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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备案报告关于东莞光华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的备案报告 文号[2013]28号 市物价局: 现将我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表上报备案,请查收。 附:东莞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表 东莞光华医院(盖公章) 2013年8月29日 东莞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表 申报单位(公章):东莞光华医院                    申报日期:2013年8月29日 法人代表 邝华仔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159 主要负责人 陈钦齐 联系人及电话 周燕芬22669073 地 址 东...

医疗服务价格备案报告
关于东莞光华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的备案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文号[2013]28号 市物价局: 现将我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表上报备案,请查收。 附:东莞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表 东莞光华医院(盖公章) 2013年8月29日 东莞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备案表 申报单位(公章):东莞光华医院                    申报日期:2013年8月29日 法人代表 邝华仔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159 主要负责人 陈钦齐 联系人及电话 周燕芬22669073 地 址 东莞市寮步西南路171号 邮政编码 523416 备案依据 东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备案类别 ? 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详见附表) ? 医疗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耗材定价差率 备案内容: 1、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详见附表) 2、医疗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耗材定价差率:购进价1000元(含1000元)以内加收10%;购进价1000元以内的,实行累进差率,1000元(含1000元)部分加收10%;1000元以上部分加收8%。单次一次性医用消耗材料加收部分最高不得超过800元。患者需使用另外计费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消耗材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将价格、预计使用的数量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确认。患者或其家属没有确认的不得收费。 市物价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别送市物价局3份,市卫生局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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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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