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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重点,课件第一章  绪 论       社区警务又称之为问题导向警务,是当今世界警务革命的核心和发展方向。社区警务作为一种全新的警务思想和警务战略,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之后在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广泛推行,英国把社区警务改革推向高潮,显示出独有的警务价值魅力。社区警务思想在20世纪80年代末正式引入我国,并与我国的基层基础工作、群防群治等警务传统相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改革发展战略。 第一节  社区警务改革的兴起与发展 ▪ 一、对西方现代警务改革的简要描述 ▪ (一) 第一次警务改革:都市警察建...

社区警务重点,课件
第一章  绪 论       社区警务又称之为问题导向警务,是当今世界警务革命的核心和发展方向。社区警务作为一种全新的警务思想和警务战略,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之后在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广泛推行,英国把社区警务改革推向高潮,显示出独有的警务价值魅力。社区警务思想在20世纪80年代末正式引入我国,并与我国的基层基础工作、群防群治等警务传统相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改革发展战略。 第一节  社区警务改革的兴起与发展 ▪ 一、对西方现代警务改革的简要描述 ▪ (一) 第一次警务改革:都市警察建立时期 ▪       以1829年英国伦敦建立现代职业制服警察为标志,以英国内务大臣罗伯特¡¤比尔为代表,提出并通过了《伦敦大都市警察法》。 ▪ (二) 第二次警务改革:警察的专业化运动 ▪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美国为代表的警察专业化改革和建设,提高警察的专业化程度和能力。    (三)第三次警务改革:警务现代化建设         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警务现代化改革,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标志,大幅度增加警力、财力和物力,以提高警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打击犯罪的能力。 (四)第四次警务改革:社区警务改革       第四次警务改革以推行社区警务为主要内容,它特别强调警察与民众的关系,强调要充分地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和社区力量,彻底改变过去警察是“打击犯罪的战士”的形象,重新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警察要做“社会的服务员”, 逐渐形成一种崭新的先发型的、强调预防犯罪为主的主动性警务风格。     二、社区警务改革的历史背景与警务价值   (一)社区警务是对第三次警务改革(传统警务模式)的理性思考和辨证否定 1. 警察与人口的高比值、大幅度增加警察人数与减少犯罪、控制犯罪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2. 快速反应警务机制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 3. 警察打击犯罪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且仅仅依靠警察力量来实现控制犯罪的目标   是不可能的; 4. 仅仅强调打击犯罪是不够的,而应该依靠社会力量去主动预防犯罪; 5. 警察与民众关系的重要性。 (二)深刻认识到社会是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主体和根本力量       1.  犯罪的根源在于社会,打击、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于社会;     2. 有机整合各种社区(社会)治安资源,充分发挥其预防犯罪整体性和系统性作用。“全民皆警”、“重建社会和谐”、“社会治安,人人有责”。 三、我国社区警务改革的现实背景和条件:是社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现实要求呼唤新的警务改革与之相适应,并努力实现我国优秀警务传统的继承发扬与西方国家社区警务改革先进理念的相互融合。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极大地推动了警务部门对社区警务改革的思考和探索。 社区警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手段和必然要求,本质意义上就是“和谐的警务”。   [相关资料]   1997年4月“苏州会议”,大张旗鼓地推    出公安派出所改革。社区警务改革初露端倪;   1999年,南京的鼓楼区、杭州的上城区等,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率先实施社区警务;   2000年12月,民政部制定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2002年3月的“杭州会议”,公安部明确要求积极推行社区警务战略。   2002年8月,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意见》 四、社区警务中国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 ▪ (一)中国社区警务的发展历程 ▪       我国社区警务的发展历程,具体地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       1、萌芽时期 ▪       抗日战争后至建国前,是我国社区警务的萌芽时期。在这一时期,创造并总结了许多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成功经验,正式确立了我国公安保卫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的发展道路,成为我国社区警务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源泉。 2、形成时期 ▪       建国以来至“文化大革命”之前,是我国社区警务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为了适应当时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经济体制下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公安机关在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治安管理为中心,以户口管理为基础,以群众工作保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治安积极性,逐步发展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       这一时期,作为现代意义上的社区警务工作的基本载体的公安派出所,其职能非常明确,就是要夯实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强调预防违法犯罪。  3、挑战时期 ▪         改革开放以来至1997年4月公安部在苏州召开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简称“苏州会议”)之前,是我国社区警务受到严重挑战的时期。 ▪ (1)公安派出所的管理和防范职能受到严重影响。 ▪       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公安机关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派出所承担了繁重的侦查破案任务,使得派出所工作“本末倒置”,偏离了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2)基层社区组织的管理职能严重弱化。       基层社区组织管理和控制社会的能力大大削弱,严重削弱了社区警务工作的社会、组织基础。   (3)派出所的人口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在静态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以户籍管理为中心的人口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与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环境明显地不相适应,以致于造成一定时期公安机关人口管理特别是重点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的严重失控。  (4)公安机关的警力配置和职责划分不适应社区警务工作的发展要求。 ▪       一是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警种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职责不清,不利于工作协作配合; ▪       二是警力配置的结构极不合理,呈倒金字塔型,难以适应日趋繁重的工作需要。 ▪       三是上级公安机关及有关业务部门与派出所的关系没有理顺。  4、创新时期 ▪       以1997年4月公安部召开的“苏州会议”为标志,我国的社区警务工作迈入了改革、创新时期。2002年3月,公安部召开的“杭州会议”又将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 (1)明确了派出所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是推行社区警务战略。 ▪ (2)确定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战略目标。 ▪ (3)明确了派出所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 ▪ (4)进一步改革派出所的勤务方式,建立科学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 (二)中国社区警务的基本总结 ▪ 1、中国社区警务具有优良传统和强大的发展优势。 ▪   《人民警察法》也作了明确规定:“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从法律上为我国社区警务的推行提出了要求和提供了依据。 ▪       中国社区警务是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理论、实践的创新和发展。 2、中国社区警务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国家特色。 ▪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就决定了我国社区警务工作必须在实践中体现出这一宗旨。 ▪       20世纪80年代初期,确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我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也为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社区警务的建设和发展奠立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       从我国各级基层党政组织建设来看,也充分体现了这一鲜明特征。  3、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 ▪   (1)派出所的民警是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的基本警务力量; ▪   (2)建立了稳定的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组织; ▪   (3)形成了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治安管理模式。 ▪   (4)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社区警务工作制度。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是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社区建设的迫切需要 ▪     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是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根本方略。 ▪     2、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是我国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展。 ▪     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好形式。 ▪     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是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第二章  社区警务基本原理 第一节  社区概述 一、对社区概念的理解 (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87年《社区与社会》(最早的定义):         “由具有共同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存在一种富有人情味社会关系的社会团体” 。     社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特定的互动关系和共同的文化维系力的社会实体,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 ★  强调共同区域、共同意识、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的社会实体。       社区不是一个人为的概念,而是一个带有自然生长和发展性质的社会生活体系,彼此之间建立联系,以解决由于居住在一个可界定的疆域内从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带有共同性的问题,满足共同的需要。      比如:社区文化、服务、环境、治安等)   二、社区的构成要素 ★    人口要素。即以一定的社会互动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达到一定数量规模的、进行共同社会生活的人群,他们是构成社区的首要因素,是社区生活的主体。 ★    地域要素。作为地域性的社会生活的共同体,社区总是存在于特定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空间中。一是提供活动的场所;二是提供生产和生活的部分资源;三是影响社区的形成和发展。 ★    文化要素。社区文化包括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生活方式、交际语言、精神状态、社区归属(依赖)与社区认同感等。其是社区居民凝聚在一起的维系力。不同的社区文化都是不同社区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以及居民共同生活之历史与现实的反映。社区文化是区分不同社区的重要特征,呈现出一定的地域性与特殊性。 ★    组织结构要素。社区的组织结构主要指社区内部各种社会群体和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构成方式。社区必须有组织、有秩序的规范运行和协调发展。 ★  生产(活)条件要素。即一定的生产、生活设施等。社区成员参与社会生活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设施条件。其数量和质量如何是评价该社区发展水平的重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三、社区的类型与社会功能 (一)社区的类型     社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组织系统,每个社区因自然环境、经济水平、政治因素以及社会条件、历史传统、居民构成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社区。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将社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       关于社区类型的划分,可以采取多种角度、多种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区分角度和方法: (       1. 地域性社区划分法 (       最常见、最通用的划分法,主要根据地域条件和特征去比较、划分社区的类型。据此,首先可以划分为农村社区、集镇社区和城市社区等三种类型,接下还可进行细分。 (       2. 功能性社区划分法 (       主要特点是注重或强调社区的某些功能性特性,如经济型社区、文化型社区、旅游型社区等。 (二)社区的社会功能 (       社会功能是指社会结构及其构成要素、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成员之人际关系等在社会变迁、社会运动过程中的现实能动作用。 (       社区主要有社会服务、人的社会化、社会参与和社会民主、社会控制与社会稳定等四个方面的功能。 (       社会服务功能。在政府的政策扶持及其主导下,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由社区内的各种法人社团和机构以及志愿者所提供的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服务。 (       人的社会化功能。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并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经由这一过程,社会文化得以积累和延续,社会结构得以维持和发展,人的个性得以形成和完善。 (       社会参与和社会民主功能。社区发展为人们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区域社会的场所以及民主建设与民主管理的机会,同时,社区发展也有赖于居民的社会参与和民主管理。社会民主是居民社会参与的内核与价值要求,而社会参与则是社会民主的实践体现。              (       社会控制与社会稳定功能。指社区在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控制各种非稳定因素等方面,具有自身特色的结构、地位和作用。一是有一套政府管理与社区组织相结合的社会控制体系及其运作机制;二是拥有一套社会帮困、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体系和运作机制;三是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参与和民主管理、社区服务、人的社会、社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社区发展任务之中。 ( 第二节  社区警务论要 一、科学理解社区警务的内涵 (一)从两个层面理解社区警务之内涵  ★  社区警务是社区与警务部门相互作用的过程,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揭示出社区警务与社区建设的系统关系。 ★  社区警务部门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与社区融为一体,建立和谐、信任的合作关系,动员和组织基层社区组织和群众以各种形式共同参与社区的犯罪预防工作,共同发现、研究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从而形成以社区(社会)为主体的预防和控制违法犯 罪的社区治安网络。 ★  预防犯罪(目的):       ——依靠社区力量(根本)——和谐的警民关系(原则)——与社区融为一体(形态)——了解社区、服务社区(方式)——根植于社区(出发点) ★  简而言之:         ——警民(社区组织、群体、个人)互动合作,共同预防犯罪。“重建社区和谐”、“全民皆警”、“无增长改善论”。 (二)“社区警务树”理论 (       英国前德文郡警察局长约翰·安德逊先生提出的“社区警务树”理论,形象、生动、深刻地阐述了其内涵。 (       社区警务就像一棵大树:树干是警察机关,树枝、树叶、果实是其各个部门与警种。树下的土壤社区。警察这棵大树的根扎在教堂、学校、工厂、企业之中。¡°社区警务树¡±的内涵是:警务成效依赖社区;社区是抑制犯罪的主体,也是警察建设的源泉;所有警察工作都离不开社区。 (三)全面正确地理解社区警务的涵义 (       首先,社区警务是一个新概念,不能孤立地去理解其“社区”和“警务”的涵义,应该也只有从整体上才能准确地认识和理解其内涵。 (       第二,社区警务具有双重意义。即它一方面是警务工作战略,另一方面又是警务工作方式,共同构成社区警务的重要内容。 (       第三,理解社区警务必须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四)社区民警的角色定位? ★        澳大利亚国立警察大学的犯罪学教授彼德鲍斯基打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社区警务建设比喻成一条正在航行中的大船,要顺利到达目的地,社区警察主要应该扮演 ‘划桨’的角色?还是‘掌舵’的角色?” ★    英国警方对社区警察角色定位更是耐人寻味,却非常深刻:“社区警察不仅是一位警务工作者,更应该是一位社会工作者!”   二、社区警务的原则和特征 (       社区警务有两个最基本原则:一是密切警民关系;二是预防犯罪。具体表现为:   (一)警务工作社区化 (   这是社区警务最基本、最显著的特征;   (二) 警察形象柔性化 (       公众需要的是充满同情心的、乐于助人、有人情味、注重人际沟通、善于听取意见和为群众服务的警察形象;  (   (三)警民关系伙伴化 (     警民关系伙伴化强调的是警民之间的平等关系,是建立良好警民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   (四)治安对策前置化 (     强调防范在先,防范于未然。   三、厘清几个概念和几组关系 ( (一)社区警务、派出所警务、基层基础工作 ( (二)社区警务与公安专群结合方针 ( (三)社区警务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略 ( (四)社区警务与社会警务 第三节 社区警务与社区建设 ( 一、社区建设的涵义 (       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树立科学发展观,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和谐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       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社区警务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 (一)社区警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子系统与系统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 (二)同步发展社区警务是现代化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 (三)社区警务的开展必须依托、依赖、服从和服务于社区建设。 第三章  社区警务力量及其运行机制 第一节  社区警务的警察力量 ( 一、公安派出所与社区警务 ( (一)公安派出所的性质 (       《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通字[2007]29号)第一条规定: (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保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   具体表现为: (       1.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派出性质的机关; (       2.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       3.公安派出所是综合性的战斗实体。 (二)社区警务工作与公安派出所的关系 (       1.社区警务是公安派出所的基本工作; (       2.公安派出所是实施社区警务的主力军; (       3.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决不只是公安派出所一家的事情。 (三)公安派出所的设置和种类(略) ( 1. 公安派出所的设置原则 ( 2. 公安派出所的设置程序 ( 3. 公安派出所的种类 (四)公安派出所的警力配置和职责分工 (     《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规定,公安派出所警力原则上应当达到所属县(市、旗)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总警力的40%以上。城区公安派出所不少于二十人,城镇公安派出所不少于十人,乡公安派出所不少于五人。 (       公安派出所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各一名,副所长若干名。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社区(农村)警务、巡逻防控、治安管理、案件办理、综合内勤等工作岗位。对于警力较多、治安情况复杂的城区派出所,可以建立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内勤室。警力少、治安情况相对平稳的农村派出所,实行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       公安派出所所长       政治教导员       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岗位:社区民警                      巡逻防控工作岗位:巡逻民警       治安管理工作岗位:治安民警       案件办理工作岗位:办理民警       综合内勤工作岗位:内勤民警       等主要岗位职责(略) 警力配置必须综合考虑的几个因素: ( 必须牢固树立警力科学配置的管理理念,努力实现警力科学配置效能的最大化; ( 警力配置必须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 警力配置必须考虑警察的数量、质量; ( 警力配置必须综合考虑工作量、治安的复杂程度; ( 警力配置必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五)社区警务室 ( 1.社区警务室的设置标准 ( (1)统一警务室名称 ( (2)统一面积标准 ( (3)统一外观标识和制度牌、公示栏 ( (4)统一设施配置 ( (5)统一民警工作薄册 ( 2. 社区警务室的作用 ( 3. 社区警务室建设中的问题     社区警务室建设的规范性问题;     社区警务室的警务工作前移问题;     社区民警“下”社区的问题;     社区民警服务社区群众问题;     社区民警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协调问题等;       社区警务室建设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设置地点因地制宜,比邻社区居委会;二是外观标志简单醒目,简朴自然,做到样式统一、标志统一;三是工作内容相对统一,如有的地方提出“几个一”统一规范要求: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个警民联系箱、一本警民联系簿、一张接待群众时间表、一本工作日记、一套综合台账、一本会议记录、一张区域示意图。 二、社区警务中的其他警察力量 ( (-)巡逻民警 ( (二)刑事警察 第二节  社区警务的社会化力量建设 ( 一、社区自治性组织 ( (一)社区自治性组织的性质           我国社区依法建立的自治性组织主要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依照我国宪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即“居(村)委会”〕是由社区居(村)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村)委会的根本性质主要体现在基层性、群众性和自治性三个方面。       社区自治性组织的基本特征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力求实现社区高度自治。 (二)社区自治性组织的机构设置及其功能 (       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会和农村村民居委会的机构设置因地域环境、经济环境及治安环境等差异而各显特色。总体而言,目前社区居(村)民委会下设组织机构一般包括:治保委员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委员会、妇女委员会、民政委员会、帮教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协会、卫生委员会、普法领导小组、社区服务领导小组等。 (       社区居(村)委会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协助、自治、协调与治保等方面。 (三)社区自治性组织与社区治安(略)       1. 社区居(村)委会在社区治安中的职责与任务;       2. 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的性质、任务与职责; 二、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略) (一)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的性质与设置 (二)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性质、方针与要求 (三)单位内保组织的职责与权限 (四)公安机关对单位内保组织的监督、指导 ( 三、保安服务公司(略) ( 四、物业管理公司(略) 第三节  社区警务的运行机制 ( 一、对社区警务运行机制的理解 ( (一)什么是机制? (       机制是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各个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把政府、警方、社区等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围绕维护社区治安的共同目标有机整合起来,建立、健全和完善社区警务机制,推动社区警务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什么是社区警务机制?           社区警务机制就是指社区警务组织与社区组织及各种力量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与方式。具体可以表述为:  (       基层社区组织、社区各方面力量与社区警务部门为了缓和社区矛盾,共同解决治安问题,有效预防犯罪,维护良好社区治安秩序,实行有机整合以达到良性互动的运行过程、形态和方法。 (       当前,在我国社区警务运行实践中,这种机制主要表现为:政府领导、警方主管和指导、社区自治组织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 (       从具体实施的要求来分析,社区警务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社区警务的保障机制、权力分配与职责定位机制、社区警务的实施机制、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 二、社区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二)社区警务的权力分配与职责定位机制 ☐ 1.关于社区警务中权力分配问题的探讨:           社区警务中的权力分配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社区民警与派出所之间的权力关系问题。 ☐ 2.关于社区民警职责定位的探讨:         社区民警到社区干什么?怎样干?这是开展社区警务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     社区民警的职责内容:       社区民警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社区治安防范资源的挖掘和整合上,让社区自身承担起其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应负的责任。         ☐ 具体包括: ☐     ——宣传与教育; ☐     ——信息采集; ☐     ——人口管理和治安管理; ☐     ——治安防范; ☐     ——服务群众。 (三)社区警务的实施机制         社区警务的实施,是开展社区警务的核心环节,因此,如何正确实施社区警务,便成了社区警务试点工作中要重点研究的课题。     1.当前派出所社区警务运行机制的一般形式。   (1)因人、因事、因地科学划分警务区; ( (2)用制度保证警力充实社区,并合理配置; ( (3)建立社区警务室、驻村警务室; ( (4)实行弹性工作制和错时工作制,建立动态的警务机制; ( (5)建立派出所、社区民警与居(村)民联 (     系 、协商制度。 ( (6)建立社区民警服务社区的机制; (       2.  根据公安派出所的特殊地位,各地对 构建多警种联勤、打防控一体化的警务机制的积极探索。 ( (1)三警巡逻机制,即巡警、交警和社区 (     民警的联合巡逻机制; ( (2)多警联动机制,即刑警、巡警和社区 (     民警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做到点、 (     线、面相结合,提高警务效能和治安 (     控制力;   (3)“三队一室”、“四队一室”的警务运     作机制; (4)五级治安防范体系,即分级、分     工、分层次进行防范和管理,构筑     五级治安防范体系。 ( 第一级:派出所所长和所在社区综合治理办公 (             室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防范领导小组。 ( 第二级:社区民警对警务区安全防范负责。 ( 第三级:社区治保会和驻区单位内部保卫组织 (               对本社区、本单位安全防范负责。 ( 第四级:群众性的治安巡逻队对责任区负责。 ( 第五级:居民住宅区的楼(宅、院)长对本楼 (               负责。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对违法犯罪发现的了(早),控制的住。共同维护社区治安,形成防控网络。     3.  努力构建科学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 (       社区警务的实施,是开展社区警务的核心环节,实施的模式应由社区民警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       一是规范社区民警下社区的制度,明确社区民警的工作的立足点就在社区; (     二是规范社区(农村)警务室制度,更新理念,前移和延伸社区警务工作;       三是规范勤务工作制度,实行弹性工作制和错时工作制,与治安特点和防范要求相适应;     四是规范社区警务工作的调查、分析、信息研判制度,以取得开展社区警务的经验或借鉴;     五是规范制定有针对性地社区警务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     六是以预防犯罪为中心,规范社区警民合作制度,实现共同预防或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 (   (四)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 (       这里所说的社区警务的考核,主要是指对社区民警的考核。可以说,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是顺利开展社区警务的关键环节。考核机制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对社区民警工作的评价是否公正合理,从而影响到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并进而影响到整个社区警务的顺利开展。目前,围绕社区警务考核机制而进行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明确考核的价值导向; ( 2. 明确考核的量化标准及主要内容; ( 3. 明确考核的主体; ( 4. 明确考核的形式、路径——分开考    (   还是结合考、加分考还是减分考 、 (   绩效考还是过程考、内部考还是外    (   部考等等; ( 5. 明确考核的后果。 第四章 社区治安信息调查与管理 一、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性质和作用 ▪       信息是表现事物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特征的一种普通形式,是人们在与物质相联系的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各种数据、指令、消息、情报等可表示事物形态结构和特征的信号。 ▪     社区治安信息是反映社区治安状况、治安环境、治安防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的一切消息、情报资料、数据的总称。或者说凡与社区治安管理工作、治安状况、治安环境状况等一切与治安有联系的人、地、事、物各种情况都是社区治安信息。 (一)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基本含义 ▪       社区治安信息调查是社区警务组织(主要是指公安派出所)为了掌握社区的治安情况及其发展变化,有效开展和不断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而以社区治安状况、人口情况和治安环境条件为重点所开展的调查工作。 ▪     社区治安信息调查是社区民警的一项基本的日常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二)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特征 ▪ 1. 调查主体的特定性 ▪ 2. 调查对象的广泛性 ▪ 3. 调查内容的复杂性 ▪ 4. 调查效益的复合性 ▪ 5. 治安信息的时效性 ▪ 6. 信息采集的随机性 ▪ 7. 治安信息的共享性 (三)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作用                ▪   1. 获取社区治安信息的主要途径; ▪ 2. 社区警务工作对策科学化的重要前提; ▪ 3. 为公安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支持); ▪ 4. 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 民警联系群众的 ▪     重要方式。 二、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主要内容 ▪ (一)社会治安状况 ▪       社会治安状况就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和治安行政管理规范所确认的社会治安秩序及其运作的各种情形的综合动态反映。它一般作狭义的理解,指一定的地区和一定的时期内社会治安秩序及其运作情形的动态反映。 ▪       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诂,不能简单地用违法犯罪的数量变化来衡量,应该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评估。 ▪       个人观点:主要看社会治安控制力与破坏力之间的动态平衡。  1.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消极因素及      其扩散情况     (1)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数量,尤其是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 ▪ (2)刑事犯罪率,特别是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的变化情况。 ▪ (3)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及其扩散状况。 ▪ (4)各类治安案件、治安事件的数量及其动态变化状况。 ▪ (5)一定时期对社会治安秩序构成消极影响的主要问题的构成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 (6)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及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情况。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因素及其影响情况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因素及其良性发展是社会治安状况稳定的决定因素,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好坏的最重要的标志。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作用、综合效能和发展态势。   (2)公、检、法三部门的综合执法效能。   (3)对违法犯罪分子打击惩罚的社会效益状况。   (4)公安机关¡°打、防、控¡±一体化机制的建立和不断提高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5)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及时侦破、依法打击处理的状况。   (6)对具有违法犯罪倾向者,特别是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分子的教育、疏导和控制情况。   (7)对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现象及隐患的发现、排解状况。   (8)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和法律意识的强弱等。 3.群众的安全感状况 ▪       一定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是主客观因素的统一。它既是对一定时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种因素的作用与发展状况的综合反映,也是社会公众对一定时期内社会治安秩序好坏状况的一种主观感受。 ▪     广大人民群众有没有安全感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因素。       群众的安全感状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反映出来: ▪       一是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免受各种非法侵害,并且坚信这种可能性具有社会保障; ▪     二是对社会正义感、责任感的主观评价和内在感受。 ▪     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 (二)社会治安环境 ▪       社会治安环境,是指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发展变化的各种条件或现有治安状况的社会背景。 ▪     广义的社会治安环境,就是指影响社会治安的宏观环境,具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状况,它往往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性质和发展变化的方向。 ▪     狭义的社会治安环境,就是指影响社会治安的微观环境,主要是指对个人行为产生各种刺激和影响的社会和自然条件,它往往制约社会治安问题的量的变化。 ▪   1.  地域环境  ▪       社区的地域环境,既包括地理位置、面积、地形、地貌、山川河流、气候条件以及各种自然资源等,也包括社区道路、街巷、车站、码头、公园、绿地、文体场所(馆)等主要公共设施。 ▪     社区民警对社区地理环境的熟悉和掌握,是开展社区治安防范,组织巡逻守望,布建治安岗亭和卡点,加强重点部位控制的重要基础 ▪     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   (1)社区里的山川、河流、湖泊、水塘、树林的分布情况; ▪   (2)社区的道路、桥梁、街巷、院落、胡同的名称、部位、通向、宽窄等情况;   ▪   (3)社区各单位的分布、规模、生产内容、经营产品以及内部设施的情况   ▪   (4)社区居民进行文体、商贸等活动的公共设施以及其方位、结构和周围的环境等情况。 ▪   (5)社区各类建筑物的分布、结构、功能、是否竣工等情况。 ▪       对社区地域环境的调查,应当达到“熟”、“细”、“深” 三个方面的要求。   2.社会环境 ▪       一个人的行为总是要受其所处的客观环境影响,一个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也要受到周围的社会环境的影响。 ▪     社区治安基础调查所说的社会环境因素,主要是指直接影响社区公众行为,并与社会治安相关联的那些因素和条件。 ▪     具体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   (1)社区各阶层人士,对不同时期国家政策或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自然灾害事故等重大事件的反映;   (2)周边地区违法犯罪的形势、特点对本辖区社会治安的影响和辐射情况;   (3)社区基层组织及各单位参与社区治安防范的意识以及宣传、教育和制约功能的发挥状况;   (4)社区公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和社会道德、法律水平; ▪   (5)社区居民的人际关系、邻里关系、协作关系和互助意识及发生纠纷的调解处理情况; ▪   (6)不良家庭、缺陷家庭、破裂家庭的情况;   (7)青少年的学习、工作、恋爱、婚姻、娱乐等方面的条件和因素;特别是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生活的家庭环境、街道邻里环境、人际环境、职业环境和学习环境等;   (8)社区文化阵地的占领与控制情况;         (9)犯罪亚文化环境及传播、影响情况。   3.治安物品 ▪       主要是指对列入治安管理范围或与社区治安紧密相关的诸如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社区治安设施建设、居民住宅的防范条件等物品所进行的调查。具体指: ▪   (1)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中的安全防范条件。 ▪   (2)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违法犯罪工具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生产、存放、销售、保管等方面的条件和措施,以及在社会上的流失情况。   ▪   (3)淫秽物品的来源、传播渠道和在社会面上的扩散情况。 ▪   (4)毒品的来源、流通渠道以及在社会面上的扩散情况;   (5)社区治安设施、消防设施的建设、分布和功能发挥状况;   (6)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贵重物品的安全防范条件及其发挥作用的状况;   (7)社区居民住宅的物防、技防条件及其发挥作用的状况。 (三)社区人口状况调查 ▪       社区人口,主要是指生活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人的总称。 ▪     人口状况,即人口的数量、质量、类型、聚居程度、以及流向等方面情况的综合反映。    ▪     社区(驻村)民警需要了解、掌握本辖区居留的实有人口的状况,基本要求是掌握常住人口的状况,重点了解和掌握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状况。 ▪     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常住人口是社区人口状况调查的基本内容。     方法: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进行。     要求:底数清,情况明,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时提供各项专业工作需要的人口信息资料,能够有效地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调查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和成年人口,侧重点是16~40岁这个年龄段的成年人。 ▪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身份情况     (2)经济状况     (3)现实表现     (4)社会关系     (5)人口的动态状况。 三、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原则和方法 ▪ (一)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原则   ▪ 1.实事求是的原则 ▪ 2.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 3.实践调查与理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 4.时效性原则 ▪ (二)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方法 ▪       调查工作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好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根据其不同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 ▪     1.  登记法 ▪     社区民警对社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和与社会治安有关的情况经常进行登记,是开展社区治安信息调查的基本方法和重要基础,  ▪   2.  观察法 ▪   观察是一种直接调查方法,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或借助科学的观察仪器,能动地了解当前存在和正在发生的、处于自然状态下的社会治安现象的一种活动。 ▪ ▪ 【例如】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某派出所李警官到展览馆参观“国际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览,在参观过程中,他被一副获大赛金奖的作品所吸引。这是一副瞬间抓拍作品,画面所表现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漆黑的夜晚(画面背景),一个歹徒(背对镜头)挥舞着寒光闪闪的尖刀,刺向满脸极度惊恐的受害人。黑洞洞、阴森森的背景、受害人的极度惊恐以及歹徒的势态语强烈地反衬出歹徒的凶残和狰狞。李警官在惊叹于作者摄影技艺高超的同时,职业的敏感促使他脑海里对作品的完成过程和条件提出一系列的问题或设想。疑问的提出和警察的责任感,促使李警官作进一步的调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了这一情况。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水落石出,犯罪嫌疑人就是该摄影作品的作者。这是她经过精心策划实施的。       李警官从该副作品可以采集到哪些信息?   3. 访谈法 ▪       访谈法是指社区民警有计划、有目的地通过与被调查者面对面地进行交谈和讨论,以了解与社会治安有关的情况的一种调查方法。 ▪     社区民警在访谈中能否给被调查者以积极的影响,能否与被调查者建立起基本的信任关系,能否把握访谈的主动权,直接决定了访谈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能否达到预定的目的。   4、问卷法 ▪       问卷法是指调查者根据一定的目的,通过统一设计由一个个问题组成的问题表格,而向被调查者了解情况、证询意见的一种调查方法。主要特点表现为标准化、间接性和书面化。 ▪     运用问卷法进行调查的一般程序是:设计问卷调查表、选择调查对象、分发回收问卷、分析研究问卷。其中设计调查问卷是关键。问卷调查表一般由标题、前言、主体和结语四个部分组成。 (三)社区治安信息采集的主要途径 ▪ (1)通过户口登记、户口调查来收集社区治安信息; ▪ (2)结合日常治安管理收集社区治安信息; ▪ (3)通过帮教工作收集社区治安信息; ▪ (4)通过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查处、调查,收集社区治安信息; (5)通过治保会、治安积极分子和各种群防群治组织收集社区治安信息; (6)(6)通过治安耳目等秘密力量收集社区治安信息;   (7)通过公文、材料转递和查阅档案资料收集;   (8)通过大众传媒和网络的途径收集。   四、坚持信息主导警务 ▪       把“ 信息主导” 这一现代警务理念作为一项战略来部署实施, 既体现了情报信息对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也反映出实现传统警务模式向现代警务机制的跨越需要一个过程, 需要各级各部门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一场深刻变革。 ▪     实施信息主导警务战略, 要坚持把情报信息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位置来抓,    以构建覆盖广、触角深、反应快的情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各类警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综合应用平台为依托, 以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实战应用为重点,以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严格公正的考核奖惩为保障, 以提高信息预警、精确打击、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 实现以情报信息主导决策、引领实战、指导防范, 牢牢把握公安工作主动权。 (一)健全完善情报信息收集机制, 全方位、多渠道地获取情报信息。 ▪         1. 强化基层民警的信息意识和责任意识, 形成全警收集、主动收集的格局。 ▪     2. 强化民警的情报信息敏锐性和采集能力; ▪ 【链接】       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洪一警务室民警周俊军,创建了农村“警务室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公安基础工作的信息资源和现代的信息化手段,为公安工作服务,为辖区群众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的做法是:工作需要什么信息,群众需要什么帮助,我就设置什么板块,分什么类别,采什么信息,然后再为工作服务,为群众服务。     警务信息平台设置了住户方位图、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5大板块,暂住人口、出租屋、监管对象、有前科劣迹人员、逃犯及违法在逃人员、机动车辆、变压器分布情况、移动通讯塔分布情况、电信电缆分布情况、医务人员情况等共计37个分类。目前已收集各类信息7000余条:其中图片5000余张,文字信息1900余条,各类表格400余份。 ▪       采集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多种多样,辛勤工作在一线、富有智慧的社区民警,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和成功模式。       比如,邱娥国的“四勤”工作法——勤走、勤问、勤记、勤思考;周俊军的“三细四勤”工作法——细看、细听、细琢磨,勤走访、勤询问、勤记录、勤核对;陈勇琦社区警务工作法中的“一档”、“二图”、“三册”、“四本”、“五表”工作方法。       江西省公安厅的一位领导评价说:“周俊军创建的信息平台和他总结的“四用”工作法,成功地破解了农村警务室民警如何沉下去?沉下去后干什么怎么干的难题,诠释了‘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基本内涵”。 ▪       周俊军工作法的警务价值? ▪       “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将传统的基础工作警务模式与现代信息主导警务模式有机结合在一起,产生了巨大的警务效益。 ▪       信息化警务不是在基础工作发生急剧更迭的条件下产生的,而是在保持原有优良传统和做法下逐步实现,是合理的扬弃。没有扎实的基础警务工作支持,信息化警务就成了纸上谈兵,无源之水。       3. 拓宽思路,突出重点,多渠道采集各种信息 ▪     以人口管理(分层次、分类别、分重点、分特性等)为中心,全面、准确、及 时地掌握各类人口的动态信息,最大限度地增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防控能力;     治安管理就是对人、事、物、时空的管理,其过程就是对人、事、物及时空信息的掌握和运用,其核心是掌握各类人口的动态信息。人口信息是所有警务信息的中心,或者说所有警务信息的采集都是围绕着人的活动及关系展开的。 ▪     一是大力加强秘密力量建设, 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情报;     二是广泛布建多层次的治安信息员, 严密掌握社会动向;     三是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维护治安的积极性, 广开情报信息来源;     四是通过大众传媒采集信息。 (二)健全完善情报信息报送机制, 实行分级报送、归口管理。 ▪         对收集的情报信息, 要根据内容和紧急程度, 实行分级、分层次报送处理。主要分为四级: ▪       一级情报信息。主要是指已经或可能发生的严重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案件、事件类情报信息; ▪       二级情报信息。主要是指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在省内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事件、事故类信息, ▪     三级情报信息。主要是指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在市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灾害事故信息, 重要的社情民意, 公安队伍发生的一般性违法违纪问题等信息。     四级情报信息。主要是指发生的普通案件、事件、事故, 一般性社会矛盾、治安动态和社情民意等信息。 (三)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把握规律特点、发现苗头动向。 ▪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情报信息主管部门必须建立情报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和不同层面的会商评估制度。 ▪     第一, 把加强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方面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放到首要位置来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抓。 ▪     第二, 认真做好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情报信息的经常性分析和研判。“ 抓早、抓小、抓苗头”  ▪     第三, 大力加强刑事犯罪方面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     第四, 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的分析研判。 (四)健全完善情报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实现充分共享、促进良胜互动。 ▪       一是建立对内情报信息预警通报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一些预警性情报信息,通过上网发布、手机短信、文电通报等形式,向相关的警种、部门及全体民警进行预警通报。要结合民警数字身份认证, 在公安互联网上建立统一的综合情报信息平台, 设立警情分析、综合研判、预警信息、警务动态等栏目,方便各警种、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核查、下载、研判、应用信息。 ▪     二是建立对外情况发布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发案警示、面向行业的预警通报、面向企业的防范建议、面向社区的警方告示等制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通过公开管理和服务群众等途径, 宣传、播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接警信息、社会治安动态、典型个案, 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注意安全防范, 既有利于调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也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 ▪     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及时发布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重大敏感问题、政策措施和治安形势, 澄清不实传言, 是公安机关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媒体的合作, 建立良好警方公共关系, 争取主动的好途径、好形式。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 地市以上公安机关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并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对外发布分级管理制度。 (五)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应用机制, 增强主动性和针对性。 ▪       实现情报信息主导警务, 最终要体现在应用上、转化到实战中。要推动和鼓励民警广泛应用、及时维护各类公安信息系统。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各警种、各部门要完善公安业务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维护机制, 做到数据资料齐全、新鲜、准确, 并最大限度地向公安机关内部开放。 ▪     进一步完善各类情报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 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特别是人口信息、在逃人员信息、机动车信息、旅馆业住宿人员信息和各类犯罪信息等要实现关联检索、联网比对, 解决系统建设分散、数据相互割裂、查询界面过多的问题, 为基层公安机关适时报送、检索、查询、分析情报信息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五章  社区人口管理 (主要讲“流动人口管理与犯罪预防”,其他自学) ( 一、流动人口的现状 ( (一)对流动人口的界定       1.流动人口的内涵(学术、实务概念)       ★  从表面上看,是人口在地理空间上的流动;     ★  本质上则是一种社会流动,即是人们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职业、身份的流动。“外来人口”、“暂住人口”、“自流人口”等。     ★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未依法登记改变法定住址,跨越一定的行政辖区范围,在某一地区滞留,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口。 流动人口一般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人口:       一是“在途人口”或“过往人口”。指未依法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而从其他县、市(乡、镇)辖区来本地(社)区滞留一日以上、三日以下的人口;      二是“暂住人口”(法规概念)。指离开常住户口地的市区或乡、镇到其他地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口。滞留时间是否满三日,是过往人口与暂住人口的显著区别。 (   流动人口主要包括五种类型: (       一是属于务工、经商等经济类流动人口; (       二是外地学习进修、教学科研、手艺制作或表演等文化类流动人口; (       三是探亲访友,求医治病、旅游观光等社会类流动人口; (       四是开会、考察、外调等公务类流动人口; (       五是社会游民(盲流)。 2.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           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地的市区或乡、镇到其他地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流动人口是指现住地不是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人员。由此可见,流动人口包括暂住人口。 3.流动人口与外来人口           外来人口即指从外地来的户籍不在本地的人员总称,是相对于本地人而言的。而流动人口对流入地而言是外来人口,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外来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外延是重合的,只是观察研究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           4.  不同观点 (       我们在研究流动人口这一概念时,用户籍地作为划分流动和迁移的标志,在理论上是有缺陷的。对于那些离开了户籍所在地而在流入地长年累月劳作的事实上的常住人口已经名不符实,并不能涵盖其本质特征。 (       个人观点:对于流动人口的界定,应当结合户籍地、流动时间和流动状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比较科学,也更切合实际。           2.  流动人口的规模 ▪       根据公安机关统计,全国流动人口1989年为6000万左右,1991年为7000万左右,1995年为8000万左右,2000年为8800万左右,2002年为1.2亿左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流动人口已达到2.21亿之巨,实际人数应该还高于这个数字。     3.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向     (1)农村流向城市;     (2)区域流向:以省内为主               跨省流动:东南沿海、环渤海地区、             及经济发达地区集中;     (3)随着西部大开发,人口流动向西部集中               的趋势逐渐加强;         4.流动人口的基本特点         (1)人口流动的动力主要来自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转移的压力         (2)自发性。农民在决定是否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时,既要对自身能力的进行评估,又要考虑所产生的效益,但实际上难以把握。         (3)兼营性。一是季节性流动,即农闲时外出打工;二是长期性流动,即青壮年长年在外务工或经商。         (4)转移层次低。素质底,无特殊技能,转移空间小、难度大、层次低、稳定性不强。 5.流动人口的社会效应         积极作用:推动了社会结构转型,有利于社会稳定;张扬了个人权利意识,推动了社会进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提高了流动人口的素质。 ●       消极作用:对流出地农村和流入地的城市社会经济生活都有一定的负效应。      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增加了城市的压力,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城市盲流增多,影响城市的社会秩序;直接影响了社会公共安全——一方面许多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因受到不法侵害或合法权益得不到解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另一方面少数流动人口(但比例高)违法犯罪严重,成为严重影响城乡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犯罪变化特征的总体概括           当前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现象相当严重。伴随着当前我国刑事犯罪日趋严重的宏观社会背景,流动人口犯罪现象呈现出严重化的趋势。流动人口犯罪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状况和刑事犯罪现象发展变化态势的重要因素。   ★    据公安部统计,目前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的发案率占80%以上,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多的地区,这种侵财型犯罪尤为突出。 ★    另据许多地方公安机关统计,流动人口犯罪已占刑事犯罪总数的70~80%,有的甚至更高。 (一)从犯罪的性质来看,流动人口犯罪的恶性程度在不断加剧 (二)从犯罪类型分布看,流动人口犯罪呈现多样化、城市化,但仍将以侵财犯罪为主 (三)从犯罪的组织形式看,流动人口犯罪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           一是流动人口犯罪中的团伙犯罪正由松散型逐渐向犯罪集团嬗变。                  二是流动人口中的流氓恶势力犯罪日趋增多。       三是朝着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发展。 (四)从犯罪主体看,流动人口犯罪行为主体呈现复杂性特征,但正趋于集中         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三逃人员”。即外逃的刑事劳改犯、正在劳动教养期间的劳教人员以及已批捕的犯罪嫌疑人。       二是从外地来到城市专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职业犯罪者。       三是盲流人员中的犯罪者。       四是有正当理由来到城市的从业人员演变而成犯罪者。   (五)从犯罪的手段看,流动人口犯罪的凶残性、智能化、预谋性等特征突出         由于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群体的综合素质和生存技能所决定,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不计后果,偷不成抢、抢不成杀,甚至形成了实施偷抢劫后即杀的犯罪流程,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及凶残性十分突出。同时,这些人实施犯罪的预谋性、智能化倾向也非常明显,注意犯罪前的准备;注重研究犯罪技巧、犯罪对象心理,并运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以追求犯罪的高效量、低成本率和低风险性。   (六)从作案的状况特点看,       1.流动人口犯罪的跨越性、快速流窜性相当    突出 2.往往以地缘为纽带结成团伙实施犯罪 (     同村、同乡、同县的,拉帮结伙实施犯罪。 (     比如:某专门盗窃摩托车的盗窃团伙,4名团伙成员均来自某村,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短短半年时间就盗窃摩托车20余辆,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 (   3.谋求合法证件和合法身份的掩护。 (       (     流动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往往要想方设法搞到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学历文凭、结婚证、介绍信等“合法证件” ,凭这些证件冒充各种身份,伺机进行诈骗、盗窃等犯罪活动。有的犯罪嫌疑人交待:“在外漂着,头一件事情就是搞到证件,使身份合法化”。 (     比如:某起职务侵占案件,作案人系从外地来打工的女青年,她用偷来的假身份证在一家酒店应聘,刚工作3天就利用值夜班之机、将酒店的营业款两万余元席卷一空出逃。  (   4.犯罪目标随意性、盲目性不计后果。 (   (     流动人口的流动属性决定了其犯罪目标的随机性和盲目性。 (   有的流动人口犯罪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寻找犯罪目标,大部分犯罪是侵犯公私财物,见财(色)起意。 (七)从犯罪的相关性来看,流动人口犯罪与流动人口规律具有吻合性 (八)其他特点 三、流动人口犯罪日趋严重化的原因透析       流动人口犯罪随着刑事犯罪的剧增,也随之严重化。流动人口犯罪形势的日趋严峻,既有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城市化发展滞后等因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既有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方面的原因,它是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特有的且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     社会流动性:中国流动人口犯罪的宏观原因理论 ★ 社会流动性→不平等度→相对被剥夺感→犯罪 ★ 社会流动可分为两种: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目前的人口流动是以水平流动方式表现出来的垂直流动,其实质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流动。 ★ 社会流动性与不平等度的关系:社会流动性越大,社会不平等度越高;社会流动性越小,社会不平等度越低。 ★ 社会的不平等度越高¡ª其成员的相对被剥夺感越强¡ª产生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难完全满足流动              人口的实际需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表现出来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欠发达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完全满足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不同社会群体的各种需求。而流动人口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出于种种原因,必然会有一部分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然,在整个流动人口犯罪群体中,也不乏并非生计所迫而仇视、报复社会的不法之徒。 (二)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仍然固化着农民的身份,成为农民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严格的户籍制度构成的身份壁垒成为人们为追求收入而自由流动的各类制度性障碍。农民是对身份壁垒感受最深且积累张力最大的群体。     现实与政策的背离导致了他们社会地位的不稳定和社会角色的失范,他们总是感到自己处于“临时”状态,往往为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不计后果。   (三)国家对外来务工人员缺乏系统的宏观指导,劳动力市场不完善,流动信息不畅,使外来人口面临就业及生存的困难,也增加了流动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工作变故——就业困难(不愿返回原籍的)——陷入绝境——不择手段(社会关系网络资源非常匮乏)——违法犯罪 (四)流动人口自身素质低下与社会心理失衡是其犯罪的内在因素             首先,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法制观念淡薄、自我控制力差,是非判断能力不足,使其违法犯罪的主观可能性增大。       其次,易受不良社会心理的影响,导致价值观念、社会公德意识的蜕变,淡化了自身抵制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助长了违法犯罪的心理。       第三,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城乡差别过大的现状,极大地剌激了流动人口的致富欲望,但又难于实现,导致流动人口的心理失衡,从而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五)社会控制机制弱化是流动人口犯罪增加的重要因素 (六)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弱化,难以有效预防和治理流动人口犯罪         一是社会管理不到位,使流动人口处于一种无序状态,甚至造成失控,导致流动人口犯罪率居高不下。       二是打击不力,使流动人口犯罪没有受到及时的打击和惩罚,教育、警戒作用不强,从而使流动人口犯罪的势头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种力量、各项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没有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综合”作用。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犯罪预防的        的实际方略 (一)流动人口犯罪社会预防的宏观对策           指国家和社会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流动人口犯罪,所采取的涉及整体或者是治本的对策。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最大化地满足了他们的基本生存需要,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发生;       调整和优化国家社会政策——户籍管理制度、就业政策、文化教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       积极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协调有序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实行综合治理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社会组织及群众的力量,在城管、市容、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常对流动人口临时聚居区进行清理整顿。要明确用工单位的责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有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 (三)正确认识流动人口的社会效应,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建立“服务式”(取代“防范式”)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流动人口管理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     充分体现流动人口是“新市民”的价值理念,给其以“市民待遇”,而非“暂住人口”。       主动为流动人口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合法权益。              ——比如实行“公寓式”(集中)管理,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大中型企业内,建立流动人口公寓、打工楼、集中住宿区等,将散居在社会上的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统一到集体住宿区居住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又不失为了强化暂住人口管理的良策,值得借鉴和推广。 (四)“以人管人”、“以证管人”、“以屋管人”多策并举——积极探索流动人        口管理的新机制             “以人管人”就是在社区民警的带领指导下,社区组织、治安骨干、用人单位、场所行业法人代表、租赁人等对流动人口实行的管理;“以证管人”主要就是通过流动人口登记、办理暂住证和身份证件实行有效的管理。           “以屋管人”的实质       以房屋为基点,以入户调查为基本方法,建立各类人员、各项基础工作的信息系统,实现对实有人口的信息化动态管理。以所有的住房熟悉所居住的人,并实行分类管理,发现治安隐患和漏洞,落实社区治安防范措施。       以所有的房屋来熟悉所有居住的人;       以出租、出借的房屋来管住流动的人;       以有嫌疑的房屋来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以处罚违规的房屋业主来依法管理变动的人。 ( 分类管理 : (       即A、B、C、D分级管理制度。制发《外来人口登记卡》,在“外来人口类别”一栏中,将外来人口按身份信息获取的不同情况分为A、B、C、D四类。 ( A类:有身份证的外来人口; ( B类:有其他有效证件的外来人口; ( C类:有担保人的外来人口; ( D类:无任何身份证明和担保人的外来人                口。 (五)改革和加强身份管理,切实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                     1.充分发挥身份证件的作用 (   2.国外的身份管理制度给我们的借鉴 (     美国的社会安全号制度; (     日本的身份管理制度。 (六)依法严厉打击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重点打击流动人口中的有组织犯罪、坚决铲除流动人口中的黑恶势力,为民除害,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另一方面,要加强地域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合力,提高打击效能。 第六章 社区警务工作方法 一、社区警务的社区工作方法 ▪       社区警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有效地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实现社区治安目标,就必须科学地运用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认识社区,解决社区问题,满足社区需要,实现社区工作目标所采用的方式、手段和遵循的途径。 ▪ (一)构建警民合作关系       首先是成功的介入。社区民警要想办法让社区居民(或村民)、机构、团体等了解其承担的角色和职责,并能够要求或被接纳,从而成功地介入社区,建立一种良好的专业合作关系。       工作重心是“让社区居民知道我是谁”、“让社区居民理解我的工作”、“让社区居民对我充满期待”,并“积极寻求未来工作的支持者”。在这个过程中,能否获得社区重要组织和人士的了解与支持往往是极为关键的因素。 (二)社区分析阶段     收集掌握社区警务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全面深入地了解社区的情况,并对社区警务工作者面临的工作情景进行专业性分析评估。   1.社情、民情和治安情况       主要包括社区基本情况、居民的生活状况及治安态势。       【链接】       陈勇琦说,为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我从熟悉社区情况入手,开始做复杂的基础工作。几个月的辛苦下来,我基本了解了社区的基本情况,掌握了辖区发案高峰、薄弱环节、发案规律,从而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2004年4月,陈勇琦刚到永人村时,村里天天有发案,当时他只有硬着头皮、咬紧牙关,从群众最期盼解决的治安问题下手,连续几个月吃住在警务室,不分昼夜摸情况、理线索、攻难点,很快摧毁了流窜犯罪团伙,震慑了犯罪。     把收集到的全村每家每户的电话号码装订成册送到每位村干部手中,赢得了村干部的支持。   2.社区安全需要 ▪       满足社区的公共安全需要,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是社区警务工作的一个基本目标。这种公共安全需要表现为多个层次、多种要求和不同程度。 ▪       在掌握了社区警务工作情景之后,社区民警对这些状况进行专业分析——得出针对社区公共安全需要和社区治安问题的性质、特点,以及可以利用的社区资源等问题做出专业性的结论。这是一个动态的社区民警与社区共同参与的过程——一起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链接】 ▪         陈勇琦来到治安状况复杂的永人村当社区民警,首先是了解分析社区居民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永人村居民主要靠房屋出租赚钱,如何提高出租房的入住率,提高房屋租金,是大家最关心的事,也是陈勇琦始终记在心上的一件事。三年前,永人村月均发治安刑事案件三四十起。一些房客闻知永人村治安不好,纷纷转向到别处租房子。房子租不出去,村民就没有经济收入。 ▪       “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社会治安。”陈勇琦从抓流动人口管理开始,整治永人村的社会治安环境。“社会治安好了,房屋租金跟着涨,居民收入提高了。   3.社区资源 ▪       社区警务工作的要旨之一就是充分地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以促进社区的治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社区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 ▪       社区内部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社区外部资源主要指社区可以从政府和社会获取或可利用的政策、人力、技术、信息、财政、设施等。   (三)计划制定阶段 ▪       在对社区的公共安全需要和治安问题做出科学评估后,即进入社区警务工作计划(对策设计阶段)的制定阶段,即对策设计阶段。 ▪       计划是根据实际情况,为确定和实现工作目标,科学地制定的行动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社区警务工作计划根据对象与范围的大小,可分为整体规划和具体方案两种。 ▪       1.制定计划的几个原则 ▪       一是必须反映社区居民的愿望与安全需要; ▪     二是应考虑其适合性、可行性; ▪     三是应做到目标明确、整体规划,可以作为执行的标准和评估的根据; ▪       2.计划的主要内容 ▪       具体包括工作目标、介入策略、协同单位(力量)、角色任务和实施方案等几方面内容。   (四)计划实施阶段 ▪ 组织动员:围绕工作计划目标,组织发动有关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 ▪ 配置资源:合理配置人、财、物等各种资源; ▪ 具体行动:计划实施的核心环节。社区警务部门是具体行动的组织者、指挥者、 ▪           倡导者; ▪ 调查总结:根据执行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以为了更好地实现计划确定 ▪           的目标。 (五)总结评估阶段 ▪ 可以分为结果评估和过程评估。 ▪ 1.结果评估 ▪     对执行的最后结果进行评估,评价出总的工作成效与不足。 ▪ 2.过程评估 ▪     对整个执行过程的得与失、经验与教训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社区警务的专业工作方法  ▪ (一)以社区为立足点,突出社区警务工作导向           社区警务工作的重心、立足点在社区,在于社区各种治安资源的挖掘、整合和利用,在于警民双方的良性互动和自愿、积极主动合作所凝聚的合力,因此,社区警务必须突出社区的主导地位和决定作用,牢固树立社区意识,始终坚持社区警务的社区导向。   (二)以信息主导警务为主线,不断提高运用警务信息的能力,为预防控制犯罪    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 ▪     一是情报信息是警务工作的生命线。 ▪   二是做大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活水源头。 ▪   三是大力加强情报信息技术体系和工作平 ▪     台的建设。 ▪   四是以应用求效益、以效益促应用。     【链接】       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洪一警务室民警周俊军,创建了农村“警务室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公安基础工作的信息资源和现代的信息化手段,为公安工作服务,为辖区群众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他的想法是:工作需要什么信息,群众需要什么帮助,我就设置什么板块,分什么类别,采什么信息,然后再为工作服务,为群众服务。       警务信息平台设置了住户方位图、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5大板块。       江西省公安厅的一位领导评价说:“周俊军创建的信息平台和他总结的“四用”工作法,成功地破解了农村警务室民警如何沉下去?沉下去后干什么怎么干的难题,诠释了‘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基本内涵”。   (三)以人口管理为中心,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类人口的动态信息,最大限度地增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防控能力 ▪       治安管理就是对人、事、物、时空的管理,其过程就是对人、事、物及时空信息的掌握和运用,其核心是掌握各类人口的动态信息。人口信息是所有警务信息的中心,或者说所有警务信息的采集都是围绕着人的活动及关系展开的。     【链接】       洪一警务室民警周俊军,在警务信息平台上设置了人口管理板块:包括暂住人口、出租屋、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其他刑释解教人员、特殊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逃犯及违法在逃人员、有专业技能人员、出入境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人户分离人员等共计13个分类。各类人员中包括人员基本情况、照片、户成员信息等内容。   (四)以预防犯罪为目标,以警民合作为基本形式,共同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     “社区治安,人人有责”,“警民合作,共保平安”。以警民合作为社区治安防范的基本方式,就是要充分依靠和发挥群众的治安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共同发现、研究和解决社区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     【链接】       陈勇琦社区警务工作法中“一条船”模式,以落实群防群治为支点,指导提高防控能力。充分依靠党委、政府,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三抓并举”,打造社区警务工作“一条船”。一是抓宣传,强化防范意识;二是抓场所,突出防范重点;三是抓民力,充实防控力量。   1.预防犯罪宣传 ▪       首先,增强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时时“绷紧防范这根弦”; ▪       第二,使掌握治安防范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       第三,不断更新、提高防范的能力; ▪       第四,预防犯罪警语; ▪       第五,预防犯罪宣传手册。 2.组织建立制度化、立体式的群防群治网络,有效预防犯罪。 ▪       依靠社区组织和治安骨干力量,建立健全护区(村、院)队、邻里守望队,组建立体式的有制度保障的群防群治网络,对各种可防性、易发性案件进行积极的、有针对性的防范。 ▪     “犯罪的情景预防”,对具体侵害案件进行预防: ▪     一是增加犯罪难度,二是增加犯罪风险,三是减少犯罪收益。     【链接】       邻里守望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居民群防形式和措施,非常适合社区的特性,有利于社区意识的强化、力量的整合和社区的和谐建设。西方国家如英、美等国,十分重视邻里守望工作,张贴邻里守望标志牌,进行宣传。另外,实行贵重财物标刻也是预防家庭财产被盗的重要手段。 3.预防犯罪咨询和信息反馈机制。 ▪       包括两方面内容: ▪     一是预防犯罪咨询工作,其不仅限于紧急情况咨询(刑事案件或急救),也包括心理服务,调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等; ▪     二是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获取社区有关犯罪方面的各种信息,不断改进防范工作。       4.治安预报         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治安预报,及时进行治安预警;治安预报可采取会议通报、宣传栏广告或短信群发形式进行。 三、社区警务的群众工作方法 ▪     社区群众工作,是指社区警务工作者(社区民警)为实现社区警务的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与社区公众建立共同开展社区犯罪预防工作的良性关系,通过宣传教育,热情服务,动员、组织和指导社区公众积极参与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为社区公众提供良好治安服务并得到社区公众信任和支持的工作。 (一)社区群众工作的含义       社区群众工作,是指社区警务工作者(社区民警)为实现社区警务的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与社区公众建立共同开展社区犯罪预防工作的良性关系,通过宣传教育,热情服务,动员、组织和指导社区公众积极参与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为社区公众提供良好治安服务并得到社区公众信任和支持的工作。 ▪ (二)社区群众工作内容 ▪           ▪           社区群众工作主要包括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好和组织群众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其包含、体现于一切警务工作之中。  ▪         1.服务群众 ▪     服务群众,就是指社区民警通过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执法执勤及排忧解难服务的活动过程。         2.宣传教育群众     社区民警运用多种信息载体和传播方式,向社区居民开展有关社会规范、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社会治安动态等信息的传播、教育、引导活动。         3.组织群众       组织群众,就是围绕着社区警务工作目标的实现,通过宣传、教育和动员,把社区的治安资源充分挖掘出来,把社区公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并按照最佳组合关系有机地聚集在一起,从而形成社区治安防范的系统。         (三)社区警务的群众工作方法 ▪       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2008年9月23日至25日在江苏南京召开。 ▪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提出,群众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基层民警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功。各级公安机关要努力提高广大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努力做到: “三懂四会”。 “三懂四会” ▪ 即: ▪ 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 ▪ 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1. 扎根群众,尊重群众,关爱群众,服务群众,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根本保证。 ▪       社区民警要改变脑子、走向群众;要放下“架子”、走近群众;弯下身子,走进群众。 ▪       只要铭记并实践“六心”——爱心、真心、热心、耐心、恒心、尽心,就一定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拥护。       2.  “群众利益无小事”,扎扎实实、充满感情地做好每一件服务群众的事情。 ▪     服务群众,既包括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管理、执法),也包括主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便民利民服务。 ▪     做群众工作,服务群众,应¡°大处着眼,小事着手¡±,办好每一件老百姓眼中的¡°小事¡±,这些事情也许对我们是司空见惯、微不足道。 ▪     例如:发生一起盗抢案件,对公安机关来说是最常见的,是统计数字中的几万分之一,但对老百姓来说可能一辈子只遇到一次,你如果没有给他办好,老百姓肯定有意见。 ▪             服务群众是宗旨、是要求,也是工作内容和方法(式)。 ▪   (1)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优质的警勤服务;比如,台湾警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向社会承诺:“时时…、处处…、件件…、人人…”。 ▪ (2)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让群众满意。 ▪ (3)服务群众要制度化、正规化。 ▪   【链接】 ★    陈勇琦:“……无论什么时间、什么人报警求助,我都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去处理;村民觉得难办的事,都会来找我商量。” 2008年春节,村民吴来旺给警务室送来一幅对联,上联是“社区警务又好又快”,下联是“驻村民警又近又亲”,横批是“警民一家”。 ★  河南省杞县公安局湖岗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征同志深有感触。他说:“作为一名社区民警,最基础的工作就是把自己融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       2003年,李征刚担任社区民警,第一天穿着警服来到村里,群众见了我,都远远躲着,没人理睬。面对群众的冷漠和不信任,李征心里很难受。怎么办呢?没有退路。李征决心从主动接近群众、问候群众入手。于是,他一头扎进辖区,逐村逐户走访,亲切地喊一声“大爷(娘)、大哥(嫂),询问他们的情况。慢慢地有些群众对我不再回避,李征终于赢得了群众的初步信任。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对辖区的情况也了如指掌,辖区村村户户8000多名老老少少记住了我,认可了我。     3. 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搭建警民沟通平台,有效开展群众工作,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     群众工作无定法,也没有固定的模式; ▪     家访; ▪     墙报、板报、简报; ▪     警民恳谈会,警民联谊会; ▪     流动警务室、网上社区警务室; ▪     新闻媒体、讯息平台、QQ、博客等。 ▪     例如:         掌握沟通、宣传的技巧 ▪       用亲情、友情、真情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 ▪     发挥基层组织、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的骨干作用; ▪     用好德高望重的人做好工作。     【链接】       陈勇琦深深体会到,群众是土壤,民警是树根,只有深深扎根于土壤当中,社区警务这棵树才能枝繁叶茂。我感到,只有把心交给群众,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警务室才能深深地扎根沃土,警务工作也才会如鱼得水。     陈勇琦说,让他感动的是,由20多名村民组成的义务巡逻队,四年如一日协助我巡逻,四年帮我抓获了各类犯罪嫌疑人50多名,连带破获各类案件200多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犯罪。     4. 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精神,在服务中严格、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果 ▪       管理与服务一体化; ▪     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彰显服务精神; ▪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严格规范管理; ▪     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就是最有效、最好地服务。     5. 训练、提高社区民警的沟通能力 (1)沟通无处不在            沟通是通过语言和身体语言与沟通对象的交流(传递思想、信息和情感等),实现一定沟通目的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交流观点和看法,寻求共识,消除隔阂,谋求一致。       据成功学家们的研究表明,一个正常人每天 花60-80%的时间在“说、听、读、写”等沟通活动上。故此,一位智者总结到:“人生的幸福就是人情的幸福,人生的幸福就是人缘的幸福,人生的成功就是人际沟通的成功。” (2)沟通至关重要 ▪       美国哈佛大学就业工作指导小组自1995年以来的调查结果显示,因人际沟通不良或障碍而导致工作不力及不称职者占80%以上。 ▪       美国著名学府普林斯顿大学对一万份人事档案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智慧”、“专业技术”和“经验”只占成功因素的25%,其余75%决定于良好的人际沟通。这说明,沟通对工作及事业成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工作中70%的错误是由于不善于沟通造成的。 (3)沟通良性互动 ▪ 第一,沟通双方均为主体。 ▪ 第二,沟通能够调整双方的关系。 ▪ 第三,沟通必须具备统一或相似的媒介载体(符号系统)。 ▪ 第四,沟通需要克服可能产生的障碍。如观点不同、偏见、时间不足、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信息接收障碍、环境的干扰等 ⏹ 第五,关注(心)对方。     关注什么? ▪       某日上午9点半钟,一位妇女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家里被盗了,气喘吁吁,语无伦次。 ▪       民警小王登记报案,问了几个问题对方都说不清楚,便很不耐烦地抱怨:“你自己被盗了都不清楚,我们怎么帮你破案?” ▪       妇女更着急地说:“你们赶紧到我家里先看看!” ▪       “这里不是你说了算!得先登记完报案记录才去呢!反正都偷完了,晚一点没有关系。你这人真是的,我问你的问题你都说不清,还催我!”       在这个报案过程中,民警不理会群众的着急心情。 ▪       事实上,来到公安机关求助的群众大多是由于遇到麻烦事情,难免心里着急,如果民警能够稍作安慰,对方就会感到增添了面对困难的力量,沟通效果会完全不同。 ▪       如民警小王可以这样说:“大姐,您别着急!写完报案记录我们马上去您家里。现在您必须冷静下来,回答我几个问题,这些问题能够帮助我们找到犯罪嫌疑人,因此您得配合我们,好吗?” 没有关心     接待群众报警: ▪       一位老人神色慌张来到某派出所查询已经失踪一周的女儿的下落。 ▪       值班民警小李冷冰冰地回答:“我们也只能发协查通报,至于找到找不到可说不定。再说你女儿都十七八岁了,应该知道与你联系,不联系我们也没办法。现在有些搞传销什么的,或是被人叫去干什么其他行业,真是难说,你还是耐心等吧。” ▪       “你知道每天都有很多人报失踪,我们就只能向相关派出所或分局发出协查通报,如果有消息就会联系我们,如果没有联系也就没有办法。你回去等着吧,我这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呢!”       民警小李的话显得非常冷漠,对老人担心女儿那种心情没有丝毫理解和关注,其推测性的话语,又隐含着老人的女儿遭遇不幸的可能,这无形中会增加老人的担忧和焦虑;而且这种焦虑情绪很有可能会转化为对“民警无能”的埋怨。           对于老人来说,民警是“冷漠、不同人情、高高在上” ;可在民警小李看来,这不过是他每天经历的众多工作中的一个简单事项,也许就是“一说而过”。     沟通障碍经典:  ▪ 该来的没来:该来的没来,那我们是不该来的了。 ▪ 不该走的走了:剩下的客人,走了的是不该走的,那我们这些没走的倒是该走了。 ▪ 我不是叫他们走哇!(剩下最后一位):那就是叫我走了! (4)沟通关键因素         给予有用的信息和收集有用的信息         就像我们的双手,在一只手上我们想要陈述我们自己的观点,清晰.公正.有说服力。     所以在另一只手上我们需要倾听别人的观点,这是成功的交流所必须的。     (5)沟通的三大载体:文字、声音及肢体语言。 ▪       文字传达信息,声音传达感觉,肢体传达态度。 ▪       经过行为科学家六十年来的研究,面对面沟通时,三大要素影响力的比率是文字7%,声音38%,肢体语言(眼语言、手语言、臂语言、微笑语等)55%。 ▪       成都女交警温柔执法,违规男司机纠缠半小时认罚。成都一名女交警站在奥拓车旁,半小时内微笑敬礼13次,只为请违法车司机出示驾照。有网友为她喊出了“温柔一刀”的美名。  (6)有效沟通的技巧 ▪ 关心对方,换位思考 ▪ 公平对等,尊重对方并表达你的真诚 ▪ 善于倾听(占40%,其他交谈35%、阅读16%、书写9%)别人的谈话 ▪ 记住别人的名字和职务 ▪ 面带微笑 ▪ 善于赞美,把赞美当成一种习惯 ▪ 避免不必要的争论 ▪ 留心自己和对方的身体语言 ▪ 求同存异 第七章 社区治安防范 一、社区治安防范概述 ( (一)社区治安防范的概念 (       指公安派出所及其社区民警为了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筹划、协调和基层社区组织的支持下,充分依靠社区的各种治安资源,针对可能引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各种条件、诱发因素,以及容易产生违法犯罪的区域、单位和重点人员,有效预测违法犯罪的发生和发展变化,依法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和控制的活动。 其具有系统性、广泛性、经常性等特征。 (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是社区治安防范主体是社区的各种力量;     二是社区治安防范的组织者是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     三是社区治安防范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     四是社区治安防范具有标本兼治的意义。 (二)社区治安防范的类型与要求       主要有六种类型:       1. 从防范对象的重要程度和防范工作力度的大小,可以把治安防范分为重点防范和一般防范;     2. 根据防范主体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专业防范和社会防范; (   3. 根据防范的作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个人防范、家庭防范、学校防范、单位和场所防范等。 (     4.  根据防范的内容,可分为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夺)、防性侵害、防火灾、防爆炸、防毒品、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5.  根据防范的作用对象,可分为违法犯罪主体防范,易于引发违法犯罪的条件防范;易受侵害对象的防范;     6.  根据防范所凭借的媒介的不同,可分为人力防范、物质防范和技术防范 。     社区治安防范的基本要求:依靠群众、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二、社区治安防范的主要内容 ( (一)可防性案件(“两抢一盗”) (       1. 盗窃、抢劫社区居民住宅财物案件; (   2. 盗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业场所财物案件; (   3. 盗窃机动车、抢劫出租车案件; (   4.盗窃、抢劫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财物案件; (   5.发生在公共复杂场所、行业的盗窃、抢劫案件;      6.发生的¡°民转刑¡±案件。   (二)“黄、赌、毒”案件     卖淫、嫖娼以及组织、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案件;聚众赌博或从事赌博性质的经营活动的案件;吸、贩毒案件等。   (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       治安灾害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或者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并因此对人们心理和社会安定产生消极影响的灾难事故。       主要包括:     火灾、爆炸、中毒、交通以及因为公共秩序混乱造成的坍塌、垮塌等挤死压伤事故等。由于治安灾害事故危害大、损失大、影响大、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因而及时发现、预防和消除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是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社区治安防范的方法 (一)加强社区治安防范组织力量建设         一是加强社区治安防范的警务力量建设;二是加强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的治安防范组织建设;三是加强社区治安骨干力量和治保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二)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制度           社区治安防范工作责任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治安巡逻、检查、报告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评比、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设施的管理制度;重点单位、部位的警戒;守护制度。       (三)社区治安防范基本措施                         1. 广泛、深入、经常、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2. 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     3. 制度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防范检查、督促工作。 (四)社区治安防范的途径与方法   1. 人员控制 (       人员控制对象两类重点:即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和具有潜在危害的人员。具体主要包括四种对象: (   (1)具有违法犯罪可疑或可能的人员; (   (2)犯罪嫌疑人; (   (3)社会服刑人员; (   (4)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       2.  物品控制。       主要指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犯罪物品和作案工具。       3.  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控制       场所控制,主要是指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重点区域、复杂区域等特定场所的控制。     特种行业主要包括旅馆业、印章业、印刷业和旧货业等。因其业务活动的特殊性,使其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所利用,如不严格管理和控制,就会成为犯罪的高发点。 (     4. 情境控制     (1)时空控制;(2)环境控制;(3)诱发因素控制。     5. 环境防范理论——国外几种主要理论介绍       (1)防卫空间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奥斯卡·纽曼在上个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他认为,既然我们不能抑制人们的犯罪动机,何不从犯罪的目标和条件上去限制犯罪,因为,众所周知,没有作案的目标和条件,犯罪是不可能发生的。 (       环境预防就是消除犯罪条件,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空间发生的,因此有必要通过环境设计,制造一种“防卫空间”。预防犯罪的发生。     (2)死角理论       日本犯罪学者尹藤滋认为,城市中存在的各类死角是导致犯罪的危险因素。即存在“时间、空间、社会和心理等四个方面的死角。 (     (3)犯罪机会理论(被害预防理论)       犯罪活动必然具备三大要素: (     一是犯罪的欲望或动机;二是实施犯罪的技能、工具;三是实施犯罪的机会。     前面两个因素难于控制,真正能够控制的是犯罪机会。     犯罪预防的根本在于控制或消除产生犯罪的机会因素,使犯罪人难以找到客观的犯罪目标和条件,无法实施犯罪。 四、对易受犯罪侵害对象的防范 (           做好预防犯罪的宣传工作是第一位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注重实效。宣传的目的就是为了强化防范意识,掌握防范方法和技能,提高防范效率和成效。   (一)对家庭住宅侵害的防范 (   1. 社区居民住宅发生侵害的条件 (     (1)现代工作、生活方式的变化,家庭居住条件的变化,使人际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邻里间的守望互助作用明显下降; (   (   (2)居民住宅建筑忽视安全防范要素,致使许多住宅本身存在着治安隐患和漏洞,不利于居民住宅的治安防范;  (3)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普遍淡化; (       (4)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不规范、不落实。 (     2. 社区居民住宅发生侵害案件的主要特点: (     发生的居住环境 、发生的居住楼层、作案对象的选择、作案方式和时间的选择。 (     住宅侵害案件类型主要表现为入室盗窃或抢劫或诈骗。 3. 社区居民住宅治安防范要点(九条)     加强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治安防范宣传是首要工作,也是最有效的工作。     比如:南京警方贴出凡客体(“凡客体”,即凡客诚品(VANCL)广告文案宣传文体,是时下网络流行的广告体语言,以“我爱……”、“我是……”为关键词和主旋律,成为一种在消费社会背景下出现与流行的新文化用品,其创意手法招致了众多网友的热捧围观。) (   (1)家庭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要放在人们熟知或习惯存放的地方; ( (2)外出较长时间一定要请邻居或亲朋帮助照看家庭住宅,并帮忙收领邮件; (   (3)当一个人单独在家有人敲门时,千万不能随便开门让陌生人进入,以防不测; (   (4) 平时不要将住房的钥匙乱扔,更不能随便交给外人;万一住房钥匙丢失,或者更换佣人后,要及时更换门锁; (   (5) 对陌生人打来的没有正当理由的电话,要提高警惕性,防止不法分子¡°探门问路¡±;   (6)邻里之间要加强守望互助,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防范;   (7)对家庭的贵重物品要进行永久性的标记,以降低物品的原始价值,威慑违犯罪分子以及有利于赃物的控制; (8)坚持在睡前或离家前的一分钟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家里的门、窗、锁是否关(锁)好; (9)发现家中被盗要及时报警,并保护好发案现场。 (二)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和被害预防 (     1.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堤坝。 ( (1)发挥家庭在教育、预防、挽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殊作用; ( (2)注意未成年人的行为规范,做到防微杜渐; ( (3)善于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苗头;  ( (4)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 (       2.  重视并加强学校在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阵地作用。     (1)学校应该注重素质教育;   (2)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   (3)学校应加强预防违法犯罪的教育。 (   3.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   (1) 未成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力; (   (2) 保护自己身体和财产的权力; (   (3) 危险时获得帮助的权力; ( (4) 危急情形下选择安全措施的权力; ( (5)紧急避险的权力; ( (6)讲真话的权力; ( (7)与陌生人不打交道的权力; ( (8)被相信的权力; ( (9)拒绝触摸的权力; ( (10)不遵守诺言的权力。 (三)对女性的被害防范 (     1.女性要有强烈的防范意识和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使自己具有较强的防止受害的能力; (     2.女性要自尊、自受、自重、自强,防止因自己的因素诱发外界对自己的侵害; (     3.要根据易受犯罪侵害的季节特点,加强有针对性地防范,尤其是在夏季要加强受害防范; (     4.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尽量避开各种险恶的环境和消除受害的条件。 (四)老年人受害防范 ( 1.居住地与受害防范 ( 2. 心理调适与受害防范 ( 3. 生活起居与受害防范 第八章  社区治安调解     一、治安调解的概述 (       治安调解是指由公安机关主持,通过教育调停的方法,促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不再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处理治安案件的法律活动。 (       治安调解是不同于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的特殊方法,是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的有效办法。 (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第五条规定为治安案件办理确立了治安调解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继承、发展了治安调解制度。     ( (一)治安调解的范围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对治安调解的范围也作了较具体的规定。     1. 因民间纠纷引起 (       从设立治安调解制度的原意出发,“民间纠纷”应当是指公民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的争执纠纷,通常在日常生活中需在共同时空范围相处的邻里乡亲、同事同学之间发生。 (       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因民间纠纷引起才能治安调解,在治安案件办理实践中,要注意把民间纠纷与其他纠纷区分开来。   2.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 (       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1)关于“打架斗殴”的理解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没有规定“打架斗殴”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只规定了“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打架斗殴”应当理解为殴打他人行为或故意伤害他人行为。 (2)关于“损毁他人财物”的理解 (       从治安调解的原意出发,“他人”应当是指自然人,“损毁他人财物”应当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中的故意损毁他人(自然人)财物。   (3)关于“等”的理解           “等”的理解有两种:一是内等,认为可以治安调解的违反管理行为只有打架斗殴和损毁他人财物两种;二是外等,认为可以治安调解的违反管理行为不限于以上两种,其他符合条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以治安调解。           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理由主要有二: (       第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不限于打架斗殴和损毁他人财物这两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 (       第二、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对法律规范的解释明确规定:“法律规范在列举其适用的典型事项后,又以‘等’、‘其他’等词语进行表述的,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以‘等’、‘其他’等概括性用语表示的事项,均为明文列举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且其所概括的情形应为与列举事项类似的事项”。     3. 情节较轻的 (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情节轻重之分,必须是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才能调解处理。 (       所谓情节较轻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较轻,手段不恶劣,后果不严重,危害较小,次数少等。 (二)治安调解的条件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治安调解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1. 治安案件属于治安调解的法定范围; (       不是属于治安调解法定范围的治安案件,不得治安调解。 (       2. 公安机关选择并主持治安调解; (       对属于治安调解法定范围的治安案件,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而不是“应当”或者“必须”调解处理,因此,治安调解还必须有公安机关的选择。 (       从立法的宗旨与意图来看,“可以”意味着“一般应该”。对于适用治安调解处理更能达到教育双方、消除矛盾,不再继续或者重新违反治安管理目的的,公安机关应尽量尝试以治安调解处理,包括当事人双方当时在情绪中不一定愿意调解处理的,办案人员也可以积极试行说服教育,以期当事人双方能转变情绪与认识,主动提出愿意调解处理。 (       通常,不选择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况有:恶意利用民间纠纷打击报复的;一贯蛮不讲理,经常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在调解过程中或达成调解协议后又重新挑起争端或再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影响较大的等。   3.  治安案件当事人愿意治安调解。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治安调解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不适用治安调解的五种情形: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       【案例】 (       案例一: (       丁某与邻居李某长期不和。2006年9月2日下午4时许,双方因住房公用部分的使用权发生争执,并诉诸武力。在纠纷过程中,李某踢了丁某胸部及腹部,丁某遂持一砖头击中李某头部。后经群众劝解平息了纷争。经鉴定,李某头部有0.4 cm及1.5cm长的伤口两处,属于轻微伤。丁某头部、胸部及右手腕软组织处亦有挫伤。9月5日,两人所在区的派出所民警召集双方当事人、双方单位代表、居委会干部以及房屋管理员开了一个调解会,调解在教育双方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李某的医药费及误工费由丁某赔偿,丁某的医药费自理。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均无异议,但调解结束后并未在调解笔录上签名,也未有调解协议书。 (     第二天,主持调解的民警拟写了治安案件处理 ( 报告,报告写明了调解过程和结果,报派出所所长审批。2006年10月12日李某因心脏病住院治疗,2007年2月10日死亡,医院的死亡诊断书上记载其死亡原因系冠状动脉梗塞,法医鉴定其系心脏病致心肺功能衰竭致死,与头部外伤无直接因果关系。李某死后,李妻将丁某赔偿的医药费及误工费退回派出所,并要求公安机关对丁某重新作出处理。2007年3月31日,某公安分局以殴打他人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丁某给予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对派出所以前的调解处理未作撤销。 (     请进行评析。 (       案例二: (       村民李某在自家院落内盖房,外墙侵占邻里陈某家院落一砖之地,邻里指出并要求其恢复原样。李某找出当年的宅基地图纸,指出陈某家当年盖房时先多占了他家的地,因上一辈关系好,他家没有计较,现在其占一砖之地,陈某也不应计较。双方争执不下,动手互殴,互有轻微伤。公安派出所经深入调查,走访村干部、房基地管理部门,确认李某所说属实,随进行治安调解,达成协议:李某侵占陈某家院落一砖之地,由李某补偿陈某1000元;双方伤情各自治疗,互不承担医疗费用。 (     请进行评析。 (     案例三: (       沈艳香(女,42周岁)从2001年开始种植其亲属李霞的一垧职工地(每年都交给李霞种地款)。2008年5月16日,农场下发2007年的土地补贴款,沈艳香准备去领款,遭到李霞的拒绝。沈艳香对此事怀恨在心。19日晚,沈艳香携带作案工具潜入李霞家菜园偷割韭菜,并将韭菜根刨出欲带走,以此来报复李霞,后被当场抓获。 (       本案可适用治安调解吗?   三、治安调解的原则与要求 ( (一)治安调解的基本原则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治安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1. 合法原则 (       治安调解的合法原则是指治安调解的所有活动都应当合法,这包括治安调解的条件合法、治安调解的过程合法、治安调解的结果合法。         2. 公正原则       治安调解的公正原则是指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应当不偏不倚,排除偏见,公正地对待案件当事人,并教育引导监督当事人公正地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     3. 自愿原则 (       治安调解的自愿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治安调解应当始终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4. 及时原则 (       治安调解的及时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治安调解要及时,讲究效率。 (       治安调解案件的发生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正在恶化升级,及时调解可以及时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恶化。 (二)治安调解的具体要求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治安调解还有以下具体要求: (       第一,应当首先查明事实,收集证据; (       第二,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       第三,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未成年当事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在场; (       第四,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 (       (   第五,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   第六,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最终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在履行之前反悔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治安调解 的程序与方法 ( (一)当场调解程序 (       当场调解程序是指对当场发现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由现场民警当场主持,让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有效调解协议的治安调解程序。 (     当场调解程序是治安调解的简易程序,通常适用于因果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能当场及时悔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当场调解程序需作简要记录并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 (二)普通调解程序 (       普通调解程序,是治安调解的完整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1. 受理案件 (       受理案件是普通调解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时对案情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案情材料表明案件属于治安调解的法定范围,公安机关认为可以调解处理,当事人也愿意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受案手续,批准作为治安调解案件进行办理。治安调解案件的受理案件和一般治安案件的受理案件一样,应当严格按管辖权和审批权的要求进行。   2. 调查取证 (       调查取证是普通调解程序的基础环节。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应在查明案情,明确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教育疏导,因此,治安调解必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切忌没有调查取证就匆忙调解。 (       另外,经公安机关调解最终不能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在履行协议前反悔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而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必须在调查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才行。    3. 教育调停    (       教育调停是普通调解程序的关键环节。教育调停工作做得好,当事人才能主动地达成并履行调解协议。 (       一方面,要对当事人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法制教育,使其认识到其行为的性质和危害,教育其不再继续或重新违反治安管理;另一方面又要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赔偿等进行调停,使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合情合理、公正合法的调解协议。 (       在实践中,民警总结出治安调解的“四宜四忌”,即“宜解不宜结,宜和不宜激,宜缓不宜急,宜宽不宜严”。“四宜四忌”强调在治安调解中应当首先注重化解矛盾、缓解情绪,不急于下结论,在调解失败后处罚时宜从轻处罚避免激化矛盾,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       另外,为了促使当事人能自觉达成并履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在教育调停中应向当事人说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但应避免给当事人造成强制调解的压力。     4.  达成协议 (       达成协议是治安调解的中心环节。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 (     《治安调解协议书》是前面几个步骤的结晶,又是后面协议执行程序的依据,必须规范制作,分为开头、协议内容和结尾三个构成部分,开头写明双方当事人和案由,协议内容部分具体写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内容,结尾部分写明本调解协议的份数、持有人、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及《治安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时间。   5. 协议履行 (       协议履行是治安调解达成协议的落实程序。在调解协议的履行上需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治安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二是治安调解协议的具体执行方式。治安调解协议书只要是依法制作,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公安机关不能随意更改,双方当事人也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所确定的内容。 (       协议达成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改用处罚程序办理案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双方当事人愿意的可以重新调解一次。 (三)治安调解结案 (       1. 结案的条件 (       治安调解协议履行后,治安调解案件即可终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适用调解程序的治安案件已调解终结的,应当予以结案。治安调解案件结案应当制作案卷归档。 (       2. 调解终止处理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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