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跨校专升本工作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1] 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跨校专升本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跨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专升本”政策,并对校内选拔程序、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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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作进行指导。
2.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跨校专升本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对口升本学校
经与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华大学协商,我院2011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跨校专升本将对口升入以上三所学校的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三年级就读。
三、选送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送对象为我校2011届应届专科毕业生,选送基本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凡符合选送条件且自愿报考跨校专升本的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系院登记报名。
四、选送程序
1.请各系(院)务必及时将相关政策向全体学生公布,认真宣传,组织有跨校专升本意愿的学生填写《2011年跨校专升本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各系(院)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选送条件进行遴选后于2011年5月4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电子)报院教务处。
3.学院统一组织选送考试。
五、考试及时间安排
1.校内选送考试暂定于5月9日进行。
文科(含艺术)考试: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科考试:英语、高等数学。
2.全省跨校“专升本”考试时间:5月28-29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以接收学校的通知要求为准(请各教学单位关注教务处网站,届时我处将各校相关要求公布在网站上)。
六、跨校专升本注意事项
1.按文件规定,2011届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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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进行电子注册。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跨校专升本工作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我院的办学声誉,各系(院)要及时将相关政策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保证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