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年论文--事实婚姻.doc

学年论文--事实婚姻.doc

举报
开通vip

学年论文--事实婚姻.doc学年论文--事实婚姻.doc 论我国事实婚姻的现状与对策 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我国在立法上一直采取婚姻登记制度,但由于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现象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对事实婚姻如何认定其法律性质,是否予以保护,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保护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根据我国事实婚姻现实情况,中外关于事实婚姻的态度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从法律上对事实婚姻进行保护谈一些看法。 关键词:事实婚姻 法律婚姻 婚姻关系 一、事实婚姻的概念、特...

学年论文--事实婚姻.doc
学年论文--事实婚姻.doc 论我国事实婚姻的现状与对策 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我国在立法上一直采取婚姻登记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但由于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现象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对事实婚姻如何认定其法律性质,是否予以保护,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保护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根据我国事实婚姻现实情况,中外关于事实婚姻的态度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从法律上对事实婚姻进行保护谈一些看法。 关键词:事实婚姻 法律婚姻 婚姻关系 一、事实婚姻的概念、特征及在我国的现状 (一)概念 1、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其概念存在不同见解。 (1)在我国,事实婚姻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亦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被有条件地确认为事实婚姻。 (2)指具备结婚实质要件或欠缺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双方未经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亦认为夫妻关系的客观事实。 以上两种见解,说明事实婚姻两种情况:一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仅欠缺形式要件;二结婚实质、形式要件均不符合。 婚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历来就是其自身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辨证统一,是为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自然属性决定了婚姻的基本特征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社会属性决定了男女两性的结合应符合一定社会制度所承认的条件。男女公民以事实行为结成“婚姻”,即事实婚姻,是一种独立于法律和人们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之外的客观存在,其客观属性不可抹杀。但是承认 1 其客观存在的事实,绝非承认其存在的价值和效力。一对要结婚的男女,婚姻登记机关给不给登记并不能影响他们之间的夫妻生活,照样可以夫妻之名,行夫妻之实,这是婚姻自然属性所决定的,登记只不过是行政权力对社会生活干预的手段,是法律指导功能和评价功能的体现。 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是对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评价,并非否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存在与肯定效力是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意识范畴,后者属于意志范畴。 (二)特征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必须是男女双方异性的结合。同性婚有违伦理,事婚姻关系中的个别现象。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在实践中的重婚绝大多数是事实重婚。其实正因为事实婚姻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配偶权和一夫一妻制度,其行为具有严重违法性,而我国法律不能对犯罪行为提供保护,因此其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这与我国不承认此类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必须有共同生活的行为,无同居生活不能构成事实婚姻。而法律婚,只要当事人已经进行了登记,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有无同居生活不影响其婚姻关系的成立,重形式而轻实质。 3、男女双方的此种同居行为必须以夫妻名义进行。这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前提,也是事实婚姻与同居、通奸、姘居及包二奶等非婚姻两性关系的根本区别。后者不以夫妻的名义,也没有缔结婚姻的目的。 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为最本质特征。也是与法律婚姻最大的区别。法律婚姻注重婚姻的社会属性,当事人只要进行了登记,即使没有夫妻之实,法 2 律上也承认其夫妻关系,重形式轻实质。事实婚姻注重婚姻的自然属性,要求当事人应该以夫妻之名行夫妻之实,重实质而轻形式。 (三)我国现状 受旧习俗影响,通过举行婚礼便得到承认的婚姻习惯在我国仍普遍存在。尽管我国从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以来,一直强调结婚必须进行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但是社会实践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事实婚姻并未因此减少。一个法律制度得以切实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是它能为社会所普遍接受,而不是国家强制力。因此我国在立法上规定结婚必须进行登记的同时,司法实践不得不考虑到社会的现实,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又承认事实婚姻,其实是实行登记婚与事实婚共存的双轨制度。 二、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在我国的演变过程 面对现状,随社会的变革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条件的变化,我国对待事实婚的法律效力大致经历了从持肯定态度到否定态度,从承认到不承认,从注重婚姻的实质到注重婚姻的形式这样一个发展过程。 (一)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时期(1984年8月30日以前) 凡男女实行同居着,不论登记与否,均以结婚论。 (二)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时期(1984年8月30日—1994年2月1日) 1、从产生事实婚姻的时间上进行限制。 2、离婚后的双方未履行复婚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为非法同居。结束了以前将事实上复婚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历史,进一步缩小了事实婚姻关系的范围。 3、规定了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最后期限于1994年2月1日。 3 (三)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时期(1994年2月1日—2001年4月28日) 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为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四)事实婚姻法律效力待定时期(2001年4月28日到至今) 1、补办具有溯及力,使其婚姻效力转正。 2、对于为补办结婚登记的,予以区别对待。 A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B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若当事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转化为合法有效的婚姻,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总之,我国现今是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 三、各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一)承认事实婚姻效力 1、罗马法中的时效婚 2、英美法系国家的普通婚姻。当事人只要证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婚姻即被推定为有效。 3、台湾、澳门地区。 (二)不承认事实婚的效力 1、日本。婚姻,应该按户籍法规定所进行的申报而发生效力。否则,夫妻财产契约便无从登记,不产生得以对抗对第三人的效力。 2、法国。任何人如果不提交经登录在身份登记簿的婚姻证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不得要求具有 4 夫妻之名义及民事上婚姻之效果。 (三)相对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即法律为事实婚姻设定某些有效条件,一旦具备了,事实婚姻便转化为合法婚姻。 1、德国。被颁发一份在法律上的证明,双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10年或五年至一方死亡,视为合法。 2、原联邦德国。 2、古巴。非正式婚当事人具备单身和稳定的条件,在得到法院承认后,产生正式婚姻效力。 可见各国关于事实婚姻态度各不尽相同,但是从现代各国立法发展趋势来看,正在逐步有不承认主义向限制承认主义和承认主义方向发展,重事实而轻形式的思想越来越被更多国家接受。 四、对我国事实婚姻法律保护的思考 (一)事实婚姻由于为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属于程序违法婚姻,但是并不等于无效婚姻。根据《婚姻法》8条应属于效力待定婚姻。 补办登记的按合法婚姻对待,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补救措施,同时也强调了登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未补办登记的一律不承认其法律效力,按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在强调结婚应当进行登记的同时,根据我国社会实际应实行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 1、实行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必要性。 (1)有利于完善婚姻家庭制度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2)符合我国国情。 (3)可减少违法婚姻发生,有利于对婚姻弱势群体的保护。 5 2、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所应该具备的条件。 (1)事实婚姻当事人应具备结婚实质要件。 不符合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有:a违背男女双方意愿所形成的;b未达法定婚龄所形成的;c重婚所形成的;d近亲事实婚;e有禁止结婚疾病的。 (2)当事人应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或外部条件。 a有法院裁判确认;b有婚姻主管部门确认的相关文书;c当事人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众所周知的;d事实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为其他相关部门所确认,在一定期限内厉害关系人均无异议;e建立事实婚姻自动转正制度。 (3)建立事实婚姻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制度和恶意第三人的侵权赔偿制度,促进相关当事人守信自爱。 从立法上规定事实婚姻一经成立,行为人均有义务清除其婚姻关系违法状态的义务,并同时丧失与他人再行结婚的权利。若任何一方不履行这一义务或单方解除双方间事实婚姻关系的,除应当承担规定的责任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由于受传统文化因素的制约,我国对事实婚姻先采取承认主义,后采取不承认主义,以期切合中国的实际,但两种观点都有缺陷。因此我认为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情况和形势的发展,在司法上应对事实婚姻采取有条件的承认其效力,对符合婚姻实质条件的当事人,只要其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在承认其效力的同时也应对其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一定制裁。这样既保护了事实婚姻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又能促使当事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在立法上应建立起事实婚自动转正制度和有效性确认制度,使事实婚姻能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获得合法婚姻的法律地位。从而在我国建立以登记婚为主,事实婚为辅的婚姻制度,以实事求是的解决我国事实婚因普遍存在的规定。 6 7
本文档为【学年论文--事实婚姻.doc】,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83390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9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8-11-17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