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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章程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章程 为搞活经济,繁荣市场和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定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优质服务,船东第一”的原则,为国内外客户和委托人提供优质船舶代理及其它相关服务;促进连云港市海运事业及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和服务范围,使公司得以长远发展,为连云港海运代理事业和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经济腾飞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章公司名称和性质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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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章程 为搞活经济,繁荣市场和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定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优质服务,船东第一”的原则,为国内外客户和委托人提供优质船舶代理及其它相关服务;促进连云港市海运事业及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和服务范围,使公司得以长远发展,为连云港海运代理事业和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经济腾飞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章公司名称和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性质为股份制民营企业。 第三章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住所:连云区墟沟镇海滨大道2号阳光国际中心D25室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船舶运输、咨询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运代理;船舶货物装卸服务。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六条股东(1):刘春山,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30万人民币元,参股比例60%; 股东(2):程春生,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20万人民币元,参股比例40%。 第七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公司董事或监事,同时享有被选举权;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部分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清偿债务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6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力。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本章程第十三条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事项所作出的决定,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执行董事1名,产生及更换办法如下: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常设机构的设置; (九)执行董事兼经理的,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议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1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下;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理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任免公司经理; (六)其他职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贪污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2月1日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干部实行聘任制,对全体职工实行合同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解散的;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由全体签名盖章。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解释的权归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试用合同书 用人单位(甲方):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劳动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试用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安排在。 三、合同期间:乙方同意享受甲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间同等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工资待遇,不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 四、合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辞退乙方。 1、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限超过三个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的; 五、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在试用期内的综合表现决定是否正式招聘;乙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公证的交公证机关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二00 年月日 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各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公司的梳纽,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重要作用是代表公司进行内外工作联系和处理行政、文秘事务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对公司文件起草,档案的登记、保管;报表、单证、资料等项的收发、印制管理、归档以及公用书籍,报刊等的订阅工作。 2、负责打字、复印、电传和传真机的管理使用工作。 3、按公司领导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公司的印鉴。 4、主管公司的人事考勤与考核,临时合同工的聘用与管理,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公司的后勤管理,如来宾的接待、安排,礼品的选购、保管;办公用品与劳保用品的购买,公司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6、公司车辆管理、调度以及驾驶员的教育、考核和车辆费用的审核把关。 7、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和保密教育管理。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的文字审核。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工作职责 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搞好公司的 资金运转运作、增收节支,当好公司领导经济决策的助手或参谋。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公司财务的内外结算,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收支情况分析以及会计报表等项工作。 2、负责对公司银行帐户现金收支、支票、汇票和各种财务票据、帐单,财务档案的管理与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交纳各种税收。 3、主动与各业务部门配合,及时抓好对外结算工作,加强对各种经济合同的审核。并认真做好与有长期业务关系的货主按月的往来帐目结算工作。 4、加强对海运费、租金的审核,催收与清欠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各业务部门确保海运费与租金的收取率达92%以上。 5、做好对员工工资、奖金的发放以及差旅费报销,行政办公费用的控制与使用工作。 6、加强对公司各项成本支出的核算予以控制。如业务招待费、电话费、车辆使用、维修费等,要严格财务纪律,堵塞各种漏洞的发生。 7、加强对流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尽量减少占用资金,特别要及时掌握和提醒相关业务人员对外币汇率和利息的变化,避免或减少公司经济损失,需要时应参与合同纠纷和经济案件的处理。 租船部工作职责 租船部是公司经济到收的重要部门之一,具体肩负如下工作职责: 1、负责进出口散杂货的租船订舱和期租船的租进,以及对期租船舶的揽货、运费、租金催收与结算,港口使费帐单审核等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和租船合同。 2、对货主单位和各船公司经常进行业务走访、建立密切的业务关系,保证货船衔接。 3、积极配合货主或船东抓好船期,尽量争取不发生滞期或船期损失。 4、要抓好期租船舶的动态跟踪管理,抓好船期、抓好船货科学衔接。 5、在货主与船东建立承租关系后,要及时与货主或船东保持密切的业务联系,落实备货情况,掌握好船舶动态,确保按时受载。 6、要收集和了解国内外主要港口情况,在签订租船合同前,必须详细掌握船舶到达的装卸港口的资料,以免发生船损与货损。 7、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租船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船舶规范和单船业务档案等项资料。 8、在一定时间内保管好从事租船业务所来往的函电和各种原始资料。 货代部工作职责 货代部是公司经济到收的重要部门之一,具体肩负如下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的进出口散杂货的租船、订舱代理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和租船合同。 2、租船合同订阅后,积极与货主和船东及其代理人保持密切联系,落实备货情况、跟踪船舶动态、确保船货衔接。 3、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租船合同,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运价资料、函电和各种原始资料。 4、负责集装箱货物进口的揽货、订舱、制单、海运费计结算催收与清欠等工作。 5、对集装箱出口货物,根据货主委托和所提供的单证,负责订舱,办理提箱手续并向船舶代理人签单。 6、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负责办理提箱、提货手续以及接卸发运。 7、负责对集装箱进出口货物单船业务档案的管理,加强对港口各种检验费用和装拆箱费用帐单审核与催收。 8、经常走访货主和船东,建立密切的业务关系。 船代部工作职责 船代部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到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为公司或客户租船、订舱及其客户租船、订舱费的清算催收。 2、进行市场调查,认真选择船舶,在安全、快捷、经济的前提下为客户做到满意的服务。 3、加强与船东和客户之间的密切联系,经常进行走访和信息交流,建立起互信、互惠的工作平台。 4、要抓好期租船舶的动态跟踪管理,抓好船期,抓好船货的科学 衔接。 5、建立船舶档案,注意收集船舶营运的各项资料,并为客户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连云港中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和日常工作表现处罚条例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公司内部的组织纪律性,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特别定本行为规范和处罚条例。 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2、微笑服务,首问负责。 3、挂牌上岗,衣着得体。 4、遵守上下班制度,有事请假。 5、离开办公室外出的,在去向牌中注明去向。 6、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 7、不在上班时间吃零食。 8、不在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不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10、不干违法乱纪,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二、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内的每次扣款10元,在半个小 时以上的按旷工半个小时处理,无故旷工人员每天扣款100元,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辞退。 2、仪表、仪容不规范,不按规定挂牌、着装的,每次扣10元。 3、包干区卫生不整洁而在干私活、无故窜岗或睡觉者,扣10 元。 4、发现公共设施损坏,不报办公室,或不向部门负责人反映,造成资源浪费者,扣10元。 5、工作不主动,态度不好或不服从上级分配与指令,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者,扣10元。 6、态度恶劣,漫骂顾客或同事,侮辱、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市场声誉者,扣10元。 7、财产不保管,造成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扣10元。 8、本条例与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如有冲突,则按制度条款执行。 本规范和条例自行文颂之日起执行。 二OO三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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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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