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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压发用电合同(C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压发用电合同(C类).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压 发用电合同 (D类)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章 发用电基本情况 ............................................... 1 第一条 发用电地址 ................................................... 1 第二条 用电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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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压发用电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C类).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压 发用电合同 (D类)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目录1类医疗器械目录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 第一章 发用电基本情况 ............................................... 1 第一条 发用电地址 ................................................... 1 第二条 用电性质 ..................................................... 1 第三条 用电容量 ..................................................... 1 第四条 供电方式 ..................................................... 2 第五条 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 .................................... 2 第六条 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 3 第七条 光伏发电 ..................................................... 3 第八条 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 4 第九条 电能计量 ..................................................... 5 第十条 电量的抄录和计算.............................................. 6 第十一条 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 ...................................... 7 第十二条 电价、电费 ................................................. 9 第十三条 电费支付及结算............................................. 10 第二章 三方的义务 .................................................. 10 第二节 甲方义务 .................................................... 10 第十四条 电能质量 .................................................. 10 第十五条 电量收购 .................................................. 10 第十六条 连续供电 .................................................. 10 第十七条 中止供电程序 .............................................. 11 第十八条 越界操作 .................................................. 12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 12 第二十条 事故抢修 .................................................. 12 第二十一条 信息提供 ................................................ 12 第二十二条 信息保密 ................................................ 12 第二节 乙方义务 .................................................... 12 第二十三条 交付电费 ................................................ 12 第二十四条 保安措施 ................................................ 12 第二十五条 发用电设施合格 ........................................... 12 第二十六条 发用电设施及自备应急电源管理 .............................. 13 第二十七条 保护的整定与配合 ......................................... 13 第二十八条 无功补偿保证............................................. 13 第二十九条 电能质量共担............................................. 13 第三十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 14 第三十一条 配合事项 ................................................ 14 第三十二条 越界操作 ................................................ 14 第三十三条 不得在用电中实施如下行为.................................. 14 第三十四条 减少损失 ................................................ 15 第三节 丙方义务 ................................................... 15 第三十五条 电能质量 ................................................ 15 第三十六条 越界操作 ................................................ 15 第三十七条 禁止行为 ................................................ 15 第三十八条 事故抢修 ................................................ 16 第三十九条 信息保密 ................................................ 16 第四十条 保安措施 .................................................. 16 第四十一条 电能质量共担............................................. 16 第四十二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 ........................................... 16 第四十三条 配合事项 ................................................ 17 第四十四条 减少损失 ................................................ 17 第三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 17 第四十五条 合同变更 ................................................ 17 第四十六条 合同变更程序............................................. 17 第四十七条 合同转让 ................................................ 17 第四十八条 合同终止 ................................................ 18 第四十九条 合同解除 ................................................ 18 第五十条 合同解除程序 .............................................. 18 第四章 违约责任 .................................................... 18 第五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 18 第五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 19 第五十三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 21 第五章 附则........................................................ 21 第五十四条 发用电时间 .............................................. 21 第五十五条 合同效力 ................................................ 22 第五十六条 调度通讯 ................................................ 22 第五十七条 争议解决 ................................................ 22 第五十八条 通知及同意 .............................................. 23 第五十九条 文本和附件 .............................................. 23 第六十条 提示和说明 ................................................ 24 第六十一条 特别约定 ................................................ 24 本发用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签署: 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输电(供电)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用户,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在 安徽省肥西县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住所: 合肥市繁华西路工段立恒工业广场A-17 ,法定代表人: 王发文 。 为明确合同各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 管理条例》、《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 第一章 发用电基本情况 第一条 发用电地址 发电与用电项目位于同一地址: 。 第二条 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 2(用电分类: 。 3(负荷特性: (1)负荷性质: 。 (2)负荷时间特性: 。 第三条 用电容量 乙方共有 个受电点,用电容量 千伏安,自备应急发电容量 千伏安。 1(受电点有受电变压器 贰 台。其中, 千伏安变压器 台, 千伏安变压器 台,共计 千伏安。 (多台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 , 台容量为 千伏安的受电变压器为 (冷,热)备用状态。 受电点有受电高压电机 台,共计 千瓦(视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其中 台容量为 千瓦的高压电机为 (冷,热)备用状态。 2( 受电点有受电变压器 台。其中, 千伏安变压器 台, 千伏安变压器 台,共计 千伏安。 (多台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 , 台容量为 千伏安的受电变压器为 (冷,热)备用状态。 受电点有受电高压 第-1-页共24页 电机 台,共计 千瓦(视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其中 台容量为 千瓦的高压电机为 (冷,热)备用状态。 第四条 供电方式 1.供电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单/双/多 (电源/回路)三相交流50赫兹电源。 (1)第一路电源 电源性质:(主供/冷备用/热备用) 甲方由 变(配)电站,以 千伏电压,经出口 开关送出的 (架空线/电缆)(专用/公用)线路,向乙方 受电点供电。 (2)第二路电源 电源性质:(主供/冷备用/热备用) 甲方由 变(配)电站,以 千伏电压,经出口 开关送出的 (架空线,电缆)专用,公用线路,向乙方 受电点供电。 2.多路供电电源的连锁及闭锁 电源联络方式: (高压联络/低压联络) 电源闭锁方式: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 第五条 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 乙方自行采取下列电或非电保安措施,确保电网意外断 电不影响用电安全: 1( 自备应急电源 乙方自备下列电源作为保安负荷的应急电源: (1)乙方自备发电机 千瓦。 (2)不间断电源(UPS,EPS) 千瓦。 (3)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装设可靠的电气,机 械闭锁装置。 2(分布式光伏发电电源不能作为乙方的自备应急电源。 第-2-页共24页 3(乙方按照行业性质采取以下非电保安措 施: 。 第六条 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乙方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 千乏,功率因数在电网高峰时段应达值最低为 。 第七条 光伏发电 1(丙方拥有、管理、运行和维护发电容量为 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 2(丙方共有 个并网点与乙方内部电网连接。其中: 并网点1:并网电压等级为 千伏。通过线(T接)接至 千伏开闭所(母线、开关柜等)并网,并网容量 kW。 并网点2:并网电压等级为 千伏。通过线(T接)接至 千伏开闭所(母线、开关柜等)并网,并网容量为 kW。 第八条 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甲方与乙方的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 。 2. 。 分界点公用电网侧产权属甲方,分界点用户侧产权属乙方。 乙方与丙方的发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 。 2( 。 分界点光伏电源侧产权属丙方,分界点用户侧产权属乙 方。 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附图表述,详见《甲乙双 方设施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二)、《乙丙双方设施 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三);如二者不符,以文字为 准。三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 的法律责任。 第-3-页共24页 第九条 电能计量 1.采用余电上网方式消纳发电量的,以产权分界点计 量装置的抄录示数为依据分别计算上、下网电量;采用全部 上网方式消纳发电量的,以并网点计量装置的抄录示数为依 据计算上网电量。 1、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 处,作为乙方 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量方式为 2、计量点2:计量装置装设在 ,作为乙方 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量方式为 。 3、计量点3:计量装置装设在 处,作为乙方 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量方式为 计量点 为计量点 的分计量点,在计算电量时,计量点 所计电量应当扣减计量点 所计电量。 2.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点不一致时,以 下损耗(包括有功和无功损耗)由产权所有人负担。 (1)变压器损耗(按计算)。 (2)线路损耗(按计算)。 上述损耗的电量按各分类电量占抄见总电量的比例分摊。 3(未分别计量的乙方用电量认定 计量装置计量的电量包含多种电价类别的电量,对 电价类别的用电量,每月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 电量定比为: ,。 (2) 电量定量为: 千瓦时。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甲、乙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 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4(计量点计量装置如下: 计算倍 计量点 计量设备名称 备注(总分表关系) 率 1 第-4-页共24页 2 3 第十条 电量的抄录和计算 1(抄表周期为 ,抄表例日为 。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一个抄表周期告知乙方。 2(抄表方式:人工,远程电能信息采集装置自动抄录方式。 3(结算依据: (1)三方约定光伏项目发电量以余电上网方式消纳。 1)以余电上网方式消纳电量,甲方与乙方以计量装置 (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处)抄录的用网示数为依据计算乙 方用网电量,甲方与丙方以计量装置(甲、乙双方产权分界 点处)抄录的上网示数为依据计算丙方上网电量。 2)全部上网方式消纳电量,甲方与丙方以计量装置(并网点处)抄录的上网示数为依据计算丙方上网电量;甲方与乙方以计量装置(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处)抄录的用网示数和计量装置(并网点处)抄录的上网示数为依据计算乙方用网电量。 (2)按照上网电量、用网电量和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分别计算购、售电费。 (3)抄录数据作为电费的结算依据。以远程装置自动抄 第-5-页共24页 录的数据作为电费结算依据的,当装置发生故障 时,以甲方人工抄录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4(乙方的无功用电量为正反向无功电量绝对值的总量。 第十一条 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 1.一方认为电能计量装置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 对方不得拒绝。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如校 验结论为合格,检测费用由提出请求方承担;如不合格,由 表计提供方承担,但能证明因对方使用、管理不善的除外。 在申请验表期间,电费仍应按期支付,验表结果确认后,再 行退补电费。 2.由于以下情形导致计量记录不准时,按如下约定退 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 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 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 时间计算。 (2)计量回路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 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确定补收电 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 之日止。 (3)其他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正常月 份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期间,双方先按抄见电量如期支付 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3(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按 如下约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 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 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 第-6-页共24页 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正常月份电量为基准, 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 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 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 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发生如上情形,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先按正常月电 量支付电费。 4(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有差值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 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等级值的l.5倍时,以主电能表所计 电量作为贸易结算的电量。 (2)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 对误差大于电能表准确等级值的l.5倍时,对主、副电能表 进行现场校验,主电能表不超差,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 能表超差而副电能表不超差,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准;主、 副电能表均超差,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 更换超差表计。 5(抄表记录和失压、断流自动记录、电能信息采集等 装置记录的数据作为双方处理有关计量争议的依据。 6(按确定的退补电量和误差期间的电价标准计算退补 电费。 第十二条 电价、电费 1(电价 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 (包括国家规定的随电价征收的有关费用),合同约定方定 期结算电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 费率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 2(电费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电费包括: 第-7-页共24页 1)电度电费 按乙方各用电类别结算电量乘以对应的电度电价。 2)基本电费 如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收基 本电费,免收光伏项目系统备用容量费。 乙方的基本电费选择按 (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方式计算,一个日历年为一个选择周期。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基本电费计算容量为 千伏安(含不通过变压器供电的高压电动机)。 按最大需量计算的,按照双方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确定最大需量核定值 千瓦,该数值不得低于乙方运行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供电的高压电动机)的40,,并不得高于其供电总容量(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应分别确定最大需量值)。实际最大需量在核定值的105,及以下的,按核定值计算;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105,的,超过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乙方可根据用电需求情况,提前半月申请变更下月的合同最大需量,但前后两次变更申请的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基本电费按月计收,对新装、增容、变更和终止用电当 月基本电费按实际用电天数计收(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 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乙方减容、暂停和恢复用电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 定办理。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根据国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功率因数 调整电费的考核标准为 ,相关电费计算按规定执 行。 (2)甲方向丙方支付的上网电费: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第十三条 电费支付及结算 第-8-页共24页 (1)上网电量由甲方与丙方结算,用网电量由甲方与乙方结算。 (2)甲乙双方、甲丙双方可参照《电费结算协议》(附 件四)的格式分别订立电费结算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三方的义务 第一节 甲方义务 第十四条 电能质量 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乙方受电点的电 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五条 电量收购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丙方的上网电量,并按约定 支付上网电费。 2(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 不应限制购买丙方上网电量。 第十六条 连续供电 在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甲方连续向乙方供电。发生如 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 中止供电: 1(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 2(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的。 3(乙方逾期未交电费,经甲方催交仍未交付的。 4(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的。 5(乙方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 非对称负荷等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干扰和妨碍,严重影响、威胁电网安全,拒不按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改善的。 6(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 7(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 8(违反安全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 9(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 10(乙方实施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6款至第11款行为 第-9-页共24页 的。 第十七条 中止供电程序 1(因故需要中止供电的,按如下程序进行: (1)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提前七天通 知乙方或进行公告。 (2)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提前24小时 通知重要乙方。 2(除以上因故中止供电情形外,需对乙方中止供电时, 甲方除需履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报批程序外,按如下程 序进行: (1)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乙方,对 重要乙方的停电,同时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 门。 (2)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乙方一次。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当即中止向乙方供电: (1)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 (2)乙方实施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6款至第11款行为 的。 4. 引起中止供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应在三日内恢 复向乙方供电。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应向乙方说明原 因。 第十八条 越界操作 甲方不得擅自操作乙、丙方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但 下列情况除外: 1(可能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 2. 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 3(甲方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实施停电。 甲方实施前款行为时,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并及 时告知乙、丙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发生。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第-10-页共24页 1(故意使电能计量装置计量错误。 2(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二十条 事故抢修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产 权所属的供电设施进行抢修。 第二十一条 信息提供 1(为乙方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 2(为丙方收费和查询提供方便。 3(免费为乙、丙方提供电能表示数、负荷、电量及电费等信息。 4(及时公布电价调整信息。 第二十二条 信息保密 对确因发用电需要而掌握的乙、丙方商业秘密,不得公 开或泄露。乙、丙方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范围由其另行书面 向甲方提出,协商确定。 第二节 乙方义务 第二十三条 交付电费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期限及时交付电费。 第二十四条 保安措施 乙方保证电或非电保安措施有效,以满足安全需要。 第二十五条 发用电设施合格 乙方保证自有的用电设施及多路电源的联络、闭锁装置始终处于合格、安全状态,并按照国家或电力行业电气运行规程定期进行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本安全检查记录表格安全检查记录表格式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文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 和预防性试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六条 发用电设施及自备应急电源管理 1(乙方电气运行维护人员应持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2(乙方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负责保护 甲方安装在乙方处的电能计量与电能信息采集等装置安全、 完好,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11-页共24页 3(乙方应自备电源作为保安负荷的应急电源,配置容 量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乙方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过程 中应避免如下情况: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使其失效。 (3)其他可能发生自备应急电源向电网倒送电的。 第二十七条 保护的整定与配合 乙方用电设施的保护方式应当与甲方电网的保护方式 相互配合,并按照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 验,乙方不得擅自变动。 第二十八条 无功补偿保证 乙方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 补偿装置。 第二十九条 电能质量共担 1(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对影响电能质量的因素实施有效治理,确保将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电能质量指标 限值范围内。如乙方行为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威胁电网安全 甲方有权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乙方限期整改,并在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解除 对电网安全的上述威胁,乙方应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 2(乙方对电能质量的要求高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应自 行采取必要技术措施。 第三十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 如有以下事项发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丙方: 1(乙方发生重大用电安全事故及人身触电事故。 2(电能质量存在异常。 3(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异常、失压断流记录装置的记录 结果发生改变、电能信息采集装置运行异常。 4(乙方拟对用电设备进行改造或扩建、用电负荷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受电设施检修安排以及发用电设备运行异常。 5(乙方拟作资产抵押、重组、转让、经营方式调整、 第-12-页共24页 名称变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 重大影响的。 6(乙方其他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 配合事项 1(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需求侧管理,落实国家能源方 针政策。 2. 甲方依法进行用电检查, 乙方应提供必要方便。并 根据检查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应真实资料。 3(甲方依本合同实施停、限电时,乙方应及时减少 调整或停止用电。 4(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安 装在乙方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乙方妥善保护,如有异常,应 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越界操作 乙方不得擅自操作甲、丙方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但 遇下列情形除外: 1.可能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 2(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 第三十三条 不得在用电中实施如下行为 1.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 3(擅自使用已在甲方处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已封存电力设备。 4.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甲方的用电计量装置。 5(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自备应急电源和其他电源并网。 6(在甲方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7(绕越甲方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第-13-页共24页 8(伪造或者开启甲方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9(损坏甲方用电计量装置。 10(使甲方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 11(采取其他方法导致不计量或少计量。 第三十四条 减少损失 当发生供电质量下降或停电等情形时,乙方应采取合理、可行措施,尽量减少由此导致的损失。 第三节 丙方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电能质量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 业标准的电能。 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乙方受电点的电 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三十六条越界操作 丙方不得擅自操作甲、乙方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但 下列情况除外: 1(可能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 2(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 丙方实施前款行为时,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并及 时告知甲、乙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发生。 第三十七条 禁止行为 1(故意使电能计量装置计量错误。 2(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本合同的光伏项目不得向 除乙方外其他用户供电。 第三十八条 事故抢修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产 权所属的发电设施进行抢修。 第三十九条 信息保密 对确因发电需要而掌握的甲、乙方商业秘密,不得公开 或泄露。甲、乙方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范围由其另行书面向 第-14-页共24页 丙方提出,协商确定。 第四十条 保安措施 丙方保证电或非电保安措施有效,以满足安全需要。 第四十一条 电能质量共担 1(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对影响电能质量的 因素实施有效治理,确保将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电能质量指标 限值范围内。如丙方行为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威胁电网安全,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限期整改,并在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解除 对电网安全的上述威胁,丙方应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 2(丙方对电能质量的要求高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应自行采取必要技术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关事项的通知 如有以下事项发生,丙方应及时通知甲、乙方: 1(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电能质量存在异常。 3(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异常、失压断流记录装置的记录 结果发生改变、电能信息采集装置运行异常。 4(丙方拟对发电设备进行改造或扩建及发电设备运行异常。 5(丙方拟作资产抵押、重组、转让、经营方式调整、名称变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的。 6(丙方其他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 配合事项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由甲方负责,丙方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安装在丙方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丙方妥善保护,如有异常,应及时通 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 减少损失 当发生供电质量下降或停电等情形时,丙方应采取合 第-15-页共24页 理、可行措施,尽量减少由此导致的损失。 第三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四十五条 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三方应协商修改合同相关条 款: 1(当事人名称变更。 2(改变供电方式、并网方式。 3(增加或减少受电点、并网点、计量点。 4(增加或减少发用电容量。 5(电费计算方式变更。 6(乙方对供电质量提出特别要求。 7(产权分界点调整。 8(违约责任的调整。 9. 由于供电能力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 政策调整,使订立合同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10(其他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如需变更,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一方提出合同变更请求,三方协商达成一致。 2.三方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附件五)。 第四十七条 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义务转让给第 四方。 第四十八条 合同终止 合同因如下情形终止。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既有债权、 债务的处理。 1(甲方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宣告破产。 2(乙方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宣告破产。 3(丙方主体资格丧失或依法宣告破产。 4(合同依法或依协议解除。 第-16-页共24页 5(合同有效期届满,三方未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有效 协议。 第四十九条 合同解除 1(三方协商解除合同。 2(合同一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 第五十条 合同解除程序 1(三方协议解除合同的,应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合同 效力因解除协议生效而终止。 2(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其余两家。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 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继续履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电能质量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乙方在电能质量不合 格的时间段内实际用电量和对应时段的平均电价乘积的百 分之二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中止供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乙方在中止供电时间 内可能用电量(该用电量的计算参照)电度电费的五倍。 前款所称的可能用电量,按照停电前乙方在上月与停电时间对等的同一时间段的平均用电量乘以停电小时求得。 4(甲方未履行抢修义务而导致乙方损失扩大的,对扩 大损失部分按本条第3款的原则给予赔偿。 5(甲方故意使电能计量装置计量错误,造成乙、丙方 损失的,退还乙方多承担的用网电费或增补丙方少收取的上 网电费。 6(甲方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造成乙方损失的, 应退还乙方有关费用。 第-17-页共24页 7(甲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丙方上网电量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支付违约金。 8(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连续供电的除外情形 且甲方履行了必经程序。 (2)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 重合成功。 (3)多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其他电源仍可满足乙 方用电需要的。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安装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 保安措施,或者对自备应急电源和非电保安措施维护管理不 当,导致损失扩大部分。 (5)因乙方或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所导致。 第五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 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并继续履行。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对外供电停止或减少的,应 当按甲方少供电量乘以上月份平均售电单价给予赔偿;其 中少供电量为停电时间上月份每小时平均供电量乘以停电 小时。停电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的 按实际停电时间计算。 3(因乙方过错给甲、丙方或者其他用户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款责任不因本条第四款 责任而免除。 4(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还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电费,当年欠费部 分的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二、跨年度欠费部分的每日按欠 交额的千分之三计付。 (2)乙方擅自改变用电类别或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 第-18-页共24页 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的,按差额电费的两倍计付违约 金,差额电费按实际违约使用日期计算;违约使用起讫日难 以确定的,按三个月计算。 (3)擅自超过本合同约定容量用电的,属于两部制电 价的用户,按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计付违约金;属单一制 电价的用户,按擅自使用或启封设备容量每千瓦(千伏安) 50元支付违约金。 (4)擅自使用已经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 启用已被封停的电力设备的,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按基 本电费差额的两倍计付违约金;如属单一制电价的,按擅自 使用或启封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支付违约金; 启用私自增容被封存的设备,还应按本条第四项第二目第二 子目支付违约金。 (5)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 管理装置、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甲方调 度的受电设备的,按每次5000元计付违约金。 (6)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按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的每千瓦(千伏安)500元计付违约金。 (7)擅自在甲、丙方发供电设施上接线用电、绕越用 电计量装置用电、伪造或开启已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损坏用电计量装置、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的,按补交 电费的三倍计付违约金。少计电量时间无法查明时,按180 天计算。日使用时间按小时计算,其中,电力用户每日按12 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每日按6小时计算。 5(乙方的违约责任因以下原因而免除: (1)不可抗力。 (2)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免责情形。 第五十三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 第-19-页共24页 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并继续履行。 2(丙方电能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应在甲方规定的 时间内进行技术改造达到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上 网。 3.由于丙方原因造成甲方对外供电停止或减少的,应 当按甲方少供电量乘以上月份平均售电单价给予赔偿;其 中,少供电量为停电时间上月份每小时平均供电量乘以停电 小时。停电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l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的 按实际停电时间计算。 4.因丙方过错给甲、乙方或者其他用户造成财产损失 的,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丙方的违约责任因以下原因而免除: (1)不可抗力。 (2)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免责情形。 6(丙方未履行抢修义务而导致甲、乙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损失部分按本条第3款的原则给予赔偿。 7.丙方故意使电能计量装置计量错误,造成甲方损失 的,退还多收取的上网电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发用电时间 乙方受电装置已验收合格,业务相关费用已结清且本合 同和有关协议均已签订后,甲方应即依本合同向乙方供电。 丙方发电设备已验收合格,且本合同和有关协议均已签 订后,甲方应即依本合同同意丙方并网。 第五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合 同有效期为 1 年,自 起至 止。合同有效期届满,三方均未对合同履行提出书面异议,合同效力按本合同有效期重复继续维持。 合同一方提出异议的,应在合同有效期届满的15天前 第-20-页共24页 提出,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提出异议,经协商,三方达成一致,重新签订 发用电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续签的书面合同签订前, 本合同继续有效。 2(一方提出异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在三方 对发用电事宜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乙、丙双方签订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乙丙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为准。 第五十六条 调度通讯 1(按照双方签订的调度协议执行(调度协议见附件); 2(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调度电话 。 甲方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调度电话 。 第五十七条 争议解决 l.合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可采取提请行政主管机关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调解程 序并非仲裁、诉讼的必经程序。 2.若争议经协商和(或)调解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 第(2)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 2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合同履行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 须履行。 第五十八条 通知及同意 根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所有通知及同意,应按照下列地 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送达相关方。有关通知及同意按下 第-21-页共24页 述规定予以具体确定: 1.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邮寄到相应地址之日为其有效 送达之日。 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由收件人收到之日为其 有效送达之日。 3.通过传真形式发送的,发出并收到发送成功确认函之日为其有效送达之日。 但如果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送达日在收件人所在 地不属于工作日的,则当地收讫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该通 知或同意的有效送达日。 任何一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变更 其接收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 各方接收所有该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 邮箱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合肥市繁华西路立恒工业广场A-17 第五十九条 文本和附件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丙方持 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2(合同各方按发用电业务流程所形成的申请、批复等 书面资料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效力。 3(本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术语定义。 (2)附件二:甲乙双方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附件三:乙丙双方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4)附件四:电费结算协议(一)、电费结算协议(二)。 (5)附件五: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第-22-页共24页 (6)附件六:调度协议( (7) ………………………………………………………………………………。 第六十条 提示和说明 1(乙方为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工矿企业, 以及其他按照本合同第二条选择“重要负荷”、“连续性负荷”的,应当选择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并采取有效的非电保安措施,以保证供用电安全。 2(本合同中特别条款已用黑体字标识,合同各方均已 认真阅读。鉴于发用电合同的专业性,甲方亦就合同条款作 了必要和合理的说明。 3(合同各方是在完全清楚、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4第六十一条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 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 第-23-页共24页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税号, 第-24-页共24页 附件一 术语定义 1(用电容量:指乙方申请、并经甲方核准使用电力的 最大功率或视在功率。 2(受电点:即乙方受电装置所处的位置。为接受供电 网供给的电力,并能对电力进行有效变换、分配和控制的电 气设备,如高压用户的一次变电站(所)或变压器台、开关 站,低压用户的配电室、配电屏等,都可称为乙方的受电装 置。 3(保安负荷:指重要电力用户用电设备中需要保证连 续供电和不发生事故,具有特殊的用电时间、使用场合、目 的和允许停电的时间等构成的重要电力负荷。 4(电能质量:指供电电压、频率和波形。 5(计量方式:计量电能的方式,一般分为高压侧计量 和低压侧计量以及高压侧加低压侧混合计量等三种方式。 6(计量点:指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装设地点。 7(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互感器、二次连接线、端 子排及计量箱柜。 8(冷备用:需经甲方许可或启封,经操作后可接入电 网的设备,本合同视为冷备用。 9(热备用:不需经甲方许可,一经操作即可接入电网 的设备,本合同视为热备用。 10(谐波源负荷:指乙方向公共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 公共电网中产生谐波电压的电气设备。 11.冲击负荷:指乙方用电过程中周期性或非周期性地 从电网中取用快速变动功率的负荷。 12.非对称负荷:因三相负荷不平衡引起电力系统公共 连接点正常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发生变化的负荷。 13.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指供电线路事故跳闸时, 电网自动重合闸装置在整定时间内自动合闸成功,或自动重 合装置不动作及未安装自动重合装置时,在运行规程规定的 时间内一次强送成功的。 14(倍率:间接式计量电能表所配电流互感器、电压互 感器变比及电能表自身倍率的乘积。 15(线损:线路在传输电能时所发生的有功损耗、无功 损耗。 16(变损:变压器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功损耗和无 功损耗。 17.无功补偿:为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损耗、提高用户 侧电压合格率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18(计划检修:按照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实施的设备检 修。 19(临时检修:供电设备障碍、改造等原因引起的非计划、临时性停电(检修)。 20(紧急避险: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 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 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 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 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时,甲方采取的避险措施。 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 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 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 骚乱等。 22(逾期:指超过双方约定的交纳电费的截止日的第二 天算起,不含截止日。 23(受电设施:乙方用于接受供电企业供给的电能而建 设的电气装置及相应的建筑物。 24(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专门机关按法定程序颁发 的标准。 25(电力行业标准: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制定颁发的标准。 26(基本电价:指按用户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 电费的电价。 27(电度电价:指按用户用电量计算电费的电价。 28(两部制电价: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构成。 29(重要电力用户: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 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 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 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 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30(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 利用,以l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 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31(上网电量:指丙方在计量关口点输送给甲方的电量, 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32(上网电价:指甲方购买丙方电量所执行的电价。 33(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电 费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电费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附件二 甲乙双方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附件三 乙丙双方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附件四 电费结算协议(一) 合同编号: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双方就电费结算等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乙方收取电费。 二、电费由通过如下方式支付: 1、每月电费分 次付清,支付方式为 ,支付时间为 。 2、电费按月结算,结算时间 ,用电人应在 结清全部电费,双方也可以另行订立付费结算协议。 3、若遇到电费争议,用电人应按电费结算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三、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电费(包括未能按时 交纳分次划拨电费),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计收电费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费之日止。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 电能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先交清电费,然后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 根据发用电合同中约定方式解决争议。 五、甲乙双方如变更户名、银行帐号,应及时书面通知 对方。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交付电费延时,按本协 议第三条处理。如由于甲方原因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交付 电费迟延,乙方不承担有关责任。 六、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 效期一年,如到期,可重新签订本协议,但在未重新签订前, 本协议有效。 七、本协议正本、副本各一式两份,作为发用电合同的 附件。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人:(盖章) 签约人:(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电费结算协议(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丙方: 地址:合肥市繁华西路立恒工业广场A-17 双方就电费结算等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丙方支付电费。 二、未取得国家批复文件之前,上网电量执行安徽省脱硫燃煤标杆电价;在取得国家批复后,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 三、电费由通过如下方式支付: 1(银行直接支付。 2(其它支付方式: / 。 3(双方约定:(上网电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每月结清上月电费。 上网电费结算时间: 上网电费结算方式:银行直接支付 。 四、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上网电费,丙方按规 定向甲方计收电费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费 之日止。 五、丙方如变更户名、银行帐号,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如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支付电费延时,甲方不承担有 关责任。 六、本协议自甲方、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 效期三年,如到期,可重新签订本协议,但在未重新签订前, 本协议有效。 七、本协议正本、副本各一式两份,作为发用电合同的 附件。甲方、丙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丙方:(公章) 签约人:(盖章) 签约人:(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五 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约定 变更后约定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丙方确认 (签)章 (签)章 (签)章 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章 (签)章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章 (签)章 (签)章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卡莱尔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洛廖夫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库法耶夫 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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