和件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追偿证明。 财产清偿证明。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的~提交死亡死亡或者失踪证明、司法部门或者县级或者失踪证明、财产或者遗产清偿证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明。 行为能力或者劳动能力的证明和财产 追偿证明。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的~提交重大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赔偿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追偿证 明。 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的~提交县级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吊销证明和财产追偿证明。 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的~提交县级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证询证明和财产追偿证明。 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8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的~提交法院法院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追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偿证明。 (七)符合第四条第(七)项的~提交强制强制执行证明或者法院裁定证明、财产执行证明或法院裁定证明。 追偿证明。 (八)符合第四条第(八)项的~提交法院法院裁定证明、金融企业与借款人和担裁定证明~金融企业和债务人签订的和保人签订的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 解协议。 (九)符合第四条第(九)项的~提交法院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者裁定免除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的判决书、裁任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因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因权利凭证遗失无权利凭证遗失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台法诉诸法律的~提交台账、贷款审批单账、贷款审批单等旁证材料、追索记录、等旁证材料、追索记录、情况说明以及情况说明以及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因丧失诉讼时效无见书;因丧失诉讼时效无法诉诸法律法诉诸法律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十)符合第四条第(十)项的~提交抵债抵债资产接收证明、抵债金额确定证明资产接收、抵债金额确定证明和上述和上述(一)至(九)项的相关证明。 (一)至(九)项的相关证明。 (十一)符合第四条第(十一)项~提交垫垫款证明和上述(一)至(十)项的相关款证明和上述(一)至(十)项的相关证证明。 明。 (十二)符合第四条第(十二)项的~提交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决定文件、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销决定文件、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追偿证明。或者破产清算证明、明~或破产清算证明、被投资企业财务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投资期证明状况证明~投资期证明等。 等。 (十三)符合第四条第(十三)项的~提交资产处臵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处臵资产处臵方案、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处臵方案的文件、出售转让合同(或协议)、方案的文件、出售转让合同(或协议)、贷款减免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和资产 成交及入账证明和资产账面价值清单。 余额清单。 (十四)符合第四条第(十四)项的~提交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9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十五)符合第四条第(十五)项的~提交抵押情况证明~抵押物处臵证明~追索抵押情况证明~抵押物处臵证明~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上门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共同签章确认。 (十六)符合第四条第(十六)项的~提交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财产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 追偿证明。 (十七)符合第四条第(十七)项的~提交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分类证明~追中小企业或涉农贷款分类证明~追索记索记录。 录。 个人经营贷款分类证明~个人经营贷款 用途证明材料~追索记录。,本款为新 增的个人经营贷款核销所需相关材料, (十八)符合第四条(十八)项的~提交国国务院批准文件。 务院批准文件。 第十条 金融企业核销银行卡透支款 项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五条第(一)项的~提交法院法院破产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追破产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偿证明。 (二)符合第五条第(二)项的~提交死亡死亡或者失踪证明、司法部门或者县级或失踪证明和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 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或者劳动能力的证明和财产 追偿证明。 (三)符合第五条第(三)项的~提交重大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赔偿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追偿证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明。 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持卡人关闭的文件(四)符合第五条第(四)项的~提交有关 管理部门批准持卡人关闭的文件和工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持卡人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持卡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的证明。 追偿证明。 (五)符合第五条第(五)项的~提交法院法院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财产追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偿证明。 (六)符合第五条第(六)项的~提交诉讼诉讼判决书或者仲裁书、强制执行书、 10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判决书或仲裁书、强制执行书、和解协和解协议。 议。 (七)符合第五条第(七)项的~提交法院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或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的判决书、裁定任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因书或民事调解书;因权利凭证遗失无法权利凭证遗失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相诉诸法律的~提交相关旁证材料、追索关旁证材料、追索记录~情况说明以及记录、情况说明以及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因丧失诉讼时见书,因丧失诉讼时效无法诉诸法律效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八)符合第五条第(八)项的~提交公检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确实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 无法取得公检法部门证明材料的~可提 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 (九)符合第五条第(九)项的~提供追索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共同签章确认。 (十)符合第五条第(十)项的~提供追索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责人共同签章确认~并可以采用提供客共同签章确认~并可以采用提供客户清户清单方式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核销。 单方式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核销。 第十一条 金融企业核销助学贷 款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六条第(一)项的~提供法院借款人的死亡或者失踪证明;司法部门关于借款人死亡或失踪的宣告,或公安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人丧失部门、医院出具的借款人死亡证明,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劳动能力的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明;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臵情行为能力的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况和对担保人追索记录。 的借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对助学,仅调整了表述方式~含义基本无变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臵和对担保人化, 追索的情况。 (二)符合第六条第(二)项的~提供法院法院判决书或者法院在案件无法继续 执行时作出的终结裁定书;对助学贷款判决书或法院在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时 作出的法院终结裁定书,对助学贷款抵抵押物(质押物)处臵情况和对担保人 11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押物(质押物)处臵和对担保人追索的的追索记录。 情况。 (三)符合第六条第(三)项的~提供金金融企业确定有效追索期限报主管财融企业确定有效追索期限报主管财政政部门备案的文件;对抵押物(质押物)部门备案的文件,对抵押物(质押物)处处臵情况和对担保人的追索记录。 臵情况和对担保人追索记录。 申报核销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核销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的~应提供对债务人的追索记录~无需提供应提供对债务人的追索记录~无需提供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的处臵和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的处臵和对担保人追索情况的材料。 对担保人的追索记录。? 第十二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按本第九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提供财办法规定提供财产清偿证明等外部法产清偿证明、追偿证明等内外部证据。律证据。但因职工安臵等特殊原因~法无法取得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院不能出具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可凭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意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见书等内部证据进行核销。内部证据必进行核销。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必须须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内部清收报告应包括债务人和担财产追偿证明或清收报告应包括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的原因、采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对责任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人的处理情况等。 程、对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初步意见等。 金融企业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业内部法律部门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律事务部门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行的行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过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的~应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的~应说说明未诉讼理由。 明未诉讼理由。 第十三条 债务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第十条 债务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 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相同~只要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完全相 其中一笔贷款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并同~只要其中一笔贷款经过该金融企业 诉讼并取得了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取得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或终止(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裁定~该债务人的其余各笔贷款可以依该债务人的其余各笔贷款可以依据法据法院的裁定和内部清收报告及法律院的裁定、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意见书核销。 销。 第十四条 债务人在不同金融企业的多第十一条 债务人在不同金融企业的多 12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完全相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相同~只同~只要其中一个金融企业经过诉讼并要其中一个金融企业经过诉讼并取得取得了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止)裁定~或者虽有财产但难以或者无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其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他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和内定~其他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的裁部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该债务定、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该债务人的有关债权。 人的有关债权。 第十五条 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提供第十二条 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必须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从计提应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从计的呆账准备中核销。金融企业不得隐瞒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中核销。金融企业不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 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或掩盖不良资 产。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经逐 级上报~由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审批 核销。对于小额呆账~可授权一级分行 (分公司)审批~并上报总行(总公司)备 案。总行(总公司)对一级分行(分公司) 的具体授权额度根据内部管理水平确 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一级分行不 得再向分支机构转授权。 第十七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必须严第十三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填报呆账核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提供呆账核销销申报表。上级行(公司)接到下级行申报材料。上级行(公司)接到下级行(公司)的申报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公司)的申报材料~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行严格审查和签署意见。 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不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作。 不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 作。 第十九条 下列债权或者股权不得作为第十五条下列债权、股权不得作为呆账呆账核销: 核销: (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一)除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力~金融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所六条规定的内容外~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追偿有经济偿还能力~金融企业未按规定履的债权。 行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追偿的债 权; 13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式逃废或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者造成悬(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悬空的金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融企业债权; (四)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四)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偿的债权。 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五)其他不应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股或者股权。 权。 第四章 呆账核销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要完善呆账核销授 权机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职责~按呆账核销政策要求~健 全内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规范审核程序~及时 核销呆账~并有效防范虚假核销等各类 风险。 ,本条为新增内容, 第二十条 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责任第十七条 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责任认认定和追究制度。每核销一笔呆账~必定和追究制度。每核销一笔呆账~应查须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对确系主观原明呆账形成的原因~对确系主观原因形因形成损失的~应明确相应的责任人~成损失的~应在呆账核销后1年内完成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的追究(包括处人。特别要注意查办因决策失误、内控理)工作~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机制不健全等形成损失的案件。对呆账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对呆负有责任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账负有责任的人员~视金额大小和性质重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轻重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机关。 法机关依法处臵。 金融企业要完善呆账核销授权机 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 层职责~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和核销的 有关要求~健全呆账核销制度~规范呆 账核销程序~及时核销已认定呆账~并 防范虚假核销。 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必须按照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应按照呆呆账发生和呆账核销审批的有关情况账发生、核销审批的情况建立呆账责任建立呆账责任人名单汇总数据库~以加人名单汇总数据库~加强呆账核销的管 14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强呆账核销的管理。 理。 第二十一条 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第十八条 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核销责销责任追究制度。对呆账没有确凿证据任追究制度。对呆账没有确凿证据~或证明~或者弄虚作假向审核或审批单位弄虚作假向审核审批单位申报核销的~申报核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金额大小和性任~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质轻重进行处理。虚假核销造成损失虚假核销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撤的~对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及以上级职或降级及以上级别(含降级)的处分~别的处分~并严肃处理有责任的经办人并严肃处理有责任的经办人员。涉嫌违员。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臵。 处臵。 未经过责任认定程序而予核销的~ 应当追究批准核销呆账的负责人的责 任。 对应当核销的呆账~由于有关经办对应核销的呆账~由于有关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原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原因而因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的~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的~应对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或者处罚。 有关责任人严肃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十二条 金融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第十九条 金融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工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监管部门报告作报告制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责任责任追究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必须追究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应在认定在认定责任人后2周内进行处理~处理责任人后1个月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在1周内书面向各监管部门报告。 结果在1个月内书面报告监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对已被金融企业处理的责第二十条 对已被金融企业处理的责任任人~金融企业应视情节轻重~限制内人~金融企业应视情节轻重~限制任用;部任用,对责任人继续任职或录用的金对责任人继续任职或录用责任人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将予以重点检查~以融机构~监管部门将予以重点检查~以防范风险。 防范风险。 第二十四条 金融企业对呆账认定和核第二十一条 金融企业对呆账认定、核销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不销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违法行追查、不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为~不追查、不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经发现~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规给予 处罚。 第二十五条 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第二十二条 金融企业应建立呆账核销销保密制度。金融企业按照规定核销呆保密制度~按规定核销呆账~应在内部账~应当在内部进行运作~做好保密工进行运作~并做好保密工作。 作。 15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除下列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除下列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已核销的呆账作“账销案存”处况外~已核销的呆账作账销案存处理~理~应当建立呆账核销台账和进行表外应建立呆账核销台账并进行表外登记~登记~单独设立账户管理和核算~并按单独设立账户核算和管理~同时按档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呆账核销的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呆账核销的档案档案管理~有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和担管理~相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担保人保人披露。 披露。 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包括: 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包括: 1.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核销的贷款, 1.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核销的贷款; 2.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2.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3.法院判决终结执行或法院裁定免除3.法院判决终结执行或者法院裁定免责任~并且了结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除责任~并且了结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权, 债权; 4.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4.法院裁定通过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根据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核销的债权~议~根据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核销的在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 债权~在重整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执行完 毕后; 5.自法院裁定破产案件终结之日起已5.自法院裁定破产案件终结之日起已超过2年的债权。 超过2年的债权; 6.金融企业按规定采取打包出售、公开 拍卖、转让、债务减免等市场手段处臵 债权或者股权~受让方或者债务人按照 转让协议或者债务减免协议履行相关 义务完毕后~其处臵回收资金与债权或 股权余额的差额; 7.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裁定免除(或部 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者丧失诉讼时 效~并经2年以上补救未果的债权。 (第6、7点均为新增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务院批准~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对外披露金融企业内部呆账不得对外披露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安排 和实际核销详细情况~监管部门及其工核销安排和实际核销情况。金融企业实 际呆账核销金额按国家规定对外披露。作人员应保守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金 16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保守金融融企业实际核销呆账金额按国家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 披露。,仅调整语序~含义无变化, 第二十六条 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第二十三条 金融企业应比照表内不良销后的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除法律法贷款的管理方式~建立呆账核销后的资规规定债权与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产保全和追收制度~加强对已核销呆账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金融企业对已的清收处臵~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并对资产安全。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 况外~金融企业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 留追偿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 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 等继续催收。 第二十七条 审批核销呆账的总行(总第二十四条 金融企业应对核销后的呆公司)应当对核销后的呆账以及应当核账以及应核销而未核销的呆账进行检销而未核销的呆账进行检查~发现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查~审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处罚,通过检查~审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同时汲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提况~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高呆账核销工作质量~有效保全资产。 提高呆账核销工作质量~并有效保全资 ,仅调整语序~含义无变化,产~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第二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同级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事后监督和管理。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金融企业呆账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核销的事后监督和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责对当地中央直属国有金融机构分支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对当地中央 直属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呆账核销的监机构呆账核销的监督管理。每年累计检 查覆盖面原则上应不低于金融企业当督管理。每年累计检查覆盖面原则上不年核销呆账金额的20%。 低于金融企业当年核销呆账金额的 20%。 金融企业在会计年度终了后1个月金融企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呆账核后1个月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 呆账核销情况~包括核销金额、分项目销情况~包括核销金额、分项目核销情 核销情况等。其中~中央金融企业将核况等。其中~中央金融企业将核销情况 报送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在各地分支销情况报送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在各机构报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地分支机构报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办事处~地方金融企业报送同级财政部察专员办事处~地方金融企业报送同级门。 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 部门应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没有确凿证据 证明和弄虚作假核销呆账~以及应当核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工作力度~ 17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销呆账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等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和弄虚作假核销呆账~应核销而不核制止和纠正~除按照有关规定对金融企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责任认定和业进行处理和处罚外~要责成金融企业追究不到位以及呆账核销后疏于资产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将有关情况在保全和追收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及金融企业范围内进行通报。 时督促金融企业纠正~除按规定进行处 理、处罚外~还要责成金融企业严肃处 理相关责任人~并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 围内予以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六条 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制定实施细则~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后 实施。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施行。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起施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销管理办法(2008修订版)》(财金(2010年修订版)》(财金„201的21号)[2008]28号)同时废止。 同时废止。 18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下面黄颜色是赠送的简历模板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 简历——智联招聘 男 | 已婚 | 1988 年月生 | 户口:湖南 | 现居住于广东深圳-宝安区 3年工作经验 | 团员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陈屋村2巷518101 E-mail: 求职意向 ?工作性质: 全职 ?期望职业: 销售业务、销售管理、市场 ?期望行业: 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教育/培训/院校、通信/电信运营、增值服务 ?工作地区: 深圳 ?期望月薪: 4001-6000元/月 ?目前状况: 我目前处于离职状态,可立即上岗 职业目标 喜欢营销管理类工作,喜欢有挑战的工作,大学四年一直在挑战自己,挑战自己的极限,一直在做营销的兼职,坚信“也精于勤而荒于嬉”一直严于律己,在各方面都要从严要求自己。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只有自己不敢做的,没有做不成的,做销售10分靠天,九分靠人做,市场是人做出来的。 19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工作经历 2013/01 -- 2014/04 超越电脑专卖店 | 市场主管 行业类别:计算机硬件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人以下 | 职位月薪:4001-6000元/月 工作描述: 在各工业区和住宅小区做广告宣传为店铺销售做铺垫,并且为各用户提供售后维护工作。 2011/06 -- 2012/11 衡阳市教育培训学校 | 销售主管 行业类别:教育/培训/院校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99人 | 职位月薪:2001-4000元/月 工作描述: 为学校制定招生计划,带领招生专员在各社区以及学校周围做广告(包括粘贴墙体广告,入户拜访宣传)开展招生工作,定期到中小学校门口驻点宣传,联系各学校任课老师开展招生工作。 教育经历 2007/09 --2011/06 在校学习情况 曾获 院校级三等奖 在校实践经验 2008/03 -- 2010/10 大学生英语周刊衡阳市推销员到衡阳市区域经理 *2008年推销员,在学校新生开学期间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学生英语报》 *2009-2010年《学生英语报》衡阳地区区域经理,负责在衡阳各高校组建团队销售《学生英语报》,团队培训,团队维护,最后指导团队销售。 *2009-2010年。衡阳行动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生代理 负责公司在衡阳地区的自考、成人高考、家教培训的招生工作,制订季度招生计划,实行电话营销,接待客户的来访、洽谈工作。到各医院和各事业单位接触式发放传单并且交谈留下有意向人的电话以后回访。并且做出了良好的业绩。 语言能力 英语:读写能力良好 | 听说能力良好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 合同管理总账 20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整~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 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1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代表本公司处理与外单位的合同纠纷。 ,8,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的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纠纷处理情况等~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采购、销售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相关部门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合同原件交与合同管理部门~本部门也要做好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采购、销售等有关部门的~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财务部见合同付款~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销售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2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2,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有关部门审核。 ,3,合同按种类统一编号。 ,4,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5,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付款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6,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 ,7,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8,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方需提供上一年度年检过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该公司公章。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5,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 23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适合同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信、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 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 24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司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行政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 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行政部备案。 25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行政部~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促使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2,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6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照版, ,6,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最电传、电子邮件、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厂 ,7,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库 ,8,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9,标的验收记录的, ,10,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的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行政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行政部。 ,3,借阅合同须办理登记手续~有关企业秘密的合同还须主管领导的签批。 八、附则 ,1,凡因本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跌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2,行政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全身表关资料按合同编号 整理~由行政部主管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臵、销毁、遗失。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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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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