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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优秀论文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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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优秀论文集】3浅谈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优秀论文集】3 目录 生态文明论文:生态文明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 1 《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 ........................................................................ 3 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

浅谈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优秀论文集】3
浅谈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优秀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集】3 目录 生态文明论文:生态文明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 1 《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 ........................................................................ 3 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 4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探析 ........................................................................................... 8 生态文明论文:生态文明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摘要: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并不是不要发展经济,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使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和谐共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鼓励发展低能耗、高环保型企业。更重要的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工业、农业、林业、旅游、交通、清洁能源、环保产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发展生态产业,形成生态经济“产业链”。 关键字:生态环境;生态文明;环境保护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环境保护与建设欠账多、隐患大、矛盾突出,生态环境建设任重道远。只有全社会牢固树产生态文明观念,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际合作,才可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一、走向生态文明的必然性和意义 首先,建设生态文明与全球严重的环境问题密切相关。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 ,由于没有充分注意选择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 ,大多采用低水平、低效率的粗放型经营方式 ,忽视了生态效益 ,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目前面临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首先是水体污染严重。目前我国每年废水排放总量为 400 多亿吨 ,大大超过了环境容量 ,导致全国约有 50 %的地区浅层地下水受到污染 ,约有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 ,还有 3.6 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卫生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水。其次是大气污染严重。在实行环境统计的 300 个城市中 ,70 %处于或超过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再次是水土流失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超过 20 亿亩 ,约占国土总面积的 1/ 6 ,涉及近千个县。此外 ,还有荒漠化和沙漠化威胁 ,海洋生态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与日俱增。因此 ,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在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目标的同时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其次 ,建设生态文明 ,凸显我党推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执政理念的变化。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是人本主义的温情宣言。生态文明的主旨是“绿色价值观”,并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提出了新的看法。一是把国民经济存在的问题与环境保护联系起来,在分析前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指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太大”, 一些地方单纯追求GDP 的畸形发展观 ,是各级官员扭曲的政绩观 ,是以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为代价的粗放增长方式实践证明 ,单纯追求 GDP增长指标是片面的 ,它没有估量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环境损失和资源消耗成本;而且以污染环境和过度消耗自然资源为代价的增长没有前途 ,GDP 的增长也难以为继 ,最终制约人与社会的发展。;二是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 手,在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强调,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三是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大要求之一,明确提出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把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 , 发展 ,才是人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再次 ,建设生态文明 ,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环境问题的本质是社会公平问题。要想摆脱生态环境危机 ,就必须超越传统工业文明的逻辑 ,用生态理性取代经济理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是一个经济效率、社会公正、生态和谐三者相统一的新型社会。近些年来 ,在环境、资源方面存在大量不公正现象 ,如城市向农村无偿倾倒垃圾 ,河流上游企业向下游大量排污 ,沿海工业发达地区廉价使用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资源 ,等等。由环境恶化引发的种种问题 ,特别是日益增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因素。因此 ,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突出矛盾 ,解决地区、企业、个人等内部之间的不和谐 ,重建生态环境、资源利用方面的公正秩序 ,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二、如何建设生态文明,走绿色发展之路 首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首要问题是提高人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道德素质。长期以来,我们对于经济落后的忧患意识较重,但对于环境保护落后、生态建设落后的忧患不够,对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内在关系和结构性矛盾认识不足,导致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受到威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生态文明摆在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同等重要位置和高度,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积极推进绿色消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其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是做强做大生态经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并不是不要发展经济,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使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和谐共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鼓励发展低能耗、高环保型企业。更重要的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工业、农业、林业、旅游、交通、清洁能源、环保产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发展生态产业,形成生态经济“产业链”。同时,坚持生态资源和环境资源开发与建设并重,加强生态资源的补充和培育,进一步夯实生态经济的基础。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特别是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估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探索和推行绿色GDP考核办法。 俗话说“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虽然我国现在存在着很多环境问题,但是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我坚信,当每一个国民都具备了生态文明的理念,当惩治污染的相关法律臻于完善并付诸实施,当企业建立起了环保公民意识,当污染者在社会中成为过街老鼠,当地方保护主义和官僚特权成为众矢之的,我们山青水秀的大好河山一定会重现。 《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 1月30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到2015年,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遏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示范建设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取得成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扭转。 《规划》指出“十二五”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和强化国家及区域生态功能保护。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级管理,推动不同地区有重点地开展生态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扩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范围,丰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类型,形成行政区、跨区域、多行业相结合的多层次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体系。颁布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指标体系,引导典型区域生态文明联动建设试点,并启动煤炭、建筑、旅游等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开展生态文明水平评估。研究制定生态文明水平评估办法,逐步在全国范围开展省级生态文明水平评估,促进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局面。 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 加大实施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经费投入,优化空间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构建“天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区监控体系。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国家及区域生态功能保护 在重要(点)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启动和实施5个左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试点;提高各类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城镇化、工业化和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门槛;严格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健全关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限批制度;强化生态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开展流域生态健康评估与管理结合流域规划。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实施好四大工程: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重点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自然保护区管护重点工程和区域生态功能保护重点工程。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确保工程投资到位。工程投入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为主,中央政府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支持。 根据《规划》,要推动重点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和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生态保护政策,并加大生态保护投入,推动各级政府把生态保护和监管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 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内容提要】在环境资源问题较严峻的今天,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尤其要高度重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的轨道,使生态文明建设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用法律规范人们行为的同时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护,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一、生态文明建设之法治需求 生态文明较之于农业(黄色)文明、工业(黑色)文明来说,可以称之为“绿色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2]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的轨道,使生态文明建设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护,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是环境权的法制化。生态文明着眼人类与自然整体的协调发 展,兼顾人类当前利益,关注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类自身的利益。生态文明是以 人为本的,体现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人类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必须将 生态文明的内容和要求内在地体现在人类的法律制度中,其中包括将公民环境权法 制化。环境权包括:“(1)使环境免受有毒污染的权利;(2)享有自然资源的权利。” [3](p1)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在立法上确立环境权已经成为人民权利的诉求。 公民环境权是为了更好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挽救人类于环境危机之中而产生的 一种权利。 环境权的法制化,能够充分调动公民参与环保事业的积极性,有效保障公民的环境 权益;有利于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对建设生态文明产生深远的影响。 2(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可以实现代际公平。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把“可持续发展”解释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法律,是指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调整当代人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法律是将保护后代人环境利益,以实现人类永续生存和发展纳入立法范畴之中的法律,它是生态文明法治有机体的重要内容,代际公平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各代人作为人类共同体 的组成部分,均属于人类这一种群,而要保证人类这一种群的永续生存和发展,就要保障各代人之间在环境、资源利益分配上的公平,以形成人类共同体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共享和分享。代际公平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法律对后代人环境利益的保护,应是可持续发展法律的基本原则。[4]代际公平确立了当代人对后代人承担着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克制欲望、合理并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利于人类生存繁衍等,以此促进当代人与后代人不在同一时空的和谐相处,确保人类能够世世代代在地球上健康幸福地生活,这无疑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原则的重要体现。 3(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可以实现生态和谐。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即生态和谐。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解决当代生态环境问题、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文明建设活动,其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在保证人及其社会合理发展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改变现有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调整社会物质利益关系,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构建生态和谐社会。实现生态和谐不仅体现了当代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而且体现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价值目标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秩序良好、安定团结的社会,它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尊重人权,崇尚法治,反对无序状态。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利益分歧和对立的社会,只要存在自然资源有限这一限制因素,存在每一个人的天赋的对自身利益追求的因素,社会就存在矛盾、分歧,就可能形成冲突。社会各种性质的冲突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益冲突,而法治正是通过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从而调整利益冲突、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实现生态文明,必须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生态和谐,维护生态平衡,必须借助于法治。[5] 二、生态文明建设之法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生态法治建设成果显著,环境立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我国已颁布实施了多部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加入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等国际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约,初步形成了既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以多个单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法集合为法群形态的环境法律体系。特别欣慰的是2010年3月1日《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开始施行,它是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不仅明确了生态文明的发展目标、保障机制、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措施,更确立起统一监管、整体保护管理的法律规定。但这些仍然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差甚远,还只是一个雏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仍需要在目前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甚至重构。 1(立法理念落后,存在立法缺陷。考察我国现行的特别是早期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难看出,其立法理念有着浓厚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文化价值观及非持续发展的烙印。它否定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客观规律,错误地确认了人类对自然享有主宰的权利,纵容了人类肆意干预自然的欲望和行为,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浪费和对人类生存环境持续无度的破坏,使人类深深地陷入了影响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危机之中。此外,我国现行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框架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环境基本法的应有地位没有得到立法确认。缺乏综合性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以及缺少程序法;目前我国既未明确地把环境权纳入法律规范之中,又未对其性质、内容和主体进行界定;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内容滞后以及某些规定缺乏合理性;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够,过 于原则,缺乏配套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一些环境立法在立法技术上不够合理。[6] 2(生态文明行政执法存在障碍。在我国,部分地方领导生态文明意识、法治观念不强,对保护环境缺乏紧迫感,甚至把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一些地方以政府名义出台“土政策”、“土规定”,明文限制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给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设置障碍,使所管辖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久治不愈,环境纠纷持续不断。此外,环境统一监管能力薄弱、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能横向分散、上下级环保部门纵向分离、跨地区环保部门地区分割,造成政令不畅,难以发挥整体监管效果。生态环境执法主体分散在林业、海洋、水利、矿产资源等10多个资源开发部门,环保部门难以实施统一监管。有的受位子、票子的影响,地方环保局长只听令于政府领导,应付上级检查,甚至为排污企业通风报信。对于跨界污染纠纷,往往是各说各的理、各算各的账。有的地方由于地方保护、监管体制不顺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一些生态环境执法的老问题非但没有很好解决,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很突出。 (生态文明司法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与司法工作机制。自2007年底贵州清 3 镇市环保法庭成立并受理了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始,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大门被打开。2009年,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分别受理了中华环保联合会为原告的两个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顺利结案。至此,环境公益诉讼不再是学者们的一种制度设想,而真正成为了中国的司法实践。但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还处于小范围、个别案件的试点之中,我国并没有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明确立法,保证环境公益诉讼顺利进行的各种程序性规定严重不足。比如,法院按照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根本无法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受理案件,不仅于法相悖,而且于理不符。此外,是否设置环境保护审判庭,或者说如何通过合理配置法院内部的审判资源来满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运行的要求,需要从整体上解决该制度运行的工作机制。而目前各地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合议庭都存在着审判权配置与审判资源配置的一系列问题。司法资源作为国家资源,不可能由地方自定配置规则、自行配置。 4(环境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生态文明包含着三个重要的特征:较高的生态意识,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和谐的社会秩序。[7](3-4)目前来看,公民的生态意识还停留在不触犯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层面上,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仍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甚至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不惜牺牲生态利益,未养成自觉的生态文明观。尤其是生态参与意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表现在:面对环境问题过分依赖政府,对环境执法缺乏了解,有的甚至同情排污者,给环境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此外,环境法律监督机制并未最大效力地发挥其监察和督导作用,特别是监督政府是否严格贯彻执行生态保护法律,认真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监督司法机关是否依法严格惩罚破坏生态的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 三、生态文明法治有机体之构建 加强生态法治建设,形成良好的法治秩序,是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障。建设生态文明只能以有秩序的方式进行,而当今世界最富于权威和最有效的社会秩序是法治秩序。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新的事业,它需要一系列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基本政策才能得到长期稳定的有效实施,而法律的稳定性恰恰能够满足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和机制稳定的基本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特征 是长期性,是一种需要当代人和子孙后代共同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想使生态文明建设固定下来、永续下去,最基本的方法是使其制度化,构建一个完善、有效的生态文明法治有机体。 1(用生态法学方法论指导生态法治建设。生态法由环境资源法发展演变而成,它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承认动植物、江河湖海等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法学方法论不仅是一种法学理论,也是环境资源法律所认可的环境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原则。按照生态法学方法论的要求,环境资源法应以。维护生态系统结构的合理性、功能的良好性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为目标,对生态系统的诸要素采用系统的观点进行统筹管理,从单要素管理向多要素综合管理转变,从行政区域向流域的系统管理转变,从对自然生态的统治和“善政”向“治理”和“良治”转变;应该实现对生命系统与非生命系统的统一管理,将人类活动纳入生态系统的协调管理之中,综合管理土地、水、大气和生物资源,公平促进其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在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应以生态系统方法为指导,采取协调的、科学的、参与式的、适用的方法来管理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公平衡量、协调和分配各种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理顺区域内的环境管理体制,科学配置各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以调动各利益主体和广大公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和促进环境管理机构职能和环境监管的综合性、协调性和整体性。[8] 2(完善生态文明立法。实现生态文明需要一系列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首先,将生态文明、环境权上升到宪政高度。我国应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应对生态危机的总对策,要把生态文明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体民众的共同选择和国家发展的既定方针。环境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理应由《宪法》予以确认。其次,要对现有的《环境保护法》进行修改,增加自然保护的内容,使其既有防治环境污染的功能,又能对自然资源提供保护,真正起到环境保护基本法的作用。我国《环境保护法》列举的14类自然资源,有的尚缺少专门的法律保护,应加快立法步伐。对《环境保护法》未列举的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如湿地)也应制定法律加以保护。环境污染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要加强操作性,便于实施,就必须加快制定、修改相应法的实施细则。[9]最后,应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有关实体权利和程序制度,明确公民诉讼的法律依据。同时,必须建立相关的可操作性制度,包括原告资格、救济方法、激励机制、证据规则与诉讼参加人的确定、特别程序等等,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根本上改变法律依据不足的局面。 3(加强生态文明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根本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绝不能仅靠领导批示和专项行动,必须建立起一套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各种政策和措施制度化、规范化。为强化环境目标责任制,提高地方政府领导的环保意识,需建立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和环境保护行政不作为的环境问责制度。重点要将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之中,并将环保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政绩和干部升迁的重要参考指标,帮助地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减少地方政府和领导对环境保护的不当干预,避免环境“底线”竞争。环境问责制可以督促领导干部在做重大经济、发展决策时能充分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促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科学决策,减少失误。[10]要通过建立和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激发 和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执法人员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明确政府和相关环保部门之间的权责是第一要务,在这一过程中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使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时刻注意自身的工作态度,既考虑眼前利益更注重长远利益。 4(推进生态文明司法的专业化与专门化。当前,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热切关注与现实需求,要求人民法院在环境司法中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方针之后,生态环境保护在国内外空前受到重视,作为生态环境纠纷的解决方式之一,环境诉讼及环境审判工作也走上了专业化与专门化的道路。在司法工作机制上,应结合国家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在全国统一设定环境保护审判庭、合议庭以及环境保护法庭的标准,明确环境保护案件的主管范围。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使司法解释权,指导全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解决司法权统一行使问题。保证司法工作机制的顺畅。此外,要加强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公正的、信得过的司法队伍,提高司法人员的生态法律素养,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力度,强化司法强制力,提高司法的权威、效益和效率。 5(提高公民的生态意识。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参与度,生态文明人人有责,文明生态人人共享。建设生态文明,关键在人,在于全社会的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真正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起生态文明的观念。要广泛动员广大公众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形成以生态文化意识为主导的社会潮流和文明、节俭、科学、和谐的社会氛围,形成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文明消费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环保部门要从公众参与制度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实现环境领域的“阳光执法”。通过开展内容、对象、手段广泛和形式多样的全民环境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和法治观念,唤醒和激发人们自觉保护环境、勇于同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和斗志,形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强大的社会舆论,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拓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探析 [摘要]目前,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和文化等方面的因素。其应对措施也应采取综合手段,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推动农村多项改革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分析;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相伴而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在污染治理、单位GDP能耗、三产业比重、城镇化率及农药施用强度等诸多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明显。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种种原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普遍不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之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整体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 一、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由于国内各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也高低不一。近年来,辽宁省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熏制定了《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辽宁省实施绿色信贷促污染减排的意见》及《关于建立健全环保体制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使辽宁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是,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国内其他一些先进省、市相比较仍有待加强。2009年9月,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ECCI课题组,建立了全国首份综合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发布的2008年的权威数据,出台了2005-2008年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辽宁2008年在全国30个省市位列第14位,居于中等水平。 辽宁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发展面临着诸多的冲击与挑战。生态文明主要由自然生态和社会文化生态等基本内容构成。目前,辽宁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在自然生态环境方面,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农村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目前,辽宁耕地的沙化面积已达420多万亩,约占辽宁总耕地面积的8.3%。辽东山地石质化面积约30多万亩。辽宁农业耕地的有机质含量平均低于1%,其中有1500万亩农田的有机质含量仅为0.5%。由于工业和城市污水灌溉及农药、化肥、农膜的过度使用,使农业生产的资源环境逐年恶化。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凌河的主要河段大多属于超5类水质。近几年,渤海湾赤潮不断发生,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较大破坏。另外,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脏、乱、差”问题较突出。辽宁农村生态系统与人居环境建设亟待加强。 在社会文化生态方面,目前,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广大农民对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强烈,农村的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也亟待加强。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活动、“黄、赌、毒”、宗族势力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始蔓延,少数地方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另外,许多优良的民风出现了退化,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长期以来,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薄弱,一些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制度建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辽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二、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30年来,辽宁农村在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生态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制度、体制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因素。 (一)农村生态建设投入不足,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 公共财政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诸多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如尚未建立促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规、尚未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法规。一些财税扶持、公益补偿政策有待细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在我国实施了多年,但由于环境评估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这一法规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在辽宁一些地区也是如此。 (二)环保的评估、监管、评价体系不完备,技术推广有待加强 目前,辽宁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体系普遍不完善,农村生态环境的评估、监管缺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直接导致对规模化畜禽饲养污染、乡镇工业污染和城市一些工业污染源向农村地区转移控制不利。环保科研和实际应用结合不紧密,科 技成果利用效率不高,对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力度不够,现代科技对农村生态建设的支撑作用没有充分显现。 (三)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生态文明意识普遍不强 农村一些地方政府只重视经济利益,忽视农民的文化素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地区的领导干部生态意识淡薄,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冲突时,往往以短期经济利益为重,轻视生态建设。目前辽宁省农民文化素质的基本情况是:识字不多的约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1.6%,初中文化程度占74.6%,高中文化程度占10.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4%,平均接受教育的年限仅为7.8年。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保障事业薄弱 ,尽管我省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但农村的基础 近年来 设施和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长期成为影响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环节。全省农村每年约780万吨生活垃圾及约6亿吨的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里了。 综上所述,辽宁许多农村地区还处于传统粗放的发展模式中。由于水土流失、工业和城市污水灌溉及农药、化肥、农膜的过度使用,使土地、水体、森林和草地的生态功能退化。对土地资源的粗放开发过度索取,已经成为制约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能为农业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和农业生产技术标准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思考。存在的问题不只是农村自身发展中产生的,更多的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的,所以其应对措施也应采取综合手段,并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推动农村多项改革事业的发展。 (一)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 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应把生态文化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教学及业务学习的内容之中。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有利契机,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对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的改变,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设立专门的环境教育体系,对公众长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特别是在中小学校开设保护生态环境教育课程,从小培养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国内外生态文明的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 (三)逐步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外部性,更应发展生态上可实现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应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实行生态效益最大化开发。推行清洁生产和农业循环经济,采用无公害生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的投入,提高品质,生产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对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的农民和企业予以生态补贴。同时,政策优惠或财政资金应不再支持那些造成农业污染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种植饲养生产。生态农业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制定和执行限定性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应在大量调查研究和试验基础上,根据本地自然和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制定本地区的标准,最终形成比较完整的适应环境安全需要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四)拓展新农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要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创建生态文明村活动,加快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整治。应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由于新农村建设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内容为切入点,对改善农村基层文化设施状况,丰富乡村基层文化活动,加强农村的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需要都起到一定作用,有利于农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必然对农村生态文明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完善生态法规建设,加大环境监控和执法力度 应重视环境生态保护法规建设,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治理乡镇工业污染、土壤污染、畜禽饲养污染等方面的法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在我国实施了多年,但由于环境评估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这一法规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应不断完善环评制度建设,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严格环评?熏落实一票否决。另外,要关停并转高污染乡镇工业,有条件的地区乡镇工业应适当集中,以便于污染治理。同时,严格控制城市重污染工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应制定和完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辽宁各地区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城乡一体统筹考虑,应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看待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加大农村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仅靠农村内部的资源和力量是不够的,应充分利用外部的资源和力量,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政府部门除了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外,还应通过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态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六)制定和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辽宁应利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激励政策促进生态保护,重点是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转移支付、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交易机制,利用财税扶持、公益补偿等政策手段促进工业企业治污减排,使本地区农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辽宁应加快制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的相关标准和评价方法。应借鉴国内外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确立评估指标体系,量化、细化本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通过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不但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定量管理、评价和具体实施提供科学依据,还能完善奖惩考核机制。政府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估及对当地领导干部考核时应把当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作为重要评估和考核内容。 参考文献: [1]高峻才,韩巍.防范农业风险 提高农民收入[J].财经界,2007,(12). [2]于洋.辽宁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保障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14). [3]李宇军.发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经验[J].人民论坛,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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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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