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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设备部管理制度发电厂设备部管理制度 目录 QB/GHDD-SBB-02-01 培训管理制度„„„„„„„„„„„„„„„„„„„„1 QB/GHDD-SBB-02-02 设备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7 QB/GHDD-SBB-02-03 定置管理制度„„„„„„„„„„„„„„„„„„„„16 QB/GHDD-SBB-02-04 班组管理制度„„„„„„„„„„„„„„„„„„„„20 QB/GHDD-SBB-02-05 计量管理标准„„„„„„„„„„„„„„„„„„„„28 QB/GHDD-S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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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设备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目录 QB/GHDD-SBB-02-01 培训管理制度„„„„„„„„„„„„„„„„„„„„1 QB/GHDD-SBB-02-02 设备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7 QB/GHDD-SBB-02-03 定置管理制度„„„„„„„„„„„„„„„„„„„„16 QB/GHDD-SBB-02-04 班组管理制度„„„„„„„„„„„„„„„„„„„„20 QB/GHDD-SBB-02-05 计量管理标准„„„„„„„„„„„„„„„„„„„„28 QB/GHDD-SBB-02-06 设备部档案管理标准„„„„„„„„„„„„„„„„„37 QB/GHDD-SBB-02-07 点检工器具管理标准„„„„„„„„„„„„„„„„„46 QB/GHDD-SBB-02-08 设备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50 QB/GHDD-SBB-02-09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54 QB/GHDD-SBB-02-10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0 QB/GHDD-SBB-02-11 楼板、平台打孔管理制度„„„„„„„„„„„„„„„65 QB/GHDD-SBB-02-12 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69 QB/GHDD-SBB-02-13 设备标牌、警示牌管理标准„„„„„„„„„„„„„„73 QB/GHDD-SBB-02-14 电梯运行与检修管理标准„„„„„„„„„„„„„„„78 QB/GHDD-SBB-02-15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82 QB/GHDD-SBB-02-16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86 QB/GHDD-SBB-02-17 消缺会管理制度„„„„„„„„„„„„„„„„„„„94 QB/GHDD-SBB-02-18 紧急机械加工应急预案„„„„„„„„„„„„„„„„97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106 QB/GHDD-SBB-02-20 二类障碍和异常标准„„„„„„„„„„„„„„„„143 QB/GHDD-SBB-02-21 设备部缺陷考核细则„„„„„„„„„„„„„„„„152 QB/GHDD-SBB-02-22 设备部值班管理制度„„„„„„„„„„„„„„„„158 QB/GHDD-SBB-02-23 外委队伍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及工作汇报制度„„„„„„162 QB/GHDD-SBB-02-24 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岗位教育培训标准„„„„„„172 QB/GHDD-SBB-02-25 外委消缺管理制度„„„„„„„„„„„„„„„„„178 QB/GHDD-SBB-02-26 设备分工细则„„„„„„„„„„„„„„„„„„„182 QB/GHDD-SBB-02-27 设备评级管理制度„„„„„„„„„„„„„„„„„194 QB/GHDD-SBB-02-28 基建期生产物资管理流程„„„„„„„„„„„„„„203 QB/GHDD-SBB-02-29 设备监造、出厂试验、验收、开箱验收管理规定„„„„211 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QB/GHDD-SBB-02-30 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制度„„„„„„„„„„„„„„„215 QB/GHDD-SBB-02-31 基建期缺陷管理制度„„„„„„„„„„„„„„„„219 QB/GHDD-SBB-02-32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229 QB/GHDD-SBB-02-32 电测计量室管理制度„„„„„„„„„„„„„„„„238 QB/GHDD-SBB-02-34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办法„„„„„„„„„„„„„„„251 QB/GHDD-SBB-02-35 热控标准室管理制度„„„„„„„„„„„„„„„„260 QB/GHDD-SBB-02-36 国华定电设备分工细则„„„„„„„„„„„„„„„267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维护标段分工界限„„„„„„„„„„„279 -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 QB/GHDD-SBB-02-01 培训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李智华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1.1. 本制度规定了国华定电公司设备部员工基建、生产期间教育培训的管理目标、职能分工、管理 内容与重点要求、定期培训活动和培训管理基础工作等的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部基建、生产期间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无 无 4.1.管理目标与基本原则 4.1.1. 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是完成我公司的生产工作任务,为我公司投产后实现生产经营目标服 务,有计划地培养一支有科学文化知识、有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职工队伍,促进基建生产一体化 进程,进而达到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的目标。 4.1.2. 职工教育培训要以岗位培训为核心,技能培训为重点,结合工程基建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 系统的、全面的培训。职工教育培训内容要以学习、掌握、消化我公司引进的设备、技术,提高专 业技术水平为主题进行安排。 4.1.3.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鼓励职工努力学习业务,刻苦钻研技术,立足岗位苦练基本功,提高职工 队伍的素质,逐步实现竞争上岗、持证上岗。 4.2.管理职能 4.2.1. 设备部经理是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在任期中提出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在 年度、季度、月度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中提出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及措施。 4.2.2. 设备部职工教育培训实行三级培训管理。 4.2.2.1. 设备部经理对全体职工教育培训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4.2.2.1.1. 负责审核年度、月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年度培训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汇报,监督职工培训计 划项目的实施。 4.2.2.1.2. 对在职工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成员做出奖励决定。 4.2.2.2. 设备部下设兼职培训工程师从事本部门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4.2.2.3. 设备部各专业设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兼职负责本专业培训工作。 注1?对各级培训工作人员的要求: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培训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生产)经 验,能严格按本标准履行培训职责。 4.3.培训管理内容与要求 4.3.1. 职工教育培训的种类: 4.3.1.1. 新人员的入厂教育; 4.3.1.2. 新人员上岗前的培训; -3- QB/GHDD-SBB-02-01 培训管理制度 4.3.1.3. 国际一流、国华公司 4.3.1.4. 设备及系统培训; 4.3.1.5. 工程设计、设备选型、机组安装、调试、分部试运技术培训; 4.3.1.6. 定期安全知识培训; 4.3.1.7. 提高检修工艺或运行操作水平的培训; 4.3.1.8. 提高工作水平及工作效率的培训。 4.3.2. 培训计划的制定: 4.3.2.1. 各专业培训负责人负责按要求进行年度、月度培划的编制,并及时上报。 4.3.2.2. 设备部培训工程师审核专业培训计划,并对设备部年度、月度培训计划进行汇总,经设备 部经理审定后上报、下达。 注1?年度培训计划一般应在前一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上报。 注2?每月二十五日前各专业上交下月度培训计划和上月培训工作总结。 4.3.3. 培训计划的内容 4.3.3.1. 专业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纳、学习。 4.3.3.2. 举办或参加各种专业培训讲课; 4.3.3.3. 外出实习、技术、技能培训; 4.3.3.4. 本专业组织或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的技术练兵、技术讲座、反事故演习; 4.3.3.5. 岗位考试、特殊工种人员换证培训考试; 4.3.3.6. 设备选型、机组安装、调试、分部试运等基础技术培训工作; 4.3.3.7. 其他日常培训工作 4.3.4. 培训计划的编制依据: 4.3.4.1. 所管专业各岗位管理标准、岗位规范与岗位人员实际状况的要求; 4.3.4.2. 下期内工程建设生产重点任务要求; 4.3.4.3. 上级组织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要求; 4.3.4.4.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及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问题;制定的专门培训对 策; 4.3.5. 培训计划的执行: 4.3.5.1. 培训计划一经下达,必须按生产工作任务对待,并与生产工作任务一同考核。 4.3.5.2. 培训计划由设备部下达,培训工程师或培训负责人督促并定期检查。 4.3.5.3. 培训考试考核作为职工个人考绩,在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中。 4.3.6. 培训计划的总结 4.3.6.1. 培训计划执行后,各专业应及时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报设备部培训工程师。 4.3.6.2. 设备部培训总结由培训工程师负责; 4.4.各类人员教育培训的重点 4.4.1. 管理岗位的培训要求: 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4.4.1.1. 开展立足本岗,刻苦钻研业务,深入工程基建生产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培训, 以优质和到位的管理为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服务。 4.4.2. 生产岗位的培训: 4.4.2.1. 生产人员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重在联系生产 实际,苦练基本功。 4.4.2.2. 根据专业特点和人员素质状况组织小型多样化的培训活动,提倡一工多艺,一专多能,逐 步使检修、运行人员达到岗位技术等级标准。 4.4.3. 点检岗位的培训 4.4.3.1. 点检人员的日常培训形式有: 4.4.3.1.1. 基建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培训; 4.4.3.1.2. 技术讲课; 4.4.3.1.3. 一事一训; 4.4.3.1.4. 技术问答; 4.4.3.1.5. 专业培训训练班; 4.4.3.1.6. 技术比赛和技术比武; 4.4.3.2. 点检人员的培训活动由部门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4.4.3.3. 不具备上岗条件的点检人员转岗必须签订师徒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进行培训,并定期按合同内容考核,合 同期满需按规定参加全面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4.4.4. 新员工培训: 4.4.4.1. 新员工的培训要根据所聘岗位的岗位规范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以适应所从事岗位的 需要,其培训过程应符合企业有关标准规定. 4.4.4.2. 新员工系指各类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公司外调入的非专业对口的人员以及按国 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招收、录用的新进入本公司的人员。 4.4.4.3. 新员工采用师傅带徒弟方式进行培训、由师傅和徒弟之间签订的培训合同。师徒合同的主 要内容是:学习期限、学习内容、培训时间、师徒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签定师徒合同提倡尊师爱徒, 实行包教包会。师徒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实现分别承担责任,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 4.5.定期培训考试考核 4.5.1. 在正常培训的基础上,部门应按本制度进行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并记录在个人培训考核档案 内。 4.5.2. 逐步建立全员教育培训考核体制,推行培训考试考核与持证上岗、提岗、岗位待遇挂钩结合 的竞争机制。 4.5.3. 每年五月一日前组织全部门员工进行定期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4.5.4. 各专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不定期的安规考试。 4.5.5. 安规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工作,需经培训后补考合格方可上岗。 4.6.培训管理基础工作 -5- QB/GHDD-SBB-02-01 培训管理制度 设备部应明确职工教育培训需求,确保对所有人员都进行培训,并至少建立以下职工培训档案 和培训记录? 4.6.1. 设备部月度、年度培训计划总结; 4.6.2. 部门各专业上报的培训计划、总结; 4.6.3. 职工外出学习申请表及培训登记; 4.6.4. 部门人员培训考核档案; 4.6.5. 部门培训网名单; 4.6.6. 部门培训考试记录及成绩登录表; 4.6.7. 部门培训活动记录。 5.1. 设备部培训工程师的职责、职权 5.1.1. 在经理的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部门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完成部门培训总结。 5.1.2. 督促、检查各专业培训工作,定期召开部门专业负责人会议,检查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交流 培训经验。 5.1.3. 组织本部门的技术讲座、技术比武、反事故演习及规程考试等培训活动。 5.1.4. 参与本部门组织的人员独立值班的考试工作。 5.1.5. 负责本部门的人员考核档案的填写、保管,对本部门人员转岗、晋级、奖励中的培训情况提 供依据。 5.2. 专业负责人责任 5.2.1. 根据部门培训计划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专业培训计划。 5.2.2. 协助设备部培训工程师抓好日常培训业务和新人员独立工作的培训及考核。 6.1. 公司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7- QB/GHDD-SBB-02-02 设备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 2004.3.30 呼 博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1.1. 本细则结合国华定电绩效考核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设备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使员工的工作业绩、经济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计划相统一。 1.2.本细则适用于国华定电设备部员工的绩效考核;下列人员不参加考核: 1.2.1. 设备部经理由定电公司进行考核 1.2.2. 试用期内员工不参加考核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 1.2.3. 见习期未满半年者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国华定电管[2002]6号文 无 4.1. 绩效考核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团队精神。树立“收入凭贡献,岗位靠竞争”的意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最大限度发挥每个员工的才能。实现员工个人价值,增强国华定电的凝聚力。 4.2.绩效考核方法: 4.2.1. 各点检长(班长)根据部门月计划和部门月度任务书,布置每个员工的下月工作任务,每个员 工制定出本人的“月度工作任务书”。 4.2.2. 每月23日由每位员工填写本人下月“月度工作任务书”和上月“月度绩效考核表”,并将月 度工作总结一并报专业点检长进行考核。 4.2.3. 每月24日由各专业点检长汇总本专业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备部经理审核。 4.2.4.每月25日前设备部经理根据各专业考核结果综合评比出月度考核结果。并报管理部。 4.2.5.全体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基数分数为100分。 4.2.5.1. 工作任务考核10分。 4.2.5.2. 培训考核10分。 4.2.5.3. 现场设备跟踪考核15分。 4.2.5.4. 劳动纪律考核5分。 4.2.5.5. 安全目标考核20分。 4.2.5.6. 点检定修考核40分。 4.2.5.7. 考核实行在基分的基础上完成工作得满分,未完成或标准不高扣分,超额并高标准完成加 分。最终得分无上下限 4.2.6. 每月每人的绩效奖(即工地补助)参与考核。考核计算公式如下: 本人中间值2×合计中间值1 个人实得绩效工资= ?公司考核 ?缺陷管理 合计中间值2 -9- QB/GHDD-SBB-02-02 设备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中间值1为以出勤考核为依据的个人得奖。中间值2为以考核总分为依据的个人得奖。 参见附表 4.2.7. 每年12月由各专业点检长汇总本专业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设备部经理汇总。综合评比出年 度排名。 4.3. 绩效考核项目: 4.3.1. 工作任务考核 4.3.1.1. 考核内容:考核员工完成本职工作的质量,具体为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及领导交 办的临时性工作。 4.3.1.2. 考核细则: a、周、月度工作任务基分10分 b、周、月度计划未完成者,每一项扣2分。 c、虽然完成周、月度计划,但未达到质量要求者,扣总分2-5分。 d、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每一项加1分。 e、未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每一项扣1分。 4.3.2. 培训工作考核 4.3.2.1. 考核内容:员工参加设备部每月考试、技术问答、公司组织的考试、国华及全国性质的考 试。 4.3.2.2. 考核细则: a、培训考核项目总分10分。 b、员工每月考试成绩的25%作为考核基分。如有公司举办的考试,各项考试成绩之和折算为 百分制后的25%作为考核基分。 c、未完成技术问答,从基分中扣2分。 d、完成技术问答,但质量粗糙不认真者,扣1-2分。 e、如员工参加全国或国华系统比武考试,取得名次者加2-5分。另外申请嘉奖。 f、所有因私事未参加考试人员,培训工作考核分数计为0分。 g、所有因公事未参加考试人员,培训工作考核分数计为该专业全体人员平均分。 h、考试作弊者计为0分,并按设备部相关管理制度追加惩罚包括在劳动纪律考核项目中重 复考核。 4.3.3. 现场设备跟踪考核 4.3.3.1. 考核内容:现场安装记录、现场发现问题、合理化建议。 4.3.3.2. 考核细则: a、现场设备跟踪考核基分15分。 b、无原始记录本扣10分。 c、设备记录不全,数据不准确,扣5-10分。 1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d、现场发现重大设备安装质量问题,并得到工程部确认者、每项加1-3分。 e、提出设备选型,改造、节能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项加1-3分。 f、设备验收工作中认真仔细,发现设备供货质量问题,得到工程部确认者、每项加1-2 分。 g、由于验收工作马虎,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者,每项扣1-3分。 4.3.4. 劳动纪律 4.3.4.1. 考核内容:部门劳动纪律的执行,厂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4.3.4.2. 考核细则: a、 劳动纪律考核基分5分。 b、 违反部门劳动纪律者,每次扣2分。 c、 违反厂劳动纪律者,每次扣5分。 4.3.5. 安全目标 4.3.5.1. 考核内容:员工发生的人身不安全现象、事故或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4.3.5.2. 考核细则: a、 安全考核基分20分。 b、 员工每发生一次不安全现象扣总分10分。 c、 员工造成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者扣总分15分。 d、 工作票不合格扣20分。 4.3.6. 点检定修考核: 4.3.6.1. 考核内容:点检定修管理软件的使用和BFS++软件的使用。。 4.3.6.2. 考核细则: a、 点检定修考核基分40分。 b、 未及时确认缺陷每次扣5分。 c、 未给A、B、C标及时签发工单或工作票,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 d、 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每次扣5分。 e、 未按要求开展点检每次扣5分。 f、 点检未发现现场已经存在的问题每次扣10分。 g、 未进行日、周、月总结,趋势分析等每次扣5分。 5.1. 设备部经理是生产准备期间绩效考核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设备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每月 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专业绩效完成情况。 5.2. 设备部各专业点检长(班长)负责本专业(班组)的绩效考核管理,每月本专业员工自考核后,由点检长(班长)考核后报部门经理审核。 5.3. 设备部各专业要认真学习本办法,并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11- QB/GHDD-SBB-02-02 设备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6.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本细则是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细化,与原制度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6.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设备部。 附:1、设备部员工绩效考核表(员工填) 2、设备部员工月度任务书(员工填) 3、设备部专业绩效考核汇总表(点检长填) 4、设备部全体员工绩效考核汇总表(设备部经理填) 12 考核期初由点检长与本专业人员面谈确定 。( 周期任个人填写 务目标,与个人月度工作任务书一致) (每月25日) 考 核 标 准 目标达成情况 权得 考核项目 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重 分 进度 质 量 1、虽然完成周、月度计划,但未达到质量要求者,扣总分2-5分。 1、 周、月度 2、计划未完成者,每一项扣2分。 计划 2、 3、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每一项加1分。 (25分) 4、未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每一项扣1分。 3、 1、员工每月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的25%计如考核得分。 1、设备部月度考试 2、完成技术问答,且保证质量不扣分。 培训计划 3、完成技术问答但质量粗糙不认真者,扣2-5分。 2、技术问答 4、公司举办的考试,考试成绩与每月考试成绩相加之和的12.5%计入考核得分。 (10分) 3、公司考试 5、 如员工参加国华或全国性比武考试,取得名次得满分。 4、国华或全国考试 1、无原始记录本扣10分。 1、设备跟踪记录本 2、设备记录不全,数据不准确,扣5-10分。 2、发现安装质量问题 现场设备 3、现场发现重大设备安装质量问题,并得到工程部确认者、每项加1~3分。 4、提出设备选型,改造、节能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项加1~3分。 3、合理化建议 (15分) 5、设备验收工作中认真仔细,发现设备供货质量问题,得到工程部确认者、每项加1~2分。 4、设备验收 6、由于验收工作马虎,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1~3分。 1、 部门劳动纪律者,每次扣2分。 1、设备部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 2、违反厂劳动纪律者,每次扣5分。 (5分) 2、公司劳动纪律 1、工每发生一次不安全现象扣总分10分。 1、不安全现象 安全目标 2、员工造成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者扣总分15分。 3、员工造成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者扣总分15分。 (20分) 2、人身事故 4、工作票不合格扣20分。 1、未及时确认缺陷每次扣5分。 点检定修 1、缺陷 2、未给A、B、C标及时签发工单或工作票,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 (40分) 2、工单、工作票 3、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每次扣5分。 4、未按要求开展点检每次扣5分。 3、验收 5、点检未发现现场已经存在的问题每次扣10分。 4、点检 6、未进行日、周、月总结,趋势分析等每次扣5分。 5、总结 备注: 合计得分: 专业点检长签名: 设备部经理签名: 1、“进度”栏填写:提前、按时、推迟、未完成。“质量”栏填 写:超标准、按标准、稍有差距、较差。 被考核者签名: 2、员工签名后由各专业点检长收集并递交设备部经理。 -13- 附件2: 设备部员工月度任务书 专业 任务书起止时间 姓名 职位名称 序号 工作任务内容、目标 起始时间 完成时间 工作措施或所需支持 备注 1 2 3 4 5 6 本人签字 点检长意见 1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5- QB/GHDD-SBB-02-01 定置管理制度 () 20043 1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赵文宁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7- QB/GHDD-SBB-02-03 定置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部定置管理的基本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办公场所,包括库房、集控室、值班室、电控间的定置管理。 1.3.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检修作业现场的定置管理。 无 无 4.1.办公场所的定置管理 4.1.1.办公区域的定置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4.1.2.公共空间的定置管理根据定置示意图合理安排,确保整洁、美观。 4.1.3.运行人员的管理区域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管理。 4.1.4.各检修工程公司对所管辖办公区域的定置管理负责。 4.1.5.办公场所的定置管理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布局,合理规划。 4.2.检修现场的定置管理 4.2.1. 进行检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制定时,必须制订现场作业定置管理要求,并完成主要作业环节的定置平面示 意图。 4.2.2. 定置示意图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充分考虑作业设备和作业环境的限制,合理利用空间,做到 排放整齐有序、可靠,尽可能减少易位的工作量,增大工作活动空间。 4.2.3. 定置方案制定时必须对现场支撑、铺垫物品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明确。 4.3. 定置管理的档案管理 4.3.1. 资料室对所有办公场所的定置示意图进行存档。 4.3.2. 设备部对检修作业的定置管理资料进行存档。 4.3.3. 定置管理档案内容 4.3.4. 检修项目及定置管理平面示意图。 4.3.5. 使用时间和环境。 4.3.6. 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4.3.7. 遗留问题处理结果。 4.4. 其他 4.4.1. 办公区域、库房、检修间必须有平面的安置示意图,并张贴于明显位置。 4.4.2. 大修现场的定置示意图必须利用图板等形式展示。 4.4.3. 库房、检修间的定置管理必须满足“安健环”要求。 1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5.1. 设备部 5.5.1. 设备部负责办公区域定置管理的检查。 5.5.2. 组织审定定置管理措施和对现场作业定置管理措施的落实的监督。 5.5.3. 组织对库房、检修间的定置管理检查。 5.2. 各检修工程公司 5.2.1. 本检修工程公司管辖办公区域、检修间、库房的定置管理接受国华定电的检查。 5.2.2. 负责对本检修公司开展检修作业现场的定置管理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2.3. 接受设备部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现场作业定置管理。 6.1. 公司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19- QB/GHDD-SBB-02-04 班组管理制度 () 20043 2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李智华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1- QB/GHDD-SBB-02-01 班组管理制度 1 本标准规定了班组的组成,班组的任务,班组长的任职条件、责任、权力,班组的管理内容, 班组升级的有关管理办法等。 2 《电力企业班组建设规定》 能源电[1991]739号文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 国电公司[2000]196号文 3 班组是企业内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最基层组织,是按照企业内部劳动分工与协作 的需要及工艺要求和不同产品(劳务)而划分的基本作业单位,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第一线,是企业 管理的基础。 4 班组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生产班组,是指企业内部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工作的基层班组;二是 辅助班组,是指企业内部直接为基层生产服务的班组;三是职能班组,是指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服务 岗位上人员组成的班组;四是服务班组,是指在服务行业或后勤部门设置的班组。 5 5.1 各部门是班组的直接管理单位; 5.2 班组管理以行政为主,党、政、工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 5.3 各职能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对班组实行业务指导,定期对班组的专业工作作出评价; 5.4 策划部负责班组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6 6.1 班组的组成应有利于生产,便于管理,班组应根据生产任务和工作性质划分组成; 6.2 班组的设置与调整,由班组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部审核后,报厂部批准; 6.3 班组设班长一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设技术负责人和副班长,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班组可设 专业组长,各专业组长由班长提名,部门经理批准,专业组长应在班长领导下具体组织作业人员完 成工作任务; 6.4 班长由部门经理任免,技术员由班长提名,部门经理批准,班长、技术员的任免均应报管理部 备案; 6.5 班组应建立以班长为主的有技术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参加的班组委员会; 6.6 班组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班组民主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班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兼职工管 员,在班组长领导下参与班组管理工作,一般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安全员、技术质量培训员、工具材 料员、经济核算员、政治宣传员、考勤事务员等。 7 班组的基本任务: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计划,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 2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7.1 贯彻"安全为天"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安全生产及NOSA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7. 2 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把好质量关; 7. 3 强化班组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具体明确,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凭证、 台账、报表和信息反馈工作。实行定置管理,物品摆放有序,经常开展技术培训活动,积极推行现 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7.4 组织班组成员广泛开展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劳动竞赛; 7.5 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加强物资、费用、劳动定额管理,搞好班组经济核算; 7.6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实行民主管理,生活上互相关心。 8 8.1 班组长的任职条件 8.1.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及 职业道德; 8.1.2 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悉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和主要工种的技术业务; 8.1.3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心爱护和团 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8.1.4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能够带领班组人员完成公司、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8.1.5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主要技术班组应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经班组长岗位培 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能胜任班组领导工作。 8.2 班组长的职责 8.2.1 组织班组生产,执行班组生产作业计划,搞好人力、技术、材料、设备、场地等生产准备和调 度工作,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工艺标准搞好生产,及时解决产品质量、物质消耗、工具使用、设备 维护、安全生产等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成班组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经营管理指标; 8.2.2抓好班组管理,班组长在以生产为中心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各项规章 制度成为班组成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要推广和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班组生产和管理 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8.2.3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班组职工的政治、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 作;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职工在改革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班组中实行民主管理,开展劳动竞 赛和技术练兵、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 8.3 班组长的权限 8.3.1 班组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权。班组长有权安排班组生产计划,分解生产指标、有权布置工 作,分配任务;有权临机处理、调度生产;有权内部协调,发出指令等; 8.3.2 劳动组织的调配权。班组长有权对班组内部的劳动进行调配,实行合理组合;有权批准职权范 围内假期,安排顶班倒修,有权执行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8.3.3 组织实施规章制度权。班组长有权根据本厂的规章制度制定班组贯彻企业和车间有关专业管 -23- QB/GHDD-SBB-02-01 班组管理制度 理、民主管理、经济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细则,以及制定并实施本班组所需要的各项制 度; 8.3.4 拒绝违章指挥和停止违章作业权。班组长对违章指挥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直至拒绝, 职工违章作业时,有权加以制止,如作业者不听劝阻,班组长有权令其停止工作,直至危害消除; 8.3.5 职工奖惩的建议权。班组长有权向上级提出对本班组职工的奖惩建议,包括晋升工资、发放奖 金、奖品、授予先进荣誉称号以及提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建议; 8.3.6 奖金分配权。班组长有权组织制定班组内部奖金分配方案,对班组成员的劳动成果进行定量和 定性考核,并按规定分配班组奖金,奖勤绩,罚懒失; 8.3.7 举才权。班组长根据职工的德、能、勤、绩,有权向企业举才,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到合适的 岗位; 8.3.8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权。在班组生产、生活、工作中,班组长要依法在劳动合同、承包合同、劳 动保护、安全生产、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发明创造、劳动休息、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方面维护 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人和事,有权在弄清事实,辩明是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 定,向有关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9 9.1 班组的安全管理 9.1.1 班组必须贯彻"安全为天"的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 大事来抓; 9.1.2 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文 件、指示、事故通报,对发生的事故和违章做到"三不放过"; 9.1.3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工作现场要符合有关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9.1.4 坚持"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制),落实"两措"(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计划,搞好安全大检查。 9.2 班组的生产管理 9.2.1班组的生产管理主要是合理、科学地安排生产、工作,按计划组织生产,全面完成生产作业计 划和承包任务; 9.2.2搞好生产现场管理,做到文明生产,秩序井然,定置管理,物放有序,工完场清; 9.2.3 搞好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分工责任制,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工作标准、有关规程,做 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积极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网络计划技术等现 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9.2.4 搞好劳动管理,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严格劳动纪律,认真考勤,提高工时利用率; 9.2.5 搞好备品备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放、借用手续健全,帐、物、卡相符。 9.3 班组的质量管理 9.3.1 班组成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识; 9.3.2 坚持"三检"(自检、互检、专检)活动,把好质量关; 2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9.3.3 运用各种质量管理手段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 9.4 班组基础工作 9.4.1 贯彻执行各项制度、标准,并有明确的检查考核办法,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9.4.2 做好各项定额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班组经济核算; 9.4.3 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按照计量法规采集数据,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计量仪器、仪表和度量 衡器具,定期检验,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9.4.4 加强信息管理,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台帐的填写、保管和传递,及时、正确地向有 关部门提供所需的数据; 9.4.5 搞好岗位培训工作,经常开展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 班组人员技术业务水平; 9.4.6 班组应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标准、规程、制度; 9.4.7 班组一般应设以下基本记录 a)班组长工作日志 b)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c)设备缺陷记录 d)其它有关专业记录 9.4.8 班组各种台帐、记录要完整,填记及时、内容全面,数据真实准确,字迹工整; 9.4.9 专业管理的有关台帐、记录、图纸、资料等按上级统一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立并按规定填写。 9.5 班组的民主管理 9.5.1 班组必须实行民主管理,使每个班组成员都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班组民主管理主要包括政 治民主、经济民主、生产技术民主、生活民主; 9.5.2 班组民主管理的主要任务 9.5.2.1贯彻落实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中有关本班组的事宜; 9.5.2.2讨论、审议班组生产计划,班组经济责任制方案,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9.5.2.3讨论、制定和落实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及改革方案; 9.5.2.4讨论决定班组奖金分配办法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9.5.2.5听取班组长工作报告,民主讲评班组工作; 9.5.3 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生活会,班组民主生活会由工会小组长主持,每月召开一 次,民主生活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有本班组半数以上的职工同意才能生效,对会议内容要认 真做好记录。 9.6 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9.6.1 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是指:班组内部依靠骨干和职工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解决班组成员各种思想 认识问题,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保证和促进班组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9.6.2 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 9.6.2.1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增强班组成员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的自觉性,增强班组成员 -25- QB/GHDD-SBB-02-01 班组管理制度 的社会主义信念; 9.6.2.2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自豪感、激发建设祖国的激情; 9.6.2.3进行主人翁精神和集体主义教育,教育职工做主人事,尽主人责,爱厂爱岗,艰苦奋斗; 9.6.2. 4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教育职工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对社会负责,使职工学会懂 法,遵守法律法规。 10 10.1 班组共分为四个等级:三级(合格)班组、二级(先进)班组、一级(优秀)班组、一流(标 兵)班组。 10.2 班组等级依据《班组升级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确定 。 10.3 班组定级考评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班组定级考评经班组自检,所在分场(公司)验收,计划 发展部组织考评验收后,由厂部审定批准,并颁发奖牌,给予奖励。 10.4 班组定级不搞终身制,对已定级的班组每半年复查一次,平时进行日常动态考核,凡不具备相 应等级或存在某方面问题的班组随时给予撤消相应等级或给予警告处分。 11 11.1 考评年度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 11.2 考评年度内无本班组负主要责任的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11.3 考评年度内无本班组责任的六千元及以上的经济损失事故; 11.4 考评年度内无本班组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11.5 考评年度内无职工受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和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11.6 考评年度内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事件。 12 12.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类班组,给予全厂通报警告1-3个月,二级及以上班组警告期间取消其班组升级奖,三级班组警告期间每人每月扣罚5元,受警告班组在一个检查验收周期内不能升级。 12.1.1班组没有召开班前会、班后会,班长日志连续两天没有记载,或记载不认真,布置工作不具 体、不全面,强调事项不突出,整体评价管理水平下降; 12.1.2 班组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运行岗位分析等活动连续两次没有按时 开展,或开展的质量差,或活动记录不真实、不及时。 12.1.3 班组值班室、控制室、休息室、更衣室、检修间、仓库、卫生分担区等部位有严重死角,受 公司批评。 12.1.4 班组对公司、部门布置的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影响的; 12.1.5 二级班组发生影响比较大的违章违纪事件; 12.1.6 服务性班组由于服务态度不好,造成不良影响; 12.1.7 职工思想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不认真、走形式、做假记录等。 2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2.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类班组,给予降级,升级奖执行降级后相应级别的奖金,降为不合格 的班组,每人每月扣罚10元,降级班组一年后方可申报升级; 12.2.1 发生班组责任的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件,发生班组责任的一般设备事故,发生班组责 任的经济损失六千元及以上的经济事故,各级班组均降为不合格班组; 12.2.2 一流班组和一级班组发生班组责任的人身未遂事件和破皮流血事件,发生有一定影响的违章 违纪事件,违反职业道德事件,违反伦理道德事件;二级班组发生班组责任的二类障碍两次及以上, 发生有较大影响的违章违纪事件,违反职业道德事件,违反伦理道德事件,发生以上事件的班组给 予降级到下一个等级; 12.2.3 一流班组和一级班组全年受警告两次,二级班组全年受警告三次,分别给予降级到下一个等 级; 12.2.4班组被警告、降级后应积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达到标准后,以书 面的形式申请撤消警告及升级。 -27- QB/GHDD-SBB-02-01 计量管理标准 () 20043 2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范勇斌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9- QB/GHDD-SBB-02-05 计量管理标准 1.1.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的职能、内容及要求,以及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班组的计量管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年9月6日公布。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2.3. 水利电力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 1986年6月1日国家计量局、水利电力部发布。 2.4. 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管理规范 能源部标准[1992] 955号。 3.1. 计量器具 3.2. 指凡是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3.3. 计量标准 3.4. 是指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计量器具或物质。 3.5. 计量装置 3.6. 指为确定被测量值所必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 3.7. 计量认证 3.8. 指政府计量部门对有关技术机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进行考核和证明。 3.9. 计量检定 3.10. 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3.11. 周期检定 3.12. 指按检定规程或暂行检定方法规定,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所进行的定期性检定。 3.13. 校准 3.14. 指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必要时也包括确定其它计量性能)的全部工作。 3.15. 量值传递 3.16. 指通过检定,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标准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 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 3.17. 动力量 3.18. 指煤、油、电、水蒸汽、压缩空气和其他气体计量检测数。 3.19. 物资量 3.20. 指大宗物料、稀贵金属的计量检测数。 3.21. A类计量器具 3.22. 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生产经营中的关键计量器具。 3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3.23. B类计量器具 3.24. 指在公司生产经营中,一般在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 3.25. C类计量器具 3.26. 包括不需要进行周期检定的,或可以延期检定的,或非关键场合作为一般指示用的计量器具。 4.1. 管理职能 4.1.1. 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发展规划,组建公司内计量管理系 统,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计量工作。 4.1.2. 建立企业所需计量标准器具,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企业计量技术工作。 4.1.3. 统一管理计量器具和设施。 4.1.4. 组织开展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负责监督各级动力量,物资量的计量数据。 4.1.5. 统管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4.1.6. 对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监督、计量执法和处理公司内外的计量纠纷。 4.2. 主管计量的公司领导职责: 4.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计量工作的各种规定。 4.2.2. 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审批公司计量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计量管理、技术工作标准、检定 方法等工作。 4.2.3. 负责本公司计量器具的配备、计量人员、环境条件改善等重大计量工作问题的决策。 4.2.4. 审批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4.3. 策划部计量专工是在策划部经理领导下的计量管理专责人,对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部门、班组 实行计量三级管理。 4.4. 公司计量专工职责 4.4.1. 在策划部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计量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 计量法律、法规,杜绝非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器具在本企业内使用,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合格,量值 传递一致。计量管理专职工程师应持有计量管理资格证。 4.4.2. 计量专工应对本公司的计量管理、计量技术素质、计量设备以及计量器具的检测进行监督管 理。 4.4.3. 接受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和上级计量主管部门的计量监督指导、完善本单位的计量管理文件、 计量认证、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工作。 4.4.4. 建立和健全本公司计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职责,做到每一部门有管理员,职责分明。 4.4.5. 公司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做到有制度、有检查考核,有记录。 4.4.6. 建立全公司在用计量器具分类台帐,每年修改统计,制定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和送检以及计 量标准器的送检计划,下达各部门按时送检,定期检查考核奖惩,抽查受检计量器具的合格率。 4.4.7. 对本企业在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上有重大影响的计量装置和计量器具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 织有关部门提出更改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立项后实施。 -31- QB/GHDD-SBB-02-05 计量管理标准 4.4.8. 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及标准室、试验室等,每年进行一次计量执法检查,有不符合法规的要求 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 4.4.9. 按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公司内部管理,实现四个100%,即:计量检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在用计量器具检测率达到100%;标准计量装置考核认证或复查,证书100%在有效期 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100%的定期定量检定。 4.4.10. 凡是配备计量器具的公司下属各部门都应设专职或兼职计量专责人,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计 量办的指导,并负责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 4.4.11. 各部门、公司、处室计量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4.4.11.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量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4.4.11.2. 杜绝非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器具的使用。 4.4.11.3. 根据有关规定文件,制定本部门的计量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并监督下属班组执行完 成。 4.4.11.4. 建立和管理好部门、班组的计量器具台帐、各种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档案技术资料。当 设备有更新、报废、封存、降级等,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4.4.11.5. 各部门应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维护、正确使用、定期检定,以保证量值传递可靠,不因计 量工作失误而发生事故。因管理不善造成计量器具仪表丢失或损坏,应分清责任按情节进行经济处 罚,处罚额度参考设备资产原值的10%—100%。 4.4.11.6. 各部门购置计量器具计划单必须经策划部计量专工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申报,避免 重复购置和精度等级超高。 4.4.11.7.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计量器具总表目录、最高计量标准计量器具目录、工作 标准计量器具目录及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目录、ABC分类统计表报策划部实现计算机随机管理。 4.4.11.8. 组织编制已建或待建及复查的标准计量器具、工作标准器具、强检的及本部门一般计量 器具轮换周期检定计划。并提前六个月报策划部。 4.4.11.9. 属于本部们监督管理的计量器具,列为周期检定计量器具应具有合格且不超期的检定证 书。列为不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办理好“封存”或“停用”等手续,并在计量台帐上注明,在计量器 具实际管理上做好防止错拿错用的措施。 4.4.11.10. 对于报废的计量器具,要履行《计量器具报废申请表》的手续,得到批准后按《计量器 具管理流转图》办理。 4.4.11.11. 定期组织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确保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需 4.4.11.12. 计量检定部门出据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将此检定证书结果策划部、公司、班 组的专、兼计量专工登记后保存在使用班组内。 4.4.11.13. 本公司电测、热工两标准室负责全公司量值传递范围内计量器具周检工作,如绝缘电阻 表,非发电用压力表等。但表计所在单位必须提前三个月报计划到策划部计量专工处,由公司统一 安排。 3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4.4.11.14. 做好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计量考核工作。 4.4.11.15. 各单位根据计量器具周检期的规定,每年元月一日前将本单位的周检计划,上报计量办并按进度实施。 4.4.12. 班组计量责任人工作职责 4.4.12.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部门有关计量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4.4.12.2. 建立健全班组计量器具的各种管理台帐,做到账、物、卡相符。 4.4.12.3. 按照各部门编制的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按时按量完成计量器具的送检、自检工作。 4.4.12.4. 经常检查班组内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按时完成现场表计的抽检工作。 4.4.12.5. 搞好班组的计量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检定规程,保证计量检测的质量。 4.4.12.6. 管理好班组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各种原始检测记录、检定证书。 4.4.13. 计量检定人员的职责 4.4.13.1. 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规,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4.4.13.2. 经过上级计量部门考核取得检定人员合格证,才能担任检定工作。 4.4.13.3. 计量器具的使用及误差与数据处理都要严格按照具体技术规程操作。 4.4.13.4. 负责维护、保养计量器具,使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4.13.5. 认真做好检定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检定报告。 5.1. 计量器具检定范围 5.1.1. 用于公司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包括公司内最高 计量标准 、工作计量标准、计量测试仪、专用检定仪等。 5.1.2. 用于公司非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公司内部管理用计量器具、二、三级能源计量器 具等。 5.2. 计量器具的分类管理 5.3. A类计量器具范围属公司内计量最高标准及工作标准器: 5.3.1.1. 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 5.3.1.2. 进出入公司的一级能源计量用; 5.3.1.3. 发电生产过程的关键参数监测; 5.3.1.4. 考核发电质量的计量器具; 5.3.1.5. 公司内部贵重物料,物品检测用; 5.4. B类计量器具范围 5.4.1.1. 公司内二、三级能源用的计量器具; 5.4.1.2. 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用,而未列入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 5.4.1.3. 各控制室和就地仪表盘用于监视抄表; 5.4.1.4. 试验、携带式仪器仪表; 5.4.1.5. 公司内部物料管理用; -33- QB/GHDD-SBB-02-05 计量管理标准 5.4.1.6. 用于机械加工、质量验收用的计量器具。 5.5. C类计量器具范围 5.5.1.1. 国家计量部门允许的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5.5.1.2. 实行有效期管理,不必进行周期检定的标准物质; 5.5.1.3. 在生产中不易拆卸的只做一般性指示的计量器具; 5.5.1.4. 公司内部辅助性或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 5.6. 计量检定的种类 5.6.1. 首次检定:对不需要进行周期检定的执行使用前的一次性检定,即首次检定。 5.6.2. 周期检定:按检定规程或暂行检定方法规定,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所进行的定期性检定。 5.6.3. 抽查检定(即抽检):对生产现场运行仪表进行一定数量的定期检定。 5.7. 计量器具检定的依据 5.8. 主要是国家计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即电测仪表检定规 程;热工检定规程;皮带秤检定规程等。 5.9.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5.9.1. 计量器具必须按有关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凡是超过检定周期的都视为失准,失准的计 量器具严禁使用。 5.9.2. 全公司各单位使用的有关安全环保、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计量器具,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及 计量部门有关规定,制定送检计划,交计量办汇总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检定。 5.9.3. 凡属发电设备的电气、热工的计量仪表,均由电气、热控室安排周期检定,不属于发电设备 的有关电气、热工的仪表检定,由该单位提出检定计划,报计量办,统一安排检定。 5.9.4. 电气、热工等单位标准室的公司内最高标准器及工作标准器具,必须按规定及时送检,取得 合格证才允许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的标准器严禁使用。 5.9.5. 各部门的计量负责人应根据计量器具的重要性、使用频度及使用环境等情况,确定检定申报 计划(可分成两批轮换检定),及时报到计量办。 5.9.6. 全公司计量器具实行分类管理,编制周检计划表,按周期严格进行检定,其检定数据及记录 应保存两年以上。 5.9.7. 主要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应依据《国华定电公司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确定。尚未纳入检 定周期管理的,由使用部门报计量办核定检定周期。 5.10. 计量监督管理制度 5.10.1. 从事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计量部门的考核,取得该项的检定员证后,才能进行 检定工作,新增项目也要及时办证,并且要求每一项检定标准器具的操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否则检 定无效,检定环境要达到规程所要求的标准。 5.10.2. 做为检定用的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以及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资,都必须经上级计量监 督部门认证合格,并在合格期内。 3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10.3. 计量器具检定后,按照《计量器具使用彩色标志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统一在表计的前面 贴上相关的彩标。重要定值保护仪表应加铅印或漆封。 5.10.4. 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整齐不许涂改,不合格的计量 器具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有三级签字。 5.10.5. 凡是我公司电测、热工标准室建标后能够开展的检定项目,一律要求在公司内检定,需外 检的计量器具要求保证质量,定点定时检定,外检计量器具的接收单位,必须是国家计量部门授权 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才有效。 5.10.6. 为确保生产现场运行表计的准确可靠,以及检查其精度的真实情况,应每季度对在用计量 器具现场进行抽查,抽检合格率应达到要求,对于合格率低,性能差的表计,应组织更换改型。 5.10.7. 各标准室、实验室、化验室要建立完善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制度,包括检定人员的岗位责 任制,计量器具使用保管制度、高温设备监视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验收制度、事故分析 报告制度等。 5.10.8. 计量器具的检定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检定规程进行操作,要及时增补新规程,废除旧规程。 对于上级未颁发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可自行编制校验方法,经公司主管计量工作的领导批准,报 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检定。 5.10.9. 电测、热工两标准室通过认证的标准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只准在标准室使用,不得到室外 生产现场用。 5.10.10. 各部门需购置新的表计如能源计量器具、标准器具及其它计量器具,应在购置前将计划报 计量办核查后才能购置。 5.10.11. 各部门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是国家认证的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厂家生产的,有出 厂合格证,技术资料齐全,并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不合格或无合格证的计量器具流入生产 现场。 5.10.12. 凡是购置进口的计量器具,其技术标准、计量单位及其检定方法都应符合国家进口计量器 具监督管理规定。 5.10.13. 经检定部门确认为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在投入现场使用前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以防混用 造成差错,并要定期检定。报废计量器具应妥善处理,严防流入生产现场。 5.10.14. 为节能降耗,加强贸易结算、安全经济发电,有关部门、班组、标准室应进一步加强重要 表计的日常维护及检定管理,定期校验分析和控制误差,做好测量数据处理,改进设备,不断提高 测量精度,为数据分析提供可靠依据。 5.10.15. 对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组织的技术考核已取证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未通过考核的人员, 不能单独从事检定工作,和出具检定证书。 5.10.16. 各部门班组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提高有关规程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 作水平,加强依法检定、依法管理的意识。 5.10.17. 计量器具检定费用管理实行预算控制,按程序审批管理,具体规定见附件5。 -35- QB/GHDD-SBB-02-05 计量管理标准 6.1. 各部门计量检定应完成的考核指标: 6.1.1. 各标准室应建标准项目(按量值传递要求规定)达100%; 6.1.2. 标准计量器具送检率达100%; 6.1.2.1. 最高标准器复检率(应提前半年申报)达100%; 6.1.2.2. 工作标准器送检率达100%; 6.1.3. 标准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达100%; 6.1.4. 在用计量器具周检合格率达?98%; 6.1.5. 在用计量器具抽检合格率达?98%; 6.1.6. 能源计量器具综合配备率达?98%; 6.1.7. 能源计量器具检测合格率达?98%。 6.1.8. 能源及各种物资进出厂计量检测率达100%; 6.1.9. 各标准室、实验室、化验室的计量检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2. 未按本标准的计量管理职责及计量检定管理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计划未完成,按公司《经营 目标考核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奖罚考核。 3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37- QB/GHDD-SBB-02-06 设备部档案管理标准 试行 2004.3.30 张中东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3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形式与任 务、要求、提供利用、检查与考核等,规定了部门文件材料的分类、编目、保管和文件柜的编号要 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部技术图纸、技术资料及专业办公室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1-92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9705-88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1822-89 集中管理 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是设备部检修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必须有部门试行集中统一管理, 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纳入职责 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部门文件材料的管理,是部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确定一名专 工为兼职资料员,负责图纸、技术资料的领取、发放、登记。负责部分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管 理工作,做好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各类图纸、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及移交归档等工作,并列入其 职责范围,订入管理制度和有关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工作任务 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并参加公司档案中心组织的档案鉴定工作,根据专业档 案内容和性质,提出鉴定意见。 监督检查 公司档案中心负责对部门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部门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 材料 凡是需要保管的图纸、技术资料,其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长期保存。 方法 根据图纸、技术资料、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价值,进行保管和利用。卷 内图纸的排列按原图纸卷内目录顺序,保持其图纸、技术资料的有机联系及完整。 案卷编目 5.1.1. 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部门文件材料编号结构。 -39- QB/GHDD-SBB-02-06 设备部档案管理标准 ******————部门分号 ***——————文类号 ***——————顺序号 档案盒脊背式样 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 ――公司徽标 ――部门名称 ――文类号 ――顺序号 21cm ――案卷提名 * * * * * * * * 5.2.2. 部门文件材料 * 3.0cm ――公司徽标 * ――部门名称 ***** *** ――文类号 20cm *** ――顺序号 案卷提名 ――案卷提名 * * * * * * * * * * * * * * * * ** 4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5.3. 部门名称 GHDD.设备部 5.4. 文类号 文类号设三位,第一位为大类号,第二、三类为属类号,规则如下: 00 综合 综合 综合 综合 01 制度 报表 上级文件 台帐 02 管理标准 图纸 公司文件 记录 03 技术标准 设备变更申请 传真文件 报表 04 工作标准 定置管理 通报简报 分析报告、校验报告 05 规程 备品配件管理 计划规划 工资发放记录 06 措施 书籍 考核管理 07 办法 档案 08 规定 说明书 09 细则 合同 10 凭证 11 定额 12 试题 13 技术分析 14 小修资料 15 大修资料 5.5. 顺序号 指各专业依次排列的案卷顺序号。 5.6. 案卷编号、提名 5.6.1. 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的编号、案卷题名一律用微机打印标准宋体2号字、纵排。案卷题名应简练,以不超过20字为宜。案卷脊背打印后格式应保持科技盒原结构不变,档号下三段的填写 及案卷题名的填写应保持简洁、美观。 5.6.2. 部门文件材料的题名,使用宋体1号字并打印成单列竖排,案卷题名应简练,以4-8字为宜。 5.7. 生产图纸的折叠 5.7.1. 图纸的折叠 大于规格的纸张应折叠,小于规格的纸张应加工成统一幅面。图纸应折叠成A4纸张的幅面,折叠后每张图纸的标题应在首页,便于查阅。 5.7.2. 如果同名称的一套图纸一盒装不下,可分装在几个盒内,然后按顺序注明同名称第几卷。 -41- QB/GHDD-SBB-02-06 设备部档案管理标准 5.7.3. 图纸、技术资料盒由档案部门提供,一律用科技档案盒。 5.7.4. 部门文件资料盒用塑料盒。 GHDD.设备部 * *—* * * * * * * *————— 柜顺序号 房间排号 6.1. 文件柜的顺序号,第一位表示组号;第二位标识节号;每组柜的节号自下而上依次排列。 6.2. 文件柜编号中的房间排号由部门负责人(正职)的办公室开始依次排序。 6.3. 文件柜编号用宋体字打印成二段式阿拉伯数字,裁好后置于文件柜标签框内。 7.1. 填写每个案卷内存放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目录放在卷盒内文件材料的最前面。 7.2. 填写组卷盒组卷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如缺损、修改、补充等情况在备考表中,放在卷盒内 文件材料的最后面。 7.3. 案卷 中每份材料的右上角应用红笔编注与目录统一的件号。 7.4. 在每节文件柜的左门上要张贴柜内文件目录,以表格形式打印序号、案卷号、案卷题名、数量 和累计数量。 部门生产图纸、技术资料、部门文件材料、要根据形式打印需要编制详细得分目录和总目录即 零号目录(格式见附表)。 9.1. 存放图纸、技术资料的地方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9.2. 定期检查图纸、技术资料有无虫、霉,发现后及时 处理。 9.3. 存放图纸、技术资料房间要配备消防器材,严禁用电炉及存放易燃易爆品。 9.4. 存放图纸、技术资料的房间要有窗帘、窗板等遮光措施。 9.5. 定期对存放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抽样调查,掌握档案保管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9.6. 核实。 定期检查、核对基本图纸的帐(目录)、物是否相符。 10.1. 积极主动高效地为本部门技术人员提供所需图纸、技术资料,充分发挥图纸、技术资料在生 产实践中的作用。 4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0.2. 要求图纸、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了解本部门需要,掌握图纸、技术 资料的内容、数量、存放地点等,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和有偿转让。 本标准如与国家或公司标准(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或公司标准(规定)执行。 生产技术图纸、技术资料卷内目录(纸型:A4 单位:mm) 卷内目录 序号 文件编号 责任者 文件材料题名 日期 页次 -43- QB/GHDD-SBB-02-06 设备部档案管理标准 部门文件材料卷内目录格式(纸型:A4 单位:mm) 卷内目录 文件序号 责任者 文号 日期 文件材料题名 分类号 页码 零号目录格式(纸型:A4 单位:mm) 案卷目录 案卷序号 分类号 案卷名称 页码 保管期限 存放地点 4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卷内情况说明(A4 B5) 说明: 立卷人: 年 月 日 柜内档案目录 序号 档案号 案卷题名 累计 数量 -45- QB/GHDD-SBB-02-01 点检工器具管理标准 () 20043 4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呼 博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47- QB/GHDD-SBB-02-07 点检工器具管理标准 1.1.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部点检工器具管理的基本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属于设备部的点检工器具。 2.1. 设备部的点检工器具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2. 部分特殊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持有该工器具相关的使用证书。 2.3. 各检修工程公司对所管辖的设备部点检工器具必须精心爱护、正确使用;长期不使用的工器具 必须进行妥善的保管和存放,以防止工器具的锈蚀、丢失。 2.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部点检工器具据为己有。 2.5.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设备部的点检工器具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过部门经理的许可,并履行相应 的借用手续。 3.1. 设备部的点检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验。 3.2. 设备部的部分特殊点检工器具应进行例行的年度安全检验。 3.3. 新购买的点检工器具需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4.1. 各检修工程公司必须对本检修工程公司管辖的点检工器具建立工具档案。 4.2. 点检工器具档案内容 4.2.1. 点检工器具出厂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 4.2.2. 投入使用时间。 4.2.3. 日常使用、保养、更换、检查及试验记录。 4.2.4.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4.2.5. 点检工器具是否存在缺陷。 5.1. 设备部 5.1.1. 设备部点检工器具技术管理。 5.1.2. 组织编制并实施年度点检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计划。 5.2. 各检修工程公司 5.2.1. 本检修工程公司管辖的点检工器具技术管理。 5.2.2. 负责对本检修公司管辖的点检工器具进行必要的保养。 5.2.3. 负责本检修工程公司点检工器具中的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 5.2.4. 完善点检工器具档案管理。 4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6.1. 叉车等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厂内机动车驾驶本。 6.2. 对于叉车等机动车辆,有关检修工程公司应安排专人驾驶。 6.3. 新购置的点检工器具,必须从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 6.4. 点检工器具因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或主体构件存在严重锈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确无修复价值 时,管辖工程公司可向设备部申请报废,办理相应的手续。 7.1.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7.2.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49- QB/GHDD-SBB-02-08 设备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 20043 5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谷军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51- QB/GHDD-SBB-02-08 设备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1. 标准规定了我公司设备部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设备部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设备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1.3.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1.3.1. 办公用器具:办公桌椅、电子计算器、自行车、电风扇、制图仪器,家具等。 1.3.2. 一般工具:生产用各种刀具、量具和各种辅助工具等。 1.3.3. 仪器仪表:各种计量、检验、测试仪表(详见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附表) 2.1. 设备部材料员负责低值易耗品费用计划的制定和控制。 2.2. 设备部材料员负责设备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贯彻执行。对低值易耗品采购、 报销、领用进行严格的审核,进行会计核算,并对各专业低值易耗品的实物进行登记,对保管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2.3. 设备部材料员负责生产用工器具的采购、报销、领用、保管和发放工作。 2.4. 设备部材料员负责办公用器具采购、报销、领用、保管和发放登记等工作,对用在管理上器具 按专业按品名进行登记入账,定期与各使用专业进行核对,并对各专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2.5. 热工和继电专人负责全厂在用仪器仪表的管理,建立仪器仪表登记簿,对全厂在用仪器仪表分 类分专业登记入账定期与各专业核对,并对各专业仪器仪表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6. 各使用专业负责本专业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6.1. 管理用器具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登记,定期与材料员核对。 2.6.2. 仪器仪表由热工和继电专责工程师负责登记管理,定期与策划部核对。 2.6.3. 一般生产用工具由各专业负责按规定分配,由专业负责人管理、组织、检查各人登帐和管理 情况,并定期与各人进行核对。 3.1. 设备部材料员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按规定采用一次摊销法。月末二十六日到管理部、物资部领 料单,对不合理的料单不予签收,对计划外采购和手续不健全的发票,不予报销。 3.2. 各类低值易耗品需要报废,单位之间转移,由使用单位提出,填制报废单或登记表,经批准后 注销卡片,个人保管工具丢失,原则上由个人按价赔偿。 3.3. 职工调离本厂,由个人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如:工具,自行车,计算器等必须按卡片全部交出, 否则不予办理离厂手续。 3.4. 设备部材料员和各专业负责人,每年要组织一次联合清查工作,如发生盘盈、盘亏、损坏等情 况,应认真追查原因及时处理,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丢失和损坏,应追究经济责任,损失较大的应 给予经济制裁和纪律处分。 3.4. 使用单位对保护财产完整负有责任。 4.1. 各专业必须对本专业管辖的低值易耗品建立设备档案。 4.2. 低值易耗品档案内容: 4.2.1. 办公用品的名称、型号、发放日期、消耗情况。 4.2.2. 一般工具的名称、型号、发放日期、消耗情况。 5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4.2.3. 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及试验记录。 4.2.4. 仪器仪表的试验、校验记录。 4.2.5. 用品存在的缺陷及使用情况。 5.1.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5.2.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53- QB/GHDD-SBB-02-09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 20043 5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许海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55- QB/GHDD-SBB-02-09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及专业性安全技术只是培训、各类人员对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的学习教育和考试考核的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人员、检修公司人员、临时工;也适用于外来施工人员、实习人员及 来厂参观人员。 2.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 无 4.1. 安全教育的目的 提高公司员工和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增强职 工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以提高和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4.2. 三级安全教育 4.2.1. 凡新录用的职工、临时工、外来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公司、部门和专业(班组)的三级安全 教育,并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4.2.2. 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应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情况下上岗前未经考试的个别领导人员,也应在上岗两个月 内进行补考试。 4.2.3. 外包项目施工人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写出施工项目的具体 安全措施,进行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现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进入现场工作。 4.2.4. 对外来的现场工作技术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由有关负责人向其介绍 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安全措施。 4.2.5. 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进行有关现场着装要求、重要危险部位的注意事项安全教育 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4.2.6. 未经公司安全教育或“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各部门应拒绝接受;未经部门安全教育的,专 业(班组)应拒绝接受;擅自安排 其工作、学习的,安监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实习。由此发生的 各类事故,要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4.2.7.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4.2.7.1. 公司安全教育内容 4.2.7.1.1. 国家和电力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规定;本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 制度;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主要生产设备、区域及重要部位。 4.2.7.1.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通则部分的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本公司人身事故的典型案例。 5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4.2.7.2. 部门安全教育内容 4.2.7.2.1. 本部门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安全生产概况及本部门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2.7.2.2. 本部门重要设备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各专业所辖设备区域的有关安全要求。 4.2.7.3. 专业安全教育内容 4.2.7.3.1. 本专业安全生产概况,所辖设备区域内的重要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 4.2.7.3.2. 本岗位设备防护装置的作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4.2.7.3.3. 本岗位安全(操作)作业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注意事项。 4.2.8. 三级安全教育卡和外包工、临时工安全教育记录表的管理 4.2.8.1. 三级安全教育卡由部门安全员填写和保存,部门对外包工、临时工安全教育有部门级安全 员进行,并填写和保存记录表。 4.2.8.2. 历次“安规”考试成绩(包括年度、大小修、转调岗、复工的考试和外包工、临时工安全 教育考试)应在考试(或补考)结束一周内填写完整。 4.2.8.3. 贵公司安监人员每半年应对三级安全教育卡和外包工、临时工安全教育记录表的填写保存 进行一次检查。 4.2.8.4. 三级安全教育卡和外包工、临时工安全教育记录表的样式见附表。 4.2.9. 特殊工种及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4.2.9.1. 公司各生产岗位、生产管理岗位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和培训,必须熟悉 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法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2.9.2. 起重、焊接、金相试验、架子工、电梯操作工、公司内机动车驾驶员、生活炉操作工、压 力容器监督、化学危险品管理等工种,都必须经过地方劳动部门专门的特殊工种技术培训,经考试 合格取证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并按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参加学习、复训、换证等工作。 4.2.9.3. 对特殊工种人员违章操作或到期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不换证人员,安健环部有权停止其 工作,经教育不改者,有权收回其操作证,并建议有关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4.2.9.4. 教育培训部门应经常组织特殊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新的法规,掌 握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特殊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4.2.9.5. 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由有关技术人员对从事生产的职工进行 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4.2.10. 调岗、复工的安全教育 4.2.10.1. 离开运行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值班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 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在上岗工作。 4.2.10.2. 生产人员调换岗位、工种变动或所操作的设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适应新岗位、 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训练,有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不安全事故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2.11. 安监部门应配合教育培训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全公司安全人员、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 有关安全系统工程、劳动保护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57- QB/GHDD-SBB-02-09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4.2.12. 安全规程考试 4.2.12.1. 每两年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生产部室负责人按时参加上级 组织的安全规程制度考试。 4.2.12.2. 每年一季度由安健环部负责完成(教育培训部门配合)对工作票签发人地培训考试,各 部门完成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安健环部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 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4.2.12.3. 每年二季度由安健环部负责完成(教育培训部门配合)对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员、部门专工的安全规程制度考试,并对部分生产人员进行抽考,如果抽考成绩与定期考试成绩差 距较大,要进行重新考试,并进行通报批评。 4.2.12.4. 每年4月份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生产人员和有关人员按专业、岗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 的安全规程考试,安健环部负责进行监考。 4.2.12.5. 对违反规程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 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12.6. 考试不合格者,应停止工作,除按有关规定考核外,由考试部门组织学习并进行补考, 直至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4.2.12.7. 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应记入“三级安全教育卡”内,并将一份考试成绩名单报至 安健环部存档备案。 5.1. 设备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有效性。 5.2. 设备部安全员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 修改意见。 5.3. 设备部其它人员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6.1. 公司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5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附件1: 部门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岗位 用工类别 入厂安全教育时间 年 月 日 考试成绩 部门安全教育时间 年 月 日 考试成绩 专业安全教育时间 年 月 日 考试成绩 岗 位 变 更 历次安规考试 时间(年、月、日) 成绩 备注 时间(年、月、日) 成绩 备注 -59- QB/GHDD-SBB-02-10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20043 6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许海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61- QB/GHDD-SBB-02-10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明确了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为贯彻执行安全为天生产的方针和劳动 保护政策,保护我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和 发放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所有员工及其他单位在现场工作的所有 人员。 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3.1. 安全帽:防御冲击、刺穿、挤压等伤害头部的帽子。 3.2. 防酸罩:防止酸碱等化学液体飞溅伤害眼面部的面罩。 3.3. 防尘罩:防御烟尘、煤粉、金属火花飞屑伤害眼面部的面罩。 3.4. 护目镜:能够有效防御紫外线、金属火花飞屑等损害眼睛的眼部保护镜。 3.5. 防毒面具:防御有毒气体侵害人体呼吸系统的保护面具。 3.6. 电绝缘鞋:能使人的脚部与带电物体绝缘,防止电击的防护鞋。 3.7. 耐酸服:防御酸碱等化学液体飞溅伤害人体的工作服。 3.8. 防寒服:具有保暧性能,能防御天气寒冷伤害人体的工作服。 3.9. 阻燃防护服:在接触火焰及炽热物体后能阻止本身被点燃、有焰燃烧和阴燃的防护服。 3.10. 工作服: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为了防御普通伤害和脏污而穿用的衣服。 3.11. 连体工作服:为了防止劳动者在容器内工作时金属微粒及其它细小碎屑侵害人体,上衣和裤 子连为一体的工作服。 3.12. 耳塞:防御噪声损害人体听力系统的劳动保护用品。 3.13. 线手套: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为了防御普通伤害和脏污而配戴的手套。 3.14. 棉手套:具有保暧性能,能防御天气寒冷伤害手部的手套。 3.15. 帆布手套:能够防御机械、物理等损害的手套。 3.16. 耐酸碱手套:能够防御酸碱等化学物质伤害劳动者手部的手套。 3.17. 安全带:高处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总称安全 带。 3.18. 安全绳:安全带上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 3.19. 吊绳:自锁钩使用的绳,要预先挂好。 3.20. 缓冲器: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部分冲击能量的装置。 3.21. 攀登挂钩:保护作业人员登高途中使用的一种挂钩。 3.22. 围杆带:电工、电信等工种围在杆上作业时使用的带子。 6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3.23. 围杆绳:电信、电工等工种在杆上作业时使用的带子。 4.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每人配备一顶安全帽 4.2. 公司物资部门采购的安全帽、防酸面罩、防尘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绝缘鞋、耐酸服、阻燃 防护服、工作服、耳塞、耐酸碱手套、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吊绳、攀登挂钩、围杆带、围杆 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带有合格证并经安监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 所有人员在进入各生产厂房和车间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帽带;在控制室、办公室和工 作休息间,可以不戴安全帽。 4.4. 所有人员在进入酸碱系统区域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戴防酸罩、穿防酸碱工作服、穿耐酸碱鞋, 必要时带防酸碱手套;所有人员在进入加氨,加联氨系统区域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戴防毒面具。 4.5. 所有人员在进入输煤系统、制粉系统区域进行有关工作时应戴防尘帽和防尘口罩。 4.6. 所有人员凡是进入配电室或其它带电机械附近,必须穿电绝缘鞋。 4.7. 所有人员在冬季进行野外现场巡检时应穿防寒服。 4.8. 所有人员在进入容器内检查或检修时应穿连体工作服。 4.9. 公司其它员工在工作岗位都应穿工作服。 4.10. 所有进入噪声分贝值超过国家标准的工作场所的员工,均应配用耳塞。 4.11. 热工工作人员、电气工作人员、通讯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的应配戴线手套。 4.12. 机务工作人员在进行可能有机械、物理损害作业时应配戴帆布手套。 4.13. 所有人员冬季在室外进行点检时应配戴棉手套。 4.14. 所有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其它防止坠落的劳动防护用品。 4.14.1.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 外。 4.14.2. 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4.14.3.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安全绳上使用。 4.14.4.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14.5. 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无破断可继续使 用。悬挂安全带做冲击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度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 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4.14.6. 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4.15. 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不完整、失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进行报废。 4.16. 各专业应记录本专业安全防护用品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及试验情况。 5.1. 点检员由点检长和部门经理进行检查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5.2. 点检长由部门经理进行检查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63- QB/GHDD-SBB-02-10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外单位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业务联系部门监督。 6.1.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全体员工及外单位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并作出评价。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6.4. 公司任何员工都可以将进入现场而不配戴相应防护用品的现象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部门。 6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65- QB/GHDD-SBB-02-11 楼板、平台打孔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王有珍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6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1.1.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在楼板、通道、平台、墙体上进行打孔、堆放重物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作业等活动。 2.1.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1.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我公司生产现场的楼板、通道、平台、建筑物墙体上进行打孔,如在生 产活动中确有需要进行的,均需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楼板、平台开孔申请票”(见附录), 待设备部对强度进行计算、审核,确认不影响整体结构时,签注意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3.2. 在任何情况下,开孔后均不得影响整个建筑物和金属结构件的强度,设备管理部在审批时必须 进行认真的强度核算。 3.3.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在楼板、通道、平台上堆放重物时,均需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待批准 后方可进行。 3.4. 开孔部位尽量避免在有人经常通行的地方进行。 3.5. 开孔后,必须设临时防护设施,临时防护设施必须包括如设立防护围栏,在醒目位置悬挂“禁 止跨越 孔洞危险”警告牌、设立监护人,必要的照明等措施,防护栏位置距空洞边缘垂直距离不小 于2米,防护围栏应符合GB4053.3—19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有关标准。 3.6. 施工结束后,必须对所开孔洞即时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强度不低于原设计强度,并经批准人检 查验收合格,否则,不准拆除临时防护围栏。 3.7. 堆放物不得堆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过道和各种应急通道内(如消防应急通道),确需在人行通 道内堆放使,必须至少留出1米宽的通道。 3.8. 堆放物尽量使载荷均匀,防止过分集中,对堆放区域造成大的集中载荷。在任何情况下,堆放 区域承受的载荷不准超过设计载荷,对于无明确载荷允许的,堆放物均布载荷不超过200KG/M 2。 3.9. 当堆放物高度低于0.5米时,必须在距堆放物至少一米的距离醒目位置悬挂“当心绊跌”警告 牌。 3.10. 堆放物的堆放时间尽可能缩短,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干净,并及时向批准人汇报。 -67- QB/GHDD-SBB-02-11 楼板、平台打孔管理制度 国华河北定州发电公司 楼板、平台打孔申请票证 申请单位 工作负责人 申请打孔理由 申请打孔部位及 开孔几何尺寸 计划开孔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开孔后安全预防 措施 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设备管理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结束后安全 措施恢复情况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设备管理部验收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6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69- QB/GHDD-SBB-02-12 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王有珍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7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1.1.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脚手架搭设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进行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作业等活动。 2.1.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1. 凡检修作业需要在离地面1.5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工作必须由 专人来完成。 3.2. 对于已经搭设好的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经搭建负责人、使用负责人验收合格,在醒目处挂“脚 手架验收合格证”(见附录,该牌统一制作,尺码一致),并填写“工作项目、搭建地、荷重量、搭 建日期、搭建负责人、使用负责人、验收人”等内容,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不得使用。 3.3. 对于较大的脚手架(高度超过10米),使用前需公司、设备部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 3.4. 脚手架的生根地点必须牢固、有防止滑动的措施。 3.5. 脚手架选用的材质和搭建质量必须符合《安规》第十三章第二节的全部规定,搭建的脚手架上 必须有供工作人员用的上下爬梯和平台通道。 3.6. 检修设备启动前,需将所有的脚手架拆除,消除现场可燃物后方可启动。 3.7. 机组运行中需搭设脚手架进行消缺时,对高温设备管道附近、锅炉本体炉墙、人孔、看火孔、 吹灰孔、制粉系统管道、捞渣机上部;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燃油管道等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应使用金属脚手架。 3.8. 在竹、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其他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焊渣引起脚手架着火的措施。 脚手架上的照明、动力电缆、电焊线应有可靠的绝缘措施,防止短路引起明火,脚手架处应有足够 的灭火器材。 3.9. 搭设竹、木脚手架的面积不宜过大,若进行大面积的油漆、粉刷、清扫等工作时应采取分段搭 设的方式。 3.10. 锅炉本体炉膛内工作时,无切实的措施避免交叉作业引起焊渣落下时,一般宜采用金属脚手 架。 3.11. 脚手架上严禁放置较大的设备、零件,工作中严禁人员超载。 3.12. 使用单位工作负责人在使用前,应与脚手架搭建负责人共同按《安规》第十三章第十二节的 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异常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通知搭建负责人,不得擅自改动。验收合格后, 双方在“脚手架使用合格证”上签字,方可允许使用。 3.13. 严禁在两个悬吊式脚手架中间用跳板跨接使用。 3.14. 在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若必须改变时,需经参加验收人员同意,但变动 后的脚手架必须重新履行验收签子手续。移动式脚手架移至新工作地点使用前,应重新办理验收手 续。 -71- QB/GHDD-SBB-02-12 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3.15. 脚手架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拆除脚手架要严格按照《安规》规定执行,拆除大型脚手架 或独立脚手架,应制定好安全措施,并经公司、设备部相关专业人员审核后进行。在脚手架拆除区 域,周围设置防护栏,道路口挂“禁止通行”警告牌,地面派人设立监护。 国华河北定州发电公司 脚手架验收合格证 搭设工作负责人 使用负责人 搭设地点 工作用途 搭设时间 允许荷重(KG) 搭设类型及规模 参加验收人员 验收意见 验收时间 允许使用时间 备注: 7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73- QB/GHDD-SBB-02-13 设备标牌、警示牌管理标准 试行 2004.3.30 王有珍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7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的设备标牌和安全警示牌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日常维护、运行、设备检修活动。 2.1.电力行业标准《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2.2.电力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3.中电国华发电管理系统《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GHFD-05-11)。 . 3.1.1. 所有运行或列入备用的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备标牌,设备标牌的大小、内容、形式由公司 统一制作。 3.1.2. 设备检修过程中,需将设备标牌、管道的标识、色环拆下来时,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设 备检修结束后,所有标牌标识、色环必须完整齐全,而且要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否则,工作许可人 不得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3.1.3.外委施工单位如发生设备标牌丢失或损坏时,要照价赔偿。 3.1.1.所有安全警示牌除悬挂人或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位置。 3.2.2. “禁止烟火”牌: (1)悬挂在卸油站台、燃料油罐区域、制粉系统周围场所。 (2)悬挂在油库大门或其他有人出入的通道旁以及四周围墙外壁。 (3)悬挂在蓄电池门上。 (4)悬挂在厂内、站内储存易燃、易爆物仓库门口。 (5)悬挂在厂内、站内木工房、油漆场所、油处理室、汽车库内及汽车修理场所。 (6)悬挂在变电站电缆夹层、隧道、竖井等入口处及控制室、保护仪表盘室门口及室内。 (7)悬挂在主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入口。 (8)悬挂在制氢站、储氢罐区大门和有人出入通道旁及围墙外壁。 (9)标牌底边距地面1.5米。 3.2.3. “氢冷机组,严禁烟火”: 悬挂在发电机组主厂房运转层入口处和氢冷设备周围围栏、墙壁或柱子上,标牌底边距地面1.5 米。 3.2.4. “禁止带火种”: (1)悬挂在制氢站、油库大门和其他入口处。 (2)悬挂在厂内、站内储存易燃、易爆物仓库门口。 (3)标牌底边距地面1.5米。 -75- QB/GHDD-SBB-02-13 设备标牌、警示牌管理标准 3.2.5.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1)悬挂在变电站护外高压配电装置构架的爬梯上。 (2)悬挂在户外变压器爬梯上或设备上。 (3)悬挂在架空电力线路杆塔上。 (4)标牌底边距地面1.5米。 3.2.6.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1)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 (2)悬挂在控制室、控制柜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和合闸按钮上。 (3)悬挂在已停电检修(施工)架空电力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 3.2.7. “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1)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热力系统、气、水、油、氢系统的阀门操作手轮上。(2)悬挂在已停运检修隔离风、烟、煤粉挡板的手柄上。 3.2.8. “禁止跨越”: (1)悬挂在各种固定栏杆、临时围栏的栏杆上、面向行人通道。 (2)每隔15米悬挂在输煤皮带两侧防护栏上,面向行人通道。 3.2.9. “禁止吸烟”: (1)悬挂在生产现场各区域入口、墙壁上,所有库房入口、电梯内。 (2)悬挂在公共办公场所门口或室内醒目位置。 3.2.10. “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1)悬挂在各个控制室、计算机、通讯、调度室出入口的门上。 (2)悬挂在各配电室入口或其他主要生产厂房入口。 3.2.11. “禁止游泳”: (1)悬挂在凉水塔区域的围栏上。 (2)悬挂在取水口入口处围栏上。 3.2.12“止步,高压危险”: (1)悬挂在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栏上,如主变、高厂变、升压站区域的围栏上。 (2)悬挂在因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上。 (3)悬挂在高压试验地点安全围栏上。 (4)悬挂在高压线路杆塔上。 3.2.13. “当心触电”: (1)悬挂在临时电源配电箱 上。 (2)悬挂在生产现场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上,如配电室、断路器上等。 3.2.14. “当心火车”: (1)悬挂在铁路进厂专用线与汽车、人行通道的交叉道上。 3.2.15“当心坑洞”: 7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悬挂在生产现场和通道临时开启或挖掘孔洞四周的围栏上。 (2)悬挂在开启盖板的消防井、电缆检查井、污水井等各种竖井的临时围栏上。 3.2.16. “当心坠落”: (1)悬挂在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栏杆上。 (2)悬挂在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其他地点。 3.2.17. “当心酸碱”: (1)悬挂在装有酸、碱物品的容器上。 (2)悬挂在存放和装卸酸、碱物品的场所。 3.2.18. “当心落物”: (1)悬挂在易发生落物的地点,如炉外起吊、高处作业的下方等。 (2)悬挂在交叉作业的下方,拆卸脚手架的下方。 3.2.19. “必须戴安全帽”: (1)悬挂在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 (1)悬挂在生产区域休息场室室内门口。 3.2.20. “必须系安全带”: (1)悬挂在高差1.5米以上周围没有设置防护围栏的作业地点。 (2)悬挂在高空作业场所。 3.2.21. “从此上下”: (1)悬挂在生产区域楼梯的上下入口处 (2)悬挂在检修设备临时脚手架的上下爬梯上。 -77- QB/GHDD-SBB-02-14 电梯运行与检修管理标准 () 20043 7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范勇斌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79- QB/GHDD-SBB-02-14 电梯运行与检修管理标准 1. 1.1.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电梯维修管理的要求及工作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在装的4部电梯维修管理。 2.1. GB 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标准》 2.2. 劳部发〖1995〗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3. 劳安字〖1991〗8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1. 我公司在装的4部电梯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由检修工程公司负责。 3.2. 我公司4部电梯分别为锅炉房电梯2部、除灰除尘控制楼电梯1部、汽机取水口电梯1部。 3.3. 所有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有保定市劳动局颁发的“电梯检修维护许可证”持证上 岗。 3.4. 检修工程公司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电梯每日的巡视检查制度,同时制订出全公司所有电梯 的巡视检查路线及标准,确保全公司在装运行的电梯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将巡检结果做好记录。 3.5. 检修工程公司应设立电梯技术档案将每部电梯的维护、检修、试验及年检情况记录在案。 3.6. 检修工程公司对电梯的检修范围包括:日常维护、电梯小修、一般故障检修及缺陷处理;设备 部应制订出相应的检修维护项目清单及检修标准。 3.7. 下列检修项目应按设备外委修理程序委托电梯专业厂家完成: 3.7.1. 电梯整机大修 3.7.2. 电梯控制系统改造及大修 3.7.3. 电梯安全部件改造及大修 3.7.4. 电梯厅门及轿箱门改造及大修 3.7.5. 电梯曳引机大修 3.8. 检修工程公司应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运行电梯报警电话所报电梯缺陷的处理, 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话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缺陷。 4.1. 电梯操作人员应承担以下责任: 4.1.1. 确保电梯日常运行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与检修人员联系处理。 4.1.2. 保证电梯轿箱内及各层厅门设备完好,包括厅门及轿箱门、各层外呼按钮、轿箱操纵盘、报 警电话等。如发现设备人为损坏将严格考核电梯管理责任单位。 5.1. 全公司电梯的技术管理工作由设备部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1.1. 组织实施全公司电梯的重大技术改造及大修工作。 5.1.2. 组织进行电梯大修及改造后的自检工作。 8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5.1.3. 有关电梯改造及大修方案审核工作。 5.2. 全公司电梯的安全监察及事故调查工作由策划部负责。 5.3. 电梯检修维护人员的培训 5.3.1. 电梯检修维护人员的取证培训由教培中心负责,确保电梯检修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检修工程 公司及应根据需要提出人员培训申请,教培中心联系委托保定市劳动局进行培训工作。 6.1. 我公司在装运行电梯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年度安全检测工作。 6.2. 电梯年度安全检测及电梯改造、大修后的安全检测由策划部委托保定市劳动局进行。 6.3. 无保定市劳动局颁发“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严禁运行。 7.1.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标准》执行。 7.2.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81- QB/GHDD-SBB-02-15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 20043 8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83- QB/GHDD-SBB-02-15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起重机械管理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的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生产区域使用的起重机械,包括手动葫芦、电动葫芦、电动单双梁桥式起 重机及单梁电动行车。 2.1.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2.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2.3. 原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1. 起重机械的检修分工按国华定电公司对设备管辖分工界限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按生产区域,由 使用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工作。 3.2. 所有起重机械操作与维护人员必须持有保定市劳动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维修操作许可证”。 3.3. 各检修工程公司对所管辖的起重机械的检修范围包括:日常维护、小修、一般故障及缺陷处理。 3.4. 起重机械的大修及改造应按设备外委修理程序委托起重专业厂家进行。 4.1. 全公司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劳动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并取得“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许可 证”。 4.2. 全公司起重机械应进行例行的年度安全检验。 4.3. 进行大修及改造后的起重机械必须经劳动部门安全检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5.1. 各检修工程公司必须对本检修工程公司管辖的起重机械建立设备档案。 5.2. 起重机械档案内容 5.2.1. 起重机械出厂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 5.2.2. 安装后的位置及投入使用时间。 5.2.3. 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及试验记录。 5.2.4.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5.2.5. 设备存在的缺陷及设备整体性能评价。 6.1. 安健环部 6.1.1. 负责与保定市劳动局联系进行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年度安全检验及大修、改造后的安全检验。 6.1.2. 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 6.1.3. 主持起重机械事故调查。 6.1.4. 组织全公司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劳动部门取得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许可证”。 6.1.5. 组织定期进行全公司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及考试。 84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6.2. 设备部 6.2.1. 全公司起重机械检修技术管理。 6.2.2. 组织编制并实施年度起重机械检修计划。 6.2.3. 组织全公司起重机械外委大修及修后的自检工作。 6.3. 各检修工程公司 6.3.1. 本检修工程公司管辖起重机械的技术管理。 6.3.2. 组织本检修工程公司管辖起重机械的小修工作。 6.3.3. 本检修工程公司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管理。 6.3.4. 完善起重机械档案管理。 7.1. 全公司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保定市劳动局颁发的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许可证”才能上岗。 7.2. 对电动葫芦及小型单梁行车,有关检修工程公司应安排专人操作。 7.3. 新购置的起重设备及专用工具(含主要配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从持有国家有部门办法的生产 许可证的厂家购买。 7.4. 起重机械因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或主体构件存在严重锈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确无修复价值时, 管辖工程公司可向公司申请报废,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向劳动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5. 起重机械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有关检修工程公司应及报公司策划部,分析事故原因。 7.6. 公司策划部负责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凡经查违反本制度者,策划部有权停止设备 的使用。 8.1.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8.2.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85- QB/GHDD-SBB-02-16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 20043 86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87- QB/GHDD-SBB-02-16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外委工作考核管理的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公司承包维护工作、技改工作、大、小修工作的各承包商 2.1. 公司与各承包商的合同 2.2.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2.3. GHFD-10外界服务管理子系统 2.4. GHFD-12工程项目管理子系统 3.1.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系统发生某一事件后,为将系统恢复到事件前的状态而直接消耗的人力和物力,不包括由此事件引起相关联的间接损失。 3.2.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 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风暴、水灾、瘟疫、战争、骚 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国家有关政策的发布、行政命令影响等。 3.3. 公司与各承包商以下简称甲乙方 4.1. 安全条款 4.1.1. 甲乙双方都是发电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中心,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华电力公司有关的法规、标 准、规程、规定、办法等,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岗位规范和管理制度、 考核标准,实现规范化运作。 4.1.2. 甲乙双方均应接受上级、地方及有关部门、国华电力公司的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严格执 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4.1.3. 甲方职责 4.1.3.1. 按照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国华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办法、标准和要求,对 乙方的资质等级、安全工作合格证、ISO9002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进行审查。 4.1.3.2. 负责对乙方施工场所的安健环风险控制,甲方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危急设备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行动,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甲乙双方应竭尽全力处置、降低风险。 4.1.3.3. 在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内进行工作,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 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安全保证措 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1.3.4. 在检修维护工作中,监督乙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违 章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和制止措施。 4.1.3.5. 负责对工作票审核,动火票签发(审核)。 4.1.3.6. 负责布置工作票中所列系统隔离的安全措施。 88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4.1.3.7. 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事故原因分析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经乙方签字认可后报国华电力 公司核定。 4.1.3.8. 负责编制安全大检查和春检、秋检项目计划,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并 监督乙方实施。 4.1.3.9. 负责现场紧急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4.1.4. 乙方职责 4.1.4.1.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国华电力公司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严 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等。 4.1.4.2. 按照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国华电力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成立施工现场 安全委员会,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与健康。 4.1.4.3. 负责管理本单位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保障局及国家、国 华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 持证或佩带标志上岗。 4.1.4.4. 每年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并进行登记备案,凡经考试不及格 者不允许进入现场工作。凡增补或调换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准许参加检修工 作。 4.1.4.5. 每年签定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证、安全作业证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等安全管理资料。 4.1.4.6. 负责向本单位员工传达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简报内容等。 4.1.4.7. 负责安全大检查和春检、秋检项目计划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工 作。 4.1.4.8. 参加甲方组织的事故原因分析会并协助撰写事故调查报告,积极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4.1.4.9. 服从甲方对现场紧急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组织、协调、指挥,并积极组织事故抢修恢复工作。 4.1.4.10. 乙方应严格按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组织施工: 4.1.4.10.1. 危险废物如石棉、电池、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料、废旧树脂不能与普通垃圾一起丢弃到 垃圾道,应单独回收,由乙方统一处置; 4.1.4.10.2. 设备更换下来的废油应放在设备部指定的地点,定期回收,不能直接丢弃到垃圾道或 下水道中; 4.1.4.10.3. 乙方负责回收废旧灯管,由乙方统一处置,绝不能随意丢弃到垃圾道中; 4.1.4.10.4. 检修后的施工垃圾存放在设备部指定的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回收。 4.1.4.10.5. 废物中有回收价值的如办公用废纸和废旧报纸应单独回收由乙方统一处置; 4.1.4.10.6. 乙方在检修施工中应采取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措施; 4.1.4.10.7. 乙方在检修中尽量采取措施保证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减少对空气的污染; 4.1.4.10.8. 乙方在施工中中尽量采用低噪声、资源能源消耗少、废物排放少的检修的工艺; -89- QB/GHDD-SBB-02-16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4.1.4.10.9. 如果发生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由力源公司承担全部的责任; 4.1.5. 其他规定 在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内进行工作4小时前,乙方必须制定书面的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并送达甲 方,甲方在4小时内审查合格后交乙方实施。 4.2.1. 乙方的日常巡检以点检方式进行,负责保持运行中的发电设备卫生及维护。 4.2.2. 甲方负责将自建厂以来的资料备份提供乙方或提供借阅:设备台帐、设备图册、备件图册、 各种备件存储情况(除热工、电气二次以外)、检修规程、运行规程、系统图册、发电设备年鉴、试 验记录等。 4.2.3. 乙方工作流程应执行BFS++,乙方维护人员具有点检员的权限。 4.2.4. 缺陷管理 4.2.3.1. 甲方职责 4.2.4.1.1. 负责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向乙方通报设备缺陷情况并在BFS++网上登录,并对缺陷的准确性和通知的及时性负责。 4.2.4.1.2. 负责有关设备试运的具体操作。 4.2.4.1.3. 对乙方组织的消缺工作负有配合、监督、检查、验收的责任。 4.2.4.2 .乙方职责 4.2.4.2.1. 乙方应随时保证现场有足够的检修力量组织开展消缺工作,保证设备日常缺陷能够及时 消除,对消缺的及时性、消缺质量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 4.2.4.2.2. 乙方应保证24小时消缺,在接到缺陷通知后白天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夜晚20分钟内赶到现场。 4.2.4.2.3. 设备发生事故或运行中出现异常等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 赶赴现场,协助进行事故或异常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4.2.4.2.4. 乙方在事故抢修、异常处理及重大缺陷处理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将有关记录及试验 数据、台帐录入BFS++系统。 4.2.3.3.缺陷流程见“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4.2.5. 日常检修维护条款 4.2.5.1. 甲方职责 4.2.5.1.1. 负责审核设备的周、月、年检修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过程有配合、监督、检查。验收的 责任。 4.2.5.1.2. 负责编制设备季节性检修工作计划,包括防寒防冻、防暑度夏、春检及秋检、NOSA整 改项目,对上述计划的实施过程有配合、监督、检查、验收的责任。 4.2.5.1.3. 负责审核设备及公用系统抢修、临修、节日检修及周末消缺项目计划,对上述计划的实 施过程有配合、监督、检查、验收的责任。 4.2.5.2. 乙方职责 90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4.2.5.2.1. 负责编制设备的周、月、年度检修计划,并对设备部审批后的计划按期组织施工,同时 对上述检修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负责。 4.2.5.2.2. 负责组织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防寒防冻工作计划、防暑度夏工作计划、春检及秋检计划 的确认及实施工作,对上述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负责。 4.2.5.2.3. 负责编制设备及公用系统抢修、临修、节日检修及周末消缺项目计划,并对设备部审批 后的计划按期组织施工,同时对上述检修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负责。 4.2.5.2.4. 乙方在检修项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将有关记录及试验数据、台帐录入BFS++ 系统。 4.2.5.3. 工作程序 4.2.5.3.1. 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乙方维护人员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本专业设备年度、月度及周检修计 划,经过检修例会讨论,经甲方完善、审批后交乙方组织实施。 4.2.5.3.2. 公用系统及主要辅机周期性大修工作:甲方根据本年度现场情况提出本专业大修项目计 划,与乙方协商,由甲方审批后交乙方组织实施。 4.2.5.3.3. 季节性设备治理工作(包括年度防暑度夏工作、防寒防冻工作、机组设备春检、秋检工 作):甲方根据本年度现场情况提出本专业设备检修计划,与乙方协商,由甲方审批后交乙方组织实 施。 4.3. 机组大小修管理条款 4.3.1. 甲乙双方都应按国华电力公司《检修管理办法》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机组大小修工作。 4.3.2. 甲方职责 4.3.2.1. 负责编制年度机组大修、小修(含扩大性小修)计划并经乙方会签后,报甲方营运技术委 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并报当地电网批准。 4.3.2.2. 负责编制检修准备工作计划并经乙方确认会签后,按双方的分工责任范围做好检修准备工 作。 4.3.2.3. 负责编制检修计划任务书并提出工期要求,经乙方协商确认签字后,交乙方组织实施。 4.3.2.4. 负责对检修准备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2.5. 负责对乙方组织的施工进度进行协调管理,组织召开各方参加的检修协调会。 4.3.2.6. 负责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4.3.2.7. 按照国华电力公司《检修质量验收管理标准》、《检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对乙方组织 实施的检修进行检查和验收。 4.3.2.8. 甲方热工、电气二次人员对乙方的检修工作负有配合责任。 4.3.2.9. 负责组织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工作。 4.3.2.10. 负责机组检修前后的热力试验工作。 4.3.3. 乙方职责 4.3.3.1. 负责会签甲方编制的年度机组大修、小修(含扩大性小修)计划。 4.3.3.2. 负责确认会签甲方编制的检修准备工作计划,并按双方的分工责任范围做好检修准备工 -91- QB/GHDD-SBB-02-16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作。 4.3.3.3. 负责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设备检修质量计划并组织实施。 4.3.3.4. 负责确认会签甲方编制的检修计划任务书,根据甲方工期要求编制施工进度网络图,并组 织实施。 4.3.3.5. 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检修协调会。 4.3.3.6. 对甲方热工、电气二次的检修工作负有配合责任。 4.3.3.7. 检修过程中发现重要缺陷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与甲方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并得到甲方确认 后实施。 4.3.3.8. 在现场工作所需一切运输工具、起重工具、检修工具(除随机设备专用工具以外部分)由 乙方负责。 4.3.3.9. 负责参加甲方进行机组计划检修前后的热力试验工作。 4.3.3.10. 负责编写大小修总结报告,并将检修有关技术记录、验收评价单、总结报告等资料整理归 档,同时移交甲方审阅备案。 4.3.3.11. 乙方在检修项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将有关记录及试验数据、台帐录入BFS++ 系统。 4.3.6. 机组大小修管理程序 4.3.6.1. 甲方应在机组大修计划开工前6个月完成审批工作,小修计划开工前3个月完成审批工作,并送达乙方。 4.3.6.2. 乙方在甲方送达大修计划任务书后半个月完成审核会签工作,小修在甲方送达后一周完成 审核会签工作,并送达甲方。 4.3.6.3. 甲、乙双方在大修计划开工前4个月完成物资计划申请会签工作,小修在计划开工前2个 月完成物资计划申请会签工作。 4.3.6.4. 甲方负责每年11月底前完成编制公用系统及机组辅助设备下年度检修计划审批工作,乙 方在甲方送达检修计划后1周内完成审核会签工作。 4.3.6.5. 甲乙双方在大修小修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甲乙双方均应设有专人经常检查, 发现违规现象必须及时通知对方整改。 4.4.1. 甲方职责 4.4.1.1. 负责提出设备年度重大特殊检修及重大技改项目计划、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4.1.2. 负责提出项目的可研报告、技术方案和工程概(预)算费用。 4.4.1.3. 负责提出设备的一般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安措”、“反措”、“达标创一流”)可研报告及 技术方案。 4.4.1.4. 参加乙方组织的工程招评标工作。 4.4.1.5. 参加工程的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 4.4.1.6. 对乙方组织实施的检修和技改工程负有配合协调、监督检查责任。 92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4.4.2. 乙方职责 4.4.2.1. 负责对甲方提出的年度重大特殊检修项目计划、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及项目可研报告、 技术方案和工程概(预)算费用进行确认会签。 4.4.2.2. 按照《国华电力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组织重大特殊检修和重大技改工程的 招标工作,甲方参加(甲、乙方一般按3:4人员原则),编制评标报告并送国华电力公司审批。 4.4.2.3. 负责检修、技改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负责。 4.4.2.4. 负责提前通知甲方参加工程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组织召开由有关各方参加的工程竣工验 收会议。 4.4.2.5. 负责检修、技改工程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并送交甲方审阅存档。 4.4.2.6. 负责对影响甲方发电设备安全、稳定及经济运行(经论证后)的一般特殊检修项目(甲方 范围的除外)的实施工作。 4.4.2.7. 负责甲方委托的一般技术改造项目(“安措”、“反措”、“达标创一流”)的组织实施工作, 并对工程的质量、工期负责。 4.4.2.8. 乙方在项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将有关记录及试验数据、台帐录入BFS++系统。 4.4.5. 检修及技改工程管理程序 4.4.5.1. 甲方负责每年7月底前完成年度重大特殊检修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可研报告及实施 方案,送达乙方并完成会签。 4.4.5.2. 甲方年度项目计划经董事会审批后10日内送达乙方。 4.4.5.3. 乙方在开工前7天向甲方提交工程实施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即可开工组织实施。工程竣工 前,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验收。 4.5.1. 甲方双方都应执行国华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及告警条例。 4.5.2. 技术监督管理职责在甲方,分工范围按人员归属确定。 5.1.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5.2.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 -93- QB/GHDD-SBB-02-17 紧急机械加工应急预案 () 20043 94 QB/GHDD-SBB-02 消缺会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刘海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1、 2、 3、 4、 5、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95- QB/GHDD-SBB-02-17 紧急机械加工应急预案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华定电消缺会的内容和形式,并提出会议的具体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消缺会的管理。 无 无 4.1. 会议要求 4.1.1. 消缺会(检修周例会)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地点在生产楼三楼会议室。 4.1.2. 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汇报内容力求简明扼要 4.1.3. 与会人员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他人代为参加 会议。 4.1.4. 所有与会人员手机打振动位置或关机。 4.1.5. 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提前通知)会议应按时召开(遇节假日会期顺延)。 4.1.6. 与会人员应签字报到。 4.1.7. 与会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传达会议精神,是精神的责任者。 4.1.8. 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以邮件形式主送主管领导和参加会议人员。 4.2. 检修例会参加人员包括发电部、设备部、安健环部相关人员;A、B、C标段经理。 4.3 . 会议内容主要是汇报周计划的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然后由设备 部经理部署周计划工作,最后由公司领导进行近期工作指导和总结发言。 4.4. 每周三16:00前由各标专业负责人与设备部各点检长沟通后,由外委标段统一将周计划于周 四10:00前报到设备部负责检修计划专工处(暂定王天伟),由设备部各点检长最终确认后形成周 计划。 4.5. 各部门、专业要保证计划的严肃性,必须按计划时间高质完成。 5.1. 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 有效性。 5.2. 设备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 改意见。 5.3. 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6.1. 公司设备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96 QB/GHDD-SBB-02 消缺会管理制度 () 20043 -97- QB/GHDD-SBB-02-18 紧急机械加工应急预案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98 QB/GHDD-SBB-02 消缺会管理制度 1.1. 本预案规定了紧急机械加工的应急计划和应急程序。 1.2. 本预案适用于国华定电设备部生产现场发生紧急机械加工事件的处理。 无 无 4.1. 应急计划 4.1.1. 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习,熟悉应急程序的动作,明确自身的职责,并通过演习发现 应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4.1.2. 对本公司现有的机械加工设备、人员水平进行整体评估,了解已有的机械加工的实力和不足; 4.1.3. 对本公司可能遇到的机械加工的所有项目进行一次风险评估,查找危险源,制定切实可行的 改进及控制措施; 4.1.4. 针对本公司机加工的薄弱环节或无法进行机械加工的项目,联系具有机加工能力的单位,签 定一定形式的机械加工合同,保证在需要紧急加工时具有优先加工的待遇。(寻找机械加工单位应 考虑路程、机械加工水平、企业信誉度等综合因素); 4.1.5. 发电公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械加工用原材料,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应经过风险评估和经济 性核算; 4.2. 应急程序 4.2.1. 发电公司内部紧急机械加工程序; 4.2.1.1. 由需求方提供加工图纸、并填紧急机械加工申请表(一式三份,需求单位、设备部、机加 车间留存)并领取加工用原材料; 4.2.1.2. 由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进行图纸复审; 4.2.1.3. 由设备部经理进行批准; 4.2.1.4. 由公司机械加工部门优先安排进行机械加工; 4.2.1.5. 机械加工部门夜间在限定时间赶到加工车间; 4.2.1.6. 由于时间较紧而造成加工图纸不规范的,需求方技术人员应在机械加工过程中进行跟踪, 保证加工的质量和准确性; 4.2.1.7. 需求方在准备图纸的同时应联系原材料,如公司原材料不足时,由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联 系物资主管部门,由物资主管部门负责联系紧急进货。 4.2.1.8. 需求方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图纸审批手续并将图纸交给机械加工部门。 4.2.2. 由协作单位进行紧急机械加工程序; 4.2.2.1. 需求方向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提出书面需求申请(见附1),设备部专业主管请示设备部经理同意后,由设备部经理联系物资主管部门并开始准备加工图纸; -99- QB/GHDD-SBB-02-18 紧急机械加工应急预案 4.2.2.2. 物资部门联系机械加工协作单位准备加工材料,安排机械加工计划; 4.2.2.3. 需求方提供合格的设备图纸; 4.2.2.4. 由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进行图纸初审; 4.2.2.5. 由设备部经理进行批准; 4.2.2.6. 由主管维修的副总工程师进行批准; 4.2.2.7. 需求方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图纸审批手续并将图纸交给物资主管部门; 4.2.2.8. 物资主管部门将图纸交给机械加工协作单位,应尽量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机械加工 协作单位; 4.2.2.9. 由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将加工完成的机械部件运至需求方工作地点。 5.1.管理人员 5.1.1.设备部相关技术人员应建立AB角制,如A角人员不在由B角人员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5.1.2.在紧急机械加工情况下,如某个环节人员不在,应由此部门负责安排人员代为行使职责和义 务; 5.2 物资主管部门 5.2.1 及时统计库存,保证常用原材料充足; 5.2.2 在紧急机械加工情况下,应合理安排,尽量在联系、工作安排、信息传递、运输等方面节省 时间,保证机械加工部件尽快交给需求方; 5.2.3 对协作机械加工单位应保证尽可能多的通讯联系手段,保证联系工作的快捷,同时也要有其 它机械加工单位做为备用; 5.3 检修部门 5.3.1 平时检修工作应做好零件图纸的积累,保证在紧急机械加工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提供出合格的 加工图纸; 5.3.2 做好设备的劣化倾向分析和可靠性分析工作,合理制定检修计划和配件计划,减少紧急机械 加工的出现; 5.3.3 保证紧急机械加工图纸的准确性。 注:1、月度备件加工各单位每月30日报备件加工计划,设备部审批机加部门负责加工。 6.1. 公司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100 QB/GHDD-SBB-02 消缺会管理制度附一: 机械加工申请表 : 机械加工件名称 踢脚板 加工数量 20 机械加工件应用部位 新加现场平台 实际数量 加工原因 现场新加装平台用 设备部点检 带料加工裁板,厚度为2mm,每条踢脚板高度为130. 设备部经理 -101- 附二:月度备件加工计划 102 序号 加工件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专业 备注 批准: 审核: 专业主管(点检长): 下列位图样: -103- A4图样 104 A3图样 -10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06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0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华定电锅炉承压部件检查的内容和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厂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的检查。 1.2.1.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 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联箱、阀壳 和三通)、以及与主蒸汽管道相联的小管道。 1.2.2.导汽管; 1.2.3.锅筒; 1.2.4.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省煤器管、联箱和主给水管道); 1.2.5.低温再热蒸汽管道; f)与上述承压部件相连的阀门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 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5007—1992 电力建议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31—19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5047—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篇) DL/T5048—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探伤篇) 3.1. 为保证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承压部件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制定本标准。 3.2. 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0MW机组的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工作必须贯彻“安全为天”的方针, 以“六更”为要求,坚持层层把关,严格控制的原则,确保锅炉承压部件安全稳定运行。 3.3. 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属监督工程师负责监督本标准的贯彻执行。 3.4. 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的目的是通过对承压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承压部件的质 量情况和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 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从而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 命。 3.5. 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工作以点检人员为核心,在技术主管(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 4.1检查承压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的监督工作。 4.2. 检查和掌握受监承压部件服役过程中承压部件的磨损、损伤、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 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措施。 4.3. 了解受监范围内管道长期运行后应力状态,和对其支吊架全面性检查的结果。 4.4. 参加受监承压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108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4.5. 采取先进的诊断或在线监测技术,以便及时和准确地掌握及判断受监承压部件寿命损耗程度和 损伤状况。 4.6. 建立和健全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档案。 5.1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质量检查 5.1.1. 检查范围 5.1.1.1. 空压机储气罐。 5.1.1.2. 定排扩容器的筒体、封头、接管座等。 5.1.1.3. 制造厂的资格审查: a)产品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批准书; b)产品制造厂的制造许可证。 5.1.2. 检查分类 5.1.2.1. 检查工作分为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 a)文件见证。由制造厂将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检验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供检查人员见证。必要时 可查阅制造厂原始检验记录,或进行有关项目复验。 b)现场见证。由制造厂提前通知检查单位到达现场进行见证。 5.1.2.2. 工地现场制造或组装的压力容器,应提供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文件,涉及压力容 器安全使用性能的关键工序,应通知检查单位到现场检查。 5.1.3. 检查项目与质量要求 5.1.3.1. 文件见证: a)主要承压部件和焊接材料确认,包括材料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报告的原始文件和复验报告, 以及材料代用证明文件等。 b)焊接试板的工艺评定报告。 c)筒体纵环焊缝的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报告,焊工代号和探伤位置图。 d)几何尺寸及外观检查报告,重点是错边量、棱角度、圆度检查。 e)热处理状态报告。 f)安全阀产品合格证书。 g)水压试验报告。 h)竣工图和强度计算书或汇总表。 5.1.3.2. 现场见证: 水压试验:定排扩容器应符合GB150—89的有关规定。 5.1.3.3. 报告与总结: a)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缺陷应提请制造厂返修处理; b)填写监检综合报告,同时报送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5.2. 压力容器安装质量检验 -10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2.1. 检验范围 a)压力容器本体及其接管座和支座; b)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 c)压力容器自动保护装置。 5.2.2. 检验分类 技术资料检查与现场检验(包括试运行后检查)。 5.2.3. 检验项目与质量要求 5.2.3.1. 技术资料检查: a)产品制造质量监检(包括监造)报告。 b)产品制造单位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压力容器竣工总图(如在原图上修改,应有修改人和审核人签章),包括技术特性表、接口表和支座安装详图; 2)设备结构、安装、运行、维修说明书。内容应包括部件结构特点和功能说明,现场焊接要求 和安装程序,启停和负荷调节,维修项目和方法等; 3)强度计算结果汇总表(包括内压强度); 4)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5)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c)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文件: 1)工地复验记录(建设单位委托安装单位复验的); 2)在工地上进行的受压部件焊接、热处理、无损探伤和返修记录; 3)安装验收记录、安装签证和变更通知单; 4)安全阀整定压力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5)安装后系统承压试验记录; 6)工地现场组装的压力容器水压试验记录。 5.2.3.2. 现场检验: a)压力容器的产品铭牌设置、项目,应符合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技术参数应与订货合同要求相符。 b)配置的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等应齐全。 c)压力容器几何尺寸、接口及与有关管道连接等应符合设计图纸。 d)支座应无变形、下沉、倾斜、开裂等现象。紧固螺栓应齐全,滑动支座无卡涩。支座与筒体 连接良好,鞍座圆弧板与筒体接触严密,且焊接质量良好。 e)与容器相连接的管道膨胀方向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管道膨胀应不影响容器的膨胀。 f)安装对接焊缝余高和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符合GB150—89的有关规定,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不应有气孔、弧坑和夹渣等超标缺陷。 g)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方法抽查安装焊缝内在质量。对属于制造厂性质的现场拼装焊缝,包括 110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定排扩容器的现场组装焊缝,按20%比例抽查,其他安装焊缝按5%比例抽查。 h)容器外壁保温应完好、无开裂或脱落。 i) 容器周围平台、扶梯应架设牢固,安全可靠,通道无杂物,照明良好。 5.2.3.3. 压力容器试运行后检查: a) 定排扩容器运行时应无异常振动,支座完好,无松动。 5.2.4. 报告与总结 a)压力容器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应包括安装质量和试运行后的检查结果; b)报送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5.3. 在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5.3.1. 检验范围同9.1。 5.3.2. 检验分类与周期。 定期检验分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超压水压试验: a)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b)内外部检验。可结合机组大修进行,其间隔时间为: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2个大修间隔进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结合每次大修进行一次。 c)超压水压试验。每3个大修间隔进行一次,且每10年至少一次。 5.3.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容器,应缩短检验间隔时间: 5.3.3.1. 运行后首次检验或材料焊接性能较差,且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 5.3.3.2. 运行中发现严重缺陷或筒壁受冲刷壁厚严重减薄的。 5.3.3.3. 进行技术改造变更原设计参数的。 5.3.3.4. 使用期达15年以上、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 5.3.3.5. 材料有应力腐蚀情况的。 5.3.3.6. 检验师(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5.3.4. 压力容器因故不能按时检验,使用单位应书面报告电管局、省(市) 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经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检验时间,并在电管局、省(市) 电力局锅检中心备案。 5.3.5.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现场准备工作: 5.3.5.1. 为检验而搭设的内外脚手架必须牢固安全。 5.3.5.2. 拆除受检范围内的保温材料。 5.3.5.3. 与压力容器相连接的所有汽水管道必须可靠隔离,并切断与容器运行有关的电源。 5.3.5.4. 清除压力容器内部的积水和污物。 5.3.5.5. 检验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应按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3.5.6. 在压力容器内部检验时,内部应有良好的通风;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 施。 5.3.6. 受检单位应向检验人员提供受检容器的以下技术资料: -11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3.6.1. 压力容器技术登录簿及使用登记证; 5.3.6.2. 安装竣工图和产品质量证明书; 5.3.6.3. 设备运行、故障、事故、缺陷处理及检修记录; 5.3.6.4. 强度计算书或强度计算汇总表; 5.3.6.5. 压力表、安全阀及自动保护校验报告; 5.3.6.6. 历次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5.3.7. 外部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5.3.7.1. 压力容器外壁保温层应完整,无开裂和脱落,容器无变形,铭牌完好。 5.3.7.2. 人孔和接管座的加强板检漏孔应无汽水泄漏。 5.3.7.3. 各接管座的角焊缝,法兰和其他可拆件结合处无渗水、漏汽、壳体外壁无严重锈蚀。 5.3.7.4. 支座和支吊架完好,基础无下沉或倾斜,活动支座膨胀位移不受阻。 5.3.7.5. 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道无异常振动和响声。 5.3.7.6. 压力容器外部各汽水管路系统符合设计要求。 5.3.7.7. 安全阀应严密无泄漏、排汽管完好、支吊正常、疏水管路畅通, 安全阀有铅封且在校验有效期内。 5.3.7.8. 同一系统的各压力表读数应一致,量程和精确度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压力表在校验有效期 内使用。 5.3.8. 内外部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时,除要按5.3.7的要求进行外部检验外,还应对容器内部进行以下检验。 5.3.8.1. 压力容器的结构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查重点: a)封头形式; b)筒体与封头的连接; c)筒节与筒节的连接; d)对接接头的接头形式; e)开孔及其补强; f)不等厚件对接接头。 5.3.8.2. 压力容器筒体应无明显汽水冲刷减薄和腐蚀。必要时测量减薄和腐蚀处的深度及面积。检 查重点是定排扩容器进汽管对面的筒壁; 5.3.8.3. 焊接接头(包括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检查: a)错边量、棱角度以及角焊缝焊脚高度,应符合原能源部、机电部能源安保〔1991〕709《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JB/T3343—93、GB150—89的有关规定。 b)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应无气孔、弧坑、夹渣和咬边等超标缺陷。必要时应用无损检测方法 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定排扩容器切向开孔接管的角焊缝; c)焊缝内部质量应无超标缺陷。每次检验应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比例不少于焊缝总长的 10%。检验中发现裂纹时必须扩大检查。检查重点: 112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1)压力容器的T形接头,错边量、棱角度超标处; 2)使用中出现过泄漏的焊缝; 3)返修过两次以上的焊缝。 5.3.8.4. 壁厚测量。每块钢板的测点数不少于2点,封头上不少于3点(直边、过渡段及封头顶部各一点)。检查重点: 1)受冲刷减薄部位; 2)受腐蚀部位; 3)液位经常波动部位; 4)制造成形减薄部位; 5)变形鼓包部位; 6)母材分层处。 5.3.8.5. 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牌号不明时应进行复验。怀疑材料可能劣化时,可采用化学分析、硬 度测定、机械性能试验、金相检验和光谱分析等方法分析确定。 5.3.8.6. 当压力容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强度校核: a)材料牌号不明、强度计算资料不全或强度计算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b)受汽水冲刷,局部出现明显减薄; c)结构不合理且已发现严重缺陷; d)修理中更换过受压元件。 5.3.9.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超压水压试验: 5.3.9.1. 用焊接方法进行过大面积修理。 5.3.9.2. 停用二年以上重新使用。 5.3.9.3. 移装的。 5.3.9.4. 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 5.3.10. 超压水压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 5.3.10.1. 超压水压试验压力值按下式确定: t =1.25[σ]/[σ]ppt 式中. p——超压试验压力(常温),MPa; t . p——设计压力,MPa; . [σ]——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t [σ]——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t 当[σ]/[σ]之比值大于1.8时取1.8。 5.3.10.2. 水压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应高于5?,否则应有防冻措施。 5.3.10.3. 水压试验的试验用水应为洁净水,其温度不应低于5?;对定排扩容器不应高于70?。 5.3.10.4. 试验过程中,应保持压力容器外表面干燥。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当压力上升到设计压力 时,应暂停升压,进行初步检查。若无漏水或异常现象,可再升压到试验压力,并在试验压力下保 -11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持时间30min,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压30min,再进行仔细检查。在试验压力和设计压力下的保压时间内,压力应保持不变。 5.3.10.5. 如有渗漏应修补后重新试验。水压试验完毕后,应将水放尽, 并用压缩空气将内部吹干。 5.3.10.6. 压力容器在试验过程中,各连接部位和焊缝应无泄漏、无异常声响。试验后,如壳体无 异常变形,则认为该压力容器水压试验合格。 5.3.11. 报告与总结。 内外部检验结束,应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给予评级,并确定下次检验日期。 6.1. 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检 6.1.1. 监检范围: a)汽包(下水包)、汽水分离器; b)联箱; c)受热面; d)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e)锅水循环泵; f)承重部件:大板梁、钢架、高强螺栓、吊杆。 6.1.2. 检查分类。 6.1.2.1. 在制造厂的现场监造和抽检。 6.1.2.2. 在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即安装前现场检验)。 6.1.3. 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检是在制造厂对锅炉产品全面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对承压、承 重部件安全性能所进行的监督检验。 6.1.4. 建设单位与制造厂订立设备合同时,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DL/T586—95确定在制造厂进 行现场监造、抽检工作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设备监检的模式、项目、内容和实施方 法。 6.1.5. 应派员在制造厂进行现场监造和抽检 6.1.6.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锅炉监检工作,并应与检验单位签订锅炉监检委托合 同,内容包括:监检范围、依据、要求、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监检费用、违约责任及奖罚条 款等。 6.1.7. 检验单位应根据锅炉合同规定及设备情况编制监检工作计划,包括需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 料、图纸、标准和试验记录,现场见证模式、项目,相互联系办法及定期会议制度等。 6.1.8. 在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工作应和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中对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有机 地结合,不搞重复检验。 6.1.9. 在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以重点检查设备设计和制造竣工等方面的综合资料、图纸和外观质 量、外形尺寸。检验项目以材质检验、外观检查和壁厚测定为主,必要时可采用表面探伤、硬度测 定、金相检验及无损探伤抽检。其程序为: 114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制造厂认同 安装单位 建设单位安装单位编制监检 委托监检 检验确认 检验报告 检验单位 建设单位 计划方案 国华公司 6.1.10. 在制造厂已由检验单位进行过现场监造、抽检的项目,安装工地现场检验时可以不再进行 重复检验。 6.1.11. 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6.1.11.1. 设计和制造技术资料应满足DL612—1996中4.8的要求。 6.1.11.2. 汽包、内(外)置式汽水分离器 a)内外壁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5~10倍放大镜检查,不允许有裂纹、重皮等缺陷; 深度为3mm~4mm的疤痕、凹陷、麻坑,应修磨成圆滑过渡,深度大于4mm的,应补焊并修磨。人孔及人孔盖密封面应无径向刻痕,其他缺陷未超过JB/T1609—93的规定。 b)检查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不超过制造技术条件要求,人孔、管接头、焊接件布置合理,尺寸 偏差不超标。 c)测量筒体、封头壁厚,每块钢板至少两点,管接头壁厚,每种不少于一个,每个至少两点, 应符合设计要求。 d)合金钢板和管接头进行光谱检查,防止错用钢材。 e)焊缝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5~10倍放大镜检查,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 和工艺技术标准。 对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抽查。抽查比例规定如下: 1)筒体纵缝25%、环缝10%(包括全部T形接头); 2)集中下降管座、给水管座角焊缝100%; 3)其他焊缝20%; 4)重点抽查返修过的部位及人孔加强圈焊缝。 f)检查吊耳或支座焊缝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及深度大于0.5mm的咬边。 g)抽查筒体、焊缝、热影响区硬度,每条焊缝至少1组,硬度值不超标。 6.1.11.3. 联箱、减温器、下水包 a)外表面做100%外观检查,不允许有裂纹、折叠、撞伤、压扁、分层,允许麻坑深度小于等于 1mm。 b)抽查联箱的几何尺寸、弯曲度,管接头的倾斜、偏移及高度偏差,支座或吊耳的倾斜及偏移, 应达到工艺技术标准要求。手孔及手孔盖密封面无径向刻痕。 c)测量每个联箱筒体、封头、手孔盖壁厚,筒体至少4点,其他至少2点。 环形联箱弯头、套管式汽—汽热交换器弯头背弧测厚,每个至少2点。 -11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各种管座测厚10%,至少1个,每个2点。 d)合金钢联箱筒体、封头、手孔盖、管接头及其焊缝应做100%光谱检查。 e)焊缝表面做100%的外观检查,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技术规定。 每种管座角焊缝至少抽1个做磁粉探伤,高温部分联箱管座角焊缝应抽10%,有条件时做射线探伤。 手孔管座角焊缝、减温器进水管座角焊缝、内套筒定位螺丝角焊缝100%做磁粉探伤。 f)抽查焊缝、热影响区、筒体硬度各1组。 g)有中间隔板的联箱应检查隔板焊缝质量。 h)减温器应检查喷孔、内套筒表面情况及焊接质量。 i)检查筒体内部应无杂物,金属余屑已经清理干净。 6.1.11.4. 受热面 a)各种受热面做外观检查,不允许存在裂纹、撞伤、折皱、压扁、分层,腐蚀、麻坑处实际壁 厚不小于强度计算最小需要壁厚。 b)抽查各种管子壁厚,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管子各抽测10根,每根2点,应符合图纸尺寸要求。 c)抽查各种弯管的圆度和背弧壁厚,不同规格、不同弯曲半径的弯管各抽测10根,应符合制造技术条件。 d)受热面应进行通球试验,按DL/T5047—95规定执行。 e)鳍片管焊缝做外观检查,鳍片应完整,鳍片焊缝不应有裂纹、气孔、夹杂、漏焊,扁钢与管 子连接处焊缝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扁钢与扁钢连接处焊缝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8mm。 f)管排平整,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吊卡结构、防磨装置、密封部件质量良好。 g)内螺纹管抽查3~5段剖开检查,应符合技术条件。 h)检查液态排渣炉水冷壁销钉高度、密度,应符合图纸要求,销钉焊缝无裂纹等超标缺陷, 没有损伤管子。 i)合金钢管及其焊缝做100%光谱检查,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j)抽查合金钢管及其焊缝硬度,不同规格、材质的管子各抽查10根,每根管子的焊缝、热影响区、母材各抽查1组。 k)焊缝做外观检查,外形尺寸及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 l)焊缝质量做无损探伤抽查,在制造厂已做100%无损探伤检验的,则按不同受热面焊缝数量的 5/1000抽查;采用摩擦焊的焊缝抽检比例为1%。 m)各种受热面按管组做水压试验,应符合技术条件或设计要求。 6.1.11.5. 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a)管道、管件、阀门、附件制造质量检验合格,检验报告齐全,满足设计要求。 b)管道、阀门、弯头、三通内外表面做外观检查,不允许有裂纹、碰伤、腐蚀和其他超标缺陷。 c)抽查各种管道的壁厚、外径、弯管的圆度及外弧壁厚,不同规格的管道各抽10根。壁厚不应 116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低于设计值,圆度应符合DL612—1996中6.1.24的规定。 d)抽查合金钢管道硬度,不同材质、规格各抽2根,每根1组。 e)合金钢管道、阀门、弯头、三通做100%光谱检查。 f)焊缝表面做外观检查,其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标准。 不同材质、规格各抽一个焊缝做无损探伤抽查。根据管道直径和壁厚确定探伤方法。 g)每个锻件(三通、阀门)抽查硬度2组,合金钢锻件应加做金相组织检查。 h)水压试验合格。 6.1.11.6. 炉水循环泵 a)制造厂出厂技术资料应齐全。包括材质检验报告、无损探伤报告、热处理记录报告、动静间 隙报告、水压试验报告、试运转报告等,其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设计要求。 b)外壁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气孔、砂眼、重皮和腐蚀,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合金钢材质进行100%光谱检查。 壳体、法兰进行超声波探伤抽查。 c)动静间隙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d)密封面接合良好。 e)水压试验合格。 6.1.11.7. 承重部件(大板梁、钢架、高强螺栓、吊杆) a)外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应无重皮、裂纹、变形和严重锈蚀等缺陷。 b)检查大板梁、钢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大板梁的挠度向上小于或等于30mm,向下小于或等于5mm;钢架的扭转值、弯曲度不大于全长的1/1000,且不大于10mm。 c)合金钢部件做光谱检查。 大于等于M36的合金钢螺栓做100%硬度检查和不小于10%的磁粉探伤抽查。 d)对悬吊汽包的U形吊杆及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探伤、硬度检查。 e)大板梁、钢架的焊缝表面做100%外观检查,其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制造技术条件。 对角焊缝和对接焊缝做局部无损探伤抽查,规定如下: 大板梁焊缝做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抽查,比例各为10%; 钢架焊缝做磁粉探伤抽查,比例为1%。 6.1.12. 报告与总结。 监检结束应出具监检综合报告,内容包括各分项检查报告、专业检测报告、检验中发现的重要 缺陷的安全技术评价、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并提出设备总体安全技术评价。检验报告应报 送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6.2. 锅炉安装质量检验 6.2.1. 检验范围: 所定范围内的锅炉承压、承重部件,锅炉范围内的管道、阀门、支吊架及膨胀系统的安装质量。 6.2.2. 检验分类: -11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6.2.2.1. 锅炉整体超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验和超压水压试验。 6.2.2.2. 锅炉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验。 6.2.3. 锅炉安装质量检验是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和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预检合格的基础上,对 锅炉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检验。 6.2.4. 安装质量检验工作按照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由电管局或 省(市)电力局基建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会同电管局或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联合组织进行。 6.2.5. 安装质量检验也可委托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 6.2.6. 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实施大纲。内容包括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水 压前应具备的技术条件、技术资料和文件;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步骤和方法;评价和总结。 6.2.7. 检验方法与程序。 6.2.7.1. 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分三个阶段进行: a)自检阶段; b)预检验阶段; c)正式检验阶段。 6.2.7.2. 质量监督检验方法: 采用查阅资料、实测核查、跟踪抽检、现场查看、取证检查、组织座谈和考问等,对关键部位 进行抽检。对锅炉是否具备超压水压试验和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的条件进行认定,并对工程质量做 出评价。 6.2.7.3. 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 锅炉现场 安装单位锅炉质检 委托监检 检验方案 工程部预检 质保资料 质检报告 自 检 中心检验 焊接金属 6.2.8. 锅炉整体超压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验的项目和质量要求。 6.2.8.1. 现场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a)锅炉钢架施工结束,并经验收签证; b)锅炉本体各受热面和承压部件全部安装结束; c)参加水压试验的管道和支吊架施工完毕,各空气、疏放水、取样、仪表、控制、加药、排污 和减温水等管道已接到一次门; d)四大管道截止点阀门、附件或临时封堵装置安装完毕; e)焊在受热面管子或承压部件上的所有部件,如鳍片、销钉、密封铁件、防磨罩、保温钩钉、 118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门孔座和热工测量元件等均施焊结束,焊渣清除,外观检查合格; f)焊在受热面上安装加固或起吊用的临时铁件均已割去,打磨光滑,且母材无损伤; g)锅炉本体各部件吊杆、吊架安装完成,经过调整,符合要求; h)水压试验所需临时管道安装结束; i)水压试验用临时表计、化学除盐水、废水处理排放系统等准备结束。 6.2.8.2. 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a)锅炉制造质量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锅炉竣工图,包括总图、承压部件图、热膨胀图、基础荷重图。 2)承压部件强度计算书。 3)锅炉质量证明书。 4)锅炉设计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5)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 6)水循环计算书或汇总表。 7)汽水阻力计算书。 8)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及质量证明书。 9)设计修改技术资料、制造缺陷返修处理记录。 10)过热器和再热器壁温计算书。 b)锅炉设备监造报告。 c)锅炉产品的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d)锅炉安装质量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建设有关技术标准。 1)锅炉钢架制造质量证明文件,安装记录及三级验收签证书;钢架高强螺栓质保书,监检报告; 钢架焊接质量技术记录及钢架的定期沉降观测记录。 2)锅炉受热面组合、安装和找正记录及验收签证;受热面及联箱的清理、安装通球记录及验收 签证;缺陷处理记录;受压部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材质证明书及复验报告。 3)锅炉安装有关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修改通知单、材料代用通知单及设计单位证明。 4)安装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热处理报告,焊接和热处理作业指导书。 5)按照DL5007—92规定对现场组合、安装焊缝的检验资料。 6)水压试验用临时堵头和其他受压临时管道的强度计算书。 7)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主要管道及支吊架安装记录。 8)安装部门配制承压元件的设计、施工、检验资料。 9)水压试验技术措施,包括冲洗措施、水质合格报告、压力表校验报告、防腐措施及排废措施。 6.2.8.3. 汽包、内(外)置式汽水分离器: a)检查筒体内外表面应无损伤,预焊件无漏焊;复查筒体水平误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b)给水管、加药管、再循环管穿过汽包壁处的套管、事故放水管、水位计连接管安装符合设计 规定,校对水位计“0”位符合设计要求。 -11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c)人孔与人孔盖密封面密封良好,无径向刻痕。 d)支架或吊架安装符合要求,有防止吊杆螺母松退措施,U型吊杆与汽包在90?接触角圆弧吻合良好,个别间隙小于等于2mm,不影响膨胀。 汽包支座牢固不歪斜,与筒体接触良好,与横梁接触平整、严密;滑动支座周围无杂物,滑动 灵活。 e)安装焊缝做外观检查时应无裂纹、夹渣、气孔、咬边等超标缺陷。 直径大于等于159mm的对接焊缝抽查1个~2个,做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复检。 直径小于159mm管子对接焊缝按1%(至少1个)做射线探伤复检。 f)内部装置安装正确、牢固,焊缝无漏焊与裂纹,内部无杂物。 g)膨胀指示器安装数量和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6.2.8.4. 联箱、减温器、下水包: a)对外壁做外观检查时,应无损伤,无严重腐蚀,单个腐蚀坑深度小于或等于1mm。 b)吊杆与联箱接触良好,受力均匀。支座和定位固定卡安装牢固,预留膨胀间隙足够,滑动灵 活,无杂物。 c)对安装焊缝做外观检查时,表面质量和外观尺寸应符合规程规定。 各管座连接无异常、无变形,偏折度不超标。 对合金钢焊缝做光谱检验时,硬度抽检按1%、射线探伤按0.5%抽查。 d)用内窥镜检查减温器内部组件及焊接质量。在产品制造质量监检中已做过此项检查的,可不 进行。 e)对环形联箱弯头进行外观检查时,应无裂纹、重皮和损伤,外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焊缝质 量在100%外观检查基础上,做25%超声波探伤抽检。 f)膨胀指示器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位置正确,安装合理牢固,指示清晰,已校到“0”位。 6.2.8.5. 受热面: a)对外壁进行宏观检查时,应无锈蚀、损坏变形、无纵向拉痕、裂纹、重皮、损伤及引弧坑等 缺陷。 施工临时铁件已全部割除,并打磨圆滑,未伤及母材。 b)检查屏式过热器、低温过热器、高温过热器、低温再热器、高温再热器、省煤器等管排, 应安装平整,节距均匀,偏差小于或等于5mm,管排平整度小于或等于20mm,管卡安装牢固,安装位置符合图纸要求。 c)检查悬吊式受热面与烟道底部管间膨胀间距,应符合图纸要求。 d)抽查各受热面与包覆管(或炉墙)间距,应符合图纸要求,无“烟气走廊”形成。 e)水冷壁和包覆管安装平整,水平偏差在?5mm以内,垂直偏差在?10mm以内。与刚性梁的固定连接点和活动连接点的施工符合图纸要求,与水冷壁、包覆管连接的内绑带安装正确, 无漏焊、错焊,膨胀预留间隙符合要求。 f)防磨板与管子接触良好,无漏焊,阻流板安装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120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g)水冷壁、包覆管鳍片的安装焊缝外观检查应无裂纹、漏焊、气孔、未熔合和大于0.5mm的咬 边。 h)抽查安装焊缝外观质量,比例为1%~2%,应无裂纹、咬边、错口,偏折度在电力建设有关技 术规程允许范围内。 安装焊缝内部质量用射线探伤抽查,比例为1%。 i)炉顶管间距应均匀,平整度偏差小于或等于?5mm。边排管与水冷壁、包覆管的间距应符合图 纸要求。 顶棚管吊攀、炉顶密封铁件已按图纸要求安装齐全,无漏焊。 j) 炉底水冷壁与灰渣斗或捞渣机连接的水封板,其与联箱或管子的焊接应符合图纸要求,膨胀 间隙应足够。 6.2.8.6. 锅炉钢架、吊杆: a)炉顶大板梁支座连接情况,符合设计要求。测量大板梁挠度,应不大于1/850。 b)安装用临时固定铁件已割除干净,未损伤梁和柱。 c)钢材外观检查应无裂纹、腐蚀、重皮、变形及损伤。 d)框架牢固、正直无歪斜、无晃动,梁柱连接无松动,主柱与基础连接牢固可靠;抽查1~2根 主要立柱的垂直度,应符合有关电力建设规程规定。 e)梁、柱紧固螺母无裂纹、变形和松动。 f)基础沉降抽测,符合设计要求。 g)连接焊缝无裂纹、未熔合等超标缺陷。 h)炉顶吊杆、恒力吊架和弹簧吊架安装齐全正确,受力均匀,吊杆冷态预偏位置已调正好, 符 合设计要求。有蝶形弹簧的吊杆,弹簧压缩量应符合设计值,支座、垫板、销轴、开口销及螺帽制 动措施等零件应齐全,螺栓至少应露出螺帽1~2扣。 i)对低合金钢材质的梁、柱、吊杆、紧固螺栓和螺母进行光谱检查。 j)膨胀中心限位装置符合设计要求,水平刚性梁与垂直刚性梁连接处有膨胀补偿措施,并安装 正确。 水平刚性梁间平衡杆安装符合图纸要求,能保证受热面自由膨胀。 6.2.8.7. 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a)管道外观检查应无裂纹、外伤及严重腐蚀。实际壁厚不小于强度计算的最小需要壁厚。 b)管道排列整齐,有足够的疏水坡度,不影响膨胀,不阻碍通道。 c)工地提供的管子应符合5.15.5的规定。 d)合金钢安装焊缝进行光谱和硬度抽查。 直径大于或等于159mm的焊缝抽查1~2个,做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 直径小于159mm的焊缝按1%比例(至少1个)抽查,做射线探伤。 e)水压试验范围内临时管道阀门的规格、参数符合试验压力要求,安装质量良好,能达到运行 管道要求。 -12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f)阀门已挂牌,并注明编号、命名及开关指示。 g)排污管、疏水管能自由膨胀。 h)检查支吊架安装数量和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吊架安装牢固、正确、受力均匀,弹簧无卡涩现 象;滑动支座无杂物堵塞,不影响管道膨胀。 6.2.9. 锅炉机组整体水压试验前质监检验报告与总结。 超压水压试验前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结束后,应提出水压前承压部件缺陷整改清单。并提出质 量监督检验综合报告,对承压部件安装质量做出评价。对是否具备水压试验条件做出判断,报电管 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6.2.10. 锅炉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6.2.10.1. 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a)整套启动试运行范围内的全部系统均已安装完毕,并经分部试运行合格,完成验评签证; b)需冷态调试、整定的项目按计划已全部完成。 6.2.10.2. 技术文件、资料齐全,记录正确,签证完整。应准备下列技术资料: a)整套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和修改图; b)制造厂图纸、说明书及出厂证书; c)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资料; d)设备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验收签证; e)分部试运行记录及验收签证; f)经批准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 g)机组启动试运行控制曲线; h)符合实际的汽水系统图。 6.2.10.3. 锅炉本体: a)锅炉水压后遗留的设备缺陷已得到整改,经抽查未发现新的缺陷; b)炉墙保温平整,炉顶密封完好; c)防爆门安装符合技术要求,能可靠动作。 6.2.10.4. 管道、阀门: a)严密不漏,阀门标示牌、管道色环及流向箭头齐全; b)支吊架无损坏,承力正常; c)安全阀安装调试结束,整定值符合要求。 6.2.10.5. 炉水循环泵已试运行合格、无泄漏。 6.2.10.6. 燃烧器摆动角度、炉膛空气动力场试验已经结束,符合设计要求。 6.2.10.7. 热工仪表、自动保护: a)必需的热工仪表、自动、保护装置已试调完毕,能投入使用; b)“越限报警”检查试验正常; c)水位表水位标志清晰,“0”位符合设计规定,偏差在?1mm以内。控制室内能可靠地监视汽 122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包水位。 6.2.10.8. 锅炉化学清洗及蒸汽管道的蒸汽冲洗工作已结束,受热面及蒸汽管道清洁良好。 6.2.10.9. 运行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2.10.10. 锅炉配置的电梯能正常使用。 6.2.11. 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与总结。 根据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提出整套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验综合报告,对安装质量进行评价。对 发现的设备缺陷提出处理意见,确定锅炉是否具备进行满负荷整套试运行的条件,报电管局、省(市) 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6.3. 在役锅炉定期检验 6.3.1. 检验范围:按5.1所定范围的锅炉设备、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锅炉房、人员素质、规程制 度等。 6.3.2. 检验分类和周期: a)外部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b)内部检验:结合每次大修进行,其检验内容应列入锅炉年度大修计划。新投产锅炉运行一年 后应进行首次内部检验。 c)超压试验:一般二次大修进行一次。根据设备具体技术状况,经电管局或省(市)电力局锅炉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或缩短超压试验间隔时间。超压试验可结合大修进行,列 入大修的特殊项目。 6.3.3.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和超压水压试验: a)停用一年以上的锅炉恢复运行时; b)锅炉改造、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更换后,如水冷壁更换管数在50%以上,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等部件成组更换及汽包进行了重大修理时; c)锅炉严重超压达1.25倍工作压力及以上时; d)锅炉严重缺水后受热面大面积变形时; e)根据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3.4. 外部检验由电厂根据设备特点编制计划并实施,不影响锅炉正常运行。如同时安排内部检验, 则外部检验一般可安排在锅炉停炉前进行。 6.3.5. 内部检验由电厂委托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如果委托锅检站进行检验时,应由电管局或省 (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进行监检。 6.3.6. 电厂应与检验单位签订锅炉定期检验委托合同,内容包括:检验范围,依据,要求,双方责 任、权利和义务,检验费用,违约责任及奖罚条款等项。 6.3.7. 新装锅炉投运后的首次检验应做内外部检验。检验的重点是与热膨胀系统相关的设备部件和 同类设备运行初期常发生故障的部件。 在役锅炉的定期检验可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做重点检验,同时结合同类型设备故障特点确定检验 计划。 -12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运行10万h后确定检验计划时,应扩大检验范围,重点检查设备寿命状况。 6.3.8. 技术资料审查。 6.3.8.1. 锅炉制造质量技术资料齐全,内容应符合6.3.8.2 a)~c)等条款的要求。 6.3.8.2. 锅炉安装质量技术资料齐全。 a)应符合6.3.8.2d)中2)、3)、4)、5)等条款的要求; b)安装竣工图及安装竣工报告; c)锅炉试运行记录和技术签证。 6.3.8.3. 现场规程制度齐全。 a)现场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 b)检修工艺规程; c)技术监督制度,包括金属、化学、热工监督制度; d)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管理制度及定期检验实施细则; e)培训考核制度。 6.3.8.4. 受监督设备重大技术改造及变更的图纸、资料齐全。 a)技术改造(或变更)方案及审批文件; b)设计图纸、计算资料及施工技术方案; c)质量检验和验收签证。 6.3.8.5. 技术记录、档案齐全。 a)锅炉技术登录簿及使用证; b)定期检验计划及报告; c)近期运行记录,事故、故障记录,超温、超压记录; d)承压部件损坏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 e)检修记录,质量验收卡,大修技术总结; f)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热工监督技术资料档案; g)焊接管理有关记录; h)安全阀校验及仪表、保护校验记录; i)焊工、无损检测人员档案。 6.3.8.6. 新装锅炉首次检验应对技术资料做全面审查,以后的检验重点为新增加或有变更的部分。 6.3.9. 锅炉外部检验项目与质量要求。 6.3.9.1. 锅炉房安全设施、承重件及悬吊装置: a)锅炉房零米层、运转层和控制室至少设有两个出口,门向外开。 b)汽水系统图齐全,符合实际,挂放现场。 c)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 d)控制室、值班室有隔音层,符合GBJ87—85要求,安全阀、排汽阀应装有消声器。 e)照明设计符合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专业技术规程规定, 124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灯具开关完好。 f)地面平整,不积水,沟道畅通,盖板齐全。 g)地下室四周有栏杆、护板,室内有防水、排水设施,照明充足。 h)楼梯、平台、通道、栏杆、护板完整,楼板应有明显的载荷限量标记。 i)承重结构无过热、腐蚀,承力正常,各悬吊点无变形、裂纹、卡涩,无歪斜,承力正常, 方向符合设计规定。吊杆螺栓、螺帽无松动,吊杆表面无氧化腐蚀。 j)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定期检查合格。 k)电梯安全可靠,竖井各层的门有闭锁装置。 6.3.9.2. 设备铭牌、管道阀门标记: a)锅炉铭牌内容齐全,挂放位置醒目; b)阀门有开关方向标记和设备命名统一编号,重要阀门应有开度指示及限位装置; c)管道色环完整,并有工质流向箭头。 6.3.9.3. 炉墙、保温: a)炉墙、炉顶密封良好,无开裂、鼓凸、脱落、漏烟、漏灰,无明显振动。 b)炉墙、管道保温良好。当室内温度为25?时,保温层的表面温度不大于50?。 c)燃烧室及烟道、风道各门孔密封良好,无烧坏变形,耐火材料无脱落,膨胀节伸缩自如, 无变形、开裂。 6.3.9.4. 吹灰器应运行正常,阀门严密,疏水良好。 6.3.9.5. 锅炉膨胀状况: a)汽包、联箱等膨胀指示器装置完好,有定期检查膨胀量的记录; b)各部件膨胀通畅,没有影响正常膨胀的阻碍物; c)锅炉膨胀中心组件完好,无卡阻或损坏现象。 6.3.9.6. 防爆门: a)燃烧室防爆门密封性能好,动作灵敏,无泄漏; b)膜板防爆门无腐蚀及泄漏,镀锌铁板厚度不大于1.2mm,中间应留有0.1mm~0.2mm深的划痕,或采取双U形搭接结构。 6.3.9.7.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要求应符合14.5的规定。 6.3.9.8. 运行现场记录: a)燃烧工况稳定,检查发生正压、爆燃情况的记录,在允许范围内; b)无超温现象,检查各级受热面壁温记录,在允许范围内; c)各项运行参数符合现场运行规程要求。 6.3.9.9. 运行人员资格: a)运行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b)查阅近期反事故演习记录及责任事故记录。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程,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 -12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6.3.10. 锅炉内部检验的准备工作。 6.3.10.1. 根据电厂提供的锅炉技术资料、历次检验计划、检验报告及设备缺陷情况,结合同类型 锅炉频发性缺陷,编制锅炉内部检验计划或实施方案。 6.3.10.2. 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a)设备的汽水系统、燃烧系统、热风系统已和运行设备可靠隔绝,并已悬挂不准启动的警告牌; b)需登高检验的部位应搭设脚手架、检查平台、护栏等,登高作业应遵守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c)检验部位的人孔门、手孔盖已全部打开,经通风换气冷却; d)炉膛及后部受热面已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e)妨碍检验的部件和保温材料已经拆除; f)检验中所用的照明及工作电源应符合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 定; g)进入汽包、下水包、炉膛等内部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 6.3.11. 内部检验方法与程序如下。 6.3.11.1. 一般采用目测检验方法,必要时可借助检测仪器,如测厚仪、硬度计、内窥镜、金相及 无损探伤设备等。 6.3.11.2. 定期检验程序如下: 6.3.12. 检验中应做好记录,填写分项检验报告,对需返修的重大缺陷,应及时反馈电厂技术负责 人。 6.3.13. 锅炉内部检验的项目和质量要求。 6.3.13.1. 汽包: a)对内壁进行外观检查,进行腐蚀产物及垢样分析,必要时进行测厚和无损探伤。 b)人孔密封面应无明显伤痕及腐蚀斑点,人孔铰链座连接焊缝应无裂纹等外观缺陷。 c)复查制造焊缝遗留缺陷未见发展,无新缺陷产生。 d)锅炉运行5万h后进行以下重点检查: 1)对集中下降管管座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探伤; 2)筒体和封头内表面主焊缝、人孔加强焊缝和预埋件焊缝表面去锈后,进行100%外观检查; 3)对主焊缝(含纵、环焊缝的T形接头)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比例为纵缝25%、环缝10%; 4)对安全阀、向空排汽阀管座角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复查。 e)检查下降管孔、进水管孔等有无裂纹、腐蚀、冲刷情况。必要时进行表面探伤复查。 f)检查汽水分离装置、给水清洗装置,应无脱落、开焊现象。 126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g)对水位计的汽水连通管、压力表管接口、蒸汽加热管、汽水取样管、连续排污管进行检查时, 应完好、畅通、无泄漏;对加强型管座做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时,应用无损探伤复查;检查一次 门内外壁腐蚀情况。 h)汽包与吊杆接触良好,90?内圆弧应吻合,接触间隙不大于2mm。吊挂装置牢固,受力均匀。支座的预留膨胀间隙足够,方向正确。 6.3.13.2. 水冷壁: a)燃烧器周围和热负荷较高区域水冷壁管外观检查。 1)管壁被冲刷磨损程度,是否有高温腐蚀、变形、鼓包等缺陷,必要时进行测厚; 2) 定点监测管壁厚度及胀粗情况,一般分三层标高,每层四周墙各若干点。 b)冷灰斗区域水冷壁管外观检查。 1)应无落焦碰伤及管壁磨损情况; 2)炉底水封板焊缝应无膨胀或因焊接造成的开裂; 3)定点监测管壁厚度,斜坡及灰坑弯管外弧处各取若干点。 c)所有人孔、看火孔部位周围水冷壁管应无磨损、拉裂、鼓包、变形。 d)折焰角区域水冷壁管外观检查。 1)应无水循环影响而引起的过热、胀粗、鼓包等缺陷; 2)应无烟气飞灰磨损而引起的管壁减薄; 3)屏式再热器冷却定位管相邻水冷壁应无变形、磨损情况; 4)定点监测壁厚及管子胀粗情况,斜坡及弯管外弧处各取若干点。 e)检查吹灰器附近水冷壁的损伤情况,必要时测量壁厚。 f)对鳍片水冷壁,检查鳍片与管子的焊缝,应无开裂、严重咬边、漏焊、假焊等情况,重点对 组装的片间连接、与包覆管连接、直流炉分段引出、引入管处的嵌装短鳍片、燃烧器处短鳍片等部 位的焊缝做100%外观检查。 g) 热负荷高处水冷壁割管检查。 1)内壁结垢量及成分测定。 2)内壁腐蚀情况及原因分析。根据腐蚀情况决定扩大检查范围,当内壁结垢量超过DL612—1996规 定时,应进行受热面化学清洗工作。 h) 检查水冷壁拉钩、管卡、膨胀装置及止晃装置。 1)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坏和脱落; 2)膨胀间隙足够,无卡涩; 3)管排平整,间距均匀。 6.3.13.3. 水冷壁上下联箱、汇合集箱: a)检查环形联箱水冷壁入口节流圈,应无脱落、结垢、磨损,位置应无装错。 b)抽查联箱内外壁腐蚀情况,记录内部堆积物的数量和成分,必要时进行测厚。 c)对管座角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应无裂纹,必要时进行表面探伤。 -12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d)检查环形联箱人孔和人孔盖密封面,应无径向刻痕。 e)联箱支座接触良好,无杂物堵塞。对吊耳与联箱焊缝进行外观检查时,应无裂纹,必要时做 着色探伤。 f)运行10万h后,对联箱封头焊缝、环形联箱人孔角焊缝、环形联箱连接角焊缝或弯头对接焊 缝进行外观检查和100%无损探伤检查。 6.3.13.4. 省煤器: a)检查管排平整度及其间距,应不存在烟气走廊及杂物,并着重检查该处管排、弯头的磨损情 况。 b)检查低温省煤器管排积灰及外壁低温腐蚀情况。 c)检查省煤器上下管卡及阻流板附近管子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测厚。 d)检查阻流板、防磨瓦等防磨装置应无脱落、歪斜或磨损。 e)支吊架、管卡等固定装置应无烧坏、脱落。 f)检查鳍片省煤器管鳍片焊缝应无裂纹、严重咬边等缺陷。 g)外观检查悬吊管磨损及其焊缝。 h)检查吹灰器附近管子吹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测厚。 i)定点割管检查管内结垢、腐蚀情况,如有均匀腐蚀,应测定剩余壁厚。如有深度大于0.5mm的点腐蚀时,应增加抽检比例。 6.3.13.5. 省煤器进出口联箱: a)必要时用内窥镜抽检内壁,应无腐蚀及杂物存在。 b)对进出口联箱短管角焊缝做外观和表面探伤抽查。 c)联箱支座接触良好,无杂物堵塞,检查吊耳与联箱焊缝外观有否裂纹,必要时进行着色探伤。 d)膨胀指示器完好,冷态指示零位,膨胀无受阻。 e)运行10万h后,联箱封头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100%无损探伤检查。 6.3.13.6. 过热器: a)检查低温过热器,管排间距应均匀,不存在烟气走廊。重点检查后部弯头、上部管、烟气走 廊附近管子的磨损情况。 b)检查低温过热器防磨板、阻流板接触良好,无磨损、变形、移位、脱焊等现象。 c)检查包覆过热器管及人孔附近弯管磨损情况。 d)检查顶棚过热器管变形情况、外壁腐蚀情况。顶棚管下垂严重时,应检查膨胀、悬吊结构和 内壁腐蚀情况。 e)对高温过热器、屏式过热器做100%外观检查,管排应平整,间距应均匀,管子及下弯头应无 磨损、腐蚀、氧化、变形、胀粗、鼓包。 f)检查屏式过热器沿炉膛深度方向的蒸汽冷却定位管及其与前墙受热面间设置的导向装置, 应无损伤、变形、失效情况。 g)检查其他定位管,应无磨损、变形、管卡无烧坏,检查定位管与过热器管之间的碰磨情况。 128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h)检查高温过热器下弯头与斜墙的间距,应无磨损。 i)检查过热器管穿墙部分碰磨情况,与高冠密封结构焊接的密封焊缝应无裂纹、严重咬边等超 标缺陷,必要时进行表面探伤。 j)检查吹灰器附近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测厚。 k)定点检测高温过热器出口段管子外径。 l)对低温过热器割管取样,检查结垢、腐蚀情况。 m)对高温过热器割管,做金相及碳化物分析。 n)运行时间达8万~10万h后,应对与不锈钢连接的异种钢接头进行外观检查,并做20%比例的无损探伤抽查,必要时割管做金相检查。 o)检查固定卡、挂钩是否烧坏、脱落。 6.3.13.7. 再热器: a)检查墙式再热器管子,应无磨损、腐蚀及鼓包、胀粗,并抽测壁厚。 b)检查屏式再热器冷却定位管、自夹管有无变形,及与管屏磨损情况。测量下弯头与斜墙的间 距,应无磨损。 c)检查高温再热器、屏式再热器管排,应平整,间距应均匀,无明显烟气走廊。 d)检查高温再热器迎流面及其下弯头无磨损、高温腐蚀、变形、鼓包情况。下弯头定点抽测壁 厚。 e)定点检测高温再热器出口管子外径。 f)由于温度偏差,发生超温运行,还应检查超温部分高温再热器炉顶不受热部分管段胀粗及金 相组织情况。 g)检查高温再热器管夹、梳形板,有无烧坏、移位、脱落,管子间无碰磨情况。 h)检查再热器炉顶穿墙部分碰磨情况,与高冠密封结构焊接的密封焊缝无裂纹、严重咬边等超 标缺陷,必要时做表面探伤。 i)检查吹灰器邻近部位管子磨损情况,必要时应进行测厚。 j)对高温再热器定点割管,做金相及碳化物分析。 k)运行8万~10万h后,应对与不锈钢连接的异种钢接头进行外观检查,并做20%比例无损探伤抽查,必要时割管做金相检查。 6.3.13.8. 高温过热器、再热器出口联箱,炉顶集汽联箱: a)与联箱连接的大直径管三通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表面探伤。必要时应做超声波探伤。 b)吊耳与联箱的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表面探伤。必要时用超声波探伤。检查联箱支座应接触良 好,无杂物堵塞。 c)检查筒体外壁氧化、腐蚀、胀粗情况,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10万h后增加硬度、壁厚、金相检查。 d)环缝及封头焊缝首次检验时做100%外观检查和表面探伤,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10万h后增加超声波探伤复验。 -12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e)检查封头手孔盖应无氧化、腐蚀、胀粗情况;焊缝外观检查应无裂纹等超标缺陷,10万h后增加无损探伤检验。 f)顶棚过热器管发生下陷时,应检查下陷部位联箱的弯曲度及其连接管道的位移情况。 g)管座角焊缝做外观检查,必要时增加表面探伤,应无裂纹及大于0.5mm的咬边等缺陷。 h)安全阀、排汽阀、导汽管管座角焊缝首次检验时做100%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磁粉探伤。以 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 i)疏水、空气管的管座角焊缝首次检验时做100%外观检查。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 j)对充氮及温度、压力信号等小口径管的管座角焊缝进行首次检验时,在100%外观检查后, 每隔5万h检查一次。 6.3.13.9. 减温器: a)用内窥镜检查减温器内壁、内衬套、喷嘴,应无裂纹磨损、腐蚀等情况。以后每隔5万h检查一次。 b)封头焊缝首次检查做100%外观检查和表面探伤,10万h后增加超声波探伤检验。 c)吊耳与联箱间的焊缝做外观检查和表面探伤。 d)管座角焊缝做外观检查,必要时做表面探伤。 e)对内套筒定位螺丝封口焊缝进行磁粉探伤。 6.3.13.10. 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a)运行5万h后,对导汽管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腐蚀等现象,测量弯头圆度及复圆情况, 进行外弧面测厚、超声波探伤时,应无裂纹或其他缺陷,每次检验高温过热器出口导汽管50%,其他导汽管各抽查1~2根。10万h后增加硬度和金相检验。 b)运行5万h后,下降管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腐蚀等现象,每次检验抽检10%~20%。10万h后应对弯头两侧用超声波探伤检查。 c)检查给水、减温水的弯头、三通、阀门及其焊缝,表面应无裂纹和其他缺陷。必要时进行测 厚和超声波探伤检查。 d)抽查排污管、再循环管、事故放水管、疏水管的弯头,外壁应无裂纹、腐蚀等缺陷,5万h后增加排污管割管检查项目。 e)检查过热器出口联箱、集汽联箱引出的空气、疏水、压力信号等小口径管,运行10万h后,应予更新。 f)检查支吊架,应完好,受力状态正常,弹簧无变形或断裂。 6.3.13.11. 炉水循环泵: a)检查泵壳有无裂纹和外表腐蚀情况,必要时进行表面探伤。 b)运行5万h后,对进出口管安装焊缝及疏水管焊缝做外观检查和25%磁粉探伤。 c)检查高压注水管及高压冷却回路管腐蚀情况,并对管子弯头测厚。各阀门、滤网、高压冷却 器、法兰等部件应无泄漏。 d)检查泵壳连接螺栓无机械损伤或裂纹。 130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6.3.13.12. 炉墙、保温: a)检查炉顶密封结构完好、无积灰; b)炉墙保温及外装板完好,表面无开裂、鼓凸、漏烟灰; c)冷灰斗、后竖井炉墙密封完好,能自由膨胀。 6.3.13.13. 承重部件: a)首次检验检查大板梁挠度,应不大于1/850,无明显变形; b)检查大板梁焊缝,应无裂纹等超标缺陷; c)各承力柱、梁外表应无腐蚀,表面油漆完好; d)吊杆受力均匀,无过热氧化、腐蚀现象; e)混凝土梁柱无开裂及露筋现象。 6.3.13.14. 工作压力水压试验: a)水压试验应在锅炉承压部件检修完毕,汽包、联箱的孔门封闭严密,汽水管道及其阀门附件 连接完好、堵板拆除后进行。 b)水压试验用水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一般应采用有一定剂量的氨和联氨的除盐水或软化水, 对Cr-Ni奥氏体钢管应有防止应力腐蚀措施,除盐水氯离子浓度应低于0.2mg/L。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把水放净。水温按制造厂规定数值控制,一般在30?~70?为宜。 c)升压速度为0.2MPa/min~0.3MPa/min。 d)水压试验合格标准: 1)停止上水后(在给水门不漏的条件下)5min压力下降值:主蒸汽系统不大于0.5MPa,再热蒸汽 系统不大于0.25MPa。 2)承压部件无漏水及湿润现象。 3)承压部件无残余变形。 6.3.14. 超压水压试验。 6.3.14.1. 超压水压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a)锅炉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合格; b)需要检查部位的保温已拆除; c)不参加超压试验的部件已解列,并对安全阀采取限动措施; d)使用两块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压力表精确度不低于1.5级; e)防止超压的安全措施已制订。 6.3.14.2. 超压水压试验的压力按DL612—1996中14.9的规定进行。 6.3.14.3. 超压水压试验步骤: a)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 b)检查无泄漏后升至超压试验压力; c)保持20min后降到工作压力; d)在工作压力下做全面检查。 -13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6.3.14.4. 超压水压试验的合格标准: a)金属壁和焊缝没有任何水珠和水雾的泄漏痕迹; b)金属材料无明显的残余变形。 6.3.15. 报告与总结。 6.3.15.1. 在实施检验时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危及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见 附录B。 6.3.15.2. 专业检验报告由从事锅炉检验、无损探伤、化学、热工检测等专业人员负责填写。 6.3.15.3. 检验师(员)根据检验项目在综合专业检验报告的基础上填写分项 (或部件)检验报告。 6.3.15.4. 综合检验报告由锅检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并由锅检中心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 6.3.15.5. 通过检验对主要受压部件、承重结构和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定级标准见附 录A。 7.1. 压力管道配制质量检查 7.1.1. 检查范围 a)管子(直管); b)管件,包括:弯管、弯头、三通、异径管、接管座、堵头、法兰等; c)管道附件,包括:支吊架、垫片、密封件、紧固件等; d)蠕变监督段及蠕胀测点; e)安全附件及阀门。 7.1.2. 监检分类 压力管道配制质量的检查,包括管件制造、配管的监检和管道安装前进行的现场检验。 7.1.3. 检查项目及质量要求 7.1.3.1. 技术资料检查。 a)设计资料:设计单位应持有电力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设计图纸应完整齐全,应提供管道单 线立体布置图,并符合SDGJ6—90和DL/T5054—1996的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 1)管道的钢号、规格、理论计算壁厚、壁厚偏差; 2)设计采用的持久强度、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 3)支吊架位置、类型; 4)监察段位置; 5)管道的冷紧口位置及冷紧值; 6)管道对设备的推力、力矩; 7)管道最大应力值及其位置; 8)支吊架的安装荷重、工作荷重、支吊架热位移值等。 b)制造资格许可证:管道配制单位应持有电力部颁发的管道制造资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c)管道配制单位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其内容与各级责任人的签字和印鉴应完整齐 132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全。 d)材质资料: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等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热处理状态、金相分 析等材质证明书和材料代用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材料复验报告;光谱检验记录等。 进口管材应有订货合同及商检报告。 对特殊材质的进口管材必要时可进行常温理化性能复验。 e)焊接工艺文件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工资格证书。 f)无损探伤检验报告;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 g)阀门的水压试验资料。 7.1.3.2. 核查管子、管件、管道附件的规格、材质及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1.3.3. 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要求为: a)无裂纹、缩孔、夹渣、粘砂、折叠、漏焊、重皮等缺陷; b)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尖锐划痕; c)凹陷深度不得超过1.5mm,凹陷最大尺寸(最大直线尺寸)不应大于管子周长的5%,且不大于40mm。 7.1.3.4. 合金钢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做出材质标记。 7.1.3.5. 工作压力等于或大于9.8MPa和工作温度等于或大于540?工况的管道用金属材料,入厂应复验。检验项目按JB/T3375执行。 7.1.3.6. 确认管子的下列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 a)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b)力学性能试验结果(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 c)管壁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的高压合金钢管子冲击韧性试验结果; d)合金钢管的热处理状态说明或金相分析结果。 7.1.3.7.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 7.1.3.8. 高压管道的每根合金钢管子进行不少于3个断面的测厚检验。必要时,每根碳钢管子也应 进行测厚检验。 7.1.3.9. 确认管件的下列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 a)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b)合金钢管件的热处理状态说明或金相分析结果; c)高压管件的无损探伤结果。 7.1.3.10. 弯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弯管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DL/T515—93中的有关规定。 7.1.3.11. 弯管的圆度、波浪度、角度偏差及壁厚减薄量,应符合DL5031—94中4.2.6的规定。 7.1.3.12. 各类弯头的平面偏差和端面角度偏差,推制与压制弯头的圆度在无设计规定时,应符合 DL5031—94中4.3.10的规定。 7.1.3.13. 法兰密封面应光洁,不得有径向沟槽、气孔、裂纹、毛刺或其他降低强度和连接可靠性 -13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方面的缺陷。 7.1.3.14. 带有凹凸面或凹凸环的法兰应自然嵌合,凸面的高度不得小于凹槽的深度。 7.1.3.15. 法兰端面上连接螺栓的支承部位应与法兰接合面平行,以保证法兰连接时端面受力均匀。 7.1.3.16. 滑动支架的工作面应平滑灵活,无卡涩现象。 7.1.3.17. 管道支吊架弹簧应有产品合格证。支吊架弹簧的外观及几何尺寸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弹簧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分层、锈蚀、划痕等缺陷; b)弹簧尺寸偏差应符合图纸的要求; c)弹簧工作圈数偏差不应超过半圈; d)在自由状态时,弹簧各圈节距应均匀,其偏差不得超过平均节距的?10%; e)弹簧两端支承面与弹簧轴线应垂直,其偏差不得超过自由高度的2%。 7.1.3.18. 螺栓及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栓与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 涩现象。 7.1.3.19. 设计温度大于430?且直径大于或等于M30的合金钢螺栓应逐根编号,逐根进行硬度测 定。 7.1.3.20. 压力管道配制的制造焊缝质量应符合DL5007—92的规定。在安装前应进行无损探伤抽 检,数量可按管道(包括接管座)的品种、管径和壁厚规格及材质,各抽检一根。 7.1.4. 报告与总结 监检结束应出具监检综合报告,对压力管道配制质量做出安全技术评价和发现缺陷的处理建议, 并按检验程序报送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7.2.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 7.2.1. 检验范围 同7.1.1。 7.2.2. 检验分类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的检验,包括安装工作过程中和安装结束后进行的现场监督检验。 7.2.3. 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7.2.3.1. 技术资料检查。 a)具有电力部认可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 b)压力管道配制质量的监检报告。 c)施工中所依据的全套管道系统图与布置图,以上图纸如在施工中有修改的,应有变更通知单。 d)管道系统所用的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记录。 e)主蒸汽、再热蒸汽和主给水管道中支吊架弹簧的安装高度记录。 f)代用材料技术文件。 g)注明蠕胀测点、监察管段、膨胀指示器、焊口及支吊架位置等的主蒸汽、再热蒸汽及主给水 管道系统的立体图。 h)管道系统合金钢部件的光谱检验记录,硬度检验记录。 134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i)制造厂提供的恒作用力支吊架的性能测试记录等。 j)支吊架偏装的记录。 k)验收签证记录: 1)管道冷拉; 2)管道系统严密性试验; 3)管道系统蒸汽吹洗、水冲洗或化学清洗; 4)重要阀门、管件的水压试验; 5)管道膨胀指示器的装设。 l)无损探伤的原始记录、报告和底片。 m)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的资格证书。 n)安装过程中异常情况及处理记录。 7.2.3.2. 检查管道的走向、坡度、膨胀指示器、蠕胀测点、监察管段、支吊架的设置等是否符合设 计图纸与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7.2.3.3. 检查管道的外观质量。 a)对管道所用直管、弯管、弯头和三通,应逐段进行外观、壁厚、硬度、金相组织的检查。 b)弯管和弯头的背弧外表面应进行无损探伤,缺陷修磨后的壁厚不应小于直管的计算壁厚。 c)管子外表面应无纵向拉痕、损伤、裂纹、永久变形及引弧坑等缺陷;施工临时铁件割除不得 伤及母材并应打磨圆滑。 d)管道上的材质标记应完整、清晰。 7.2.3.4. 检查管道安装焊缝质量。 a)管道安装焊缝的质量应符合DL5007—92的规定。 b)焊工钢印标记清晰、完整。 c)每种规格的管道选焊缝数的1%~2%、且不少于1道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检查其内部质量。 7.2.3.5. 检查支吊架安装质量。 a)固定支架应固定牢靠。 b)导向支架应导向正确,滑动面应洁净,活动零件与其支承件应接触良好。 c)活动支架的活动部分应裸露,预留膨胀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d)弹簧吊架定位销应安装牢固。 e)参加锅炉启动前水压试验的管道,需要临时加固的支吊架应加固妥当,以承受管道充水后的 载荷。 . 7.2.3.6. 检查管道膨胀状况:在管道与支吊架间、吊杆与管道及其它金属构件间,应留有足够的膨 胀间隙,保证热态不碰、不卡、不产生额外的应力。 7.2.3.7.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DL5031—94对管道系统进行水压试验。 凡管道系统经100%无损探伤合格的,可替代水压试验。 -13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7.2.3.8. 安装单位应将主蒸汽、高温再热蒸汽热段管道的备用监察管段移交电厂。 7.2.3.9. 检查以下应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的测量工作已经完成。 a)监察管段的两端壁厚; b)各对蠕胀测点的径向距离; c)蠕胀测点两旁管子的外径或周长。 7.2.3.10. 管道的疏水、放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安全使用的原则。管道开孔应采用钻 孔。 7.2.3.11. 机组试运行后,应检查支吊架和减振器受力正确;管道膨胀舒畅、无振动;保温施工良 好,表面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命名和流向标志正确、完整。 7.2.4. 报告与总结 检验结束应出具检验综合报告对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进行技术评价,并按程序报送电管局、省 (市) 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7.3. 在役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7.3.1. 检验范围 同7.1.1。 7.3.2. 检验分类与周期 a)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b)专项检验:结合机组大修进行。 7.3.3. 外部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7.3.3.1. 技术资料审查: a)压力管道配制质量监检报告。 b)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c)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立体布置图)。 d)在役管道历次检修及更改的技术资料。 e)在役管道历次定期检验报告。 f)在役管道历次故障、事故的记录。 g)检验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的技术档案。 h)压力管道的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i)压力管道有关的反事故措施。 j)压力管道支吊架的设计、安装、运行的技术档案。具体内容按DL/T616—1997的要求。 7.3.3.2. 检查在役管道运行中应无振动,减振器、阻尼器运行正常。 7.3.3.3. 检查管系膨胀不受阻。除管道限位装置、刚性支吊架与固定支架外,应保证管系自由膨胀。 7.3.3.4. 对在役管道的薄弱环节,如弯管、弯头、三通、焊缝等进行外观检查,应无泄漏等缺陷。 7.3.3.5. 检查支吊架: a)活动支架的位移方向、位移量及导向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136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b)管托有无脱落现象; c)固定支架是否牢固可靠,混凝土支墩无裂缝、损坏; d)弹簧支吊架的安装高度与弹簧工作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7.3.3.6. 检查膨胀指示器,其指示应清晰、准确。 7.3.3.7. 检查管道保温状况。保温应完好,无破裂或脱落现象。严禁主蒸汽及再热蒸汽管道裸露运 行。 更换容重相差很大(指超过设计值10%)的保温材料时,应对支吊架做相应的调整。 7.3.3.8. 3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蒸汽管道、高低温再热蒸汽管道的支吊架,每年应在热态下逐个检 查一次,并记入档案。内容包括: a)变力弹簧支吊架无过度压缩,偏斜或失载; b)恒力弹簧支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无越限; c)弹性支吊架总成无异常; d)刚性支吊架状态无异常; e)限位装置状态无异常; f)减振器及阻尼器位移无异常等。 7.3.4. 管道专项检验的项目和质量要求 7.3.4.1. 主蒸汽、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进行定期蠕胀测量;测量工作的具体要求按DL441—91执行。. 7.3.4.2. 主蒸汽、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弯头、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抽查,抽查比例为10%。 7.3.4.3. 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监视段进行定期检验。 7.3.4.4. 主蒸汽、给水管道三通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10%。 7.3.4.5. 检查与主蒸汽管相联的小管道、弯头、三通和阀门,运行达10万h后,应全部更换。 7.3.4.6. 新装机组的主蒸汽管道、高低温再热蒸汽管道运行3万~4万h后大修时,应对所有支吊架的根部、功能件、连接件和管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他汽水管道,运行8万~12万h后大修时,应对支吊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支吊架全面检查 要求: a)承载结构与根部辅助钢结构无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无宏观裂纹; b)变力弹簧支吊架的荷载标尺或恒力弹簧支吊架的转体位置正常; c)支吊架活动部件无卡死、损坏或异常; d)吊杆及连接配件无损坏或异常; e)刚性支吊架结构状态无损坏或异常; f)限位装置、固定支架结构状态无损坏或异常; g)减振器结构状态正常,阻尼器的油系统与行程正常; h)管部零部件无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无宏观裂纹。 7.3.4.7. 压力管道其余专项检验项目,如石墨化检查、蠕胀测量、硬度和金相组织检查等的周期与 要求,按DL438—91有关规定执行。 -13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7.3.5. 报告与总结 定期检验结束应出具检验综合报告,并进行安全技术评价。同时将报告报送电管局、省(市) 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8.1. 每台锅炉压力容器必备的安全附件与保护装置应符合DL612—1996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的规定。 8.2. 检验范围: a)安全阀; b)压力测量装置、水位表、温度测量装置; c)保护装置。 8.3. 检验分类: a)安装质量检验; b)运行检验; c)停机检验。 8.4. 安装质量检验项目与质量要求。 8.4.1. 安全阀 a)安装数量、型号、规格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b)有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排量计算书或汇总表。 c)出厂铭牌齐全,弹簧式安全阀有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丝的装置,杠杆式安全阀有防止重锤移 动和杠杆越位的限位装置,脉冲式安全阀接入冲量的导管有保温,导管内径大于或等于15mm,气室式安全阀配备有可靠的气源。 d)在校验合格有效期内,试排汽正常。 e)蒸汽严密性试验检查时无泄漏。 f)起座、回座压力整定值符合规程要求,提升高度符合有关技术文件。 g)安全阀与汽包、联箱之间不应装有阀门和取用蒸汽的引出管。 h)安全阀的排汽管设置正确,并有可靠的支吊装置,排汽管底部的疏水管上不应装设阀门、并 已接到安全排放地点。 i)安全阀排汽管出口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消声器,消声器应有足够的排放面积和扩容空间, 并固定牢固。排汽管和消声器均有足够的强度。 j)排汽管和消声器的对接焊缝应无裂纹等超标缺陷。 8.4.2. 压力测量装置 a)压力测量装置数量、精确度、表盘直径、刻度极限值及装设地点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b)压力测量装置已经校验合格、有铅封、有限位红线。 c)压力表表面完整、无破碎,表内无泄漏。 d)就地压力表处有良好的照明。 8.4.3. 水位表 138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 a)水位表数量、安装地点、汽水连接管接出位置和引出方式应符合DL612—1996规定。 b)有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c)水位标志清晰,有高低水位限值标志。 d)就地水位表“0”位与汽包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应与设计规定一致。亚临界压力的汽包锅炉在启 动调试时应进行水位标定的试验,以确定就地水位表的基准零位。 e)就地水位表处照明及事故照明良好,汽水通道无堵塞,阀门开关灵活,无泄漏。 f)分段水位表,应无水位盲区。 g)远传水位表,电接点水位表,应与就地水位表指示一致。 h)控制室内可视水位图像清晰,能可靠地监视汽包水位。 8.4.4. 温度测量装置 a)温度测量装置数量、安装地点和要求应符合DL612—1996、SDJ279—90规定。 b)温度表精确度符合国家计量法和有关规定,并在校验合格期内。 c)热电偶校验合格,符合被测参数要求。 d)测温元件有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材质符合被测介质参数要求。 e)温度表指示正确,测量同一温度的表计指示应一致。 f)用螺纹固定的测温元件与插座间密封面应无泄漏。 g)用焊接固定的测温元件与插座间焊缝经外观检查,应无裂纹等超标缺陷。 8.4.5. 保护装置 a)配备的保护装置种类和要求应符合DL612—1996规定。 b)检查用于保护的“不间断电源”已调试合格。 c)检查用于保护、信号和程控系统的微机或可编程序控制器静态调试合格。 d)检查锅炉火焰监视和灭火保护装置。 1)按制造厂要求,用模拟光源或在专用仪器上对火焰监测器探头进行校验; 2)炉膛压力开关和继电器动作可靠,无抖动,触点接触电阻符合制造厂规定,其动作值、返回 值和时间值达到设计和运行要求。 e)保护及信号系统内的开关量仪表和电气设备的信号机构及其整定值应符合设计或运行要求, 动作应正确可靠。 f)在系统的信号发生端输入模拟信号,检查音响、灯光、保护装置的动作和逻辑功能,应符合 设计规定。 g)检查连锁系统内各判据信号正确性,逻辑元件的功能和时间元件的整定应符合设计和运行要 求。 h)进行连锁系统的分项试验及整套联动试验,动作应正确可靠。 i)保护装置按系统进行分项试验和整套联动试验,动作应正确、可靠,无拒动、误动现象。 8.5. 运行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8.5.1. 安全阀 -13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a)有定期放汽试验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放汽试验。正常运行时应无泄漏。 b)有检修后校验记录,整定值符合规程规定。 c)消声器排汽小孔无堵塞、积水、结冰。 d)弹簧式安全阀防止随意拧动的装置完好,杠杆式安全阀限位装置齐全,脉冲式安全阀脉冲管 保温完好,气室式安全阀的气源符合要求。 e)没有安全阀被解列或任意提高起座压力。 8.5.2. 压力测量装置 a)压力表刻度盘有高低限位红线,量程符合规定。 b)压力表有校验记录和铅封,并在有效期内。 c)压力表内无泄漏,表面清晰,玻璃无碎裂。 d)传压管及阀门无泄漏。 e)就地压力表处照明充足。 f)同一系统压力表读数应一致。 8.5.3. 水位表 a)就地水位表连接正确,保温良好,汽水侧快关装置灵活,疏水管已安全引出。 b)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观察和操作时不至伤人。 c)水位清晰,有高低水位标记。 d)分段水位表无水位盲区;双色水位表汽水分界面清晰,无盲区。 e)就地水位表支撑牢固,照明及事故照明良好。 f)平衡容器及汽水侧阀门无泄漏。 g)电接点水位表接点无泄漏,指示与就地水位表校对一致。 h)远传水位表与就地水位表每班至少校对一次,有校对记录。 i)电视监控水位,图像清晰。 8.5.4. 温度测量装置 a)在校验合格有效期内,精确度符合国家计量法。 b)运行正常,指示正确,测量同一温度的表计指示应一致。 c)螺纹固定的测温元件无泄漏。 8.5.5. 保护装置 a)规定投入的保护装置和联锁装置运行正常,未见随意退出现象。临时需要退出应经电厂总工 程师批准并做好记录。 b)炉膛火焰工业电视运行良好、图像清晰。探测器可根据需要调节。 c)炉膛火焰监测指示灯运行良好,能正确反映炉火状况。 d)校验灯光、音响等报警信号系统正常。 e)保护装置的“不间断电源”运行正常。 f)检查保护装置和联锁装置是否发生过误动作。发生锅炉主燃料切断(MFT)动作的原因应分析清 140 QB/GHDD-SBB-02-19 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检查标准楚,事故追忆、记录打印,均能明确事故第一原因。属保护系统内缺陷已查清并消除。 8.6. 停机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8.7.1. 安全阀 a)阀体、阀座、阀芯完好,表面无裂纹,密封面已修复。 b)阀杆、阀芯无卡涩现象。 c)弹簧式安全阀弹簧变形正常,无裂纹;杠杆式安全阀杠杆完好,刃口无裂纹,重锤限位装置 调整方便,固定牢固;气室式安全阀无卡涩现象。 d)排汽管无过热变形现象,内壁腐蚀物已清理,支吊架受力正常,无锈蚀。 e)消声器小孔无堵塞现象,与排气管对接的焊缝外观检查无裂纹等超标缺陷,支架牢固,无开 裂现象。 f)疏水管畅通,固定方式正确。 g)校验起座、回座压力,测量起跳高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h)修后利用液压装置整定安全阀时,应对经整定最低起座压力的安全阀做一次实际起座复核。 8.7.2. 压力测量装置 a)已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校验合格,并贴校验合格证和铅封。 b)炉顶罩壳内传压管无过热胀粗。 c)传压管水压无泄漏,经冲洗,无阻塞。 d)压力变送器经校验,量值正确。 8.7.3. 水位表 a)水位表解体检修时,云母片(板)、玻璃管已调新,水压试验合格。 b)汽水侧阀门、快关阀、自动闭锁珠已检修调整好,保护罩整修过。 c)电接点水位表电极已调新,与就地水位表校对指示一致。 d)平衡容器及接管座角焊缝外观检查无裂纹等超标缺陷。 e)就地水位表汽水连通管保温良好。 f)汽包两侧水位表水位经校验一致。 8.7.4. 温度测量装置 a)不合格的测温元件已更新。新测温元件有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表袋射线探伤合格。 b)温度表经检验单位校验合格,精确度符合国家计量法。 8.7.5. 保护装置 a)压力开关和继电器接点接触良好,其动作值校验正确。 b)检验火焰探头能区分实际火焰和背景火焰信号的真伪性,已在火嘴的实际投停情况下得到检 测。 c)开关量仪表的动作值正确、可靠,符合运行要求。 d)电气设备信号机构提供的信号值正确无误,符合运行要求。 e)用于保护的微机或可编程序控制器已静态调试合格。 -14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f)用于保护的“不间断”电源可靠。 g)连锁系统内各判据信号正确,逻辑元件的功能和时间元件的整定值符合运行要求。 h)连锁系统进行分项和整套联动试验,动作正确可靠。 i)音响、灯光、保护装置的动作和逻辑功能,符合设计规定。 j)分项保护装置和整套保护装置,动作均正确可靠,无拒动、误动。 9.1. 凡属锅炉管道和部件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按SD263—88《焊工技术考核规程》考试 合格的焊工担任。特殊要求的部件焊接,焊工应做焊前练习及允许性考试。 9.2. 凡焊接承压的各种管道和部件,应执行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 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规定。 9.3. 对制造厂焊接的焊缝,施工单位应先核对合格证,并做外观检查。受热面管子 在安装前还应切取焊缝试样进行检验。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和再热器管子如系机械焊接,应按每种材质,每 种规格,每种焊接方法,分别切取焊缝试样2个;如系手工焊接,亦应按每种材质,每种规格,按 每个焊工,分别切取2个焊缝试样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时应加倍切取焊缝试样再做检验,如仍不 合格,则应通知制造厂并呈报上级研究处理。 142 QB/GHDD-SBB-02-20 二类障碍和异常标准 () 20043 -14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44 QB/GHDD-SBB-02-20 二类障碍和异常标准1.1. 本标准规定了国华定电评定二类障碍和异常的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对二类障碍和异常的确定。 无 4.1.1 要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48 小时。 4.1.2 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主要设备被迫停止运行或失去备用。 4.1.3 电电气设备(含热工电源)发生异常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4.1.3.1 80伏及以上电气设备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并列;发电机全电压异步启动。 4.1.3.2 80伏及以上断路器,6千伏及以上隔离开关操作中,由于电气、机械原因或原因不明造成 操作或动作失灵(含误动)。 4.1.3.3 千伏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4.1.3.4发电机启动中,空载电压额定电压的30%以上。 4.1.3.5 0千瓦及以上电动机,其他重要电动机损坏,超过48小时未能修复。 4.1.3.6 80伏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错误,引起绝缘击穿;发电机、变压器300千瓦及以上电动机耐压试验(厂家有规定者出外),加压超过标准20%以上。 4.1.3.7 6千伏及以上电力电缆(含电缆终端头和中间接头盒)短路或单项接地。 4.1.3.8 非直接接地系统发生了永久性单项接地。 4.1.3.9 水内冷发电机断水,引起信号动作;氢冷发电机冷却器断水,引起热氢信号动作;发电机、 励磁机静子温度超过规程规定值。 4.1.3.10 运行中发电机瞬间失磁。 4.1.3.11 发电机内进入透平油,24小时内各班连续放油量累计超过20公斤。 4.1.3.12 主变压器上层油温超过110?;主变压器全部冷却装置停用,由于部分冷却装置停用造成 主变压器降出力20%以上,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 4.1.3.13 消弧线圈,电抗器故障退出运行,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 4.1.3.14 冲油电器设备(含少油断路器)由于渗漏引起油位降低到下线值以下,以及少油断路器油 位高到上限值以上;SF开关压力过极限值。 4.1.3.15 直流系统接地,延续时间超过4小时;同一直流接地点在两次启机时间未消除;蓄电池组 存在“落后”或失效电瓶,一周内未能消除此缺陷。 4.1.3.16 电气、热工直流控制、保护回路总熔断器熔件越级熔断。 -14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4.1.3.17 事故照明不能保持良好状态;发生设备异常运行时,需要事故自投而为自投者或照度达不 到要求而影响运行处理异常。 4.1.3.18 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失灵;防误闭锁装置停用,超过48小时。 4.1.4 热力、机械设备发生异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4.1.4.1 锅炉分离器水位 (?24米,?5米);主蒸汽、再热汽温度、压力,高于或低于现场运行规程规定的幅度和时间。 4.1.4.2 锅炉灭火(发电机未并网);锅炉烧正亚达报警值;锅炉爆燃或防爆门动作。 4.1.4.3 锅炉尾部、电除尘内部可燃物着火;锅炉排烟温度超过160?。 4.1.4.4 制粉系统堵塞,引起停磨媒机处理;由于上媒、共粉中断或不及时,早茶锅炉出力下降者。 4.1.4.5 制粉系统爆炸,造成设备损坏或防爆门动作。 4.1.4.6 电除尘器一通道发生二分之一电场停用。 4.1.4.7 捞渣机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4小时;碎渣机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8小时。 4.1.4.8 灰渣泵全停或灰水前池溢流;排灰池沟溢流,延续时间超过2小时。 4.1.4.9 灰渣管道泄漏严重,并淹没农民土地,且赔偿费超过10000元及以上。 4.1.4.10 三条灰管道中两条灰管道失去备用。延续时间超过8小时。 4.1.4.11 煤场、筒仓、原煤斗、输煤系统中,媒、粉自燃。 4.1.4.12 碎煤机、宽槽给煤机,除铁器停用时间超过8小时。 4.1.4.13 大型运煤、输煤设备(叶轮给煤机、轮斗机)发生损坏,停用时间超过36小时;输煤皮带损坏超过20米。 4.1.4.14 原煤仓进水造成给煤机停运者。 4.1.4.15 燃油泵房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值者。 4.1.4.16 燃有储油罐油温超过规定值。 4.1.4.17 卸油、储油、供油设备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36小时。 4.1.4.18 电梯因故障停用超过24小时。 4.1.4.19 汽轮机调速系统(包括电调系统)失灵引起机组出力摆动范围超过额定出力30%以上。 4.1.4.20 汽轮发电机组,汽动给水泵轴瓦温度超过110?;汽轮机组油系统漏油。 4.1.4.21 汽轮机启动,停运过程中或停机后汽缸进水、冷汽。 4.1.4.22 汽轮机液压保安器及主错油门拒动或误动。 4.1.4.23 汽轮机真空突然下降10千帕。 4.1.4.24 除氧器水位(就地表记)低至4.1.5米及凝汽器水位低于0.2米。 4.1.4.25 两组高加故障停用超过24小时者。 4.1.4.26 机组正常运行期间,汽动给水泵停用超过8小时。 4.1.4.27 滤油机停用超过6小时。 4.1.4.28 氢干燥器停用超过8小时或氢气湿度超标连续运行12小时以上。 4.1.5 电气、热工保护和自动装置发生异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46 QB/GHDD-SBB-02-20 二类障碍和异常标准 4.1.5.1 运行中主要电气保护装置(具体范围见《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58-94附录A)拒动、误动、误退;误投或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主要电气保护装置;电气重合闸装置应投未投、应退 未退。 4.1.5.2 运行中主要热机保护装置(具体范围见《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58-94附录A)拒动、误动、误退;误投或运行中失去任何一套主要热工保护装置。 4.1.5.3 运行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门拒动或动作后不回座,或回座后不严,需进行处理者。 4.1.5.4 备用电源自投入失灵;设备联动装置失灵;自动调整励磁装置失灵。 4.1.5.5 要电气、热工自动或调整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计算机系统故障,影响了 运行操作或调整。 4.1.5.6 信息系统事故顺序记录打印、事故追忆打印停用超过4小时;或故障录波器,故障顺序记 录仪应启动未启动或因录波、记录、测距等功能失常,未能提供正确、清晰记录或数据者。 4.1.5.7 集控计算机室、辅助工作区环境温度超出规定值20?5?,延续时间超过8小时。 4.1.5.8 信息系统中任意停用一套延续时间超过4小时。 4.1.6 通讯和运动设备发生异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4.1.6.1 通讯和运动设备故障,影响了发电设备的运行操作或电力系统正常调度。 4.1.6.2 载波与无线通讯设备(含微波)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4小时;架空明线 通讯设备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8小时;通讯电缆故障停用超过24小时。 4.1.6.3 调度通讯电源出现全部中断;调度总机出现失灵,延续时间超过10分钟;发电厂生产系统主岗电话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生产指挥系统电话故障全停,延续时间超过15分钟。 4.1.6.4 雷击造成通讯设备损坏。 4.1.6.5 调度电话录音设备发生应录音未录音或因功能失常造成录音功能不完整、不清晰,影响事 故或运行分析者。 4.1.6.6 远动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48小时。 4.1.7 仪表或仪表电源发生异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4.1.7.1 发电厂、变电站的主要电气或热工仪表(含自动记录装置)失灵或停用 4.1.7.2 锅炉立盘卧盘和信息系统分离器水位指示一套失灵;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或一侧分离器水位器均失灵,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 4.1.7.3 以表盘工作电源中断。 4.1.7.4 锅炉火焰监视装置全部失灵;或任一火焰监视装置功能失常,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工业电视修复时间适当延长)。 4.1.7.5 程序控制柜(HC)、终端单元柜(HA)、调节系统微机柜、变送器电源柜(LA)、汽轮机安全监测及保护装置柜(HE)、厂用电控制柜(HD)工作电源失电。 4.1.8 一个月中汽、水质量异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4.1.8.1 化学除盐水电导率或二氧化硅持续不合格时间每达到6小时。 4.1.8.2 锅炉给水PH值持续不合格时间每达4小时,或给水溶氧持续不合格时间超过8小时。 -14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4.1.8.3 蒸汽中钠或二氧化硅含量持续不合格时间每达8小时。 4.1.8.4 凝结水溶氧合格率低于95%,或其硬度、钠含量任一项持续不合格时间超过24小时。 4.1.8.5 循环水达不到控制指标(包括浓缩倍率)的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4.1.8.6 水内冷发电机的内冷水电导率持续不合格时间每达到8小时。 4.1.8.7 PH表、电导率表和氧表等三种主要在线化学仪表中,任一快表的投入率低于80%或准确率低于90%;氢中氧量表、氢纯度表等故障停用,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4.1.9 化学水处理设备即澄清器过滤器、离子交换器、再生系统及设备,预脱盐设备、各种水泵等, 因故障停用或影响了供水超过24小时。 4.1.10 运行重的变压器油或汽轮机油油质不合格,或抗燃油、汽轮机油颗粒度与水份定期普查不合 格。 4.1.11 水、煤、油、氢等项的化学监督报表报出错误数据,引起不良后果者。 4.1.12 氢气供应不足或氢气系统中漏氢(含发电机本体),使发电机氢压降低超过20%或使氢气纯度下降低于96%。 4.1.13 由于跑油、跑酸、跑碱构成严重污染者。 4.1.14 储存有害或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发生泄漏。 4.1.15 工业锅炉、生活用锅炉、气瓶及非生产用压力容器爆炸。 4.1.16 检修中,发现汽轮机断叶片;汽轮发电机组、汽动给水泵的轴瓦磨损严重;发电机、主变压 器绝缘损坏;锅炉炉管(蒸发受热面、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腐蚀或烧坏者。 4.1.17 生产现场失火造成直接经损失;明火禁区失火、电缆夹层或电缆沟起火、汽轮机组油系统起 火或氢气系统着火、爆燃。 4.1.18 厂房、泵房被水淹者。 4.1.19 除盐水箱水位在双机运行时低于6米或单机运行时低于5.5米。 4.1.20 水塔水位低于3.5米。 4.1.21 脱碳水箱水位低于50%。 4.1.22 建筑质量及其它异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4.1.22.1 下水井、污水泵及系统不通,造成井内溢水或地面反水,延续4小时未能处理。 4.1.22.2 生活供水中断。超过2小时。 4.1.22.3 综合沟内积水,持续48 小时未能处理。 4.1.22.4 土建工程、日常维护工程由于施工质量或检修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者。 4.1.22.5 暖气主系统泄漏,持续12小时未能恢复者。 4.1.22.6 厂区内的下水沟道井盖或电缆沟盖缺一块及以上者。 4.2. 4.2.1. 4.2.1.1 为了全面总结设备异常运行和不安全情况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148 QB/GHDD-SBB-02-20 二类障碍和异常标准4.2.1.2 范围构成二类障碍及以上事件的设备异常运行和不安全情况,达到本标准的均为异常。 4.2.1.3 发生异常后,有责任单位组织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防范措施及时报告安鉴部门。 4.2.1.4对异常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4.2.2. 4.2.2.1 由于人员误操作(含误碰、误动)造成非主要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4.2.2.2 因故障造成发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部件损坏,修复费用超过4000元及以上者。 4.2.2.3 由于跑油、跑酸、碱、树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0元及以上者。 4.2.2.4 仪器、仪表、工具、机械和生产车辆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者。 4.2.2.5 生产厂所或非生产场所失火,造成直接经济超过2000元及以上者。 4.2.2.6 高空作业落物,重量>0.5千克或落物带尖刃者。 4.2.2.7 起重作业中,被吊物发生坠落。 4.2.2.8 主要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时。 4.2.3. 4.2.3.1 由于人员过失,造成380伏电压互感器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回路开路。 4.2.3.2 380伏及以下电气设备带负荷拉刀闸。 4.2.3.3 380伏重要电力电缆(包括电缆头和中间接头)短路。 4.2.3.4 380伏厂用电源开关及主要辅助设备开关、6千伏及上刀闸操作机构(含电动操作机构)失 灵。 4.2.3.5 主要辅助设备电动机温度和温升达到规程规定允许值。 4.2.3.6 发电机内进入透平油,24小时放油量累计超过10千克。 4.2.3.7 锅炉就地水位计照明中断4小时。 4.2.3.8 主要设备事故信号失灵超过2小时。 4.2.3.9 未能及时补氢和排污,使发电机氢压降低10%以上或氢纯度降至96%以下。 4.2.3.10 发电机自动励磁装置异常,被迫倒为手动励磁方式运行超过2小时。 4.2.3.11 由于主变部分冷却装置或通风装置停运造成降出力。 4.2.3.12 直流系统接地延续时间超过2小时。 4.2.4. 4.2.4.1 锅炉水位、主蒸汽温或再热汽温度、压力高于或低于运行规程规定的数值。 4.2.4.2 锅炉安全门动作(做试验出外)。 4.2.4.3 锅炉事故放水动作(做试验出外)。 4.2.4.4 任一安全门故障停用达到24小时。 4.2.4.5 生产调度系统微机因故障停用影响调整。 4.2.4.6 热控系统任一微机故障停用超过1小时。 4.2.4.7 任一碎渣机故障停运时间超过12小时或碎渣机全部故障停运超过4小时。 4.2.4.8 任一捞渣机故障停运时间超过12小时;两台;捞渣机同时故障停运时间超过6小时;三台 -14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及以上捞渣机同时故障停运。 4.2.4.9 重油库全部供油泵或卸油泵故障。 4.2.4.10 输煤皮带划破5米及以上者。 4.2.4.11 输煤皮带重车停运。 4.2.4.12 辅助设备故障造成机组降出力者。 4.2.4.13 任一台炉原煤仓全部空仓(未造成机组降出力)者。 4.2.4.14 电除尘器任一通道?电场故障停运或任一通道?、?电场故障停运。 4.2.4.15 任一循环水沟水位超出3-7格范围。 4.2.4.16 任一化学制水设备全部故障停运。 4.2.4.17 任一泵房两台及以上灰浆泵组系统故障造成锅炉放灰困难。 4.2.4.18 任一机组高压或低压加热器成组故障停运。 4.2.5. 4.2.5.1 运行中主要辅助设备失去电气或热机保护。 4.2.5.2 误投、停主要辅助设备的任一电气或热机保护。 4.2.5.3 主要辅助设备的电气或若热机保护拒动、误动。 4.2.5.4 事故防水门拒动。 4.2.5.5 主要电气、热工自动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12小时。 4.2.5.6 主蒸汽、主给水系统、锅炉对空排汽及事故放水的电动门不能电动,超过2小时。 4.2.5.7 故障录波器停用,延续时间超过6小时。 4.2.6. 4.2.6.1 生产调度总机故障失灵,延续时间超过5分钟。 4.2.6.2 生产主岗调度电话故障失灵,延续时间超过15分钟。 4.2.6.3 自动电话总机故障停用超过5分钟。 4.2.6.4 远动装置故障停用,延续时间超过24小时。 4.2.7. 4.2.7.1 任一锅炉就地水位计和主控双色水位计失灵,延续时间超过12小时。 4.2.7.2 在线监测仪表(PH值表、电导率表、氧表、氢压表、氢纯度表等)故障停用时间超过12 小时。 4.2.7.3 锅炉火焰监视电视故障停用超过2小时。 4.2.7.4 主要电气、热工仪表故障停用超过2小时。 4.2.8. 4.2.8.1 锅炉溶氧或PH值不合格超过4小时。 4.2.8.2 炉水磷酸根不合格超过4小时。 4.2.8.3 主蒸汽中钠或二氧化硅含量不合格超过6小时。 4.2.8.4 凝结水溶氧、硬度、电导率任一质量不合格超过6小时。 150 QB/GHDD-SBB-02-20 二类障碍和异常标准4.2.8.5 循环水质 超过控制指标(包括浓缩倍率),延续时间超过6小时。 4.2.8.6 发电机内冷水质不合格超过3小时。 4.2.9. 4.2.9.1 氢气系统或制氢设备故障,不能制氢超过4小时。 4.2.9.2 发电机每6小时补氢超过16立方米持续时间超过36小时。 4.2.9.3、煤、水、油、氢监督报表出现严重错误。 5.1. 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 有效性。 5.2. 安健环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 修改意见。 5.3. 安健环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6.1. 公司安健环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15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52 QB/GHDD-SBB-02-21 设备部缺陷考核细则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5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华定电缺陷考核的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缺陷考核管理。 无 无 4.1. 说明 4.1.1. 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设备部各专业消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职工自查缺陷,减 少缺陷发生率和特殊缺陷总数,提高缺陷消除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4.1.2. 本细则以100分为考核基准分,按月考核。 4.1.3. 缺陷统计考核每月一次,每月月初00:00至月末当日24:00为当月缺陷条数统计期间。 4.1.4. 设备部所有专业进行评比,每月月度缺陷管理奖金中3500元(每个专业拿出500元;各队缺陷奖励的达不到拿出数目时从月度奖金扣出中补齐)进行考核。 4.1.5. 缺陷考核分:当月缺陷总数、缺陷消除率、消缺及时率、遗留缺陷总数、重复缺陷数、泄漏 率指标六项指标进行考核。 4.1.6. 受到奖励专业在分配上要体现多劳多得,收入凭贡献,不能搞平均主义。 4.1.7. 缺陷以BFS++中的记录做为考核依据。 4.2.当月缺陷总数的考核 4.2.1. 当月缺陷总数计算公式 当月缺陷总数= (当月BFS++内缺陷数+专业遗留缺陷数)(没有消除的缺陷累计统计) 4.2.2. 当月缺陷总数考核基数为上月考核基数的98%(不满1条的,按照1条计算),168后第一个月的缺陷按168试运期间最后一个月计算进行考核。 4.2.3. 专业每月实际发生的当月缺陷总数较之当月缺陷总数考核基数,每降低5%加2分,每升高5%扣2分。 4.2.4. 缺陷统计以BFS++内为准;但是缺陷记录还要将自查缺陷和专业下发缺陷统计记录好。 4.2.5. 对于责任不清的缺陷,各项指标相关专业同时统计。 4.3.缺陷消除率的考核 4.3.1. 缺陷消除率计算公式 缺陷消除率=当月消除缺陷总数/(当月BFS++内缺陷数+专业遗留缺陷数)*100%。 4.3.2. 各专业每月缺陷消除率指标均为95%。(鼓励消除遗留缺陷,将遗留缺陷列入考核) 4.3.3. 月统计缺陷消除率每降低1%,扣1分;每提高1%,加1分。 4.4.消缺及时率的考核 4.4.1. 消缺及时率计算公式 154 QB/GHDD-SBB-02-21 设备部缺陷考核细则 消缺及时率=当月消除缺陷数/按“发电管理系统中GHFD-05-0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中要求应 消除的缺陷*100%。 4.4.2. 消缺及时率相关要求见“发电管理系统中GHFD-05-0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3和5.4的要求考核。 4.4.3. 各班每月消缺及时率指标均为100%。 4.4.4. 月统计消缺及时率每降低0.5%,扣2分。 4.5.遗留缺陷总数的考核 4.5.1. 将各专业2002年10月遗留缺陷数作为本细则实施后每月的当月遗留缺陷总数考核基数。 4.5.2. 月统计中,每增加1条,扣0.5分;每减少1条,加0.5分;全月无遗留缺陷,加5分。 4.5.3. 经设备部经理和安健环部认可的特殊缺陷,可不转至次月遗留缺陷总数考核中。反之,未经 设备部经理和安健环部认可的特殊缺陷,逐月考核直至缺陷消除为止。 4.5.4. 本细则特殊缺陷范围:必须经过大修消除、设备本身固有且必须列入改造项目才能消除的缺 陷。 4.6.重复缺陷数的考核 4.6.1. 同一设备在一周内再次发生同一原因的缺陷,视为重复缺陷。 4.6.2. 各班每月重复缺陷指标均为0,每发生一条扣1分,同一缺陷多次出现可重复统计。 4.6.3. 同一设备在一月内重复发生同一原因的缺陷超过4次,设备部专工应将其列入疑难缺陷 处理,此后直至缺陷消除前,此缺陷不再进行重复缺陷的考核。(如:捞渣机掉渣、火焰电视清 灰、照明变跳闸等) 4.6.4. 重复缺陷的考核适用于包括微机缺陷、专业下发、设备部限期整改的所有缺陷。 4.7.泄漏率指标考核 各专业每月泄漏缺陷指标均为0,每发生一条扣1分,同一泄漏点多次出现可重复统计。 4.8.考核 设备部专业进行评比: 第一名全部奖金的20%;(700元) 第二名全部奖金的17%;(595元) 第三名全部奖金的15%;(525元) 第四名全部奖金的14%;(490元) 第五名全部奖金的13%;(455元) 第六名全部奖金的11%;(385元) 第七名全部奖金的10%;(350元) 4.9. 其他 4.9.1. “当月缺陷总数”、“ 缺陷消除率” 、“消缺及时率”“ 特殊缺陷总数”、“ 重复缺陷数” 、 “泄漏率”等六个指标分别占25、25、10、10、10、20分。 4.9.2. 程序执行不力,设备部检查后指出仍不整改或奖励分配实行平均主义,本制度统计扣5-10分。 -15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4.9.3. 设备部绩效考核员每月2日前根据BFS++统计计算各专业当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设备部缺 陷管理考核表(见附件)并提出相应的奖惩意见,于3日前与缺陷分析报给设备部经理助理。 4.9.4. 设备部经理助理审核后交主任签署意见,由绩效考核员在月度奖金中予以兑现。 4.9.5. 未尽事宜,参照厂有关考核制度执行。 4.9.6. 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部。 5.1. 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 有效性。 5.2. 设备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 改意见。 5.3. 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6.1. 公司设备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156 QB/GHDD-SBB-02-20 二类障碍和异常标准 年 月 日 其他考核 当月缺陷数 缺陷消除率 消缺及时率 遗留缺陷数 重复缺陷数泄漏率 考核 名次 (10) (25) (25) (10) (10) (20) 总分 增5% 扣2分 降1% 扣1分 降0.5% 扣2分 增1条扣0.5分 每条扣1分 每条扣1分 降5% 加2分 增1% 加1分 降1条加0.5分 指标为0 指标为0 指实 得指实得指实得指实得数 得 数 得数扣 标 绩 分 标% 绩 分 标% 绩 分 标 绩 分 量 分 量 分 量 罚 热控专业 95 100 95 100 电气二次 95 100 汽机专业 95 100 锅炉专业 95 100 电气专业 95 100 化学专业 95 100 燃料专业 经理助理意见: 经理意见: 签字: 签字: 考核期为当月1日0:00至月末日24:00 -15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58 QB/GHDD-SBB-02-22 设备部值班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5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华定电设备部和外委维护单位的值班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设备部和外委维护单位的值班管理。 无 无 4.1. 安排值班时要考虑好专业搭配,留足消缺和备用抢修人员,留下联系方式或电话,必须保证能 随时找到。凡因人员不足或找不到人、物品而影响工作,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2. 专业或班组工具、备品、材料、资料、图纸、钥匙等要做好交接,以防影响工作。 4.3. 值班人员上岗后要到现场巡视设备,了解机组运行情况,冬季要检查伴热电缆和防冻情况。 4.4. 保证通迅畅通。凡因转电话、电话放不好等原因造成通迅不畅,影响工作,按脱岗处理。现场 有工作时要向值长或带班人员说明去处,以防找不到人。 4.5.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完成厂安排的各项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重要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出现缺陷消除不及时,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需其它单位、部门或专业配合或 协调的,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4.6.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4.7.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严禁洒后上班,严禁迟到、早退、中间脱岗,严禁打扑克、下 棋等。凡是违反值班纪律的一经查出按综合考核条例从重处罚。 4.8. 分场带班人员要协调好厂安排的工作,监督消缺、计划完成及各班组值班情况。 4.9. 值班事件汇报程序:遇有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必须马上安排处理,需要其它部门或专业配合 的工作,积极主动要求配合,协商解决。如有需要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协调的事项,应逐级反映。 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事件报告后,如须到现场处理的必须在10分钟之内赶到主控室。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到位,将根据综合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4.10. 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擅自脱离岗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综合管 理条例进行考核,因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按照严重程度根据综合管理考核条例考核。 4.11. 遇有重大生产活动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如公司另行规定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12.带班人员每日17:00-17:30(周六、周日为8:00-8:30)期间到主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 填写好自己的联系方式。,每日18:00(周六、周日为8:30)之后报道者视为迟到,参照综合管理 考核条例进行考核。值班人员按上述时间要求到带班人员处签到。 4.13.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因故不能按顺序值班时必须事先向公司值班人员请假,并安排好替 班人员,否则将加倍考核值班单位 5.1. 由设备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有效性。 160 QB/GHDD-SBB-02-22 设备部值班管理制度5.2. 各外委单位项目经理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 期提出修改意见。 5.3. 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6.1. 公司设备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16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62 QB/GHDD-SBB-02-23 外委队伍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及工作汇报制度 试行 2004.3.30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6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外委队伍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及工作汇报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设备部对外委单位的例会和汇报工作的管理。 无 无 4.1. 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制度 4.1. 1.每周一下午2:30参加国华定电召开的生产例会,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 划,对未完成的工作做出说明。提出需要定电各部门配合或解决的问题。 4.1.2.参加每周二下午3:30国华公司安全例会。每月第三周为下午2:30,要求各标段第一责任人(经理)参加。 4.1.3.参加每周三上午9:00国华定电工程调度会。 4.1.4.会议时间如有变动,以网上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4.1.5.参加每周一的设备部例会(时间以通知为准)。 4.1.6.参加每周二下午14:00的设备部消缺例会。 4.1.7.以上会议要求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 4.2.工作汇报制度 4.2.1.外委三个标段每天下午下班前半小时以OA邮件方式向设备部燃料专业刘东信汇报当天的工 作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并上交当日的点检记录和点检记录和点检日志。 4.2.2.每周四10:00前完成本周检修工作总结和下周检修工作计划,并以OA邮件方式发送至设备部刘海涛经理、锅炉专业王天伟。 4.2.3.每月25日下班前完成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并以OA邮件方式发送至李石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设备部刘海涛经理、燃料专业刘东信。 4.2.4.设备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前参加试运人员每天要到设备部签到,并做好调试记录。 4.3.考核制度 4.3.1.对无故不参加例会标段,按合同附件中《维修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每缺席一次考核 100元。 4.3.2.对不能按时完成日工作汇报制度的标段,按合同附件中《维修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每 次考核200元,不能完成周总结及月度工作总结的村段每次考核200元。 5.1. 由设备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有效性。 5.2. 各外委单位项目经理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 期提出修改意见。 164 外委队伍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及工作汇报制度 QB/GHDD-SBB-02-23 5.3. 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6.1. 公司设备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附件一:周总结格式 A 填报人 时 间 2003年 月 日- 月 日 序号 内 容 备 注 按合同要求应到人数、本周在定电实有人数、人员到位情况 休息人数等 1. 2. 完成的项目 3. 4. 1. 2. 未完成项目 3. 4. 1. 2. 需定电协调的问题 3. 4. 1. 2. 现场发现的重大设 计、施工或安装问题 3. 4. 序号 内 容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6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附件2:周生产例会汇报内容格式 标段 时 间 2003年 月 日 内 容 上周工作完成情况 上周工作计划##条,实际完成##条,未完成##条 未完成项目原因 对未完成项目作出简要说明 需定电协调的问题 本周检查发现土建问题 条、设计问题 条、设备质量问题 条、 安装问题 条,其中主要问题如下: 1 现场发现的主要问 题 2 3 4 序号 内 容 备 注 1 2 3 4 5 6 166 QB/GHDD-SBB-02-23 外委队伍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及工作汇报制度 附件3:日汇报格式 标段 时 间 人员到位情况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 1. 2. 3. 4. 完成的项目 5. 6. 7. 8. 9. 1. 2. 未完成项目 3. 4. 5. 1. 2. 需定电协调的问题 3. 4. 1. 2. 现场发现的重大设3. 计、施工或安装问4. 题 5. 6. 序号 内 容 备 注 1. 2. 3. 4. 5. 6. 附件4:月度总结内容 1、 人员到位情况分析。 2、 人员培训情况。 3、 本月完成主要工作。 4、 需要定电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5、 其它。 -16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 部门: 2004 年 x 月 x日----- x 月 x日(周一至周日) 检 修 进 度 专业 责任人 完成率 备注 序 检 修 项 目 号 1 2 3 4 5 6 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审核:(填写主管领导姓名) 编制: 168 外委队伍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及工作汇报制度 QB/GHDD-SBB-02-23 附件6:检 修 周 总 结 部门: 2004 年 x 月 x日----- x 月 x日(上周周一至周日) 序号 计划项目名称 完成情况 未完原因 备注 专业 责任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完成计划外项目: 其它说明: 1、 2、 审核:(填写主管领导姓名) 编制: -16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 部门: 2004 年 x 月 x日----- x 月 x日(每月1日到30日) 检 修 进 度 专业 责任人 完成率 备注 序 检 修 项 目 号 5 10 15 20 25 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审核:(填写主管领导姓名) 编制: 170 外委队伍参加国华定电例会及工作汇报制度 QB/GHDD-SBB-02-23 附件6:检 修 月 总 结 部门: 2004 年 x 月 x日----- x 月 x日(每月1日到30日) 序号 计划项目名称 完成情况 未完原因 备注 专业 责任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完成计划外项目: 其它说明: 1、 2、 审核:(填写主管领导姓名) 编制: -17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72 QB/GHDD-SBB-02-24 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岗位教育培训标准 试行 2004.3.30 刘海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7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规定了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培训的管理目标、职能分 工、管理内容与重点要求,定期培训活动和培训管理基础工作等的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岗位教育培训的管理。 1.3 鼓励职工努力学习业务,刻苦钻研技术,立足岗位苦练基本功,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持 证上岗。 2.1电力生产人员培训制度(试行) 电力工业部 1996年修订本。 2.2发电厂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1995年修订本 2.3新员工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华北电集[1998]197号 3.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在任期中提出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 在年、季、月度工作计划中提出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及措施。 3.2承包方职工教育培训实行三级培训管理。 3.2.1承包方项目经理对全体职工教育培训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3.2.1.1负责审核年度、月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年度培训工作总结汇报,监督职工培训计划 项目的实施。 3.2.1.2对在职工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成员作出奖励决定。 3.2.2承包方项目经理部下设兼职培训工程师从事本部门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2.3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各专业设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兼职负责本专业培训工作。 3.3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对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培训工作有监督和考核权。 4.1岗位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使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全面了解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的经营理念,尽快容入到国华定电的生产管理中去,有计划的培养出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有科学 文化知识、有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的队伍,共同实现,保证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达到创建国际 一流电厂的目的。 4.2岗位培训工作应该从实际出发,面向生产工作,强调针对性、实用性、注重实效。要贯彻学用 结合,按需施教,要重视能力培养,加强行为规范或职业道德。 4.3要以岗位培训为核心、技能培训为重点,岗位培训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要突出 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当前应围绕600MW机组设备全面、应急、专项等适应性培训,并作 为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常性任务。要切实抓好项目经理部人员岗位教育培训,必须逐步规 范化、制度化。 4.4 岗位教育培训应本着岗位的职业道德、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实际技能及岗位应知应会为主 体内容。 174 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岗位教育培训标准 QB/GHDD-SBB-02-24 5.1 岗前培训: 5.1.1国华定电生产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教育培训。 5.1.2安全教育培训和安规考试。 5.1.3生产设备系统介绍。 5.1.4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 在岗培训: 5.2.1定期安全规程学习培训。 5.2.2定期紧急救护知识及消防知识培训。 5.2.3防止人身及恶性事故培训。 5.2.4设备及系统的培训。 5.2.5技术规程培训。 5.2.6提高操作水平及工艺水平培训。 5.2.7专业理论知识培训。 6.1 运行岗位的培训: 6.1.1专业培训班或技术讲课。 6.1.2事故预想或反事故演习。 6.1.3考问讲解或技术问答。 6.1.4技术比赛或技术表演。 6.1.5运行分析或专题讲座。 6.1.6典型事故案例解析。 6.1.7安全规程和检修规程考试。 6.1.8国华定电生产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教育培训班。 6.1.9上岗考试。 6.2 检修、维护岗位培训: 6.2.1技术讲课和专题讲座。 6.2.2一事一训。 6.2.3技术问答与技术讲解。 6.2.4专业知识培训(设备结构、检修工艺标准等)。 6.2.5基本功培训(钳工、制图、常用材料性能)。 6.2.6技术培训班。 6.2.7典型事故案例解析。 6.2.8安全规程和检修规程考试。 6.2.9国华定电生产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教育培训班。 6.2.10上岗考试。 -17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6.3 反事故演习 6.3.1 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要参加国华定电的反事故演习。 6.3.2 独立承包的运行单位,由本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运行班组每月反事故演习不少于 一次,由班组负责组织。演习前要有详细方案,演习结束后要有总结。演习要指定专人监护。 6.4 事故预想 6.4.1 运行班组每值一次,事故预想应根据季节特点和现场设备情况,预想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出 预想和处理对策。 6.5 一事一训 6.5.1 一事一训内容包括: 6.5.1.1检修前的技术交底,如检修项目、工期、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工艺标准、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点控制措施等。 6.5.1.2检修过程中的培训,如检修设备构造、检修工艺及针对检修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措 施等。 6.6 特殊工种的岗位教育培训 6.6.1起重工岗位培训内容: 6.6.1.1应了解电学基础知 6.6.1.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紧急救护。 6.6.1.2 起重机械主要技术参数。 6.6.1.3起重机种类及工作特点。 6.6.1.4力学基础知识及起重吊运基础知识。 6.6.1.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使用。 6.6.2焊工岗位培训内容: 6.6.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焊接安全技术要求。 6.6.2.2金属基础知识。 6.6.2.3焊接设备及工具。 6.6.2.4热处理工艺。 7.1在正常培训的基础上,项目部门应按本制度进行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建立全员教育培训考核与 经济责任制挂钩,并记录在个人培训考核档案内。 7.2每年组织全部门员工进行定期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考试。 7.3各专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不定期的安规考试。 7.4安规、检修规程(600MW机组 )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工作,需经培训后补考合格方可上岗。 8.1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应明确职工教育培训需求,确保对所有人员都进行培训,并至少建立以下职 工培训档案和培训记录? 176 外委检修、维护、运行人员岗位教育培训标准 QB/GHDD-SBB-02-24 8.1.1承包方项目经理部月度、年度培训计划总结。 8.1.2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各专业上报的培训计划、总结。 8.1.3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人员培训考核档案。 8.1.4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培训网名单。 8.1.5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培训考试记录及成绩登录表。 8.1.6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培训活动记录。 9.1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培训工程师的职责、职权 9.1.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部门培训计划,并按求完成部门培训总结。 9.1.2督促、检查各专业培训工作,定期召开部门专业负责人会议,检查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交流 培训经验。 9.1.3组织各部门的技术讲座、技术比武、反事故演习及规程考试等培训活动。 9.1.4参与各部门组织的人员的考试工作。 9.2专业负责人职责、职权 9.2.1根据基目部培训计划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专业培训计划。 9.2.2抓好本专业日常培训业务及考核。 10.1. 由设备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有效性。 10.2. 各外委单位项目经理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 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10.3. 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11.1. 公司设备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11.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11.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17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78 QB/GHDD-SBB-02-25 外委消缺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7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华定电设备部和外委维护单位的消缺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设备部和外委维护单位的消缺管理。 无 无 4.1. 一般工作要求 4.1.1. 检修单位应根据委托检修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4.1.2. 检修单位应合理配置在定电现场的检修人员,以保证各项检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4.1.3. 检修单位应合理安排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的数量,并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 4.1.4. 检修单位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应按时参加设备部每周工作例会; 4.1.5. 现场实施机组启动、重大运行试验时,当班值长应通知检修单位负责人及时到场进行配合或 指挥; 4.1.6. 现场实施重大检修项目时,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到场进行指挥; 4.2. 缺陷处理 4.2.1. 现场日常缺陷处理应按照BFS++流程要求,及时完成工单工作内容; 4.2.2. 夜间和节假日处理缺陷时,检修单位应根据当班值长的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如果缺陷 处理有困难,检修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部本专业点检长; 4.2.3. 检修单位夜间或节假日接到设备缺陷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2.4. 检修单位处理现场缺陷应本着“小缺陷不过值,大缺陷不过天”的原则进行; 4.2.5. 现场检修工作的实施要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对不需要出工作票的检修工作项目,检修 人员也必须在开工前通知当班值长,取得值长同意后才能开始工作; 4.2.6. 检修工作完成后的遗留问题及其它需要运行中注意的事项,检修人员应及时通知当班运行人 员,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上做好相应记录;安排因人员不足或找不到人、物品而影响工作,要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3. 考核按本标段的承包合同执行。 5.1. 由设备部经理担任本制度的负责人,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有效性。 5.2. 各外委单位项目经理担任本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 期提出修改意见。 5.3. 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6.1. 公司设备部是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单位。 180 外委消缺管理制度 QB/GHDD-SBB-02-25 6.2.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6.3.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18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182 QB/GHDD-SBB-02-26 设备分工细则 试行 2004.3.30 刘海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8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一、分工界限 1.1各专业设备范围划分除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以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所划区域划分(特殊规定:燃油 泵房区域归燃料)。 1.2各专业设备分工准则: (1)原则上各专业以区域界限为准,其中穿墙管墙内部分,归流出介质方。 (2)压缩空气罐出口门以后管道,至使用单位厂房外墙皮后流向哪个专业归哪个专业。 (3)以厂房为界时,均以外墙面为分界面。 (4)以端子排为界时,端子排的检修维护由端子排所属专业负责。 (5)截面积在25mm222以上(包括25mm)的电力电缆归电气,截面积在25mm以下的电缆,动力电 缆电气、热工谁用谁负责,信号电缆谁送谁负责。 (6)回转设备以对轮为界,对轮螺栓归机械设备所在单位(找中心工作与外委单位相对应专业负责验 收)。滑动轴承归机务,其余归电气。 (7)电动机冷却器冷却系统的冷却水管路均以出入电动机时,靠近电动机的第一个短管为界,短管及 法兰归电气专业,其余部分归相关机务专业。 (8)发电机充排氢、CO系统归电气。 2 (9)加油按给油脂标准执行,润滑脂和大量加润滑油由点检人员监督外委人员完成(正常少量加润滑 油归运行)。 (10)各专业范围内的门窗、玻璃、楼梯、平台、栏杆和建筑物、装饰材料等归各专业负责。 (11)流量测量装置拆装归机务,设备选型、检测、备件归热工。汽水取样管以取样一次门为界,取样 一次门以前归设备所在专业, 取样一次门以后一直到取样间归化学专业,汽水取样冷却装置的所有机务设备归化学专业。 (12)全厂所有热工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设备所在专业与热控界限以一次门为 界,一次门归设备所在专业,以下归热工专业。如果没有一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设备所 在专业(更换由热工提供),测点以上归热工专业;压力表直接上在表门上由热工负责安装。 (13)所有气动阀门控制装置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第一个短管为界,短管前法兰后所有设备包括电磁 阀、气管路都归热工专业。气动执行装置与阀门门杆以连接器为界,连接器归机械。 (14)工业水系统、生活水系统、上下水、暖通、消防水、污水、雨水、工业用汽等:以母管为界,母 管归设备所在专业,引出管第一个焊口后归使用单位。 (15)全厂所的电气、热控设备的责任归口单位为电气和热控。要负责全面的管理工作(即外委的也要 全面进行管理的定期检查)。 (16)电动门(不包括电动执行器)变速箱由机械负责,其它由热控负责配合工作。 (17)中间无联轴器的电动机械,电机属电气专业,电机轴上所带部件属机械专业。 二、各专业设备 1汽机专业 (1) 安装在汽机厂房内(跟锅炉分界以C排墙炉侧墙皮为界)的加热器、水箱、及各种水泵、油泵、 184 QB/GHDD-SBB-02-26 设备分工细则风机等设备及其系统附件。 (2)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3)给水泵、除氧器、锅炉连续排污扩容器等设备及其系统附件。 (4)润滑油补充油箱、贮存油箱、油净化装置、滤油机等设备及系统附件。 (5)发电机密封瓦、密封油箱、冷油器、空氢侧交直流密封油泵等设备及其系统附件。 (6)氢冷泵及其系统附件。 (7)开式水系统、闭式水系统及其系统附件。 (8)凝汽器胶球装置及其系统附件。 (9)安装在汽机厂房内的汽、水、油、气等各种管道、阀门及其系统附件。 (10)安装在汽机厂房内的汽、水等各种管道、阀门、设备的保温。 (11)安装在汽机厂房内消防设施及其系统附件。 (12)安装在汽机厂房内的起重设备及其系统附件。 (13)循环水系统所有转动设备、起吊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4)安装在循环水泵房内的汽、水、油、气等各种管道、阀门及其系统附件。 (15)循环水泵房内消防设施及其系统附件。 (16)冷却塔及其附件。 (17)汽机厂房、循环水泵房内外楼梯、钢粱维护。 (18)汽机厂房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 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9)循环水泵房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 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20)汽机专业承担的卫生区及设施维护工作。 (21)西大洋水库至水塔补水系统及附件。 (22)全厂深井系统及附件。 2电气专业 (1)500KV系统所有一次设备,500KV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控制回路。 (2)220KV系统所有一次设备,220KV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控制回路。 (3)升压站继电器楼内的蓄电池,直流馈线屏,进线柜、直流充电柜和UPS柜内的一次设备。 (4)升压站内的所有刀闸端子箱。 (5)发变组和启备变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含发电机绝缘过热监测装置和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仪)。 (6)励磁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含功率柜的冷却风机)。 (7)主变、高厂变、启备变的冷却器、潜油泵控制回路、瓦斯继电器、温度表、压力释放阀、中间端 子箱等变压器的附属设备。 (8)主厂房蓄电池,直流馈线屏,进线柜,直流充电柜和UPS柜内的一次设备。 -18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9)所有20KV、6KV、380V(输煤)系统的一次设备。 (10)(输煤)所有380V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开关和母联开关除外)、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 控制、保护、电测回路。 (11)低压厂用变的温度控制器及回路(不含温度跳闸和报警回路)。 (12)柴油发电机系统及保安电源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 (13)所有交、直流电机的一、二次设备。 (14)水源地供电系统包括电厂到取水泵房所有电气设备。 (15)全厂电流互感器的特性试验和开关的动作特性试验。 (16)全厂所有照明系统的一、二次设备。 (17) 全厂避雷设备。 (18)全厂接地网系统。 (19)全厂起重装置所有电气设备 (20)电除尘电气设备。 (21)电气设备动力电缆。 (22)全厂照明设备。 3继电专业 (1)500KV系统的所有线路保护、断路器保护及回路。 (2)500KV断路器的控制信号回路。 (3)500KV电测、远动、故障录波器、试验电源柜设备及回路。 (4)220KV系统的所有线路保护、断路器保护、母线保护及回路。 (5)220KV断路器的控制信号回路。 (6)220KV电测、远动、故障录波器、试验电源柜设备及回路。 (7)升压站继电器楼内直流充电柜、UPS电源柜的控制部分和绝缘监测装置。 (8)电气NCS系统的所有设备。 (9)发变组保护及故障录波器、自动同期装置、发变组系统的所有电测和远动装置及回路。 (10)励磁调节控制系统。 (11)励磁变、脱硫变的保护、仪表及控制信号回路。 (12)所有6KV开关柜的保护、仪表及回路。 (13)厂用电快切装置及回路。 (14)所有380VPC段的进线开关、母联开关的保护、电测及控制回路。 (15)厂房内的直流充电机和UPS的控制、绝缘监测装置。 (16)全厂继电保护和电测技术监督和归口管理。 (17)全厂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和管理。 (18)远动系统。 (19)通讯设备及系统。 186 QB/GHDD-SBB-02-26 设备分工细则(20)柴油发电机系统及保安电源系统的所有二次设备。 4锅炉专业 (1)锅炉本体:汽包及附属设备、受热面管及联箱、省煤器灰斗;空预器及附属设备;吹灰器及其蒸 汽、疏水管道阀门。 (2)燃烧系统:原煤斗、磨煤机、一次风管及插板门、燃烧器、内外二次风挡板;燃油系统的管道阀 门、油枪及推进器;二次风箱及其入口调节挡板。 (3)锅炉转机: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密封风机、火检风机及各附属风道和挡板、挡板执行机 构;给煤机、磨煤机及附属设备;暖风器疏水泵。 (4)锅炉管阀:给水系统、减温水系统、疏放水系统、排空系统、取样系统、临炉加热系统、生水加 热系统、消防水系统的管道阀门;安全门、PCV阀及各消音器;省煤器再循环门、事故放水门及管 道;定排扩容器及附属设备、暖风器疏水箱及附属设备;锅炉各种水位计。 (5)锅炉厂房:所有锅炉厂房范围内的通风采暖设施、冷却水系统、起吊设备;所有保温。 (6)引风机:起吊设备。 (7)锅炉房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消防设施、保温钢架、检修用机器设备、走梯 平台、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装饰性构件等附属设施。 (8)空压机房内为满足压缩空气正常生产、安全使用、合格送出而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 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保温设施。 (9)空压机房内起重设备、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 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0)空压机房至锅炉房、汽机房等所有室内用户之间的压缩空气系统管道、阀门、容器、及其它附属 设备、构件和保温设施。 (11)集中制冷站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保温设施。 5除灰专业 (1)锅炉房零米的渣井、捞渣机、渣仓、双向皮带、除渣循环水泵、除渣供水泵、高压供水泵、高效 浓缩机、板式换热器、排浆泵、排污泵等所有炉底渣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起吊设备、照 明、采暖、通风、管沟设施。 (2)从省煤器及电除尘器灰斗以下仓泵输送系统、输送及仪用空压机系统、电除尘灰斗流化系统、灰库流化系统一直到灰库卸灰设备在内的所有飞灰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起吊设施、支吊架; 罗茨风机房及灰库区内采暖、通风、起吊、消防设施。 (3)静电除尘器本体、阴阳极振打系统、灰斗及附属设备平台、楼梯、步道。 (4)从磨煤机石子煤斗进料门开始到排到捞渣机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管沟、支吊架等。 (5)灰场内的所有机械设备、起吊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6热控专业 -18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机组热控电源系统(包括热工交、直流电源系统、DCS电源系统、热工UPS电源系统等)。 (2)DEH系统及所属就地取样元件、执行机构的电子部件、抗燃油系统所属的热控设备。(不包括各 泵电机和电加热器及其相关的电气控制部分) (3)MEH系统及所属就地取样元件、执行机构的电子部件、抗燃油系统所属的热控设备。(不包括各 泵电机和电加热器及其相关的电气控制部分) (4)TSI系统中所属的测量装置、就地安装的测量探头、前置器、电缆及TDM系统。 (5)小机TSI系统中所属的测量装置、就地安装的测量探头、前置器、电缆。 (6)汽机主保护ETS系统的所有热控设备。 (7)小机保护ETS系统的所有热控设备。 (8)空预器间隙调整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9)BPC旁路控制系统,包括所有就地取样元件、控制柜及液压系统所属热控设备。 (10)火检系统,包括火检探头、电缆、火检放大柜及火检冷却风系统的所属热控设备。 (11)炉膛火焰及汽包水位监视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12)DCS系统的所有机柜(包括远程I/O柜)、通讯系统、各工作站、显示屏、打印机等,DCS公用系统的机柜及相关的通讯系统。 (13)MCS系统所有一次元件、执行机构。包括机组协调控制系统、给水控制系统、燃料控制系统、 燃烧控制系统、汽温控制系统、高低加疏水、除氧器水位、定连排控制系统、凝汽器水位自动调节 系统等所属热控设备。 (14)FSSS系统中的一次元件、执行机构、磨煤机、给煤机控制单元的控制柜,点火系统的就地控制 柜及所属热控设备。 (15)SCS系统,包括汽机辅机顺控系统的一次元件及所属热控设备,炉辅机顺控系统的一次元件及 所属热控设备,及电气系统的控制逻辑。 (16)DAS系统(包括远程I/O)所属的热控设备。 (17)ECS系统的信号以DCS机柜端子排为界。 (18)PCV阀控制系统。 (19)烟气取样系统热控设备。 (20)发电机氢油水系统所有热控设备。 (21)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控制柜。 (22)化学水程控系统的机柜、通讯系统和各工作站(包括化学在线仪表)。 (23)工业废水系统的机柜、通讯系统和各工作站。 (24)除灰、除尘程控系统的机柜、通讯系统和各工作站。 (25)炉管泄漏检测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26)全厂压力表、差压表、流量装置、温度表、测温元件、压力变送器及系统附件。 (27)全厂所有电、气动执行器及控制系统。 (28)锅炉点火器及推进器、控制系统。 188 QB/GHDD-SBB-02-26 设备分工细则(29)电结点水位计。 (30)冷凝罐及其附件。 (31)全厂消防控制系统及各种传感器。 7燃料专业 (1)输送系统:皮带输送机(含胶带、传动装置、托辊及机架、主动滚筒、从动滚筒、清扫器、逆止 器、拉紧装置等)、电动三通挡板、振打装置、下煤筒、导料槽、除铁器(含除铁箱)、犁煤器、刮 水器等。皮带给煤机、电子皮带称及校验装置、入炉煤采样机、板式输送机。 (2)翻车设备及煤场设备:入厂煤采样机、翻车机、翻车衡、斗轮机、推煤机、装载机等。 (3)破碎设备:滚轴筛、碎煤机。 (4)除尘系统:多管水浴式除尘器、扁布袋除尘器、煤场喷淋设施、喷雾设施。 (5) 水冲冼部分:输煤系统用的泥浆泵、升压泵及其它水泵、管道及阀门、含煤废水处理设备等。 (6) 暖通系统:输煤栈桥及各控制室内的空调、暖气及管道、阀门等。 (7) 消防系统:灭火器、水幕墙及输煤系统内的各消防水管及阀门等设施。 (8) 输煤区域内的各上下水、工业水、排污水及雨水管沟或设备。 (9) 输煤栈桥及其它区域内的门窗、玻璃、卫生设施、起吊设备、地下沟道、油站、盖板、栏杆、墙 壁及其它室内外装璜等工作。 (10) 卸油设备、储油罐及其设施、油站及设备等。 8 化学专业 (1)补给水处理系统:澄清设备、过滤器、反渗透本体、离子交换器、酸碱系统、储存计量、转动机械 设备。 (2)凝结水处理系统:处理系统、再生系统。 (3)循环水处理系统:次氯酸钠发生装置、加药装置、加硫酸装置、储存计量、转动机械设备。 (4)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水池、过滤器、气浮装置、澄清器、氧化剂发生器、浓缩装置、压缩机、 压滤机。 (5)制氢站:电解系统、冷却系统、干燥系统、配药系统。 (6)汽水取样加药系统:加药系统、取样系统(包括高温架、湿盘架、干盘架、恒温装置)。 (7)生活污水处理。 (8)净水站。 (9)低压消防系统:消防泵、稳压泵、稳压罐、柴油机、消防水池。 (10)废水池:池体、提升泵。 (11)综合水泵内设备及系统附件,以送至使用单位墙面外为界,墙内归使用单位,墙外归化学。 (12)化学水处理到氢站压缩空气、除盐水管沟、管道全部归化学。 (13)雨水泵房内设备及系统附件、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 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8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4)全厂所有水处理设备。 (15)以上所述设备的厂房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卫生设备、上下水管道、起吊设 备、管道、阀门、油站、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归化学专业。 9土建专业 (1)生产厂区所有土木、砖瓦、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泵房、灰场建筑物、循环水取水口、 明(暗)渠、水池护坡、拦水(滚水)坝、桥(涵洞)混凝土结构管(沟)等。 (2)生产厂区公路、道路、围墙、公路桥。 (3)灰场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设施、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楼梯、栏杆、 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4)灰场、防护林带、喷雾水管、灰场坝体、运灰道路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以及灰场管理站内所 有办公设施的维护。 (5)全厂电缆沟。 (6)全厂非生产采暧、制冷(不包括制冷站)、上下水系统。 (7)所有厂房的防雨设施。 三、各专业之间的分工 1汽机与电气、热工专业的设备划分 (1)所有管路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汽机专业接口为电磁阀、电液转换器线圈,线圈上口所有设 备包括控制回路、电液转换器线圈都归热工专业,下口所有设备包括电液转换器归汽机专业(但线 圈由热工负责)。 (2)汽轮机与发电机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归汽机专业;发电机轴瓦归汽机专业。 (3)氢气系统包括管路、阀门和其它设备附件归电气,发电机密封油系统归汽机。 (4)发电机、给水泵轴承座绝缘垫电气负责监督测量,其它工作汽机负责。 (5)发电机内冷水系统以与发电机联的第一个短管为界,短管归电气,其它归汽机专业. 2汽机专业与锅炉专业的设备划分 机炉间相联的管道,以C列墙为界. 3汽机与化学专业的设备划分 (1)精处理:以精处理高速混床进出水母管总门为界,进水母管总门前法兰及垫,出水母管总门后法 兰及垫及之间的设备归化学专业,精处理自动旁路门归化学专业,以外部分归汽机专业。 (2)循环水主管道和阀门归汽机专业, 深井和水塔至化学,送至各单位厂房外墙皮处. (3)除盐水:以汽机主厂房外墙面为界,墙外归化学专业,墙内归汽机专业。 (4)化学加氨及加联胺系统送至汽机设备加药点。 190 QB/GHDD-SBB-02-26 设备分工细则 4电气专业与继电保护专业的划分 (1)500KV、220KV断路器控制及信号回路以液压柜端子排为界,到控制室和保护室的回路、电缆及 接线归保护班负责,其他如端子排,断路器辅助接点、压力接点、密度继电器等归电气方负责。 (2)PT、CT输出后的二次回路全部由保护班负责。 (3)直流充电柜、UPS柜内的配电设备及连接的一次电缆归电气负责。 (4)6KV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以二次插头为界,插座及连接与插座上的回路归保护班,插头及连接于 插头上的回路、开关辅助接点、开关位置接点归电气负责。 (5)380V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以二次插头为界,插座及连接与插座上的回路归保护班,插头及连接于 插头上的回路、开关辅助接点、开关位置接点归电气负责。 (6)变压器的温度控制以温度表的端子排为界,温度表的接线及回路归保护班负责,温度表和温度探 头的拆装归电气负责。 (7)变压器的瓦斯继电器、压力释放阀等附属设备,以接线盒为界,接线盒以外的电缆及回路归保护 班。 5电气专业与热控专业的设备划分 (1)电气送到热控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热控,以下至电气设备的电缆控制 回路归电气专业. (2)热控送到电气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电气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电气,以下至热控设备的电缆 控制回路归热控专业. (3测量发电机线棒、铁芯的测温元件以T~Z端子为界,内部元件(包括插头)归电气,外部(包 括插座)归热控; 6锅炉与除灰专业的设备划分 (1)除渣系统,以冷灰斗水封槽为界,水封槽及以下部分归除灰,与水冷壁下联箱焊接的插板及水封 槽补给水管归锅炉。、 (2)省煤器落灰管:以插板门上法兰为界,插板门上法兰、垫及以下部分归除灰,以上部分归锅炉。 (3)电除尘器以出入口膨胀节为界,膨胀节及焊口归锅炉。 7锅炉专业与电气、热控专业的设备划分 (1)所有管路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汽机专业接口为电磁阀、电液转换器线圈,线圈上口所有设 备包括控制回路、电液转换器线圈都归热工专业,下口所有设备包括电液转换器归锅炉专业(但线 圈由热工负责)。 (2)电机轴承座绝缘垫电气负责监督测量,其它工作锅炉负责。 (3)炉膛火焰监视电视探头的冷却水、冷却风归锅炉,其余归热控; -19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8锅炉专业与燃料、化学专业的设备划分 (1)锅炉与燃料以5号皮带间原煤仓入口为界,原煤仓以后设备(含原煤仓)归锅炉专业。 (2)燃料下水管归燃料维护。 (3)化学加磷酸盐系统至锅炉设备加药点。 192 QB/GHDD-SBB-02-27 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 20043 -19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194 QB/GHDD-SBB-02-27 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1.1. 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设备管理,全面掌握设备技术 状况,按照部颁“发电厂检修规程”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发供电辅设备定期检查,鉴 定和评级,促进设备完好率的提高,保证安全、经济发供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河北国定洲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评级分级掌握范围范围、时 间、设备评级分类、完好率计算方法,设备评级参考标准、考核与奖励。 1.3.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评级管理工作。 1.4. 本制度的设备分类依照《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分类》划分。 2.1. A类设备和B类设备由公司统一组织评级,C类设备由各专业组织评级。 2.2. 设备评级周期。 2.2.1. A类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评级,B类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评级,C类设备每一年进行一次评级;每年年底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评级。 2.2.2. 设备大小修后或设备技术状况有明显变化时(如经过临修消除了重大缺陷, 或在运行中发生了重大缺陷或重大设备事故,引起设备技术状况明显改变等),要及时对设备重新评级。 2.2.3. 新设备移交前,由总工或总工助理牵头对设备进行评级,完好设备才能交接。 2.2.4. 各部门要制定三类设备升级规划,及时消除设备现有缺陷,并上报进行重新 评级。 3.1. 设备评级按点检员、点检长、设备部三级进行。 3.2. 每次评比时首先应根据设备评级范围,由设备点检员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和设备 评级标准,提出所辖设备评级意见并填写主辅设备评级表(见附表)交本专业负责人审查,然后由设备部牵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设备评级标准进行审查、评定,报总工程 师或总工助理批准,并留存设备部备案。对于C类设备,各专业务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评级结果报设备部审查备案。 3.3. 设备评级后由点检长审查、汇总设备点检员填写的《A类设备评级表》和《B类设备评级表》,填入《设备评级汇总表》,并将此表连同《A类设备评级表》、《B类设备评级表》一并上报设备部,然后由设备部汇总全厂设备评级情况,填写《发电设备评级 汇总表》,并对本次设备评级情况做出简要书面总结,留存设备部备案。 4.1. 设备等级按标准分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为完好设备,三类设备为不合 格设备。 4.2. 设备完好率计算公式: 一类设备台数+二类设备台数/评级设备总台数×100% =设备完好率 -19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4.3. 一类设备率计算公式: 一类设备台数/(一类设备台数+二类设备台数)×100% =设备一类率 5.1. 一类设备评级标准 一类设备是经过运行考验,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主要条 件为: 5.1.1. 能持续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 5.1.2. 效率能达到设计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5.1.3. 各种主要运行指标或参数符合设计或有关规程的规定。 5.1.4. 设备本身没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部件和零件完整齐全,腐蚀、磨损轻微。 5.1.5. 附属设备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A类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5.1.6. 保护装置、信号及主要测量仪表等完整良好、指示正确,动作正常 5.1.7. 主要自动装置投入率能够达到标准要求。 5.1.8.主要标志、编号能满足生产要求。 5.1.9. 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七漏”基本消除。 5.2. 二类设备评级标准 设备个别部件有一般性缺陷,但能经常安全经济运行,效率也能保持在一定水平, 主要自动保护装置尚能经常投入使用。 5.3. 三类设备评级标准。 设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出力降低、效率差或“七漏”严重。 6.1. 设备评级必须实事求是,以运行状况好坏作为评价设备的主要依据,准确地反 映设备的技术状况,全面地考虑主机和附属设备的技术状况(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及其对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影响,当设备个别仪表和非主要自动装置准确程度或可靠性较 差,对安全、经济运行没有显著影响,可以不评为三类设备。 6.2. 对评为三类的设备,设备所属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尽早安排检 修,使设备升级,发电部针对三类设备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措施,并加强监视, 防止缺陷扩大或事故发生。 7.1. 本制度解释权属设备部。 196 QB/GHDD-SBB-02-27 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A 设备 评定 上次评 本次评 名称 时间 定时间 定时间 升级规划和措施: 分项名称 上次评定级别 本次评定级别 备注 辅 机 设 备 分 项 评维护部门意见: 定 情 况 发电部意设备部意 见: 见: 设备存在主要缺陷: 总工程师审批意见: -19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B 设备名称 评级日期 包括出力、效率、振动、温度、绝缘等 设备 完好 情况 设备 主要 缺陷 上次评定级别 本次评定级别 升级计划及措施: 设备专责人意见: 发电部意见: 设备部意见: 总工程师审批意见: 198 QB/GHDD-SBB-02-27 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C 专业: 日期: 序设 备 型号及规范 实际运行参数 设备鉴定类别 存在的主要缺陷 解决的主要措施 计划消缺日期 其 它 号 名 称 专业负责人: 报表: -19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 年 月 日 项目设备 评级设备台数 一类设备台数 二类设备台数 三类设备台数 完好率% A类设备 B类设备 C类设备 合 计 需要说明的问题: 部门主管: 报表: 200 QB/GHDD-SBB-02-27 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定 级 情 况 统 计 项目 备 注 设备 台 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完成率% A类设备 汽 机 电 气 锅 炉 B 热 控 类 设 化 学 备 输 煤 除 灰 其 它 汽 机 电 气 锅 炉 C 类 热 控 设 化 学 备 输 煤 除 灰 其 它 合 计 -20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02 QB/GHDD-SBB-02-28 基建期生产物资管理流程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0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根据#1机组即将移交生产,结合我公司目前基建、生产机构的设置实际情况,为了切实保证#1 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的运行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特做基建期生产物资管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期间生产物资的管理。 2引用标准/文件 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QB/GHDZFD- 702.2-2002 3职责 3.1生产物资 3.1.1由生产部门提出的的物资计划。负责生产物资计划员负责采购前期工作的实施,由物资部负责 签定采购合同; 3.1.2物资部负责物资供应,设备的催交、催运; 3.1.3安健环部负责需求申请的确认; 3.1.4经营管理部负责计划申请的确认; 3.1.5设备部负责到货物资的到货的装卸、保管、出库。 4执行程序 4.1物资采购流程 4.1.1“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目录内的生产物资 4.1.1.1采购流程图 需求申请 三级验收 计划审批 批准 完成入库 领导审批 财务付款 填“采购申请表”或网上询价无库存 询 “报国华物流中心” 订单结束 填写采购申请 订货 专业审批 4.1.1.2操作流程说明 (1) 生产计划员接到物资需用计划后,首先进行平衡利库,然后根据物资的类别和经过平衡 利库后的实际采购数量编制物资“需求申请”。 (2) 领导审批,超过规定限额的由领导进行最后审批。 (3) 物资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生产计划员按照北京国华物流中心“物资集中采购管 204 QB/GHDD-SBB-02-28 基建期生产物资管理流程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将集中采购的物资填报“谈判方式采购申请表”或“网上询价采购系统”进 行采购。 (4) 订货,按照北京国华物流中心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进行订货,并签 定定货合同。 (5) 材料入库,由物资计划员负责通知仓库保管员做好物资到货验收、入库准备。 (6) 财务付款,物资计划员依据采购物资发票及时办理物资收料入库手续,并及时办理资金 结算手续。 (7) 订单结束,材料入库后,由生产计划员将采购工作结束。 4.1.2“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目录外的自行采购生产物资 4.1.2.1采购流程图 A条件 领导批准 需求申请 计划审批 B条件 订货 批准 领导审批 三级验收 填写订单 无库存 完成入库 填写采购申请 “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 财务付款 专业审批 确定供应商 订单结束 注:A条件:物资单价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总价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 B条件:物资单价在2000元人民币以下,总价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下 4.1.2.2操作流程说明 (1) 生产计划员接到物资需用计划后,首先进行平衡利库,然后根据物资的类别和经过平衡 利库后的实际采购数量编制物资“需求申请”。 (2) 领导审批,超过规定限额的由领导进行最后审批。 (3) 填写订单,在允许采购的条件下,生产计划员填写订单。 (4)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目录外的自行采购物资,可进行“招标”采购,也可以 询价采购,具体原则为:单价在2000元人民币以下,总价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采用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采取比质、比价、比售后服务的原则,择优确定供应商。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 可执行。 -20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 订货,物资计划员在按审批要求进行订货,并签定定货合同。 (6) 材料入库,由物资计划员负责通知仓库保管员做好物资到货验收、入库准备。 (8) 财务付款,物资计划员依据采购物资发票及时办理物资收料入库手续,并及时办理资金 结算手续。 (9) 订单结束,材料入库后,由生产计划员将采购工作结束。 (10) 由生产计划员负责采购工作的实施,由物资计划员负责签定采购合同。 4.1.3生产部门用于基建工程的物资 由生产物资计划员按 QB/GHDZFD- 702.2-2002“物资供应管理办法”执行 4.1.4各单位在编制物资需用计划时,应首先在BFS++系统落实库存情况,如库存量能满足需求,则 由库存支出;如库存量不能满足需求,则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物资需用计划。 4.2物资入库流程 4.2.1入库流程 填写(收货项) 库存保管员 三级验收 需求、安健环、库管 三级验收 材料入库 库存保管员 库存保管员 工作结束 4.2.2操作流程说明 (1)填写,材料到货后,由库存保管员填写收货单,建立收货项。 (2)三级验收,物资到货后,计划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对主要的备品配件、设备、元器件等重 要物资采取三级验收,并填写“物资验收报告单”,由需求此材料的专业专工、安健环专工、库存保 管员均确认无问题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方可办理物资入库手续。 (3)材料入库,生产计划员配合物资保管员做好物资接收准备工作。验收合格后,物资保管人员及 时办理物资收料的签发手续,并将收料入库的物资根据设置存放于指定的货位。 (4)工作结束,材料入库完毕后,有库存保管员将收料工作结束。 (5)物资保管人员对自己所管辖的物资应做到日清月结。 (6)物资保管人员每月25日前应做好物资盘点工作。 4.2.3物资验收 4.2.3.1购入的物资原则上一律送到仓库,严禁将货物直接送到使用单位。为避免二次搬运大宗物资 可先在仓库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可送到使用单位卸车。设备部保管员必须到 场参与所有物资的接货验收过程。 4.2.3.2物资到货后,要积极组织验收入库,避免库外过夜存放。特殊情况下,如下班后到货物资, 提货人员要向值班人员交代库外存放的注意事项,并做好防风、防雨等安全工作,避免造成物资损 206 QB/GHDD-SBB-02-28 基建期生产物资管理流程坏和丢失。 4.2.3.3使用单位对备品配件的验收负责,要根据采购通知单和送货单核对实物和质量,验收合格后, 应交待清楚存放的注意事项,由保管员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 特殊物资如:剧毒药品、危险品、爆破品及技术性较强精度较高的设备、仪器、备品配件等物 资,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共同在到货验收单上签字。 备品配件验收要检查配件外形有无损伤、变形、锈蚀及其它异常情况。关键几何尺寸及规格是 否与图纸相符。对于机加工配件应有配件的金相分析报告、硬度试验报告及探伤报告。重要部件应 通知定电金属试验室复查。技术要求较高及重要配件应由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做物资出厂前的 验收工作。 4.2.3.4物资验收一般全验,对于证件齐全、数量较大、包装完整的物资,可采取抽验的方法,一般 可抽查不低于20%,必要时扩大抽样范围,直至全验。国外到货验收按商检规定进行。验收结束后 验收材料留物资部处备查,并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4.2.3.5验收中发现数量、规格不符、有残损或质量问题的,要及时处理并记录。 1)凡必要的证件不齐全的,到货物资应做为待验的物资处理,临时妥善保管,待证件齐全后进行验 收,如确实急需的,在填写不符合项报告经设备部经理批准后,可对货物在查核无误的情况下办理 估价入帐。 2)到货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质量证明书、装箱单同收料单不符拒绝验收、并通知计划 员和经办人。 3)数量不符,短缺在规定误差以内,可实际数量验收入库,超过规定误差时应查对核实并提出部分 或全部拒付货款,未做出处理前不得动用。国外到货发生损坏、短缺、变质等问题时,必须在规定 的日期内,请国家商检局出据“商检记录”和“商检报告证明书”以备与外商索赔做依据。 4.3物资领料流程 领料流程可以以两种方式来完成,一种是从工单里填写需求申请,另一种直接填写需求申请, 涉及工单,规定在工单的需求申请中进行领料申请;其余都在需求申请中直接进行申请。 4.3.1直接进行需求申请 4.3.1.1直接需求流程 需求申请 部门材料员 批准 部门领导 仓库发料 库存保管员 工作结束 库存保管员 领料完成 -20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4.3.1.2操作流程说明 (1) 填写需求申请,由部门材料员进行需求申请,并填写需求项目。 (2) 批准,部门领导对部门材料员提供的申请进行批准,在此部门领导要确认领用的材料记 入哪个成本科目。 (3) 仓库发料,材料员将需求申请提交给库存保管员,库存保管员按需求进行材料出库。 (4) 工作结束,材料出库完毕后,库存保管员将出库工作进行结束。 (5) 领料完成,部门保管员领用完毕后,将申请结束即领料工作。 4.3.2从工单中进行需求申请 4.3.2.1从工单中进行需求申请流程 填写工单 外委点检员 仓库保管员 仓库发料 创建分项 外委点检员 工作结束 仓库保管员 需求申请 外委点检员 点检员 领料完成 确认分项 外委点检员 外委点检员 提交工单 批准 点检长 4.3.2.2流程说明 (1)填写工单,由各专业的外委点检员填写工单。 (2)创建工单分项,由外委点检员创建不同的分项。 (3)需求申请,外委点检员在工作时发现材料不够使用,填写需求申请单。 (4)确认分项,由外委点检员对所建工单分项进行确定。 (5)提交工单,由外委点检员将所建工单提交给点检长。 (6)批准,由外委点检长对工单及需求进行批准,并查看所填成本科目是否正确。 (7)仓库发料,物资保管人员根据物资领料审批单发放物资。 (8)工作结束,发料完毕后,仓库保管员将工作结束。 (9)领料完成,领料后,外委点检员将需求申请结束。 4.3.3物资发放: 4.3.3.1在BFS++工单中需用而提出的材料备件且仓库有库存可直接领料,由外委点检员、设备部点 208 QB/GHDD-SBB-02-28 基建期生产物资管理流程检长在工单中的需求项目中提出,由设备部经理批准后就可由设备部检修人员或项目部材料员到物 资部发料处直接领料。 4.3.3.2在BFS++不能正常运行情况下材料备件的领用,应填写备件领用申请单,由点检长和设备部经理批准签字后, 由设备部检修人员或项目部材料员到物资库房领取。 4.3.3.3物资的发放要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原则。注意物资的保质期限。保管员根据处于批 准状态的工单或物资需用计划中的需求项目进行发料。领料由指定人员到物资部仓库领料。 4.3.3.4物资的领出、发放,保管员必须按照正式、确认的领用依据,不准白条或口头借领。特殊情 况必须请示设备部经理批准,方可发放,事后当事人要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3.3.5控制性物资的发放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发放。 4.3.3.6特殊物资(如毒品、金银制品)要经定电公司安健环部批准,由用料单位两人以上到库领取, 并登记帐卡。 4.3.3.7到货未验物资,如生产急需,要经有关领导和计划员书面批准,领料人员写明急需理由,凭 领料凭证方可付 料。 -20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10 QB/GHDD-SBB-02-29 设备监造、出厂试验、验收、开箱验收管理规定 试行 2004.3.30 刘海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1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为使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备零缺陷入厂,严把质量关,明确我公司人员 参加设备监造、试验、调试、出厂验收、开箱验收时的责任,规范参与人员的行为,使该项工作达 到理想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1.2.1适用于国华定电发电部(设备部)的全体人员。 1.2.2适用于设备监造、试验、调试、出厂验收、开箱验收。 1.2.3可暂作为中电国华发电管理系统外界服务子系统中设备监造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执行。 2、术语: 2.1设备监造:到设备厂家进行H、W点检查和设备制造过程跟踪。 2.2试验、调试:和有关单位共同进行设备的各种试验和调试。 2.3出厂验收:到设备厂家进行设备出厂前的整体验收。 2.4开箱验收:设备到厂后的开箱验收。 3、工作程序: 3.1发电部(设备部)按物资部的工程联系单的要求,由各专业提出意见,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3.2原则上,凡是供货合同附件中规定的“W、H”项目和增加的见证项目,我公司均应派人去供货 厂家参加现场见证。 3.3参加设备监造、试验、调试、出厂验收、开箱验收的人员,必须在抵达制造厂前熟知供货合同 附件中规定的设备各项技术指标、供货范围、出厂前的制造质量要求及关键的数据、尺寸、见证点 项目等。熟悉每联络会的精神,熟悉《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中的有关内容的要求。 并按以上要求进行工作。 3.4 监造人员应在正式监造的前一天抵达制造厂,与制造厂有关人员(如设计、质保、销售等部门) 取得联系,进一步落实此次监造、试验等有关具体项目和内容。 3.5正式检验时,监造人员应会同制造厂有关技术人员对需要检验的每一个项目和内容进行详细认 真、逐一的检查、确认,包括缺件、外观、主要尺寸、性能指标、所用检测仪器、材料及有关工艺 文件、R点文件等。 3.6在设备监造、试验、调试、出厂验收、开箱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制造 厂和有关部门(定电物资部、工程部、发电部、设备部)有关人员。能进行处理的要进行处进,直 到全部消除。对于短时间内无法消除或由于工艺原因根本无法消除的,双方应签定备忘录。 3.7监造人员在制造厂期间,要与制造厂有关人员以礼相待,讲问题时要实事求是、态度谦逊,树 立定电员工的良好形象,除工作餐外,不得接受供货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或其他娱乐行为。 3.8监造人员回公司后,要对本次监造工作的主要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出来,由本人签字后交公司 发电部(设备部)保管,发电部(设备部)应对监造的人员和设备建档,以备日后查阅。 3.9参加人员应选派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有准确把握设备状况的能力人员参加。 4、检查与考核: 212 QB/GHDD-SBB-02-29 设备监造、出厂试验、验收、开箱验收管理规定4.1建立参加设备监造、试验、调试、出厂验收、开箱验收人员及总结档案,谁参加的谁负责。 4.2不得发生漏项和其他粗心大意的行为,对于设备存在的不符合项未能发现,而在设备到达我公 司开箱检验、安装、调试等过程中被重新发现,视缺陷的性质(大小、辩识难易程度)对监造人员 进行考核,直至追究责任。 4.3设备安装投运后发现有验收质量问题,要追究参加人的责任。 4.4监造结束后,监造人员应及时返回公司上班,不得随意逗留或私自前往他处,一经发现,按违 反公司劳动纪律论处。 4.5发现参加设备监造、试验、调试、出厂验收、开箱验收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报告不规范的要 进行严肃考核。 -21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14 QB/GHDD-SBB-02-30 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庄国强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1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照明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及有关照明设施安全使用的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生产区域使用的照明设施,包括各种照明灯具、照明线路、照明开关、插 座、照明配电箱。 2.1.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2.2.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 3.1. 照明设施的检修分工按国华定电公司对设备管辖分工界限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按生产区域,由 使用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工作。 3.2. 各检修工程公司对所管辖的照明设施的检修范围包括:日常维护、小修、一般故障及缺陷处理。 3.3. 照明设施的大修及改造应按设备外委修理程序委托专业维护队伍进行。 4.1. 全公司照明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单位安检、质检部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达到合格标准。 4.2. 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安全检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5.1. 各检修工程公司必须对本检修工程公司管辖的照明设施建立设备档案。 5.2. 照明设施档案内容 5.3. 照明设施出厂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 5.4. 安装后的位置及投入使用时间。 5.5. 日常维修、变更、检查及试验记录。 5.6.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5.7. 设备存在的缺陷及设备整体性能评价。 6.1. 策划部 6.1.1. 负责进行全公司照明设施的年度安全检验及大修、改造后的安全检验。 6.1.2. 负责全公司照明设施的安全监察。 6.1.3. 负责主持照明设施事故调查。 6.1.4. 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全公司照明设施维护人员业务培训及考试。 6.2. 设备部 6.2.1. 负责全公司照明设施检修技术管理。 6.2.2.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年度照明设施检修计划。 6.2.3. 负责组织全公司照明设施外委大修及修后的自检工作。 6.3. 各有关检修工程公司 216 QB/GHDD-SBB-02-30 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制度6.3.1. 负责本检修工程公司照明设施的技术管理。 6.3.2. 负责组织本检修工程公司照明设施的小修工作。 6.3.3. 负责本检修工程公司照明设施维护人员管理。 6.3.4. 负责完善照明设施档案管理。 7.1. 全公司照明设施维护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7.2. 对安装有交、直流事故照明自投装置的场所,要对自投装置进行定期试验,以确保事故照明自 投装置的可靠性。 7.3. 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或特别低矮的地方,应使用36V以下的行灯灯具。 7.4. 严禁在照明设施上私拉乱接,以免影响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 7.5. 照明设施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时,有关检修工程公司应及时上报公司策划部,分析事故原因。 7.6. 公司策划部负责全公司照明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凡经查违反本制度者,策划部有权停止设备 的使用。 8.1. 本标准所列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8.2.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标准及规定执行。 -21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18 QB/GHDD-SBB-02-31 基建期缺陷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王天伟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1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基建期间设备缺陷管理,规范消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基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等 方面的要求,力求保证基建期间运行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 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相关承包商,对代保管设备缺陷和提升标准、遗留项目的管理。 《中电国华发电管理系统》中的GHFD—05—0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系统试运前指施工单位负责试运行的人员或由受国华定电委托进行代保管运行的人 员。系统试运时和试运后为国华定电发电部运行人员。 指国华定电设备部点检人员。 指国华定电设备部点检长。 指施工单位负责设备维护的人员或由受国华定电委托进行设备维护的人员。 指施工监理。 指国华定电工程部。 ~~=(~~)零一四类缺陷数×100% 缺陷总数 已消除的缺陷数= ×100% 缺陷总数 零(一~~四)类消除缺陷数~~=×100% 零(一~~四)类缺陷总数 及时消除的缺陷数= ×100% 按制度要求应消除的缺陷数 零四类重复缺陷数之和(~~)=X100% 缺陷总数 5.1. 在BFS++未开通前,缺陷管理流程: 5.1.1. 运行人员巡检、设备点检人员点检或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管单位)发现缺陷后, 通知主控室。 220 QB/GHDD-SBB-02-31 基建期缺陷管理制度5.1.2. 由运行人员确认缺陷后填写缺陷记录单(执行完成后输入BFS++中),并通知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管单位)到达现场确认缺陷。零、一、二类缺陷同时应以电话或网络OA形式通知设备部和工程部相关专业的人员。 5.1.3. 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管单位)安排进行消缺工作,根据缺陷的紧急程度及时填写 缺陷单、工作票或列入周、月检修计划中。不能短时间消除的缺陷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 管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消缺计划和消缺网络进度。 5.1.4. 满足全部下列条件可只填写缺陷单而不需填写工作票,由运行人员直接进行验收。 5.1.4.1. 无需运行人员进行任何隔离措施; 5.1.4.2. 消缺耗时不超过一定时间(以1小时为宜); 5.1.4.3. 工作中危险点均在控制范围内,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没有任何威胁; 5.1.4.4. 此缺陷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5.1.4.5. 单个工作点处工作人员不超过三人; 5.1.4.6. 检修作业不发生检修费用等。 5.1.5. 根据缺陷单或检修计划,由检修维护人员填写、办理工作票,经国华定电设备部点检长签发, 运行人员接收工作票后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和扩大,在值长批准后运行操作员进行隔离操作,隔离 结束后,经运行付值以上人员许可,开始实施消缺工作。 5.1.6. 需办理工作票的缺陷在消缺工作结束后,分两种情况进行验收: 5.1.6.1. 不需进行试验(或不具备试验条件)来确定消除质量的消缺工作由施工监理、点检员、运 行人员及检修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 5.1.6.2. 如缺陷消除后需通过试验来检查消缺质量,应由施工监理、点检人员、检修人员、运行人 员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 5.1.7. 在验收工作和验收签字未完成前;或需要在移交前返工的项目未完成前,不能进行设备试运。 5.1.8. 每周五将所有完成的缺陷单和工作票一式两份上交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处(其中一份可以是 复印件)。 5.2. 在BFS++开通后,缺陷管理流程: 5.2.1. 运行人员巡检、设备点检人员点检或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管单位)发现缺陷后, 通知主控室, 5.2.2. 由主控室运行人员确认缺陷后填写缺陷记录单并将缺陷登记到BFS++缺陷管理模块中。登记完成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管单位)到达现场确认缺陷。 5.2.3. 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管单位)安排进行消缺工作,根据缺陷的紧急程度填写缺陷 单、工作票或列入周、月检修计划中。不能短时间消除的缺陷检修维护人员(施工单位、代保管单 位)应制定详细的消缺计划和消缺网络进度。 5.2.4. 满足全部下列条件可只填写缺陷单而不需填写工作票,由监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直接进行验 收。 5.2.4.1. 无需运行人员进行任何隔离措施; -22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2.4.2. 消缺耗时不超过一定时间(以1小时为宜); 5.2.4.3. 工作中危险点均在控制范围内,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没有任何威胁; 5.2.4.4. 此缺陷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5.2.4.5. 单个工作点处工作人员不超过三人; 5.2.4.6. 检修作业不发生检修费用等。 5.2.5. 根据缺陷单或检修计划,由检修维护人员填写、办理工作票,经国华定电设备部点检长签发, 运行人员接收工作票后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和扩大,在值长批准后运行操作员进行隔离操作,隔离 结束后,经运行付值以上人员许可,开始实施消缺工作。 5.2.6. 需办理工作票的缺陷在消缺工作结束后,分两种情况进行验收: 5.2.6.1. 不需进行试验(或不具备试验条件)来确定消除质量的消缺工作由点检员、运行人员及检 修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 5.2.6.2. 如缺陷消除后需通过试验来检查消缺质量,应由点检人员、检修人员、运行人员进行初步 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 5.2.7. 在验收工作和验收签字未完成前;或需要在移交前返工的项目未完成前,不能进行设备试运。 5.2.8. 检修人员登录到BFS++中完成缺陷单、工作票的录入工作。 5.2.9. 设备部点检人中对BFS++中的缺陷单、工作票进行确认。 5.2.10. 每周五将所有完成的缺陷单和工作票上交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可 以是复印件)。 5.3. 缺陷处理要求 5.3.1. 对于检修条件、运行条件具备消除的第一类设备缺陷和其他缺陷的消除时间不应超过24小 时。一般情况是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5.3.2. 三类缺陷:限时48小时内消缺。消缺必须填写工作票才能进行消缺,监理人员和运行人员 进行验收,设备部点检人员参加。 5.3.3. 二类缺陷:限时72小时内消缺。消除工艺复杂的,由维护单位确定消缺方案,报工程部审 核,消缺验收以施工监理、工程部验收为主,运行人员和设备部点检人员参加;系统隔离困难的, 由运行部门研究确定隔离措施,消缺(包括热工、继保专业缺陷)验收均由运行人员验收。消缺必 须填写工作票才能进行消缺。 5.3.4. 一类缺陷:由维护单位提出消缺方案,报工程部审核同意后,再报总工(或副总)批准备案, 消缺验收以施工监理和工程部人员验收为主,运行人员和设备部点检人员参加验收。消缺必须填写 工作票才能进行消缺。 5.3.5. 四类缺陷:限时72小时内消缺。由运行人员进行验收。 5.3.6. 零类缺陷:检修单位应全力组织,立即消缺,且不间断消缺,尽可能缩短消缺时间。消缺验 收以监理人员和工程部人员验收为主,运行人员和设备部点检人员参加。消缺必须填写工作票才能 进行消缺,如当时来不及填写,要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5.3.7. 对于暂不能消除的第一、二类设备缺陷,工程部、设备部、检修维护单位、运行部门应共同 222 QB/GHDD-SBB-02-31 基建期缺陷管理制度研究对策,制定出监督运行的预防措施,经发电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4. 缺陷责任认定 5.4.1. 运行人员巡检过程中对下列缺陷应及时发现,如因发现和处理不及时而产生后果的要对此承 担责任: 5.4.1.1. 生产现场存在的,凭人的视觉、触觉、嗅觉、听觉可直接发现的缺陷,如现场的跑、冒、 滴、漏等缺陷。 5.4.1.2. 使设备运行参数、设备各测点参数发生异常的缺陷。 5.4.1.3. 因运行操作原因而产生的缺陷。 5.4.2. 检修维护人员对下列缺陷承担责任: 5.4.2.1. 因检修质量而发生的缺陷。 5.4.2.2. 现场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的隐患,在检修过程中能够发现但未能及时发现而引发的缺陷。 5.4.2.3. 在设备解体检查后,对已存在的缺陷能够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的。 5.4.2.4. 具备消缺条件而因消缺不及时使缺陷扩大的。 5.4.3 监理人员 5.4.3.1. 因检修质量而发生的缺陷。 5.4.3.2. 因设备安装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缺陷。 5.4.3.3. 在质检点的检查中能够发现而未发现的隐患引起的缺陷 5.5. 工作范围 5.5.1. 基建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 5.5.1.1. 每日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各类设备缺陷情况。 5.5.1.2.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5.5.1.3. 对一类或零类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危急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 术措施进行审批。 5.5.2. 工程部: 5.5.2.1. 是国华定电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考核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设备缺陷的处理及考 核等管理工作。 5.5.2.2. 监督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5.5.2.3. 负责本专业设备各类缺陷的处理情况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参加零类缺陷和一、二类缺 陷的验收工作。协调、指导解决消缺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对本专业所属设备缺陷情况检查、跟 踪考核。对工程部各专业专工、施工监理、设备部点检人员的缺陷分析、总结、考核进行统计、集 中,负责向经理和厂部生产领导汇报缺陷处理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5.5.2.4. 为设备部提供参与设备管理的机会,提供设备部人员需要的各种资料。 5.5.2.5. 协助运行部门联系检修部门(班组)消缺,并创造有利条件积极配合协助消缺工作,对消 缺不得力及检修工作完成不好的检修部门进行考核。 5.5.3. 设备部: -22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5.5.3.1. 是设备的未来的管理者,应及时、深入了解和掌握设备的健康水平和缺陷情况。 5.5.3.2. 设备部检修班组参照点检人员的标准执行。点检人员对自己所管辖设备负有定期巡视和检 查的职责。 5.5.3.3. 对频发性和重大、危急缺陷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予以消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汇报工程部 各对口专工审核,设备部点检人员负责跟踪。 5.5.3.4. 参加检修、运行部门诊断重大、危急设备缺陷,同时参与系统试运、了解检修消缺的安全、 技术措施,了解检修消缺的组织措施,并通过工程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5.3.5. 对设备缺陷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于每月月底进行汇总,与BFS++上登录的缺陷进行核对。 5.5.3.6. 对缺陷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5.5.3.6.1. 消除的主要缺陷。 5.5.3.6.2. 将各项数据(如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缺陷数量、重复缺陷等)纵向比,即本月与上月 进行比较,分析增高或降低的原因,做棒图分析。 5.5.3.6.3. 将各项数据进行横向比,即各专业之间进行比较,分析增高或降低的原因,做棒图分析。 5.5.3.6.4. 预测将要发生的缺陷或缺陷发展趋势。 5.5.3.7. 参与讨论各类缺陷的处理方案,并参与各类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5.4. 运行部门: 5.5.4.1. 负责设备缺陷消除后设备投入运行或备用的验收工作;负责部分二类缺陷解列措施的制 定。 5.5.4.2. 负责设备缺陷统计和登记工作。 5.5.4.3. 对其设备进行检查、巡视,并将发现的全部设备缺陷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5.5.5. 运行值长: 5.7.5.1. 值长在值班期间内,应经常监督运行人员对其专责设备进行检查、巡视,并将各专业发现 的主要设备缺陷记录在值班记录和调度会记录单内。 5.5.5.2. 负责危急缺陷的认定,并及时通知检修部门,并汇报生产安全技术部或厂部主管生产的领 导,并做好记录。 5.5.5.3. 在职权范围内,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协助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5.5.5.4. 负责检查、督促运行人员认真执行防止缺陷蔓延扩大临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5.5.5.5. 有权对现场消缺不利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5.5.5.6. 根据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有权责令停止检修消缺工作,人员撤出现场,同时汇报生产安 全技术部和厂部主管生产领导。 5.5.6. 检修部门: 5.5.6.1. 检修部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对设备缺陷的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部门领导 应积极组织、协调消缺,保证设备完好。 5.5.6.2. 部门领导、专工是负责组织消除所管辖设备缺陷的主要负责人。部门领导、专工应了解所 管辖设备的健康水平,对一、二类设备缺陷进行管理,并及时安排处理。 224 QB/GHDD-SBB-02-31 基建期缺陷管理制度5.5.6.3. 对本专业较大的设备缺陷,由部门专责工程师组织鉴定诊断,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及措施并 上报厂生产安全技术部。 5.5.6.4. 各检修部门专工每天应到主控室查阅缺陷记录,对新发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对未处理 完的缺陷检查督促消除。 5.5.6.5. 检修部门生产领导和专工负责检查、指导、批准基层检修部门提出的消除缺陷的措施、计 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主要设备缺陷消除后组织进行检修职责范围内的分级验收。 5.5.6.6. 针对频发性设备缺陷的起因,检修部门专责工程师应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分析诊断,深入分 析原因,避免缺陷重复发生,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5.5.6.7. 对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处理后的效果等应写出专题总结。 5.5.6.8. 负责组织所属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状况全面分析,探索缺陷发生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提 出对策。 5.5.6.9. 负责对所有发生的设备缺陷登记到缺陷记录单中,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签字。负责保 证缺陷单中各项记录和签字的完整,并与每周五将所有完成的缺陷单和工作票一式两份上交工程部 档案管理人员处。 5.5.6.10. 负责设备安装、检修、消缺等各种记录、报告、总结的编写和资料的移交工作。 6.1. 制度负责人: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6.1.1. 按照国华发电管理系统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订、完善、修订本制度。 6.1.2. 监督各单位和部门的缺陷管理工作。 6.1.3. 对各单位和部门设备缺陷管理进行分析并进行公布结果。 6.2. 制度执行人 :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经理 6.2.1. 依照本制度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6.2.2. 做好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工作。 6.2.3. 确保本制度得到正确执行,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6.3. 批准人 本管理制度由国华电力公司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石批准,国华电力公司总经 理签发。 -22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本制度有7个附录:附录1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附录2缺陷记录单;附录3___年___月缺陷管理 分析;附录4___年___月缺陷管理主要指标表和缺陷分类汇总表;附录5全部缺陷统计表;附录6 重复性缺陷统计表;附录7检修工作票统计表;附录8检修工时统计表。 附件1: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减少机组非计划停运和稳定机组的综合出力,使缺陷得到有效控 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检修人员和缺陷验收人员应认真负责。三类缺陷一个月内,二类缺陷两个月内,一类缺陷三个月 内发生重复缺陷,对检修人员(非检修质量原因除外)及验收人员所属部门(视缺陷性质而定)分 别扣罚200元、500元、1000元。 2、对于重复发生的四类缺陷,根据情况扣罚责任部门50-200元。 3、缺陷填写人填写缺陷时要认真浏览该缺陷是否已存在(未消除缺陷),如存在仍填写视为重复填 写缺陷,每一项扣罚重复填写人50元。 4、对消除工艺复杂的二类缺陷,检修单位必须在24小时之内出处理方案和准备好备品配件,延迟 一小时扣20元;对出现的一类缺陷检修单位必须在三天之内出处理方案报工程部对口专工审核和总 工(副总工)审批,延迟一天扣100元。 5、设备缺陷录入时,必要的缺陷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发生缺项、错误填写、重复录入等错误,每张 扣填写单位50元。 6、消缺完毕应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否则验收人员有权拒绝验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单位 进行处罚,最高不能超过100元。 7、对应发现未发现的缺陷扣运行部门一项50元。 8、运行人员未及时对已知的缺陷进行登记,每项扣责任单位50元。 9、设备缺陷消除范围按工程部制定的设备划分执行,界线不清有争议时由工程部裁决。 10、设备缺陷登记时,必要的缺陷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发生缺项、填写错误等,每项缺陷扣运行部 门50元。 11、运行人员未给检修单位及时确认缺陷,经工程部专工认可后每次扣运行部门50元。 12、运行人员要将缺陷情况纳入交接班内容,凡录入计算机的缺陷各值该岗位值班员均应掌握,检 修消缺找不到缺陷部位应由所在岗位运行值班员负责查找,若运行人员找不到准确位置扣当值所在 岗位值班员一项50元。 13、因运行人员检查不到位、未执行定期轮换、切换、传动试验,违章操作及工作未尽职责而造成 226 QB/GHDD-SBB-02-31 基建期缺陷管理制度的缺陷,每项扣运行部门100—500元。 14、对需做措施才能消除的缺陷,若运行人员无故未及时做措施,拖延时间超过1小时,每次扣运行部门100—500元。 15、对系统隔离困难的二类缺陷,运行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确定隔离措施或系统倒换、停运措施(特 殊情况报生产安全技术部本专业专工批准),延迟一小时扣20元。 16、危急缺陷检修部门得到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且连续进行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 未连续处理的,每延误15分钟扣检修部门100元。 17、为减少系统或设备重复停运消缺,工程部在批准设备停运的同时,通知有关单位对以前遗留的 缺陷一并消缺。各单位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消缺,再遗留每项扣检修部门500—2000元。 18、需倒换系统或设备及消缺工作有技术难度等原因不具备规定时间内消缺条件的,立即汇报工程 部各对口专工批准,未得到工程部专工批准的按超期考核。 19、检修部门检查发现录入的缺陷不存在,汇报工程部专工,经专工审核确定后,扣缺陷录入人50—200元。 20、二、三、四类缺陷因检修部门原因每延期一小时扣检修部门20元。 21、生产安全技术部协调安排的一类缺陷消除工作,无故每拖延一天扣检修部门1000元。 22、主要电气、热工自动或调整装置(如给水自动、汽温自动、炉膛负压自动、送风量自动、一次 风量自动、燃烧自动、主机润滑油温自动、同期装置、厂用快切、机组协调等)及主要仪表、主要 保护停运消缺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超一小时扣50元。 23、缺陷处理过程中如发生推诿、扯皮,责任方扣罚400元/项。 24、因发生设备缺陷,造成主要附属设备达不到额定技术参数和应有技术功能的,对责任单位扣罚 100—1000元。 25、检修公司、发电部、设备部应设缺陷管理人员,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国华定电公司由工 程部负责,形成一个缺陷管理网络。 26、各部门缺陷管理负责人时刻了解本部门所属设备的缺陷情况,不能认真贯彻缺陷管理制度扣罚 100—500元。 27、生产安全技术部缺陷管理专工负责全厂范围设备缺陷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并按管理制度 的规定提出考核意见。各管理专工不能认真贯彻缺陷管理制度扣罚100—500元。 28、每月30日工程部负责汇总统计各专业缺陷消除情况,并把考核情况汇报厂领导。 -22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28 QB/GHDD-SBB-02-32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宋建军 2005.3 李智华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继保主管 签字:刘海涛 签字:李智华 -22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1电测技术监督是保障电网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手段,为加强电量值传递、仪表检 定、计量器具的配置,以及计量装置、测量系统和计量产品的验收、现场试验、基建调 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根据《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 制度》制定本制度。 1.2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法》。 1.3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 作安全第一,使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 1.4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专业 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 1.5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基建、生产、技术改造等工作。 2.1组织对各类电测设备定期检定调整、修理和清点,确保主要电测设备调前合格率指 标的完成。 2.2监督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测定,通过测试、计算和改进,确保传递校验标准和现场 重要场所计量装置的综合误差合格。 2.3加强电量变送器和CVT以及其它新型电测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确保计量准确、电 量平衡一致。 2.4做好电测设备的日常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记录完整,规章制度齐全,监督 报表与档案管理实现微机化。 3.1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均应在在总工程师的领 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3.2电测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由设备部归口管理。 3.3电气二次是电测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 3.4建立健全总工程师领导的,由安健环部、电气二次构成的电测技术监督网。 3.5安健环部职责 3.5.1设备工程部是电测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 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和修改电测技术监 230 QB/GHDD-SBB-02-32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督实施办法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3.5.2制定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完成与落实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参 加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 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3.5.3建立重要电测设备的技术档案,并负责向上级监督机构报送各类报表和总结。 3.5.4监督有关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掌握本单位计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缺陷情况。 3.5.5监督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配置标准及仪器仪表的测量精度等。 3.5.6监督电测技术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定期检验工作和装置验收工作。 3.5.7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和事故及时向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汇报。 3.5.8定期组织召开本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本厂 电测技术监督水平。 3.6电气二次职责 3.6.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标准和规定,负责全厂电测计量装置的 运行维护。 3.6.2完成各项电测监督任务,严格执行电测设备周检计划,确保电测设备校验率、调 前合格率、标准设备完好率等指标的完成,按时上报电测技术监督报表,保证数据真实 可靠。 3.6.3,做好各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 验报告等技术监督档案。 3.6.4参加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 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3.6.5制定和落实电气二次人员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 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6.6杜绝由于电测监督工作失误引起的电网事故,消除影响电测设备安全的不利因素, 建立健全量值传递校验的必要条件。 3.6.7确保计量标准和计量人员始终具备有效期内的考核证书。 3.6.8制定计量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的 培训。 3.7各电测计量器具使用部门的职责 3.7.1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本部门电测计量器具,并建立电测计 -23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量器具台帐,监督本部门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杜绝违章使用计量器具和损坏计量器 具的现象。 3.7.2电测计量器具应妥善保管、做到防尘、防震、防潮,并按周检计划定期送电气二 次班进行检定。 3.7.3订购电测计量器具须经设备部同意。 4.1监督范围 4.1.1电工测量仪器 4.1.2电测指示仪表 4.1.3电测数字仪表 4.1.4电测记录仪表 4.1.5电能表(包括最大分量及分时电能表) 4.1.6互感器 4.1.7电量变送器 4.1.8电测量系统的二次回路 4.1.9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4.2电测设备的检验及轮换周期 4.2.1企业最高标准器应每年检验一次,企业最高标准装置配套设备的复查周期按国家 或部颁有关规程执行。绝缘电阻表和接地电阻表的检验周期应按现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执行。 4.2.2运行中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周期应按原电力部相应的检定规程执行,重要场 所的电能表一般一季一校。 4.2.3安装式电能表的轮换周期 4.2.3.1对于进口或国产电子式电能表,应按制造厂明确规定的误差保证期年限进行轮 换,应选用误差保证期至少为十年的表。 4.2.3.2对单宝石电能表应五年轮换一次,对双宝石电能表应十年轮换一次。 4.2.4现场计量用互感器轮换及检验周期应按部颁电能计量管理规程执行。 4.2.4.1高压互感器至少每十年轮换或现场检验一次。 4.2.4.2低压互感器每二十年轮换一次。 4.2.5重要的0.2级、0.5级携带型电测仪表检验周期一般为半年,三年检定误差不大 232 QB/GHDD-SBB-02-32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于等级1/2的表可放宽到一年检定一次;作标准器或经常使用的非电子补偿式精密互感 器可与一般互感器同等对待,四年检定一次;电子补偿式互感器为二年检定一次。 4.2.6重要盘表的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般盘表及变送器的定期检验(校准)应随大 修进行,但一般不超过四年。一般携带型仪表的检验周期按有关规程要求执行。 4.3企业最高标准器应严格按华北电科院下发的周检计划送检。本厂应按实际需要建立 最高标准装置配套设备,凡企业无条件开展检定的在用电测设备,应按有关规程的要求 定期安排送上级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电气二次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制定当年电测设备周检计划,并将携带型表计送检通知单发至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送检通知 单所列期限送至电气二次以便安排检定。 4.4电测计量器具的检验应按规程规定出具检定(校准)原始记录或检定证书,对于检 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出具计量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情况,检定记录、证书应 字迹清晰、无涂改,检定人员签字不能代签。仪表的报废、封存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0.5级及以上等级仪表的降级,应附检定报告报上级监督机构备案。 4.5无检定证书或证书过期、失效的仪器、仪表、检验装置必须停止使用。 4.6对被检设备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检定人员,必须持有原电力部或华北 电力集团公司计量办公室颁发的检定员证书,未持证书者不得出具检定证书。 4.7要定期测量和计算重要电能表、表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导线压降所引 起的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对不符合要求的装置进行更换和改进。 4.8要消除下列计量差错,即:附件差错、接线差错、倍率差错、卡针差错、电压互感 器断保险、电流互感器开路、仪表短路、应标准有误差造成大批表计返工、电容补偿线 路上的电流互感器出线一次线圈短路。 4.9要避免下列常见的不合理方式,即:用电力变压器代替电压互感器、同一计量装置 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分别接在电力变压器的高低压两侧、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电压与线路 电压不符、互感器实际负载误差超过准确等级、电流互感器变比过大、电压互感器的二 次导线压降过大、用一只单相电能表计量三相无功电能、计费电能表与继电保护混用同 一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用电能变送器代替电能表。 4.10调修后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封印,仪器仪表设备的启封以及现场运行中接线的 改变,必须由仪表专业人员进行。 4.10.1要防止下列违章行为,即:擅自启封表盖更换或调整内部零件、擅自挪用仪表或 转借外单位、擅自改变计量接线或互感器变比而不及时通知仪表专业人员、隐瞒仪表丢 -23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失或损坏事故、擅自使用无检定证书的仪表与设备。 4.10.2要防止仪表的五种恶性损坏事故,即:烧毁、摔落、拆散、颠震、挤压。 4.10.3仪器仪表在送检或出差运输途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震、防潮、防尘措施。作为 传递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要固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4.1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注意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 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培训与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并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仪表人员 要确实掌握:标准表准确度、校验设备准确度、校验时环境条件是否正常,主要规程要 求、工艺、方法正确性、仪表性能、现场使用情况和运行条件等等。电测仪表专业人员 要掌握修校仪表基本功,同时掌握计算机与电子技术基础知识。 4.12要具备与仪表专业相适应的试验室条件,如试验室温度、相对湿度、外磁场、震动、 防尘、防静电等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凡存在任何不符合试验室环境条件要求的应 立即整改。 4.13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如下:各种重要电测仪表(包括摇表和接地摇表)的校验率 为100%,调前合格率不低于98%,试验室标准设备完好率、重要计量装置综合误差 合格率和PT二次导线压降合格率均为100%。 5.1电气二次应建立0.05级交直流电压、电流、功率指示仪表及其电量变送器标准,根 据需要建立0.005级标准电池、0.01级标准电阻器及0.01级电阻仪器和电位差计,承担本单位标准器、试验用表和配电盘表的校验任务。 5.2电测最高标准器购置前,应向华北电科院申报计划,经华北电科院电测室审查同意 并检定合格后方可购置。 5.3各使用单位应购置本厂能够开展检定的电测计量器具,并经电测技术监督专工批 准。 6.1设备工程部应保存有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电测专业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结 合本厂情况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标准。 6.2电气二次应认真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电测专业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结 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下列规章制度,并报设备工程部审批: 6.2.1电测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 6.2.2电测技术监督考核奖励制度 234 QB/GHDD-SBB-02-32 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6.2.3试验仪器和标准装置的使用规程 6.2.4质量管理制度 6.2.5事故分析制度 6.2.6校验报告审批制度 6.2.7校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6.2.8仪器仪表收发制度 6.2.9仪表借用管理制度 6.2.10印章及铅封使用制度 6.2.11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6.2.12试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6.3新建、扩建、改建与生产各阶段的电测设备均应纳入我厂电测监督范畴,应按有关 规程规定履行验收手续,对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或人员有权拒绝签字, 并可越级上报。 6.4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理按我厂技术监督奖惩制度相关部分执行, 凡由于违反规程,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电气二 次应制定相应的适用于本部门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奖惩办法。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 将使用电测设备的违章行为列入考核内容。 6.5全厂各单位应加强协作,全面完成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的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并严格 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电气二次应按附表1-3规定的内容在每季首月2日前将上 季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季报表上报设备工程部,每年1月2日前上报电测监督年终报表 和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设备工程部最迟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电测监督部门。受监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在3日内报华北电科院和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6.6电气二次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电测技术监督资料与仪表设备档案,做 到完整连续并与实际相符。技术资料包括: 6.6.1各种仪表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 6.6.2本厂传递用标准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出厂原始资料、图纸、历次送检报告以及事 故损坏检查记录。 6.6.3自制设备的图纸资料 6.7各类仪表设备都应建立资产帐册,500KV系统设备、发电机、高压厂用及备用变压器以及重要关口点的电能计量装置要建立齐全的档案,并报华北电科院和华北电力集团 -23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供点营业部备案。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及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要对本单位生产、试验、技改工程等 的电测仪表、设备、装置以及计量标准等的质量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 产品进入生产现场 236 QB/GHDD-SBB-02-33 电测计量室管理标准 () 20043 -23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宋建军 2005.3 李智华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李智华 238 QB/GHDD-SBB-02-33 电测计量室管理标准 1.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2. 仪器仪表送检及周检制度 3. 标准装置管理制度 4. 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5. 试验室管理制度 6. 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7. 仪器仪表台帐管理制度 8. 仪器仪表标志管理制度 9.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0. 技术培训制度 一、 电能计量装置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 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 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二、 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承担,双方共同参加。 四、 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共同排 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五、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计 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 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参照《供电营业规 则》第六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23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一、全厂的指示仪表和携式表计应按部颁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 二、对全厂表计应有年度周期送检计划,对到期仪表应急时下发送检通知书。 三、年度周期送检计划,一月上旬报生计部,由生计部负责下发。 四、各单位务必按期送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送检,必须提前与电测室联系。五、各单位送检时,务 必进行清除、清扫和做好防震工作,否则将拒绝收检。 六、应加强工作安排,确保按时收发的仪表按时发出。 七、对本室的标准仪器仪表应按时向上级部门送检,严禁超周期使用。 一、凡属本室计量标准设备,均应建立资产帐卡,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计量标准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落实到人。 三、责任人对危害设备健康的各种现象有权制止,并随时向班负责人和安全员汇报设备健康状况。 四、每年年底应对计量标准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检查,在可能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 五、本室作为传递的标准设备,一律不外借。 六、凡闲置不用的或不能继续使用的计量标准设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单独存放。 七、计量标准仪表、仪器按规定要求,定期送上级计量监督机构检定,送检前要进行认真清扫、检 查。 一.由本室管辖的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由各专业组分别管理,登记在册,专柜存放。 二.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应保持完整、齐全,按设备分袋存放。 三.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应随设备由设备维护人妥善保管,至少保留连续三年的检定证 书。 四.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应建有借阅登记本,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防治丢失。 一、试验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在此工作严禁吸烟、随地吐痰、衣鞋整洁。 二、安全第一,文明生产,工作认真、谨慎。 三、设备放置合理,便于工作,对所属仪器、仪表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如有损坏要追究责任, 能修复者在百元以下为障碍,不能修复者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为事故。 240 QB/GHDD-SBB-02-33 电测计量室管理标准四、在实验室内进行校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五、仪表、仪器校验完毕,及时出检定证书,并要字迹清晰,证书完整。 一、检定工作具有技术和法定两重性。检定人员的职责是重要而严肃的,检定人员对出具的技术报 告及证书负有法律责任。 二、检定人员出具检定证书、试验报告时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细致,准确可靠地填写各项内 容,要做到字迹清楚,数据无误,按规定的有效位数填写,严禁涂改,签字时一律用钢笔。 三、应按相应的规程、规定出具检定报告、检定证书,要逐级把关,避免发生差错。应由指定的报 告负责人认真校阅、审核,交主管签字后加盖钢印。 四、未取得检定员证的人员,不得出具检定证书。 一、仪器仪表台帐的健全与完整是作好生产维护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为此,现制定如下制度, 希望全体班组成员认真执行。 二、仪器仪表台帐,要统一保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把仪器仪表台帐料据为己有。 三、 仪器仪表台帐分类存放, 四、长期存放的仪器仪表台帐,每隔一年要检查一次。 五、发现与现场不符的地方,应向专责讲明,征得允许,可用红色在相应位置注明。 一、仪器仪表标志清楚、正确。 二、仪器仪表不得随意更改,要经专责同意并告知全体人员 一、对于一切事故应有当事者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经过,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 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二、事故调查程序执行厂颁有关程序。 三、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按厂部有关规定结合现行经济责任制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 四、查明事故原因后,要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并执行,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对隐瞒事故和知情不报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制裁并追究其责任。 -24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一、个人管理设备个人能进行一般的设备维护。 二、厂用电部分班组每个人要做到能进行常见故障的维护和缺陷处理。 三、每月一次技术考问,每次二题。 四、不定期的厂家学习搜资。 五、不定期的现场考问和现场讲课。 242 QB/GHDD-SBB-02-34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办法 () 20043 -24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张磊 2005.3 计文君 王学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热控主管 签字:刘海涛 签字:王学 244 QB/GHDD-SBB-02-34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办法 1. 标准计量室工作制度 2. 计量器具周检制度 3.计量器具检定报告、证书审核制度 4、计量器具保管、使用、维护制度 5、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6、标准计量室卫生制度 7、标准室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8、班组计量管理员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工作要认真仔细。 2、在标准室内进行仪表校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3、非标准室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单位学习、参观人员应持有介绍信,按公司有关规 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接待。 4、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衣换鞋,不准将雨衣、雨伞等潮湿物品带入计量室;不准在 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严禁酒后工作;严禁在标准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被校仪器、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进入室内检定。 6、标准室内的仪器、仪表与设备未经许可不得移动或携带出门,如有特殊情况,需与标准室管理人员办理仪器仪表借用手续,并经热控专业主管批准后方可借用;如果借用比较贵重的仪器仪表, 必须经热控专业主管、设备部经理批准。 7、借用的仪器、仪表要及时按照规定时间归还,不得延误,标准室管理人员负责收回借出的仪 器仪表。若仪器仪表归还时有损坏现象,标准室管理人员有权不收,并及时向热控专业主管反映情 况。 8、热控专业主管要经常对仪器仪表借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借用的仪器仪表有不按时归还或 损坏现象,要根据仪器仪表的价值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借用人进行考核。 8、各种标准装置要放置合理、整齐,便于操作。 9、仪器仪表校验完毕,及时按规定写出校验报告,字迹要清晰,报告要准确、完整。 10、标准室内的仪器仪表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如有损坏要追究责任,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对责 任人进行考核。 -24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9、进出计量室要随手关门;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水源、汽源,以保证安全,若发现异常或事故 隐患,应及时向热控专业主管报告。 一、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 1、计量标准器关系到量值传递的正确与否,因此必须实行周期检定。 2、热工计量标准器由标准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检定周期送省电研所进行检定, 严禁超期使用。 3、计量标准装置的检定应按照规定的建议时间提前半年申请复查。 4、计量标准器的周检率须达到100%,周检合格率达100%。 5、计量标准器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等应至少保持三年至五年,不 得遗失。 6、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必须清洁,无污迹、无损坏。 二、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1、根据检定周期和记载大小修周期合理安排计量器具的检定计划,报热控专业主管审核后,认 真按计划执行,确保大小休期间的使用。 2、计量器具的检定,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或本系统颁布的检定规程。 3、从事计量器具检定的工作人员,须经上级计量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检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 事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4、热工试验相关的携带式仪表应按照每年的检定计划及有关检定规程进行检定,若不能按计划 实行的,应写明原因,并办理计量器具封存待检手续。 5、每年根据省计量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省电研所有关部门送检各种计量器具,不得耽误送检, 避免超期使用。 6、各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应至少保存三年至五年,不 得遗失或破损。 7、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100%。 1、标准室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所辖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及其他技术资料,不得丢失。 2、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仪表台帐等要每月整理一次,分门别类装订成册。 3、标准室管理人员在做统计报表时,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所有报表均应经部门主管审阅后方可 上报。 246 QB/GHDD-SBB-02-34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办法 4、试验报告与检定证书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地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5、凡依据国家、部门、地方(本省)计量检定规程,使用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装置,由持证检 定员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出具“检定证书”。 6、按照规程进行检定,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的 项目和原因或注销原合格印、证。 7、凡有国家、部门、地方(本省)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可依,但只进行部分主要项目检定的计量 器具(包括计量器具现场检测和现场抽查),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检定项目 和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8、凡按非检定规程的技术标准、技术文件拟定的测试方法对计量器具、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测试、 比对、校准等均出具“测试报告”,并注明检测的技术依据。 9、“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中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其名称、符号均应 符合有关规定。 10、所有证书均应用钢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数据准确无误,字迹工整清楚,检定项目、 测试条件、环境条件、检定日期、有效日期或检定周期要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11、出具的所有报告、证书要有相应专业的持证检定员、审核员和主管人员签名,不得盖章,无 证的检定、检验人员一律不得在证书上签字。 12、凡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由热控专业协调工程师在审批人签字处签 名。 13、检定证书、报告由标准室关列人员负责保存,以便查验。 14、送至省电研所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标准室管理人员负责保存,不得遗失。 一、标准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 1、标准室的管理人员对标准计量器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不常用的标准器应定期保养或通电试 验,并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设备健康状况。 2、所有标准计量器具均应有检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准使用。 3、所有标准计量器具,均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如需查看,需经标准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 随意带出标准室。 4、标准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检定周期送省电研所或地方计量所、衡器所进行检定,不得超期。 5、标准计量器具及标准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使用登记,经标准室管理人员允许后方可使用, 使用完应进行登记注销。 6、标准计量器具及装置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前必须检 查接线和各旋钮位置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工作,使用中发现有重大损坏,应及时向有关 部门领导进行汇报,不得隐瞒。 7、仪器或计量器具使用完毕后,应将电源断开,操作旋钮恢复到原位,计量器具放回原处,所 -24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用仪器和装置及环境卫生要进行清理后,方可结束工作。 8、作为量值传递的标准计量器具和仪器,未经热控专业主管许可,一律不准外借。如有特殊情 况,需与标准室管理人员办理仪器仪表借用手续,并经热控专业主管批准方可借用;如果借用比较 贵重的仪器仪表,必须经热控专业主管、设备部经理批准。 9、借用的仪器、仪表要及时按照规定时间归还,不得延误,标准室管理人员负责收回借出的仪 器仪表。若仪器仪表归还时有损坏现象,标准室管理人员有权不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10、热控专业主管要经常对仪器仪表借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借用的仪器仪表有不按时归还或 损坏现象,要根据仪器仪表的价值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借用人进行考核。 11、凡闲置不用或不能继续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应办理封存或报废手续,并单独存放。 二、在用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 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不得超期使用。 2、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失准或损坏时,使用者应及时汇报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3、对确认无法恢复原有精度,但可以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标准室管理人员应向热控专业主管 提出降级使用意见,经批准后做降级处理。做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标准室管理人员应在合格证上 注明降级后的等级和技术指标,以便于使用。 4、贵重计量器具损坏时,必须查明原因并经设备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修理。 5、定期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卫生清扫,保持仪表的清洁。 6、存放计量器具的房间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应相对稳定,禁止与含水、含酸、含碱的物 资混放。 1、每年标准室管理人员制定在用计量器具抽检计划,报工程部专业主管审批,热控专业各班组 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2、在用计量器具抽检记录要真实、完整,字迹要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3、抽检的主要内容是计量器具的综合误差,计量器具的帐物卡是否相符,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4、标准室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在用计量器具的抽检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按计划进行抽检的, 要根据我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1、每天上班后,标准室管理人员都要认真清扫标准室卫生,要做到地面、桌面清洁,无杂物、 无纸屑,物品摆放整齐,室内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任何人都不准在标准室内吸烟、吃零食。 3、标准计量室内的仪器仪表、标准装置应保持清洁,摆放要整齐,要有防尘措施。 248 QB/GHDD-SBB-02-34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办法 4、任何人进入标准计量室,必须换鞋,换工作服;工作鞋不得随意穿出室外。 5、标准计量室应保持温度20?2?,相对湿度80%以下。 6、每次工作完毕,标准室管理人员应及时清理实验台,每日下班前清扫一次,每星期用吸尘器 彻底清扫一次。 7、热控专业主管定期对标准室卫生进行检查,如有不合格或卫生死角,要按经济责任制对责任 人进行考核。 标准计量室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做好量值传递工作,对于试验室用的标准器具要按时送上级部门检定。 2、标准室的全部计量器具要立帐建卡,按要求保管好各种技术文件。 3、负责搞好试验室建设,定期向主管领导和本专业兼职计量员报告计量器具更新、周检、降级、报 废等情况,反映标准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4、认真执行国家计量局、能源部有关检定规程,不得弄虚作假,对传递结果负法律责任。 5、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室内设备整洁,摆放有条理,重要计量器具要有防尘措施。 八、班组计量管理人员职责 1、编制、完善本班计量器具台帐,整理、保管技术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变更及时通知热控 专业标准室管理人员。 2、监督本班组所用计量标准装置及测试仪器准确、完好并按时送检。 3、按时完成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抽检计划,并及时将周检情况汇报热控专业标准室管理人员。 4、提出计量器具申购计划,提出计量器具报废及封存申请报上级核准。 -24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50 QB/GHDD-SBB-02-35 热控标准室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张磊 2005.3 计文君 王学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热控主管 签字:刘海涛 签字:王学 -25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标准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对传递结果应负法律责任。 2、在标准室内进行仪表校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标准室负责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计量单位颁发的计 量检定证书。 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外单位学习、参观人员应持有介绍信,严格按厂部有关规定办理 手续后方可入内。 4、标准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换拖鞋,穿上合适的工作服;不准将雨衣、雨具等潮湿物品 带入标准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在室内吸咽、饮酒、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 唱歌。 5、严禁在标准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工作,自觉遵守计量标准室管理制度。 6、被检仪器、仪表必须清扫干净,螺丝各部件齐全,编号名牌清楚可辨,方可进入室内检定。校验 工作结束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严禁进入热电偶校验室使用电脑装置,更不准插入任何软盘,以免传染病毒,影响热电偶校验装 置的正常工作运行,否则后果自负。 8、标准室内的二等标准热电偶、热电阻不准外借,应有专人保管。校验工作过程中不准擅自随便离 开校验室,校验过程中不准干其它工作,直到校验结束方可离开。 9、各班组大、小修需校验的新元件应提前一个月送至标准室,因高温检定炉每次只能检定六支热电 偶,且炉温高达1000?,热电偶冷却慢时间长;少量热电阻元件可提前半个月送至标准室校验。 10、二等标准热电偶、热电阻应轻拿轻放,用完后应清理干净,将玻璃管凉干,然后再放进专用箱 内,专用箱应放进不易被人碰触的安全可靠的地方。 11、严格遵守各检定装置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按说明书使用,按规程操作,按制度保养,并监督协助来本室工作的其他检定人员的工作。 12、定期对各检定装置、标准器及设备进行维护和自检工作,保证其完好及使用精度准确可靠。 13、计量室内技术资料管理。建立检定装置技术档案、检定记录、标准器检定证书、仪器、仪表说 明书分类归档。 14、借用的标准仪器及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应保证使用的准确可靠性,对不完好的仪器、仪表不准对 外发放。外借用的仪器仪表要及时归还,不得延误,标准室管理员负责收回借出的仪器仪表。若仪 器仪表归还时有损坏现象,标准室管理员有权不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如发现借用的仪 器仪表有不按时归还或损坏现象,要根据仪器仪表的价值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借用人进行考核。 15、计量室内各种标准装置按定值放置合理、整齐,便于操作。给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6、仪器仪表校验完毕,及时按规定认真填写校验报告,字迹要清晰,报告要准确、完整;不得涂 改;不准空项、缺项。 252 QB/GHDD-SBB-02-35 热控标准室管理制度17、标准室内的仪器、仪表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如有损坏要追究责任,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对责 任人进行考核。 18、计量室出入要随手关门,下班时应切断所有电源、水源、汽源,以保证安全,若发现异常或事 故隐患,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解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进入标准室工作或参观人员进门必须先更换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严禁穿鞋进入室内,遵守室内各项制度,室内专用工作服、鞋严禁穿出室外。 2、严禁在计量室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个人用品要干净,卫生要合格,否则不准进入室内工作。 3、计量室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0?5)?,相对湿度(45-80)%。 4、被检仪器、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进入室内检定。 5、校验变送器、弹簧管压力表以及压力开关等表计时,严禁将油泄漏到地面上。 6、校验动圈表、转速表时严禁开门开窗,防止风动振动。 7、热电偶、热电阻自动装置校验时,不准开门开窗户,以免影响恒温校验。 8、对各种油类及易燃物品,应放置在单独房间内,严格管理,杜绝各种事故发生,保证人身及国家财产安全。 9、标准油槽使用时需有专人看管,油槽周围禁放易燃物品,使用的油必须有闪点试验报告,严格控制油温并有防火措施(备有灭火器)。 10、每日上、下班前对各检定装置及房间进行整理清扫工作,保持台面和地面清洁干净整齐, 及时用吸尘器彻底清扫干净。 11、每周五彻底清理卫生,保持门窗清洁明亮,室内整洁。 12、标准室管理人员定期对标准室卫生进行检查,如有不合格或卫生死角,按经济责任制对责 任人进行考核。 1、凡进入标准室的仪表需清理干净,进行检定登记。检定完毕后,工作场所应清理干净,恢复正常状态。 2、检定仪表时需严格按检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造成标准表计及设备损坏应填写仪器仪表损 坏登记表,按损坏表计实际价格的50%扣罚。 3、各班组需在标准室检定的温度元件及表计应提前2-3天告知标准室管理人员。 4、大、小修需检的新元件必须提前一个月送计量室检定,否则拖延工期,后果自己负责。 5、进入标准室工作,首先通知标准室管理人员,有标准室管理人员提供标准表,不得私自乱拿乱放。 -25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一、标准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 1、标准室的标准计量器具必须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不常用的标准仪器仪表应定 期保养或通电试验,并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设备健康状况。 2、所有标准计量器具均应有“检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准使用。 3、所有标准计量器具均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如需查看,需经计量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带 出标准室。 4、标准室管理人员对管辖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应严格按照检定周期送省电研所进行检定,不得超期,保证其完好与准确可靠。 5、标准器具及标准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使用登记,经标准室管理人员允许后方可使用,使用 完应进行登记注销。 6、标准计量器具在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及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接线和各旋钮位置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工作,使用中发现有重大损坏,或摔、砸、碰等现象 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不得隐瞒。 7、检定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将电源断开,操作旋钮恢复到原位,计量器具放回原处,所有仪器 和装置及环境卫生清理后,方可结束工作。 8、作为量值传递的标准计量器具和仪表,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与标准室 管理人员办理仪器仪表借用手续,并经热控专业主管批准方可借用;如果借用比较贵重的仪器 仪表,必须经设备部经理批准。 9、热电偶、热电阻自动检定装置配备的微机善制使用任何软盘以免染上病毒,影响检定装置正 常工作。 10、凡闲置不用或不能继续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应办理封存或报废手续,并单独存放。 二、在用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 1、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不得超期使用。 2、计量器具有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失准或损坏时,使用者应及时汇报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3、对确认无法恢复原有精度,但可以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标准室管理人员应向热控专业主管 提出降级使用意见,经批准后做降级处理。做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标准室管理人员应在合格 证上注明降级后的等级和技术指标,以便于使用。 4、贵重物品计量器具损坏时,必须查明原因并经设备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修理。 5、定期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卫生清扫,保持仪表的清洁。 6、存放计量器具的房间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应相对稳定,禁止与含水、含酸、含碱的物 资混放。 254 QB/GHDD-SBB-02-35 热控标准室管理制度 1、标准室管理人员对所借用的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 2、对借用的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周期送检,保证其完好,使用准确可靠。 3、借用者需进行仪器、仪表借用登记,用毕后清理干净及时归还,标准室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4、借用的仪器,仪表选用应合理,使用得当。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摔、砸、碰,使用完毕应保证其完好无损。 5、借用的仪器、仪表若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归还时应向标准室管理人员说明并进行登记 ,及时汇报热控专业主管。 一、 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 1、计量标准器关系到量值传递的正确与否,因此必须实行周期检定。 2、热工计量标准器由标准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检定周期送省电研所进行检定, 严禁超期使用。 3、计量标准装置的检定应按规定的建议时间提前半年申请复查。 4、计量标准器的周检率须达到100%,周检合格率达到100%。 5、计量标准器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等应至少保持三年至五年,不 得遗失。 6、送检仪器、仪表时,必须清洁完好,无污物、无损坏;并有上次检定证书。 7、对仪器、仪表的应检台数、受检率、合格率统计后,定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 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1、各计量器具均根据检定周期和记载大小修周期,合理安排计量器具的检定计划,报设备部经 理审核后,认真按计划执行。 2、计量器具的检定,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或本系统颁布的检定规程。 3、从事计量器具检定的工作人员,须经上级计量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检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 事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4、热工携带式仪表应按照每年的检定计划及有关检定规程进行检定,若不能按计划实行的应写 明原因,并办理计量器具封存待检手续。 5、每年根据国华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省电研所有关部门送检各种计量器具,不得耽误送检, 避免超期使用。 6、对于送到计量所、衡器所检定的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应提出送检计划,领导批准后及时 送检;对于地磅、 皮带秤等需现场检验的计量器具,要根据检定周期,由标准室管理人员提前 向衡器所提出申请,由C标、热控有关人员配合进行检定。 7、根据公司要求,每月对皮带秤进行实物、砝码校验,其中:实物校验三次(每旬一次),砝 -25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码校验四次(每周一次),由C标负责联系热控专业进行校验,校验完毕,热工专业要负责写出 检定报告、检定证书。 8、各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应至少保存三年至五年,不 得遗失或破损。 9、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100%。 1、标准室标准仪器、仪表及检定装置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如造成损坏,当事人应及时详细填写事故报告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计量事故报告制度的实施范围: (1)违反计量检定操作规程,造成主要计量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损坏者; (2)计量标准装置遭受人为损坏者; (3)发现使用失准和超过有效期的计量标准器具,进行检定并出证者; (4)检定工作出差错,被检仪表在投入使用过程中造成影响安全运行,损坏设备等现象。 3、事故报告要明确事故属性、涉及范围,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后果等。 4、仪器、仪表及设备发生损坏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保证标准量值正常进行,对不能修复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申请购买新设备。 1、标准室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所辖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及其他技术资料、不得丢失。技 术记录根据相应表格的要求项目认真及时地填写,对归档的技术资料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保持整洁,不能有涂改。 2、检定证书、技术记录中的检定员处应分别有两人签名,其中一人有检定员证,并要有核检人签名方可有效。无出证资格人员一律不准出证。 3、检定证书及记录中的有关数据应真实填写,有效数据一致,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符号。 4、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仪表台帐等每月整理一次,分门别类装订成册。校验报告要妥 善保管,一个大修周期不得随意丢失。 5、凡依据国家、部门、地方(本省)计量检定规程,使用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装置,由持证 检定员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出具“检定证书”。 6、按照规程进行检定,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 格的项目和原因或注销原合格印、证。 7、凡有国家、部门、地方(本省)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可依,但只进行部分主要项目检定的计 量器具(包括计量器具现场检测和现场抽检),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通知书”,并注明检定项 256 QB/GHDD-SBB-02-35 热控标准室管理制度 目和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8、凡按非检定规程的技术标准、技术文件拟定的测试方法对计量器具、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测 试、比对、校准等均出具“测试报告”,并注明检测的技术依据。 9、“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中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其名称、符号均 应符合有关规定。 10、所填证书均应用钢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数据准确无误,字迹工整清楚,检定项目、 测试条件、环境条件、检定日期、有效日期或检定周期要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11、出具的所有报告、证书要有相应专业的持证检定员、审核员和主管人员签名,不得盖章, 无证的检定、检验人员一律不得在证书上签字。 12、凡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由热控专业协调工程师在审核处签字。 13、检定证书、报告由计量器具所在单位负责保存,以便查验。 14、送至省电研所或地方计量所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计量器具所在单位负责保存, 不得遗失。 一、标准室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对标准计量器具建帐,做好定期送检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上级计量法规、条例、命令、制度等,认真做好计量工作。 2、各班组具备检定证书的鉴定人员在标准室管理人员领导下负责全专业计量工作的开展,在 业务上经常与电研所保持联系,完成设备部下达的各项工作。 3、对所辖计量器具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本专业所有计量器具的登记、整理、建立台帐等工作, 要求帐物相符;负责本专业有关计量方面的技术规程、技术资料、有关计量器具原理图、设计 技术方案、各种检修记录、抽检周检记录,检定报告的整理、保存等工作。在业务上指导本专 业各班组计量检定人员,搞好计量检定工作。 4、负责本专业计量器具的申购、领用、负责制定计量器具的周检、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照上级计量部门的要求,保证计量标准仪器、仪表的设备及时送检。 7、负责本专业计量法的宣传和实施。认真执行国家、部、局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对违反 检定规程、出虚假检定报告、损坏计量器具的人员有权批评教育,同时向专业主管汇报,提出 处理意见。 -25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8、认真做好量值传递工作,对于标准室用的标准器具要按时送上级部门检定。 9、标准室有全部计量器具建立帐卡,按要求保管好各种技术文件。 10、负责搞好标准室建设,定期向主管领导报告计量器具更新、周检、降级、报废等情况, 反映标准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11、认真执行国家计量局、能源部有关检定规程,不得弄虚作假,对传递结果负法律责任。 12、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室内设备整洁,摆放有条不紊,重要计量器具要有防尘措施。 258 QB/GHDD-SBB-02-35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标准 () 20043 -25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试行 2004.3.30 张磊 2005.3 计文君 王学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热控主管 签字:刘海涛 签字:王学 260 QB/GHDD-SBB-02-35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控专业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热控专业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水利电力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管理规范》 3 管理职能 3.1 管理职责与分工 3.1.1 生产副厂长(总工)职责 3.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1.1.2 批准计量管理模式和量值传递系统。 3.1.1.3 审定热控专业计量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和标准。 3.1.1.4 审定热控专业计量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就重大计量工作问题做出决策。 3.1.2 安健环部职责 3.1.2.1 宣传贯彻计量法规,负责审核各项计量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接受国华公司计量办领导及 电研所、地方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3.1.2.2 负责组织建立热控专业需要的计量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3.1.2.3 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计量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积极开发应用计量新技术、新装备,负责 审 查引进的计量技术和装备,负责计量技改方案和基建项目中计量方案的审查。负责计量设备大修方 案 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 3.1.2.4 负责审核热控专业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抽检计划并监督实施。 3.1.2.5 统一组织计量人员参加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开展技术交流,推广运用新技术,不断提 高计量管理和技术水平。 3.1.2.6 审核计量器具购置、封存、报废申请。审核计量器具检定费用。 3.1.2.7 对全公司能源计量、经营管理、生产过程的检斤、检尺、抄表等计量数据实行监督管理。 -26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3.1.2.8 负责公司内计量纠纷的调解与仲裁,并代表厂方参与外部计量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活动。 3.1.2.9 定期组织召开计量管理工作会议,检查各班组计量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对工 作中成绩优劣者提出奖惩意见。 3.1.3 标准室管理人员职责 3.1.3.1 负责草拟各项计量管理标准及有关管理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1.3.2 负责草拟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参加计量技改方案审查、施工监督及竣 工验收。 3.1.3.3 机组大、小修前15天编制计量器具周检通知单报审后监督实施。 3.1.3.4 审核计量器具购置、封存、报废申请,并根据生产、试验需要对部门之间计量器具进行调 配。 3.1.3.5 季后10日内对各部门计量器具周检率、周检合格率、计量检测率提出考核建议。 3.1.3.6 负责统一联系向外送检事宜。统一组织计量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取证等事宜。 3.1.4 各班组计量管理员职责 3.1.4.1 在热控专业主管领导下,认真执行本专业计量管理标准,负责本班组计量管理工作,按时 统计上报有关计量报表,并接受表砖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3.1.4.2 组织实施计量器具周检、抽检计划,确保计量器具按检定和计量标准按时送检。 3.1.4.3 安健环部下达标准计量器具周检通知单后,各班组集中送检(如标准计量器具数量比较少的 部门,可由标准室管理人员协调统一送检)。 3.1.4.4 周检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周检情况输入微机。 3.1.4.5 每次周检结束后10天内向计量专责人报告周检率及周检合格率。 3.1.4.6 每季末向计量专责人书面报告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抽)检率及周(抽)检合格率。 3.1.4.7 初审本部门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及报废、封存申请。对新购置计量器具书面通知标准室管理 人员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微机建帐。 3.1.4.8班组计量管理员监督检查所属班组建立健全计量台帐,技术档案、历史记录卡,做到帐、 卡、物相符。 3.1.4.9 对本专业所属班组执行计量管理标准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建议。 3.1.5 班组计量管理员职责 3.1.5.1 编制、完善本班计量器具台帐,整理、保管技术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变更及时通 知标准室管理人员。 3.1.5.2 监督本班组所用计量标准装置及测试仪器准确、完好并按时送检。 3.1.5.3 按时完成计量器具周检计划、抽检计划,并及时将周检情况汇报本专业标准室管理人员。 3.1.5.4 提出计量器具申购计划,提出计量器具报废及封存申请报上级核准。 3.3 管理权限 3.3.1安健环部有权检查、监督各单位计量器具的管理和正确使用情况,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提 出指导性意见。 262 QB/GHDD-SBB-02-35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标准3.3.2安健环部有权对各班组的计量管理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3.3.3 安健环部有权对超期未检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见,并下达通知单,限期整 改。3.3.4 热控专业各班组之间因计量器具数量、精度等与实际要求不相符造成闲置时,安健环部 有权进行调剂。 3.3.5安健环部计量专责人负责联系车辆定期送检标准仪器。 3.3.6 安健环部专责人每季度对上述计量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并提出抽查报告; 3.3.7 标准室管理人员每月底对各班组计量器具周检情况、计量检定室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与考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计量器具的管理 4.1.1 计量器具的添置,由使用班组填写计量器具专用申购计划,经热控专业主管及标准室管理人 员初审后报安健环审核,经营管理部核定,物资部门方可采购。 4.1.2 采购入厂的计量器具须经有关仓库管理人员入库登记,普通计量器具有CMC标记及有效期内合格证可不进行入库前检定。计量标准器及贵重测试仪器由仓库人员通知热控专业标准室管理人员 安排有关计量标准室进行检定、测试,确认合格后方能正式入库。 4.1.3 在线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周检。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4.1.4 计量器具要依据计量器具的质量、性能、使用场合、检测频度按A、B、C分类管理。 4.1.5 计量器具按“依法管理”、“强制检定管理”、“标准计量器具”分类建帐。 4.1.6计量器具无法修复可由有关部门或班组计量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经热控专业主管审核。2000元以上计量器具或计量标准器具的报废需报请分管厂长批准。 4.2.1 计量器具的外借 4.2.1.1 计量器具原则上不外借,特别是高、精、尖计量仪器一律不外借,对可移动的一般性计量 器具经安健环部批准可短期外借。借前、还后进行检查,明确质量状况,分清责任。 4.4.4 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4.4.4.1 为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示值准确,单位统一,有关部门对所辖计量器具按本标准附件B《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及有关检定规程和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合理编排检定周期。每次检定前由安 健环部下达周检计划(周检通知单),周检完成十天内由有关部门计量管理员将周检情况输入微机。 4.4.4.2 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必须按检定规程或测试方法进行,不得漏项。检定必须在计量室内进 行。计量标准器的周检率、周检合格率均应为100%。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周检合格率不得低于 98%。 4.4.4.3 最高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标准及其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期送省电研所、地方计量 检定部门或本厂计量标准室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4.4.4.4 计量器具检定所发生的费用需经计量专责人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26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4.4.5 计量器具的抽检 4.4.5.1 抽检工作是监督计量器具在整个有效期内的精度状况,真实反映生产现场计量器具的实际 合格水平的必要措施。 4.4.5.2 每年1月15日前由安健环部编制本年度在用计量器具的抽检计划报总工批准下发有关部门 实施。计量专责人及热工监督专责人进行监督检查。 4.3.5.3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检每季进行一次。抽检数量:每季每台机组热工仪表(含DAS测量系统) 不少于五套,电测仪表不少于二块。 4.4.5.4 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抽检完成后10天内有关部门计量管理员将抽检情况报计量专责 人,由其汇总备查。 4.4.6 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 4.4.6.1 标准室、班组的计量标准器、测试仪器必须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按操 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借用登记。 4.4.6.2 计量标准器应在计量室内使用,不得随意携出室外。 4.4.7 计量器具的修理 4.4.7.1 计量标准器和强检计量器具的修理必须送有相应资格单位修理,不得擅自拆修。 4.4.7.2 本专业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经安健环部批准后方可委托外修。 4.4.7.3 计量器具出现非正常损坏,应分清责任,并经安健环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4.7.4 计量器具修理前后应做记录,填入台帐或历史记录卡。 4.4.8 计量原始数据、计量印证标志 4.4.8.1计量原始数据需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不得任意涂改,绝不允许伪造数据,一经查出要严 加处罚。 4.4.9 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4.4.9.1 计量技术档案、资料是进行计量管理、计量检定测试的重要数据。计量技术档案的管理除 执行本公司“档案管理标准”外,还要遵守本标准有关规定。 4.4.9.2 本专业标准室的计量标准装置都应建立台帐,建标报告、考核申请、复查申请、装置履历 表、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由标准室管理人员负责整理、保管备查。 4.4.9.3 热控专业各班组应保存所辖计量器具的台帐、原始记录、检定证书、抽检测试报告、检修 报告等,班组计量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备查。 4.4.9.4 热控专业计量器具台帐、历史记录卡、检定证书和周检、抽检情况由标准室管理人员负责 整理,保管备查。 4.4.10 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 4.4.10.1 热控专业计量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计量法令、政策和本专业《计量管理标准》,努力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钻研计量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计量技术水平。 4.4.10.2 计量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能进行计量检定或理化分析工作,才 能签署相应计量技术文件(检定证书、分析报表等)。 264 QB/GHDD-SBB-02-35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标准4.4.10.3 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二次考核不合格者,应根据情况给予扣奖或调离计量岗位。 4.4.10.4 参加培训考试成绩取得前三名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4.10.5 对在计量管理、计量检定、理化分析中认真执行计量法规,对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 益方面做出贡献者,经所在部门推荐,安健环部核查报请公司主管经理批准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 奖励。 4.4.10.6 对在计量工作中违反规定,给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带来一定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教育或扣奖直至调离计量岗位等处理。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 5.1.1标准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班组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热控专业主管及标准室管理人员有权 检查。 5.1.2各班组都必须按本标准的规定,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标准的要求,并接受检查。 5.2考核 对违反本标准各项条款规定的有关班组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由热控专业经济责任制考核 办法给予经济考核。监督考核细则详见附录A。 附录A 考核项目 A1 规定上报的计量报表未能如期上报,考核责任人50元; A2 规定上报的计量报表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考核责任人100元,联责所在部门50元; A3 周检率、抽检合格率每下降1%,考核责任部门50元; A4 计量器具台帐、技术资料管理混乱,考核责任人50元; A5 不按一定程序审购、入库、领用计量器具,考核责任人50元; -26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66 QB/GHDD-SBB-02-35 热控专业计量管理标准 试行 2004.3.30 刘海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6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设备部专责设备部专责A标第一A标第 二B标第一B标第二C标第一C标第二序号 专责设备(系统)名称 备注 人(A角) 人(B角) 专责人 专责人 专责人 专责人 专责人 专责人 一、汽机专业 1 汽轮机主机本体部分 张振科 张中东 王家国 李燕平 2 汽缸疏水系统 张振科 张中东 邵兴远 郭少林 3 轴封供汽系统 张振科 张中东 李 阳 邵兴远 4 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 张振科 张中东 王家国 李燕平 5 凝汽器及胶球系统 张振科 张中东 王家国 李燕平 6 消防水系统 张振科 张中东 王家国 李燕平 7 主厂房1、2号吊车 张振科 张中东 王家国 李燕平 8 调节及保安系统 谷军生 魏昆安 李燕平 王家国 9 润滑油系统及油净化系统 谷军生 魏昆安 李燕平 王家国 10 抗燃油系统 谷军生 魏昆安 李燕平 王家国 11 密封油系统 谷军生 魏昆安 李燕平 王家国 12 顶轴油系统 谷军生 魏昆安 李燕平 王家国 13 小汽轮机组及油系统、轴封系统 谷军生 魏昆安 李燕平 王家国 14 汽动给水泵及前置泵 张中东 张振科 张小杰 郭洪义 15 电动给水泵组本体及油系统 张中东 张振科 张小杰 郭洪义 16 凝结水泵及冷却水系统、入口滤网 张中东 张振科 郭洪义 张小杰 17 凝结水补充水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陈 晗 郭洪义 18 水环真空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郭洪义 张小杰 19 闭冷水升压泵、应急水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陈 晗 郭洪义 20 开冷水泵,闭冷水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郭洪义 张小杰 耿书华张万存21 循环水泵房全部设备及取水口补水系统、水塔 张中东 张振科 (管阀) (转机) 22 主厂房排水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陈 晗 郭洪义 23 胶球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陈 晗 郭洪义 24 氢冷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郭洪义 张小杰 25 定冷水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陈 晗 郭洪义 26 疏水泵 张中东 张振科 李 阳 邵兴远 268 QB/GHDD-SBB-02-36 国华定电设备分工细则 27 炉注水泵 张中东 张振科 陈 晗 郭洪义 28 各泵的起吊装置 张中东 张振科 郭洪义 张小杰 29 高、低压给水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李 阳 邵兴远 30 高、低压加热器及疏水、放空气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郭少林 邵兴远 31 除盐水系统及凝汽器补水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郭少林 邵兴远 32 真空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郭少林 邵兴远 33 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陈 晗 郭洪义 34 闭式冷却水系统及换热器 魏昆安 谷军生 李 阳 邵兴远 35 汽机厂房内的循环水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陈 晗 郭洪义 36 主、再热汽系统及旁路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邵兴远 郭少林 37 抽汽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邵兴远 郭少林 38 辅助蒸汽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李 阳 邵兴远 39 疏水扩容器 魏昆安 谷军生 李 阳 邵兴远 40 压缩空气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李 阳 邵兴远 41 凝结水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郭少林 邵兴远 42 地沟疏放水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郭少林 邵兴远 43 小机进汽系统 魏昆安 谷军生 邵兴远 郭少林 二、电气专业 1 #1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郝春源 吴宏亮 贾庆东 刘 畅 2 #2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郝春源 吴宏亮 刘 畅 贾庆东 #1励磁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含功率柜的冷却风机、发电机绝缘3 郝春源 吴宏亮 贾庆东 刘 畅 过热监测装置和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仪) #2励磁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含功率柜的冷却风机、发电机绝缘4 郝春源 吴宏亮 刘 畅 贾庆东 过热监测装置和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仪) 5 #1机组的高、低压电动机(不包含输煤、化学、厂外补给水) 郝春源 吴宏亮 贾庆东 刘 畅 6 #2机组的高、低压电动机(不包含输煤、化学、厂外补给水) 郝春源 吴宏亮 刘 畅 贾庆东 7 柴油发电机 郝春源 吴宏亮 范军科 8 #1发电机接地变 郝春源 吴宏亮 贾庆东 刘 畅 9 #2发电机接地变 郝春源 吴宏亮 刘 畅 贾庆东 -26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输煤、化学所有380V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开关和母联开关除10 吴宏亮 郝春源 闫杰 外)、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控制、保护、电测回路。 厂外补给水电气所有一次设备包括380V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 11 开关和母联开关除外)、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控制、保护、吴宏亮 郝春源 许士芬 电测回路及35KV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控制回路。 12 电动机及其控制回路 吴宏亮 郝春源 韩克英 13 输煤、化学区域所有照明系统的一、二次设备 吴宏亮 郝春源 闫杰 14 输煤、化学区域起重装置所有电气设备 吴宏亮 郝春源 闫杰 15 输煤、化学区域电气设备低压动力及控制电缆 吴宏亮 郝春源 闫杰 16 输煤、化学区域的高、低压电动机 吴宏亮 郝春源 闫杰 17 全厂电气设备的试验监督 吴宏亮 郝春源 仇 明 任 琨 18 输煤、化学区域的电缆沟、电缆桥架 吴宏亮 郝春源 闫杰 19 35KV架空线路 吴宏亮 郝春源 许士芬 500KV系统所有一次设备,500KV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控20 赵文航 庄国强 范 力 制回路 220KV系统所有一次设备,220KV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控21 赵文航 庄国强 徐立新 制回路 22 升压站内的所有刀闸端子箱 赵文航 庄国强 范 力 主变、高厂变、启备变的冷却器、潜油泵控制回路、瓦斯继电器、23 赵文航 庄国强 任 琨 贾庆东 温度表、压力释放阀、中间端子箱等变压器的附属设备 24 主变、高厂变、启备变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 赵文航 庄国强 任 琨 贾庆东 25 全厂低压厂用变及其附属设备(不包含温控器)及取水口变 赵文航 庄国强 任 琨 贾庆东 26 所有20KV、6KV(输煤)系统的一次设备及高压电缆 赵文航 庄国强 孟宪利 仇 明 27 全厂接地网系统、避雷针 赵文航 庄国强 仇 明 许士芬 闫杰 28 保安电源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不包含发电机) 庄国强 赵文航 郑金伟 金兰英 全厂所有照明系统的一、二次设备(不包含输煤、化学、厂外补29 庄国强 赵文航 孟宪利 仇 明 给水) 30 全厂起重装置所有电气设备(不包含输煤、化学、厂外补给水) 庄国强 赵文航 孟宪利 仇 明 许士芬 闫杰 31 电除尘、除灰电气设备 庄国强 赵文航 许士芬 32 电气设备低压动力及控制电缆(不包含输煤、化学、厂外补给水) 庄国强 赵文航 郑金伟 金兰英 270 QB/GHDD-SBB-02-36 国华定电设备分工细则 主厂房蓄电池,直流馈线屏,进线柜,直流充电柜和UPS柜内的33 庄国强 赵文航 郑金伟 金兰英 一次设备 升压站继电器楼内的蓄电池,直流馈线屏,进线柜、直流充电柜34 庄国强 赵文航 徐立新 的一次设备 全厂所有380V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开关和母联开关除外)、 35 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控制、保护、电测回路(不包含输煤、庄国强 赵文航 郑金伟 金兰英 化学、厂外补给水) 36 厂房内的电缆沟、电缆桥架 庄国强 赵文航 孟宪利 仇 明 三、锅炉专业 1 锅炉本体 王天伟 呼博 李国新 赵昱雁 2 炉水泵 王天伟 呼博 陈飒 霍平德 3 安全阀 王天伟 呼博 陈飒 霍平德 4 锅炉放汽、疏水、排污、减温水系统管道阀门 王天伟 呼博 陈飒 霍平德 5 本体吹灰器系统、空预吹灰减压站、定排、四大管道。 王天伟 呼博 陈飒 霍平德 6 电梯 王天伟 呼博 7 引风机系统 呼博 王天伟 张志强 耿兆征 8 送风机系统 呼博 王天伟 张志强 耿兆征 9 一次风机系统;; 呼博 王天伟 张志强 耿兆征 10 空预器系统 呼博 王天伟 李国新 赵昱雁 11 暖风器 呼博 王天伟 12 火检风机 呼博 王天伟 张志强 耿兆征 13 风烟道及挡板 呼博 王天伟 张志强 耿兆征 耿书华张万存14 启动炉 袁立强 王有珍 (管阀) (转机) 耿书华张万存15 制冷站 袁立强 王有珍 (管阀) (转机) 16 辅汽系统 袁立强 王有珍 霍平德 陈飒 17 燃油系统 袁立强 王有珍 赵昱雁 李国新 耿书华张万存18 空压机 (管阀) (转机) -27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9 炉房压缩空气系统 袁立强 王有珍 霍平德 陈飒 20 消防、闭冷水系统 袁立强 王有珍 吴景阳 21 暖风器疏水系统 袁立强 王有珍 霍平德 陈飒 22 柴油发电机 袁立强 王有珍 23 原煤斗 王有珍 袁立强 刘伟 孙雪松 24 磨煤机系统; 王有珍 袁立强 孙雪松 刘伟 25 给煤机系统; 王有珍 袁立强 刘伟 孙雪松 26 煤粉管道; 王有珍 袁立强 孙雪松 刘伟 27 磨煤机入口冷、热风调节门及隔绝门; 王有珍 袁立强 孙雪松 刘伟 28 煤粉燃烧器系统(含大风箱); 王有珍 袁立强 赵昱雁 李国新 29 密封风机及附属设备。 王有珍 袁立强 张志强 耿兆征 四、燃料专业 1 甲号翻车机系统; 刘东信 赵文宁 李江 张清华 2 甲号斗轮机系统; 刘东信 赵文宁 何新江 杨宝敏 3 入厂、炉煤采样系统、实物校验装置。 刘东信 赵文宁 李江 张清华 4 甲路输送系统设备。 刘东信 赵文宁 徐富兴 杨宝敏 5 排污泵及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刘东信 赵文宁 马志勇 何新江 6 乙号翻车机系统; 赵文宁 刘东信 张清华 李江 7 乙号斗轮机系统; 赵文宁 刘东信 杨宝敏 何新江 8 乙路输送系统设备。消防水系统。 赵文宁 刘东信 杨宝敏 徐富兴 9 输煤系统除尘设备。水冲洗系统。 赵文宁 刘东信 徐富兴 杨宝敏 10 卸储油系统。 赵文宁 刘东信 马志勇 李江 11 机动车辆。 赵文宁 刘东信 王 志 张宝军 五、除灰脱硫专业 1 两炉石子煤输送系统; 范勇斌 李勇 耿兆征 张志强 两台炉除渣系统,包括捞渣机、渣仓、浓缩机、板式换热器、所2 范勇斌 李勇 耿兆征 张志强 有水泵等; 3 两台炉飞灰输送系统、包括空压机、干燥机、仓泵等; 范勇斌 李勇 顼振江 272 QB/GHDD-SBB-02-36 国华定电设备分工细则 4 两台炉电除尘机械部分; 范勇斌 李勇 顼振江 5 整套灰库区设备,包括搅拌机、散装机、罗茨风机、水泵等; 范勇斌 李勇 顼振江 6 灰场设施; 范勇斌 李勇 顼振江 两台炉脱硫烟风系统、包括增压风机、空压机、密封风机、GGH、7 李勇 范勇斌 冲洗水泵等; 整套石灰石制备系统,包括给料机、皮带机、布袋除尘器、球磨8 李勇 范勇斌 机、浆液泵等; 9 整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李勇 范勇斌 两台炉吸收塔系统、包括吸收塔、搅拌器、氧化风机、除雾器、10 李勇 范勇斌 循环泵等; 整套石膏脱水系统,包括真空泵、真空皮带脱水机等一直到石膏11 李勇 范勇斌 仓卸料装置; 12 脱硫工艺水等公用系统; 李勇 范勇斌 六、化学专业 耿书华张万存1 炉内加药处理及汽水取样系统 许海军 卢德强 (管阀) (转机) 耿书华张万存2 综合水泵房、雨水泵房、净化水站及循环水加药系统 许海军 卢德强 (管阀) (转机) 耿书华张万存3 补给水处理系统 许海军 卢德强 (管阀) (转机) 耿书华张万存4 凝结水处理系统 许海军 卢德强 (管阀) (转机) 耿书华张万存5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卢德强 许海军 (管阀) (转机) 耿书华张万存6 制氢站系统 卢德强 许海军 (管阀) (转机) 耿书华张万存7 工业废水 卢德强 许海军 (管阀) (转机) 七、热控机控专业 -27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设备专责A设备专责B所属班协调工 序号 设备名称 组长 班长 主管 角 角 组 程师 #1机循环水系统(包括胶球清洗)凝结水系统(包括除氧器、低 1 加系统、#4-#6抽汽,凝结水杂项用水)凝补水系统所有热控设李今朝 杨慎敏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备机侧电子间所有DCS机柜 #2汽轮机本体、轴系监测(TSI)系统全部热控设备、ETS系统、 2 润滑油系统真空轴封系统、发电机本体及发电机氢水油系统、辅李今朝 杨慎敏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助蒸汽系统、凝补水系统所有热控设备。 3 #1机汽轮机本体 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4 #1机润滑油系统 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5 #1机真空轴封系统 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6 #1机发电机本体及发电机氢水油系统 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7 #1机凝补水系统所有热控设备 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8 #1机辅助蒸汽系统 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9 #1机机侧电子间所有非DCS机柜 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机循环水系统(包括胶球清洗)、凝结水系统(包括除氧器、 10 低加系统、#4-#6抽汽,凝结水杂项用水)、机侧电子间所有DCS曹庆峰 侯吉明 李今朝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机柜 11 #1机汽动给水泵系统 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12 #1机给水泵汽轮机及辅助系统 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13 #1机调速油(EH油)系统全部热控设备 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14 #1机闭冷水系统 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15 #1机旁路(BPS)系统 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16 #1机主蒸汽系统 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17 #1机炉侧电子间所有机控班机柜 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机电泵系统、开冷水系统、高加系统(包括#1-#3抽汽系统)、 18 旁路(BPS)系统、主蒸汽系统、电气ECS逻辑、闭冷水系统全部侯吉明 曹庆峰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热控设备,机侧电子间所有非DCS机柜 19 #1机电泵系统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0 #1机开冷水系统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1 #1机高加系统(包括#1-#3抽汽系统)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74 QB/GHDD-SBB-02-36 国华定电设备分工细则 22 #1机空压机系统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3 #1机组及公用系统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4 #1机DCS上层管理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5 #1机电气ECS逻辑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6 #1工程师室所有设备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机DEH、MEH系统、汽动给水泵系统、给水泵汽轮机及辅助27 杨慎敏 李今朝 侯吉明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系统、调速油(EH油)系统全部热控设备。 28 DEH系统 吴志刚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29 MEH系统 吴志刚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30 轴系监测(TSI)系统全部热控设备 计文军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31 ETS系统 计文军 吴志刚 机控班 计文君 王学 八、热控炉控专业 设备专责A设备专责B所属班协调工 序号 设备名称 组长 班长 主管 角 角 组 程师 A、B、C制粉系统;CD、EF层油枪;设备所附属火检;一次风1 张永 王少波 张永 张明法 炉控班 计文君 王学 机;仿真机;MFT;AP1;AP6机柜; CRA01;CVA01/02 D、E、F制粉系统;炉前油系统、AB层油枪;设备所附属火检;2 张凡 张明法 张永 张明法 炉控班 计文君 王学 磨密封风机;OFT;燃油泵房;火检冷却风机;AP2;CRA02;CVA03/04 A侧风烟系统、公用风烟系统设备;空预器泄露、热点检测;机3 张明法 张凡 张明法 张明法 炉控班 计文君 王学 组协调; AP3;CRA03;CVA05/06/12 B侧风烟系统;暖风器系统;吹灰器系统;火焰电视; 4 王少波 刘国祚 张明法 张明法 炉控班 计文君 王学 AP4;CRA04;CVA07/08/13 锅炉水侧控制;炉水泵;四管泄露检测;#2机组DCS系统维护;5 刘国祚 魏向国 刘国祚 张明法 炉控班 计文君 王学 水位电视;AP5;CRA05;CVA09/10/11 锅炉汽侧控制;再热、过热温度控制包括燃烧器摆角调节;电磁6 王学 张永 刘国祚 张明法 炉控班 计文君 王学 泄放阀 九、热控程控专业 设备专责A设备专责B所属班协调工 序号 设备名称 组长 班长 主管 角 角 组 程师 -27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 雨水泵电机控制系统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2 综合水控制系统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3 锅炉补给水控制系统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4 循环水炉水加药控制系统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5 净化站控制系统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6 工业废水控制系统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7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8 取水口热控设备 张宇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9 空调制冷程控 赵冬冬 李杨 戈红 程控班 10 精处理程控 赵冬冬 李杨 戈红 程控班 11 制氫站控制系统 赵冬冬 李杨 戈红 程控班 12 输煤控制系统 赵冬冬 李杨 戈红 程控班 13 主厂房空调控制系统 赵冬冬 李杨 戈红 程控班 14 BOP上层网络系统管理 赵冬冬 李杨 戈红 程控班 15 捞渣机石子煤程控系统 戈红 张宇 戈红 程控班 16 电除尘程控系统 戈红 张宇 戈红 程控班 17 除灰控制系统 戈红 张宇 戈红 程控班 18 机组脱硫控制系统 李杨 赵冬冬 戈红 程控班 19 启动锅炉房控制系统 李杨 赵冬冬 戈红 程控班 20 特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李杨 赵冬冬 戈红 程控班 21 全厂闭路监控系统 荣军 尹娜 戈红 程控班 22 仿真机 荣军 尹娜 戈红 程控班 23 生产IT系统 尹娜 荣军 戈红 程控班 十、继电保护专业 设备专责A设备专责BA标专责B标专责协调工 序号 设备名称 组长 主管 角 角 人 人 程师 #1发变组、启备变保护、发电机同期装置、发变组保护故障录1 赵晓亮 安亮 赵晓亮 张立港 李智华 波器 276 QB/GHDD-SBB-02-36 国华定电设备分工细则 2 1#机厂用6KV 11段 赵晓亮 安亮 赵晓亮 张立港 李智华 3 #2发变组保护、同期装置、发变组保护故障录波器 安亮 赵晓亮 赵晓亮 张立港 李智华 4 #1、#2机组直流系统及UPS、380V锅炉、照明PC段进线开关 安亮 张忠翼 赵晓亮 张立港 李智华 5 1#机厂用6KV 12段 安亮 张忠翼 赵晓亮 张立港 李智华 6 公用6KV01段 安亮 张忠翼 赵晓亮 张立港 李智华 7 #1励磁系统 宋建军 刘明 宋建军 张立港 李智华 8 取水口电气二次设备 宋建军 张立港 宋建军 范力 张立港 李智华 9 公用6KV 02段、公用380V PC段 宋建军 谌伟 宋建军 张立港 李智华 10 #1、#2机电度表屏、电费计量屏 宋建军 刘明 宋建军 张立港 李智华 11 电测监督 宋建军 刘明 宋建军 张立港 李智华 12 #2励磁系统 刘明 宋建军 宋建军 张立港 李智华 13 220KV线路母线保护、直流充电柜 张立港 谌伟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14 500KV线路母线保护、直流充电柜 张立港 谌伟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15 柴油机保护、控制及保安段 张立港 宋建军 张立港 范力 张立港 李智华 16 除灰PC、电除尘PC 张立港 张忠翼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17 2#机厂用6KV22段 谌伟 张忠翼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18 1#机、2#机汽机PC段 谌伟 张忠翼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19 水处理6KV、380VPC 谌伟 张立港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20 翻车机、输煤、斗轮机PC 谌伟 刘明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21 厂前区、化水PC 谌伟 刘明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22 NCS系统、五防系统、工程师站、快切屏 谌伟 张立港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23 2#机厂用6KV21段 张忠翼 谌伟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24 6KV脱硫段 张忠翼 谌伟 张立港 张立港 李智华 -27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 20043 278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 试行 2004.3.30 刘海涛 2005.3 刘海涛 此次修订改动内容: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 职务:国华定电设备部经理助理 签字:刘海涛 签字: -27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全厂设备划分为A、B、C三个标段进行所有设备的检修、维 护管理,各标段分工界限如下。 A标段设备管辖范围包括#1、#2机组主厂房内机、炉、电主、辅设备系统(含通讯、主变、高厂变、启备变、脱硫变、引风机、一次风机、送风机、烟道、脱硫设备及系统 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汽机房内(精处理系统除外)A、C列墙间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 容器及装置等设备的机务部分和所有汽机厂房内循环水管道、阀门。主要内容如下: 1.1.汽轮机本体部分,汽轮机、发电机轴承及密封瓦,高中压联合汽门、盘车装置等。 1.2.调节保安系统和滑销系统。 1.3.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定子冷却水箱、定子冷却水泵、冷却器、滤网、定冷水离子交换器 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1.4.给水泵本体:给水泵汽轮机及其汽水系统、给水泵汽轮机高低压主汽门、盘车装置、集装底 盘、排汽管、交流电动润滑油泵、事故直流油泵、冷油器、滤油器、油箱、排烟风机及其管 道和阀门;电动给水泵的液力耦合器、冷油器、给水泵电机轴承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1.5.给水系统:除氧器和除氧器水箱、汽动给水泵和前置泵、电动给水泵和前置泵、高压加热器 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1.6.凝结水系统:凝汽器、凝结水泵、轴封加热器、低压给水加热器、凝结水补水泵、闭冷水应 急泵、400m 3补给水箱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1.7.真空系统:水环式真空泵、分离器、冷却器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31.8.闭式水系统:闭式水升压泵、水-水热交换器、10m缓冲水箱、闭式水泵、滤网及其管道和阀 门等。 1.9.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凝汽器胶球清洗泵、收球网、收集器、凝汽器水室及其管道和阀门, 开式水泵,氢冷泵及其系统附件。 1.10.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C列墙外界的汽机房内的主蒸汽、再热蒸 汽管道和阀门等。 1.11.旁路系统:高、低压旁路的减温减压装置、管道及阀门等。 1.12.辅助蒸汽系统: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C列墙外为界,即辅汽的3m33疏水扩容器、10 m 疏水箱管道和阀门等。 1.13.主汽轮机的抽汽系统:主汽轮机的#1—#8段抽汽管道及阀门等(包括给水泵汽轮机进汽部 分)。 1.14.加热器疏水及放水、汽系统:高、低压给水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管道、阀门及疏水扩容器等(26 33m和13 m)。 280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1.15.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系统:主油泵、主油箱、交流润滑油泵、直流事故油泵、高压密封备用 油泵、射油器、排烟风机、冷油器、滤网、顶轴油泵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1.16.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净化系统:油净化装置、污油箱、净油箱、输送泵等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1.17.抗燃油系统:EH油箱、冷油器、循环泵、净化装置、高压油泵、滤网、蓄能器及其管道和 阀门等。 1.18.发电机的密封油系统:空侧交流密封油泵、空侧直流密封油泵、空侧滤网、空侧冷油器、氢 侧交流密封油、氢侧直流密封油、氢侧滤网、氢侧冷油器、氢侧回油控制箱、空侧回油密封 箱、排烟风机、机端压力平衡阀、励端压力平衡阀、空侧油主差压阀、空侧油备差压阀等管 道和阀门等。 1.19.轴封汽系统:轴封加热器、排汽风机、管道及阀门等。 1.20.消防水系统:汽机房内的消防水管道及阀门等。 1.21.起重设备:汽机房行车、汽机房电动葫芦等。 1.22.排污设备:汽机房内排污泵及其系统附件。 1.23.压缩空气系统:汽机房内墙里的杂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及仪用压缩空气母管等。 1.24.锅炉连续排污扩容器等设备及其系统附件。 1.25.辅汽联箱疏水扩容器、疏水箱、疏水泵及其管道阀门等。 1.26.给水泵汽轮机润滑油净化系统:油净化装置及其管道和阀门等。 1.27.装在汽机厂房内的汽、水等各种管道、阀门、设备的保温等。 1.28.机厂房楼梯。 1.29.汽机厂房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瓷砖 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30.汽机专业承担的卫生区及设施维护工作。 1.31.汽机厂房钢粱、墙皮等维护。 1.32.汽机厂房的防雨、防风、防寒防冻工作(包括扫雪、除冰)。 1.33.汽机厂房内设备的文明生产和无渗漏治理工作。 1.34.事故放油池及放油设备所涉及的管道、阀门、装饰性构件等。 2.1所有油管路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汽机专业接口为电磁阀、电液转换器线圈,线圈上口所 有设备包括控制回路电磁阀、转换器线圈都归热工专业,下口所有设备包括转换器归汽机专业(但 线圈由电气、热工负责)。 2.2全厂所有热工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汽机专业接口为:汽机与热控界限以二次门前焊口或接头为 界,二次门前焊口或接头以后归热工专业(含焊口或接头),二次门前焊口或接头以前归汽机专业。 温度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由热工专业提供,套管一道焊口或密封点归汽机专业。 -28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2.3所有由电磁阀控制的气动阀门以汽缸气源管一道焊口或接头为界,汽缸气源管一道焊口或接头 至汽缸上口之间所有设备包括电磁阀、气管路都归热工专业。气动隔膜与阀门以气动隔膜与阀门连 杆螺母为界,连杆螺母以下(含螺母)归汽机专业。 2.4不带远传信号的就地指示仪表归机务专业拆装,校验归热控,。 2.5气动执行机构以定位器出口为界,定位器归热工专业负责,其余归汽机专业负责。 3.1精处理:以精处理高速混床进出水母管总门为界,进水母管总门前法兰、垫,出水母管总门后 法兰、垫,及两法兰之间的设备、管道、阀门归化学专业,精处理自动旁路门归化学专业,其他归 汽机专业。 3.2汽水取样管以取样一次门后第一道焊口为界,焊口前归汽机专业,焊口后所有设备及管道归化 学专业。 3.3化学来除盐水:以汽机主厂房外墙面为界,墙外归化学专业,墙内归汽机专业。 3.4加药系统:化学加药至低压给水管道根部一道阀门前第一道焊口为界,焊口前归汽机专业,焊 口后所有设备及管道归化学专业。 3.5精处理用压缩空气系统:以精处理压缩空气储气罐入口门前法兰为界,法兰前归汽机,法兰及 法兰后系统归化学。 #1、#2锅炉房内除吹灰器(锅炉本体、空预器吹灰)以外的所有锅炉设备,包括锅炉本体、 转动设备、起吊设备、各种管道、阀门、热交换器、挡板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2锅炉房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 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2炉引风机所属的转动设备、起吊设备、管道、阀门、油站及其附属设备。 #1#2锅炉房及引风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备。 1.1. 汽包及附属设备;水冷壁、再热器、省煤器、过热器的受热面管及联 箱、过渡管及三通、减温器;炉本体所有人孔门、看火孔;炉侧弹簧支吊架、固定支吊架; 管道补偿器;膨胀指示器;汽包集中下降管;炉水循环泵及冷却水、冲洗水管道、阀门系统, 下水包,炉侧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锅炉金属密封;蒸汽吹灰管路系统(不含吹灰器);5% 旁路系统;冷灰斗、渣井、水封槽;钢结构及设备保温。 282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1.2. :原煤斗,煤闸门;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磨煤机及其冷却水系统、油系统、石子 煤系统、蒸汽灭火设备等附属设备;密封风机及其附属设备。 1.3. :燃烧器一次风喷嘴、二次风喷嘴、消旋风喷嘴;煤粉管道、可调缩孔、弯头、伸 缩节及插板门;二次风挡板;二次风箱、伸缩节及其入口调节挡板、油枪及推进器;燃油系 统管阀、雾化蒸汽系统管阀;火检风机及其附件。 1.4. :一级减温水系统的减温器、管道、阀门及其附件,二级减温水系统的减温器、 管道、阀门及其附件,再热器事故喷水系统的减温器、管道、阀门及其附件。 1.5. :给水系统管道、冷凝水系统管道、电动门、手动门、逆止门等。 1.6. :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吹灰蒸汽疏水、暖风器疏水、系统管道及阀门等。 1.7. :连排排污系统管道和阀门、定排扩容器及相应的管道和阀门等。 1.8. :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火检风机、风烟道及进出口挡板、联络挡板及其附 属设备;送、引、一次风机液压、润滑油及冷却水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送风机、一次风机消 音器;空预器本体、稀油站、电动、气动传动系统、消防、冲洗系统传动系统、红外线跟踪 系统、冷却水、空预器水冲洗系统、密封风系统及其它附属设备。 1. 9 :汽包、过热器、再热器安全门和过热器PCV阀及各消音器;吹灰器前的蒸汽管道、 阀门;流量、压力、化验取样系统阀,过热器联箱、主蒸汽管、汽包、再热器联箱空气门,省 煤器再循环门,事故放水门及管道;汽包的机械、电接点水位计和管道阀门、加药门;炉侧排 污、加热、疏水、给水、减温水系统等管道阀门。 1.10. 暖风器、加热蒸汽来汽、回汽(疏水)、疏水箱、疏水泵等设备、管道、阀门。 1.11. :灰斗插板门以上部分(不含插板门)。 1.12. 锅炉房零米的过渡斗、捞渣机、石子煤系统、渣仓、双向皮带、除渣循环水泵、 除渣供水泵、高压供水泵、高效浓缩机、板式换热器、排浆泵、排污泵等所有炉底渣处理系 统的设备、管道、阀门、起吊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管沟设施。 1.13. 锅炉厂房所有工业水、冷却水等系统的管道、阀门系统 1.14. 电梯、锅炉房内及所有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等设备起吊装置; 1.15. 锅炉房内所有汽、水系统、制粉系统、风烟系统、消防水系统的管道、阀门,支吊架。 1.16. 辅助蒸汽系统:联箱、管道及阀门,各种伴热管道、阀门。 1.17. 压缩空气系统:锅炉房内墙里的杂用压缩空气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用压缩空气系统的管 道、阀门等。 1.18. 锅炉房内、引风机及其他设备所在范围内的钢结构、平台、楼梯、爬梯、过道、栏杆等。 1.19.两炉间所有联络管道及附件。 -28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2.1. 气动执行机构以定位器出口为界,定位器归热工专业负责,其余归锅炉专业负责。 2.2. 所有热控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锅炉接口为:以二次门为界,二次门前归锅炉专业,二次门后包 括二次门归热工专业。如果没有一、二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锅炉专业负责,测点 以上归热控专业负责。 2.3. 锅炉本体管道壁温测温一次件及磨辊轴承温度一次件以外部接线盒为界,接线盒归热控专业负 责,一次件拆装归锅炉专业负责。 3.4. 所有油管路上的电磁阀、电液转换器与锅炉接口为电磁阀、转换器线圈,线圈上口所有设备包 括电磁阀、转换器线圈归热控专业负责,下口所有设备包括转换器归锅炉专业负责。 2.5. 锅炉房内仪用空气系统,仪用空气以进热控设备的入口门为界(没有入口门的,以进入设备最 后一个连接为界),入口门及以前部分归锅炉专业。 2.6. 炉膛火焰监视电视探头的冷却水、冷却风归锅炉专业负责,其余归热工专业负责。 2.7.不带远传信号的就地指示仪表归机务专业。 3.1汽、水、油、飞灰取样管以取样二次门为界,取样二次门以前归A标, 取样二次门及二次门以后一直到取样间归化学专业(取样间前无二次门以外墙皮为界,墙内归化学),汽水取样冷却装置的所有机务设备归化学专业。 3.2省煤器落灰管:以插板门上法兰为界,插板门上法兰、垫及以下部分归B标,以上部分归A标。 3.3电除尘器以出入口膨胀节为界,膨胀节及焊口归A标。 3.4启动锅炉至主厂房之间的辅汽系统与主厂房外墙为界,墙外部分归B标。 3.5闭冷水系统管道以锅炉房外墙为界,墙外部分归B标,但去引风机油站的管道,以母管与引风 机用支管焊口为界,焊口归B标。 4. 1 输煤系统:锅炉与输煤以原煤仓上口为界,地面及以上设备(包括原煤仓顶部料槽)归输煤专 业(C标段)负责,地面以下设备归锅炉专业负责。 4. 2 燃油系统:供、回油管路以锅炉厂房墙为界, 锅炉厂房墙内归锅炉,墙外归燃料。 4.3 1.主要设备 284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 1.1.#1、#2发电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1、#2发电机出口至#1、#2主变间的封闭母线及其配套设备(抽屉式电压互感器、抽屉式电流互感器、中性点接地变压器柜、避雷器、微 正压充气装置、主回路短路实验连接装置、伸缩接头、防潮呼吸器、测温装置、疏水泄放装置、隔 氢及自动排氢装置、外壳端部铝短路板),发电机出口至#1、#2高压厂用变封闭母线。发电机补氢 管路、定子冷却水管路、CO置换管路。 2 1.2.励磁变压器、灭磁开关、刀闸、励磁交、直流封闭母线, 功率柜冷却风机,励磁小间的通风、照明及其附属设备等。 1.3. 1.3.1.#1、#2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含套管式电流互感器、温度信号计、压力释放装置、轻、 重瓦斯继电器、通风控制箱及其控制回路等。 1.3.2.#1、#2高压厂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含套管式电流互感器、温度信号计、压力释放装 置、瓦斯继电器、通风控制箱及其控制回路、分接开关控制箱及其控制回路、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 阻器等。 1.3.3.启备变、脱硫变及其附属设备(含套管式电流互感器、温度信号计、压力释放装置、瓦斯 继电器、通风控制箱及其控制回路、分接开关控制箱及其控制回路、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器等)。 1.4.1. 高压厂用变压器、脱硫变压器、主厂房6KV工作段母线及其连接#1、#2高厂变、启备变间的共箱封闭母线、母线PT、CT、接地电阻器等设备。 1.4.2. 与主厂房6KV工作段母线连接的6KV开关柜,含断路器柜、避雷器柜、互感器柜及出线 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 1.4.3. 与主厂房6KV工作段母线连接的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包括锅炉变、汽机变、电除尘变、 照明检修变等。 1.4.4. 与主厂房6KV工作段母线连接的电动机,包括#1、#2机电动给水泵,#1、#2机#1、#2凝结水泵,#1、#2机#1、#2汽动泵前置泵,#1、#2机#1、#2循环水泵,#1、#2机#1、#2开式冷却水泵,#1、#2炉#1、#2送风机,#1、#2炉#1、#2引风机,#1、#2炉#1、#2一次风机,#1、#2炉#1、#2密封风机,#1、#2炉#1—#6中速磨,#1、#2炉#1、#2、#3炉水循环泵等设备的电机。 1.4.5. 与主厂房6KV公用段母线连接的6KV开关柜,含断路器柜、避雷器柜、互感器柜及出线动 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 1.4.6. 与主厂房6KV公用段母线连接的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包括#1、#2公用变,#1、#2化水变,#1、#2除灰变,#1、#2输煤变,#1、#2翻车机变,临建变压器等。 1.4.7. 与主厂房6KV公用段母线连接的电动机,包括#1、#2环式碎煤机,#1-5AB胶带机,#1、2斗轮机,#1、2翻车机,#1、2公用水泵等设备的电机。 1.4.8. #1、#2机6KV开关室内的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备等。 -28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1.5.1. 汽机房380/220V工作段、照明段、检修380/220V 段,PC、MCC柜及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 1.5.2.与上述母线相连接的电机等设备,包括汽动给水泵交流辅助油泵电机、发电机定子冷却水 泵电机、机械真空泵电机、补给水泵电机、抗燃油泵电机、汽封排气风机、主油箱排烟风机电机、 油净化装置电机、汽动给水泵排油烟风机、凝汽器胶球泵电机、循环水坑排污泵电机及其它电机等。 1.5.3.汽机房380/220V厂用电配电室内通风、照明及其附属设备等 1.5.4. #1、#2机汽机房大行车滑触线、电缆、空气开关、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 1.5.5.380V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开关和母联开关除外)、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控制、保护、电测回路。 1.6.1.锅炉房380/220V工作段、集控楼通风控制中心的母线,PC、MCC柜及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 1.6.2.与上述母线相连接的电机等设备,包括空预器主、辅电机、渣浆泵电机、密封风机电机、 刮板捞渣机电机、给煤机电机、冷却风机电机、给料皮带电机、清理刮板机电机、渣仓振动电机、 电动葫芦电机、冷却离心水泵电机及其它电机和加热器, 锅炉房380/220V厂用电配电室内通风、照明及其附属设备等。 1.6.3.380V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开关和母联开关除外)、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控制、保护、电测回路。 1.8.1.#1、#2机保安段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开关柜及进出线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 电缆沟等) 1.8.2.保安段各种负荷(包括火检风机电机及其它负荷电机等)。 1.8.3.#1、#2机保安段配电室内通风、照明及其附属设备。 1.8.4.#1、#2机直流系统及与其相连的阀控式密封铅蓄电池和所带直流电机的控制、信号、 仪表装置及回路。 1.9. 1.9.1.厂区光缆,音频电缆的维护及检修。(包括宿舍区的电缆) 1.9.2.全厂通讯交接箱,分线箱,用户线缆,用户分机的维护及检修。(包括宿舍区的交接箱及 用户分机) 1.9.3.广播呼叫系统的线缆,终端设备(扩音设备,用户单机)的维护及检修。 1.9.4.有线电视系统的线缆及终端用户的维护及检修。 1.9.5.厂区外部的光缆维护巡视,厂外载波机用户的维护巡视,厂外市话用户的维护。 286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1.10.厂房内与电气相关的气、水等各种管道、阀门。 1.11.厂房内与电气相关的楼梯。 1.12.厂房与电气相关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 地面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13.本标段电气专业承担的卫生区及设施维护工作。 1.14.本标段厂房钢粱、墙皮等维护。 1.15.本标段设备的防雨、防风、防寒防冻工作(包括扫雪、除冰)。 1.16.本标段设备的文明生产和无渗漏治理工作。 1.17. 本标段防雷接地装置及接地网。 1. 18. 本标段起重装置。 1.19.本标段的电动执行装置(二位)。 2.1.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以本体引出端为界,引出端及引出二次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 2.2.变压器本体所属设备:瓦斯继电器引出二次电缆归二次专业负责,拆装归A标段负责;压力释放器以引出端为界,引出线回路归二次专业负责,拆装归A标段负责;变压器油温回路及变压器绕组温度回路以变压器本体端子排为界,端子排归二次专业负责,端子排以上电缆及温度元件归A 标段负责;油流继电器及油回路归A标段负责,二次仅负责接点二次回路。 2.3 .UPS系统的工作、旁路、直流电源和调压器及至UPS柜的输入电源部分归A标段负责,UPS装 置、逆变器的控制归二次专业负责。 2.4.500KV、220KV断路器控制及信号回路以液压柜端子排为界,到控制室和保护室的回路、电缆 及接线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其他如端子排,断路器辅助接点、压力接点、密度继电器等归A标段 负责。 2.5.直流充电柜、UPS柜内的配电设备及连接的一次电缆归A标段负责。 2.6.6KV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以二次插头为界,插座及连接与插座上的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插 头及连接于插头上的回路、开关辅助接点、开关位置接点归A标段负责。 2.7.380V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以二次插头为界,插座及连接与插座上的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插 头及连接于插头上的回路、开关辅助接点、开关位置接点归A标段负责。 2.8.变压器的温度控制以温度表的端子排为界,温度表的接线及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温度 表和温度探头的拆装归A标段负责。 2.9变压器的瓦斯继电器、压力释放阀等附属设备,以接线盒为界,接线盒以外的电缆及回路归继 电保护专业。 -28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3.1.主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以高压侧出线套管接线板为界,以下部分为A标段(包括接线板),以上部分为B标段。 3.2.6KV水处理段与6KV公用段以水处理段在公用段上的电源开关下口接线板分界,以上部分为A 标段,以下部分为B标段(包括电缆)。 3.3. 补给水变与6KV公用段以补给水变在公用段上的电源开关下口接线板分界,以上部分为A标 段,以下部分为B标段(包括电缆)。 4.1.燃料所有6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归A标段,变压器以低压侧出线为界,以下部分归C标段。电动机以电机联轴器为界,电机、电缆归A标段,联轴器及以后部分归C标段。 5.1 电气送到热控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热控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热控,以下至电气设备的 电缆控制回路归电气专业. 5.2 热控送到电气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电气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电气,以下至热控设备的 电缆控制回路归热控专业. 5.3 DCS系统所有电气部分逻辑热控专业负责在DCS系统修改;电气专业负责逻辑正确与否的传动 检查,热控配合. 5.4 高低旁路系统所有电气热控信号归热工专业. 5.5吹灰PLC控制系统与电气专业所有输入/输出接口为吹灰动力柜端子为界,上口归热工专业(包 括PLC柜到动力柜之间电缆),下口归电气专业. 5.6测量发电机线棒、铁芯的测温元件以T~Z端子为界,内部元件(包括插头)归电气,外部(包 括插座)归热控; #1、#2机组主厂房外辅机设备及公用系统包括220KV、500KV升压站、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电除尘除灰系统以及电除尘控制搂的照明、空调、消防水管道阀门等维修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厂房外 循环水系统、净化水站、化水系统、循环水加药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饮用水处理、雨水 排放系统、集中制冷站系统、制氢站制备及输送系统、综合水泵房水源前期过滤及升压系统、综合 水泵房系统、启动锅炉的化学设备、中央空调系统及照明、启动炉系统、燃油系统、仪用及杂用空 气压缩机系统维修工程。包括取水泵站、35KV输电线路及系统等设备范围内电气和机械。 288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1.1补给水处理系统:澄清器及其加药系统、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无阀滤池、反渗透处理 系统及其加药系统、除盐离子交换器、酸碱储存计量系统、各相关水池水箱、转动机械设备、 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2补给水处理厂房、化验室、澄清器、中和水泵房、回水泵房、酸碱储罐间、生水泵房范围内的 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消防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 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3凝结水处理系统:离子交换器、树脂捕捉器、自用水箱、电热水箱、酸碱储存计量再生系统、 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4凝结水系统范围内及化验室的所有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 装饰性构件。 1.5制氢系统: 制氢电解系统、制氢冷却系统、氢气干燥系统、氢气储存及输送系统、配药系统、 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6制氢站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 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7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水池、纤维过滤器、气浮装置、斜板澄清器、絮凝槽、泥渣浓缩装置、 压滤机、加药设备、酸碱储存及中和设备、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8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下水管 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9循环水处理及加药系统:药剂制备设备、计量箱、储罐、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 属设备和构件。 1.10循环水处理及加药系统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下 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11汽水取样及加药系统:所有取样冷却架、冷却器、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 和构件。 1.12所有汽水取样及加药系统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 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13雨水排放系统:雨水泵、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14雨水排放系统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 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15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格栅井、隔栅除污机、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池、转动机械设备、 -289-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16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下水管 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17综合水泵房:综合水反应池、综合水沉淀池、综合水升压泵、综合水过滤池、生活水池、公用 水池、消防水泵吸水池、生活自动给水稳压设备、公用自动给水稳压设备、消防给水气压罐、 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18综合水泵房及升压泵房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起吊设备、照明器材、上下 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19集中制冷站:制冷压缩机、干燥过滤器、蒸发器、鈉离子交换器、空调集分水器、内部水过滤 器、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20集中制冷站内起重设备、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 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21集中制冷站内的安全、卫生、环境、附属设施的检修、维护,以及为提高所辖设备的美观、环 保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都属于本标段维修工作内容。 1.22启动锅炉房化学的加药系统相关的所有设备、取样系统相关的所有设备。 1.23启动锅炉房化学所有相关系统范围内的起重设备、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 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24净化水站:药剂制备设备、计量箱、储罐、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1.25净化水站范围内的起重设备、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 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26中央集中空调系统:所有空调器、风机、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风机盘管、阀门及其它附属设 备和构件。 1.27中央集中空调系统所有玻璃、照明器材、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28 低压消防系统、地下管网(除输煤区、除灰水池、除灰水泵房、灰渣泵房、电除尘室、材料库、 加热站、综合楼以及锅炉房、汽机房以外的)工业水供水、消防水、采暖、工业水排水的加药装 置、储存计量、转动机械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 2.0集控室中央空调系统及所属设备。 2.1循环水泵及其附属设备。 2.2安装在循环水泵房内的汽、水、油、气等各种管道、阀门及其系统附件。 290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2.3装在循环水泵房内的汽、水等各种管道、阀门、设备的保温。 2.4循环水泵房内消防设施及其系统附件。 2.5装在循环水泵房内起重设备及其系统附件。 2.6冷却塔及其附件。(包括防冻、除冰) 2.7循环水泵房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 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2.8汽机专业承担的汽机厂房外的卫生区及设施维护工作。 2.9循环水泵房钢粱、墙皮等维护。 2.10循环水泵房防火、防盗、防雨、防风、防寒防冻工作(包括扫雪、除冰)。 2.11循环水泵房内外设备无渗漏治理工作。 2.12全厂深井系统及附件。 2.13深井泵房的维护。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 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2.14西大洋水库至冷却水塔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保温设施。 2.15取水站内起重设备、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 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2.16取水站内的安全、卫生、环境、附属设施的检修、维护,以及为提高所辖设备的美观、环保 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都属于本标段维修工作内容。 3.1.1启动锅炉设备范围内所有汽、水、油、风、粉、气、烟灰系统的转动和操作、控制设备、 仪器、仪表、起吊设备、管道、阀门、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保温耐火设施。 3.1.2启动锅炉院内、房屋及附属设备房屋内的所有金属构架、平台、楼梯、门窗、玻璃、通 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消防设施、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 饰性构件。 3.1.3启动锅炉房内所有的电气、热控免责项目外的设备。 3.2.1、空压机房内为满足压缩空气正常生产、安全使用、合格送出而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管 道、阀门、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保温设施。 -291-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3.2.2、空压机房内起重设备、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 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3.2.3、空压机房至锅炉房、汽机房、灰库等所有室内用户之间的压缩空气系统管道、阀门、 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构件和保温设施。 3.2.4、空压机房内的安全、卫生、环境、附属设施的检修、维护,以及为提高所辖设备的美 观、环保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都属于本标段维修工作内容。 3.2.5空压机房所有电气、热工免责项目外的设备及系统附件。 3.3.1从灰斗以下仓泵输送系统、输送及仪用空压机系统、电除尘灰斗流化系统到灰库卸灰设备在 内的所有飞灰处理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支吊架、冲洗水等检修维护工作;空压机房及罗茨风 机房及灰库区内照明、采暖、通风、起吊、消防设施。 3.3.2包括静电除尘器本体、阴阳极振打系统、灰斗及附属设备、照明、平台、楼梯、步道。 3.3.3除灰用外围工业水系统:包括上下水、生活水系统、污水系统、采暖系统、消防水系统。 3.4 3.4.1、空压机房内为满足压缩空气正常生产、安全使用、合格送出而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管道、阀 门、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保温设施。 3.4.2、空压机房内起重设备、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 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3.4.3、空压机房至锅炉房、汽机房、灰库等所有室内用户之间的压缩空气系统管道、阀门、容器、 及其它附属设备、构件和保温设施。 3.4.4、空压机房内的安全、卫生、环境、附属设施的检修、维护,以及为提高所辖设备的美观、环 保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都属于本标段维修工作内容。 3.4.5空压机房内所有电气设备及系统附件。 3.4.6空压机房所有热工免责项目外的设备及系统附件。 1.1. 1.1.1.220KV、500KV 升压站内所有电气、通讯设备。包括开关、刀闸、避雷器、电流互感器、 套管、阻波器、架空线、电缆、杆塔、接地网等及附属设备等。 1.1.2.500KV、220KV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控制回路。 292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1.1.3.升压站继电器楼内的蓄电池,直流馈线屏,进线柜、直流充电柜和UPS柜内的一次设备。 1.2.1. 与6KV水处理1段和2段的开关柜,避雷器柜,互感器柜,母线,母线桥,母线PT、CT,#1、2、3雨水泵电动机,#1、2水处理变、接地电阻等设备及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 缆架、电缆沟等)。 1.2.2 6KV配电室内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备等。 1.2.3. 补给水变3台。 1.3.1. 化学380/220V 段母线及其附属设备,PC柜、MCC柜及其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 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 1.3.2. 与化学380/220V 段母线连接的电动机,包括酸、碱输送泵、除盐水泵、废水泵、酸 洗泵、各种计量泵、公用水泵、公用稳压泵、消防水泵、消防稳压泵、高压水泵、淡水泵、清水泵、 生水泵、排水泵、除炭风机及其它化学用电动机等。 1.3.3. 化学380/220V 段配电室内的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备等。 1.3.4. 380V化学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开关和母联开关除外)、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控制、保护、电测回路。 就地控制MCC柜,制氢、加氯及精处理所用电机及其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 电缆沟等)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 空压机房母线及其附属设备,GCS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就地控制MCC柜及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空压机电机、室内通风、照明设备等以及所有 电气一、二次设备。 GCS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就地控制MCC柜及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 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重油卸油泵、轻油卸油泵及其它设备的电机,室内通风、照明设备等以及 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 GCS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就地控制MCC柜及其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 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启动锅炉房内所有的电动机以及通风、照明设备等以及所有电气一、 二次设备。 GCS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就地控制MCC柜及其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灰渣泵房、综合泵房、冲洗泵房内所有的电动机 及其附属设备,室内通风、照明设备等以及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 GCS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就地控制MCC柜及其进出线动力电缆(包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以及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 : 1.10.1. 380/220V电除尘段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开关柜、电除尘整流变、高压开关柜及动力电缆(包 -293-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括电缆所经过的电缆架、电缆沟等), 电除尘段配电室内的通风、照明及其附属设备等。 1.10.2. 灰斗加热器柜、瓷套、瓷轴加热器柜、振打就地控制柜、高压整流控制柜等控制设备及其 二次回路。 1.10.3. 380V PC段及以下(电源进线开关和母联开关除外)、380V MCC段及以下系统的控制、保护、电测回路。 1.15. 厂房内的汽、水等各种管道、阀门、设备的保温。 1.16. 厂房内楼梯。 1.17. 厂房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瓷砖及其 它装饰性构件。 1.18. 电气专业承担的卫生区及设施维护工作。 1.19. 厂房钢粱、墙皮等维护。 1.20. 设备的防雨、防风、防寒防冻工作(包括扫雪、除冰)。 1.21. 设备的文明生产和无渗漏治理工作。 1.22. 本标段起重装置。 1.23. 本标段的电动执行装置(二位)。 1.1以精处理高速混床进出水母管总门为界,进水母管总门前法兰及垫,出水母管总门后法兰及垫, 以及两法兰之间的设备归化学专业,精处理自动旁路门归化学专业,以外部分归汽机专业(属于A 标段以下同此)。 1.2除盐水:以汽机主厂房外墙面为界,墙外归化学专业,墙内归汽机专业。 1.3精处理用压缩空气系统:以精处理压缩空气储气罐入口门前法兰为界,法兰前归汽机,法兰及 法兰后系统归化学。 1.4化学加氨及加联胺系统以一次门为界,门及门前法兰归汽机,门后法兰及法兰后系统归化学。 1.5汽水取样管以取样二次门为界,取样二次门以前归A标段, 取样二次门以后(包括阀门)一直 到取样间归化学专业(取样间前无二次门以外墙皮为界,墙内归化学),汽水取样冷却装置的 所有机务设备归化学专业; 1.6锅炉加药系统的机务设备,以一次门为界,门及门前法兰归锅炉,门后法兰及法兰后系统设备 294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 一直到加药间归化学; 1.7公用水系统、生活水系统、消防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以各用户外墙面为界,墙外归化学专业, 墙内归用户。以上各系统送至主厂房的以主厂房外墙面为界,墙外归化学,墙内属于A标段。 1.8省煤器落灰管:以插板门上法兰为界,插板门上法兰、垫及以下部分归除灰,以上部分归锅炉 (A标段)。 1.9电除尘:以进出口膨胀节为界,膨胀节及焊口归锅炉专业。 1.10主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以高压侧出线套管接线板为界,以下部分为A标段(包括接线板),以上部分为B标段。 1.11 6KV水处理段与6KV公用段以水处理段在公用段上的电源开关下口接线板分界,以上部分为A 标段,以下部分为B标段(包括电缆)。 1.12补给水变与6KV公用段以补给水变在公用段上的电源开关下口接线板分界,以上部分为A标段,以下部分为B标段(包括电缆)。 1.13启动锅炉至主厂房之间的辅汽系统与主厂房外墙为界,墙外部分归B标。 1.14闭冷水系统管道以锅炉房外墙为界,墙外部分归B标,但去引风机油站的管道,以母管与引风 机用支管焊口为界,焊口归B标。 3.1工业水系统、生活水系统、上下水、暖通、消防水、生活污水、雨水、输煤废水:以输煤区的 外界面为界,区内的所有地上地下管道、阀门、设备全部归输煤专业(属于C标段),以外部分归化学专业;其它区域,以输煤厂房外墙面为界。 3.2辅汽系统去燃油泵房的拌热、吹扫管道,燃油泵泵房墙外部分归B标。 3.1化学系统中,所有电磁阀控制的气动阀门与设备所在专业接口为气缸,气缸上口所有设备包括 电磁阀、气管路都归热工专业(归甲方以下同此)。下口所有设备归设备所在化学专业。电磁阀入口 气管路第一个短管为界,短管归热控,其它设备归化学专业。 3.2 压缩空气与化学专业的接口:以电磁阀进气口前截止阀为界,截止阀及管路归化学专业负责, 以下归热控专业负责。 3.3化学系统中,热控仪表的就地测量元件与化学专业的接口: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前(包括一 次门)归化学,一次门后归热控专业负责。温度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由热控专业提供,其余工作 由化学负责;直接安装在设备上的测量元件由化学负责拆装,测量元件的校验、检查以及提供备件 由热控负责。 -295-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3.4化学专业其它电磁阀,以阀体为界,线圈部分归热控,其余归化学。 3.5化学所有在线仪表及试验室仪表校验由热控负责,拆装归化学专业。 3.6除灰程控:以机柜端子排为界,机柜及端子排归热控维护,其他部分归除灰专业。 3.7热控回路的故障查找由热控负责,一次元件或电缆的缺陷处理归除灰专业。 3.8电气送到热控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热控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热控,以下至电气设备的电 缆控制回路归电气专业. 3.9 热控送到电气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电气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电气,以下至热控设备的电 缆控制回路归热控专业. 4、 4.1.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以本体引出端为界,引出端及引出二次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 4.2.变压器本体所属设备:瓦斯继电器引出二次电缆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安装归B标段负责;压力释放器以引出端为界,引出线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变压器油温回路及变压器绕组温度回 路以变压器本体端子排为界,端子排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端子排以上电缆及温度元件归B标段负责;油流继电器及油回路归B标段负责,继电保护仅负责接点二次回路。 4.3 .UPS系统的工作、旁路、直流电源和调压器及至UPS柜的输入电源部分归B标段负责,UPS装置、逆变器的控制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 4.4.500KV、220KV断路器控制及信号回路以液压柜端子排为界,到控制室和保护室的回路、电缆 及接线归电气二次专业负责,其他如端子排,断路器辅助接点、压力接点、密度继电器等归B标段负责。 4.5.直流充电柜、UPS柜内的配电设备及连接的一次电缆归B标段负责。 4.6.6KV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以二次插头为界,插座及连接与插座上的回路归保护班,插头及连 接于插头上的回路、开关辅助接点、开关位置接点归B标段负责。 4.7.380V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以二次插头为界,插座及连接与插座上的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插 头及连接于插头上的回路、开关辅助接点、开关位置接点归B标段负责。 4.8.变压器的温度控制以温度表的端子排为界,温度表的接线及回路归继电保护专业负责,温度 表和温度探头的拆装归B标段负责。 4.9变压器的瓦斯继电器、压力释放阀等附属设备,以接线盒为界,接线盒以外的电缆及回路归继 电保护专业。 输煤区、燃油区域设备系统及相关管道、输煤设备系统范围内的卸储煤设备、煤场及煤场设备、 296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 筛碎设备、输煤设备、给配煤设备、采样计量设备、实物校验装置、除尘设备、通风采暖设备、除 杂设备、消防设施、水冲洗系统设备、煤水处理设备及其它所有设备的机务、电气、热工、厂房及 建筑物运行维修工程等 1.1整个输煤区及输煤设备厂房范围内的卸储煤设备、煤场设备、筛碎设备、上煤设备、给配煤设 备、采样计量设备、实物校验装置、除尘设备、除杂设备、水冲洗系统设备、煤水处理设备及其它 所有设备的机务、电气、热工维修。 1.2整个输煤区及输煤设备厂房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卫生设备、 起吊设备、各种管道、阀门、地下沟道、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1.3燃油系统所有的转动设备、起吊设备、消防设施、容器、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的 机务、电气、热工维修。 1.4燃油系统范围内的所有门窗、玻璃、通风采暖设施、照明器材、各种管道、阀门、地下沟道、 盖板、栏杆、地面墙壁瓷砖及其它装饰性构件。 2.1以5号皮带间原煤仓入口为界,原煤仓以后设备(含原煤仓)归A标段。 2.2燃油系统以锅炉房外墙为界,墙以外归燃料专业维修。 2.3煤仓间暖通、消防水管以煤仓间地面为界,以上部分由燃料专业维修,以下部分归A标段 2.4 燃料所有6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归电气专业,380V及以下电气设备以6KV/380V变压器低压侧出线为界,出线及以下部分归燃料专业维修。 2.5 6KV电动机以电机联轴器为界,电机、电缆归电气专业,联轴器及以后部分归燃料专业。 2.6电缆:所有电缆,按谁用谁管的原则划分。 2.7照明:燃料系统所有照明由燃料专业维修。 2.1热控专业负责燃料程控系统的点检,燃料专业负责燃料程控的维护、检修。 2.2燃油程控:以机柜端子排下口为界,机柜及端子排归热控,其他部分归燃料专业。 2.3热控回路的故障查找由热控专业负责,各次一次元件及电缆的缺陷处理归燃料专业负责。 2.4各远程站间的通讯光缆归热控专业负责。 2.5各远程站的房间及内部设施归燃料专业负责。 -297- QB/GHDD-SBB-02 设备部部门管理制度 3.1工业水系统:以输煤区的外界面为界,区内的所有地上地下管道、阀门全部归燃料专业,以外 部分归除灰专业;其它区域以输煤厂房外墙面为界,墙内部分归燃料专业,墙外部分归除灰专业。 3.2生活水系统:以输煤区的外界面为界,区内的所有地上地下管道、阀门全部归燃料专业,以外 部分归除灰专业;其它区域以输煤厂房外墙面为界,墙内部分归燃料专业,墙外部分归除灰专业。 3.3上下水、暖通、消防水、污水、雨水:以输煤区的外界面为界,区内的所有地上地下管道、阀 门全部归燃料专业,以外部分归除灰专业;其它区域以输煤厂房外墙面为界,墙内部分归燃料专业, 墙外部分归除灰专业。 1.特殊消防的机械部分归所在区域各标段管辖,控制部分归热控。 2. 省煤器堵灰,需拆装下部的设备时,归B标。 3. 锅炉房外的空预冲洗水系统、水池归A标,泵出口管道以后的地沟归B标。 4. 煤仓间暖通、消防水管、雨水管道以煤仓间地面为界,以上部分归C标,以下部分归 A标段。 5. 所有汽水取样管以取样二次门前第一道焊口为界,焊口前归归A标段,焊口后归B标,没有二 次门或二次门在取样小间内的,以取样小间的房墙为界,房内归B标,房外归A标。 6. 事故放油池及设备管道归A标段。 7. 发电机定子冷却水进出水管上的水温、压力探头拆装归A标段,备件计划及修理归热工。 8. 发电机绝缘过热监测装置(FJR-?A型)检测流量、取样流量,YST型油水探测器拆装归标段, 修理、校验归热工。 9. 所有就地不带远传信号的温度、压力表计,拆装、维护归标段,备件及校验归热工。 10. 电动、气动执行机构日常维护、拆装归标段,备件归热工。 11. #1、#2主变压器、#1、#2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启备变及脱硫变的温度信号计、压力释放 装置、轻、重瓦斯继电器这些设备的归A标段拆装,送电科院校验。 12. #1、#2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启备变及脱硫变的分接开关控制箱归A标。 13. MT断路器的控制和保护回路根据与继电保护的设备划分: PC段的进线柜与母联柜归继电 保护负责,其他MT断路器均属标段。 14. 可控硅组的检修及维护工作归A标段。 15. PT柜与继电保护如何划分:以端子排为界,以下归标段。 16. 汽机房大行车和锅炉电梯的控制部分,PLC归热工,其余归标段。 17. 循环水泵、公用水泵连轴器拆装归、找正归B标。 298 QB/GHDD-SBB-02-37 国华定电外委标段设备分工18. 启动锅炉燃油管道及其蒸汽伴热管道,以进入启动锅炉的外墙为界,墙外属于C标段。 19. 闭冷水系统管道以锅炉房外墙为界,墙外部分归B标,但去引风机油站的管道,以母管与 引风机用支管焊口为界,焊口归B标。 20. 中央空调系统的所有设备系统归B标。 21. 启动锅炉给水管道墙内外均属于B标段。 22. 电缆沟道及桥架,主厂房内归A标,外围归B标,输煤系统归C标。 本设备划分的解释权归设备部。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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