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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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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 (1)《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 (1)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 一、掌握内容 (一)建筑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 (1)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 (1)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 一、掌握内容 (一)建筑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 )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2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 按耐久性能划分: 耐久等级 耐久年限 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 一 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 50~100年 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 25~50年 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 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1 按耐火性能划分: (二)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指标,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所决定。 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能重要的或者规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次要的或者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耐火等级按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这两个因素确定。 燃烧性能:把构件的耐火性能分成非燃烧体、燃烧体、难燃烧体。 耐火极限:是指任一建筑构件在规定的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被破坏;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三) 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 1.特级工程 2.一级工程 3.二级工程 4.三级工程 5.四级工程 6.五级工程 (二)建筑施工图纸的阅读、绘图 1(施工图的分类 一套完整的施工图除了图样目录、没计总说明书外,还应包括建筑施工图(简称“建施图”),主要表 “结施图”),主要表示房屋的结构设计内容;设备施工图(简称示房屋的建筑设计内容;结构施工图(简称 “设施图”),包括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等各工种施工图三大类。各类专业图样又分为基本图和详图两部分。基本图样表明全局性的内容;详图表明某一构件或某一局部的详细尺寸和做法等。 2(施工图的编排顺序 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由各工种绘制完成后,要统一装订,一般是全局性的图样在前,局部性的图样在后,下面依次介绍各工种图样的主要内容: (1)图样目录 主要说明该工程由几个工种专业图样组成,它的名称、张数和图号。 (2)总说明 主要说明工程的概况和总要求。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标准、施工要求等,一般门窗汇总表也列在总说明页中。 (3)总平面图 简称“总施”,表明新建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 (4)建筑施工图 简称“建施”,主要说明建筑物的总体布局、外部造型、内部布置、细部构造、装饰装修和施工要求等,其图纸主要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建筑剖面图、建筑详图等。 (5)结构施工图 简称“结施”,主要说明建筑的结构设计内容,包括结构构造类型、结构的平面布置、构件的形状、大小、材料要求等,其图纸主要有结构平面布置图、构件详图等。 (6)给水排水施工图 简称“水施”,主要表示管道布置和走向,构件做法和加工要求等。 (7)采暖通风施工图 简称“暖通施工图”,主要表示管道布置及走向,构件的构造安装要求。 (8)电气施工图 简称“电施”,主要表示照明及动力电气布置、走向和安装要求。 3(投影和视图的基本知识 施工图是进行施工的主要依据。一项工程的图样有几张、几十张,甚至上百张,要做到按图施工,就首先要把图样读懂。而施工图是按照投影原理绘制的,是用几个投影图(也称作视图)来表示建筑物的真实形状、内部构造和具体尺寸的。因此,要读懂施工图就要掌握制图的原理,即投影原理。 (1)投影 在自然界,光线照射到物体上,在墙上或地面仁就会产生影子,这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成影现象。工程上常用的投影图:透视投影图(中心投影法,一个投影面)、轴测投影图(平行投影法,一个投影 2 面)、正投影(正面投影法,多个投影面)、标高投影(正投影法 ,投影面为水平面,多用于地形图)。 (2)视图 视图分为:主视图-主视图反映:上、下 、左、右 左视图-左视图反映:上、下 、前、后 俯视图-俯视图反映:前、后 、左、右、 中心投影法:投影线由投影中心一点射出,通过物体与投影面相交所得图形称为中心投影,这种投影方法称为中心投影法 轴测图:利用平行投影的原理,将物体的长宽高三个方向的形状在一个投影面上同时反映出来的图样,称为轴测图。 折断显露法:当投影中出现两根管子重叠时,假象前(上)面一段管子已经截去了一段,这样显露出后(下)面一根管子,用这样的方法就能把两根或多路重叠管线显示清楚,工程图中,这种表示管线的方法,称为折断显露法。 (三)施工测量基础知识 常用工程测量仪器的功能与应用 、经纬仪:由照准部、水平度盘、基座三部分组成 1 功能:测水平角、竖直角、测水平距离和高差(借助水准尺) 操作步骤:对中、整平、瞄准、读数 2、水准仪:由望远镜、水准器、基座三部分组成 功能:测两点间的高差、测水平距离 操作步骤:粗平、精平、瞄准、读数 3、全站仪:由电子经纬仪、光电测距仪、数据记录装置三部分组成 施工测量的内容和方法 1、施工测量的目的:把图纸上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使用测量仪器以一定的方法和精度测设到地面上,并设标志作为施工的依据。 2、施工测量的内容:施工前的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建筑物定位和基础放线、细部测设、竣工图的编绘、施工和运营期间建筑物的变形观测。 3、测设的三项基本工作:已知水平距离的测设、已知水平角的测设、已知设计高程的测设。 4、点的平面位置的测设方法:直角坐标法、距离交会法、角度交会法、极坐标法。 (四)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用途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车、钢筋冷拉机、机动翻斗车、塔吊、起重运输机械、振捣棒平板震捣器,电夯、砂轮切割机、交流电焊机、台钻、套丝机、挖掘机、气割、水平尺、角尺、型材切割机、磨光机、石材切割机、锚具(碳素钢丝套筒锚具、冷拔低碳钢丝锚具、冷拔低碳钢丝锚具)、测力器 (弹簧测力器)、张拉机(电动卷筒张拉机)等,(用途自己查,依表面意思通俗理解即可,这方面考试涉及不多) 二、熟悉内容 (一)房屋建筑基本构件的受力特点 建筑结构构件是指房屋建筑中的受力构件,如基础、梁、板、柱、承重墙、屋架、地坪屋顶、门窗等,这些构件按照一定的组成方式构成的受力和传力结构系统,称为建筑结构(简称结构)。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如梁、柱、屋架等)称为结构构件(简称构件)。 3 按承重构件所使用材料分类: 结构形式 承重构件 适用范围 优点 缺点 砖混结构 由砖砌成的7层以下 材料来源文广泛, 墙体厚, (由砖等砌块使用墙体承重 性能优良, 自重在, 砂浆砌筑而成的结施工简单, 使用效率低, 构) 建筑造价低 抗震性能差 框架结构 由钢筋混凝15层以下 平面布置灵活, 室内梁、柱突出 (由梁和柱在节点土的梁柱组提供较大空间, 实现固接所组成的成框架承重 抗震性能较好 结构) 纯剪力墙结构(由由剪力墙承25层以上,墙体薄, 墙体多, 底面与基础固接的重 最高140米 使用率高, 平面布置困难 纵、横向钢筋混凝抗震性能好 土墙体组成的结 构) 框(架)剪(力墙)由钢筋混凝16-25层,墙体薄, 局部空间分割 结构 土组成的梁最高130米 使用率高, 受到限制 (框架结构中某些柱和剪力墙平面布置较灵活, 适应部位布置成剪共同承重 提供较大空间, 力墙) 抗震性能好 1、基础 基础是位于建筑物最下部的承重构件,承受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并能抵御地下各种因素的侵蚀。 基础按材料及受力特点分为刚性基础(石、砖、混凝土)和非刚性基础(钢筋混凝土) 按构造型式分为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杯形基础)、井格式基础、筏形基础、箱形基础、桩基础等。 民用建筑常用基础使用条件 基础类型 使用条件 条形基础 土质坚硬、主体建筑不高 箱型基础 土质松软、主体建筑不高 桩基础 土质坚硬、主体建筑高,或其它特殊土质 2、墙 墙是建筑物的承重构件和围护构件,作为承重构件承受建筑物由屋顶或楼台板传来的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再传给基础,作为围护构件,外墙起抵御自然界各种因素对室内侵袭的作用,内墙起分隔房间的作用,根据功能的不同分别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保温、隔热、隔声、防水、防火、经济性、耐久性。 墙体按房屋位置分为内墙和外墙 位于建筑物四周的墙称外墙, 位于建筑物内部的墙称内墙, 4 沿建筑物短轴方向布置的墙称横墙,横向外墙一般称山墙, 沿建筑物长轴方向布置的墙称纵墙, 按结构受力情况分为承重墙和非承重墙 按所用材料分为砖墙、石墙、土墙及混凝土墙 墙厚名称 墙厚名称 习惯称呼 实际尺寸(?) 1/4砖墙 53 半砖墙 12墙 115 3/4砖墙 18墙 175 一砖墙 24墙 240 一砖半墙 37墙 365 二砖墙 49墙 490 过梁、圈梁、构造柱 过梁:门窗或洞口上设置的用于支撑洞孔上部砌体荷载的横梁; 圈梁:沿外墙四周及部分内墙设置的下楼板相连的连续闭合的梁; 构造柱:在横、纵墙相交处设置的用于加强墙体整体刚度的柱; 3、楼板层 楼板层是建筑物中水平方向的承重构件,同时也将建筑物沿水平方向分隔上下空间,应具有足够的抗弯 强度、刚度和隔声能力,厨卫等房间楼板层还应具有防水、防潮能力门窗 楼板层一般分为面层、附加层、结构层和顶棚 钢筋混凝土楼板层一般分为现浇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板、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装配整体式钢筋 混凝土楼板 4、地坪 地坪是底层房间与土层相接的部分,应具有耐磨、防潮、防水和保温等能力 地坪通常由面层和基层两部分组成。 面层:又称地面 整体类地面: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水磨石等 镶铺类地面:粘土砖、水泥花砖、陶瓷地砖、石板和木地板等 粘贴类地面:地毡、地毯等 涂料类地面: 基层:主要是结构层,有时还增设垫层和附加层 结构层是承重和传力部分 垫层为结构层与地基之间的找平层或填充层 附加层是为满足某些特殊使用功能要求而设置的,如结合层、保温层、防水层、埋管线层 5、楼梯 楼梯是建筑物的垂直交通设施,应具有通行、防火、防滑能力 楼梯坡度通常在30度左右 楼梯形式常见的有单梯段直跑、双梯段直跑、折角、双折、双向折角、三段并列、三折、螺旋等 5 楼梯由梯段、平台和栏杆三部分组成 梯段是设有踏实步供上下行走的通道段落,踏步的连续级数不宜超过18级,梯段宽度不小于1100-1200 ?,踏步由踏面(即踏步宽度,通常为240-300?)和踢面(即踏步高度,也称踢板,通常为150-200?)组成。 平台是梯段踏步较多时设置的休息用地 栏杆是在梯段和平台的临空边缘设置的,栏杆顶部供依扶用的连续构件,称扶手。扶手的高度为900?。 楼梯构造形式主要有: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梯 6、屋顶 屋顶是建筑物顶部的外围护构件和承重构件,主要功能是抵御自然界的风霜雨雪、太阳辐射和其他外界的不利因素,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防水、保温、隔热能力 屋面按排水超级度分为坡屋面、平屋面 按是否上人分为上人屋面与非上人屋面 7、门窗 门是供人们内外交通和隔离房间之用,主要功能是交通出入、分隔联系空间,有时也兼起通风、采光用 门按开启方式分为平开门、弹簧门、折叠门、推拉门、转门、卷帘门等 按所用材料分为木门、铝合金门、塑料门、玻璃门、钢门 窗主要功能是采光、通风及观望,也起分隔和围护作用,特殊房间要求门窗具有保温、隔热、隔声等能力窗 窗按开启方式分为平开窗、固定窗、旋窗、推拉窗、百页窗等 按所用材料分为木窗、铝合金窗、塑料窗、钢窗 8、阳台 阳台按其与外墙的相对位置,一般可分为凸阳台、凹阳台、半挑半凹阳台 凸阳台挑出外墙1—1.5m,宽度3—5m,一般与房间的开间相同 9、变形缝 伸缩缝是因温度变化而设置的变形缝。 沉降缝是为了建筑物各部分不均匀沉降引起的破坏而设置的变形缝。 防震缝是为了防止水平地震波而设置的变形缝。 各种变形缝的种类、特点及间距见下表。 10、楼间距和日照间距 L=H/tanα L:房屋间距 H:前排房屋檐口和后排房屋底层窗台的高差 ?α:冬至日正午的太阳高度角 变形缝的种类、特点及间距 类型 设置原设置条件 特点 构件运动方缝宽(?) 因 向 伸缩缝 温度 建筑物长度超过将基础以上的建筑构水平 20—40 50米 件全部分开 6 沉降缝 不均匀高度相差大 从基础到屋顶全部断垂直 30—70 沉降 地基土壤难以保证开 均匀沉降 新旧建筑物毗邻 防震缝 地震 有抗震要求 上部结构完全断开 上下、左右、50—70 前后 (二)建筑的基本构造 建筑构造学是研究建筑物的构成、各组成部分的组合原理和构造方法的学科。主要任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技术经济和艺术造型要求提供合理的构造方案,作为建筑设计的依据。 在进行建筑设计时,不但要解决空间的划分和组合,外观造型等问题,而且还必须考虑建筑构造上的可行性。为此,就要研究能否满足建筑物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功能;在构造设计中综合考虑结构选型、材料的选用、施工的方法、构配件的制造工艺,以及技术经济、艺术处理等问题。 建筑结构是构成建筑物并为使用功能提供空间环境的支承体,承担着建筑物的重力、风力撞击、振动等作用下所产生的各种荷载;同时又是影响建筑构造、建筑经济和建筑整体造型的基本因素。为此就要研究建筑物的结构体系和构造形式的选择;影响建筑刚度、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的因素;结构与各组成部分的构造关系等。建筑结构体系的类型,基本可分为: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和骨架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工具式模板建筑,筒体结构建筑、悬挂结构建筑薄膜建筑和大跨度结构建筑等。 为了防止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或破坏,必须研究下述问题,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建筑防火、建筑防震建筑防爆、建筑防尘、建筑防腐蚀、建筑辐射防护、建筑屏蔽、地下,室防水、外墙板接缝防水以及变形缝等。 建筑构造是为建筑设计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现代化的建筑工程如果没有技术依据,所作的,设计只能是纸上的方案,没有实用价值可言。建筑构造作为建筑技术,自始至终贯穿于建筑设计的全过程,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等每个步骤。 在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首先应根据该工程的,社会、经济、文化传统、技术条件等环境来选择合宜的,结构体系,使所设计的建筑空间和外部造型具有可行性和现实性;在技术设计阶段还要进一步落实 设计方案 关于薪酬设计方案通用技术作品设计方案停车场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室设计方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 的,具体技术问题,并对结构和给水排水、供暖、供电、空调设备等工程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协调各工程项目之间的交又矛盾。施工详图设计阶段是技术设计的深化,处理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的实施提供制作和安装的具体技术条件。 (三)建筑结构抗震基本知识 (一)地震震级和烈度 1、震级M-----一次地震的能量大小 2、地震烈度-----地震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划分为12个等级) (二)地震对建筑物的破坏作用 (三)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 1、设构造柱 2、设圈梁 3、楼盖、屋盖应有足够的支承长度和可靠的连接 4、墙体有可靠的连接 5、加强楼梯间的整体性 6、设防震缝 三、了解内容 (一)人防工程基本知识 7 人防工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其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按抗力等级划分,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从工程构筑方式,又分为掘开式工程和坑道式工程两大类。为了合理反映工程造价、预算定额和工程预算通常以工程构筑方式进行分类。 一、掘开式人防工程 掘开式人防工程,是指采用首先开掘工程基坑土石方至设计标高,然后浇筑工程,再复土回填的方法构筑的人防工程。对于采用掘开方式构筑的平时战时用途为地下通道即地道,也应归入掘开式工程范畴。 掘开式人防工程,根据工程上部地面是否有地面建筑,又分为单建式人防工程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与附建式人防工程在构筑方法上没有什么区别,仅在工程设计取定荷载时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罢了。 二、坑地道人防工程 坑地道人防工程从施工方法上讲,是采用暗挖(掘进爆破)施工的人防工程。从结构上讲,坑地道工程是利用工程上部覆盖层与工程支护(被复)结构共同组成的承载结构的工程。坑地道工程按施工口的不同型式又分为坑道工程和地道工程;根据地道工程构筑地域的地质条件,又分为土质工程和石质工程。 (二)建设部十项新技术(2005年) 2005年建设部重点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手册 1 3 6高边坡防护技术 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1 4地下空间施工技术 1(1桩基新技术 1(4(1暗挖法 1(1(1灌注桩后注浆技术 1(4 2逆作法 1(1 2长螺旋水下灌注成桩技术 1(4(3盾构法 1(2地基处理技术 1 4(4非开挖埋管技术 1 2(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 2(高性能混凝土技术 复合地基成套技术 2(1混凝土裂缝防治技术 1(2(2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成套技术 2 2自密实混凝土技术 1(2(3真空预压法加固软基技术 2 3混凝土耐久性技术 1(2(4强夯法处理大块石高填方地基 2(4清水混凝土技术 1(2 5爆破挤淤法技术 2(5超高泵送混凝土技术 1(2(6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 2(6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1(3深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技术 3(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 1(3(1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 3 1高效钢筋应用技术 1(3(2预应力锚杆施工技术 3(1(仆tRB400级钢筋的应用技术 1(3(3组合内支撑技术 3(2钢筋焊接网应用技术 1(3(4型钢水泥土复合搅拌桩支护结 3(2 1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 构技术 3 2 2}IRB400钢筋焊接网 1(3(5冻结排桩法进行特大型深基坑 3(2(3焊接箍筋笼 施工技术 3(3粗直径钢筋直螺纹机械连接技术 8 3 4预应力施工技术 6(4建筑智能化系统调试技术 3(4 1无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6(4(1通信网络系统 3(4 2有粘结预应力成套技术 6(4 2计算机网络系统 3(4(3拉索施工技术 6(4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4(新型模板及脚手架应用技术 6(4(4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4(1清水混凝土模板技术 6(4(5安全防范系统 4 2早拆模板成套技术 6(4(6综合布线系统 4 3液压自动爬模技术 6(4(7智能化系统集成 4 4新型脚手架应用技术 6(4(8住宅(小区)智能化 4(4(1碗扣式脚手架应用技术 6 4(9电源防雷与接地系统 4(4(2爬升脚手架应用技术 6(5大型设备整体安装技术(整体提升 4(4(3市政桥梁脚手架施工技术 吊装技术) 4外挂式脚手架和悬挑式脚手架 (5(1直立单桅杆整体提升桥式起重 4 4(6 应用技术 机技术 5(钢结构技术 (5(2直立双桅杆滑移法吊装大型设 6 5(1钢结构CAO设计与CAM制造技术 备技术 5(2钢结构施工安装技术 6(5(3龙门(A字)桅杆扳立大型设 5(2 1厚钢板焊接技术 备(构件)技术 5(2(2钢结构安装施工仿真技术 6(5(4无锚点推吊大型设备技术 5(2 3大跨度空间结构与大型钢构件 6(5 5气顶升组装大型扁平罐顶盖技术 的滑移施工技术 6(5(6液压顶升拱顶罐倒装法 5(2(4大跨度空间结构与大跨度钢结 6(5(7超高空斜承索吊运设备技术 构的整体顶升与提升施工技术 6(5(8集群液压千斤顶整体提升(滑 5(3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 移)大型设备与构件技术 5 4预应力钢结构技术 6(6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与评估 5 5住宅结构技术 6(6(1系统检测 5 6高强度钢材的应用技术 6(6(2系统评估 5(7钢结构的防火防腐技术 7(建筑节能和环保应用技术 6(安装工程应用技术 7(1节能型围护结构应用技术 6(1管道制作(通风、给水管道)连 7(1(1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及施工 接与安装技术 技术 6(1(1金属矩形风管薄钢板法兰连接 7(1(2节能型门窗应用技术 技术 7(1 3节能型建筑检测与评估技术 6(1(2给水管道卡压连接技术 7(2新型空调和采暖技术 6(2管线布置综合平衡技术 7(2(1地源热泵供暖空调技术 6 3电缆安装成套技术 7(2(2供热采暖系统温控与热计量技术 6(3(1电缆敷设与冷缩、热缩电缆头 7 3预拌砂浆技术 制作技术 8(建筑防水新技术 9 8(1新型防水卷材应用技术 9(1 2施工放样技术 8(1(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用 9(1(3地下工程自动导向测量技术 技术 9(2特殊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 8(1(2自粘型橡胶沥青防水卷材 9(2(1深基坑工程监测和控制 8(1(3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9(2(2大体积混凝土温度监测和控制 8 2建筑防水涂料 9(2(3大跨度结构施工过程中受力与 8 3建筑密封材料 变形监测和控制 8(4刚性防水砂浆 1 0(建筑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 8(5防渗堵漏技术 10(1工具类技术 9(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 10(2管理信息化技术 9 1施工过程测量技术 10(3信息化标准技术 9(1 1施工控制网建立技术 (三)建设部推广、限制、淘汰产品及技术的种类及项目 详细内容请大家登陆北京建委网查看,因内容不断更新,无法一一列出,请大家以网站上的内容为准。 (四)主要建筑材料的技术性质和应用 1、建筑材料的基本要求:轻质、高强、美观、保温、吸声、防水、防震、防火、节能等。 2、建筑材料分类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建筑结构材料、墙体材料、和建筑功能材料。 3、建筑结构材料是指用于基础、柱、梁、框架、板等部位的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钢材、木材等。 混凝土:凡由胶凝材料将粒状材料胶结成整体的复合固体材料均称为混凝土。 普通混凝土是由水泥、水、砂、石组成,各种原料按一定的配合, 经搅拌均匀的浆体称为混凝土拌合物,再经凝结硬化后成为坚硬的人造石材称为混凝土。 混凝土的强度以立方体抗压强度表示,等级分为C7.5、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 配合比是指水泥、水、砂与石子这4项基本组成材料之间的3 个比例关系。即水灰比W/C(水与水泥之间的比例关系),砂率S(砂与石子之间的比例关系),单位用水量W(水泥浆与骨料之间的比例p 关系) 水泥是加水拌和成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到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的粉状水硬性胶凝材料。 水泥强度以标准砂浆强度来表示,水泥标号是以不同龄期的抗压和抗折强度来表示,水泥型号是按早期强度(3d,7d)的大小来划分为早强型和普通型。 4、墙体材料是指用于承重和非承重内外墙的材料,包括砖、砌块等 砖按材料分为粘土砖、炉渣砖、灰土砖等 按生产形状分为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等 普通烧结粘土砖按其抗压强度分为MU30、MU25、MU20、MU15、MU10、MU7.5、MU5等7 个等级 标准实心砖尺寸为23×115×240 标准多孔砖尺寸为90×115×240、90×190×190 标准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尺寸为115×180×240、90×190×290 砂浆由胶凝材料、细骨料和水等材料按比例配制而成。 10 建筑砂浆按用途分为砌筑砂浆和抹面砂浆两大类 按胶凝材料分为水泥砂浆、石灰砂浆、石膏砂浆、水泥石灰混合砂浆等。 砌筑砂浆通常按强度分为M15、M10、M7.5、M5.0、M2.5、M1.0、M0.4等七个等级。 砌筑砂浆的强度是以标准立方体的28天龄期的抗压强度值来确定。 抹面砂浆通常以体积配合比表示。 5、功能材料是指具有防水、绝热、吸声、装饰和其它功能的材料。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掌握内容 (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现行建筑施工常用技术、规范、标准 (一)1.标准分级和分类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注1)的规定等级分为四级: (GB);(2)行业标准(JGJ);(3)地方标准(DB);(4)企业标准(QB)(注2); (1)国家标准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12月发布的。是我国技术标准立法的最重要文件。 注2:企业标准:按照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标准的水平和严格程度应当不低于它的上级标准。一种产品如果执行企业标准,意味着其质量要求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所以在国际上,企业标准往往是最严格的标准,这与我国传统思维方式形成的认识刚好相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使用。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建筑施工企业有能力制成自己的企业标准。显然,这与我国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工艺水平相对不高有很大关系。 1.2标准的属性分为两类: (1)强制性标准(GB、JGJ); 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无条件执行的标准(《标准化法》第六条的规定)。 (2)推荐性标准(GB/T、JGJ/T、CECS); 在原有代号后面增加“/T”表示,如:GB/T表示推荐性国家标准、“JGJ/T” 表示推荐性行业标准; 协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的一种,表达为CECS。 1.3标准的约束性 (1) 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2)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则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由使用者自愿采用。但如写入合同,这时该推荐性标准就对签约双方具有了强制性,必须共同遵守。推荐性标准的这种“强制性”,是根据合同法产生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 1.4标准之间的关系 标准之间的关系,六个字:服从、分工、协调。 通常,下级标准必须遵守上级标准,且只能在上级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作出规定。下级标准的规定不得宽于上级标准,但可以严于上级标准。 11 举例:假设国家标准规定的某项目的尺寸允许偏差为“?5?”,地方或企业标准就不得放宽为“?6?”,但是,地方或企业标准可以规定为“?4?”、“?3?”甚至更小,严于国家标准。标准的这一特点,与行政法规不同。 2 常用标准: 2.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个“统一标准”,14个“专业规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配合使用。 2.2 常用主要“专业规范”: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还有各专业的规范。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有关规定 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0(2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 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 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0(4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2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3(0(5 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 )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 )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 α和 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 α不宜超过5%, β不宜超过10%。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房屋建筑部分) 强制性条文就是必须要遵守的条文。如果不遵守,就是违规,没有可以通融的。 一般规范上的黑体字就是强制性条文。 2 工程资料的分类 根据工程资料的性质、收集和整理单位的不同,共分五类。 (1)基建文件 (A类): 分八个分项,五十六个子项。 (2) 监理资料 (B类): 分四个分项,十六个子项,四种表格。 (3) 施工资料 (C类): 分八个分项,三十三个子项,一百另五种表格(不含质量评定部分)。 施工资料分项和子项分布表 文件分项名称 / 代码号 子项数/表格数 文件分项名称 / 代码号 子项数/表格数 施工管理资料/C1 7/7 施工记录/C5 3/19 施工技术资料/C2 3/5 施工试验记录/C6 7/43 施工物资资料/C3 5/22 施工验收资料/C7 4/5 施工测量记录/C4 4/4 质量评定资料 10个分部若干分项 施工资料 (C类) 总计: 8个分项; 33个子项 ; 105种表格 “施工资料”共有资料105种,资料类别有八类( (1)施工管理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 施工物质资料;(4) 施工测量资料;(5) 施工记录;(6) 施工试验记录;(7) 施工验收记录;(8)质量评定资料等。 所涉及的范围有承包单位的管理机关;项目部;各分承包单位;物质供应单位、加工单位;测量部门;检测试验单位或部门;监理单位;监督机构等。这些单位或部门活动的结果都有文件或资料记录。它们或是指导性的,或是记载活动的状态,或是物质或工程的质量合格证据。 由此可见,上述施工全过程所形成的文件或资料,通过收集汇编,形成的“工程资料”要耗费多少单位、多少部门、多少人的心血;才能完成交付一个合格工程,更高标准的优良工程更不用说了。可见“工程资料”是何等的重要。如果一个工程完成交付后,没有这些“工程资料”,有谁敢使用这工程, 就“工程资料”的作用而言,可归纳为:(1)“工程资料”是过程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是对责任的澄清;(2)是工程维修、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3)信息的来源,提供可查阅、可利用性;(4)是评价工程质量(包括长城杯和鲁斑奖)、验收和移交的主要依据。 3 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 3.1工程技术文件 (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13 方案等技术文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审批。 (2)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应有时限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自的保送和审批工作。 (3)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按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 (4)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5)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3.2技术交底记录(表C2-1) 3.3设计变更文件 (1)图纸会审记录(表C2-2) 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 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3.4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3.5工程洽商记录 3.6北京对工程资料有关规定 (1)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工程资料必须由城建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工程资料采用分级管理,工程资料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保存时限进行保存。 分级管理的含义:工程资料的分级管理是根据保存单位和时限由相应的单位进行保存和管理,具有两层含义。广义上,工程资料由工程资料的产生单位、批准单位或使用单位各自进行保存、管理和传递。各负其责,职责明确;狭义上,与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施工质量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监理、建设、城建档案馆保存证明其质量合格和重要的过程文件资料。对于工程物资资料则由供应单位、加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现场只保存供应单位、加工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分级管理明确了工程资料的质量责任和保存管理责任,大大 减少了现场资料的繁多和凌乱,减少了使用频率较低的资料由多家保存带来的繁琐问题。 (3)工程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工程资料的 14 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由各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 (4) 施工物资资料(C3) 工程物资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半成品供应单位或半成品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资料管理和档案的规定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凡按规定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宜采用缩微品。 4.术语:“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的区别 4.1工程资料 Engineering Data 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2 基建文件 Capital Construction Data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3监理资料 Supervision Data 由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4施工资料 Construction Data 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5工程档案 Engineering Archives 建设工程在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统称。 根据以上各术语的定义,它们的关系可归纳为: (1) 工程资料是基建文件、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的总称。工程资料再细分就是基建文件、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工程资料是由相关单位共同形成的。 可表达为:工程资料 = 基建文件 + 监理资料 + 施工资料。 资料名称 工程建设全过程 工程资料 基建文件 前期 后期 监理资料 施工资料 施工过程 (2) 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是一对(第一对)资料;工程档案是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另加竣工图); (3) 基建文件和施工资料是第二对资料,基建文件是工程建设两头的工程资料;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中间的工程资料; 注:关于“城建档案”定义:“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四)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应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 15 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还有《建筑法》相关规定。(五)消防法关于工程建设活动火灾预防的规定 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3)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 、维修,确保 消防设施的器材完好、有效; (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 第 14条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2.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的 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3.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体,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 防安全的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 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4.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实现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 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 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熟悉内容 16 (一)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一是对业主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二是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及其在实际工程中出问题的重要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监督的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监督的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监督的主要手段。 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五、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 六、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中各种验收层次的划分原则,是验收工作中的操作性规定。由于是操作性规定。根据建筑市场和工程规模的变化,新规范增加了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两个层次,使验收的层次更加合理。 1.1. 子单位工程 由于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建筑物日益增多,其中具备使用功能的某一部分有可能需要提前投入使用,以仅早发挥投资效益。或对某些规模特别大的工程,采用一次性验收整体交付使用可能会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章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两个基本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通常应在施工前确定,并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这样不仅利于操作,而且可以方便施工中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进行验收。 1.2 子分部工程 根据同样的道理,仅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能适应要求。故本章提出:在分部工程中,可以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这样既有利于正确评价建筑工程质量,也有利于进行验收。对于一个具体的建筑工程,当分部工程量较大且较复杂时,可将其中某类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专业体系的工程划分成若干子分部工程。 1.3. 智能建筑分部工程 传统意义上,弱电一直是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一部分。由于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属于“弱电”的内容越来越多,近年来逐步发展为建筑智能化。因此,将原称之为弱电的各分项工程继续合并在建筑工程的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已经日益显得不够合理。故将其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分部工程,称其为智能建筑分部工程。 1.4. 检验批划分原则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或某个定量特性等进行划分。检验批可以看作是工程质量正常验收过程中最基本的 单元 初级会计实务单元训练题天津单元检测卷六年级下册数学单元教学设计框架单元教学设计的基本步骤主题单元教学设计 。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既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中的实际需要,便于实际操作。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通常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1.5. 其它验收 地基基础中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子分部工程及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它是建筑工程施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施工质量不仅关系到能否施工和施工安全,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将其列入施工验收的内容。显然,对这些内容的验收,更多的是过程验收。 17 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有十项基本要求,并作为强制性条文。十项基本要求为: 2.1“符合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做到两个符合); 2.2“符合设计”( 工程质量必须做到两个符合); 2.3参加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资格; 2.4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5隐蔽工程的验收要求; 2.6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取样检测; 2.7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2.8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的抽样检验; 2.9承担见证试验单位的资质要求; 2.10观感质量的现场检查。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的法律责任 1.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2.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 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3. 工程监理单位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 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 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4. 主管部门法律责任 5. 处罚规定 (1)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 例》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罚。 (2) 有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划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 18 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 ? 模板工程; ? 起重吊装工程; ? 脚手架工程; ? 拆除、爆破工程;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上述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9 4)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8条第1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人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7)环境污染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施工单位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消防安全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9)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0 3)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的上岗教育培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见照片资料 三、了解内容 (一)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手续材料 (1)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备表1-1,1-3) (留存原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表7-1,7-6) (留存原件); (3)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建设表5-1,5-3) (留存原件); 合格证明书)(建设表3) (留存原件); (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4) (留存原件); 建筑工程部分)(建设表6-1,6-5)(留存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公安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1)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2)公安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3)建设项目环境状况监测报告(环评批复)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合格报告(民用建筑)(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15)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7)商品住宅《住宅质量说明书》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8)取得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9)档案合格证明文件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0)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证明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标志牌镶嵌申报表(第五、六联) (留存原件); (22)工程款结算书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3)第三方沉降观测记录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4)电梯检验合格证、天车等特种设备检验证明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5)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及处理报告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承包的主要内容 施工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 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报 21 建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合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2)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1)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及技术资料; ?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 ?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 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 可证自行废止。 ?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 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建筑工程发承包 (建筑法相关规定) 发 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代偾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 22 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是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承 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四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相关规定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四)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23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 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4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 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利,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5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26 第10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 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掌握内容 (一)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 资源管理体现在如何建立优秀团队,材料(如何采购和管理),机械(机械方案如何优选)三方面管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2)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3)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27 (4)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5)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三)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 1、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 检验批质量验收 1) 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2 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1(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与备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备案 办事程序:?受理?核准?备案 申报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7、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验收组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原始文件9、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0、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1、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2、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4、质保资料及工程技术管理资料15、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17、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五)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 工程师工图纸 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8 4、 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建设法率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六)施工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在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在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是指在施工期间,因某种或几种主观责任过失、客观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分别或共同作用,而发生的致使工程质量特性不能符合规定标准并造成规定数额以上经济损失,甚至发生在建工程的整体或局部坍塌事件。其原因可能是主观的也可能是客观的,或两者兼而有之;可能是施工本身的原因也可能是工程勘察、设计等施工以外的其他原因;主观及客观因素可能是一种也可能有多种。总而言之,由于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称之为施工质量事故。 (2)竣工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竣工工程施工质量事故,是指已经竣工的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开裂、安全和使用功能存在重大隐患;或由于质量低劣需要加固补强,致使改变建筑物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严重的如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建筑物整体或局部倒塌、桥梁断裂、隧道渗水、豆腐渣道路等。这类工程质量事故中,若经查明属于建设过程施工原因所造成的也称为施工质量事故。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2施工质量事故按性质后果分类 施工质量事故是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一种类型。因此,目前对施工质量事故按性质后果所进行的分类,实际上是采用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分类标准,即: (1)施工质量事故有以下后果之一者,为施工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不满5万元;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2)严重施工质量事故有以下后果之一者,为严重施工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下等后果的质量事故,根据程度的不同又分为四级。 3(施工质量事故按责任原因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如施工技术方案未经分析论证,冒然组织施工;材料配方失误;违背施工程序指挥施工等。 (2)操作责任事故如工序未执行施工操作规程;无证上岗等。 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 1(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1)事故报告 施工现场发生质量事故时,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故状况,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事故经过及主要状况和后果; 29 ?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现场已采取的控制事态的措施; ?对企业紧急请求的有关事项等等。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2)现场保护 当施工过程发生质量事故,尤其是导致土方、结构、施工模板、平台坍塌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施工负责人应视事故的具体状况,组织在场人员果断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救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做好现场记录、标识、拍照等,为后续的事故调查保留客观真实场景。 (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是搞清质量事故原因,有效进行技术处理,分清质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手段。 事故调查包括现场施工管理组织的自查和来自企业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调查;此外根据事故的性质,需要接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以及检察、劳动部门等的调查,现场施工管理组织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4)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包括两大方面,即: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事故的技术处理,解决施工质量不合格和缺陷问题; ?事故的责任处罚,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的不同处罚。 (5)恢复施工 对停工整改、处理质量事故的工程,经过对施工质量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全面检查验收,并有明确的质量事故处理鉴定意见后,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批准恢复正常施工。 2(施工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依据和要求 (1)处理依据 ?施工合同文件; ?工程勘察资料及设计文件; ?施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相关建设法律、法规及其强制性条文; ?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经验。 (2)处理要求 ?搞清原因、稳妥处理。由于施工质量事故的复杂性,必须对事故原因展开深入的调查分析,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鉴定或邀请专家咨询论证,只有真正搞清事故原因之后,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 ?坚持标准、技术合理。在制订或选择事故技术处理方案时,必须严格坚持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要求,做到技术方案切实可行、经济合理。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单位或其他方面提出的处理方案,也应报请原设计单位审核签认后才能采用。 ?安全可靠、不留隐患。必须加强施工质量事故处理过程的管理,落实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做好过程检查、验收和记录,确保结构安全可靠,不留隐患,功能和外观处理到位达标。 ?验收鉴定、结论明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需要通过检查、验收和必要的检测鉴定,如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获得可靠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后对处理 30 结果做出明确的结论。 3(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方式 (1)返工处理 即推倒重来,重新施工或更换零部件,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2)返修处理 即经过适当的加固补强、修复缺陷,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3)让步处理 即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结果,经设计人的核验,虽没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却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业主同意后可予验收。 (4)降级处理 如对已完施工部位,因轴线、标高引测差错而改变设计平面尺寸,若返工损失严重,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承发包双方协商验收。 (5)不作处理 对于轻微的施工质量缺陷,如面积小、点数多、程度轻的混凝土蜂窝麻面、露筋等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的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进行修复。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七)施工方进度控制的措施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方法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方法主要是规划、控制和协调。规划是指确定施工项目总进度控制目标和分进度控制目标,并编制其进度计划。控制是指在施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进行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协调是指协调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单位、部门和工作队组之间的进度关系。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的措施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采取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 组织措施主要是指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的人员,具体任务和工作员任;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按着施工项目的结构、进展的阶段或合同结构等进行项目分解,确定其进度目标,建立控制目标体系;确定进度控制工作制度,如检查时间、方法、协调会议时间、参加人等;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分析和预测。技术措施主要是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方法。合同措施是指对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与有关进度计划目标相协调。经济措施是指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信息管理措施是指不断地收集施工实际进度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统计与计划进度比较,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整个施工项目的任务;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单位工程的施工任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编制季度、月(旬,作业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完成规定的目标等。 二、熟悉内容 (一)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掌握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施工方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施工的成本目标、施工的进度目标和施工的质量目标。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的劳务。 31 施工总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执行和组织的总的责任。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组织的总的责任。分包施工方承担合同所规定的分包施工任务,以及相应的项目管理任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借鉴工业生产组织的经验,实现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以克服由于设计与施工的分离致使投资增加,以及克服由于设计和施工的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进度等弊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多采用变动总价合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是指工程开工之后,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或工序)的质量控制。 1、 施工质量检验检查 施工质量检查 施工质量检测试验 2、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 3、 施工技术复核 :所谓施工技术复核是指,对用于指导施工或提供施工依据的技术数据、参数、样本等的复查核实工作,其目的在于保证技术基准的正确性。 4、 施工计量管理 施工例会和质量控制活动 5、 6、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在正确合理的工程设计的前提下,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概括说有两类情况,即投入的施工生产要素质量不合格和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它们分别或共同导致工程产品质量不合格。 (三)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开工应具备 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一年为合同价50,,大于一年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3)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现场堆放的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 32 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6)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施工标志,并对沟井坎穴进行覆盖。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 (10)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施工现场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现场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及规范的有关规定, 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业主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2(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人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 4(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 5(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 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以上)的机械施工。 6(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处理,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或泄洪系统和污染水源,并防止汛期淹没农田或村庄。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 7(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域、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 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8(保护农田排灌系统。当路线经过农田灌溉区域时,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以保证不影响或中断农田的排灌作业。修建的临时设施应保证施工不影响当地农田的高峰排灌作业。在软土地区施工时,应注意路堤沉降对水源和排灌系统的影响。 33 承包人应根据路线经过水田地区的情况,拟定需采取的措施,确定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对他所采取的临时措施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措施不力,给当地农民造成损失,承 包人应负责予以赔偿。 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自负后果。 三、了解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监理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工程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的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监理概念的要点: 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 1、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题,是建设单位的委托的授权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1)工程建设文件 2)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标准规范 3)建设工程监理工程2、 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1)工程范围 2)阶段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 1、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3、 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4、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 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二)施工质量、工期、成本的关系 质量就是工程满足社会明确的和隐含需求能力的特性,工期就是工程从开工到完工的全部时间,造价是工程建设的全部费用;质量、工期和成本是既互为依存又存在矛盾的一组共同体,质量好的工程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社会效益,比如使用寿命长,使用效果好等,但如果不切合实际地提高质量标准,不顾现行的施工水平,势必加大成本投入影响工期,也会造成投资失控,甚至造成浪费和负面效应,因此在处理质量与工期、成本关系时,应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求合理安排工期和以最少的机械消耗和人力消耗来完成任务;工期短的工程将会使工程尽早投入使用,给业主带来超前收益,但不按合理工期施工,片面追求高速度、赶献礼,至使施工单位赶工期,施工机械一哄而上,不顾工程的客观龄期和施工的必要程序,势必造成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程成本加大,因此只有按工程客观龄期、工程施工程序时间和工程要求的建设周期确定合理工期,才能是使工程质量和成本可控;成本低的工程将会为业主节约建设费用,但只重报价,在招标时盲目压价,不重效益和施工能力,选择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工程,势必造成工期拖延、质量低下,即使信誉好、施工能力强制施工单位过低的价格也难调动全员保质量保工期的积极性,为工程质量和工期保证埋下了隐患,因此只有采用合理的低价才可能保证质量和工期。 34 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又相互依存,三者关系处理的好工程最终的效益就好,关系处理得不好社会效益就差。在工程实施中,在处理三者关系上往往出现以下毛病,业主只重工期、而承包商则只重成本,工程前期重质量而后期重进度,"一流的企业投标,二流的队伍进场,三、四流的包工队施工",这些通病都是没有摆正三者位置的具体体现,这样施工起来就矛盾重重,因此只有以实现社会综合效益和保证业主利益并兼顾承包商利益为准绳才能处理好三者关系,工程的高质量、短工期、低成本是三者关系的最高境界。 建筑施工专业实务(初级) 一、重点掌握内容 (一)施工质量验收方法 (1)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已完工的工程实体的外观质量及内在质量按规定程序检查后,确认其是否符合设计及各项验收标准的要求,可交付使用的一个重要环节。正确地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规模较大,专业分工较多,技术安全要求高等特点,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各 类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制订了相应的规范,以保证工程验收的质量,工程验收应严格执行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2) 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其程序及组织包括: ? 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 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验收,重要的分部分项应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标准后,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 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方面人员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 ? 按国家现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3)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该具有规定的资格; ? 建设项目的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 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及施工内容,应有按照规定对材料及施工内容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资料; ?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分工程,专业工程应进行功能性抽样检测; ? 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 (4)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定验收的基本内容及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抽样检查; ? 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资料,其中又以原材料、施工检测、测量复核及功能性试验资料为重点检查内容; 工程外观质量的检查。 35 (5)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 经返工或更换设备的工程,应该重新检查验收; ?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应予以验收; ?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虽局部尺寸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但仍然能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 经返修和加固后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2003) (二)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DBJ-51 “施工技术资料”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是“施工资料”的一种,施工资料又是“工程资料”的一种。 1 什么叫“工程资料”: “资料管理规程”第二章 术语 2.0.1 这样定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定义很概括。现分析一下: 工程资料的分类 2 根据工程资料的性质、收集和整理单位的不同,共分五类。 (1)基建文件 (A类): 分八个分项,五十六个子项。 (2) 监理资料 (B类): 分四个分项,十六个子项,四种表格。 (3) 施工资料 (C类): 分八个分项,三十三个子项,一百另五种表格(不含质量评定部分)。 施工资料分项和子项分布表 文件分项名称 / 代码号 子项数/表格文件分项名称 / 代码号 子项数/表格 数 数 7/7 3/19 施工管理资料/C1 施工记录/C5 3/5 7/43 施工技术资料/C2 施工试验记录/C6 5/22 4/5 施工物资资料/C3 施工验收资料/C7 4/4 施工测量记录/C4 质量评定资料 10个分部若 干分项 施工资料 (C类) 总计: 8个分项; 33个子项 ; 105种表格 “施工资料”共有资料105种,资料类别有八类( (1)施工管理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 施工物质资料;(4) 施工测量资料;(5) 施工记录;(6) 施工试验记录;(7) 施工验收记录;(8)质量评定资料等。 所涉及的范围有承包单位的管理机关;项目部;各分承包单位;物质供应单位、加工单位;测量部门;检测试验单位或部门;监理单位;监督机构等。这些单位或部门活动的结果都有文件或资料记录。它们或是指导性的,或是记载活动的状态,或是物质或工程的质量合格证据。 由此可见,上述施工全过程所形成的文件或资料,通过收集汇编,形成的“工程资料”要耗费多少单位、多少部门、多少人的心血;才能完成交付一个合格工程,更高标准的优良工程更不用说了。可见“工程资料”是何等的重要。如果一个工程完成交付后,没有这些“工程资料”,有谁敢使用这工程, 就“工程资料”的作用而言,可归纳为:(1)“工程资料”是过程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是对责任的澄清;(2)是工程维修、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3)信息的来源,提供可查阅、可利用性;(4)是评价工程质量(包括长城杯和鲁斑奖)、验收和移交的主要依据。 3 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 36 3.1工程技术文件 (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审批。 (2)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应有时限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自的保送和审批工作。 (3)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按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 (4)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5)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3.2技术交底记录(表C2-1) 3.3设计变更文件 (1)图纸会审记录(表C2-2) 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 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3.4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3.5工程洽商记录 3.6北京对工程资料有关规定 (1)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工程资料必须由城建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工程资料采用分级管理,工程资料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保存时限进行保存。 分级管理的含义:工程资料的分级管理是根据保存单位和时限由相应的单位进行保存和管理,具有两层含义。广义上,工程资料由工程资料的产生单位、批准单位或使用单位各自进行保存、管理和传递。各负其责,职责明确;狭义上,与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施工质量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监理、建设、城建档案馆保存证明其质量合格和重要的过程文件资料。对于工程物资资料则由供应单位、加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现场只保存供应单位、加工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分级管理明确了工程资料的质量责任和保存管理责任,大大 减少了现场资料的繁多和凌乱,减少了使用频率较低的资料由多家保存带来的繁琐问题。 37 (3)工程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由各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 (4) 施工物资资料(C3) 工程物资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半成品供应单位或半成品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资料管理和档案的规定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凡按规定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宜采用缩微品。 4.术语:“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的区别 4.1工程资料 Engineering Data 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2 基建文件 Capital Construction Data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3监理资料 Supervision Data 由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4施工资料 Construction Data 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 4.5工程档案 Engineering Archives 建设工程在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统称。 根据以上各术语的定义,它们的关系可归纳为: (1) 工程资料是基建文件、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的总称。工程资料再细分就是基建文件、监理资料和施 工资料。工程资料是由相关单位共同形成的。 可表达为:工程资料 = 基建文件 + 监理资料 + 施工资料。 资料名称 工程建设全过程 工程资料 基建文件 前期 后期 监理资料 施工资料 施工过程 (2) 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是一对(第一对)资料;工程档案是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另加竣工图); (3) 基建文件和施工资料是第二对资料,基建文件是工程建设两头的工程资料;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中 间的工程资料; 注:关于“城建档案”定义:“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38 (三)项目技术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C0 1.1 工程概况表; 1.2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1.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5 施工总结; 1.6 工程竣工报告。 2 施工管理资料C1 2.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2 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2.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 (1) 施工试验计划 (2) 见证记录 (3) 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2.4 施工日志 3 施工技术资料C2 3.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3.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3技术交底记录 3.4设计变更文件 (1)图纸会审记录 (2) 设计变更通知单 (3)工程洽商记录 4施工测量资料C3 4.1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4.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4.3 基槽验线记录 4.4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4.5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4.6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4.7 沉降观测记录 5施工物资资料C4 33个表 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所有的工程物质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 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应反映工程物质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 其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39 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物质应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验报告。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 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6 施工记录C5 24个表 施工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有隐蔽工程记录、预检记录、交接检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混凝土浇灌申请、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拆模申请、各种测温记录、构件吊装记录、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通风(烟)道 检查记录、支护与桩(地)基工程施工记录、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钢结构工程施工记录、木结构工程施工记录、幕墙工程施工记录、电梯工程施工记录等。 7施工试验记录C6 施工试验记录是按规定进行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并得出试验结论的资料总称。 施工试验记录的主要内容,详见本讲稿第(七)部分。 8施工质量验收记录C7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文件的总称。 8.1 结构实体检验 (1)内容包括同条件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它项目。 (2)结构实体检验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提供。 8.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其它还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四)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编制内容与要求以及适用对象 1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1)分项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 进度计划(包括主要实物量);(4)各项措施(包括管理、技术、安全、消防、环保等);(5) 施工平面图;(6) 必要的大样图、示意图; (7)必要的计算书;(8) 深化设计图纸、说明及其计算书;(9)若分包单位编制,还应有质保体系及其与总包的配合要求及措施等。 2技术交底要求及适用对象 (1)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5) “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 (6)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 40 工长进行交底。 (五)工程洽商变更的办理及管理 工程洽商是施工图的补充,是施工依据之一,也是施工合同其它事项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洽商涉及到技术、质量、进度、经济以及施工的可行性,因此必须对其加强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参加建设(承包、分包、建设、设计、监理)的一方提出,经共同协商确定事项(做法、标准、材料等)的变更。有时也可能是纯经济问题;但一般洽商是技术问题,但必然要涉及到经济,也可能在约定范围内不予考虑。如涉及经济,则在洽商实施后,应有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有建设单位审批,才能生效。关于工程洽商记录,应注意以下两条: 1 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祥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六)季节性施工(雨季、冬期)的要求 1 冬期施工的特点 特点:环境温度影响;大风影响 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进入冬期施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解除冬期施工。北京地区在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冬期对混凝土的影响 冬期气温降低,一是减弱了水的化学活性,使水泥的水化反应减慢,混凝土的强度增长缓慢;当混 凝土温度降到0?以下时,水结冰体积膨胀,当抗力不足时,内部结构遭到破坏形成冻害。 2 冬期施工的要求 (1)编制冬期施工方案 其中重点是混凝土冬期施工方案。 1)蓄热法:混凝土浇筑后,利用原材料加热及水泥水化热的热量,通过适当保温延缓混凝土冷却,使混凝土冷却到0?以前达到预期要求强度的施工方法,以下简称第一类方法。 -1 本法适合于平均气温T?-5?,M<5 m。 m,a 2)综合蓄热法:掺化学外加剂的混凝土浇筑后,利用原材料加热及水泥水化热的热量,通过适当保温延缓混凝土冷却,使混凝土温度降到0?或设计规定温度前,达到预期要求强度的施工方法。以下简称第二类方法。 -1本法适合于平均气温T?-12?,5?M<15 m。 m,a 3)负温养护法:在混凝土中掺入防冻剂,浇筑后混凝土不加热,也不做蓄热保温养护,使混凝土在负温条件下能不断硬化的一种施工方法。以下简称第三类方法。 -1本法适合于平均气温T<-12?,M?15 m。 m,a 4)受冻临界强度: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在受冻以前达到的最低强度。 另外,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于1995年还提出了广义综合蓄热法,其定义为: 广义综合蓄热法:在负温条件下,利用掺入防冻剂和对混凝土拌合水及骨料加热的方法,即利用提高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水泥水化热的作用,通过适当的保温,使新拌防冻剂混凝土在一定时间内处于低负温养护,缩短负温防冻剂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使得混凝土温度在降至防冻剂的规定温度前达到受冻 41 临界强度的冬期施工方法。此法也属第三类方法。 选择砼冬施方案. 选择要点: 就总体而言,一般结构(结构表面系数M=5,15m-1), 当平均气温Tm,a,-12?,均宜采用综合蓄热法。 但对具体工程条件而言,尚需进行可行性判断,以便 调整措施,确保方法可行、可靠。 选择砼冬施方案,详见附表1 附表1 选择冬期施工方法表 平均气温 混凝土适宜的冬期施工方法 表面系数 T?,5? m,a(第一类方法) 蓄热法 M,5 T ?,12? m,a(第二类方法) 综合蓄热法 5?M,15 Tm,a ,,12? (第三类方法) 负温养护法, M?15 广义综合蓄热法 可行性判断 T?1/b×ln(KM/a) m,a 上式为判别式,式中 3L—散热系数L=K?M(kJ/mhK); 2 K— 围护层的总传热系数(kJ/mhK); M— 结构表面系数(m-1); a,b, 系数,按附表2采用。 附表2 系数a,b值 水泥品种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矿渣硅酸盐水泥 系数 a b a b a b 3 250kg/m213 0.131 164 0.110 104 0.116 3300kg/m 251 0.136 178 0.112 125 0.118 水3350kg/m 289 0.141 193 0.115 148 0.120 泥3400kg/m 327 0.146 208 0.118 171 0.123 用3450kg/m 366 0.151 224 0.122 194 0.126 量 3500kg/m 405 0.157 240 0.126 216 0.130 3550kg/m 443 0.162 256 0.130 236 0.135 3 雨季施工的特点 特点:降水多,潮湿;雷击等。 对基坑施工,材料存放、保管造成不便;对混凝土施工、防水施工、露天作业、材料运输和安全用电等 带来不便; 42 4 雨季施工的要求 需编制雨季施工方案,涉及重点内容为: 场内地面硬化;深基坑防排水;基坑支护;回填土土源;屋面防水施工;材料保管;防雷措施;外装修施工;某些施工顺序的考虑(在雨季施工难度大的项目,尽量抢在雨季前完成,这往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安排)。 (七)隐蔽工程施工验收的项目 主要隐蔽工程项目如下: 1 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隐检 1) 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2) 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 3) 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4)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等。 5) 结构工程(基础、主体):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6) 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7) 钢结构工程:检查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8)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1)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火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2)抹灰工程: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应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 3)门窗工程: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粘结等。 4)吊顶工程:检查吊顶龙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固定方法、表面防火、防腐处理、外观情况、接缝和边缝情况、填充和吸声材料的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 5)轻质隔墙工程:检查预埋件、连接件、拉结筋的规格位置、数量、连接方式、与周边墙体及顶棚的连接、龙骨连接、间距、防火、防腐处理、填充材料的设置等。 6)饰面板(砖)工程: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件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有防水构造的部位应检查找平层、防水层的构造做法,同地面工程检查。 7)幕墙工程:检查构件之间以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及防腐处理;幕墙四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处理、封口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 8)细部工程: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和连接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 3 建筑屋面工程隐检:检查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贴方式、搭接宽度、接缝处理、粘结情况;附加层、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置、密封处理部位等。 43 (八)工程、材料报验的主要程序 1工程报验程序 根据图纸、规范、方案、 交底等组织施工 按规范、方案等形成以下资料: 1 施工测量记录 进行过程质量控整2 施工物资资料 制检查、检验 改 3 施工记录 4施工试验记录等 不合格 自检 合格,报监理 形成 监理质量验收 不合格 《 质量验收记录表》 合格 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物质报验程序 44 二、熟悉内容 (一)施工准备的主要内容 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包括技术、生产、现场三个方面,要求做到现场三通、一平、六落实(技术、劳动组织、材料、机具、构件、暂设用房落实)。为此,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设置现场测量控制网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国家永久性座标和高程,按照建筑总平面图要求引到现场,进行施工现场控制 网的测量,在场区内设置永久性坐标桩和水准基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并做好保护,为施工全过程中的投测提供依据。 2 进行“三通一平”工作 三通即水通、电通、道路通(还有的要求通讯通),一平即场地平整。一般三通一平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促使工作顺利进行。建设单位也可以把四通一平委托施工单位承担。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1 熟悉和会审图纸 包括设计与施工各阶段的结合。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编制施工预算、实现3.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的依据,同时又是与建设远外层信息沟通的依据。 4 设置生产、生活设施 根据工程特点、进度要求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包括现场搅拌站、高压泵站、各类操作棚、仓库、生活(宿舍、伙房)用房、办公用房,供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道路以及其它需搭建或建造的设施,道路和绿化等并按规划设置。 5 组织施工物资进场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物资供应计划,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有序地组织物资进场,以满足开工进度的需要。 6 技术准备 对于工程比较复杂和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在开工前,应进行积极准备,包括考察调研、试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审核等,必要时需组织专家论证。 7 队伍准备 对于某些特殊分项工程,例如复杂的桩基施工、深基坑支护、降水以及重要的防水工程,预应力工程、幕墙工程等,可能需要委托分包,需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以满足进度和技术要求。 (二)施工质量的预控方法 寻找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全部事故模式,其中,发生概率最大的事故就是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找出了这种事故模式就可以指导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去加强薄弱环节,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率,从而提高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三)流水施工的种类 按照流水施工组织的范围划分,流水施工通常可分为: (一)分项工程流水施工 分项工程流水施工也称为细部流水施工,即在一个专业工种内部组织的流水施工。在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上,它是一条标有施工段或工作队编号的水平进度指示线段或斜向进度指示线段。 45 (二)分部工程流水施工 分部工程流水施工也称为专业流水施工,是在一个分部工程内部,各分项工程之间组织的流水施工。在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上,它由一组标有施工段或工作队编号的水平进度指示线段或斜向进度指示线段来表示。 (三)单位工程流水施工 单位工程流水施工也称为综合流水施工,是一个单位工程内部,各分部工程之间组织的流水施工,在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上,它是若干组分部工程的进度指示线段表示,并由此构成一张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 (四)群体工程流水施工 群体工程流水施工亦称为大流水施工。它是在若干单位工程之间组织的流水施工,反映在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上,是一个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 (四)施工顺序的确定原则 施工顺序是指单位工程中各分部工程或施工阶段的先后次序或制约关系。 土方支护,垫层,基础,结构,砌筑隔墙,外墙可以同步,屋面在结构及出屋面管道完成后即可施工,水电安装,装修(一般墙,顶,地),实际上是有交叉和搭接的。 (五)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1.划分工作项目工作项目是包括一定工作内容的施工过程,它是施工进度计划的基本组成单元。工作项目内容的多少,划分的粗细程度,应该根据计划的需要来决定。对于大型建设工程,经常需要编制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此时工作项目可以划分得粗一些,一般只明确到分部工程即可。如果编制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工作项目就应划分得细一些。在一般情况下,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工作项目应明确到分项工程或更具体,以满足指导施工作业、控制施工进度的要求。 由于单位工程中的工作项目较多,应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及已确定的施工方案,按施工顺序逐项列出,以防止漏项或重项。凡是与工程对象施工直接有关的内容均应列入计划,而不属于直接施工的辅助性项目和服务性项目则不必列入。 另外,有些分项工程在施工顺序上和时间安排上是相互穿插进行的,或者是由同一专业施工队完成的,为了简化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尽量将这些项目合并,以突出重点。 2.确定施工顺序 确定施工顺序是为了按照施工的技术规律和合理的组织关系,解决各工作项目之间在时间上的先后和搭接问题,以达到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实现合理安排工期的目的。 3、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的计算应根据施工图和工程量计算规则,针对所划分的每一个工作项目进行。 (六)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设计与用水、用电量计算 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设计原则 施工平面图是布置施工现场的依据,也是施工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是实现文明施工,节约土地,减少临时设施费用的先决条件。 1 设计内容 1.1 已建和拟建的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位置或尺寸。 1.2 测量放线标桩、地形等高线和取舎土地点。 1.3 移动式起重机的开行路线及垂直运输设施的位置。 46 1.4 材料、加工半成品、构件和机具的堆场。 1.5 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如搅拌站、高压泵站、钢筋棚、木工棚、仓库、办公室、供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道路以及其它需搭建或建造的设施。 1.6 必要的图例、比例尺、方向及风向标记。 2 设计依据 上述内容可根据施工图、现场地形图、现有水源和电源、场地大小、可利用的已有房屋和设施等情况、调查得来的资料、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经过科学的计算和优化,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来进行设计。 3 设计原则 3.1 布置紧凑,占地要省。 3.2 短运输,少搬运。二次搬运要减到最少。 3.3 临时工程要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少用资金。途径是利用已有的,多用装配的,精心计算和设计。 3.4 利用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等,符合国家有关规章和法规。 (四)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五) 信息技术的应用 (六) 劳动力的配备、组织与协调 1、施工工程用水量计算: 施工用水量等于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乘以每天每班计划完成的工程量的总和再乘以施工用水定额再乘以现场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除以8除以3600。 2、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计算: 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等于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乘以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再以施工现场生活用水不均衡系数除以每天工作班数除以8除以3600。 3、生活区生活用水量计算: 等于生活区居住人数乘以生活区昼夜全部生活用水定额乘以生活区生活用水不均衡系数除以24除以3600 4、消防用水量计算: 查施工手册。 施工现场总用水量等于上面4个总和。 举个例子能看懂多少就多少吧,但要记住公式 1)施工临时用水计算 本工程现场用水分为施工用水、施工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三部分。 施工用水量q1:以高峰期为最大日施工用水量,计算公式为: q1=K1?Q1N1K2/8×3600 式中: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取1.15 K2用水不均衡系数,取1.5 Q1以砂浆搅拌机8小时内的生产量(每台以30m3计)、瓦工班8小时内的砌筑量(每班以20m3砖砌体计)、混凝土养护8小时内用水(自然养护, 以100m3计)。 47 N1每立方米砂浆搅拌耗水量取400L/m3计,每立方米砖砌体耗水量以 100L/m3计,每立方米混凝土养护耗水量以200 L/m3计。 q1=1.15×(5×30×400+4×20×100+100×200)×1.5/8×3600=5.27L/S 施工机械用水量计算:q2 =K1Q2?N2K3/8×3600 式中: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取1.15 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取2.0 Q2以一台对焊机每天工作8小时计,一个木工房一个台班计,一台锅炉每天工作八小时计。 N2每台对焊机耗水量300L/台.h,每个木工房耗水量20L/台班,每台锅炉耗水量1050L/t.h。 q2=1.15×(300×8+20×1+1050×8)×1.5/8×3600 =0.65L 生活用水q3:现场高峰人数以1500人计算,每人每天用水20L计算: q3=Q3N3K4/8×3600 =1500×20×1.5/8×3600=1.54L/S 消防用水量q4:根据规定,现场面积在25公顷以内者同时发生火警2次,消防用水定额按10-15L/S考虑。根据现场总占地面积,q4按10L/S考虑。 现场总用水量:根据规定,当q1+q2+ q3〈q4时,采用q4的原则,现场总用水 量为:q= q4=10L/S 供水管径,按下面公式计算: d=?4q/πV×1000=?4×10/3.14×2.0×1000=0.079m 计算结果,现场供水管径需不小于80mm方可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现场用电量计算 1)起重设备类:塔吊2台、施工升降机3台;根据表中查得: K,0.3 cosφ,0.7 tgφ,1.02 JC,40, (暂载率) 即: Pe,2×63+3×11=159(kW) 折算后功率:PS,2× ×Pe,2× ×159, 201 (kW) Pjs1=K×PS=0.3×201=60.3(kW) Qjs1= tgφ×Pjs1=1.02×60.3=61.5(kVA) 2)搅拌机类;砂浆搅拌机 2台,根据表中查得: K,0.3 cosφ,0.7 tgφ,1.02 即: Pe,2×7.5=15(kW) Pjs2=K×Pe=0.3×15=4.5(kW) Qjs2= tgφ×Pjs2=1.02×4.5=4.6(kVA) 3)电动泵类;拖式泵1台,根据表中查得: K,0.7 cosφ,0.7 tgφ,1.02 即: Pe,1×70=70(kW) Pjs3=K×Pe=0.7×70=49(kW) Qjs3= tgφ×Pjs3=1.02×49=50(kVA) 4)钢筋加工类;钢筋弯曲机2台、钢筋拉直设备2台、钢筋切断机2台、直螺纹滚丝机2台,根据表中查得: K,0.7 cosφ,0.7 tgφ,1.02 即: Pe,2×3+1×7.5+2×5.5+2×4.5=33.5(kW) 48 Pjs4=K×Pe=0.7×33.5=23.45(kW) Qjs4= tgφ×Pjs4=1.02×4.5=23.9(kVA) 5)木工加工类;木工圆锯机4台、木工平刨机1台,根据表中查得: K,0.35 cosφ,0.65 tgφ,1.17 即: Pe,4×3+4×3=24(kW) Pjs5=K×Pe=0.65×24=15.6(kW) Qjs5= tgφ×Pjs5=1.17×15.6=18.3(kVA) ,0.35 cosφ,0.45 tgφ,1.98 JC,65,经暂载率折算换6)电焊机类设备10台,根据表中查得:K 算到JC=100,时的额定容量。 PS, ×SC×cosφ, ×32.3×0.45,11.7(kVA) Pjs6=K×Ps×n=0.35×11.7×10=41(kW) Qjs6= tgφ×Pjs6=1.98×41=80.1(kVA) 7)砼小型机械类;平板式振动器4台、插入式振动器10台,根据表中查得: K,0.8 cosφ,0.8 tg φ,0.75 即: Pe,4×4+10×1.5=31(kW) Pjs7=K×Pe=0.8×31=24.8(kW) Qjs7= tgφ×Pjs7=0.75×24.8=18.6(kVA) 8)泵类;给水加压泵3台,根据表中查得: K,0.7 cosφ,0.7 tgφ,1.02 即: Pe,3×7.5=22.5(kW) Pjs8=K×Pe=0.7×22.5=15.8(kW) Qjs8= tgφ×Pjs8=1.02×15.8=16.1(kVA) 9)照明;照明用电30 kW,根据表中查得: K,1 cosφ,0 tgφ,0 Pjs9=K×Pe=1×30=30(kW) Qjs9= 0(kVA) 2 总容量计算及主干线选择 2.1总利用系数 K=0.9 总有功功率 Pjs=K×?Pjs=0.9×265=239(kW) 总无功功率 Qjs=K×?Qjs=0.9×273=246(kVA) 总视在功率 ?Sjs= = =343(kVA) 考虑实际需用系数:1.05 故 Sjs=1.05×343=360(kVA) SJS,360kVA 建设单位(甲方)应提供容量为:400kVA变压器以满足施工需要。 2.2 主干线选择及布置 总电流:Ijs, , ,547 A 主干线电缆选:2根VV22-4×150+95型五芯电缆 三、了解内容 (一)施工现场各专业间的配合 施工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协调管理也不例外,作为技术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前人的或 者是以前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 电气部分与土建的协调:各种电气开关与门开启方向之间的关系,暗埋线管过密(配电箱出线处等) 49 梁板的影响,线管在施工中的堵塞等。 给排水与建筑结构的协调:卫生间等地方给排水管线预留空洞与施工后卫生洁具之间的位置,以及管线标高,部分穿楼板水管的防渗漏。 建筑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 各种预制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 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各种消防、通风管线穿梁时,楼面净空是否影响结构与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通道,附件的预埋精度,以及弱电系统、控制系统等。 (二)与建设、监理、监督单位的配合 总包与甲方、监理及监督单位的配合措施 通过工期、质量、安全、合同造价和其他管理系统的紧密联合而形成统一的工程管理系统,从而确保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 总承包方的责任 总包合同的履约者,施工总承包方是总包合同的履约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负责。作为总承包管理方案的策划人、实施人、检查人,我们将制定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总承包方与业主的关系 施工总承包方应按照施工总合同的约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向业主交付满意工程。 总承包方与监理的关系 施工总承包方与监理单位是被监理与监理的关系。施工总承包方应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监理单位的全过程监理。 总承包方与业主的配合措施 1与业主配合的“三个服从原则” 1.1业主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但对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有好处时,服从业主要求; 1.2业主要求与总包想法不一致,但业主要求不低于国家规范要求或者都达到相同效果时,服从业主要求; 1.3业主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总承包经过努力能够做到时,服从业主要求。 2施工总承包方与业主的配合措施 除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工程资料,按规定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合同规定的责任外,还将为业主提供如下服务: 2.1图纸出图或需求计划。设计管理部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编制图纸需求计划,应与业主、监理、设计进行沟通,提前确定设计图纸,防止因图纸问题耽误施工。 2.2设备采购计划。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提前编制进场计划,必要时协助业主进行考察、订货,确保工程需要; 2.3认真复核图纸,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2.4搞好图纸管理,减少变更、洽商管理,从而达到降低造价、控制投资的目的; 2.5在办公区建立局域网,随时公布每日工程信息,包括工程进度、验收情况、材料进场、劳动力动态等,便于业主随时掌握工程情况。 2.6提供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和服务。 50 总承包方与监理的配合措施 1与监理配合的“三让”原则 1.1总包与监理方案不一致,但效果相同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 1.2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有利于使用功能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 1.3总包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高于标准或规范要求时,总包意见让位于监理。 2与监理的配合措施 2.1认真学习监理规范和监理交底,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理; 2.2按照与监理配合的“三让”原则,正确处理与监理要求或意见不一致时的情况; 2.3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要求的各种方案、计划、报表等; 2.4建立积极的与监理沟通的渠道,如会议制度、报表制度等,与监理及时交换工程信息、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5与监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共同与业主协商,本着对工程有利、对业主有利的原则妥善处理。 总承包方与监督单位 质量监督站主要监督建设项目的质量工作. 主要对工程质量起宏观控制作用,正常的事务是对参建各方的行为进行管理,比如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各类人员的资格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程序是否规范。同时有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的权利。 其监督的职能包括两大方面: 1。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总之要配合监督站的工作,听从监督站对工程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对监督站提出的要求及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书面回复,施工质量问题要积极整改。 (三)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具体的请大家看《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量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存储、存档、处理和交流。项目的信息管理的目的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包括在项目决策过程、实施过程(设计准备、设计、施工和物资采购过程等)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信息,它包括:项目的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技术类信息和法规类信息。 (四)工程质量与成本控制的关系 工程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的关系 工程项目控制的三大目标--质量、进度和成本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的、对立的统一工程链.如果链中任何目标发生变化,必将引起三者关系的整体失衡,给项目带来不利影响. (五)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1、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1 2、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一共两部分。 3、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4、专利权的定义与分类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分类: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使用新型。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5、商标的定义 6、著作权与版权的定义 版权是出版社所有,著作权是创作者所有。 版权可以出售或转让,但著作权是终生的,不能改变的。 7、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申报程序 专利项目申报评估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专利项目评估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并提交有关材料 2、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格式审查 3、审查合格后,由具有专利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由市知识产权局将评估结果通知当事人 商标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向市工商局提出申请: 1、商标认定申请书; 2、 申请人营业执照; 3、 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4、 证明申报商标具备著名性的证明材料 8、专利权和商标保护的时效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 其一是专利权必须是专利的保护期限内的有效专利。具体到我国来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其他国家的专利保护期也相差不多。其二是专利的诉讼时效。我国《专利法》第61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保护的时效 商标的时效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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