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子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德国易格司克有限公司
西安子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西安子丰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西安 签订。
一、合作内容
1.1 乙方作为德国易格司克有限公司(中国区域)总代理,对轴承产品德国品牌、国
内品牌ESKY拥有德国易格司克公司所有业务权限。
1.2 乙方同意甲方在其指定区域内使用德国、国内ESKY轴承商标进行市场销售。
1.3 乙方以全国统一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ESKY品牌轴承产品。
1.4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使用技术的掌握。
1.5 乙方有责任提供甲方提出的关于产品、质量、服务方面的有关咨询。
1.6 乙方有责任为甲方销售提供客户的信息资源。
1.7 乙方在全国范围内配合甲方按照计划进行网络、报纸、杂志、展会、区域研讨会
等方式进行品牌的宣传,在宣传涉及到的区域,甲方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二、定义
1.8 “德国、国内ESKY轴承商标”:本协议所指的是德国易格司克有限公司在德国
和国内注册的商标(以下简称ESKY)。
1.9 独家经营权:这里指ESKY品牌在某一地理区域唯一的排他性的经营权利。 三、乙方关于ESKY业务区域、价格政策、优惠政策:
3.1 乙方授权甲方业务经营区域 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 __ 市(地区)
3.2 甲方独家区域经营授权首次进货:人民币 60000元 。(首次进货用保证甲方在五年内都有如下的优先权与乙方续约,协议定为每年签订一次。)
3.3 产品(服务)授权价格政策:
价格作为本次进货价格,乙方随着市场、成本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会进行适度调整;
3.4产品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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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首次进货60000元,可免费获得乙方提供本产品成本价为20元的宣传册20本,以便于甲方进行市场推广使用;
乙方将在协议签署完成15天内,总部网站对甲方的代理公司信息进行宣传和推广;
3.5产品销量:
从本协议签订第四个月起,每个月要确保销售额为 5000元,连续三个季度未完成
产品指定销售量的,德国易格司克有限公司有权收回甲方的ESKY品牌的独家区域经营
授权。
3.6销售奖励政策:
甲方如果能在每月基础销售额5000元的基础上,超出5000元部分(按照每半年一次)总部将进行合理的奖励,按照每月来计算,具体办法如下(单位:元):
5000-10000 奖金 5000*5%=250
10000-20000 奖金 5000*5%+10000*7%=950
20000-50000 奖金 5000*5%+10000*7%+30000*10%=3950
50000-n 奖金 5000*5%+10000*7%+30000*10%+(n-50000)15%=3950+(n-50000)15%。
兑现办法,计算开始第6个月后的第一次进货款中扣除。
3.7 退货方面:
3.71如果产品正确使用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72因甲方销售能力差,致使甲方销售区域内ESKY产品滞销,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全部退货,甲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和因甲方保存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进行赔偿所有费用。
3.8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项目启动期,此一个月不含在全年
销量政策时间内。
四、支付
4.1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均以人民币支付。
甲方通过当地银行或邮局将有关款项汇给乙方指定的账号。
所有发生在银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2 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协议费用,甲方按下列方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独家区域经营授权首次进货费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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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独家区域经营授权首次进货费用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责任
5.1乙方的责任
5.1.1法定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随时向甲方提供技术及业务的相关咨询。
5.1.2乙方所销售的ESKY品牌的产品,一年内如果在安装、使用正确情况下,产
品出现问题,甲方负责更换;一年以上产品在安装使用正确情况下出现问题,甲方
负责维修。
5.1.3乙方收到甲方产品订单后开始准备。乙方收到甲方产品货款有效汇款后,三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所定产品按量通过邮寄等方式发向乙方。
5.2甲方的责任
5.2.1为企业客户提供相关的产品的咨询服务。
5.2.2接受乙方的相关指导、规定及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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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执行乙方提出的促销计划、服务计划等与项目经营相关的所有工作计划。
5.2.4不接受与乙方业务相关或相类似的其他公司的业务合作。
六、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对下列违约情形的处理方式。
6.3甲方有下列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6.3.1乙方接到甲方客户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投诉,经查属实且一年内超过三
次以上时。
6.3.2甲方同时经营或代理其他公司与乙方业务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业务时。
6.3.3擅自跨越区域开展业务,并对其他区域注册中心造成严重影响的。
6.3.4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超出本协议规定经营范围之外的经营行为对乙方的业务
造成抵触和经济损失的。
6.3.5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拖延或拒交应付乙方的款项。 6.4甲乙双方分别为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独自承担各自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对方合作项目无关的所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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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易格司克有限公司 七、不可抗力
由以下不可抗力导致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7.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导致的与本协议发生的抵触。
7.2因电信、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非典等国家法定传染病或其他不可预估的意外事
故等原因导致的本协议不可执行。
八、ESKY品牌使用规定
8.1 甲方以乙方ESKY轴承品牌的名义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
8.2甲方销售的轴承产品必须使用乙方统一命名的产品名称。
8.3甲方网站显要位置(首页)须同时挂接乙方公司商标及名称。
8.4甲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乙方分公司或派出机构的名义注册公
司,亦不得以此名义开展业务。
九、仲裁
9.1凡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商不成,则
提交仲裁机关裁决。
9.2仲裁地点:协议签订所在地点。
9.3仲裁裁决应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9.4在仲裁过程中,本协议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十、协议生效
10.1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壹年。有效期满后,本协议
即自动失效。
10.2协议期满前三个月为续签时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续签本协议要求。
10.3本协议之附件为此主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需同时持有有效汇款凭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10.5希望双方信守承诺,认真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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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本协议由武汉中信网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一、协议签订
甲方: 签约代表: 盖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U R L : E-mail: Q Q :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 银行帐户:
乙方:西安子丰实业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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