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联网医院注意事项
一、企业生育女职工住院联网时需提供以下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
1、《寿光市企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联网证明》(职工单位填写);
2、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职工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职工计生关系所在地的计生站出具,有效期60天);
3、职工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联网医院负责核对生育女职工参保信息。确认生育人员是潍坊市行政区内的企业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前一个月已缴费并连续缴费满一年(生育前一个月连续缴费12次)。
三、联网医院负责核对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确认生育女职工社保卡上的身份证号码、照片与生育证的信息一致。
四、企业女职工住院生育后,院方组织有关人员到病房再次进行信息核查一次。
五、联网医院确保生育登记表信息录入完整、准确。
六、对提供材料不全或程序提示当月未缴费的企业生育女职工,暂不联网;生育时有生育并发症的女职工,暂不联网结算(注:女职工流引产手术医疗费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不联网结算)。职工个人结算生育医疗费后,由单位
1
-
为其到寿光社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
七、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
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生育的,正常生育医疗费限额为2500元,剖宫产医疗费限额为30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医疗费500元。
八、女职工住院生育联网结算自负医疗费时,住院报销凭证留定点医院,用于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垫付医疗费。
九、定点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联网证明(社保机构留存联);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复印件;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职工计生关系所在地的计生站出具);
3、生育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住院报销凭证、住院费用明细汇总表;
4、《寿光市企业女职工生育联网结算名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