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放射诊疗管理办法
放射诊疗管理办法
第一节 许可对象、条件与审批部门
一、许可对象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二、许可条件
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报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的健康条件。
(六)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不同放射诊疗种类的部分执业条件归纳如表1
表1 不同放射诊疗种类的执业条件
X射线影像
要求 放射治疗 核医学 介入放射学
诊断 1、级以上专业1、中级以上专1、大学本科以专业的放射技术职务任职业技术职务任上学历或中级影像医师 资格的放射肿职资格的核学以上专业技术瘤医师; 医师; 职务任职资格
的放射影像医2、病理学、医2、病理学、医
师;
学影像学专业学影像学专业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 2、放射影像技
师;
3、大学本科以3、大学本科以人员
上学历或中级上学历或中级3、相关内、外以上专业技术以上专业技术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的医学物理人的技术人员或
员;核医学技师。
4、放射治疗技
师和维修人
员。
至少有一台远核医学设备及带影像增强器医用诊断X
距离放射治疗其他相关设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
装置,并具有备。 射线机、数字机等设备。 诊疗
模拟位设备和减影装置等设
设备 相应的治疗计备。
划系统等设
备。
按照相应标准设有专门的放配备工作人员配备工作人
设备多重安全射性同位素分防护用品和受员防护用品
联锁系统、剂装、注射、储检查个人防护和受检查个
量监测系统、存场所,放射用品。 人防护用品。 安全
影像监控、对性废物屏蔽设
防护
讲装置和固定备和存放场
设施、
式齐剂量监测所;配备活度
设备、
报警装置;配计、放射性表
用品
备放疗剂量面污染监测
仪、剂量扫描仪。
装置和个人剂
量报警仪。
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标志 电离辐射警电离辐射警告警示
电离辐射警告告标志和工标志和工作指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示灯。 作指示灯。
标志 标志
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
工作指示灯。 工作指示灯。
三、审批部门
不同种类放射诊疗项目的许可审批分别由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源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
(四)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与审批的放射诊疗项目范围如表2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放射诊疗许可证的范围
许可部
许可项目 说 明 门
放射治疗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
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
立体定向(γ刀、X刀)
政部门申请办理
治疗
举例1
医用加速器治疗
省级卫
某医院开展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
质子等重粒子治疗 生行政
断、X射线CT影像诊断和DSA介入部门
钴-60机治疗 放射诊疗工作,其放射诊疗许可应
当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后装治疗
举例2
深部X射线机治疗
某医院开展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
断、X射线CT影像诊断和医用加速介入放射学
市级卫器治疗工作,其放射诊疗许可应当
DSA介入放射诊疗
生行政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其他影像设备介入放部门
射诊疗
X射线影像诊断
X射线CT影像诊断
CR、DR影像诊断
县级卫
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
生行政
乳腺X射线影像诊断 部门
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
断
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申请资料,向相应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表2所示)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备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及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6、《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7、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8、如果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中1、3、4项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对申请材料有关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说明
1、对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建设中未正式投入运行的医疗机构,应提交《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证明文件。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分为甲、乙两类。
(1)甲类包括: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即PET),γ射线立
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和其他未列入管理品目,以及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2)乙类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和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乙类还包括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但是MRI不属于放射诊疗设备,因此不属于《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调整范围。
3、《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是指卫生部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指环保部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前发放的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指环保部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于2005年12月1日后发放的许可证。
4、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防护性能”的概念应按照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对照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控制的要求理解,包括关系到防护安全和质量保证的各种性能参数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
(一)一般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工作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审核人员的组成应当满足审核所需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被审核单位或项目有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向被审核单位收取费用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核人员应当对医疗机构落实表2-3所列内容的情况逐条进行核实,出具现场审核意见。
表2-3中基本条件(第1至第6条)原则上适用于所有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放射治疗(第7至19条)、核医学(第20至第32条)、介入放射学(第33至第42条)和X射线影像诊断(第43至第50条)的条款则适用于申请相应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与条款要求相比较,除不适用条款外,逐条给出“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审核意见。汇总审核意见后按照规定和表2-4的判断标准给出“建议批准”、“建议整改”或“建议不批准”的结论。
表2-3现场审核内容
审核项目 序审 核 内 容
号
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
1
所
一
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
2
员 基
3 制定了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
工作人员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
4
条 作人员证
为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监件 5
护档案
6 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1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
7 肿瘤医师
二 人员
8 有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放
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9 射 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10 有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治
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2.2
疗
11 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设备和
备。
防护用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应当标准设置多重品 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
12 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
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
报警仪。
序
审核项目 审 核 内 容
号
2.3 13 含源放疗设备表面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示标14 二 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志
*放 2.4 15 有放射治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
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有校准证射 安全防16
书
护与质治 17 有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 量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疗 *18 保证 计
*19 有放射治疗质量保证方案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三 3.120
学医师
核人员 21 有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医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22
学 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3.2 23 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和储安全防
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护与质
24 配备活度计和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量
保证
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和
25
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3.3
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
26 警示标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志 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7
和工作指示灯
28 有核医学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 3.4
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有校准证
29
书 安全防
*护与质30 有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 量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31
计
保证
32 有核医学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四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33
介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4.1 入34 有放射影像技师
放有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员
射35
学
4.2 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36
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
设备防
有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查个人防护用
护与用*37 品
品
四
4.3
介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38 入警示标和工作指示灯
放志
射4.4 39 有介入放射学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
*学 40 有工作场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
安全防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护与质41
计
量
有介入放射学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42
保证
5.1
43 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人员
*5.2 44 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设备防五
有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45 护与用
品 X
品
射
5.3
线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46 影警示标和工作指示灯
像志
*诊5.4 47 有影像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报告 断 48 有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
安全防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
护与质49
计
量
有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50
保证
*注:序号中带“”的项目为“关键项”,即对放射防护起关键作用的条款,其他为“一般项”。“不适用”项不列入审核统计。
表2-4 审核结论判断标准 审核结关键项 一般项
论
建议批不符合项不超过一般项总
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
准 数15%
建议整有不符合项,但不超不符合项不超过一般项总改 过2项 数的30%
建议不不符合项超过一般项总数
不符合项超过2项
批准 的30%
(二)资料审查要点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审查放射诊疗申请时应对放射诊疗机构的名称、性质和放射诊疗场所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和核对。对于只有一个法人,但其分支机构有单独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也应单独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中的内容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对应。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审查中认真核对申请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科室类别设置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应审查开展各类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是否都按规定配备了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具体如下:
(1)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提供(持有以下每类证
书至少各1名):放射肿瘤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医学物理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放射诊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培训合格证明。
(2)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提供(持有以下每类证书至少各1名):核医学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核医学技师或技术人员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独开展放射免疫工作的,可以只提供医学检验人员相关证书。
(3)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提供(持以下每为证书至少各1名):放射影像医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放射影像技师相关证书。
(4)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提供(至少1名):放射影像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无专业放射医师的,其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放射影像专业培训的相关证明。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对提供的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应查看清单中的内容与申请表是否对应。对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要求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
60统等设备。使用医用加速器和C治疗机进行远距离放射治疗O
业务的医疗机构,都应当按要求配备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
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是指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包括由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所出具的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7(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
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应根据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不同而提供相应的设备,查看如下设备是否在清单上体现:
(1)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应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开展核素敷贴治疗应配备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2)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配备活度计和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单独开展放射免疫工作的,可以不配备活度计。
8(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及其放射工作人员证、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以及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
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9(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组织,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名单。
10(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责任制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制度:
(1)放射诊疗工作安全操作制度;
(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放射诊疗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4)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5)放射性同位素领用登记制度;
(6)放射诊疗设备维护和维修制度;
(7)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11(放射诊疗设备列入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现场审查要点
在对申请的放射诊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时,一方面应将申请机构提交的各类资料与现场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另一方面通过对申请机构工作现场的审查,确定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自主管理的能力。
1(核对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尤其是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是否与现场情况相符。
2(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和型号等重要参数。 3(检查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放射诊疗设备和场所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1)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和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2)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3)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4)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放射治疗场所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连锁系统、剂量检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
(3)核医学工作场所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和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
(4)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每个机房至少配备一套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4(核对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与清单是否一致,对设备进行简单测试,能正常运行。
5(审查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
培训及其档案的建立等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要求。
6(审查是否制定与其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
7(审查是否采用有效形式实现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尤其是对育龄妇女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告知。
8(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设备的辐射水平和安全连锁装置的性能现场抽检结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审查决定的作出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一)现场审核意见为“建议批准”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申请机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应的放射诊疗科目登记。办理登记的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的规定执行。
(二)现场审核意见为“建议整改”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申请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
申请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按到整改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提出复核意见。
(三)现场审核意见或复核结论为“建议不批准”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机构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四节 许可管理
一、校验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一并进行,并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2(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4(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及检测报告。
5(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校验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校验,加贴校验合格标志;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加贴校验合格标志。
二、变更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或诊疗项目的,应当按照《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至第八条的要求向有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变更内容。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九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手续。
三、注销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许可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予以公告: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
2(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
3(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符合要求的。
4(歇业或者停业放射诊疗科目连续1年以上的。
5(被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的。
四、补发
医疗机构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及时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五、撤销
监督检查中发现或接到举报并经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作出放射诊疗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撤销《放射诊疗许可证》:
1( 医疗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
2(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
3(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
4(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要求
1(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应当悬挂在放射诊疗场所的明显位置,接受监督;严禁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或倒卖。
2(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监督管理制度。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放射诊疗许可信息管理制度,相互通报《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和注销等许可管理情况,定期公告本辖区取得和注销《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录。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1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一 沉 1对地层划分到组或阶,如范围大应进一步二分或三分,确定1.在1,万分成的基础上,按岩层、岩性特一般地段的研究程含矿层或地 积 其时代,测定其厚度及产状 点进一步详细划分岩层,研究岩石的物质成度可低于1,万或成矿有利质 岩 2.对标志层、成矿有利的岩层在图上的宽度大于1毫米者应扩分、结构、构造特征,胶结物性质,结核体与之相似。含矿层地层仍与1观 大表示,应注明; 的形态、沉积韵律、测定各层厚度、产状与或成矿有利的岩层,2千相测 3(研究鉴别各地层的接触关系,岩层的层理机械沉积与化学沉空间分布关系。 其研究程度仍与1同,其他问研 积分异作用,岩石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等特点; 2.3.4.5同左 ,万相同 题研究程究 4(研究喷出岩的特点,层序、层理、及岩相等特征,岩石的组6(对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地层,或成矿的度可低于1程 成及其特点,测定其时代、厚度及产状; 主要围岩、对其岩石作详细的岩石矿物鉴定,2千。 度 5.与矿产关系的研究,含矿层或对成矿有利岩层的空间分布及与岩石化学分析,并应控制它的厚度、产状
变化规律,层位与岩性特征,测定其厚度与产状 等有关特点在空间上的变化。
侵 1.确定侵入岩的时代、种类、规模、形态及产状,研究侵入岩除左列1-7各项内容外应进一步做到: 同上 同上
入 在时间上的变化特征;2.对侵入岩体应详细划分岩相;3.研究岩1. 详细划分岩相、不仅要从接触带的变化
岩 体的原生构造;对原生构造带的特征分布范围与产状等,在图特征出发划分边缘相、过渡相及内部相,
上应给予标示。4.研究岩体之间及岩体与围岩之间的接触关系,研究各自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特点,
接触变质的范围,内外接触带的变化特点及产状。5.脉岩的分而且要从岩浆的结晶与分异作用、熔离
布特点、岩性特征、规模及产状,脉岩与岩体的关系,脉岩之作用、同化作用和自变质等特点划分岩
间的关系、脉岩与成矿之间的关系。6.研究侵入体与成矿之间相。
的关系,岩体的形态变化、产状变化与岩相变化对成矿的富集2. 揭露和控制岩相及接触带的产状变化;
作用。7.岩浆岩型的矿床、对岩体的研究程度与揭露程度,应3. 详细划分原生流动构造与原生裂隙构造
达到对矿化研究程度的要求。 的分布特征产状,研究岩体各部位的付
矿物特征,近可能的标出岩体流动前缘;
4. 对岩体与脉岩应作详细的岩矿鉴定与成
矿有关的岩石化学分析
5. 与成矿有关的岩相或脉岩,在图上的宽
度大于1毫米者应表示,小于1毫米者
应扩大表示,但应说明。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2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一 变1研究变质作用特点及变质程度,划分变质带 1按变质程度及特点,详细划分各变质带的同上 同上 地 质2.研究各变质带空间分布规律与产状的变化特点, 变质级,按岩性特点与构造特点划分岩层; 质 岩 3(划分变质相研究各变质相系的关系 2.详细研究各变质相的剩余矿物,变化矿物观 4.研究变质作用与成矿作用或矿化富集作用之间的关系 及其特征,矿物组合与常见矿物组合特点。 测 5(对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变质带应详细研究并控制空间分布与3.详细研究各变质带的接触关系,对各带的研 变化规律,研究其层位与岩相特点,测定其厚度与产状,其厚片理、线理、香肠状构造及残留构造等变化究 度能填出时应专门表示、填不出时应扩大表示。 特点,并精确的测定其产状。
程 4(同左4.5
度 5.对各变质基本岩石类型应作详细的岩矿鉴
定与岩石化学分析,以便进一步建立变质相
系。
构1查明矿区的主要构造带与控矿构造的特征, 同1-6,应进一步岩研究: 同上 同上
造2.查明各种性质构造带的组合、排列方式、分布规律,着重研1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结构面对矿体的控制
地究压性构造带的分布与变化特征,研究和划分构造型式或体系。 作用特点。
质 3查明各结构面性质、特点、规模及产状; 2.对成矿有关的构造带,在一定距离内应有
4(区分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的结构面空间分布规律与变化特点 工程控制,揭露其形态,规模、产状、充填
5.区分成矿前与成矿后的构造带特点与空间分布特征,不同级物等特征,准确测量其产状。
别构造带对成矿的控制作用。 3.对破坏矿体的断裂,地表应有工程控制,
6.研究构造体系的复合与联合对岩浆的活动与成矿作用的控制查明其性质、规模、产状及断距,其界线与
作用。 断距应实测。
7.对各种主要断裂带与褶皱轴的实际位置应实测。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3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一 蚀1初步查明蚀变种类,规模、产状、形态,确定蚀变围岩的性1.详细查明各蚀变带种类,蚀变强度,矿物同1,万 1与成矿关地 变质,对蚀变带应有工程控制。 组合、规模、产状、形态,确定蚀变围岩的系密切的质 围2.圈定蚀变体或蚀变带,判断蚀变作用与火成活动变质作用的性质,用工程控制蚀变带的变化。 同1,2千 观 岩 关系 2.详细圈定蚀变体和蚀变带的范围,按蚀变2.与矿关系测 3.研究蚀变围岩的含矿性。 强度与矿物组合进一步细分,确定蚀变体与不密切的研 火成活动、变质作用、矿化作用的关系; 精度可降究 3.详细研究蚀变作用与成矿作用的关系。 低。 程 矿1. 用槽井探和物化探等手段揭露和控制矿化带或矿层的规模1用槽井探和物化探等手段揭露和控制矿化同1,万 同1,2千 度 化产状及走向的变化; 带或矿体;
及2. 矿化带、含矿层、矿体、详细研究其规模、产状、形态、2.矿化带较详细的研究确定矿化类型、规模、
矿矿石自然类型等变化特点,分布规律。 产状、矿物种类及金属矿物含量
体 3. 分析和鉴定金属矿物,脉石矿物的种类及含量 3矿体,除按1,万要求外,尚需要对矿石
4. 对矿床成因类型及成矿条件做出初步判断,指出找矿标志自然类型、矿石物质成分等进行研究,对矿
与找矿方向。 床成因类型、工业类型做出判断。
4要用工程控制主矿体,上下盘的小矿体,
对露天开采的矿床,要详细的查明矿体的边
界
5系统的查明矿体有用组份的含量及其变化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4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二 必1.矿体宽度大于5 1.矿体宽度大于2.5 1.大于1 1.大于0.5 1.大于5 1.大于1 精 须2.一般岩石宽度大于20 2.一般岩石宽度大于10 2.大于4 2.大于2 2.大于40 2.大于4 度 表3.蚀变体宽大于10 3.蚀变体宽大于5 3.大于2 3.大于1 3.大于10 3.大于2 要 示4.各种构造形迹长大于100 4.各种构造形迹长大于50 4.形迹长大于20 4.形迹长大于10 4.形迹长大于200 4.形迹长大
求 地于40
质
体
规
模
m
地1.矿体5-10 1.矿体2.5,5 1.矿体1-2 1.矿体0.5,1 1.10,20 1.1.2,4
质2.一般地质体10-20 2.一般地质体5,10 2.一般地质体2,4 2.一般地质体1,2 2.20,30 2.2.4,6
界
线
实
测
允
许
误
差
m
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5
1,万 1,5千 1,2千 1,千 1,万草测 1,2千草
测 1 2 3 4 5 6 7
30-40 二 观测简80,100 500,600 1200,1400 20,40 250,400 精 密度单
度个,区
Km2 要 中40,50 100,120 600,700 1400,1600
求 常
区
复,60 120,150 700,800 1600,1800
杂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