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举报
开通vip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校医务室的学校: 现将津卫医[2011]38号文件转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阅处,将有关资料于本月31日前叫教委学校卫生保健所,由学校卫生保健所统一交区卫生局年检。到期未交后果自负。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1年10月20日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局电子公文 津卫医〔2011〕38号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局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校验工作的通知 区境内各医疗...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校医务室的学校: 现将津卫医[2011]38号文件转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阅处,将有关资料于本月31日前叫教委学校卫生保健所,由学校卫生保健所统一交区卫生局年检。到期未交后果自负。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1年10月20日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局电子公文 津卫医〔2011〕38号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局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校验工作的通知 区境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 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11年6月7日-8月31日开展医疗机构集中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对象 1,达到校验期的5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2,5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附属门诊, 3,中心,镇,卫生院及其所属门诊, 4,政府部门、厂矿、学校等单位下属卫生所、医务室, 5,个体诊所, 6,村卫生室及其医疗点, 本次校验针对的是2011年4月30日以前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1年4月30日以后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纳入明年校验范围。 二、校验应提交的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见附件1),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增减情况, 4,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5、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还需提交执业人员《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数据正确、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时间安排 2011年6月7日—8月31日,分两个阶段。 ,一,提交材料,校验。时间,6月7日—8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7日,双福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9日,李市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13日,石门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15日,嘉平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16日,先锋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20日,中山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22日,石蟆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27日,慈云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6月29日,白沙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4日,塘河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6日,永兴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11日,西湖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13日,四面山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14日,蔡家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18日,贾嗣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20日,柏林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22日,夏坝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25日,支坪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27日,杜市、广兴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7月29日,吴滩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8月1日,龙华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8月3日,珞璜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8月8日,朱杨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8月10日,油溪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8月15日,区级医疗机构及其附属门诊,几江片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几江片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含工人医院、西城医院,、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驻津部队设置的医疗机构、区级有关部门下属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等, 8月18日,德感片区(含片区内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二,校验工作整理、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时间,8月22日—8月31日。 四、校验程序 ,一,申请。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其申请资料直接报区卫生局医政科,教委所属学校医务室其申请资料报区教育委员会学校卫生保健所,再统一报区卫生局医政科,其余医疗机构申请资料报辖区中心,镇,卫生院,由卫生院统一报送区卫生局医政科。 ,二,初审。区中医院、区二院慈云分院、各中心,镇,卫生院对辖区校验对象提出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登记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附件2,。 ,三,现场审查。区中医院,区二院慈云分院,各中心,镇,卫生院受区卫生局委托对辖区内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区中医院,区二院慈云分院,各中心,镇,卫生院应成立医疗机构现场审查小组,并 填写《医疗机构现场审查记录表》,附件3,。 ,四,综合审查。各中心,镇,卫生院将申请资料、《医疗机构现场审查记录表》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登记表》,此表excel形式,电子版,按第三条时间安排报区卫生局医政科。 ,五,校验完毕后,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是对医疗机构执业的重新认定和全面考核,对于及时改进医疗机构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规范执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管医政工作的院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落实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校验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区中医院,区二院慈云分院,各中心,镇,卫生院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会议、文件、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动员,保证辖区内医疗机构人人皆知、应校尽校。 ,三,依法校验,严格执法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我局将视具体情况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1、校验审查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瞒、弄虚作假情况,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限期整改期间,4、停业整顿期间。 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区卫生局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区卫生局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检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我局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由区卫 生局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区卫生局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区卫生局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我局予以注销。 ,四,严肃纪律,奖惩分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单位搭车收费。校验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校验工作结束后,区卫生局将校验情况予以公布。 区中医院、区二院慈云分院、各中心,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校验完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区卫生局领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每一位校验对象手里,如因校验对象的原因未按时领取的,请医院作好相关记录。 联系人,付思全、夏庆鸿,联系电话,47562412、47579515 附件,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登记表 3,医疗机构现场审查记录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医疗机构 校验 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印发 附件3: 医疗机构现场审查记录表 接受审查单位:,签章, 审查时间:2011年 月 日 (共 页) 被审查单位: 审查单位: 现场审查人员: 被审查单位参与人员: 审查内容:1、医务人员着装是否规范,2、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与医药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重点:医疗文书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批准的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现象,4、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院内感染管理落实情况。 被审查单位意见: 工作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医疗机构现场审查记录表 (附第 页)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主要负责人) 登 记 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 表 说 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校验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14-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14-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14-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14-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情况,只能填一个。 7、附表14-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14-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14-3只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14-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14-4-1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12、附表14-4-1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入“行政后勤人员”中。 13、附表14-4-1第一行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附表14-4-1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和应大于等于附表14-4-2“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之和。 14.附表14-4-1 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牙科技术员、理疗、放射线技术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15.附表14-4-2 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财会人员除外。 16.附表14-4 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物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7.附表14-4 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8.附表14-5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9.附表14-6 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 20.附表14-6 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及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365天或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21.附表14-6 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22.附表14-6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房,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以及临时增设的病床。 23.附表14-6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检查无病出院、未治疗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24.附表14-6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人数 25.附表14-6 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 出院人数 平均开放病床数 26.附表14-6 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27.附表14-6 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 28.附表14-6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费等费用。 29.附表5-6 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住院者平均住院日
本文档为【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0594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6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09-21
浏览量: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