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在瑞安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报告
发布单位:
温州市卫生局
生成时间:
2009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WZ023-0403-2009-00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兴山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许可的申请
宜昌市卫生局:
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确保优生优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产前筛查实施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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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鄂卫办发〔2012〕63号)中规定:“全省县级及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均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产前筛查服务,原则上每县有一家产前筛查机构”,结合兴山县地域广、交通不便、经济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为依法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工作,方便我县广大孕妇接受产前筛查服务,提高筛查效率,以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局决定由兴山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
理由:兴山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一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设施齐全,技术力量雄厚。2011年该院产前孕妇建卡达800余人,产前检查达3000余人次,住院接产达500余人。已于2010年10月被评为二级优秀妇幼保健院。经我局初步审查,目前已具备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条件。
鉴于以上情况,特此恳请宜昌市卫生局对兴山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评估。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产前筛查 申请 报告
2012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