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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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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的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积极探索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促进全县 十二五 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即拆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性...

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县级增减挂钩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的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积极探索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促进全县 十二五 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即拆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性土地整治活动。拆旧区和还建区共同组成拆旧还建项目区。通过拆旧、还建、复耕、建新等措施,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趋合理的目标。保障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挂钩项目按照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应遵循四个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按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规划,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安排项目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 2、节约集约原则。项目区实施后,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政策综合运用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将危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搬迁扶贫、改水改厕等涉及惠农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到项目区来进行捆绑使用。 4.先易后难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 保障、近期具备土地整理条件的地方开展工作;项目区选址布局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基础,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全县‎‎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需求。今明两年力争节‎‎约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用于县办工业园相关项目用地报批;实 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政府得指标,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形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为今后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X年7月底 8月上旬) 召开全县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宣传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需求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政策意义。统一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办、县政府办、新农办负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 9月初) 1、拆旧区调查拆旧区主要包括: 需整体拆迁的村庄、农村空闲宅基地,废弃的农村道路、沟渠及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废弃的学校、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的露天采石场所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可用于复垦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清数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复垦潜力,汇总形成拆旧区资料。(各乡镇政府负责) 2、还建区调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以及村委会共同协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好还建区选址和布局工作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选点布局应遵循有利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文化保护的原则,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设。(各乡镇政府、县规划局负责) 3、建新区调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根据各乡镇城镇规划和招商引资用地需要的实际情况,共同落实好建新区。 (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阶段(9月初 9月底)在完成拆旧地块摸底调查和选择落实建新地块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征询挂钩项目区群众意见,编制挂钩项目拆旧区、安置还建区补偿方案,经项目区农户认可后,按程序依法上报审批执行,便在挂钩项目区进行公告。(各 乡镇政府、房产局、国土局负责) (四)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9月底 10月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专项调查成果,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园区‎‎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为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在空间和时序作统筹安排。在编制好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区年度实施方案,具体确定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规模、范围和布局,并逐一落实到地块,建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要求调整规划。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拆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还建区和建新区用地一并由省厅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五)挂钩项目实施阶段(201X年10月底 201X年5月底)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国土整治办负责 挂钩 项目拆旧区复垦整 理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验收等工作(乡镇政府、国土局、农业局负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行政村具体负责 挂钩 项目拆旧区房屋、附属设施等拆迁及还建区安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严禁强拆强建,确保项目建设区稳定(由乡镇政府、房产局负责)。还建区的建设模式可分为两种: 一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承建高层住宅小区; 二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分户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个人自愿放弃宅基地进城购买商品房,县政府在房价上给予一定补贴。不管是哪种建设模式,还建区的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拆旧区复垦出耕地面积的30%以内。(乡镇政府、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X年6月初月 201X年7月底) 挂钩 项目拆旧区的复垦整理,必须在两年内竣工验收,拿到省厅验收批复。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自验。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报省国土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 收合格后对新增的耕地指标用文件予以确认,并单独建立台帐,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折抵指标。(新农办、国土局、农业局负责)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国土、财政、发改、住建、规划、房产、水利、农业、环保、审计、监察、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新农办 , 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县 四大家 领导每人负责一个乡镇的增减挂钩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区域内的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专项规划的编制、挂钩指标的申请、项目区的送审报批、还建区供地和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制定建新区土地的配置方案、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新地块的组织协调;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及资金监管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审批;县房产局负责拆迁安置补偿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制定和指导协调;县农业局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产业化的培育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拆旧区的林木砍伐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拆旧还建区的社会稳定,严厉打击 三强五霸 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 政府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项目实施,项目区的拆旧及农民新居 还建。各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工作拆旧还建的用地工作、产业 规划的制定、项目建设环境的保障、土地面积的调整等工作。 3、严格把握政策。 一是拆旧还建政策。还‎‎建区和建新区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拆旧区的总 面积。还建区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面积,节余的面积用于建新区的项 目建设。拆旧区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还建设区和建新区占用 的耕地,拆旧区整理后的耕地仍属集体所有。 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当年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20%的部分;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经县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筹集、提取的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农村环境改造项目资金等);单位或个人进行投资。增减‎‎挂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区内拆迁、安置、补偿、复垦和挂钩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增减挂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挂钩试点村拆迁安置数量、拆迁房屋新旧程度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县政府对挂钩村庄进行补助,确保拆旧工作能如期完成。 三是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建设政策。拆旧区的土地复垦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 政策,还建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实施。 四是增减挂钩激励政策。‎‎各乡镇分配的任务必须足额完成,任务内 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县、乡按8:2比例进行分配,即: 县级使用80%,主要用于县中心城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用地; 乡镇使用20%,主要用于本地城建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以及经营城市土地的收储用地。超计划任务的县乡按对半分成,乡镇留成的用地指 标,可以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有偿流通使用。 3、加强检查督办。各乡镇政府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 程项目建设,既要配合支持,又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使项目区干部群众成为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同时建立项目建设督办制度、情况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 建设动态监管,每月向新农办报告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及现金典型经验, 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凡未按规划实施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项目, 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停止其申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 扣除耕地储备库中相应的占补平衡指标;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方案三: 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X]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赣国土资字 [201X]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 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 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 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 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 (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 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 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 **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 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 各项目实施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 管领导和所涉及的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主抓项目实施中的宣传协 调、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 以及复垦后土地的分配与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 五、资金保障项目拆旧区中的拆迁、整理、复垦和建新区征地及 三通一平 等工程资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购买款和用地单 位按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的资金,由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增减挂项目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封闭运行。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作为拆旧区的启动资金。县政府为鼓励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涉及的乡镇按每 亩100元,村按每亩50元拨付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审核后予以拨付;县国土局按每亩150元拨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 六、挂钩试点工作安排**县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所涉及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等4个镇及建新区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和浮江乡等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8.52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前期动员阶段(201X年12月-201X年1月)各乡镇拆旧区 要及时通过召开由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参加的动员会,深 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合理、可持续利用 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 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征询意见表、积极争取 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 处理意见,并积极动员村民投工投劳。 (二)拆迁安置阶段(201X年1月-201X年3月)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区拆旧区的拆迁工作。具体工作要结合各自项目实施的特点,及时制定周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补偿、安置、复垦以及复垦以后的土地权属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 一户一宅 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区内拆旧区10个拆旧点农户的基本情况详细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其房屋面积,宅基地数量,要造册登记,户主签名认可,便于今后拆迁合理合法,减少纠纷,消除矛盾。对已新建房者原则上不予安置,同时,对居住在旧村中五保户充分尊重其意愿,可以安置到镇养老院居住生活。对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一律劝其到子女新居中居住。对拆迁区内的经济困难户和低保户,凡无力建新房的,要积极帮其争取小额贷款支持,并在安置点或新农村建设点提供安置宅基地。所有居住在旧村中的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都可以在建新区的安置点内,重点安置,统一安置。补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切实实地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赣韶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的通知》进行补偿,具体为: 砖木结构按260元/?、土木结构按220元/?、猪舍、牛舍等、简 易房等按100元/?进行补偿。对已废弃、倒塌的,一户多宅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三)复垦和开发阶段(201X年3月至201X年3月)拆除旧村后,土地的整理和复垦,由县国土局以招投标的形式,组织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准的作业队伍进行,厉行节约,公开公平。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现土地还耕。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的耕地与建设地块占用的耕地相比,数量不减少,同时,为保证能够实现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拆旧区所在乡镇要结合我县赣韶铁路建设占用我县耕地数量大、质量好等特点,及时与赣韶铁路项目部协调,把需征为永久建设用地的耕地中的50厘米左右耕作层进行土壤剥离,搬运并集中堆放,用于拆旧项目区回填和平整土地,利用土壤搬家的形式复垦出优质的耕地,积极运用此种方法为我县项目增彩增色、创造亮点。 (四)验收阶段(201X年2月至201X年3月)由县国土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还耕的土地进行严格验收。增减‎‎挂项目区,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实施,既要保证项目验收的数量和质量,又要保证项目的位置实施不改变,规模不突破,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县国土局应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将验收合格的,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的耕地,在归还期内核定归还指标。七、挂钩项目土地征收项目区内建新区地块除安置点用地外都要征为国有土地,且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并将所得收入专项用于项目区建设。建新地块的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规划,挂钩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后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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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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