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ZP090000-2016-0006-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事指南doc.doc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2008〕69号,
3、?关于贯彻〖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8〕22号,
4、?关于张家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处理意见?张劳社(2005)45号
5、?关于调整张家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张人社规,2011,23号
二、办理条件
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5年以上~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照缴费。
三、办理对象
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范围内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以及非正规就业人员。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张家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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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理程序
1、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在各镇劳动保障所、街道办事处,杨舍镇、金港镇,办理参保手续后~携?张家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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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通知单?至农村商业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委托银行按月代缴社会保险的手续,详见业务流程示意图,。
2、缴费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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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应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有高、中、低三个缴费档次可供选择~市人社局于每年6月30日前公布下一结算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费基数档次。个人选择缴费档次原则上一个结算年度可选择一次~当月办理缴费档次调整的~从次月起按重新选择的标准扣缴。
3、中止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因到达退休年龄、死亡、出国定居
等情况~由本人,委托人,在发生当月携有关原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在判刑、劳教时~按规定不能参加养老保险~须立即办理中断缴费~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承担。
各镇社保所及部灵活就业登记 分街道、社区(办
事处) 参保人员对个人信息以及缴
费档次进行签字确认
参保信息确认
携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协议市农村商业银任一 通知单与农商行签订按月代签订扣款协议 网点 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
六、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从正常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每月2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必须保证银行委托扣款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确保当月成功扣缴社会险费,
,3,因个人原因导致当月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部门从次月1日起暂停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按规定重新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从正常缴费的次月1日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6月30日之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由银行直接代扣代缴,7月1日以后需补缴6月30日之前社会保险费的~必须到社保部门按规定办理补缴。
七、办结时限
每月1号至30号工作日~即时办结。
八、办理地点
各镇劳动社保所、部分街道办事处,杨舍镇、金港镇,,各村,社区,劳动服务站可以办理缴费档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