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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是广州市户籍,并且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灵活就业参保人参保险种组合如下(从事非全日制就业、小时工、弹性工时、临时性就业等灵活就业的人员适用):
组合A:基本养老(20,)
组合B:基本养老(20,)、住院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组合C:基本养老(20,)、住院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补充医 疗(0.5,)
组合D:住院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组合E:住院保险(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补充医疗(0.5,)
基本养老保险:3363×20%=672.6(元)
住院保险:4541×4%=181.64 (元)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4541×0.26%=11.81 (元)
补充医疗保险:4541×0.5%=22.71 (元)
各险种组合缴费金额如下:
组合A:672.6元 组合B:866.05元 组合C:888.76元 组合D:193.45元 组合E:216.16元。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广州市(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统筹区)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业务申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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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2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如缴费人委托办理的,需另提供缴费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1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1份。
注:每月1-15号受理的新参保业务,参保起始日期为当月;每月16号至月末受理的新参保业务,参保起始日期为次月。
所需表格请在本站首页“分局专栏-登记分局-业务指引-税务登记(社保缴费登记)表格电子版下载”中选择下载。缴费人办理上述缴费登记业务时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各登记点办理(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受理本业务),地址可在本站首页“纳税辅导-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受理点”中查阅。
若仍有疑问,请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