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或经营者姓名
依据地址(经营场所)
产权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属 所有,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该住所(经营场所)属 用途,现给 使用,允许其经营餐饮服务用途,以上情况属实。
镇(区)府、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责任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同时该经营场所房屋安全责任。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
全体投资人承诺对该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承担责任。
投资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对个体工商户、冠镇区名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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