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户恢复税务登记事项已注销户恢复税务登记事项 NDJZG011 一、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 〔2004〕39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 〔2004〕42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业务流程的通知》 二、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条件) 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但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 门办理注销手续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