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考试重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背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主要包括四个层次, 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它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关键字眼为: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由财政部制定,主要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区分哪些是部门规章、哪些是规范性文件)
关键字眼:会计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与具体会计核算相关
1、会计规章 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的某2
些方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选择题)。
2、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3、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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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最基本的工作
二、会计市场管理
1、我国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运行和退出管理
2、对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也是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1、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2、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四、会计监督检查
* 1、会计监督检查也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能。
* 2、我国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 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是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是确保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地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 五、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 我国目前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 六、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 (一)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
1、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注意教材例举)
(二) 会计人员的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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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
(三) 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四) 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由于各单位规模大小不一,经营特点和业务繁简有别,因此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也不一定完全相同。(判断题)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选择题)
1、真实性 2、相关性(决策相关)
3、明晰性 4、可比性(一致性)
5、经济实质重于形式(融资租赁) 6、重要性
7、谨慎性(提取准备金,2007年试题) 8、及时性
* 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 (一) 会计核算依据
*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 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 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区别伪造和变造) * 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 (一)依法建立账册
* 建立账册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前提。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
* (二)明确会计核算内容
* (三)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汁制度等要求变更;
* 二是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汁信息
(四)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
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3、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六)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七)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1、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2、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四、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按其来源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
(一)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
2、填制或取得要求(一般了解)
2、原始凭证的审核(重点)
(1)大小写金额要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证明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3)发生销货退回的处理: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重点、选择题)
(4)职工借款的处理(重点):不得退回原借款收据,必须另开收据或者退回借据副本
5)关于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录的处理 (
6)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重点)
A、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B、 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3、原始凭证的保管
按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进行保管(四点内容)
保管期限15年 区别: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管期限为永久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
装订保管规定 原始凭证外借规定(经过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区别会计档案的复制(注意档案不允许外借):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原始凭证遗失规定
(二)记账凭证(主要为选择题)
1、记账凭证填制的内容、基本要求(重点选择题)
(1)记账凭证的内容
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记帐凭证的填制 2
(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2)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判断)
(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核算。
(5)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7)字迹清晰、工整、符合规定要求
3、会计凭证的审核(从来没有出题)
审核项目:编制依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书
写是否清楚
4、会计凭证的保管 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记帐凭证的保管期限为15年
五、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设臵
账簿主要有:(1) 总账 (2) 明细账(3) 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
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
(4) 其他辅助账簿。
(二)会计账簿的启用、登记(从来没有出过试题)
1、登记会计账簿的启用
订本式账本要连续编号、会计账簿的启用要注意的事项 2、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则
(1)会计账簿要按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2)关于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账册的处理 要定期打印 (三)账目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
对账每年至少一次
(四)结账: 按规定定期结账,12月31日为年度结账日 期末余额的结转
(五)帐薄的保管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性帐薄为15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选择题)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以下内容构成:
1、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种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
3、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目的:向相关利益群体提供会计信息。 1
2、依据: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
3、要求
(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1、注意提供的时间问题:(选择题)
月报6天,季报15天,半年报60天,年报4个月(4的一半为2)
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3、报送有错误报表的处理,错误较多的要重新编报
4、会计报表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签章,设臵总会计师的单位并由总会计师签名或者签章(注意:无会计人员的签章)
5、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
月度和季度的保管期限为3年年报为永久
七、财产清查(从来没有出题)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
八、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不需永久保存),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保存)
2、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 年、l0年、15年和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
4、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遇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5、档案销毁的要点
(1) 一般企业事业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 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则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会计档案,无论其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
第四节 会 计 监 督
包括三个层次: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
2、 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而不是会计工作本身,这不同于政府监督。
区别:政府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
(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注意多选题)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选择题)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3)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
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监督中的职权(掌握2点)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五)单位内部控制
不相容职务,是指不能同时由一人兼任的职务,它主要包括:出纳与记账、业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等。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是一种外部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
2、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1、监督检查的对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不是经济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2、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2006年单选题)
(一) 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主体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选择题,2006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承办的审计业务属于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 区别(选择题)
* 1.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 2.两者审计独立性不同。
* 3.两者的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
* 4.两者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 5.两者遵循的审计标准不同。
* 6.两者审计的时间不同。
(四)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相关问题
1.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示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丁作底稿以及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四、三种会计监督的关系(选择题)
1、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区别:
(一) 监督的主体不同
(二) 监督的性质不同
(三) 监督的时间不同
(四) 监督的内容不同
2、联系:三点内容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臵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2004,2005年考题)设臵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臵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对于不具备设臵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2
记账。
3、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臵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2007年选择题)。
4、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2005,2006年单选题,)
5、会计人员回避制度(选择题)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稽核是会计工作流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在会计机构内部进行的自我检查与审核,稽核人员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领导下工作,因此,内部稽核制度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1、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选择题)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选择题)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址、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注意: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是委托人的义务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选择题,没出现过)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四)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选择题,2006年试题)
1、按照委托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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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代理记账,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选择题)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
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列外情形
A.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不得取得证书
B.因为与会计职业相关的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7年试题)
(三)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2007年案例题)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1
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
(2)、离岗备案(选择题,关于日期)
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人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 变更登记。持证人员有变更事项的,要办理变更登记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1
活性。(新增加内容)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3、时间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不少于24小时
五、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职务:四级 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级别:三级(选择题)
会计岗位设臵
(一)设臵要求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臵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选择题、2007年试题)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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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 (三)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 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1.总会计师的设臵
(1)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臵总会 计师。
(2)凡设臵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2.总会计师的任免
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3.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
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
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围 调动工作、离职、因病不能工作
2、专人负责监交(选择题、案例题)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二)交接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2.移交点收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交接人员的责任 3
(1)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006年考题)
(2)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从来没出过考题)
(一)行政责任
1、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 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刑事责任
1、 主刑。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 附加刑。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二、违法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下列行为是违法行为(重点,2005,2006,2007试题)
1、不依法设臵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 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10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007年考题)
1、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4、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注意区分私设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主要涉及税收)
2、行政责任
对单位处以5000元到10万元的罚款
对个人处以3000元到5万元的罚款
3、吊销从业资格证书
四、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与第三点相同)2、行政责任
五、授意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的法律责任
* 1、刑事责任
* 2、行政责任: 罚款:5000到5万元的罚款行政处分 六、对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选择题) 恢复名誉和原来的职务、级别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定义
1、票据结算方式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2、其他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用卡
3、支票、银行本票适用同城结算;汇兑、异地托收承付适用于异地结算;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适用同城异地 *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 五点要求(注意多选题)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选择题)
*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 3.银行不垫款。
*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工具
* 1、票据结算主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 2、非票据结算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付款和信用卡等。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重点关注,2008年可能出简答题)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
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五、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选择题)
(一)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二)、支付结算票据填写要求(选择题)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3、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4.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目的是防止变造票据。
5.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6.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7.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当月为壹、贰、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
第二节 现金管理
*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个人劳务报酬、体育等各种奖金、劳保等支出、农副产品收购价款
2.开户单位支付个人的金额小于1000元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二、使用限额规定
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为限额,最多不超过15天
三、现金收支基本要求
、不准公款私存 * 1、不准白条顶库 2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制度
* 1、建立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 单位负责人负责
* 2、货币资金各位管理
* 出纳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
* 人员要进行轮岗制度
* 3、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
*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性质是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目的是办理资金收付结算 3、银行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三)基本原则
只能开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开立地点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选择题)。
2、开立程序
(1)填制开户申请书(2)开户银行依法审查
(3)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依法核准(4)签定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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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留印章卡片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工工作日才可以使用,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户转为基本存款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 变更事由(选择题)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
2、变更的时间要求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事由(选择题)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手续的注意事项 存款人未还清开户银行债务的,不能撤销帐户
三、基本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主办账户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要求
(1)存款人资格(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选择题)
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异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
五、专用存款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1、开立条件(选择题)
2、证明文件
(二)使用范围
1、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专用存款账户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重点)
* 3、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六、临时存款账户
(一)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1)条件(选择题,2006年简答题))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4、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使用范围
1、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要求
1、条件
(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如代付水、电、话费)、定期贷记(代发工资)、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3、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2006年判断题)
、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5
万元的药提供付款依据
八、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条件(选择题)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2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证明文件
九、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人民银行的管理
(1)开立、使用、撤销、变更的管理
(2)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
2、银行的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曝光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3、存款人的管理 预留印章管理、开户许可管理、密码管理 十、违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存款人违法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重点关注)
* 1.对存款人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
* (1)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 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 ?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 ?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 (2)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下列第?,?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 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下列第?,?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 ?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 ?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 ?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 (3)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 000元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对开户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
* (1)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如果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 ?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 (2)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如果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节 票 据 结 算
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种类
1、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2、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3、票据的特征
票据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一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该连续(判断)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1)支票用于同城转账结算、异地不能使用
(2)出票人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3)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4)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
2、支票的种类
(1)将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
(2)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
(3)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2006年选择题)
(4) 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二)支票的使用范围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转账支票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可以转让(2005年判断)
(三)支票的记载事项
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2005,2006年考题)
(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 (四)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 (2)出票地
* (五)出票的效力(关注第二个)
(六)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2
款人不予付款。
(七)支票的办理要求
1、签发空头支票的,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是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金额2%的赔偿金(2006年案例分析)
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 三、商业汇票
* (一)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 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汇票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通常主要分为:
* (1)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 (二)出票
1、出票的概念。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 应当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出票人作成票据,即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二是交付票据,即将依法作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
2.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选择题,重点) 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3、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付款日期、出票地
4、商业汇票的法定要求
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不能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
4、出票的效力。
* 第一,对收款人的效力。收款人取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后,就取得了票据权利。
* 第二,对付款人的效力。付款是付款人的一项权限。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并不意味着付款人能因此而承担付款的义务。
* 第三,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的出票行为是委托他人付款,这就必须保证该付款得以实现。如果持票人依法请求付款时,而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应该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三)承兑
* ?承兑的概念。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 ?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持票人应当在提示承兑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关于提示承兑的期限,因汇票付款日期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 (1)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
* (2)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否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 (3)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则无需提示承兑。
* (4)承兑的成立
* 付款人应该在3日内决定是否承兑,3日内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
* 5、承兑的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 (1)付款付款人的一种绝对无条件的责任,并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 (2)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 6、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要收取千分之五的手续费
* (四)付款
* ?付款的概念。
* ?付款期限。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的汇票,不存在付款期限的问题。
* 见票即付的汇票不存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1个月提示付款、商业汇票的付 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付款提示。
* 根据规定,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 ?付款的责任。
* (五)背书
* 1、背书的概念。
* 2、背书的记载事项。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其记载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规定,背书记载的事 项包括:第一,背书人签章。。 第二,被背书人的名称。 第三,背书日期。
* 3、背书不得记载的事项:
第一,附有条件的背书。根据规定,汇票背书是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第二,部分背书。部分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部分背书无效。
4、禁止背书。禁止背书,是指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等类似 文句,以禁止票据权利的转让。 * 5、《票据法》的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 6、法定禁止背书 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超过付款期提示期限不得背书转让
* (六)保证
* 1、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 2、保证的当事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
* 已经成为票据债务人的,不得再成为票据的保证人
* 3、保证格式
*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汇票的保证责任
* 4、保证的效力:
* 第一,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
* 第二,共同保证责任
* 第三,保证人的追索权
四、信用卡
* 1.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卡的特质载体卡片。
*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信用额度:贷记卡、准贷记卡
2.申领
(1)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
(2)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
(3)单位卡帐户的资金应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帐户。
(4)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
(5)持卡人可以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但是,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6)单位卡单笔透支不超过5万元、个人卡不超过2万元。
(7)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五、汇兑
1.汇兑的概念与种类
根据划转款项的方法和传递不同,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汇兑结算的使用范围广泛,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一般用于异地间的结算,同城范围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结算,不适用汇兑结算。
2、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委托日期;
?确定的金额; ?汇款人签章。(重点) ?收款人名称; ?汇款人名称; ?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票据种类
银行汇票 适用地域 异地 出票人 银行 提示付款期 出票日起1个月 用途 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也可
提现
商业汇票
(自然人不得使异地、同城
用)
银行本票
支票 同城 单位 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商业承兑汇银行承兑汇(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转账 票 票 个月) 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也银行 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可提现 出票日起l0
日内 普通支票可用于提现,也可用于转账 同一票据交换区单位、个人 域
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
(二)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
(三)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的现行税种体系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等
1、 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 所得税类
所得税即收益税,是对企业和个人因为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所取得的各种收益为征税对象的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
财产税是指对拥有应纳税财产的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包括:房产税等。
4、特定行为税类
特定行为税,又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对某些法定行为的实施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臵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等。
5、资源税类 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征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6、中央税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银行总行保险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7、地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8、按照计税标准:
(1)从价税 (2)从量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 (3)复合税(卷烟、白酒)
* 二、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 重点
* (一)税率
1、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2、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类型。
(1)比例税率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2)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3)超额累进税率:个所得税
(4)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 (二)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 (三)纳税期限 按期缴纳、按次缴纳
* (四)纳税地点 是指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这是完纳税收的保证。
* (五)减税免税
1、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一部分。
2、免税是全部免除税收负担。
3、起征点:营业税月营业额200-800元,每次营业额50元 * (六)法律责任
* 纳税人偷税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节 主要税种
*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种类
1、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2、我国现行的消费型增值税
* (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三)增值税的税率
* 1、 基本税率: 17% 2、低税率:为13%
* (1)粮食、食用植物油;
*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
* (3)图书、报纸、杂志;
*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四)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1、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德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进项税额 3
* (1)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 (2)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3)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 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B.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C.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 D.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按照运输费用金额(即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项)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的。
3、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得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
(六)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
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2、从量定额、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其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目与税率
1、税目:高尔夫球及其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实行从量定额
(四)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从价从量复合计税: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记忆:卷粮鼠)
3、对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外购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五)征收管理
1、一般在销售环节纳税;海关进口在报关环节纳税
2、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三、营业税
* (一)营业税的概念
* 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业务)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 (二)纳税人
* 1、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 (三)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1、营业税设有9个税目:
2、税率为3%的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记忆:文通的邮建)
3、税率为5%的有: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4、税率为5%-20%的有:娱乐业
(四)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
(五)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纳税地点: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1、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额征收的一种税。
2、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境内和境外所得都要纳税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只是境内部分纳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具体税率区分下列几种情况,分别为25%、20%、15%和10%。
1.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确定
不征税收入:A.财政拨款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等
(4)不得扣除项目(重点,选择题)
*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 ?企业所得税税款;
* ?税收滞纳金;
*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 ?超过标准捐赠支出;
* ?赞助支出;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12%的部分可以扣除
(5)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 (五)征收管理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2.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3.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算应缴应退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 1.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有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10.偶然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 1、稿酬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劳务报酬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取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第三节 税收征管
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的内容(2006年考题)
一、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二)税务登记的范围
1、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2、国家机关、个人、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不用办理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种类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 经营报验登记。
(2)法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税务登记
A、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其他除国家机关和个人,自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2007年考题)
B、比照开业登记的几种情况
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4)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1、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应在30日内予以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
(5)税务登记机关和主管机关
1、税务机关对合法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税务登记证每年年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
2、遗失税务登记证,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并且登报说明。
3、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换证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2、变更登记
A、 变更登记的范围(选择题)
(1)改变名称;
(2)改变法定代表人;
(3)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4)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要办理注销登记);
(5)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
(6)增减注册资金(资本);
(7)改变隶属关系;
(8)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9)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
B、变更登记的时间要求
(1)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007年案例分析)
(2)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基本存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4)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税务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C、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
3、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申请延长停业的视同恢复营业 ?、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也要申报纳税
4、注销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前,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1)、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选择题)
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 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
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2)、注销登记的时间要求
A.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 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B.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在30日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 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 1、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2005年单选题)
* 2、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期满1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 (三)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 应当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税款
* (四)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税务登记等,有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2000到1万元的罚款
3、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到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到5万德罚款
二、发票管理
* (一)发票的概念
* 发票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三个联次
* (二)发票的种类
* 1、增值税专用发票
A、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B、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C、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三)、普通发票。
* (1)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 (2)普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 * (3)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注意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选择题)
* 3、专业发票。
*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注意选择题)
* (四)发票的领购
* 1、专用发票最高限额的管理
* (1)10万元的由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 (2)100万元的由市级税务机关批准
* (3)1000万元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批准
* 2、不能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会计核算不健全的 * (1
* (2)有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 (五)(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时间、顺序填写
(3)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薄要保存5年
(4)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 A.向消费者个人
* B.适用免税情形的
* C.小规模纳税人
* (5)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规定
A.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B.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
E.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 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F.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G.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违反发票管理的法律责任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纳税申报
*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 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无应纳税款应该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也要报税(2006年判断)
*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2005年选择题)
* 1、直接申报:最传统的形式
* 2、邮寄申报
* 3、数据电文申报
* 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如网上申报。
* 4、简易申报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原则
1.税款优先:税收优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税在前的,税收优于先抵押权、质权和留臵权、税收优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选择题,2006年考题)
(一)查账征收(区分三个查)
它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 情况,并能正确计算税款,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查定征收 该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生产不固定、税源分散、账簿不健全的单位。
(三)查验征收 该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生产单位
(四)定期定额征收
1、主要适用范围: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立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臵账簿但未设臵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臵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四)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税务代理(新增加内容)
* 税务代理的范围: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3、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4、制作涉税文书;
5、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6、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7、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8、审查纳税情况;
六、税收检查及其法律责任
1、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要经过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的批准
2、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对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不执行税收保全
3、行政复议: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偷税的处罚:追缴少交的税款和滞纳金,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1.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2.《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在财政法规体系中 《预算法》是核心法、骨干法 。
二、国家预算
(一)概念
1、国家预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
2、预算的特点: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二)预算的作用
1、预算具有分配、调控、监督职能
2、预算的作用:财力保障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5级预算
2、县级以上的派出机关不作为一级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国家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
2.中央预算:由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单位预算 (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它在国家预算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3.地方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4.总预算(财政总预算):指各级政府将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汇总编成的预算。
5.部门单位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它是总预算的基础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 只能是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1.预算收入包括: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授予、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2.预算收入的来源: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
1.包括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2.预算支出的形式: (1)经济建设支出;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五、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自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2.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二)预算的审批
1.中央预算由全国人大审批
2.地方预算由本级人大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1.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2.预算收入的征缴必须依法、及时、足额。
3.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四)预算的调整
1.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必须提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 接受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的规定使用资金
3.政府有关部门已本级预算安排的自己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要经过本级政府的同意
六、决 算
1.决算草案,是年度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
2.决算草案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由财政部门部署
3.决算草案提请各级人大批准
七、预决算的监督
*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权力机构)对本级和下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
* 2.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政府采购法
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多选题)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主体范围:我国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多选题)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宏观调控
(三)活跃市场经济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概念和适用范围)
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执行模式。 (一)集中采购—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采购单位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单位不得擅自自行组织
采购。 (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活动。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
七、政府采购方式(重点)
(一)公开招标(无限竞争的招标)
公开招标,由采购机构公开发布招标通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参加竞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
邀请招标,因为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货商采购,或因采取公开采购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重过大。
(三)竞争性谈判
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符合之一即可):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
*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来源单一,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供货商采购的方式。
* 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符合之一即可):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 (五)询价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货商(多家)发出询价单,在报价的基础上确定供货商的方式。
这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臵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等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也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臵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1)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
(2)用于与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1)营业中单笔支付在5000万元的,要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2)主要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3.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专户)。
5. 特殊专户:用于记录、核算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 财政部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2.集中汇缴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在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
(1)工资支出(2)工程采购支出(3)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二)授权支付程序
1、单件物品或者单项服务购买金额不足10万元的购买支出 2、年度财政支出不足50万元的人民币工程采购支出 3、特别紧急支出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其它支出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职业道德概念
(一)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特征: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 (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 2、诚实守信 3、办事公道 4、服务群众 5、奉献社
会 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精髓 服务群众是职业道德的核心 奉献社会
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二、会计职业道德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1、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
2、会计职业道德
(1)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的手段
(2)相对稳定性
(3)广泛的社会性
* 特征:一定的强制性、较多关注公众利益 (二)会计职业道德
的功能
指导功能、评价功能、教化功能 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选择题)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1、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2008年新增加内容)
2、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选择题)
(1)性质不同。
(2)作用范围不同。 遵守会计法的各种规定是会计职业从业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
(3)实现形式不同。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重点)
(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每年出大题)
1、爱岗敬业 2、诚实守信 3、廉洁自律
4、客观公正5、坚持准则 6、提高技能7、参与管理8、强化服务 记忆:爱客守洁、坚强高参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选择题)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并贯穿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始终。
(3)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4)其他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教育
(四)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1、不断地进行“内省” 2、要提倡“慎独”精神 3、虚心学习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1)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2)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相结
合
(3)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4)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5)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相结合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学会是主要的自
律组织
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