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阳光骄子5#楼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案信息公开
中卫阳光骄子5#楼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案信息
公开表
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4年9月12日 文 号: 卫建管行罚字[2014]第019号 立案时间: 2014年6月11日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
行政机关: 当事人: 宁夏翔聚建筑安装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有限公司 建设局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2014年6月10日我局在对中卫阳光骄子5#楼建设项目的前期建案件基本事实: 设手续进行检查时发现,宁夏翔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
建筑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第三条、第十条。 法律应用:
处罚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我局对宁夏翔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51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宁夏翔聚建筑安
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
决定结果: 执行完毕。
收款单位:中卫财政局收费中心收入汇缴专户,开户行:宁夏银
行中卫支行,帐号:25060141100000137,地址:中卫市政务大厅,
到期不交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结 果 生
2014年6月30日 成 日 期: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自治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或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
告知权利:
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
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备 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文书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卫建管行罚字[2014]第019号 当事人: 宁夏翔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工业园区
你,单位,承建的中卫市阳光骄子5#楼~存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事实~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第十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第十三条“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51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执行完毕。
收款单位:中卫财政局收费中心收入汇缴专户~开户行:宁夏银行中卫支行~帐号:25060141100000137~地址:中卫市政务大厅~到期不交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