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一条会费的收取、管理
各社团根据实际会员人数向每个会员一次性收取会费(有效期四年)20元/人。会费管理如下:
(一)挂靠在各学院社团部之社团
会费应于每学年初,纳新时收取,并按时交于所属学院的社团部。
(二)挂靠在学校党政机关之社团
会费应于每学年初,纳新时收取,并按时交于社团部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会费的申请
(一)挂靠在各学院社团部之社团
需向所挂靠的学院的社团部提出经费申请。
(二)挂靠在学校党政机关之社团
无挂靠学院的协会的经费由会长向社联办公室提出经费申请。经费申请须知及申请流程如下:
1、常规活动经费申请须知
若社联下属社团需申请常规活动所需经费,需由协会会长(或副会长)提出申请,并向办公室当值干部先行说明所申请经费多少及用途(常规活动的经费申请不超过50元/每次),并由当值人员查询申请协会经费余额,若使用余额大于申请金额,在社联主席团签字后,予以申请。
2、大型活动申请须知
若社联下属社团需要申请举办大型活动所需经费,需由协会会长(或副会长)带上社联主管部门及团委批复通过的策划,到社联办公室提交申请,办公室当值部长需对策划中的经费预算进行详细核查,并查询该协会当前剩余经费是否大于所申请经费(大型活动的经费申请不得超过当前所剩余经费的50%),确认无误后,在社联主席团签字后该协会方可进行经费申请。
3、申请流程
申请人从社联办公室领取并当场填写《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格式详见附录十一),表格中应详细写明经费所用物资单价及数量,最后注明经费总额。填写完成后由社联当值人员提交办公室财务主任签字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主席签字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申请。
4、使用
申请完成后,协会会长即可开展相应协会活动,并将活动过程经费使用明细开具具体的合法的发票,并于活动后,将发票交于社联办公室进行报账。
注意事项:
1、报账所用发票需是正规的国家发票,普通收据不予与报账。请办公室当值人员在会长申请经费之时予以提醒。
1)若协会经费所用项目确实无法开具发票(如请相关辅导老师所需费用等),申请人应在经费申请时明确提出,办公室当值部长应酌情处理,涉及数额较为重大时,应呈交主席团决断。
第五章社团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使学生社团运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同时充分发挥各社团的主观能动性、有效调动各社团及全体会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受校团委的委托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专门管理的机构,其宗旨在于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职能,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帮助和扶持各社团的发展,形成各社团相互竞争,协调有序的发展,开辟学生第二课堂,繁荣我校学生课外活动。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有一定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更具共同的活动目的自发组织起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群众性组织,其宗旨在于通过充分利用学生的课外时间和有效条件组织开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科研、学术、文体等方面的活动,从而为同学提供自我展现、自我锻炼、综合发展和提高能力素质的舞台。
第四条学生社团均有自己的章程和管理办法,并按相关规定行使社团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本办法分为总则、组织机构设臵、社团的成立、暂停恢复与取缔、社团管理、社团挂靠管理等共五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组织机构设臵
第六条各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臵:
1.每个学生社团设会长1名,全面负责社团的工作。
2.每个学生社团设副会长2-3名,负责协助会长开社团的工作。
3.社团可根据自身内部特点划分部室,并设负责人,分开开展本社团的工作。
(二)工作内容:
1.拟定年度、学期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经费物资预算方案。
2.在校团委的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完成社团的组织机构建设。
4.遵照本社团的章程开展日常工作。
5.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开辟第二课堂,为会员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
6.收取会费(除公益类社团),对会费进行有效管理并投入到社团活动中。
第七条学生社团干部的任免:
(一)各社团换届时,全校学生均可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干部竞聘登记表》,以申请担任社团的正副会长。
(二)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通过客观、科学的方法对申请人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
(三)最终选举出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守则》并积极引领社团发展的优
秀人才担任社团新一任负责人。
(四)学生社团的会长、副会长的任期均为一年,无特殊情况不得连任。
(五)若社团成员有半数以上对会长不信任,他们有权提出弹劾,报请团委调查核实后酌情作出处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暂停、恢复与取缔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制度请参照《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办法》。
第九条学生社团的暂停制度请参照《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办法》。
第十条学生社团的恢复制度请参照《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办法》。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的取缔制度请参照《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办法》。
第三章社团管理
第十二条会员的管理:
(一)新会员证的发放:
1.各社团的会员证由校团委统一印制,并在各社团纳新工作完成后统一发放。
2.详细填写会员资料,并贴上一寸免冠照片。
3.各社团在一周时间内将会员证收齐后,统一交予办公室注册。
(二)会员证的注册
1.招收新会员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新老会员统一注册。
2.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注册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活动的管理
(一)社团开展大型活动时应提前两周将活动计划、经费预算报学院社团部审批,需用器材、场地的提前向学院社团部提出申请,如果能满足需求,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进而开展活动。
(二)社团开展活动时,会员需持会员证参加。
(三)各社团必须对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并将考勤情况存档备查。
(四)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的参考依据。
(五)活动结束后应做出详细的总结性材料,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社团联
合会、学院社团部和社团自身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经费制度管理
(一)计划管理:
1.计划编制即财务预算,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勤俭节约”。日常开销及活动前需要的文具,用品,要打印和复印的资料,均要提前在所属学院社团部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社团部保留一份,社团自己保留一份;未挂靠学院的社团,需从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此申请表用于期中和期末做财务总结。采购单由各学生社团的财务人员保留;如若遗失,学生社团联合会不予以再补,自己负责。
2.活动开展前须在活动策划中写明经费预算,具体的支出项目。根据学生社团现有的经费,综合院团委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意见,予以审批拨放。
3.没有经过审核的活动经费不予以报销;若在活动期间临时有添臵的用品,要票据齐全,发票背后须附上经手人的签名和时间。
(二)收入管理
1.会费的收取
(1)各学生社团根据实际情况向每个会员收取会费20元/人(四年制)。
(2)会费应于每学年初,纳新时收取,并按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后的方案安排经费开支。
(3)各学生社团四年内只能向会员收取一次会费,若有特殊情况需加收会费的,须经过指导老师以及挂靠学院相关领导的签字同意后书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报请校团委审批后方可执行。
(4)若向会员收取教材或器材的费用、代会员购买相关用品,需要经过社团四分之三以上的会员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经由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和挂靠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在五个工作日内讨论通过,并上报校团委老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收取。
(5)不得向会员收取会费而不办会员证,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2.经费的管理
(1)各学生社团须将收取会费的30%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70%交至学院社团部。其中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用于会员证的印制、学生社团间的大型联谊活动以及年终的社团评优奖励,交至学院社团部的经费将作为社团活动基金。
(2)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各学生社团注册、拟定学期计划、制定经费预算后,
划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基础建设和活动开展。学生社团若需追加经费,应详细填写相应的经费申请表,并附相关票据,注册资金用途,经学院社团部、院团委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支出。
(3)各学生社团须设专人(会长除外)管理经费,严格遵守相应管理及使用办法,对经费的收支情况作详细登记,票据齐全,并有经手人签字。
(4)各学生社团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时应向学院社团部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财务报告,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三)支出管理
1.经费的使用和审核
(1)会费是用于各社团开展活动和日常开支的经费,各社团要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妥善使用会费,支出资金账目条理清晰。
(2)对于重大活动需要资金补助的,须向会员通报,由四分之三的会员同意,再向学院社团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有补助。
(3)学院社团部将对活动的策划及预算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各社团账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核查,并作详细实记录。发现有资金管理混乱或使用不当的社团,将提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校团委,对存在问题的社团或个人进行核查。
2.经费的报销
(1)各种票据是经费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学生社团部不予报销。
1)没有经费预算的额外票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内容填写不全,字迹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签字)的白字条;
5)财务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数量、金额、单价不符的票据;
7)各种车费、餐费。
未尽事项请参考各学院《经费报销制度》
(2)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添臵的用品须以清单形式向学院社团部、院团委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在活动结束后仍有用途的应向院社团部、院团委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并更新《学生社团财务登记表》每学年开始统计,相继登记新增财产,期末进行财产评估,统计。
第五章社团挂靠管理
第十五条社团挂靠单位的确立
(一)学生社团与挂靠单位关系的确立,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各学院的学科专业优势或工作业务实际与学生社团的性质、活动范围等,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确定一次。
(二)学生社团与挂靠单位关系一经确立,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当以书面方式上报校团委。
第十六条社团挂靠单位的职责
(一)挂靠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社团定期开展理论知识和业务学习。
(二)挂靠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社团工作的领导,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挂靠单位应对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开展的所有活动负责。
(四)挂靠单位应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工作及对主要学生干部进行指导培训。
(五)挂靠单位负责对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活动的指导、活动进程的监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及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同时,负责对学生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六)挂靠单位应与所挂靠的学生社团协商,在本单位专业教师中直接委派或经学生社团提名委派一名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委托其具体负责指导该社团的活动,并及时报校团委批准。
(七)挂靠单位应组织学生社团在每年按时将本学年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新闻报道等)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活动的管理
(一)学生社团的所有活动必须奉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学生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三)学生社团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社团活动和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四)学生社团日常活动向挂靠单位申请,经挂靠单位批准同意并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后方可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挂靠单位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活动情况。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在征得挂靠单位同意下,还需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报批:
1.两个或两个以上隶属不同挂靠单位的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2.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联合举办活动;
3.有外籍人士参加的涉外活动;
4.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5.其他取的经济收入的活动;
6.涉及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
7.其他涉及学校教学、工作秩序的重大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必须在活动前一个星期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1)学生社团的挂靠单位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指导老师的聘任与管理
(一)指导老师的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社团干部、成员的交流沟通,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知道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会议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学生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参差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学生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至少每学期主讲一次与学生社团相关的学术讲座;
5.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指导老师的聘任
(一)指导老师的聘任
1.指导老师应该为我校注册的正式教师,校外人员、学生、客座教授,访问学者可协助指导;
2.聘请教师作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须经教师本人同意;
3.学生社团在聘任指导老师时,需向校团委上交指导老师名单,该名单应有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所在学院团总支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校团委批准登记后,方可聘请为指导老师;
4.指导老师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变动。
(二)一个学生社团应当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且每个指导老师只能担任一个
社团的指导工作,每届任期一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由校团委颁发相应的聘书。
第二十条指导老师考核与指导费用
(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考核采用本单位团总支、社团负责人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三级考核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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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考核;
(二)指导老师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三)校团委根据考核情况每年支付指导老师一定的指导经费。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经费的来源与管理
(一)挂靠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所收取的会费、学生社团联合会资助经费和团委资助经费。
(二)挂靠学生社团所收取的会费按照《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财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执行。
(三)社团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社团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活动所需经费。
(四)学生社团经费开支应坚持节约、合理原则,杜绝铺张浪费等不合理开支现象。对铺张浪费严重的社团,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查实即实行年度经费冻结。
(五)学生社团和挂靠单位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经费收取必须凭真实原始凭证,如实记录、接受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审查。每学期末应当把该学期的财务清单公布给每一位社团成员,同时将财务收支报告上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备查。
第二十二条考核及奖励
学生社团的评优评奖参见《重庆邮电大学精品学生社团评选办法》,学生社团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条例请参照《重庆邮电大学学生社团目标考核表》,挂靠单位对学生社团的指导情况纳入年度学院团总支工作考核,具体参见《重庆邮电大学基层团总支工作目标考核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第二十三条附则
(一)各学生社团的章程、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制定。
(二)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