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文明委〔2012〕11号(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办法)
11号 合文明委„2012?
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办法
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科学化、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化和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化,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市文明委研究,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考评工作,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坚持目标管理、奖惩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范围
全市四县、一市、四个城区和三个开发区区域。重点考评建成区,即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 - 1 -
区、经开区及新站区区域范围。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和标准;
?《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年版)规定的内容和标准;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2年版)规定的内容和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标准。 实地考察项目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评组织与方法
(一)考评组织
1、市领导督查。市四大班子领导每半年对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查内容根据领导要求、现阶段文明创建工作重点进行安排。督查情况由市创建指挥部进行通报。
2、创建指挥部各工作组督查。根据《测评体系》标准及责任分工,各工作组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解决问题。并将每月督查内容、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3、各县市区考评。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测评体系》 - 2 -
标准,对辖区内的街道、社区、学校、广场、主次干道、市场、窗口单位等创建工作进行排查,并将每周督查内容、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各县市区每月对二级责任主体开展一次考评,考评成绩及排序于下月的10号前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4、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考评。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照《测评体系》中涉及到的测评项目及测评标准,根据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考评,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每月考评情况,于下月的10号前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5、文明创建义务督导员督查。组建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作人员、热心群众构成的文明创建义务督导员队伍,个人督查为主,集中督查考评为辅,督查情况由市文明办汇总,并反馈给相关县市区或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每年评选、表彰“文明创建十佳义务督导员”。
6、新闻媒体监督。市级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设立曝光台、举报热线等形式,加强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推动各类问题的整改。
7、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测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测评,检验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8、卫生城市测评。由市创建指挥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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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项目
主要包括实地考评、问卷调查及查看软件资料三个方面。实地考评项目主要依据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项目、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开展考评。软件资料主要查看中央、省、市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推进情况。问卷调查由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另行布置安排。
(三)考评方法
从今年开始,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抽样考评,分为月度考评与专项考评。市区原则上每月考评一次,采取现场抽签确定考评地点及考评项目。对市区的考评,每次从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随机各抽取3个街道,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随机各抽取1个社区参加。每个区考评成绩最后一名的街道(乡镇)作为第二次必查的单位。
四县、巢湖市的考评,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并每月上报考评结果,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督察考评组根据情况适时组织考评。
每次考评分成若干个考评小组,同一考评小组检查同一项目,统一标准,统一口径。每一个考评成员依据考评项目标准做好记录、打分工作。考评结束后各组分别对考评情况进行集体评议、打分和汇总,并将汇总材料(电子版)和考评记录一周- 4 -
年度考评主要结合月度考评、专项考评的成绩,由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集体研究并报经市创建指挥部领导审批后公布。
(五)考评排名
每月综合考评的总得分为区该月考评成绩,在全市排名;并同时对街道(乡镇)考评成绩进行排名。
六、奖惩办法
(一)考评结果纳入各县市区的政府目标管理,统一奖惩。
(二)通报。每次考评情况汇总形成文明委通报,在市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下发。
(三)新闻曝光。在市属媒体对街道(乡镇)及部门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公布,并曝光存在的问题。
(四)与各先进奖项的评选挂钩。连续二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评先资格;对原是文明单位的则取消文明单位称号,不是文明单位的,2年内不得申报与文明有关的各类荣誉称号。
(五)实施问责。每月对各区、开发区所有街道(社区)进行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在市属媒体上公开说明情况;对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实行诫勉谈话,同时对街道所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连续三次倒数第一的街道,其主要领导 - 5 -
由上级组织部门予以处理,所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七、附则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对二级责任主体的考评每月开展一次,成绩及排序于下月10日前报市文明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电子邮箱:hfzhbdcz@163.c0m)。
本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由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合肥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实地考察项目考核标准》。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指挥部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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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肥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实地考察
项目考核标准
一、广场(公园、旅游景点):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标牌广告用字规范,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便民设施(垃圾箱、公厕、公用电话亭、路灯、报栏、标示牌、座椅、盲道、无障碍设施等)得到精心维护,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3、(未成年人)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和口香糖现象,无攀折、损坏花草树木,无公德失范现象;
4、公厕免费,干净卫生,无障碍设施完好;
5、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地面无烟头;
6、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7、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且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有损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8、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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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干道、非主干道:
1、主干道、非主干道名称、公共图形标识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主干道、非主干道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5、主干道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并保持通畅;
6、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9%;
7、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路灯、盲道、窨井盖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8、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9、人、车各行其道,无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10、道路两侧建筑物及路面无乱张贴、无乱涂乱画、乱设广告牌现象,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无乱晾晒、乱堆放、乱泼污水现象;
11、绿化带管护完好,整洁有序,无纸屑、果皮、烟头、塑料袋等,无毁绿现象;
12、主干道上无机动车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现象; - 8 -
13、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4、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有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主干道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0%。
三、主要交通路口:
1、环境整洁、有交警执勤;
2、主要交通路口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3、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4、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5、主要交通路口设有盲人过街语音提示装置,且功能完好;
6、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观察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能否通过;
7、岗亭、交通护栏、沿街墙面等设有文明交通公益宣传;
8、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9、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有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
10、未成年人不乱穿马路、闯红灯。
四、主要商业大街(“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1、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店 - 9 -
外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无乱晾晒、乱堆放、乱泼污水现象;卫生状况良好(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有醒目标牌);
2、门前秩序及绿化状况良好;
3、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4、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5、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路灯、盲道、无障碍设施、窨井盖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6、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地面无烟头;
7、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8、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9、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0、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11、主要商业大街及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均建有无障碍设施;
12、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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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14、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有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商业大街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0%)。
五、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
1、无非法营运车辆,无抢客拉客现象,无非法贩票行为发生;
2、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购票,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秩序良好;
3、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公共设施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
4、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5、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无公德失范现象;
7、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8、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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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0、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无被侵占现象,能正常使用;
11、公厕免费,干净卫生,无障碍设施完好;
12、有文明创建相关的宣传标语、条幅、电子滚动屏等。
六、集贸市场:
1、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2、市场整洁,管理有序,通风、照明、排水情况良好(环境整洁,无乱扔乱丢、无乱倒垃圾,无乱拉乱搭,无乱涂乱画;下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有文明创建的氛围);
3、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5、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摊位符合卫生标准;
6、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7、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诚信经营户”挂牌经营,
- 12 - 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8、公平交易,无假冒伪劣、欺诈宰客现象,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七、赛场剧场(影剧院、体育场馆):
1、入场、退场秩序良好;
2、剧场(影剧院)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未成年人)无大声喧哗、无污言秽语、无嬉戏吵闹;
3、赛场秩序良好,(未成年人)无喝倒彩、无污言秽语、无投掷杂物、无寻衅滋事;
4、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5、文化体育建筑的无障碍设施使用和管理良好;
6、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地面无烟头;
7、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达到国家标准: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8、公共场所(未成年人)无公德失范现象。
八、餐饮店:
1、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无随地 - 13 -
吐痰;
2、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3、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4、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5、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6、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7、开展“创建文明餐桌活动”活动。
九、背街小巷(街巷(支路)基础设施):
1、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工作;
2、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损坏花草树木;
3、道路名称与道路基础设施完好,无缺失、无损坏、无侵占;
4、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无占道经营;
5、街巷(支路)路面硬化,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6、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7、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8、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9、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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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有文明交通公益宣传;
11、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十、建筑工地(包括职工宿舍):
1、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三项建设”指:(1)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2)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3、职工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食堂用品、餐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4、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厕所、淋浴室且符合标准,卫生达标;
5、建筑工地内施工现场组织精细,机械设备、材料摆放有序,文明施工氛围浓厚;
6、建筑工地要按照规定,临街围挡全部采用高度不低 - 15 -
于2.5米的广告围挡;次干道临街围挡采用高度不低于1.8米的彩钢板;
7、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县(市)城区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均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具有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加强农民工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8、设立农民工权益举报电话,或有接受投诉的农民工维权工作小组。
十一、生产型企业(包括职工宿舍):
1、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和有效的处理机制;
2、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3、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4、生产车间秩序良好,机械设备、材料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环境(“三项建设”指:(1)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2)加强安全 - 16 -
生产保障能力建设;(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6、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7、询问职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8、询问职工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情况。
十二、大型商场(超市):
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损坏花草树木;
2、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
3、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
4、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5、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无假冒伪劣、欺诈宰客现象;所售食品进货查验台账登记齐全,把关严格,无不安全食品;
6、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7、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无障碍设施等)完备,功能良好;
8、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地面无烟头;
9、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 - 17 -
统,并有明显标志;
10、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11、有志愿服务站点。
十三、“五小”行业(食品安全):
1、经营性公共场所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4、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十四、主要公共场所大型公益广告:
1、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2、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无有损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3、公共场所、街道、社区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十五、社区(居民小区):
1、社区内卫生环境整洁有序:地面、绿化带无纸屑、 - 18 -
果皮、烟头、狗粪塑料袋等;垃圾桶附近无散落垃圾,无毁绿种菜、无饲养家禽、无乱披挂现象,无违章搭建,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通畅;
2、小区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垃圾箱房(桶)完好、整洁;
4、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
5、在社区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志愿服务工
作站,询问居民社区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和“学雷锋、献爱心”活动情况;
6、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友善对待外来人员;
7、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8、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要有体现;
9、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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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11、社区居委会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12、办公建筑和新建商品房(2002年以后建造的配有电梯的商品房)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
13、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4、社区、楼院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十六、文明单位:
1、单位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建立投入保障、检查考评、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
2、认真落实地方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对共建、文明餐桌、爱国歌曲大家唱等);
3、成立志愿服务队,每支服务队不少于50人,并有上岗前的培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经常开展“三关爱”活动,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知晓率高; - 20 -
4、每1000人开设一个道德讲堂,有固定场所,有规范流程,有统一标识及崇德向善的相关氛围布置,积极参加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推荐评选活动;
5、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坚持开展健康文明有益的文体活动;
6、有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活动及文明有礼培训;
7、询问职工“道德经典诵读”情况,有文明传播志愿者,并开展节日文化活动、节日民俗活动;
8、询问职工企业参与帮扶共建情况。
十七、文明村镇:
1、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地方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
2、村镇规划科学规范,村容镇貌整洁有序,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建设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村民积极参与,成效明显,并有相关创建活动的资料;
4、成立志愿服务队,设立站点,并经常开展“三关爱”活动,有学雷锋志愿服
务等创建宣传标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知晓率高;
5、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爱国歌曲大家唱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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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学习评选,开设道德讲堂;
7、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8、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9、乡镇、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10、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证未成年人能够开展活动。普遍建立多种形式的工作平台(如“少年之家”、“儿童俱乐部”等),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
11、社区与学校加强协调沟通,建立青少年参与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依据;
12、依托学校现有场地、设施,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配备必要器材设备,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13、坚持公益原则,每天放学后、节假日和寒暑假面向农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十八、科技馆:
1、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2、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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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人次记录;
4、公用电话、电梯、座椅、厕所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5、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6、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7、公共场所(未成年人)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8、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9、有文明创建公益广告。
十九、文化馆:
1、公共文化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2、场所内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3、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4、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好并保持通畅,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二十、图书馆:
1、应该免费开放的全部免费开放;
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能 - 23 -
够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服务;
3、市、区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 4、场所 - 24
2、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有相关制度公示;
3、应该免费开放的全部免费开放;
4、场所内安静、文明、秩序良好,顾客(未成年人)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5、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6、无障碍设施功能完好并保持通畅,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通道无被占用、无堵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7、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
8、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9、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二十二、市(区)政务大厅: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畅通,能热情、认真地接待群众的来访电话;
3、对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 - 25 -
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随机抽查市(区)政务大厅办事窗口3个,查看相关职能部门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的情况);
4、政务大厅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5、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6、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7、已设的公用电话、电梯、座椅、厕所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8、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使用和管理良好;
9、有志愿服务站点;
10、有“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等文明创建公益广告。
二十三、网吧:
1、网吧有实名上网登记制度,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上网,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网吧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 26 -
3、网吧装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系统;
4、网吧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电脑安装绿色过滤软件达到100,;
5、网吧不能登陆含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页和网络游戏;
6、监控设备完好,能实时监控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7、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
8、有严格的安全消防措施;
9、游戏机经营场所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除节假日外,无未成年人进入。无具有赌博功能的设施设备和赌博现象。
二十四、校园周边环境:
1、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安全设施,上学、放学时,有公安干警或协管员在校园周边执勤,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有学校组织的“安全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者在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道口义务服务;
2、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3、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 - 27 -
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4、烟酒销售点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
5、询问学生学校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实践活动和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情况;询问学生对“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知晓情况;
6、询问学生学校开展“洒扫应对”、“日行一善”、“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美德少年星级评选”、自办“节日小报”等活动开展情况;
7、中小学生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友善对待外来人员,中学生能够热情为陌生人指路;
8、校园环境内外整洁,无废纸、果皮等杂物;校园内有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栏、校报校刊有“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优秀事迹及公益广告;
9、询问学生“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落实情况,网上祭英烈、童心向党、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开展情况。
二十五、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
1、节假日及课余时间能正常开展活动;
- 28 -
2、免费的普及性项目不少于30%;
3、活动场所80%以上的活动时间是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4、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
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5、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
6、科普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7、活动场所环境整洁、设备完善、秩序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8、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9、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10、依托青少年宫的上网设施,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并有实现持续运营、规范管理、健康上网的保障机制;
11、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
二十六、乡村学校少年宫:
1、落实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任务;
2、乡村学校少年宫有管理制度、有活动项目、有运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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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村学校少年宫有专兼职辅导员队伍;
4、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有试点、有效果。
二十七、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2、所属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3、活动场所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常年开放,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查看活动记录,显示活动场所80%以上的活动时间是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
4、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费;
5、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市级文明社区活动中心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或绿色网吧;
6、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
7、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 - 30 -
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8、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且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有损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9、中小学校园内有富有教育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设施等,环境整洁优美;校园内有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校报校刊或少先队鼓号队、队室等文化阵地;学校学风、教风和校风良好,师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师生、同学、家校
关系和谐;
10、在城区社区、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11、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的上网设施,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并有实现持续运营、规范管理、健康上网的保障机制;
12、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十八、“窗口”行业:
(一)医院:
1、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医院外“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内部环境整洁美观,公厕干净卫生,无障碍设施良好,诊 - 31 -
疗环境安静舒适;
2、有导医服务,导医标识清晰,医务人员热心接受咨询,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3、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排队等候,秩序良好;
4、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5、有宣传医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无医托、号贩等不法行为,管理规范;
6、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7、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 、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8、无障碍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二)商业零售
1、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2、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3、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5、无障碍设施和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三)公交
1、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
2、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 - 32 -
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
3、车身内外保持清洁;
4、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5、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
6、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放置服务证件;
7、乘客(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8、公交站点等地的步行道设有无障碍设施;
9、司机和乘客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
10、在公交站点有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
11、公交站点广告牌有文明创建公益广告。
(四)出租汽车
1、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整洁卫生,车况良好;
2、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上车问好,下车说再见;
3、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零食;
4、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欺客、宰客现象;
5、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中途卸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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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询问司机对“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知晓情况。
(五)铁路车站
1、无非法营运车辆,无抢客拉客现象,无非法贩票行为发生;
2、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购票,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秩序良好;
3、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公共设施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
4、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
5、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无公德失范现象;
7、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吸烟现象;
8、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9、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0、无障碍设施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好,无被侵占 - 34 -
现象,能正常使用;
11、公厕免费,干净卫生,无障碍设施完好;
12、有文明创建相关的宣传标语、条幅、电子滚动屏等。
(六)民航机场
1、机场出入口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2、环境整洁,服务标识清晰正确,设施完备,功能良好;
3、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4、无障碍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完善;
5、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6、两年- 35 -
2、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意见簿;
3、设置“1米线”或叫号系统;
4、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服务文明、快捷;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八)邮政/电信
1、环境整洁,服务设施(座椅、无障碍设施等)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5、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九)宾馆
1、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2、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
3、消防安全设施完好;
4、客房干净,无异味;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室- 36 -
8、开展“创建文明餐桌活动”活动。
(十)旅行社
、导游带团要佩戴胸卡; 1
2、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
3、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
4、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十一)环卫
1、清洁工着装统一,遵章守纪讲安全;
2、生活垃圾每天清运,确保场地清洁;
3、垃圾车(容器)完好整洁,无溢、跑、冒、漏、滴现象;
4、室外公共厕所设有无障碍设施。
(十二)供电
1、办公区域整洁,服务设施(座椅、无障碍设施等)齐全;
2、制度健全,收费标准公开;
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5、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十三)燃气/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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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区域整洁,服务设施(座椅、无障碍设施等)齐全;
2、服务收费项目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5、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十四)风景园林
1、环境整洁、有序、优美;
2、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无障碍设施等)完备,功能良
好;
3、有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制度;
4、有投诉处理机制;
5、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十五)物业服务
1、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2、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3、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4、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5、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在社区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 - 38 -
司联合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询问居民社区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和“学
雷锋、献爱心”活动情况。
(十六)自来水
1、办公区域整洁,服务设施(座椅、无障碍设施等)齐全;
2、服务标准公开,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
3、服务承诺制度公示;
4、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5、工程受理、抄表和维修快捷,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6、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十七)工商/税务
1、营业场所环境整洁,服务设施(座椅、无障碍设施等)齐全;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5、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十八)“110”
1、有警必接,有难必帮;
2、反映迅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3、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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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派出所/警署
1、办公区域整洁,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
3、公正执法,及时办结案件;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二十)交警
1、警容严整,用语文明;
2、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3、秉公执法,及时办结事件。
报:省文明办,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印发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