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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wef205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司考真题解析0wef205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司考真题解析 02——05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司考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02年) 24.李某在某特区订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企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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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wef205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司考真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解析 02——05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司考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02年) 24.李某在某特区订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企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答案及解析:B 《立法法》第81条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25.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汇作疏忽末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1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答案及解析:A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违法或不当但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依法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恢复行政行为作出前的状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一个正常程序,行政机关可以依申请进行。本题中企业并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吊销企业执照,行政机关的错误变更登记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消除这一错误的行政行为只需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可,因此选 A. 26.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及解析:A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 2 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所以,市公安局在复议中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其为被告,A正确。 27.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经审理退回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县人民检察院经补充侦查认定陈某构成犯罪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为下列哪一机关,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 答案及解析:A 《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首先,可以明确,市中院作为二审法院,既然本案中未涉及再审程序,市中 3 院就不可能成为赔偿义务机关,BC项排除。此案一审判决虽未生效,但由于一审判决判其有罪,加长了其羁押期间,因此,一审法院应对一审判决之后的期间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选A. 28.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入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答案及解析:A 《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答案选A. 29.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 4 不服。张某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两机关超过复议期限后均未做出任何决定。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 A.公安派出所 B.县公安局 C.市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答案及解析:A 公安局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可见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公安派出所享有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又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 20条第3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本案公安派出所对张某罚款200元,已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张某起诉依法应以派出所为被告,因此选A. 30.高某因不服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国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以后,市国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高某应当如何处理, 5 A.重新起诉 B.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C.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本案 D.对法院所作的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答案及解析:A 本案中,国土局本已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法院也因此准予高某撤诉,原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已终结。但此后,国土局又做出了一个新的与原来相同(包括事实、理由与结果)的行政处罚,因此,高某就这一新的具体的行为可重新起诉,即选A.BD项错误,在于申请再审和上诉都是针对原裁判错误的情况而发生的,而本案中,准予撤诉裁定并无错误。C项错误在于撤诉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准许,也就不可能再被撤回。 (2003年) 23.某地方性法规规定,企业终止与职工的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某企业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 A.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B.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C.向国务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向省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答案及解析:B 依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6 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故选B. 24.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答案及解析:C 依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故选C. 25.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 7 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经涉及到甲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答案及解析:B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申请行政复议。题干中的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很明显该报告并没有发生效力,需要省教委的“阅示”(即阅后作出指示)。据此,B选项正确。 26.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年4月起算 8 B.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答案及解析:B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故选B. 27.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 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 B.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 C.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原件 9 D.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 答案及解析:B 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故A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故B正确。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但不需租房协议原件。故C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故D错误。 28.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市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王某有权采取下列哪一种措施, A.要求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 B.申请市政府强制执行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对市国土房管局不作为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及解析:A 依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 10 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据此,王某有权要求该案的复议机关——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故选A. 29.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A.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 B.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 答案及解析:C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故选C. 30.张某被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3个月后张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张某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对于张某提起的诉讼,县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正确的, A.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11 C.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D.予以受理 答案及解析:A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为典型的复议前置。依《行政诉讼解释》第44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故选A. (2004年) 40.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A.应当适用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可以选择适用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12 D.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答案及解析:A 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1款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律师法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依照律师法规定。 41.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在1.3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3000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刘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县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 3000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刘某 B.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存折内余款 C.将刘某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 D.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 答案及解析:D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 13 有的制裁方法。故选D. 42.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答案及解析:A A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B错,行政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D错,行政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 14 名或者盖章。C错,在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证据规定,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证据仅限于下列情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43.某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某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某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以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B.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决定,但可以作出其他行政处罚 C.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作出与原来不同的处罚决定 D.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以外的相关条款作出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 答案及解析:D 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解释第54条第1款规 15 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44.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答案及解析:A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 16 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5.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A.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C.追加被告 D.决定合并审理 答案及解析:C 行政诉讼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另参见行政诉讼解释第46条、第50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 46.依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证据材料在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A.涉及公共利益的证据材料 B.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C.涉及中止诉讼事项的证据材料 D.涉及回避事项的证据材料 答案及解析:B 行政证据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下列证据材料:?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确因客观 17 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故选B. 47.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应当在法庭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B.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 C.第二审程序中,所有第一审认定的证据无须再质证 D.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无须质证,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答案及解析:D 行政证据规定第3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行政证据规定第5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行政证据规定第70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48.2004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A.第一中学在事发后2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B.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18 C.县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 D.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答案及解析:A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9.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 19 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D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状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认定并且予以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这里需要注意“实际影响”是指因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发生了变化,例如限制、减少权利,增加、免除、减少义务等。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当事人。这种利害关系既包括与被诉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也包括与诉讼结果的利害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利害关系,也包括间接利害关系。 50.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答案及解析:C 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 20 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2005年) 39.谢某对某公安局以其实施盗窃为由处以15日拘留的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局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报案人的报案电话记录、公安人员询问笔录、失窃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提取指纹一枚,及该指纹系谢某左手拇指所留的鉴定书。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报案人所作的询问笔录应当加盖某公安局、公安人员和报案人印章 B.现场提取的指纹为物证 C.某公安局提供的证据均为直接证据 D.根据某公安局所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其处罚决定证据确实充分 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证据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1款第4项,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无须被告公安局印章。据此,选项A错误。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 21 实物和痕迹。现场提取的指纹属于痕迹。据此,选项B正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是以能否直接说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为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凡是能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某一证据为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而只能间接证明某些相关事实的,为间接证据。某公安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谢某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均是间接证据。 以间接证据作为定案根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一,用来证明案情的间接证据必须真实可靠;其二,所有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即案件事实的基本环节都有相应的间接证据予以证明:其三,根据全部证据足以得出确定的结论,该结论应当具有排它性。本案中的证据只能证明存在失窃事实、谢某曾到过现场,但不能推出盗窃行为即谢某所为。因此,选项D错误。 评论:如果理解“物证”的内涵,选项B的正确性即可肯定。某公安局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实施盗窃的人就是谢某,因此选项CD错误。至于选项A,则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判断了。但如果有点儿办案经验,选项A中加盖公安局印章似乎太过慎重,也可以排除。总之,本题应该难度不大。 40.一小区已建有A幼儿园,为满足需要,某区人民政府拟在该小区内再建一所幼儿园。张某和李某先后向某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2 张某获批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某区人民政府必须在受理李某和张某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B.某区人民政府按照张某和李某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批准决定是不合法的 C.李某有权对某区人民政府批准张某申请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D.A幼儿园有权对某区人民政府批准再建幼儿园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考点:行政许可 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1款,行政许可决定期限一般为二十日,但经本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十日,而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选项A因没有考虑到期限延长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可能而错误。选项B因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57条规定的“受理在先”原则而错误。 张某与李某存在竞争关系。一人获得批准,另一人必然不能得到批准。也就是说,区政府的批准行为涉及到了李某的公平竞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项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此,选项C正确。 在行政法理论上,只要行政行为是基于“竞争中立原则”作出, 23 即使是对既存的经营者的既存利益造成了损害,也不能认为该行为涉及到该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据此,区政府批准再建幼儿园的决定与A幼儿园不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A幼儿园并不享有对该小区幼儿教育的专营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选项AB的错误和选项C的正确都很好判断。选项D,是选项C极强的干扰性。粗看,似乎选项C、D类似,同对同错,所以部分考生习惯于从选项AB中寻找应选项。本题有一定难度。 41.潘某不服某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一周后,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潘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潘某可以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潘某可以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D.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答案:D 考点:撤诉 详解:在本案中,法院已经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诉讼已经结束,当然没有恢复诉讼的问题。恢复诉讼的前提是中止诉讼。据此,选项 24 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只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的裁定才可上诉,对其他裁定均不可上诉。据此,选项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第2款,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据此,选项C从程序意义上具有一定正确性;但从实体意义上讲,准予撤诉的裁定没有什么“错误”,选项C存在实体缺陷。卫生局又作出新的处罚,对该处罚,潘某当然可以起诉。据此,选项D正确。特别注意:选项D不违反《最部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第1款的规定,因为选项D中,潘某起诉的对象是新处罚,而非原处罚。 评论:本题的难度不大。 42.某乡人民政府对程某征收农民负担费用500元,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将费用减为400元。程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征收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A.变更县政府的决定,确定应交纳费用的具体标准 B.确认县政府的决定违法,责令乡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C.撤销县政府的决定,责令乡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25 D.撤销县政府的决定,责令县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答案:B 考点:判决类型 详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变更判决的适用条件包括:被诉行为是行政处罚;该行为合法;该行为显失公正。本案中,被诉行为是行政征收,且该行为违法,当然不能作出变更判决。选项A错误。 撤销判决是被诉行为违法的情形下作出的基本判决类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0条第3款、第57条第2款和第58条的规定,确认违法判决只能适用于不能采用撤销判决的情形。本案中,法院经审查认为县政府的复议决定违法,而县政府的复议决定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0条第3款、第57条第2款和第58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作出撤销判决。 本案中,复议机关县政府改变了原行为机关乡政府的行为,被告应当是县政府,人民法院的判决自然针对的是县政府。因此选项C中的“责令乡政府”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3条第2款规定,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据此,选项D正确。 评论:本题难度不大,如果熟悉《行诉解释》第53条第2款规 26 定,可以直接找到应选项:使用排除法也可以找到应选项。本题难度不大。 43.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B.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 答案:C 考点:适用与备案 详解:根据立法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最终裁决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选项A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3条,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无需国务院裁决,选项B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7条第4项和第88条第3项,选项C正确。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7项,授权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法规应当被撤销,但授权只是在必要时才撤销,选项D错误。 评论:本题考查立法法,要求考生熟悉有关法条。选项C正确是 27 毋庸置疑的。特别注意,对于国家机关而言,有权做什么同时也是有义务做什么(即职权同时意味着职责)。 44.甲省乙市人民政府决定征用乙市某村全部土地用于建设,甲省人民政府作出了批准乙市在该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决定拆除该村一组住户的房屋。一组住户不服,欲请求救济。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住户对甲省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住户可以对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补偿决定提起诉讼 C„„住户可以对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诉讼 D.住户可以请求甲省人民政府撤销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 答案:A 考点:复议前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许可的撤销 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上,复议选择是原则,复议前置是例外之一,而且复议前置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对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甲省乙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行政征用,不属于行政确认,因此不存 28 在复议前置的问题。选项A正确。 乙市人民政府征用补偿决定、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住户作为利害关系人当然可以起诉。选项BC正确。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而甲省人民政府也是乙市规划建设局的上级机关,选项D正确。 评论:选项BCD明显正确,根据排除法,选项A是应选项。本题难度不大。当然要说清楚选项A是错误的,要费一定功夫,但这并不妨碍考生做对本题。 45.黄某在与陈某的冲突中被陈某推倒后摔成轻微伤,甲市乙县公安局以此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陈某不服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经调查并补充了王某亲眼看到黄某摔伤的证言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陈某提出该处罚未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一审法院遂要求被告补充提供该处罚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此案应由甲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王某的证言只能作为证明甲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合法的证据 C.法院要求被告补充记录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D.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记录形成时间所作的审查属于对证据的关 29 联性审查 答案:B 考点:地域管辖、被告补充证据、证据的审查认定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项,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也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是因为“补充了王某亲眼看到黄某摔伤的证言”,属于改变主要证据,因此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据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本案也可由乙县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错误。 王某的证言,是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的,当然可以作为复议决定合法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王某的证言不能作为法院认定县公安局拘留合法的依据。据此,选项B正确。 本案中,原告陈某提出该处罚为经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的“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因此法院要求被告补充记录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据此,选项C错误。 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记录形成时间所作的审查属于对证据的真实性审查,而非关联性审查。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本题有一定难度,考查的知识点也比较分散,也相当细致。 30 4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均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答案:B 考点: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 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款,进行实质审查才需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如果进行形式审查,只需一名即可。据此,选项A错误。根据该法第38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9条第1款,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不都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据此,选项C错误。 根据该法第41条,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特定地域范围内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 31 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仅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仅在该较大的市范围内有效。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本题考查对行政许可法法条的熟悉程度,有一定难度。 47.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 详解:根据国务院有关决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省级以下实行垂直领导。参照《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本案的复议机关只能是A市土地管理局,不可以是县政府。据此,选项A正确。本案依法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错误。根据《行 32 政复议法》第10条第5款,选项C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3条第1项,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由县土地管理局负责执行事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3条,土地管理部门没有自行强制执行权,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选项A也是正确的,该题没有考虑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殊的管理体制。 48.1995年田某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A发明专利,次年4月与胡某签定了“关于创办B厂协议书”。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1998年4月20日某区工商局根据胡某的申请向胡某颁发了B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胡某为法定代表人。1999年5月11日,某区工商局根据B厂的申请注销了该厂的登记。2000年10月20日田某向某区工商局了解B厂情况,同年11月2日该局告知该厂登记、注销情况。2003年7月31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田某A专利权并予以公告。2004年8月10日,田某以某区工商局向胡某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田某的专利权保护期自2004年7月31日开始起算 B.田某起诉期限自2000年10月20日开始起算 C.如果《专利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时,田某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应从其规定 D.对田某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33 答案:D 考点:起诉期限 详解:根据《专利法》第39条,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根据该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即1995年起算。据此,选项A错误。 本案中,田某的起诉对象是区工商局向胡某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为,该行为发生在1998年4月20日,但田某不知道该行为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起诉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算,即2000年11月2日。据此,选项B错误。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当事人知道行为内容,即使永远不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的情形下,其最长的起诉期限是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算),也就是说田某最迟应当在2002年11月2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起诉。田某2004年才去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第1款第6项,法院不予受理;据此,选项D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法律可以对该条规定的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计算规则作特别规定。专利法作为法律,当然可以对该条规定的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计算规则作出特别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讲选项C有一定正确性。但是,本案中,田某的起诉期限的计算并不直接受《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调整,而是直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 34 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和第42条的调整。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和第42条规定的起诉期限计算规则,完全是最高人民法院基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首创,没有法律作出特别规定的问题。据此,选项C错误。 评论:选项C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但该选项作为错误选项也存在一定争议。选项D的正确性似乎也可以从原告资格的角度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才具有原告资格。根据法律常识,工商局颁发企业营业执照与田某的专利权受侵害之间不会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从田某的主张看,田某与工商局颁发企业营业执照行为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第1款第2项,对田某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49.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35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D 考点:行政规章、行政法规 详解:根据立法法第72条,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可以由一个国务院部门单独制定规章,但可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据此,选项A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必须由法律、行政法规作特别规定,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据此,选项B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57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但是,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据此,选项C中“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的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3条,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据此,选项D正确。 36 评论:立法法一直是考查重点。由于连续考查的原因,对立法法的考查相当细微,甚至达到一种“钻牛角尖”的程度。本题就是一例,相对较难。 50.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答案:B 考点:地域管辖 详解:留置措施,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王某对该行为不服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被告所在地法院和原告所在地法院均有权管辖。不管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决定,乙市A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原告所在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甲市A区)、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乙市B区)。 罚款500元,属于针对财产的行政处罚,不能适用《行政诉讼法》 37 第四条的规定(即不能单独由甲市A区、乙市B区法院管辖),只能适用该法第17条的规定(可由乙市A区法院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罚款和留置措施基于同一事实(涉嫌嫖娼),王某对这两个行为都提起诉讼,甲市A区、乙市B区法院可以一并管辖。 综上,选项ACD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根据排除法,选项B应选。 评论:本题的干扰性在于:不能将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为经常居住地。 二、多项选择题: (2002年) 69. 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派出所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答案及解析:CD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 38 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行政法的有关内容,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它的设立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据此B项错误。《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那么,国务院不需经其他机关批准即可设立直属机构,C项错误。 70.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 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 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入的 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 D.原审不予受理裁定购有错误的 答案及解析:ABC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1条第1款的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被告和第三人均属于诉讼当事人,因此ABC正确。根据该法6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 39 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所以,D项中的原审不予受理裁定确有错误的,并不发回重审,D项不应入选。 71.在哪些情况下,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A.看守所干警唆使被揭押人员殴打他人的 B.乡政府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征收提留款的 C.镇政府对超生妇女集中教育不许回家的 D.商检局错发商检证明导致出口商品被退货的 答案及解析:AD 《行赔规定》第3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3、4、5项和第4条第4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A属于第3项的情形,可直接起诉,c属于(一)项的情形,需先经过行政确认。《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 40 为。”D属于第4项的情形,可直接起诉,B属于第3项的情形,需先经行政确认,因此选AD. 72.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 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 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答案及解析:BCD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对于本案区土地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并附带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应由市土地局或区政府为复议机关。那A项将市政府列为复议机关,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 41 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据此,复议机关在无权处理的情况下应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处理,但B项中却将省国资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而市政府对此规定显属有权处理,因此B项正确。CD两项都提到处理机关 ,一为省政府,一为省国资厅,所以都正确。 73.市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 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B.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 C.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D.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答案及解析:ACD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只要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 42 系,就有原告主体资格。那么,本案中居民应该有原告资格,ACD项错误。 7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河道边建造起价值5000万的商品房。市防洪指挥部领导小组认为该片住宅违反了《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于以拆除的处罚决定并于第二天强行爆破拆除,但没有下达任何书面决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该处罚决定主体和程序均不合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发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实违法。对此,下列哪些处理是错误的, A.撤销该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B.确认处罚决定违法,责令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C.撤销该处罚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D.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答案及解析:ACD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本案该具体行政行为经审查虽然是违法行为,但房地产开发公司5000万的商品房已经被强行爆破拆除,该违法行为已经没有可撤销的内容,因此法院只能依法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且,根据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为最大程度保护相对人利益,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法院应责令被告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可见AC表 43 述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本案不属于这其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因此D表述也不正确。 75.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2肋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J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贿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论 C.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坤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答案及解析:BD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44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据此,排除AC. 76.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A.公安干警追捕逃犯时依法鸣枪示警误伤过路行人的 B.领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制售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 C.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期执行2年后经审判监督程序被认定犯罪时不满14周岁而不负刑事责任的 D.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经评估机构估价而低价格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答案及解析:CD 《国赔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17条第2项、第3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c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判决执行部分予以赔偿。《国际赔偿法》第16 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 45 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D属于违法执行侵犯相对人财产,应予以赔偿。B属于私人之间的损害赔偿,A属于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应予以补偿。 77.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A.执行刑罚中被依法减刑的,对于被减刑部分的刑罚 B.执行刑罚中被保外就医的,对于保外就医期间的刑罚 C.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D.被判处管制刑罚的 答案及解析:ACD 《国赔解释》第4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CD符合题意。A被减刑部分属于免除刑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可选。B保外就医仍属于执行,国家应予以赔偿。 78.行政诉讼过程中,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A.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B.上诉人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46 C.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经合法传唤捡不到庭的 D.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 答案及解析:AB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9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据此AB项应按撤诉处理,而C项中应缺席判决。《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0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据此,D项中不应按撤诉处理,而应作出确认判决。 79.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色抵缴税款的 47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由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递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答案及解析:AC 《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AC项中的复议机关即可以是公安局、税务局。《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 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AC项中的派出所与税务所就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因此应以其设立机关为被告,那么公安局、税务局作被告就与复议机关重合,应该选。《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对B项的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那么,街道办事处作为授权组织,应自己做被告。所以,B项中的复议机关与诉讼被告不重合。D项中的打假办既非派出机关,又非派出机构,其所为的行政行为应视为市政府所为,复议机关应为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依 48 以上司法解释,对其所为之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80.关于较大市地方性法规的劫定程序,下列说法中咖些是正确的, A.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适当性审查 B.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 C.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作出不批准的决定 D.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后,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答案及解析:BC 《立法法》第63条第2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C项也正确。该法第69条第3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D 49 项错误。 (2003年) 69.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10万元。甲厂雇人看管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900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区公安分局将全部扣押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装卸费800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A.5000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B.设备被扣押期间2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C.800元的运输、装卸费 D.900元的看管费 答案及解析:CD 依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故选C、D项。 70.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 50 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 B.《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 C.国务院若认为《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撤销 D.受处罚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对《实施办法》一并请求审查 答案及解析:AC 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依立法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超越权限的;?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依立法法第88 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另依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 51 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故选A、C项。 7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A.警察王某之子玩弄王某手枪走火,致人伤残的 B.章某因盗窃被判刑后,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的 C.民事诉讼中,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 D.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的 答案及解析:CD 依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A.依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B.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故选C.依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D情形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72.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鉴定结论中应当载明鉴定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52 B.徐某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徐某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除有正当事由外鉴定人应当出庭 D.徐某证明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答案及解析:ACD 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4条规定,提交给法院的后一类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B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 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C 正确,依《行政证据规定》第47条规定,在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鉴定人因正当事由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准许,可以不出庭,由当事人对其书面鉴定结论进行质证。D正确,依《行政证据规定》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其内容,若鉴定书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73.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53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及解析:BCD A错误,B、C项正确。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诉讼”是指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74.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乙市铁路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A.乙市铁路运输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54 C.乙市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CD 依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故选C、D项。 75.某市某区公安分局认定赵某有嫖娼行为,对其处以拘留15天,罚款3000元。赵某不服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处罚机关认定赵某有介绍嫖娼行为,将原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1000元。赵某对改变后的处罚决定仍不服。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法院应继续审理原处罚决定 B.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处罚决定 C.审理原处罚决定还是改变后的处罚决定由法院决定 D.原告对原处罚决定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处罚决定作出相应判决 答案及解析:BD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及由此产生的结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原告的态度。?如果原告同意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并提出撤诉申请,经人民法院准许,诉讼结束。?如果原告不同意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不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55 并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裁判。不过,因被告曾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过改变,在判决时法院应注意判决形式: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而非撤销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作出维持判决。?如果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故选B、D项。 76.关于规章制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 B.部门规章送审搞,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 C.除特殊情况外,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法报有关机关备案 答案及解析:CD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证会。据此,听证会并不是必须举行的,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八条,规章送审稿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这意味着,部门规章由各部门内设的法制机构审查,而非国务院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因此B选项错误。根 56 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2条,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C选项正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据此,D选项正确。 77.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A.国务院办公厅 B.国家体育总局 C.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D.审计署 答案及解析:BD 依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故选B、D项。 78.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的居住小区整体结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给原告甲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但是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已经建成交付使用。撤销批准建设的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57 B.判决被告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C.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D.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及解析:ABC 既然市城市规划局的批准行为是违法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一项,不能作出维持判决,因此D选项不应选。根据《行诉解释》第58条“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故选A、 B、C项。 79.上市公司蓝索公司因严重违规操作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止股票交易,对于该项决定,能够以蓝索公司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A.拥有蓝索公司股票的股民 B.蓝索公司的股东代表大会 C.蓝索公司的主要债权人 D.蓝索公司的董事会 答案及解析:BD 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机构被赋予了原告的资格,但是,起诉时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58 80.下列哪些国家侵权行为不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 A.公安人员盘问过程中殴打刘某 B.海关违法扣留张某5小时 C.法院以转移被查封财产为由错误拘留陈某15日 D.镇政府公布本镇有不良嗜好人员名单 答案及解析:ACD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故选A、C、D项不适用。 (2004年) 72.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 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59 确的,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及解析:BD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第(八)类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裁决案件。 73.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0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答案及解析:AD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人民法院的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都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根据。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银行要求土地管理局承担责任前,应首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并符合行政赔偿时效的规定。该案中,民事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作为判定行政机关某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依据,除非银行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74.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 61 管理机关批准 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答案及解析:ACD A不正确,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C不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D不正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75.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答案及解析:ACD A错,行政许可法第20条,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B对,行政许可法第23条,行政处罚法第17条。C错,行政许可法第24条,行政处罚法第18条。D错,行政许可法第48条,行政处罚法第43、38条。 76.商务部根据中国四家公司的申请并经调查公布了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认定从A国进口苯酚存在倾销,有关公司倾销幅度为 62 6%—144%,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A国甲公司征收6%、乙公司征收14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关于倾销幅度的终裁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乙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征收144,的反倾销税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法院应当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D.法院可以参照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 答案及解析:ABD A对B对,根据行政诉讼法和200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倾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有关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有关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C错D对,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 77.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 63 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答案及解析:BD A错,行政诉讼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B 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C错,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D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指经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但又不适宜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其他类型判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判决形式。 78.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 64 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答案及解析:AD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9.2002年7月3日,张某驾驶车辆携带所承包金矿自产30公斤黄金前往甲市销售,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获。公安局以张某违反《金银管理条例》,涉嫌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为由,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扣押了涉案黄金。随后检察院批准对张某逮捕。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了涉及黄金生产销售的许可证,检察院遂以认定犯罪的法律、法规已经发生变化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未返还扣押的黄金。张某不服,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检察院应当责令公安局返还扣押的黄金 B.公安局与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对张某被羁押期间的损失,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5 D.对张某被扣押的黄金,应当返还 答案及解析:ABC A不正确,国家机关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如果被侵害的财产尚未灭失,应当返还,造成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0.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答案及解析:BCD 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项的规定赔偿;?应当返还 66 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2005年) 80.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即可视为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答案:AB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赔偿范围 详解: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特定人或特定物,作出的以限制权利和科以义务为内容的、临时性的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对逾期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的义务的相对人,依法定的权限和 67 程序,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措施。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并不能强制彭某缴纳罚款义务的履行或达到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因此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不管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执行,都必须由享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采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只有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才有权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据此,选项B正确。 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可以认定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目的性和临时性,目的实现即应解除。所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先前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也可能意味着目的己经实现,或行政机关认为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据此,选项C错误。 县公安局在扣车期间使用该车,属于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依法对事故损坏应当承担行政赔偿义务。但是,扣车期间该车的养路费和停运收入损失是否赔偿,取决于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否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决定的,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有权依法扣押财物。这意味着,本案中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合法,当然也就没有赔偿该车的养路费和停运收入损失的问题。综上,选项D错误。 评论:选项C的干扰性较强,难度较大。 68 8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这里新证据是指: 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D.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没有反驳的证据 答案:ABC 考点:新证据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2条,选项ABC正确。根据该《规定》第7条第2款,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据此,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接纳,当然谈不上质证的问题。据此,选项D不应选。 评论:直接来自司法解释规定,难度不大。 8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69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答案:BC 考点:行政处罚 详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据此,选项A错误。根据该法第56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选项D中“除当场处罚外”错误,应当是“除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外”。 评论:考查对行政处罚法法条的熟悉程度,相当细致,要求准确把握。 83.某市建筑材料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该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环境保护局应当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B.市环境保护局如有理由认为某市建筑材料厂逃避执行的,可以 70 在提出执行申请之前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市环境保护局应当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筑材料厂财产状况的材料 D.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此罚款决定前,应当对罚款决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答案:BCD 考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选项A中的申请执行期限的起算点(罚款决定生效之日)和长度(90日)都是错误的。根据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条、第92条和第93条的规定,选项B、C、D正确。 评论:选项A具有一定干扰性。 84.下列哪些情形不符合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 A.某市工商局在招标采购中,因符合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废标 B.某市某区人民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C.某区卫生局在政府采购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 D.某县人民政府因需购置一批办公电脑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71 答案:BD 考点:政府采购 详解:选项A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16条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必须由地级以上政府设立,县级、乡级政府无权设立。选项B应选。选项C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3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县政府购置办公电脑,可以从大量供应商处采购;而且选项D没有明确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继续添购”。据此,选项D应选。 评论:本题有一定难度。《政府采购法》条文众多,可考性条文也较多,但每年考查不会超过2分,使得考生相对不重视该法。本题涉及到的知识点较多,因此难度较大。 85.金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贪污问题遭到殴打,于案发当日向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金某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区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金某可以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B.金某可以以某派出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金某可以以某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当对某区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72 答案:ABCD 考点:复议机关 详解:公安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金某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起诉;如果金某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复议机关可以是区公安分局,也可以是区政府;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公安派出所为被告。据此,选项AB正确。 区公安分局作为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参照《行政复议法》第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金某可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起诉。据此,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4条,选项D正确。 评论:本题难度不大。特别注意,本题不存在复议前置的问题。 8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区动植物检验局未按照法定标准收取许可费用,应当对其直接责任人以行政处分 B.医生李某死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师资格 C.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D.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一年之内不得再申请该项许可 答案:AB 73 考点:行政许可 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5条,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70条第2项的规定,选项B正确。高校属于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它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并非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选项C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第3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选项C的情形仍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选项C错误。在选项D,该企业已经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而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9条,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而不是“一年”。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选项CD涉及的法条,是考生在复习中应当予以重视的法条,难度适中。 87.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74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答案:BCD 考点:原告资格、起诉期限、行政赔偿范围 详解:甲县政府强行拆除乙厂房屋,乙厂是甲县政府强行拆除行为的相对人,当然具有原告资格。一般地,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其企业法人资格终止。因此,乙厂在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之前起诉是具有原告资格的。至于起诉后其终止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1款第3项、第2款和第52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总之,选项A正确,不应选。 严格说,2003年1月乙厂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赔偿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据此,选项B不正确,应选。 乙厂的请求包括两项:一是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二是要求赔偿物品损失。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所以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依法不会得到支持;但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是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造成的,依法可以得到支持。据此,选项C、D错误,应选。 评论:本题难度不大,但如果审题不清,不注意乙厂的请求到底 75 是什么,容易在选项CD中挑一个作为应选项。 88.某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建一座化工厂,向某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某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为某公司办理手续 C.拟建化工厂附近居民对核发该项目许可证照享有听证权利 D.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结全部证照 答案:AC 考点:真实义务、行政许可办理方式、听证权利、行政许可决定期限 详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1条,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2款, 市政府“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办理,也可以确定一个部门统一办理,还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集中办理。选项B中的“应当”二字错误。建设化工厂直接涉及附近居民的重大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选顶C正确。 76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2款,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题干中并末明确采取上述方式办理,而且第42条第2款规定的45日可以延长15日。据此,选项D错误。 评论:法律贵在准确二字。选项BD的错误,说到底就是误用了“应当(应)”。 89.对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A.10岁孤儿王某起诉要求乡人民政府顿发孤儿生活供养证的 B.伤残军人罗某起诉要求县民政局发放抚恤金的 C.张某被工商执法人员殴打致残起诉要求赔偿的 D.王某因公致残起诉要求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支付保险金的 答案:BD 考点:先予执行适用情形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选项BD正确。 评论:直接来自司法解释条文,难度不大,属于送分题。 77 90.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B.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答案:ABD 考点:公务员辞退、适用期、离职手续、不停止执行原则 详解: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第1项,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选项A中李某考核不称职并非“连续两年”,据此选项A错误,应选。根据《公务员法》第32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即“转正”必须经过一年,选项B仅为半年,应选。选项C符合《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不选。根据《公务员法》第91条第2款,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据此,选项D错误,应选。 评论:《公务员法》尽管在考试当时还没有生效,但这不妨碍作 78 为考查对象。类似现象,在司法考试中累见不鲜。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2年) (五) A市张某到C市购货,因质量问题,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C市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两天后释放了张某,但并未返还所扣财物。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案情回答95—97题。 95.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A.C市基层人民法院 B.C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基层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AC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公安机关在本案中既扣留张某的货物,又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限制其人身自由,张某起诉,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和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都可管辖,C市人民法院在被告所在地,A市人民法院在原告所在地,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本案不属于《行政 79 诉讼法》第14条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妁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因此AC为正确选项。 96.如张某寻求救济,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张某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i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答案及解析:ABD 《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可见,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不经复议而直接起诉是原则,必须经复议才能起诉是例外;诉讼终局是原则,复议终局是例 80 外,那么,既然法律、法规未规定对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时,须先经复议,那当事人就有权选择复议或诉讼。选ABD三项。 97.如果法院受理起诉,可能作出的是何种判决,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赔偿判决 D.确认判决 答案及解析:BD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本案行政机关扣留张某的货物属于滥用职权,依法应予以撤销,故选B;对张某采取的留置审查措施也是违法,但该行为已经解除,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判决,故选D. (六)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l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 81 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据此请回答98—100题。 98.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 比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答案及解析:BC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批准行为的主体是乡政府,而其行使的职权是土地管理权。县政府是上一级政府,而县土地局是主管土地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门,都可以作复议机关。本题中,不可能由乡政府自己复议,由法制局复议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99.经过复议后,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A.如果维持原决定,申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如果维持原决定,崔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改变原决定,吴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改变原决定,土地管理员刘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82 答案及解析:ABC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因为申某、崔某作为复议申请人要求改变原行政许可,如果复议维持原决定,二人自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依上述第二项的规定,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许可,吴某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即ABC项可选。 100.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此事应如何处理, A.受理,因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不受理,因土地权属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C.受理,可以行政诉讼附带解决权届纠纷 D.受理,但只解决行政纠纷,对于权属纠纷,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及解析:AC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本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 83 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本案中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属于实质上是对吴、申、崔三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一种裁决,因此法院可以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因此C也正确。 (2003年) 96.甲乙两人互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调解处理。双方就医疗费赔付达成调解协议。事后,甲履行了协议而乙没有履行。甲依法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是: A.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损失 B.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 C.要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 D.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调解协议并判决乙赔偿损失 答案及解析:A 依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A. 97.公安局对甲作出治安拘留10天处罚决定后随即执行。甲申请复议,上级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拘留决定,甲在上诉中又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应如何处理此案, 84 A.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判令公安局赔偿甲的损失 B.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全案发回重审 C.撤销第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撤销第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并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答案及解析:D 《行诉解释》第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据此,在本案,由于公安局对甲的拘留违法,而第一审判决维持拘留决定,所以应当撤销第一审判决。《行诉解释》第71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选D. 98.卫生防疫站对王某经营的餐馆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厨师在操作间未戴帽子,备用餐具有油腻及小飞虫,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两天后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防疫站向法院提供了检查笔录。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检查笔录应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85 B.检查笔录应加盖卫生防疫站的公章 C.检查笔录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 D.法院对检查笔录进行审查时,制作笔录的执法人员必须出庭 答案及解析:A A正确,依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B、C项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D错误,依《行政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注意:并不是“必须出庭”。 99.2001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 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 86 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答案及解析:A 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故选 A.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故不选B、C、D项。 100.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 87 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A.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法院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答案及解析: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题干中的现场笔录尽管没有当事人或证人的签名,但并不影响其证据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第二项的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因此题干中原告朋友的证言不具有证据效力。故选A. (2004年) 96.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88 A.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B.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C.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D.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答案及解析:ABCD 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行政许可法第22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 89 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行政许可法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97.某县公安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处罚的主要证据,华某和邱某舅舅叶某二人的证言及该县中心医院出具的邱某的伤情证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华某的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叶言的证言 B.某县公安局申请华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C.若华、叶二人的证言相互矛盾,法庭应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D.若一审法庭未通知邱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重审 答案及解析:ACD A对,行政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B错,行政证据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C 90 对,主要证据不足意味着行政机关在查清案件基本情况或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基础,人民法院有权予以撤销。D对,行政诉讼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98.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B.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C.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D.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答案及解析:ABD 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99.某合资企业的甲、乙两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两股东又签订了一项合同修正案,约定在该合同批准后一年内甲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向乙回购已经出让的股权。2001年4月1日,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修正案一同获得批准。7月2日,甲提出回购,乙不同意,并告知甲原审查批准机关于2001年6月1日又作出一批复,该批复指出,2001年4月1日批复只是批准股权转让合同,未批准股权回购条款,股权回购时仍需报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91 A.甲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批机关2001年4月1日确认股权回购的批复 B.甲乙之间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有效,甲可以对乙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C.审批机关2001年6月作出的批复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法院不应受理甲对该批复提起的诉讼 D.甲在2003年8对审批机关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期限 答案及解析:BCD 原审批机关于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属于“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中的行政确认案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依行政诉讼解释第1条、第41条、第83条。 100.下列何种情形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A.李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和安全局长 B.市经济委员会张主任兼任投资公司董事长 C.教育局高副局长辞职一年后经教育局批准到教育局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担任主任 D.市政府批准办公厅机要处王处长辞职出国 答案及解析:ABD A错B错,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49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 92 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C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3条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D错,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1条第3款,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 (2005年) 98.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甲公司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乙公司以此证办理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该办公室撤销许可证被拒绝。后乙公司又致函该办公室要求撤销许可证,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书面答复。 B.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对丙、丁公司协议合作开发的某花园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丁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C.某市经济发展局根据A公司的申请,作出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D.某菜市场为挂靠某行政机关的临时市场,没有产权证。某市某区工商局向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发出通知,称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场由C公司经营,各工商户凭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 93 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50户工商户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CD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详解:选项A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根据国务院《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5条,审计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根据该条例第46条规定,对审计决定不服的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案件。选项B属于审计决定,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根据题干要求,选项B应选。在选项C,市经济发展局的批复,对B公司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具有可诉性,应选。在选项D,区工商局的通知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而且对50户工商户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具有可诉性,应选。 评论:本题的难度是“重复处理行为”如何认定以及审计决定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本题有一定难度。 99.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帐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 94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 D.冻结帐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答案:ABC 考点:原告资格、被告资格、受案范围 详解:张某无权处分林某轿车,张某应当对林某负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林某对张某售车后所得销售款依法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工商局没收张某销售款,并不实际影响林某的权利义务,即林某与工商局的处罚行为之间不具有法律上利害会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有权以有限公司名义起诉的包括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单个股东无权以公司名义起诉。据此,选项B错误。 甲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但其对张某行为的定性发生了变化(由倒卖转为偷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项,构成“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结合《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本案的被告是甲市工商局,选项C错误。 审判采“不告不理”原则。根据题干语言,张某起诉的对象是工商 95 局没收销售款的处罚行为,而非冻结帐款的行政强制执行。据此,选项D正确。 评论:本题难度较大,选项ABC的错误性认定,都需费一定周折。 100.兴汇有限公司申报进口人工草坪,某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后放行。后某海关发现兴汇有限公司进口人工草坪税则归类错误导致税率差异,遂又向兴汇有限公司补征关税和代征增值税近5万元。兴汇有限公司以第一次征税行为违法致使其未能将税款纳入成本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某海关赔偿,在遭拒绝后,兴汇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此案为涉外行政案件 B.因兴汇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补征税款的决定停止执行 C.兴汇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要求 D.兴汇有限公司应当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D 考点:涉外行政案件认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单独提起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详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涉外行政案件是指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在本案,题干并未交代“兴汇有限 96 公司”是外国组织,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据此,选项B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和第21条的规定,如果加害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二是已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在本案,海关的第一次征税行为已被海关补征税款的决定确认违法,而且兴汇有限公司要求海关赔偿但遭拒绝。在此种情形下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适当的。据此,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选项D正确。 评四、案例分析题: (2002年) 九、(本题11分) 某县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向县邮电局申请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绝开通,致使县医院购置的急救车辆和其他设施至今不能正常运转,而遭受损失。县医院遂以县邮电局为被告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邮电局立即履行开通“120”急救电话的职责,并赔偿县医院的经济损失。县邮电局辩称:“120”急救电话属于全社会,不属于县医院。根据文件的规定,县邮电局确对本县开通“120”急救电话承担义务,但是不承担对某一医院开通“120”急救电话的义务。原告申办“120”急救电话,不符合文件的规定,请求法院驳回县医院诉讼请求。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医疗机构申请 97 开通“120”急救电话的程序是: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提交书面报告,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当地邮电部门办理“120”急救电话开通手续。原告县医院是一所功能较全、急诊科已达标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具备设置急救中心的条件。县卫生局曾指定县医院开办急救中心,开通“120”急救电话。县医院向被告县邮电局提交了开通“120”急救专用电话的报告,县邮电局也为县医院安装了“120”急救电话,但是该电话一直未开通。县医院曾数次书面请求县邮电局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仍拒不开通。 现问: 1.本案县医院与县邮电局之间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为什么, 答:是行政争议。邮电局在本案中属于经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的被告,本案中的争议涉及公共利益,邮电局对120电话的管理具有行政管理性质。 2.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答:否。法律规定安装120电话的目的是实现一种公共利益,而不是为医院设定一种财产权,邮电局安装120电话的义务所对应的权利并非医院的财产权,因而医院不可因邮电局违背此法定义务而要求赔偿。 3.如果法院判令县邮电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为原告开通“120”急救电话,县邮电局拒不开通,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98 答: 1)从期满之日起,对该邮电局按日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向邮电局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3)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处罚。 4)拒不履行判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003年) 七、(本题8分) 案情: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1999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00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权无效。2001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问题: 1.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2.如乙公司于2002年4月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 99 3.2000年8月25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4.1992年9月4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假设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你认为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1、乙公司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或乙公司有权对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1分)。因为专利局恢复甲公司的专利权对乙公司将要或必然产生损害,乙公司与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分)。 2、乙公司于2002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1分)。因为乙公司自从2001年3月1日起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起行政诉讼的诉权或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起诉期限为三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1分)。 3、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或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分)。 4、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的观点(说法、主张)不成立(1分)。因为按照依法行政原则中 100 职权法定的要求,行政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由于法律对被告没有恢复专利权的授权,所以其行为不属于合法的行政自由裁量行为(1分)。 解题思路: 1.依据《行政诉讼法》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法院《行诉解释》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2.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诉解释41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01 4.依法行政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法律优越,即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二是法律保留,即行政机关活动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前提和基础。本题涉及到法律保留原则。 (2005年) 一、(本题10分) 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钱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手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答案:属于受案范围。本案中《会议纪要》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行 102 政指导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详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12条和行诉解释第1条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中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所记载、传达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与会者及其组织领导者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会议成果的结晶,集中反映了会议的精神实质。会议纪要并非标准的法律文书,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还是仅具有指导性,应当具体认定。在本案,《会议纪要》是甲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接收该《会议纪要》的单位均为市政府管辖下的部门或公司,它们当然得贯彻执行。据此,该《会议纪要》具有强制执行力。 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而且只能一次适用,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构成具体行政行为。 评论:本题答案改造为“属于受案范围,因为本案中《会议纪要》作出的规定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且具有执行力,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更宜。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答案:具有原告资格。甲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到了三人的 103 公平竞争权。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平竞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原告资格、公平竞争权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竞争关系的存在乃是公平竞争权存在的基础。在理论上,狭义的竞争关系,是指商品或服务之间具有替代关系(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相互争夺交易机会的关系。一般认为,在狭义竞争关系中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于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项规定的公平竞争权。 在本案,因某、孙某和王某三人运营的钱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这意味着该三人与城市公交公司存在狭义竞争关系。市政府《会议纪要》授予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使得城市公交公司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而“公平”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遵循合理性的原则,实施行政行为时平等地对待同等条件的竞争者,权衡和比较不同的私益。综上,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影响到了三人的公平竞争权。 评论:该问难度不大,属于送分题。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 104 审理范围,为什么, 答案:不属于。该请求涉及到甲市人民敏府对建设局和交通局的职能调整,属于政府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分配,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详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3项,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基于上级与下级、组织与个人之间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或其他的隶属关系,在行政机关内部就内部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比如行政机关就机构建制、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后勤事务进行的管理及对公务员进行的奖惩、任免活动均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会议纪要》关于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权的转移的规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评论:司法部公布的该问答案,其理由似乎牵强,表述为:“《会议纪要》关于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权的转移的规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更佳。 论:本题难度较大,涉及到不相关的数个知识点,尤其是选项BC. 105 106 107 108 电脑 电脑的屏幕是由小的荧光点组成的,这些荧光点是闪烁的,要想看清楚就需要我们眼睛不断地调节。我们自己感觉不到,但却真实存在,我们的眼睛要去适应它就容易产生疲劳。在打字的时候,眼睛要不断在文稿、屏幕、键盘之间变换,眼睛的焦点和距离不断地调节,也会使眼睛感到疲劳。 PSP、手机 即使是在摇晃的公交车上、拥挤的地铁上、甚至在电梯里,潮人们都不忘玩弄手中的PSP、iPod或是MP4,玩游戏、看电影,加上习惯紧盯着手机狂按短信,长期紧盯着窄小的屏幕,也容易让人的眼睛感到疲劳。 隐形眼镜 人的角膜直接从空气中摄取氧气呼吸,现在,上面盖了一层“轻纱”,摄取的氧气便少了。而且,隐形眼镜毕竟是放置在角膜上的异物,眼睛的每一次眨动,都会使隐形眼镜与眼球表面产生一定的摩擦。所以,长时间或连续佩戴隐形眼镜,都会使角膜处于持续 109 的缺氧状态,引起角膜上皮水肿、糜烂。如果有细菌或病毒存在,就可能导致角膜炎,甚至形成角膜溃疡。 长时间驾车 眼睛死盯前方,精神高度紧张,这是每天早晚高峰驾车族的体会。加上高架桥、进出隧道等兜兜转转正好能让眼睛饱受强光各个角度的考验。虽然够不上疲劳驾驶,但是眼睛已经非常疲劳。 精神压力 因情绪不良、压力过大、免疫平衡被打破以及用眼强度过大,都会直接影响眼睛的正常运行。这是因为,当人体出现紧张、焦虑和压抑等不良情绪时,脑垂体、肾上腺激素分泌就会相对减少,使得双眼视觉传导和视觉信息加工功能均处于低水平状态,会直接导致晶体及眼部肌肉收缩和舒张步骤不协调。编辑本段防范方法生活行为 1、光线充足 光线要充足舒适,(光线太弱,字体看不清楚,就会越看越近视)。 2、反光要避免 书桌应有边灯装置,其目的在减少反光,以降低对眼睛的伤害。 3、 阅读时间勿太长 无论做功课或看电视,时间不可太长,每一小时左右休息片刻为佳。 4、坐姿要端正 不可弯腰驼背,靠得很近或趴着做功课,这样易造成睫状肌紧张过度而引起疲劳,进而造成成近视。 5、看书距离应适中 书本与眼睛之间的标准距离以30公分为准,且桌椅的高度也应与身体相适应,不可勉强将就。 6、看电视距离勿太近 看电视时应保持与电视画面对角线六至八倍的距离,每一小时应休息片刻为宜。 7、睡眠不可少,作息有规律 睡眠不足身体易疲劳,易造成假性近视。 8、多做户外运动 经常眺望远处放松眼肌,防止近视,与大自然多接触,青山绿野有益于眼睛的健康。 9、营养摄取应均衡 不可偏食,应特别注意维生素b类(胚芽菜、麦片、酵母)之摄取。[1] 10.多做眼保健操 有时间在家里多做眼保健操,这样使眼睛不起就不疲倦。 七大注意 1、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电脑操作者不宜一边操作电脑一边吃东西,也不宜在操作室内就餐,否则易造成消化不良或胃炎。电脑键盘接触者较多,工作完毕应洗手以防传染病。 2、注意保持皮肤清洁:应经常保持脸部和手的皮肤清洁,因为电脑荧光屏表面存在着大量静电,其集聚的灰尘可转射到操作者脸部和手的皮肤裸露处,如不注意清洁,时间久了,易发生难看的斑疹、色素沉着,严重者甚至会引起皮肤病变,影响美容与身心健康。 3、注意补充营养:电脑操作者在荧光屏前工作时间过长,视网膜上的视紫红质会被消耗掉,而视紫红质主要由维生素a合成。因此,电脑操作者应多吃些胡萝卜、白菜、豆芽、豆腐、红枣、橘子以及牛奶、鸡蛋、动物肝脏、瘦肉等食物,以补充人全内维生素a和蛋白质。平时可多饮些茶,因陋就简茶叶中含有茶多酚等活性物质,有吸收与拮抗放射性物质的作用,对人体造知功能以及遗传基因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4、注意正确的姿势:操作时坐资应正确舒适。应将电脑屏幕中心位置安装在与操作者胸部同一水平线上,眼睛与屏幕的距离应在40-50厘米,最好使用可以调节高低的椅子。在操作过程中,应经常眨眨眼睛或闭目休息一会儿,以调节和改善视力,预防视力减退。 5、注意工作环境:电脑室内光线要适宜,不可过亮或过暗,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在荧光屏上而产生干扰光线。定期清除室内的粉尘及微生物,清理卫生时最好用湿布或温拖把,对空气过滤器进行消毒处理,合理调节风量,变换新鲜空气。如果是在家中进行电脑操作,也应尽量参照心个条悠扬,并使用防护屏,以最大可能地减少电子辐身对人体的危害。 6、注意劳逸结合:一般来说,电脑操作人员在连续工作1小时后应该休息10分钟左右。并且最好到操作室之外活动活动手脚与躯干,散散步,做做广播操,进行积极的休息,或者在室内做眼睛保健操和活动头部(很多人抱怨颈椎疼,活动头部会有帮助)。 7、注意保护视力:欲保护好视力,除了定时休息、注意补充含维生素a类丰富的食物之外,最好注意远眺,经常做眼睛保健操,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一光线须充足:光线要充足舒适,光线太弱而因字体看不清就会越看越近。[1] 110 使用电脑须知 多眨眼远眺比点眼药水管用 一,不要将电脑摆在窗边,避免光源从头顶上方照射造成反光,造成电脑屏幕不清晰。 二,电脑屏幕顶端高度要略低于眼睛的视平线,摆放最理想的位置是电脑屏幕中心应在眼睛视线下方约20度的地方。 三,电脑屏幕和眼睛距离60厘米为宜。 四,经常眨眼睛,以增加泪水分泌,达到滋润眼睛功效。 凝望电脑屏幕每隔1小时应休息10-15分钟,如果可闭起眼睛、远眺等都能达到完全休息。 同样,眼睛的肌肉也需要运动,在每天的上午、下午,多眨眨眼,望望远处,不断地让晶体有舒张和收缩的运动。或做眼保健操。把双手搓热放置眼球上有活血功能。 五,如果平时眼睛很容易干涩,可以补充人工泪液。不过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一般单瓶包装大多含有防腐剂,最好一天使用不要超过三次。 六,注意光线刺激。很多白领喜欢夜间玩游戏,为不影响他人而往往需要关掉灯光,电脑屏幕光线直接刺激眼球,对眼睛伤害很大。 简易方法 将棉花蘸满爽肤水或以冰冻甘菊茶包敷眼十分钟,能舒缓眼睛疲惫,且具有收紧消减眼袋作用,回复双眼神采。[2] 办公室的饮茶,可以适量饮用一些菊花茶、枸杞茶、绿茶、决明子茶等。[3] 保护方法 眼珠运动法 头向上下左右旋转时,眼珠也跟着一起移动。 眨眼法 头向后仰并不停的眨眼,使血液畅通。眼睛轻微疲劳时,只要做2~3次眨眼运动即可。 热冷敷交替法 一条毛巾浸比洗澡水还要热一点的热水,另一条毛巾浸加了冰块的冷水,先把热毛巾放在眼睛上约五分钟,然后再放冷毛巾五分钟。 眼睛体操 中指指向眼窝和鼻梁间,手掌盖脸来回摩擦五分钟。然后脖子各项左右慢慢移动,接着闭上双眼,握拳轻敲后颈部十下。 看远看近法 看远方三分钟,再看手掌1~2分钟,然后再看远方。这样远近交换几次,可以有效消除眼睛疲劳。[4] 关于佩戴隐形眼镜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不能佩戴隐形眼镜的: 1.感冒时。因感冒时手上往往带有大量病毒,在取戴眼镜时病毒易进入眼中。此外,许多抗感冒、止咳和止痛药物中都含有抑制眼泪的成分,泪液分泌量减少会使隐形眼镜过于干燥、透明度降低,进而影响视力。 2.月经期。因女性在行经期间及月经将到的前几天,眼压常常比平时增高,眼球四周也较易充血,尤其是有痛经症的妇女,这时如果戴隐形眼镜,会对眼球产生不良影响。 3.孕期。因孕期妇女激素分泌发生了变化,从而使体内含水量也发生了变化,眼皮有些肿胀,眼角膜变厚,特别是怀孕后的3个月,变厚更为明显,会与正常时选配的隐形眼镜不相吻合,而引起眼睛不适。 4.免疫力下降时。因此时眼睛局部抵抗力下降,泪液分泌减少,细菌就会大量繁殖,使细菌的代谢产物沉积在角膜与镜片之间,造成隐形眼镜透氧性降低,角膜正常的代谢受到干扰,从而引起细菌性角膜溃疡。 5.佩戴彩色隐形眼镜也要谨慎。因为彩片内部有很多颜色,使光线并不是正常地传递到眼睛,加上特殊的镜片结构,比普通隐形眼镜更加不透气,对眼睛危害更大。[3] 常用电脑度数可稍配浅点 有些人往往因为有一只眼睛视力比较好,因此不愿配眼镜。但这样就相当于人一只脚穿高跟鞋一只脚穿平底鞋,是非常不利的,也容易拖累视力较好的眼睛。 当人长期操作电脑的时候,特别是要在屏幕前工作4、5个小时的时候,建议你应该配一个浅度数的眼镜。这样可以少用调节,使视疲劳情况减低。[3] 保湿眼膜 建议每周敷一次保湿眼膜,可滋润眼周皮肤。 每周做一次眼部按摩有助舒缓双眼疲劳,排去眼周的毒素及多余水分。[2] 药物 111 维生素A、B1、B2、C以及蛋白质都是有益眼睛健康的。不妨多吃鸡蛋、豆类、黄绿色蔬菜、牛奶等含以上营养的食物。[2]编辑本段有关激光手术 激光手术不是人人能做 每到升学考试时,到医院做准分子激光手术的年轻人就非常多。一些人甚至认为,视力差了没有关系,反正今后可以做手术。但是如果不好好爱惜自己的眼睛,你可能连做手术的机会都没有了。 分子激光矫治等角膜屈光手术有一定的适应范围。一般来说,近视在100-1500度,但患者一定不能低于18岁,并且近视应相对稳定两年以上,每年的变化最好小于50度。而伴有某些眼病或全身疾病的人不能做准分子激光手术,临床上分为绝对禁忌症和相对禁忌症。 绝对禁忌症主要有3类: 1、圆锥角膜、青光眼、重症干眼及眼部活动性炎症;2、矫正视力极差的重度弱视者;3、影响伤口愈合的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3]编辑本段调整电脑保护视力 设置方法:打开控制面板中的"显示" 选择外观(appearance),高级(advanced),然后在项目(items)那栏选窗口(windows),再点颜色(color),其它(others),然后把Hue(色调)设为85,Sat(饱和度)设为90,Lum(亮度)设为205。 然后单击 添加到自定义颜色(Add to custom colors),按"确定"...一直OK。 把窗口设成绿色之后,再来把IE的网页背景也变成养眼的绿色吧:打开IE,点击工具(TOOLS),点INTERNET选项(INTERNET OPTIONS),点右下角的 辅助功能(Assessibility),然后勾选 不使用网页中指定的颜色(ignore colors specified onweb pages),然后点"确定"退出。 现在屏幕已经变成淡淡的绿色了。这个颜色会比白色柔和许多,刚开始可能还有些不适应,但确实对眼睛有好处 绿色护眼效果 编辑本段改善饮食保护视力 (一)少食甜食:甜食消化后,在血液中产生大量的酸性代谢物质,后者中和血液中的钙镁离子,造成血钙下降。缺钙会影响巩膜功能,使眼球壁弹性降低,眼轴伸长,最终导致近视。 (二)多食富含维生素B2的食品:缺乏VB2时,眼睛怕光、流泪、发痒,有烧灼感,导致视觉疲劳,久而久之形成近视。富含VB2的食品为:动物心脏和肝脏、瘦肉、蛋、乳、多种绿叶蔬菜和酵母等。 (三)多食含铬食品:研究表明,近视的发生与发展与饮食中缺铬密切相关。铬是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之一。体内缺铬时,胰岛素功能明显降低,从而血糖升高,导致血液渗透压改变,随之晶状和眼房水的渗透压也改变。当房水渗透压低于晶状体渗透压时,房水就进入晶状体内,使晶状体变凸,增大屈光度,映像模糊,即造成近视眼。含铬食品:多种豆类、海产品、肝、瘦肉等。 (四)忌食烟酒:长期吸烟者会发生“烟草中毒性弱视”。开始双眼不适,随之视力减退,辨色不清,严重者导致视神经炎或失明。现代研究证实,因烟草中的氰化物积存于体内,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发生慢性中毒,引起全身反应,眼睛受害最为明显。 酒中乙醇可造成眼球结膜充血,长期作用可引起局组织营养缺乏。大量饮酒会消耗过的VB类,导致角膜结膜干燥,视神经炎和晶状体混浊。 (五)中医疗法:中医认为,近视主要是肝肾不足、气血亏虚所致。经常食用补肝肾、益气血的食品,如动物肝、肾、眼、鱼类及龙眼、葡萄、桑椹、芝麻、胡桃及中药决明子、枸杞等,对防治近视眼有一定的效果。如:龙眼杞枣蒸仔鸡、芝麻胡桃乳蜜饮、牡蛎蘑菇紫菜汤和豆仁粳米八宝粥等。编辑本段光污染成为视力新杀手 近年,医学界指出“视觉环境是形成近视的主要原因”。 研究表明,受到光污染的视觉环境可对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伤害,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 视环境中的光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一样都会危害人类的健康。视环境中的光污染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室外视环境污染,如建筑物外墙;二是室内视环境污染,如室内装修、室内不良的光色环境等;三是局部视环境污染,如书簿纸张、某些工业产品等。目前,很少有人认识到光污染的危害。据科学测定:一般白粉墙的光反射系数为69%,80%,镜面玻璃的光反射系数为82%,88%,洁白的书簿纸张的光反射系数高达90%,严重危害到了青少年视力健康。编辑本段创造微光量子视环境,实现有效护眼 现有的近视防控手段,以缓解视疲劳为主,缺乏对光污染恶劣的视觉的重视。视疲劳是在用眼过程中产生的,与视觉环境息息相关,因 112 此采取科学健康的方法改善光污染对眼睛的影响,是缓解视疲劳、预防和控制近视的有效方法。 良好的光照条件下,人眼内的视锥体细胞有自身间歇性的休眠规律,在光污染恶劣的视觉环境里,视锥体细胞的疲劳度加重,正常的休眠规律遭到破坏致使紊乱。非正常休眠的视锥体细胞将会加速视疲劳的产生、眼球睫状体的调节功能降低并持续恶化,因此引发近视、散光等眼疾病。 进行近视防控,康亮美微光量子护眼仪在30-60CM的读写范围内通过微光量子复合激发层创造健康用眼的微光量子视环境,主动护眼,有效改善日常用眼中光污染恶劣的视觉环境,能够有效激活非正常休眠的视锥体细胞,使之恢复正常的休眠规律,在源头上缓解视疲劳,促进眼球睫状体的调节功能,预防和控制近视,提高工作、学习效率。 周尔晋小儿推拿法 小儿百脉汇集于掌,适宜于5岁以下小儿的推拿法有多个版本,而以周老的最为简单、实用。今将周老小儿推拿法的有关内容从《火柴棒医生手记》中单独抽出,并参考其他版本作了少量补充,供人们试用。 113 一、小儿推拿手法 1(清、补脾土 部位:拇指指腹(即末节螺纹面)。 操作:顺时针旋推为补,名“补脾土”,中医功效等于吃人参、白术;从螺纹面根部推向指尖(即离心方向——编者注)的直推为清,名“清脾土”。脾土多用补,而少用清。 2(清、推大肠 部位:食指外缘(即食指桡侧——编者注),自指尖至虎口成一直线。 操作:从食指端直推至虎口,名“推大肠”,为补,止泻;从虎口推向食指端,名“清大肠”,治便秘。 3(揉板门 部位:手掌大鱼际平面。 操作:用中指尖作揉法,名“揉板门”。揉法为补,自掌根推向指根(即离心方向——编者注)为“清”,作用同清推大肠。 4(清肝木 部位:食指指腹。 操作:直推为清,名“清肝木”。 注意:“肝木”宜清不宜补,补之恐动肝火。 5(清心火 部位:中指指腹。 114 操作:直推为清,名“清心火”。 注意:“心火”也宜清不宜补,补后恐动心火。清肝木与清心火有清火、降热功能。 6(清、补肺金 部分:无名指指腹。 操作:直推为清,名“清肺金”;旋推为补,名“补肺金”。“肺金”实热症用清法,虚症用补法。 7(补肾水 部位:小指脂腹。 操作:肾水与肝木、心火、肺金的手法不同,直推为补,名“补肾水”。 注意:“水”宜补不宜清,补肾水相当吊盐水与葡萄糖,也有健体与降热作用。 8(揉外劳宫 部位:第三掌骨背侧,腕横纹至掌骨小头连线之中点。 115 操作:用指尖作揉法,名“揉外劳宫”。有清热、镇静、止痛作用。 9(推上三关 部位:小臂前侧,自腕横纹至肘部成一直线。 操作:用拇指或食、中两指自下向上推,名“推上三关”或“推三关”,有发汗降热作用。 10(清天河水 116 部位:小臂内侧,自腕横纹中点至肘横纹中点成一直线。 操作:用拇指侧推或用食、中指指腹向上直推,名“清天河水”,是退热重要手法,还有宁心与安眠作用。 11(退六腑 部位:小臂后侧,自腕横纹至肘部成一直线。 操作:用拇指或食、中两指指腹自肘部向前推向腕部,名“退六腑”。 注意:退六腑大寒,相当于中药之犀角、羚羊角,非40?以上之高热,不可轻用。 12(分推肩胛骨 117 操作:沿肩胛骨骨缝从上向下推如弯月,名“分推肩胛骨”(如箭头所示),本手法宣肺止咳,对久咳急气患儿适用。 13(揉肺俞 部位:第三、四胸椎间,正中线旁开1(5寸处。 操作:用双手拇指指尖作揉法(右手为顺时针,左手为逆时针)。 14(推脊柱 118 部位:上起大椎穴,下至尾骨之间成一直线。 操作:用食、中指指腹由上而下直推,名“推脊柱”,为退热重要手法。 15(推尾椎 部位:自第4节腰椎到尾骨之间成一直线。 操作:用拇指或食、中指指腹向上直推,为补,又名“推七节”;下 119 推为“清七节”。补法止泻,清法治便秘。 16(揉长强 部位:肛门与尾骨之间。 操作:用指尖作揉法,名“揉长强”。可止泻。 17(捏脊 120 操作:以双手拇指与食指并拢,从尾椎骨沿脊柱两侧向上捏(成人高血压患者从颈部向下捏至尾椎骨),连皮带肉用力捏起即放下,一起捏至颈部发际处为止,以脊柱两侧皮肤微有潮红为有效。 说明:捏脊多用于治疗小儿积聚一类的疾患,如食积、疳积、呕吐、便秘、泄泻等,故又称“捏积”;还可消除肝、脾肿大,并有医治百病与抗癌作用。 18(揉内关 部位:伸臂仰掌,腕横纹上2寸(以患者的手量)两筋之间。有宁 121 心安神,镇静止吐作用。 19(揉、压足三里 部位:外膝眼下3寸(用患者的手取),胫骨外侧约一横指处。 说明:在周老小儿推拿诸多病例中,唯有“急救中毒性菌痢患儿”一例,用的是指压双足三里附近的“高升点”,其余皆按揉足三里。有强壮、消炎、治胃肠道疾病作用。 20(揉三阴交 122 部位:内踝尖上3寸(用患者的手取),胫骨后缘稍后。 附:小儿推拿用润滑剂 为减轻摩擦,避免损伤小儿皮肤,损伤时可将姜汁、葱白汁、酒精或清水等涂于推拿部位,这些润滑剂可根据病情、时令选用。有强壮、消炎作用,对治肠炎、泌尿系统疾病也有一定的成效。 二、小儿常见病的推拿方 摘自《火柴棒医生手记》 1(早产女婴(不足2公斤,第236页) 每天捏脊一次(5遍),取左手补脾土200次,清肝木、清心火各100次,补肺金200次,补肾水200次,揉板门150次,推上三关150次。 2(先天性哮喘(1岁以下/2岁以上,第170页) 123 取左手补脾土200/300次以上,清心火、清肝木各100次/各200次,清肺金300次/300次以上,补肾水200次/300次以上,揉外劳宫100次,推上三关200次,分推肩胛骨(此是主穴)50次/100次。 3(先天性心肌炎(2岁,第143页) 取左手补脾土300次,清肝木200次,清心火200次,补肺金300次,补肾水300次,揉内关300次,揉三阴交300次,捏脊5遍。 4(中毒性肺炎,高烧41?(2岁,第42页) 清肺金300次,清脾土、清肝木、清心火各300次,补肾水400次,揉外劳宫200次,推上三关300次,清天河水300次,退六腑300次,推脊柱300次。 5(百日咳(1-2岁,第66页) 取左手补脾土300次,清肝木、清心火各200次,清肺金300次,补肾水300次,揉外劳宫200次,推上三关300次,分推胛骨100次,揉肺俞50次。 6(疳积(2岁,第46页) 取左手补脾土300次,清肝木、清心火各200次,补肺金、补肾水各300次,揉外劳宫150次,推上三关300次,揉双足三里300次,捏脊5遍。 7(疳积兼肠炎(2岁,第153页) 取左手补脾土300次,推大肠200次,揉板门200次,清肝木、清心火各200次,补肺金、补肾水各300次,推上三关300次,捏脊 124 5遍,揉双足三里200次,揉双三阴交200次。 8(腹泻(3岁,第53页) 取左手补脾土300次,推大肠200次,揉板门200次,推上三关300次,推尾椎300次,揉长强300次,揉双足三里300次,捏脊5遍。 9(中毒性菌痢,高烧40?(4岁,第145页) 治痢与退热双管齐下:取左手补脾土300次,推大肠200次,揉板门150次,清肝木、清心火各200次,清、补肺金各150次,补肾水300次,推上三关300次,清天河水300次,退六腑300次。推脊柱300次,捏脊5遍,指压双足三里附近的“高升点”5到7分钟。 10(白血病,高烧40?(4岁,第127页) 采取以捏脊为中心的降热与水肿的医治法:取左手补脾土300次,清肝木、清心火各200次,清、补肺金各150次,补肾水300次,推上三关300次,清天河水300次,退六腑300次,推脊柱300次,捏脊5遍。 11(休克(5岁,第60、73页) 掐人中,掐揉手精威两穴,捏双脚太溪、昆仑及揉背部双肺俞。 说明:“精威”是“精宁”与“威灵”之合称。此两穴在手颈部两侧用单拇指甲掐之,或用中指端作揉法,两穴掐5-10次,揉100-200次。 12(感冒发烧(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清肺金300次,清心火、肝木各200次,补肾水、脾土各300次,推三关300次,推天河水300次,推脊200次,若高热40 125 度以上,加退六腑300次。 13(感冒咳嗽(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清肺金300次,补脾土、肾水各300次,揉外劳宫100次,推三关300次,分推肩胛骨50-100次,揉肺俞100次。 14(呕吐(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脾土300次,清大肠(从虎口推向指尖)100次,推板门(从掌根推向指尖)100次,按双足三里3-5分钟,揉涌泉100次(左旋)。又吐又泻,加揉尾尖300次,推尾椎300次(由下向上)。 15(便秘(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清大肠300次(由虎口推向指尖),清脾土300次,清心火、肝木各200次,补肾水300次,清肺金200次,指压双外关穴3-5分钟。 16(小儿夜啼(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清脾土各150次,清肝木、心火各200次,补清肺金各150次,补肾水300次,捏脊(自下而上)每天捏1-2次,每次捏5-7遍。 17(遗尿(五岁以上小儿,五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脾土800次,补肾水800次,推三关300次,揉丹田20分钟,按压百会2-3分钟。 18(脱肛(五岁小儿,五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脾土300次,推大肠100次(从指尖推向虎口),补肺金300次,推三关300次,揉外劳宫100次,摩丹田5分钟,推尾 126 椎(向上)300次,揉尾尖500次,压百会2-3分钟,捏脊,自下而上每天捏1-2次,每次捏5-7遍。 14(小儿盗汗(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肺金300次,补脾土、肾水各300次,清肝木、心火各200次,揉外劳宫100次,捏脊,从下向上,每天捏1-2次,每次捏5-7遍。 20(小儿口舌生疮不吸奶(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清心火、肝木各200-300次,清肺金300次,清脾土300次,补肾水300次,揉内、外劳宫各100次。 21(小儿皮肤病与瘙痒症(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清肺金300次,清心火与肝木各200次,清脾土300次,补肾水300次,清心火与肝木各200次,清脾土300次,补肾水300次,捏脊从下向上捏,每天捏1-2次,每次捏5-7遍,揉双曲池穴各100次。 22(小儿腹胀不适(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清脾土300次,清大肠200次(由虎口推向指尖),清板门200次(由指根推向指尖方向),清心火、肝木各100次,补肾水300次,捏脊从下向上捏,每天捏1-2次,每次捏5-7遍,压双足三里2-3分钟。 23(小儿厌食(两岁小儿,两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脾土300次,清肝木、心火各200次,补肺金、肾水各300次捏脊从下向上,每天捏1-2次,每次捏5-7遍,压双足三里2-3 127 分钟。 24(小儿舞蹈症与多动症(四岁小儿,四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清脾土400次,清肝木、心火各300次,清肺金300次,补肾水500次,揉双合谷、双太冲各3-5分钟,捏脊,从下向上每天捏1-2次,每次5-7遍。 25(小儿大脑发育不全(四岁小儿,四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脾土500次,清心火、肝木各300次,补肺金、肾水各500次。揉双合谷、双太冲各3-5分钟,捏脊,从下向上捏,每天捏1-2次,每次5-7遍。 26(小儿自闭症(五岁小儿,五岁以上酌加,以下酌减) 说明:补脾土500次,清肝木、心火各400次,补肺金、肾水各500次。揉双合谷、双太冲各5-7分钟,捏脊,从下向上捏,每天捏1-2次,每次5-7遍。 小学常用歇后语 1.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2.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3.蚕豆开花--------黑心 4.车到山前--------必有路 5.打破砂锅--------问到底 6.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7.虎落平阳--------被犬欺 8.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9.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10.井底青蛙--------目光短浅 11.大海捞针--------没处寻 12.竹篮打水--------一场空 13.打开天窗--------说亮话 14.船到桥头--------自会直 15.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16.百米赛跑--------分秒必争 128 17.拔苗助长-----急于求成 18.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19.芝麻开花----节节高 20.新官上任--------三把火 21.瞎子点灯--------白费蜡 22.兔子尾巴--------长不了 23.偷鸡不成----蚀把米 24.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25.老虎屁股---- 摸不得 26.老虎拉车--------谁敢 27.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28.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29.墙上茅草----随风两边倒 30.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31.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32.壶中无酒--------难留客 33.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34.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35.猫哭耗子---假慈悲 36.铰子破皮--------露了馅 37.扁担挑水---一心挂了两头 38.对牛弹琴--------白费劲 39.八仙聚会--------神聊 40.霸王敬酒--------不干也得干 41.板上订钉--------跑不了 42.背鼓上门--------讨打 43.草把做灯-----粗心(芯) 44.竹笋出土--------节节高 45.菜刀切豆腐----两面光 46.钉头碰钉子--------硬碰硬 47.高山上敲鼓--四面闻名(鸣) 48.铁打的公鸡-----一毛不拔 49.关公走麦城----骄必败 50.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51.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 52.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53.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 54.孔夫子搬家--------净是书 55.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 56.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57.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58.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59.泼出去的水----收不回 60.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129 61.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62.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63.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64.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65.外甥打灯笼---照旧(舅) 66.王八吃年糕--------铁了心 67.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68.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69.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70.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 71.赶鸭子上架----吃力不讨好 72.擀面杖吹火----- -一窍不通 73.瞎子戴眼镜----装饰 74.猴子捞月亮--------空忙一场 75.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 76.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77.黄牛追兔子---有劲使不上 78.和尚训道士--------管得宽 79.过年娶媳妇----双喜临门 80.聋子见哑巴--------不闻不问 六字短语 81.铜钣上钉铆钉---一是一,二是二 82.里弄里扛竹竿---直来直去 83.苦水里泡黄连----苦上加苦 84.驴唇不对马嘴----答非所问 85.猪鼻子里插葱-----装象 86.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87.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88.放风筝断了线-----没指望了 89.池塘里的风波-----大不了 90.关门掩着耗子-----急(挤)死 91.顶风顶水划船----硬撑 92.东北的二人转--------一唱一和 93.东洋人戴高帽----假充大个 94.到火神庙求雨--------找错了门 95.鲁班门前耍斧----有眼无珠 96.老太太吃汤圆--------囫囵 吞 97.出太阳下暴雨---假情(晴) 98.挂羊头卖狗肉--------虚情假意 99.担着胡子过河----谦虚过度 100.唱歌不看曲本--------离谱 130 131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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