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东新区实行特区式管理的若干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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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 | 日期:2009-12-7 9:17:10| 浏览511次] 字体:[大中小]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柳东新区建设的决定》(柳发〔2008〕36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内外关系,充分发挥柳东新区在我市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中的引领作用,现就柳东新区实行特区式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柳东新区实行特区式管理的基本原则
柳东新区作为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科技创新的示范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现代化综合新城,市委、市政府授予中共柳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柳东新区行使市一级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实行特区式管理。柳东新区需要到市各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在新区内都能办结,确需到市里办理的其它事项,市有关单位要特事特办,优先办理。
柳东新区实行特区式管理的基本原则:
——特区特管的原则。柳东新区实施特区式管理,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柳东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开绿灯,对柳东新区的事情做到特事特办,特区特管。
——大胆创新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柳东新区在行政职能、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行政改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制定和出台相关探索性政策和措施,为全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示范。
——封闭式管理的原则。市级及各有关县区有关部门要采取放权、授权、托管、机构延伸等多种方式,健全和完善新区“精简、统一、高效”的管理机构,并在柳东新区的统一协调和领导下,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公,确保高效运行。市有关部门和县区要尽量减少非业务性行政事务对柳东新区建设的干扰,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不得向柳东新区直接下达各项指令性指标和进行日常事务性的考核、验收、检查和评比等。
二、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柳东新区相关管理权限
(一)市直部门及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行使市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市级权限,派出机构同时作为鹿寨县相应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委托部门,承担柳东新区管辖范围相关经济行政管理工作。派出机构实行派出部门和柳东新区双重管理,派出机构正副职领导的考核任免应充分听取柳东新区的意见。
(二)为提高新区工作效率,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在柳东新区派出机构的业务专用章,市内等同于柳州市或鹿寨县对应市级(县级)部门业务专用章,如需办理市外业务,柳州市或鹿寨县其他部门根据此业务专用章,直接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市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责任由柳东新区及派出机构相应承担。
(三)依据市级权限,市规划局柳东分局承担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规划监督等职能,直接核发“一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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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依据市级权限,市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承担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管理工作,主要承担项目报建(含工程建设项目
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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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招投标、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房屋产权、房地产市场管理;农村建设与管理;建设类行政收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预售证》等。
(五)依据市级权限,市国土资源局柳东分局承担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审核、审批工作。主要包括: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的报批及批后的组织实施;国有、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与收储;土地权属登记及发证;土地的招、拍、挂及土地出让金与相关费用的收取;法律法规赋予市国土资源局和鹿寨县国土资源局的其它职能。上述权限,属市、县范围内的审批管理权限直接在市国土资源局柳东分局办结;属于自治区以上报批的事项,由市国土资源局柳东分局负责办理,市国土资源局或鹿寨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局按规定上报。
(六)依据市级权限,市环境保护局柳东分局承担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监管职能,主要承担项目审批、竣工环保验收、环境监察、排污费征收及相关职能工作;直接核发环评批复、验收批复等文件。市级以上权限的,按规定上报。
(七)市公安局柳东分局负责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综合治理、案件处置、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起诉和审判,由鱼峰区检察院和法院负责。
(八)在柳东新区管辖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除外)由柳东新区按市级权限核准、审批和备案。市级权限以上项目,按规定报批。
(九)柳东新区自行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决(结)算评审、项目结算批复和资金监督管理由柳东新区组织实施;柳东新区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自行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算、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的评审工作,由柳东新区组织实施。
(十)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履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各项职能,负责柳东新区管辖范围企业登记注册等工商行政管理。阳和工业新区工商分局维持现有管辖范围。
(十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柳东新区管辖范围的税收征管。阳和工业新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维持现有税收征管范围。
(十二)成立柳州市柳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柳东新区官塘片区和阳和古亭片区的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撤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阳和大队,阳和大队人员编制划归柳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在全市形成向东发展和全力支持共建柳东新区的良好环境
(一)柳东新区享有科技申报、科技项目鉴定及验收等市级科技项目管理权限。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柳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
(二)市消防、教育、计生、水利、农业、文化、卫生、地震、安监、人防等部门设立“柳东新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根据柳东新区意见,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尽快办理。
(三)柳东新区主干道、排水干渠以及环卫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市的维护管理范畴,管理、维护费以及道路清扫保洁费在市财政预算安排。
(四)柳东新区实行特区式管理,涉及市、县区各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各有关部门要以加快柳东新区发展大局为重,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全力支持柳东新区建设。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我市之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