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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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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用指南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用指南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用指南 本书与电力工业部、劳动部于1995年9月颁发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 准》配套使用。书中主要介绍了电力行业的工种设置及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定义、性质、体例和格式,标准中常用术语的解释和通用性条目的表述,以及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使用解答等,并附有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有关文件资料。 本书是贯彻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应用指南,可供广大电力工人和电力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使用。 前 言 按照劳动部的统一部署和原能源部的具体要求,第三次修订《电力工人技 术等...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用指南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应用指南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用指南 本书与电力工业部、劳动部于1995年9月颁发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 准》配套使用。书中主要介绍了电力行业的工种设置及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定义、性质、体例和格式,标准中常用术语的解释和通用性条目的表述,以及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使用解答等,并附有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有关文件资料。 本书是贯彻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应用指南,可供广大电力工人和电力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使用。 前 言 按照劳动部的统一部署和原能源部的具体要求,第三次修订《电力工人技 术等级标准》工作于1992年8月完成。经过三年时间的试行,对新标准的部分 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于1995年9月经劳动部批准,正式向全国颁发实行。 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实践性强,涉及面广,细致而复杂的工作。为理清思路,明确指导思想,高质量地完成这项任务,我们首先结合电力系统工人队伍的现状和电力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电力行业的工种目录设置,修标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组织形式及工作程序,实行初、中、高三级制技术标准结构的必要性,技术等级标准与工资等级和岗化规范的关系,以及按新标准对工人进行培训、考核等问题作了深入调查、研究、探讨,从而奠定了本次修标工作的基础。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确定工作等级的准则,衡量工人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 能力的客观尺度,也是劳动管理部门确定工资分配和对工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然而,如何把握好这个尺度,客观、准确地去衡量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标准怎样服务于工人的培训、考核和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等等,这些问题又不便在标准中占较长的篇幅来表述清楚。此外,我国电力系统技术装备情况复杂,人员素质各地不一,劳动管理、工资制度又有差异,试图以一个统一标准覆盖全国是很困难的。所以,标准中的要求和规定也只能是共性的、原则的和基本的。因此,怎样理解和贯彻执行新标准是广大企业和工人所关心的问题。 为克服标准形式自身的局限性,使读者深入了解第三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全过程,把握新标准的内容实质,便于各单位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全面贯彻落实,我们在修标工作的同时,编写了《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用指南》一书,供大家参考。 本书记述了修标过程中对一些疑难问题的探讨思路,揭示了标准中有关内容、用语的内涵,回答了读者所提出的一些问题且使标准不宜表达清楚的问题进一步得到明确。书中还记录了本次修标工作的体验(包括有关主要文件和对上级精神的领会),供使用标准和再次修订标准时参阅。 书中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 者 1995 年9月于北京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发展概况 1 第二章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定义及性质 4 一、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定义 4 二、工人技术等级际准的性质 6 第二章 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目标和原则 9 一、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目标 9 二、制定电力行业修标原则的依据 10 三、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原则 14 第四章 电力行业的工种设置及工种日录 19 一、工种设置的具体要求 19 二、工种分类的结构体系 20 三、电力行业工种目录 21 第五章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体例 33 一、技术等级标准体例的作用 33 二、技术等级标准内容条目的构成及要求 35 三、知识要求与技能要求的关系 40 四、界定技术等级的思路 41 五、技术等级标准的体裁及语言 44 第六章 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基本程序 46 一、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过程 46 二、修订标准的审统稿工作 50 第七章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格式 52 一、封面 52 二、目录 53 三、标准内容编排顺序 53 第八章 标准中常用术语及词汇的解释 56 一、定性描述中常用程度限定词的说明 56 二、定性描述中范围限定词的说明 56 三、制图知识 57 四、电工知识 57 五、钳工知识 58 六、质量管理知识 58 第九章 标准中几类通用性条目的表述方法 60 一、识绘图条目 60 二、电工(热工)条目 61 三、钳工条目 61 四、质量管理知识条目 62 五、管理知识条目 62 六、电力生产知识条目 62 第十章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典型实例 63 11-041 水轮机检修工 63 11-045 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 69 11-050 变电站值班员 76 第十一章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使用解答 83 一、工种和岗位的内涵是什么 83 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工人岗位规范的异同点是什么 85 三、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与岗位培训的关系怎样 86 四、本次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如何考虑适应岗位培训的 87 五、新修订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文件建 设提供了哪些工作思路 88 六、等级标准与学徒制、技师制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考虑的 90 七、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对于文化程度的规定是如何考虑的 91 八、电力行业需要的通用工种的标准怎样查寻 92 九、第三次修标的工作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有哪些 93 十、新标准主要突出了哪些特点 94 十一、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周期以多长时间为宜 95 十二、怎样理解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工资等级之间的关系 95 第十二章 电力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简介 98 一、电力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构成 98 二、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体例格式 101 三、职业资格证书的形式 104 附录一 第三次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主要文件资料 105 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 105 能源部关于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 109 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补充意见 114 劳动部副部长李沛瑶在全国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20 电力工业部、劳动部关于颁发《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125 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 126 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129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131 附录二 第三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大事记 137 附录三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成员、编审 人员、 专业编审人员及工种修编人员名 140 第一章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发展概况 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立于50年代初期。1952年前后,全国进行第一次工资改革,工人工资按产业的技术复杂程度,建立了工资等级制度。作为工人工资等级制度组成部分之一的技术等级标准,在一些产业部门相继制订。但这次工资改革,是由原各大行政区分别进行的,工资标准数目繁多、工资等级系数多种多样,技术等级标准也不尽统一。 1956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工资改革,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这次工资改革,各产业工人均实行八级工资制。工资等级制度是根据生产工人的劳动等级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等来划分工作等级,并规定工资标准的一种制度。它由工资等级表、技术等级标准和工资标准三个要素组成。技术等级标准作为确定工作等级和工人技术等级的准则,随着第二次全国工资改革,绝大部分产业部门按不同工种、不同等级制定了技术等级标准,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模式。 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在原国家劳动总局、劳动人事部的统一部署下,于1963年和1979年曾组织过两次全国性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订工作,形成了全国包含9000多工种的等级标准体系。技术等级标准是分行业、分工种制定的,反映了各个工作等级的复杂性、精确性和责任大小,以及工人完成该等级工作所必备的知识和生产技能。它一般包括各等级工人的“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三个部分。 长期以来形成的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确定了“技术等级、工资等级、工作物等级三者一致”的原则。由于制订标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出发点是确定工人的工资水平,三个等级一致,实际上变成工资等级和技术等级两个等级一致,而工资等级又成为更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致使技术等级逐渐失去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越来越成为工资等级的附属物。 (2)确定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多等级制的结构形式。使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形成四级制、五级制、六级制、七级制、八级制等众多的等级结构形式(通常习惯称为八级制)。 (3)确立了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由行业部门颁发的格局。由于当时标准都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管辖权限内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制订的,其适用范围仅限于部门所属单位,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相对较少,有一定的局限性。以后因生产发展,行业部门的权限发生变化,但以部颁标准的方式一直未变。 原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由原电力工业部于1979年11月颁布试行的。它分两大类:电力生产与火电建设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水电建设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共有13个专业分册,包含了153个电力行业专用工种,共计623>.1万字。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各等级的“中心要求”、“应知”、“应会”三个部分。 “中心要求”部分概括地说明一个工种某技术等级应具有的实际工作能力。 “应知”部分规定了某一个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的工人应具备的有关设备、工具、材料和操作方面的知识。 “应会”部分规定了该技术等级工人应具有的实际操作技能。 总之,原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作为工资等级与技术等级相结合的标准而制定的。1963、1979年先后经过两次全国性的修订,并结合生产技术的发展、设备的更新、劳动组织的改善,在标准内容和水平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实践证明,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已成为组织生产劳动、确定工人工资分配、划分工作物等级,以及对工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它对于加强劳动管理和鼓励工人学习技术业务、提高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进入80年代,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经济体制和劳动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有了较大变化。由于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加之原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还存在等级结构过繁、水平不一、工种之间重复交叉等问题。所以,原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更多地表现出它的不完备和不适应性。为此,劳动部于1989年开始组织第三次全国性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本次修订标准正面临着新的形势:工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各行各业技术有了大幅度的进步,劳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劳动管理日趋科学化,工人文化、业务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工人进入国际劳务市场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所有这些都要求第三次修标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要总结历次“修标”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不同国家有关制订技能标准的经验和方法,认真做好“修标”前期的准备、研究和论证工作。本次“修标”在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原则、方法以及标准结构、内容体例、表达方法、标准水平等方向,都有较大的改进,或者说有新的突破。 第二章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定义及性质 一、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定义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在《辞海》(1979年版)里的定义是:技术等级标准是确定工作等级和工人技术等级的准则,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 定义亦称“界说”,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说法,即指出概念所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一种模式,是人们观察客观情况的一种设定,它是按照不同工种、不同等级制定的,属于思想的感性构图和模型。它既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又要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进行变革。1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技术有了迅速的发展,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管理逐步科学化,以及岗位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深入发展。这就要求深化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性质、特点、作用等的认识,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内涵应有更加清楚、完善、确切的描述。 众所周知,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生产经验和操作技能的人,是构成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科学地组织劳动,实现劳动管理科学化,是提高生产 力的重要方面。而科学地组织劳动,就是合理地组织人与物(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的结合,合理地调整人与人之间分工协作的关系,以取得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包括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节约)。研究科学地组织劳动,也就是研究劳动组织。它包括对工作方法和定额的研究;以人为中心的人、机关系、环境条件,作业项目难易程度的研究;生产中人群关系的研究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分工愈来愈细,劳动协作愈加密切,在新的人、机系统中,人的作用越来越大。提高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加强科学化的劳动管理,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必然规律。而实现劳动管理的科学化,极为重要的前提就是建立衡量劳动力技术水平高低的客观尺度——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随着对劳动过程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不难看出,在现代高度自动化、程序化的大生产中,人的因素作用人为增强,人的智力支出比重亦在上升;人的作用在程序化流水生产线上更多地以“岗位”技能体现出来。这些劳动性质的变化,必然要求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本质属性也相应地变化,这就是要突出强调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作为衡量工人技术水平高低准则的功能。 其次,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已作为成人教育的重点。党的十三大把发展科技教育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到了发展经济战略的首要位置。提高劳动者素质,必须实施职业培训,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制度。为了实现上述总体设想,应在科学职业分类的基础上,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培训大纲)。所以在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内涵的表述中,必须加上培训、考核和使用的说法。 再次,原技术等级标准是作为构成工资等级制度的三要素之一(另外两个要素为工资等级表和工资标准),是与工资等级制度配套而制订的;但由于受“铁饭碗”、“大锅饭”用人分配制度的影响,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长期不相一致(两者不是等同关系)。加之工资制度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工资制度应向着多 元化结构工资方向发展。所以,原来将技术等级和工资等级等同、挂死的做法大有必要改进。但是,工人的技术水平又是确定工人工资的重要依据,要以工人的实际技术水平未确定其工资待遇,因此,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两者之间的关系要在工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在技术等级标准定义中要有确切的表述,以增强纪律,充分发挥技术等级标准作为基础要素的作用。 综上所述,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理解,可这样表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把各种生产劳动按其复杂程度、责任大小和根据不同行业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的工艺技术特点,并按工种分别制定出的不同等级的技术要求。它是衡量工人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客观尺度,是对工人进行培训、考核、使用的基本依据,也是工人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性质 根据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问世40多年的实践和国外同类型标准的经验,预示未来经济技术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劳动制度改革、培训制度改革的趋势,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性质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实用性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就其基本性质来说,是衡量劳动力技术业务水平的客观尺度。作为衡量劳动力技术能力的准则,它是劳动力管理科学化的前提和基础,如劳动人事的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管理、劳动定额管理、劳动组织、劳动就业和使用调配,以及工资等各项工作,都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它也是加 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进行培训、考核的依据,如确定培训目标,编写培训文件(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教材等)、评估培训效果等,无不以它为依据;它更是广大工人提高自身水平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同时,对于就业人员调查、人才需求预测、就业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工作,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总之,技术等级标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多种功能。而实用性的要求主要是靠标准严谨的体例来保证。为此,本次修订技术等级标准,要通过对其客观需求的分析,找出现行标准与客观需要的“目标差”,从而确定修订标准的目标,据此制订出本次修订标准的基本原则和适合要求的目录及编写体例。 2.规范性 新修订的标准经劳动部审定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颁布实行,它本身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统一的规范性。此外,技术等级标准是按工种编制的、适用于一定时期生产技术条件的劳动管理基础标准。它是在科学划分工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责任大小,规定各工种技术等级数目和确定各等级的技术要求,且技术要求也是多条目的。所以,技术等级标准是多工种、多层次、多要素的标准体系,是由不同专业众多的作者分头撰写,尔后要把这些条目归类合并成统一的整体。这样,在修订标准过程中,必须有统一的规范、章法和严格的体例要求。 3.政策性 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长期性的基础工作。该标准不同于一般工艺技术标准,它是衡量人的技术能力的标准。制定和修订标准,要有多方面的科学知识,既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生产组织结构的变化,还要贯彻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用人制度、培训方针等。也就是说,修订标准必须 考虑政策的因素,受政策的导向。同时,技术等级标准又作为劳动管理科学化、培训考核使用的依据,起一定程度的政策性作用。所以,技术等级标准有政策性的属性。 完成技术等级标准的制定、颁布和实行,并不算万事大吉。它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设备的更新、技术的进步、劳动管理的改革、培训制度的改革等,应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修订技术等级标准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更是劳动力科学管理、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需要。 4.交流性 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人的技术能力的准则,属于模型范畴。而模型(或模式)是“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的中间结构环节。所以,模式既不是验前的,也不是验后的,而是验前到验后中间的。换言之,技术等级标准具有较强的自然属性。它既应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而不断修订,也要借鉴国际有关的研究成果和经验。贯彻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加强国际交流也需要一套便于国际间合作、交流的我国电业工人职业分类标准。所以,第三次全国性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充分认识到它交流性的特点,在工种划分、体例设计、文字表述等方面,十分注意地采用了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也吸取了国际有关标准适合于我国情况的一些做法。 第三章 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目标和原则 一、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目标 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劳培字〔1989〕33号)提出本次修标工作的总目标是:使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以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加强劳动管理,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制度的需要。 为了实现这一总的目标,必须在深化对技术等级标准内涵和外延、功能和关系的认识基础上。认真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尔后产生一个缜密的总体设计。修标总体设计一般应包括:确定修订原则、科学划分工种并设计目录框架;编拟标准内容体例文件;制订修标程序等。完成这样一个修标总体设计,还应对科学化、规范化有一清楚具体的理解。一般来讲,科学化、规范化对于技术等级 标准而言,就是要有科学合理的工种划分;严谨的工种分类结构体系;符合技能形成和发展规律的等级结构;切合实际的技术要求;清晰、条理、规范的内容表达;先进、合理的标准水平。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制定若干原则。关于第三次全国性的修标工作,劳动部在“修标意见”中提出:简化等级结构、坚持先进合理的标准水平、科学地划分工种、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等四项基本原则。按照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技术标准由原能源部负责并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修订。自1989年5月以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组织专人对原标准情况作了充分调研分析,对电力工业生产建设技术发展水平进行了充分摸底,进而对修订技术等级标准有关课题作了研讨论证,在此基础上编写了《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订概论》。根据劳动部“修标意见”,结合电力生产、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电力行业修标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电力行业修标的原则。 二、制定电力行业修标原则的依据 修标原则既是技术等级标准编撰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使用该标准时所必须了解的。修标原则的提出和确定,是在充分了解修订工作的客观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和科学论证而完成的。为使读者充分理解修标原则的内涵,现就制订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标准修订原则的依据作简要说明。 1.电力工业技术发展的要求 近10年来,电力工业迅速发展,其生产技术发展水平和方向,可以概括 为高参数、高效率、高自动化;大容量、大电网。高温高压的20万kW及以上机组已成为或将成为各大电网的主力机组,计算机集中监控运行,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复杂。跨省、跨大区的大电网已形成并不断增加,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已成为各电网的主力干线,高电压、高度自动化的大型枢纽变电站越来越多。设备的更新、技术的进步、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有的工种由于自动化程度提高,使操作趋于简单化;有的工种由于设备更新,对工人的技术要求趋于复杂化。这样,在工种分类上,有分解和合并,有消亡和新生。标准中对备工种的技术要求,更应修改、补充、完善,使其反映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等客观要求。本次修订标准大体上以1995年前后大、中型电力企业生产技术发展水平为目标,确定工种划分及拟定标准的内容。 2.电力企业深化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 随着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及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企业的技术结构及劳动组织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亦相应改革。这些改革都要求从最基本的“机器或人”工作单元考察出发,通过对劳动时间、劳动协作、劳动环境及机器系统运行的研究,科学地确定劳动定额、工作规范和生产质量,而适应这些要求,搞好“修标”正是当前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3.加强职业培训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要求 对工人进行技术业务培训活动,其总的目标是建设一支技术等级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的工人队伍。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按新的等级标准规定,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通过培训,使他们的技术理沦和实际技能达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应知”、“应会”的要求。 《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把提高从业人员本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作为重点,广泛地开展岗位培训。这是成人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技术工人要按岗位要求开展技术等级培训”。这里已将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岗位规范及技术等级标准的关系讲得十分明确。鉴于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目前有些工种开展岗位培训是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依据的,因此,通过修订要使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以利于培养出更好的训练有素的劳动者,满足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本次修订标准,充分考虑到岗位的需求,使技术等级标准与岗位规范达到两者有机的统一,并突出了技能要求,使标准的结构及内容表述有利于制订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及培训质量的评估。 4.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工人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如何恰当处理技术等级和工资等级的关系,是个十分重要问题。以往的做法是把两者等同起来,技术等级标准服务于工资等级并成为工人等级工资在技术要求上的体现。这种做法,虽然适应了制定工资等级制度的需要,确定了两者联系的方式,有考工晋级、连续激励等优点。但是,它忽视了各工种的技术要求不同、起点水平不同、知识梯度不同的自身技术规律和客观生产技术条件。造成有几个工资等级就得有几个技术等级,而不是按照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来确定工资形式,导致两者关系的主从性质颠倒。出现了工种划分粗细不当,等级数目偏多;等级间“应知”、“应会”差别不明显;工种间、职业间标准不平衡等种种弊端。再者,历史的实践证明,除建国初期外,工人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从未一致过,两者已出现了极大的分离。近几年来,不少企业进行工资改革,实行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技能工资以及结构工资等多种工资形式和奖金分配办法, 实际上八级工资制早被突破。还有,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受多种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当前,工资制度的改革又向着多元化结构工资方向发展。所以必须改变把两者等同起来挂死的做法。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遵循工人技术能力和发展规律的独立体系,但它必竟是确定工人工资的重要依据。无论实行何种工资形式,都应把工人技术业务能力水平作为确定相应工资的基本条件。这样综合考虑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等多方面需要,简化等级结构是必要的。 5.电力行业工人实际文化技术水平状况方面的要求 近10年来,我国已初步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方办学的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相衔接的培训体系;“六五”期间对3000万青年在职工人进行了文化补课;又开展了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技术业务培训;“七五”期间对广大职工开展了中级技术培训,作为知识密集的电力行业尤为突出。本次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充分考虑了这一情况,并从全局、全行业实际出发,确立了各个工种的技术等级线,使技术等级水平掌握在多数人经过一定时期努力可以达到的水平。 6.完善现有标准的要求 本次修订标准,是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补充、改进和完善的。所以,对现有标准的沿革及背景、编制原则、执行情况要作充分的调研分析,找出现有标准从内涵到外延、从结构到内容、从规划功能到实际作用等方面的优和劣、利和弊,进而深入研讨论证,制定相应的修订原则,以达到提高标准质量之目的。 7.劳动部“修标意见”的要求 这次修标工作,是在劳动部综合指导下,由各部门组织进行。修订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标准工作和确定具体修订原则,必须以劳动部下发的“修标意见”中的基本原则及各项要求为依据。既要从全局出发,又要考虑行业的特点。但也要避地片面强调行业特殊性,违背“修标意见”基本原则要求,提高异化的格调,影响新修订的标准审定颁发。这是因为,新修订的部分标准要经劳动部审定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颁布实行,是有较高权威性的行业社会化管理之标准;对外还要进行国际交流。因此,修订电力行业专用标准和确定修订原则,必须以“修标意见”为基本依据。 三、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原则 综合上述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性质及电力行业特有工种标准修订原则的依据初步探讨分析,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科学地划分工种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划分和设置的总原则是:从大中型电力企业工种设置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生产技术发展和科学组织劳动分工与协作的需要,以现有标准工种目录为依据,加以分解、合并和增删。 工种的调整,要有利于合理组织劳动分工,迅速培养技术工人,充分发挥其技术专长和提高劳动效率。根据电力行业特点,工种应按操作技术内容特点的同一性来划分。鉴于电力企业为“装置型产业”,运行、检修工人都是以设备为工作对象,以规程、制度为根据,所以按工作对象(设备)技术持性的同一性及所承担责任的大小不同,可作为划分工种的补充原则。此外,生产过程所用工艺、 材料等也可作为确定工种分类的依据或准则。但划分工种时要综合平衡,避免划分过细,也要防止遗漏和重复。 2.简化等级结构 劳动部“修标意见”要求,技术等级结构可根据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和工作特点的不同,分别设立初、中、高三级制、二级制或一级制。对于技术要求复杂、水平层次较分明的工种,可分为三个等级或两个等级;对于专业性强、岗位固定、不易划分等级的工种可只设一个等级。从实际出发,根据电力企业的特点,本着有利于发挥标准的各项功能作用,通过职业分析,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等级制拟采用的是初、中、高三级制和初、中(或中、高)两级制。 合理确定工种的技术等级,是在科学划分工种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种主要职责和任务的分析与评估,根据技术复杂程度、精确程度,以及工人完成本工种任务所需具备的知识范围和专业培训时间的长短等,合理予以确定。 对于设置高级工的工种,一般考虑以下五个条件: (1)原技术等级标准(1979年版)所含的七、八级的工种(但要重新进行职能分析和评估); (2)有一年及以上学徒期的工种,或者文化专业技术基础有较高要求如需要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工种; (3)技术密集、技能复杂或者专业技术知识要求高的智能型工种; (4)保证电力企业安全经济发供电起关键作用的,必须从相关工种转化而来的工种; (5)在高级工的知识要求、技能要求中有具体量化的可操作内容的工种。 初级标准一般应达到基本独立上岗的操作水平,即对应于原八级制标准中的二、三级;中级标准应达到全面掌握本工种的技术业务水平,即对应于原四,六级;高级标准应达到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业务,并掌握相关工种的基本技术业务,以及具备一定组织、指导、管理生产或参与经营活动的能力,即对应于原七、八级。对于新增工种采用类比法确定,一般各工种相同等级之间在标准水平上应大体做到横向平衡。 3.坚持先进合理的标准水平 标准内容要反映电力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工艺改革和劳动组织等方面较稳定的客观要求,并预示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大体上以1995年前后电力生产技术发展水平为目标,保证标准水平有一定先进性。 修订标准以目前大多数电力企业技术装备情况为基础,主要着眼于大中型电力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鉴于当前电力生产建设中20万kW以上机组占有较大的比重,输电以22万V至50万V为主网架。因此拟订标准内容应以20万kW机组和22万V输变电设备的生产技术要求为主,同时兼顾其他容量的机组和不同电压等级输变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拟定标准内容时,应突出对技能要求的原则,也应符合标准化作业和各项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 修订标准要坚持其水平的合理性,各项规定既不宜过高又不能太低。考虑到工人实际文化知识和技术业务水平的状况,应掌握在使多数工人在目标年度内经过培训和自身努力,都能达得到的水平。 4.以现行标准为基础 原《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基础上,作了大量科学分析而确定的,它体现了电力行业的特色,反映了70年代电力生产、建设、技术、设备、工人素质及劳动组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本次修订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取其精华并有所改进、有所提高。如对工种设置及结构分类作必要的调整和改进;简化技术等级结构;各工种增加工种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实例等条目;尽量多用定量描述,使标准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等。通过修订和改革使标准日趋完善、合理、切实可行。 5.力求反映岗位规范特点,适应开展岗位培训 如前所述,岗位规范是企业的用人标准,其中对工人技术业务水平的要求是其主要内容。技术等级标准和岗位规范都是标准的一种形式,两者的内容组成要素虽有差异,但就其对技术能力的要求来说都是一致的,两者具有相互包含的关系。所以,在修订技术等级标准时,应按照“技术工人按岗位要求开展技术等级培训”的指导原则,摸清工种及各岗位的共性要求、特殊要求以及要求的水平层次规格,科学合理地划分工种和确定档次,力求在等级标准中反映岗位规范的内容,扩大两者的共性面和加强两者的衔接,达到两者的有机统一。 6.有利于工资制度改革 技术等级标准虽是一个独立的标准体系,但它是确定工人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因此,修订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工资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趋势,理顺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的关系,以适应工人实行多种工资分配形式的需要。今后工资改革实行工人岗位技能结构工资,技能单元要占较大比重,而技能单元纵向上要以技术初、中、高三级系列组成主结构。为了避免技能工资级差过大,可通过在初、中、高三级内,把工资标准再设若干层次或“档”的办法解决。当前在工资制度改革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未正式出台之际,拟采用初、中、高各级与现行工人工资等级线对照表的办法,实现“报酬挂钩”。 7.文字语言严谨精练 标准内容的表述要准确、简明、易懂;要有逻辑性,避免产生不同理解的可能性;要与国家有关的法令、标准、规程等相一致;所用名词、术语、符号、代号要统一,同一名词、术语始终表达一种概念;标点符号应符合原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使用法》的规定,简化汉字采用国务院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不得自撰。 第四章 电力行业的工种设置及工种目录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所含内容的单元是工种。技术等级标准既不采取一般书籍的篇、章、节的结构,也不采取百科全书的条目结构,而是以工种进行编制、审定和寻检查阅的。每一个工种的标准内容,应有其自身的系统性、完整性。因此,科学地划分工种,确定合理的工种分类结构,进而编排工种目录(即标准目录),是编制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工作。鉴于目前电力企业存在劳动分工过细,工种岗位设置繁杂,人员劳动组合结构不尽合理,有 的工种工时利用率偏低等情况,此外,原标准还存在工种设置不全或交叉重复,工种性质及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问题。因此,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对现有的工种作了较大的调整,并确定了新的工种分类结构体系。 一、工种设置的具体要求 1.对原标准中的工种进行调整核定 对已有工种的调整,应遵循前述科学划分工种的基本原则。工种名称相近,工作技术内容相同,操作工艺相近,使用设备相仿的工种要适当地加以合并。如电厂各类泵站操作工、各类电机检修工等,操作技能、工作内容等是相近、相同的,但由于作业地点不同而重复设置的工种,应调整合并;有的工种原工作内容因自动化水平提高而被替代或部分被替代,或者在电力行业已不复存在的,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删去该工种或与相近工种合并;对于有的工种由于产业结构、工艺流程复杂化,劳动组织结构发生相应变化,需要增加新的工作内容,则对原工种应进行适当的分解,如原燃料运行工。但分解时不能以工序为单位,应按事定工种,防止划分过细。 2.新增工种必须具备的条件 由原工种分解而产生的新工种,或由于设备更新、技术进步而新增的工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独立稳定的技术操作内容,符合专业分工的需要;有饱满的工作量或能充分利用工时。 3.编入工种的范围 工种的编制要体现电力行业特点,凡属电力行业各专业主体工种都要编入工种系列,非电力行业通用性工种一般借用其他行业的标准,不再编入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对于电力行业特有而属于干部管理的职务,如值长、工长、班长等职务或新出现的尚不稳定的工种暂不列入工种系列,也不编写技术等级标准。 4.工种名称 工种名称要力求科学、统一、规范,要体现工作岗位的性质或主体设备的特点,防止重复。如电力生产运行岗位一般称“×××员”,检修、安装等工作岗位一般称“×××工”。 二、工种分类的结构体系 工种分类结构的确定,从电力产业结构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组织劳动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有利于基层企业有关部门查阅使用方便,有利于工人学习使用以及培训、考核使用灵活、方便的原则。本次修订的标准目录编排结构,采用了由三级层次构成的逐渐展开的有序排列体系。为避免行业内部各部门间工种重复交叉,特将一些电力行业内部各部门或几个部门公用的工种,编入对该工种要求较高、人数较多的专业,其他部门可借用而不重复编订。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第一层次为大类,该类主要按照电力工业内部的专业属性分类。即分为火力发电类、水力发电类、供用电类、火电建设类、水电建设类等。 第二层次为中类,该类主要按照所从事工作的属性而分类。如火力发电大 类下设中类为:燃料运行与检修、化学运行与检修、锅炉运行与检修、汽轮机运行与检修,电气运行与检修、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等专业。 第二层次为小类即工种分类,该类是依据前述科学划分工种的各项原则,进行编排的工种名称,各中类下的工种排列顺序基本上是以生产过程顺序而列编。 为了各部门、各类人员使用方便,新修订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以三种装订本发行。一种是合订本,主要供有关主管部门使用;一种是按前述大类而定的装订本,主要供电力行业各大专业使用;另一种是按相近工种分类的单行本,主要便于车间工人查阅、使用。 三、电力行业工种目录 由劳动部和电力工业部正式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种目录,按大专业划分为5个部分,14个专业,共88个工种。详见《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目录。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目录 火力发电部分 燃料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01 燃油值班员 火力发电(油罐、油泵、管道系统运行) 初、中、高 11-002 卸储煤值班员 火力发电(翻车机、轮斗机、抓煤机、推煤机等卸储煤机械运行) 初、中、高 11-003 输煤值班员 火力发电(带式输煤机、碎煤机、木屑分离器运行) 初、中、高 11-004 燃料集控值班员 火力发电(输煤设备集中控制系统运行) 中、高 11-005 燃油设备检修工 火力发电(油罐、油泵、管道系统维修与调试) 初、中、高 11-006 卸储煤设备检修工 火力发电(翻车机、轮斗机、抓煤机、推煤机维修与调试) 初、中、高 11-007 输煤机械检修工 火力发电(带式输煤机、碎煤机、木屑分离器维修与调试) 初、中、高 化学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08 燃料化验员 火力发电(煤、灰、油、气的取样和化验) 初、中、高 11-009 电厂水化验员 发电、供电(化验、调试、防腐) 初、中、高 11-010 油务员 火力发电、供电(油化验、油处理) 初、中、高 11-011 电厂水处理值班员 火力发电、供电(软水、除盐处理) 初、中、高 11-012 环境保护监察员 火力发电(噪声、粉尘、污水监测与监督) 初、中、高 锅炉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13 除灰值班员 火力发电(排浆泵、溢流泵、浓缩机、罐式喂料机运行) 初、中、高 11-014 电除尘值班员 火力发电(阴阳极振打、除尘器本体、排灰阀监控与运行) 初、中、高 11-015 锅炉辅机值班员 火力发电(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给煤机、碎煤机运行) 初、中、高 11-016 锅炉运行值班员 火力发电(大中型锅炉设备运行) 初、中、高 11-017 锅炉本体检修工 火力发电(汽包、省煤器、过热器、空气预热器、燃烧器维修) 初、中、高 11-018 锅炉辅机检修工 火力发电(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碎煤机、给煤机维修) 初、中、高 11-019 管阀检修工 火力发电(管道、阀门维修) 初、中、高 11-020 除灰设备检修工 火力发电(排浆泵、溢流泵、浓缩机、罐式喂料机维修) 初、中、高 11-021 电除尘设备检修工 火力发电(阴阳极振打、除尘器本体、排灰阀维修) 初、中、高 汽轮机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22 热力网值班员 火力发电(热交换器、减温减压器监视与操作) 初、中、高 11-023 汽轮机辅机值班员 火力发电(凝汽器、冷油器、冷却器、除氧器监控与运行) 初、中 11-024 水泵值班员 发电(给水泵、循环泵、凝结泵、工业水泵运行) 初、中 11-025 汽轮机运行值班员 火力发电(大中型汽轮机组运行) 中、高 11-026 汽轮机本体检修工 火力发电(汽缸、转子、轴承、调速器阀门维修) 初、中、高 11-027 汽轮机调速系统检修工 火力发电(调速器、油系统、保安装置维修) 初、中、高 11-028 水泵检修工 水电(给水泵、循环水泵、工业水泵、消防水泵维修) 初、中、高 11-029 汽轮机辅机检修工 火力发电(凝汽器、冷却器、除氧器、加热器维修) 初、中、高 电气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30 电机氢冷值班员 火力发电(密封瓦、氢气置换系统监控与运行) 初、中、高 -031 11 厂用电值班员 火力发电(厂用高压、低压电气设备运行) 初、中 11-032 电气值班员 发电(发电机及升压站运行) 初、中、高 11-033 集控巡视员 火力发电(发电机、汽轮机、锅炉的辅助设备监控) 初、中 11-034 集控值班员 火力发电(集控机组设备运行) 中、高 11-035 电机检修工 发电、供电(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维修) 初、中、高 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36 热工仪表检修工 发电、供电(压力、流量、温度等仪表维修与校验) 初、中、高 11-037 热工自动装置检修工 发电、供电(自动及远动操作装置维修与调试) 初、中、高 11-038 热工程控保护工 发电、供电(信号、保护、程序控制装置维修与调试) 初、中、高 水力发电部分 水电机械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39 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 水力发电(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运行) 初、中、高 11-040 水轮发电机机械检修工 水力发电(转子、定子的机械部分,导轴承,空气冷却器检修) 初、中、高 11-041 水轮机检修工 水力发电(水轮机、主阀、水泵及管路系统俭修) 初、中、高 11-042 水轮机调速器机械检修工 水力发电(调速柜、接力器、油压装置维修) 初、中、高 11-043 水力机械试验工 水力发电(水轮饥及辅助设备的机械性能、效率等试验) 初、中、高 11-044 水电自动装置检修 水力发电(励磁装置、吲期系统、远动装置、主辅机自动控制系统维修) 初、中、高 供用电部分 线路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45 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 供电(35,500kV高压带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检修) 初、中、高 11-046 送电线路工 供电(35,500kV送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巡视与维修) 初、中、高 11-047 配电线路工 发电、供电、水电建设(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及其附属设 备巡视、维修与安装)。 初、中、高 11-048 电力电缆工 发电、供电(10,200kV电力电缆及其附属没备运行与维修) 初、中、高 11-049 内线安装工 发电、供电、火电建设、送变电(照明及低压动力线路、电动机及其控 制设备安装) 初、中、高 变电运行与检修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50 变电站值班员 供电、水力发电、用户(10,500kV变电站运行) 初、中、高 11-051 调相机值班员 供电(变电站中的调相机及其辅助设备运行) 初、中、高 11-052 换流站值班员 供电(500kV直流输电交直流换流设备运行) 中、高 11-053 变压器检修工 发电、供电(10,500kV电力变压器、互感器检修与调试) 初、中、高 11-054 直流设备检修工 发电、供电(事故照明等专用直流电源设备维修与调试) 初、中、高 11-055 变电检修工 发电、供电(断路器、隔离开关、变压器和互感器附件检修与调试) 初、中、高 11-056 变电带电检修工 供电(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带电检修) 初、中、高 11-057 电气试验工 发电、供电、火电建设、送变电、用户10,500kV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开关等电气设备检测与调试) 初、中、高 11-058 电测仪表工 发电、供电、火电建设、送变电、用户(电测指示仪表及其检定装置的安装、修理、调试与检定) 初、中、高 11-059 继电保护工 发电、供电、火电建设、送变电、用户(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安装、调试与维修) 初、中、高 营业用电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60 电力负荷控制员 供电(远动、自动及负荷控制装置运行、检修与试验) 初、中、高 11-061 用电监察员 供电(用电监督与检查) 初、中、高 11-062 抄表收费核算员 供电(单相、三相、有功、无功、分时等各种电能表抄表核算与收费) 初、中、高 11-063 装表接电 供电(检查、验收新建、改建内线工程,安装、更换、验收电能表,准 予接电) 初、中、高 11-064 电能表修理工 供电、发电、用户(电能表修理) 初、中、高 11-065 电能表校验工 供电、发电、用户(电能表及互感器调整、校验与检定) 初、中、高 火电建设部分 锅炉、汽轮机安装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6>66 锅炉钢架安装工 火电建设(发电厂锅炉柱、梁、平台、扶梯、栏杆,烟、风、煤、灰管 道,预热器、除尘器及其钢绐构安装) 初、中、高 11-067 锅炉受热面安装工 火电建设(锅炉水汽壁、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本体汽水管路,燃 油、点火、吹风等系统安装) 初、中、高 11-068 电筑炉保温 火力发电、火电建设(发电厂饥、炉热力设备及管道系统保温) 初、中、高 11-069 锅炉辅机安装工 火电建设(锅炉输煤、制粉、送粉、送风、排烟及润滑、冷却系统安装) 初、中、高 11-070 汽轮机本体安装工 火电建设(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安装) 初、中、高 11-071 汽轮机调速安装工 火电建设(汽轮机液压调节、保安、供油系统安装与调试) 初、中、高 11-072 汽轮机辅机安装工 火电建设(汽轮机辅助设备、附属机械及管道安装) 初、中、高 11-073 电厂管道安装工 火电建设(发电厂蒸汽、给水、冷却等热力管道安装) 初、中、高 11-074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工 火电建设(发电厂热工仪表和控制装置及其系统管路和电气线路安装) 初、中、高 11-07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试验工 火电建设(发电厂热工仪表及热控系统调整与校验) 初、中、高 发电厂电气安装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76 高压电气安装工 火电建设(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母线等6kV以上高压电 气设备安装) 初、中、高 11-077 二次线安装工 火电建设、水电建设、供电(电厂控制保护台、屏及其系统电缆、蓄电 池、充电屏和直流系统设备安装与调试) 初、中、高 11-078 厂用电安装工 火电建设、水电建设(发电厂1OkV以下厂用电气设备、开关柜、电动机 及其控制、保护回路安装) 初、中、高 11-079 电缆安装工 火电建设、水电建设、送变电(动力、控制电缆及其支架、桥架、导管 等安装与测试) 初、中、高 送变电安装专业 码 编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80 送电线路架设工 送变电、供电、水电建设(35,500kV送电线路架设与安装) 初、中、高 11-081 变电一次安装工 送变电、供电、水电建设(13,500kV变电站一次设备安装) 初、中、高 11-082 变电二次安装工 送变电、供电、水电建设(10,500kV变电站二次设备安装) 初、中、高 水电建设部分 水电厂机电安装专业 编 码 工种名称 适用范围 等级线 11-083 水轮机安装工 水电建设(水轮机、蝴蝶阀及油压装置安装与调试) 初、中、高 11-084 水轮发电机安装工 水电建设(水轮发电机、励磁机、永磁机、桥吊等安装与调试) 初、中、高 11-085 卷线安装工 水电建设(发电机定子、转子线圈、励磁装置及桥式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安装) 初、中、高 11-086 速器安装工 水电建设(机械液压型调速器、电气液压型调速器、微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调试) 初、中、高 11-087 水轮发电机组管路安装工 水电建设(电站辅助设备及油槽、风闸、空冷、消防、排水、调相、调速、变压器等管路的安装) 初、中、高 11-088 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 水电建设(弧形门、平板门、拦污栅、制安及起重设备等水工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 初、中、高 第五章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体例 所谓体例,简单地说就是关于体裁的规范。由前所知,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实现劳动力社会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技术性强。修订工作是一项广泛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次修订工作,不仅仅是一般地更新原标准中过时或陈旧的部分内容,或者补充增加一些新的内容,而是根据修标目标及原则要求,对标准的工种划分、等级层次、标准内容都要有较大的变动和改进。“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难想象,编制这样一部多工种、多层次且权威性、规范性、技术性、实用性要求较高的标准,必须有一套科学的“规矩”,这就是修订技术等级标准的体例。标准体例是指导修订标准选材、撰写、审稿、编辑加工,直至成书定稿的一整套的规范要求。它也是使用技术标准的部门和人员所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以下就本次修订标准的体例作简要说明。 一、技术等级标准体例的作用 标准体例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实现标准的修订原则,保证全部稿件符合技术等级标准性质的要求。重点是解决工种目录框架和各个工种内容条目的设计,以及条目的规范化问题等。标准的体例文件是全体撰稿人、审搞人、编辑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工作规则。其重要意义是由下述特点和要求而决定的。 1.技术等级标准权威性的要求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准则,是加强劳动管理和对工人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的基本依据。加之,新修订的标准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颁布实行。所以,它有较高的权威性,如果没有相应的体例约束,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就可能达不到“标准性“的出版物要求。 2.技术等级标准科学化规范的要求 技术等级标准以分序号条目来表述标准的各项内容。这些条目合起来形成对某工种、某等级要求的完整知识和技能体系。这就要有统一的格式、规范和表达形式。也就是首先要编制一个体例设计文件,遵照体例文件的规定,进而修订标准,才能保证标准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工具性、先进性、合理性等特殊性质。 3.众多的作者提出的要求 对于一般书刊来说,作品的主题、读者对象、内容、结构、体例、写法等基本上是由作者决定的。而标准的修订原则、目录体系、编写体例、表述程序和方式等,是由修订领导组织决定的,或者说是由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修编委员会或小组编制的。另外,从全国来看,有数千个工种;一个行业也包含数百个特有工种。而各个工种又有不同的技术特性,分属不同类型的专业。这样,修订标准需要众多的作者或撰稿人。而众多作者水平不一、专业差异、写作习惯不同等等,这就必须编制统一的体例文件,众多作者按统一要求精心施工,才能编出高质最又切实可行的标准。 二、技术等级标准内容条目的构成及要求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以工种为目录进行编订和查阅的,各工种内容的大条目构成是一致的,而小条目才是反映工种技术特性的。工种标准内容条目的构成及编写顺序如下(参阅第十章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典型实例)。 工种定义 本条目是按工种编写的。工种定义是通过操作方式、操作手段、操作对象、工作目的等内容的描述,说明该工种的内涵或本质属性,并体现出该工种与其他工种的基本差别。该段简洁、明了,一般只有一句话。 工作内容 本条目规定了该工种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用“模块”形式来表述。也就是将本工种的主要工作任务划分为若干部分,每一部分即为一个模块。模块的划分要符合实际工作的程序和规范;每个模块要有清楚的开头和结尾;要易于为企业和工人所接受。划分工种模块的方式要根据工种技术特性不同而确定,纵观电力行业诸工种,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方式:按操作程序划分;按工作对象的组成块体(或部分)划分;按操作方式(或手段)不同划分等。每个模块的表述简明、易懂、精确,指明该模块是做什么、怎么做或在什么条件下做,有时还隐含地指出为什么这样做。各个模块间用分号(;)断开。一般一个工种由5,10个模块构成。 技术等级 本条目规定了工种等级设置、文化程度及培训考核的要求。本次修订的标准采用统一的表述格式是:本工种设初、中、高三级(或初、中二级,或中、高二级)。对初级工,要求初中毕业(或高中文化程度),并经初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中级工,要求经中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高级工,要求经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 适用范围 本条目规定了该工种标准适用的部门范围(指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用电、 电力建设等部门)和从事的岗位。一般表述的格式是:本标准适用于××部门从事××岗位(运行、检修等)的工人(或人员)。 学徒期 本条目规定了该工种具备独立上岗工作所经历的学习期限。确定学徒期的基本依据是1979年9月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限和学习技术标准》。一般技术性工种均实行学徒制度;少数技术复杂而又必须有一定工作经验才能担任工作的工种(如集控值班员、燃料集控值班员、汽轮机运行值班员、锅炉运行值班员、换流站值班员等),原则上从相关工种的工人中选拔培养,即为转化工种,不设学徒期;对于技术简单,不需长时间学习,只要经过一定熟练时间就能担任工作的工种,则实行熟练工制度,只定熟练期一年,而不设学徒期。根据“简化工种”的修标原则,新标准对熟练工种进行了归类合并,不再设熟练工种。 由于电力技术迅速发展,就相同的工作岗位与10多年相比,已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对电业生产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实际上电力系统长期以来已不再从社会上招收学徒工,95,的技术岗位上的人员都由各类技术学校毕业生补充。因此,新标准所述的学徒期限,实质上已是技术学校毕业生到现场培训和在本厂见习的期限。 初级 本条目下设“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和“工作实例”三个分条目。 中级 本条目下设的分条目与初级下设的分条目一致。 高级 本条目下设的分条目与初级下设的分条目一致。 知识要求 本条目就是原标准的“应知”条目,是指胜任本工种本等级工作必须具备的技术理论知识的构成与水平要求,也就是完成该等级工作应该具备的知识单元。考虑到覆盖各种类型工种,它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工艺技术知识、工具设备知识、材料性能知识、质量标准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这些知识单元相互关联,但均具有不能相互替代的相对独立性。在修订标准时,从工种、等级的实际要求出发,选择、补充了必备的知识单元。以下就这些知识单元的含义与范围作简要说明。 〔专业基础知识〕 指从事本等级技术工作所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与技术知识。一般均按本等级的实际需要,对其深度要求作出限定。 〔工艺技术知识〕 指本等级从事加工、检修、安装、运行、调试等有关操作方面所需具备的知识。 〔工具设备知识〕 指本等级工作对象的主要设备以及所用工具、仪器、 设备(工具性)的结构、性能、使用及保养等方面应具备的知识。 〔材料性能知识〕 指本等级工作范围内所用原材料、辅料、备品配件(元 件)的种类、规格、性能、保养及用途等方面所需掌握的知识。 〔质量标准知识〕 指本等级进行生产及质量控制所需掌握的各项标准、规范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 〔安全防护知识〕 指本等级从事生产或作业过程中,为保障人身设备的安全,避免财产损失所需掌握的安全规程、安全用具、防火、急救等方面的知识。 〔其他相关知识〕 指不宜归入上述各单元而本等级工作又必须具备的其 他有关知识。如相关工种的知识、技术管理知识等。 上述七个方面的知识单元,在修订标准时仅作为思路和编写条目的顺序,每一知识单元可以是一个序号或多个序号,这应以工种等级的实际需要而定。标准中对初级列出的各项知识要求,中级必须具备,因此中级不再列出与初级相同要求的内容。同样,高级也不再列出与初级、中级相同要求的内容。总之,初、中、高级不得有完全重复的相同内容。 技能要求 本条目相当于原标准中“应会”条目,是指胜任本等级工作应具有的实际操作的技术能力和实际经验的构成与水平要求。技能可分为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各工种、各等级特性及水平要求不同,其技能的结构及各自水平要求也不同。为覆盖各类工种及各技术等级,可将技能要求分解和归纳为下述八项能力指标。这些能力指标同样存在着相互关联又相对独立的特点,如同上述知识要求各单元一样,仅作为思路及编制条目的程序,技能要求各条目仍是以序号编列。对于不同的工种,同样要根据工种、等级特点和要求作适当选择、增减。 〔领会应用能力〕指从事本等级技术工作对有关图样、技术资料、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的识别、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 〔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指从事本等级工作所需具备的语言及书面表达能力,如填写各种记录、报表、工作票,编写工作计划或小结等,能以简洁、明了的技术语言进行工作联系、询问、汇报、指导、交涉、咨询等。 〔应用计算能力〕指从事本等级工作所需具备的对数据分析、比较、综合等处理能力和运用公式进行计算的能力,如配料计算、公差配合计算、平衡计算等。 〔工具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指从事本等级工作所使用的工具、仪器、设备(工具性)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能力。 〔实际操作能力〕指本等级在运用知识和经验进行操作或作业方面所需具有的能力。 〔检修排障能力〕指本等级对其工作对象的设备或装置等进行检修、安装、调试以及排除故障的能力。 〔应变能力〕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分析、判断和处理安全质量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能力。 〔其他相关能力〕不宜归入上述各项能力指标的而本等级确需具备的其他 能力,如相关工种的技能、指导低一级技术工人进行工作的能力等。 工作实例 该条目在原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中未予编订,它是本次修订标准考虑到实际需要而新增加的一个条目。工作实例是根据知识和技能要求所列出的该技术等级工人应该完成的典型工作项目。每个工种的不同技术等级一般列出3,5个工作实例。 三、知识要求与技能要求的关系 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两条目是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内容中的核心部分,两者在标准中占有绝对重要的位置。那末,从横向上看两者的关系是什么,这既是编订标准时必须明确的,也是使用标准时必须了解的问题。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之定义明确指出,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能力的客观尺度(或准则)。根据现代技术教育和心理研究的成果可知,所谓技术能力就是得到概括化和关系化的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性知识)与技能(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这正是技术等级标准中“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两条目所反映的内容。知识是人对客观现实认识的结果,它反映客观事物的属性、联系等。技能是顺利完成某种任务的一种活动方式或心智活动方式,这是通过练习和重复实践获得的。显然,在技术能力结构中,知识是技能的基础,技能是居主导地位的,知识服务于形成技能的需要。修订标准是从工种或等级完成的工作任务出发,确定所需要的技能构成与水平层次,尔后进一步从技能的要求出发,明确需要掌握的知识领域及所要达到的程度。前面介绍到按工人技能的性质和特点可分为八项能力,知识可归纳为七个类别。它们之间大体上相对应,其关系如图表所示。 知 识 文化及专业基础 工 (器) 具 工艺技术、材料性能 质量标准、安全防护 相 关 知 识 能 力 领 会 应 用 语 言 文 字 表 达 应 用 计 算 工 (器) 具 使 用 实 际 操 作 检 修 排 障 应 变 其 他 相 关 四、界定技术等级的思路 技术等级层次数的确定,是在科学划分工种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种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综合分析与评估,根据工作的技术复杂程度、精确程度,工人完成本工种任务所需具备的知识范围和深度,以及工人掌握本工种技能所需专业培训时间或练习实践的时间长短等,合理地确定某工种应含的技术等级数。就是说,不同工种的相同等级之间在标准水平上是大体平衡的,或者说初、中、高级的技术能力水平在不同工种间基本上是对应和大体等同的。这样,初、中、高级已成为一种技术等级制,成为识别、界定二人技术能力水平的标志。但是,不同工种的技术复杂程度、精确程度等不同,即起点标高水平(或称上岗要求)及技术水平是不相同的。所以,本次修订标准,通过科学划分工种,基本上解决了工种划分粗细不均的弊病。进而对工种的主要任务及所需技能的综合分析,明确每一工种的起点水平和技术水平要求。最后根据修订原则,按照上述初、中、高级代表一 定水平的思路,给各工种确定了所含的层次及级别。如大多数工种含三个等级,其起点水平是“初级”。也有一些工种含两级,但起点水平不一,有的是“初级”;有的工种由于技术要求高,而起点水平相当于其他工种的中级技术水平,则该工种就是含中、高两级,它的后备人员是由相关的工种转化而来。 本书修订原则部分明确了初、中、高级各代表的技术水平之内涵。但这是概括化的论述,可操作性并不强,显然有进一步具体化的必要,以下就本次修标具体界定技术等级的思路方法作一综合阐述。 从横向看,技术等级标准的构成是多条目、多要素、多性质的。而从纵向看,知识和技能要求两条又要分层次的。因此,很难找到一个规范、抽象、统一的分割层次的标尺。从另一方面看,工人是应用型人才,技能是劳动力的主要表现。其技术能力结构中技能是占主导地位的,知识是服务于技能需要的。这样抓住技能这一条主线,按照技能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确定技术等级水平程度,应该是界定技术等级的主思路或主原则。 如前所述,技能可分为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操作技能是指操纵生产工具、设备等在生产劳动中的种种实际动作;心智技能是指借助于思维在头脑中进行的认识活动,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方法是其本质的特征。这两种能力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它们都是通过练习这一基本途径形成的,而在形成阶段上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综合地看,技能的形成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掌握局部动作的阶段;?初步掌握全部动作的阶段;?动作熟练协调和完善阶段。显然,第一阶段对应于初级工水平,第二阶段对应于中级工水平,第三阶段对应于高级工水平。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即遵循技能形成发展三个阶段的规律,作为确定标准中各等级之间的技术内容、范围、程度的基本依据。 电力系统内部各类企业生产性质不同、装备水平不同,技术结构也不同, 工人是多工种、多岗位、多作业的。这样,不同工种间的技术能力结构是不同的,在同一工种不同等级之间,其心智技能和操作技能所占的比重也是有差异的。所以,运用上述界定等级的原则,必须对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从人、机关系考察分析出发,依据操作技术的同一性原则进行归类。一般可划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以运用生产工具进行工艺劳动为主的“技艺型”工种;二是操纵机器进行生产的“技能型”工种;三是看管、控制自动化机组运行的“智能型”工种。因这三类工种所属专业性质不同,故其技术内容之具体要求也不相同。现对三类工种界定等级的基本点分述如下: 1.技艺型工种划分等级的主要标志 电力行业的技艺型工种,一般包括维护检修类、基建安装类、机械加工修造类诸工种。从专业性质看,主要是属于动力机械和电气专业。技艺型工种在技能结构上主要突出领会应用技术文件的能力、应用计算的能力、工具使用能力、检修排障能力、相关的钳工技能等。界定各能力要素(或指标条目)的三等级:一般地讲,对初级工标准应以“局”、“准”二字为标尺,即应能完成本工种全部工作之大部分(局字的含义),且达到有关的质量标准要求(准字的含义);对中级工标准应以“全”、“协”、“熟“三字为标尺,即应能完成本工种的全部工作,各项技术操作的动作协调、进行顺利,并有一定的熟练程度;对于高级工标准应以“巧”、“变”二字为主要标尺,强调熟练也就是说熟能生巧,善于和利用技巧且掌握本工种范围内之一两项高难技术,另外高级工应具有一定的判断应变能力、调试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技能型工种划分等级的主要标志 电力行业的技能型工种,主要指操纵自动化程度不太高的设备、机组的运 行工种。该类型工种的技能结构是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并重。其初级工标准要求达到“懂”和“会”的水平,即懂设备、懂操作程序,会按规程、程序进行操作且符合操作标准;对中级工要求达到“熟”的程度,也就是说熟悉设备性能、熟练操作,并能处理一般故障;对高级工则要求有较高的技能技巧,动作准确标准,反应敏捷且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3.智能型工种划分等级的主要标志 电力行业的智能型工种,主要包括高自动化大型机组和变电的运行工种,以及热工、电气、电子、通信等方面的调试人员。它是以观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为主的。一般初级工标准要求熟悉本工种工作的内容,会完成本工种要求的一些常规调整、试验项目;中级工标准,对运行类工种要求应达到独立上岗操作的水平,对调试人员应会完成本工种所担负的全部调试项目;高级标准要求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处弹异常或事故的应变能力。 五、技术等级标准的体裁及语言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技术等级标准的体裁是一种文字简练、严谨确切、通俗易懂的说明文体。“述”是标准条目的基本体裁。其“述”法主要采用表述的方法,就是用文字将各条目内容明确地表述出来。既不是文字性质的描述,也不是论说性的阐述和交代过程的叙述,更不能堆砌辞藻、夹叙夹议、穿靴戴帽、含蓄蕴藉。标准条目的表述要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相结合,并尽可能采用定量描述,这也是本次修标的一大改进。对于“技能要求”的各条目表述,要求指明活盼(做什么),条件(怎么做或在什么条件下做)、标准(达到什么)。对于“知识要求”,有的条目要求定量地说明必须掌握的知识单元;有的条 目则要指出所需知识的范畴,按技术等级加有限定的词汇,如关于“图”的知识,分别表述为识图的基本知识、机械制图的基本知识、机械制图知识;又如钳工知识条目分为钳工初步知识、钳工一般知识等。本书第八章对上述知识系统(包括具体内容)还将作专门解释。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全部采用规范化的现代技术语言撰写条目。语法上无错误,逻辑上讲得通,修辞上确切得当,是起码的要求。本次修订标准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标准中的文字表达要准确、简明、通俗易懂、规范、严谨,不用地方或行业“俗”语,也不要用易给理解和掌握上带来模糊和含混概念的词语,避免产生不同理解或不易理解的可能性。如了解、懂得、熟悉、精通等词作为知识要求程度的限定词,可操作性不强,不易掌握其程度,因此,必须再加以对内容、范围的限定词,所以本次修标时尽量少用上述词汇,而以定量性描述限定其程度。 2.标准中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与其他标准相一致。同一术语表达同一概念,反之同一概念应采用同一术语来表达。类似条目的政策性内容应采用相同的表达形式与措辞。 3.标准中的标点符号应符合有关规定。 4.文字采用国务院正式公布和实施的简化汉字。 5.标准中的数字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之符号。 第六章 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基本程序 本次修订标准工作,在劳动部综合指导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修订过程,从开始调查研究到审定颁发,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系统过程。它涉及面广,多工种、多层次、多要素,同时技术性、政策性强。所以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工作有自身的特殊性、复杂性。加之,本次修标工作根据修订目标和原则等要求,使标准有较大的变动和改进。这一切都要求修标工作要理出一条工作思路, 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修订程序,据此精心施工才能实现修标工作中的各项预定目标。 一、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过程 技术等级标准修订工作的全过程,按工作内容的差异可分为八个阶段:调查研究和准备、组织编审队伍、修标文件设计、划分工种和编排目录、组织撰写、审统稿、报批、出版发行。根据八个阶段工作重心的不同,又可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包括前四个阶段,它的工作性质多属组织性工作、基本设计和体例指导等,即为修标前期准备时期,为以后工作打基础。后期工作包括上述后四个阶段,它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贯彻修订原则及体例文件,精心编写、审核与出版发行。 上述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调查研究和准备 调查、分析原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情况,客观评价其优缺点;分析比较国内外技术等级标准、技能标准、岗位规范等工种分类体系和体例内容编写特点;了解掌握全国电力企业当今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劳动组织管理状况和预测未来五年左右的发展情况;了解电力技术工人队伍的技能需求和现有水平;调查行业内编审力量(撰写和审稿人员)的分布和特点;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修标研讨会、座谈会。 调查研究是修标工作前期准备的基础,应认真编写调查提纲,编制调查表 格,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提出调查和研究报告,为下阶段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组织编审队伍 建立修标工作领导机构和编审组织,可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构成。要适当考虑权威学者与老、中年专家的结合;了解和选择各工种的撰稿单位和撰稿人,找“适当的人写适当的工种”是选择作者的基本原则。这里“适当的人”有两种含义:一是本人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及写作能力(即文字水平),容易商量问题(能够接受编写体例要求,虚心听取审稿意见);二是作者所在单位支持其工作,并有初审的能力。 3.修标文件设计 修订标准的总体设计是修标工作的基础。没有周密而全面的总体设计,修订工作便无法进行。这一段工作主要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决定修订原则、设计目录框架编拟标准内容的体例文件和制定修订程序并安排工作进度,最后产生一套修订标准的设计文件。 4.划分工种和编排目录 编写工种目录征求意见稿,印发全国各有关部门和基层企业,充分征求意见,汇集和整理反馈意见,形成工种目录初稿。经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委员会初审,形成送审稿。尔后报劳动部门审定。 工种目录征求意见的重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工种划分是否科学; 工种设置是否合理; 工种名称是否准确、规范; 工种定义是否简洁、确切; 适用范围是否明确; 工种等级线和学徒期是否恰当。 5.组织撰写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撰写的主要工作是向众多撰写者提供总体设计文件及参考资料、解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体例指导、组织试编示范性标准等。撰写人员则按照总体设计的文件要求,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方法,在统一安排下精心撰写所负责的部分。初稿完成后,要在撰写者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老工人等范围内征求意见,进行自审,技术把关,尔后进一步完善“初稿”,并在专业编写范围内完成本专业组负责的工种统稿初审。专业统稿初审时一定要请修标编审组织的负责人参加。按照初审意见经过修改整理而成为“送审稿”(本次修标组成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供用电、火电建设、水电建设等五个专业组)。 6.审统稿 召开修标编审组织全体会议,对各专业“送审稿”通读、复审、合成、定稿。这一段工作就其性质来说,主要包括技术专家复审稿和编辑审统稿两个方面。 也就是对工种技术内容的把关和对体例要求、出版要求的把关,同时也要兼顾文字、符号等的把关。达到“齐”(稿件齐全)、“清”(稿面清整)、“定”(定稿可报)的要求目标,以形成正式报批稿。 7.报批 按照“修标意见”规定,将报批稿向主管部门修标领导组和劳动部报送,以终审批准。 8.出版发行 新修的技术等级标准,经劳动部审定批准后,交付出版社排版印刷,并由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颁布实行。在该阶段,编审组织主要编辑人员要配合有关人员解决遗留问题,商定版面设计、确定印刷数量和发行范围等,还要参与校对等工作。 上述八个阶段、两个时期的修订全过程,是一个从分到合的过程。从分开始,以合为落脚点。从分到合,一切为了合是组织好修标工作的规律。从调研准备开始到颁布实行,大体上要经历三次分合。从分大专业调研、划分工种形成合理的工种分类结构体系(即总目录),为第一次分合,这一分合主要解决工种交叉和工种平衡问题;从贯彻修标设计文件、分头撰写到专业内部集中初审形成“送审稿”为第二次分合;第三次分合是把各大专业发电、供用电、电建等的送审稿合在一起,恰如一部机器的组装过程。这最后的合是在前两次分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反映修标全过程分、合处理的水平和技术等级标准定稿的质量。所以,修标工作分合过程和修标规律要求撰写者、审核者、编辑者要从整体角度进行编写和审定,而不能一个工种、一个工种地孤立起来。另外,上述八个阶段的阶段性是明显的,但也有某些交叉。过多的交叉会把每个阶段的困难向后面的阶段推移, 形成前轻后重、步步艰难的局面,影响修标工作的进程。因此,一定要科学地组织,要把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各个阶段。 二、修订标准的审统稿工作 审稿和统稿是修标全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关系到前期准备和后期编辑加工成书的顺利进行和新标准的质量。审统稿工作是把众多作者分头撰写的初稿,在专业初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审稿把关并达到符合出版要求的报批稿水平。可见审统稿的工作贯穿于“组织编写”、“审统稿”两个阶段,且“合”的因素和整体性的要求更加突出,工作组织的严密性和协调性要求也更高,而且要求有较高的编辑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习惯(如耐心和细心等),不允许任何粗心和疏忽。也就是说,审统技术等级标准的稿件有其特殊要求,现分述如下。 1.准备 审稿者先要熟悉修订原则和总体设计文件,了解修标的指导思想和宗旨、体例要求及工种目录系统。又鉴于修标审稿班子有多方面的人员构成(技术专家、责任编辑、资料人员等),因此,在开始工作之前必须共同学习,以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方法和统一进度。 2.作出判断 首先对标准质量进行评论,判断稿件可用否。对可用者(有文字加工和修改的基础)进行必要的校正和修改;对不能用者指明问题的所在,并退撰稿人修改。 3.审读稿件 审读稿件是作出判断的基础。审读稿件,应从学习和使用标准的技术工人的角度,坚持从粗读到精读。看稿子是否符合体例,工种定义、工作内容、技术等级、适用范围、学徒期、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和工作实例的表述是否准确,有无遗漏,层次结构是否合理,字数是否适当,语法修辞是否严谨;每个工种知识和技能要求是否全面,深浅程度是否得当等。 4.串审 审核标准稿件最忌一个个工种孤立地审、孤立地处理。必须从分到合,“分”就是先分开看每个工种稿件,决定可用不可用;“合”就是把互相关联、有交叉关系的工种,摆在一起“串审”,以去除重复和矛盾、避免遗漏,达到表述规范、相互平衡的目的。 5.修改 对可用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加工是审稿人的重要工作内容。其目的就是修漏补缺,核对勘定,修饰完善,统一规范,提高全稿质量。而修改工作不外乎删、改、核、统、编五个方面。对于观点错误、技术内容错误,不准确不规范的定性叙述,不合逻辑和含糊不明的表述,内容偏深的要求,层次划分不适,语病、错别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代号差错等等,必须彻底改正。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格式 第七章 本次修订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其格式的编排构成分述如下。 一、封面 封面的内容包括:标准的名称、颁发单位。对于分册本还应加上专业名称。 内封格式同封面。 封面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部分 电力工业部 颁发 劳 动 部 二、目录 目录的内容包括电力工业部和劳动部关于颁发《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的通知、说明、专业名称、工种编码和名称、页码等。 目录格式(示意) 目 录 电力工业部、劳动部文件 关于颁发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说明 燃料运行与检修专业 (页码) 11-001燃油值班员 (页码) 11-002卸储煤值班员 (页码) „„„„ 三、标准内容编排顺序 11,××× ××××工(员) (工种编码) (工种名称) 工种定义 工作内容 技术等级 适用范围 学徒期 初 级 知识要求 1 2 „„ 技能要求 1 2 „„ 工作实例 1 2 „„ 中 级 知识要求 1 2 „„ 技能要求 1 2 „„ 工作实例 1 2 „„ 高 级 知识要求 1 2 „„ 技能要求 1 2 „„ 工作实例 1 2 „„ 第八章 标准中常用术语及词汇的解释 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各条文的表述,以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相结合且尽量多用定量描述为原则。在技能要求部分更突出了定量描述。但在知识要求中,有些知识单元所含内容较多,如采用定量表述则显冗长庞杂,也不够准确、规范,为此采用了以知识单元名称表述的方法。另外在知识要求中,也用了一些说明程度性的词,如了解、具有、熟悉等,以求表明难以量化描述的一些条文应达到的程度。为了使用标准方便可行,防止难以琢磨、不好操作,以下对一些作限定用的词语作解释说明。 一、定性描述中常用程度限定词的说明 “了解”表示对有关知识有初步的理解。 “具有”表示对有关知识的基本理解。 “熟悉”表示对有关知识知道得相当清楚。 “掌握”表示对有关知识较为完全地理解。 二、定性描述中范围限定词的说明 “本岗位”是指工人具体从事的工作位置。“本岗位”一词一般在初级工标准中出现。 “本工种”是指按生产操作技术内容划分的工作种类。标准中的“本工种”相对本岗位而言,表明所管、所属、所操作的范围要稍大一些,一般情况一个工种应含若干个岗位。“本工种”一词一般在中级工标准中出现。 “本专责”是指比工种范围更大些的职业分类。一般是指专业下设工种或指划分较粗的工种。“本专责”一词一般在高级工标准中出现。 三、制图知识 制图知识分以下三个层次: 1.识图的基本知识 包括视图的基本原理、物体的各种表示方法、常用零件图的识图方法、简单装配图的识读方法。该知识单元一般是动力机械类的检修安装工种初级工应掌握的知识内容。 2.机械制图的基本知识 包括绘图的基本知识、三面视图的形成与投影关系、零件的测绘方法、装 配图的识读知识。该知识单元一般是动力机械类的检修安装工种中级工应掌握的知识内容。 3.机械制图知识 包括制图的程序和规定、尺寸标注法、剖面剖视图的画法、常用联接件的画法、装配图表达方法和技术要求等。该知识单元一般是动力机械类的检修安装工种高级工应掌握的知识内容。 四、电工知识 电工知识适用于非电类专业的工种,分以下三个层次: 1.电工初步知识 包括交流电、直流电的基本概念,常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的一般概念等。该知识单元为非电类专业初级工应掌握的有关电工方面的知识。 2.电工一般知识 包括三相交流电基本概念、电磁学的常识、电动机的初步知识等。该知识单元为非电类专业中级工应掌握的有关电工方面的知识。 3.电工知识 包括变压器的基本知识、常用电器的控制、电子仪器的初步概念等。该知识单元为非电类专业高级工应掌握的有关电工方面的知识。 五、钳工知识 钳工知识分以下两个层次: 1.钳工初步知识 包括钳工概述,对钳工常用量具、工(机)具的认识,一般工件的划线、錾削、锉削、锯割、钻孔、扩孔、铰孔、攻螺纹、套螺纹操作及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2.钳工一般知识 包括刮削、研磨、矫正、弯曲的工具和操作方法,装配与修理的基本知识,精密量具的使用方法等方面的知识。 六、质量管理知识 质量管理知识分以下三个层次: 1.质量管理初步知识 包括全面质量管理的一般概念;质量责任制的意义,本岗位质量责任制的内容;质量控制、检验的要求和方法等方面的知识。 2.质量管理一般知识 包括质量信息管理的基本概念;工作质量管理点的概念和控制方法;质量方针、目标管理和质量审核的一般概念等方面的知识。 3.质量管理知识 包括标准化、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的概念和作用;人、机器设备、材料、工艺方法、生产环境等与工作质量的关系;质量成本的概念等方面的知识。 上述各知识包含的内容,均属于非本工种的相关知识范畴。对于各工种的 主要基础知识,如动力机械类工种的热工基础知识、电气类工种的电工基础知识等,在标准各自条文中已定量地进行了描述,这里不再引出其解释性内容。 第九章 标准中几类通用性条目的表述方法 一、识绘图条目 1.动力机构设备检修、安装诸工种 知识要求应表述为: 初级工 识图的基本知识。 中级工 机械制图的基本知识。 高级工 机械制图知识。 技能要求应表述为: 初级工 看懂„„ 中级工 看懂„„,绘制„„ 高级工 看懂„„,绘制„„ 省略号处要根据不同工种的技术操作内容,恰当地予以定量表述。三等级 层次划分要明显,要求低等级掌握的,高等级必须掌握,故不再重复。用到的图 名及制图术语要规范,必须符合国标的规定。 2.非机械类(如电气、热工等)检修、安装诸工种 知识要求应表述为: 初级工„„的识图知识 中级工„„的识绘图知识。 高级工„„的识绘图知识。 省略号处应注意填写电气(热力)图的术语,如系统图、电路图、接线图、 安装图等。 对各等级的技能要求均应表述为: 看懂„„,绘制„„ 省略号处要定量指明×××图名,如电厂主接线图、系统图等。 3.运行类各工种 对各等级的知识要求均应表述为: „„的识绘图知识。 界定三等级范围的思路是:初级,本岗位所属;中级,本工种(或本机组) 所属;高级,本专责(或本车间)所属。 对各等级的技能要求均应表述为: 看懂„„,背画„„ 二、电工(热工)条目 在电气类或热工类诸工种的标准中,对电工(热工)知识的要求仍分三个 层次表述: 初级工 电工(热工)初步知识。 中级工 电工(热工)一般知识。 高级工 电工(热工)知识。 三、钳工条目 该条目是检修、安装等工种的重点内容之一。 知识要求应表述为: 初级工 钳工初步知识。 中级工 钳工一般知识。 高级工 钳工知识。 技能要求应表述为: 初级工 具有划线、錾削、锉削、锯割、钻孔、攻螺纹、套螺纹等钳工操 作技能(根据本工种的具体要求选取三项左右)。 中级工 具有刮削、修理、装配等钳工操作技能。 高级工 熟练掌握本工种所需钳工操作技能。 四、质量管理知识条目 在检修、安装类诸工种的知识要求中,质量管理知识条目应表述为: 初级工 质量管理初步知识。 中级工 质量管理一般知识。 高级工 质量管理知识。 五、管理知识条目 该条目一般在高级工知识要求的后部分列出。表述为班组管理和生产(或施工)技术管理基本知识。 六、电力生产知识条目 电力工人各工种,一般应在初级工知识要求条目的识绘图条目之后,加上“电力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一条。 以上有关条目的表述方法,为各专业撰写标准稿件的统一思路,也可供使用标准者参考。 第十章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典型实例 11-041水轮机检修工 工种定义 维护、检修水轮机、主阀、水泵和所属管路系统,提高设备等效可用率。 工作内容 定期检查运行中的水轮机及辅助设备,及时发现和分析设备故障;全部或部分拆开水轮机及辅助设备,对水轮机的气蚀、磨损及其他缺陷和辅助设备的缺陷进行检查清洗、修理或更换部分零部件;按照检修规程,重新组装、调试合格;填写检修技术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试验资料,编写技术总结报告。 技术等级 本工种设初、中、高三级。对初级工,要求初中毕业并经初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中级工,要求经中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高级工,要求经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力发电厂从事水轮机、主阀、水泵及所属管道系统等水轮机组设备检修的工人。 学徒期 二年,其中培训期一年,见习期一年。 级 初 知识要求 1 识图的基本知识。 2 公差与配合的知识。 3 带、链条、齿轮等机械传动的初步知识。 4 流速、流量、水头等水力学的初步知识。 5 简单交直流电路、安全用电等电工学的初步知识。 6 常用润滑油、润滑脂的使用知识。 7 退火、正火、淬火、回火等金属工艺学的初步知识。 8 水电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 9 水轮机、主阀、水泵各部件的名称、结构、作用及基本原理。 10 机组油、水、风管路系统及水力机械量测系统的布置与作用。 11 水轮机辅机一般设备,如简单的热交换器、单级离心泵的拆装步骤和 安装方法。 12 常用量具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及维护保养方法。 13 常用检修工具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及保养方法。 14 填料、涂料、清洗剂等常用检修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及使 用方法。 15 水轮机检修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16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岗位有关条 文的规定。 17 钳工初步知识。 18 电焊、起重的初步知识。 19 质量管理初步知识。 技能要求 1 看懂水轮机本体简单装配图。 2 填写检修工作票和检修工作记录。 3 记录零部件相关位置、拆装顺序及测量水平、垂直间隙配合数据。 4 正确应用长度、质量、时间及力、压力等法定计量单位并掌握其换算。 5 正确使用、保养常用的手动、电动、风动工具。 6 正确使用和保养本工种常用的量具和仪器、仪表。 7 正确使用常用的检修材料、备品备件。 8 在指导下完成辅助设备的检修和缺陷处理。 9 煨弯直径50mm以下的中低压管子。 10 拆装和检修直径100mm以下的一般中低压阀门。 11 拆装和检修导水机构、拐连臂及轴套等。 12 在指导下进行主轴摆度、轴承、导叶间隙的测量。 13 处理一般设备故障,如轴套、轴销、泵体发热,管阀渗漏等。 14 在指导下进行本岗位简单设备的试运行。 15 具有锯、锉、錾等钳工操作技能。 16 完成简单的起重、电焊工作。 工作实例 1 拆装和检修一般中低压阀门。 2 解体检查、检修和安装单级离心泵。 3 拆装导水叶轴套及更换密封圈。 中 级 知识要求 1 机械制图的基本知识。 2 物体受力分析、力矩、力偶等力学初步知识。 3 金属热处理、焊接、机加工、板金等基本知识。 4 水轮机、主阀、水泵等设备的结构、原理与工作特性。 5 水轮机及辅助设备的检修项目、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6 水轮机产生气蚀、磨损、水力振动的基本原因。 7 机组轴线的测量和调整,机组中心测定和调整的要求。 8 机组起动和停机的操作要求及运行一般知识。 9 水轮机各部件的安装与调试的要求。 10 发电机、调速器与水轮机之间的关系,水力机械试验的基本内容。 11 检修使用的精密器具的名称、规格以及使用、保养方法。 12 各类润滑油、润滑脂的名称、规格、性能及使用方法。 13 常用金属材料的用途、性质与使用要求。 14 《水轮机检修规程》的规定。 15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工种有关条 文的规定。 16 钳工一般知识。 17 一般金属切削加工的工艺知识。 18 起重的基本知识。 19 质量管理一般知识。 技能要求 1 看懂水轮机及辅助设备结构原理图,绘制一般零件图。 2 编制检修计划和编写检修报告。 3 编制所施工项目的一般工、料预算。 4 能计算水轮机主要部件连接螺栓的压紧度(拉伸长度)。 5 正确使用本工种的精密量器具。 6 正确选用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 7 正确使用润滑油、润滑脂。 8 完成水轮机各部件的分解、安装与修理。 9 完成水泵等附属设备的大修、小修。 10 较熟练地进行轴瓦修刮和研磨。 11 对水轮机及辅助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异常现象,具有正确的分析、判 断和处理能力。 12 水轮机大修后,掌握设备的起动、试运行及验收标准。 13 根据安全规程提出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 14 具有刮削、装配、修理等钳工操作技能。 15 进行一般的起重工作。 16 进行简单的电弧点焊和火焰切割工作。 17 指导初级工的技能操作和传授技艺。 工作实例 1 按图样分解和安装水轮机导轴承。 2 调整处理导叶水平和立面间隙。 3 检修与调试真空破坏阀。 高 级 知识要求 1 机械制图知识。 2 带传动、联轴器等机械传动基础知识。 3 动能、势能、水头损失等水力学的基本知识。 4 常用电源电压的基本知识和简单电工测量仪表的使用方法。 5 水轮机水力特性、结构强度、安装及运行特性方面的知识。 6 水轮发电机组结构原理、性能及运行特性。 7 水轮机及辅助设备的检修、试验与调整知识。 8 水轮机效率试验、机组振动试验、新机投产前和大修后的起动试验的 项目、方法和技术指标。 9 发电机动平衡试验的知识。 10 水轮机组大件吊运知识。 11 精密测量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12 水轮机及辅助设备检修用的备品备件的订购和鉴别验收知识。 13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专责有关条 文的规定。 14 水轮机调速系统、控制系统等基础知识。 15 质量管理知识。 技能要求 1 看懂水轮机及辅助设备系统图,绘制一般装配图。 2 审核各种台帐及报表,编写技术报告或技术总结。 3 参与编制大修计划和改进工程的技术办案。 4 编写水轮机检修与维护的培训资料。 5 对检修工作中的技术测试、调整数据有分析能力。 6 发现、判断和检修各种测量仪器、仪表的一般故障。 7 在检修中合理安排劳动力,合理使用材料。 8 合理安排水轮机检修工序,与相关专业检修工作配合协调。 9 完成设备检修后的评级验收工作。 10 指导更换水轮机转轮、主阀等设备的主要部件。 11 对水轮机过流部件的气蚀、磨损、裂纹有鉴别与检修后的验收能力。 12 会同技术人员完成重大设备、重大缺陷的处理和改进(如大轴偏磨损处理)。 13 分析判断设备在运行中出现异常现象的原因,确定处理措施,及时排除故障。 14 在检修中,对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因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对初、中级工的安全进行监护。 15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改进检修工艺,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周期。 16 指导初、中级工的技能培训和传授技艺。 工作实例 1 进行水轮机主轴轴颈(轴领)磨损或损坏的现场处理。 2 测定与调整水轮发电机主轴线。 3 检查水轮机导轴承检修后的质量并验收。 11-045 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 工种定义 带电检修高压架窄线路及其附属设备,使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工作内容 根据设备缺陷、检修条件和有关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分别运用地电位、等电位、中间电位等作业方法,对运行中的高压架空线路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带电测试、清扫、检修及更换,消除缺陷,排除故障;不断改进作业方法;定期试验工器具;填写记录,提出检修报告;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 技术等级 本工种设初、中、高三级。对初级工,要求初中毕业并经初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带电作业合格证;对中级工,要求经中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高级工,要求经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部门从事高压架空线路带电检修的工人。 学徒期 二年,其中培训期一年,见习期一年。 初 级 知识要求 1 高压架空线路路径平面图和一般杆型图的识图知识。 2 一般机械零件图的识图知识。 3 电工初步知识。 4 高压架空线路各组成部件的名称、规格及性能。 5 带电作业的基本知识。 6 带电作业专业规程的基本规定及作业方法的基本要领。 7 线路检修质量工艺标准的有关规定。 8 带电作业常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的内容和要求。 9 带电作业常用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名称、性能及使用和保管要求。 10 带电作业常用的金属和绝缘材料的种类、规格、性能及适用范围。 11 电力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 12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的知识。 13 钳工初步知识和起重、搬运的初步知识以及消防知识。 14 导线连接和压接的初步知识。 15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岗位有关条 文的规定。 16 紧急救护及人工呼吸法知识。 17 质量管理的初步知识。 技能要求 1 看懂高压架空线路路径平面图和一般杆型图。 2 看懂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一般机械零件图。 3 用准确、简明、易懂的专业术语汇报和询问工作。 4 正确填写各类记录和报表。 5 正确使用和维护常用的带电作业工器具和仪器仪表。 6 识别带电作业常用的金属和绝缘材料的种类、规格和性能。 7 进行一般的地电位作业。在指导下进行较复杂的地电位、等电位及中 间电位法作业的辅助工作。 8 在指导下参加带电作业常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9 正确使用登高工具,进行高空作业。 10 会结绳索常用的绳扣和绑扎。 11 进行錾、锉、锯、钻等钳工的一般工作。 12 进行一般的起重、搬运工作。 13 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4 会紧急救护和人工呼吸。 工作实例 1 运用地电位作业法进行导线连接点温度测试。 2 运用地电位作业法进行悬式绝缘子的测试和清扫。 3 在指导下进行更换悬式绝缘子的辅助工作。 中 级 知识要求 1 高压架空线路路径平面图、杆型图、相序图及电气一次系统图的识绘 图知识。 2 带电作业工器具装配图的识绘图知识。 3 电工一般知识。 4 高压架空线路各部件的名称、用途及容许承受的机电载荷能力。 5 带电作业的基本原理。 6 带电作业专业规程和作业方法。 7 检修质量及工艺标准的规定。 8 带电作业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及新工器具验收试验的内容及要求。 9 带电作业工器具、仪器仪表的名称、规格、结构、性能及作用和保管 要求。 10 带电作业金属和绝缘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及适用范围。 11 过电压、防雷、防污、防震的初步知识。 12 起吊用工器具、绳索等的简单受力分析及计算知识。 13 导线连接和压接的基本知识。 14 钳工一般知识以及起重、搬运的基本知识。 15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工种有关条 文的规定。 16 质量管理的一般要求。 技能要求 1 看懂高压架空线路路径平面图、杆型图、相序图及电气一次系统图。 2 看懂带电作业工器具的装配图,并能测绘一般工器具的加工草图。 3 用准确、简明、易懂的专业术语联系和交流工作。 4 填写各类记录和报表,编写一般专题总结报告。 5 能制订带电作业一般项目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6 进行带电作业一般的起吊工作及工器具、绳索等机械强度的受力分析。 7 正确使用和修理带电作业工器具。 8 正确选用带电作业所需的材料和部件。 9 组织和指挥一般的地电位作业。 10 解决一般项目带电作业中出现的操作和质量、工艺问题,并处理异常情况。 11 进行较复杂的地电位、等电位和中间电位法的作业。 12 在指导下进行复杂的带电作业的辅助工作。 13 察看一般项目的带电作业现场,制订作业措施,并带领初级工进行作业。 14 参与带电作业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及新工器具验收试验。 15 进行各类导线的连接和压接作业及其外观质量检查。 16 具有刮削、修理、装配等钳工操作技能。 17 组织和指挥带电作业中所需的起重、搬运工作。 工作实例 1 运用地位作业法更换单片绝缘子。 2 运用等电位作业法处理间隔棒和防震锤。 3 运用等电位作业法更换悬式绝缘子串。 4 在指导下运用地电位与等电位相结合法断、接空载线路。 高 级 知识要求 1 高压架空线路杆塔结构和金具安装图及电力系统图的识绘图知识。 2 带电作业工器具装配图的识绘图知识。 3 高电压、电场与电场强度等电工知识。 4 带电作业原理。 5 带电作业专业规程的规定以及作业方法。 6 线路检修质量和工艺标准的规定。 7 较复杂带电作业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及新工器具验收试验的内容和要 求。 8 过电压、防雷、防污和防震的基本知识。 9 杆塔结构、导线和地线的受力分析知识。 10 与带电作业有关的继电保护知识。 11 国内带电作业的技术发展动态。 12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专责有关条 文的规定。 13 质量管理知识。 14 班组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基本知识。 技能要求 1 看懂高压架空线路杆塔结构和金具安装图及电力系统图。 2 看懂带电作业工器具的装配图,并能测绘加工图。 3 用准确、简明、易懂的专业术语指导和咨询工作。 4 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技术专题总结报告。 5 制订较复杂带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新项目投产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6 能进行带电作业中的一般机械受力分析。 7 组织和指挥较复杂的地电位、等电位及中间电位法的作业。 8 解决较复杂的地电位、等电位及中间电位法作业的操作及工艺、质量 问题,处理异常情况。 9 进行复杂的带电作业。 10 进行带电线路的故障排除及事故抢修。 11 察看较复杂的带电作业现场,制订作业措施并组织实施。 12 分析带电作业事故,并提出防止对策。 13 针对带电作业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工器具和作业方法的改进及改革。 14 组织和指挥较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 15 指导初、中级工的技能培训和传授技艺。 工作实例 1 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更换单片绝缘子。 2 运用地电位与等电位作业法相结合,调整导线、地线弛度。 3 进行杆塔的加高和更换。 4 进行导线、地线的更换。 11-050 变电站值班员 工种定义 监视、操作、管理变电设备,确保变电站安全经济运行。 工作内容 巡视检查和监视变电设备的运行工况;按时抄录表计、填写运行日志和各项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处理简单缺陷,执行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管理设备技术资料、台帐、图表和各种记录;布置变电设备检修前的安全措施和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技术等级 本工种设初、中、高三级。对初级工,要求初中毕业并经初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中级工,要求经中级工培训考核合格;对高级工,要求经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部门及用户从事10,500kV变电站运行值班的人员。 学徒期 二年,其中培训期一年,见习期一年。 级 初 知识要求 1 本岗位所属电气一次主接线图、二次回路图和展开图的识图知识。 2 站用交直流系统的接线。 3 电工初步知识。 4 电力生产过程的基本知识。 5 电气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和运行参数及维护注意事项。 6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一般原理和作用,以及保护范围和运行操作注 意事项。 7 设备巡视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 8 一般倒闸操作的方法和步骤。 9 本站冷却、通风、排水等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方法和注意事项。 10 各种电气表计、信号装置的名称、规格、用途和基本原理。 11 变电站表盘监视和调整的基本知识。 12 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等常用安全工具的用途和使用注意事项。 13 万用表、兆欧表、钳形电流表等常用仪器仪表的规格、量程、用途和使用注意事项。 14 常用电工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和保管方法。 15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岗位有关条文的规定,以及电气设备运行规程。 16 常用消防用具的名称、种类、用途和使用方法。 17 变电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周期和项目。 技能要求 1 背画本站一次系统主接线图。 2 看懂一般的二次回路图。 3 能使用准确、简明的专业术语汇报和询问工作。 4 准确地抄读电能表和计算电量,并填写记录。 5 使用万用表、兆欧表、红外线测温仪等进行一般的测量。 6 正确识别常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和用途。 7 按照电气设备运行规程的规定,在指导下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监护 下进行倒闸操作。 8 进行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 9 在指导和监护下进行事故处理。 10 正确使用各种信号、联锁装置和事故按钮。 11 正确布置变电设备检修前的一般安全措施。 12 会紧急救护和人工呼吸。 13 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工作实例 1 在指导下填写各类操作票。 2 在监护下进行用旁路断路器代替线路断路器的倒闸操作。 3 正确分析判断处理10kV系统的接地故障。 中 级 知识要求 1 本工种所属电气一次主接线图、一次回路图、站用电系统图等的识绘 图知识。 2 三相正弦交流电路和电磁感应的基本知识。 3 半导体器件及电子电路的基本知识。 4 变压器的联结组别和并列运行的条件。 5 短路电流的热、动效应及其对电气没备的影响知识。 6 本站设备的结构、原理、参数和性能及维护注意事项。 7 微机的使用知识。 8 电压质量的标准以及监视和调节的知识。 9 所管辖站的负荷变化情况和规律。 1O 与本站有父的电网运行方式及本站经济运行方式。 11 所管辖站的各种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原理,以及保护范围和运行操作方法。 12 变电站各种运行方式下,设备倒闸操作应遵循的原则。 13 电工测量仪表的一般原理、用途及使用方法。 14 常用材料、备品备件的性能、特点及正确使用方法。 15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工种有关条文的规定。 16 电气设备运行规程。 技能要求 1 背画本站一次系统主接线图,看懂二次回路图、继电保护原理图和展开图。 2 能用准确、简明的专业术语联系和交流工作。 3 能使用万用表和兆欧表进行变电设备的绝缘、直流极性、回路导通等简单测试工作。 4 独立进行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等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 5 能指挥、监护所管辖站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及处理简单的缺陷。 6 根据仪器仪表、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及有关装置的指示,正确判断设备异常情况。 7 正确使用本站微机及有关冷却、通风、消防等装置。 8 根据设备的试验和检测结果,进行运行分析及设备评级工作。 9 组织所管辖站制订或审查各项安全措施,并布置实施。 10 正确填写值班记录、操作记录、缺陷记录和运行情况报告等。 工作实例 1 进行1号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跳闸的事故处理。 2 组织本值人员进行变电站10kV母线停电故障的处理。 3 进行变电站1号110kV母线和1号主变压器停电检修,布置安全措施。 高 级 知识要求 1 本站及下属所管辖站的一次主接线图、二次回路图、继电保护与自动 装置原理图和展开图的识绘图知识。 2 放大、振荡、电源、脉冲等电子电路知识。 3 中性点接地运行方式及对称分量法等有关知识。 4 高电压技术及电力网自动化等知识。 5 变电站过电压的保护方式及保护范围。 6 所管辖区大型高压变电站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操作维护注意事项。 7 大型高压变电站和电网的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以及在不 同运行方式下保护配合的方法及整定原则。 8 大气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和谐振过电压的概念。 9 变电站设备施工、试验及检修方法等基本知识。 10 有关事故分析规程条文规定的意义。 11 变电设备各种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及两系统同期并列运行知识。 12 变电设备重大事故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 13 按照图样和技术规范的规定选择替代材料和备件的知识。 14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专责有关条文的规定。 15 电力系统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知识。 16 班组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基本知识。 技能要求 1 看懂本站及所管辖站的设备结构图、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的原理图和展开图。 2 能用准确、简明的专业术语指导和咨询工作。 3 参与编写和修订所管辖站的规程、制度。 4 能正确使用变电站的常用仪器仪表、微机及远动、自动化装置。 5 参与新建和扩建变电站工程的设计图样会审工作。 6 参与新建和扩建变电站工程的基建验收和设备投运工作。 7 组织变电站各种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 8 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排除故障,指挥值班人员进行复杂的事故处理。 9 根据电压变化,进行有载调压设备的运行操作。 10 按《变电所运行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的规定,组织实施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和技 术管理工作。 11 全面布置检修前的安全措施,以及组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12 指导和组织初、中级工的技能培训和传授技艺。 工作实例 1 进行220kV变电站新装设备的验收及投运的全面工作。 2 进行110kV变电站母线短路事故处理。 3 进行220kV枢纽变电站全站性污闪、断路器频繁跳闸停电事故的检查、处理及恢复送电。 第十一章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使 用 解 答 一、工种和岗位的内涵是什么 “工种”是按生产操作的技术内容划分的工作种类。工种划分的粗细程度 随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的业务性质和劳动分工的需要而定。划分工种应有利于合理组织劳动分工,迅速培养技术工人,并充分发挥其技术专长和提高劳动效率。本次修订电力工人等级标准,科学划分工种的原则已在本书第三、四章作了详细的说明。 “岗位”原指军警守卫的地方,现引伸泛指为各种工作岗位。对工人而言,岗位是特定的最小工作范围,或者说是较狭窄的职业类别。岗位的区分,是在同一工种内部以彼此之间在职责、工作场地、劳动对象以及其他工作特点上的细微区别,作为划分岗位的依据。如水泵值班员可分为给水泵值班员、循环水泵值班员、深井泵值班员等等。这里的岗位定义仍然是明确的一个工作类型,而不是专门给个别工作者下的定义。但就此而言,电力企业内如何划分岗位,仍属于特定企业单位的事情。某个特定企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合理决定工人的工作任务如何分配,即决定如何分工,如何确定岗位分类。 上述工种和岗位的定义,是按本次修标的原则及工人按照岗位要求开展技术等级系统培训的政策而决定和表述的。从这一思路讲,工种与岗位是包含的关系。工种是按照工人操作技术内容的同一性而归类的,其分类较粗。岗位是在同一工种内部根据劳动分工不同进一步细划的工作类别。这样,一个工种包含若干工作岗位,当然也有的一个工种就是一个岗位。但总的来讲,工种包含岗位,岗位是工种的细化。再者,工种可分为通用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通用工种是跨行业(或产业)的。而“岗位”一般是指某一行业(产业)部门生产工人的不同工作位置或“职位”。但值得指出的是,工人队伍中的“班组长”是客观存在的职务岗位,在工种名称系列中没有这一职业类别,而在岗位系列中有这一名称。这是因为“班组长”是代表一个工作者的职务,而不是一项具体的职业,通常班组长除负责管理相同专业的一组工作者外,还亲自参加该组的业务工作,他是一个班组的技术尖子和业务带头人,一般情况下他与所管辖的工人是同一个工种。 由上述可见,“工种”和“岗位”都是划分工人的工作类别,它们不是相互排斥的。《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指出,“技术工人要按岗位要求开展技术等级培训”岗位培训又要以“提高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为重点”。这就是二者实现有机结合达到统一的指导原则。加之,电力行业内的生产运行类工种,多数情况下工种分类与岗位分类基本一致。这样,在本次修订标准划分工种时,既充分考虑到电力行业各企业劳动分工的实际需要,也本着符合各单位岗位培训与考核的实际需要,更考虑到电力工人将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的需要,力求扩展二者的共同之处,以适应电力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加强劳动管理,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工人岗位规范的异同点是什么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工人岗位规范,就其本质来看,两者都是标准的一种形式,是劳动力管理逐步科学化的基础,也是培训、考核的依据。工人岗位规范是企业的用人标准,它是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主要依据,根据企业生产实际需要制定的。工人岗位规范可以说是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具体化。 两者的不同点主要是:第一,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作为衡量工人技术水平的社会尺度,这是在根据行业或社会对工种技术要求的分析基础上而制定的;工人岗位规范主要是考虑特定企业具体工作岗位的要求。也就是说,前者要考虑整个工种的要求,后者仅考虑企业具体的岗位工作的要求。第二,技术等级标准和岗位规范组成的要素不同。技术等级标准着重对工种内各岗位共性的技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提出标准要求;工人岗位规范不仅包括所在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共性的知识、技能要求,并且列有本岗位的特定要求。除此而外,岗位规范还包括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的要求。第三,两者纵向结构不同。 一般地讲,技术等级标准是分层次提出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而工人岗位规范则是对上岗的合格条件提出的较全面要求。第四,技术等级标准适用范围限于技术工人,而岗位规范的适用范围可扩大到所有工人。第五,颁发单位不同。新修订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经审定后作为电力行业的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其中一部分标准经劳动部审批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颁布实行,而工人岗位规范是根据企业生产实际需要而制订的,一般由各企业颁发。 总之,等级标准和岗位规范,都是社会劳动管理的用人标准,是制订工人 培训计划、大纲和进行考核的依据。两者是包含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各行业制订的技术等级标准,在全行通用,更多地着眼于同工种而不同岗位间的共同需求;而岗位规范是依据技术等级标准,结合岗位特殊需要,由企业制订,突出强调其实用性、针对性。但是,为了避免重复制订、重复要求、造成浪费,本次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十分注意在等级标准的通用性和岗位规范的特殊性之间选择恰当的结合点,扩大其共性面,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其一,划分工种,从电力企业岗位设置的实际出发,以操作技术的同一性进行岗位归类,这样做到了“工种”和“岗位”间的协调统一。其二,分析岗位知识、技能要求的层次性,确立工人岗位职务序列,实现了两种标准的横向平衡和衔接。其三,本次修订的标准对其内容条目有所扩充,增加了适应岗位需求的内容,如对工种任务职责的叙述中说明了工种适用于哪些岗位等。 三、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与岗位培训的关系怎样 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已有较长的历史,是我国实行八级工资制后一直实行 的培训制度。这种培训制度已经在大多数企业得到广泛的开展,并被广大职工所接受。特别是1984年以来,把中级技术业务培训摆到了突出的位置,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又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实践证明,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工人的技术业务素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质量,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企业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技术等级培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等级培训内容的通用性与岗位实际需要的特殊性不相适应;培训对象的一体化与工人个人学习的需求不相适应;培训方式也自觉或不自觉地纳入了一种学历教育的轨道等。总的看来,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制缺乏主动适应、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有效机制,有必要进行改革、完善和发展。 1987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把开展岗位培训作为成人教育的重点,这是成人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决定》指出:以提高从业人员本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培训,积极开展上岗培训、转岗培训、高级技术工人培训、技师的系统培训和传统工艺技术的传授。岗位培训是职工教育的方向性的改革,也是改革和调整技术等级培训的新思路,即技术等级培训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进行改革。为此,技术等级培训必须按生产岗位提出的要求,在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重点、培训对象、培训手段,以及培训管理方面,进行较大的改革,逐步实现工人技术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 工人岗位培训,是在技术等级培训基础上的深化和扩展。技术等级培训的对象、范围、内容等要按照岗位的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其符合岗位培训的宗旨和生产需要。技术等级培训是工人取得提高和发展的基础,不可忽视,必须加强。这就是对两者关系探索的基本思路。 四、本次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如何考虑适应岗位培训的 工人岗位培训是以提高本职生产技能为主要目的教育和训练活动,对技术工人就是从岗位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的以提高工作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为目的的一种教育活动。 制定岗位规范是企业开展岗位培训的前提和基础。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对全行业指导性的规范标准,企业则应依据技术等级标准制定具体岗位规范。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从工种划分到工种归类,从修订目标到确定修订原则,从体例格式到各条目的表述等方法,都以有利于岗位培训的开展,满足岗位实际需求出发作了一些改进和修订。本书前几章对此已作了概要介绍,若再将新旧标准对照比较一番,就可领略到本次修标是从哪些方面加以改进和适应岗位培训的需要的,这里小再赘述。 五、新修订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文件建设提供了哪些工作思路 工人教育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工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其重点是提高适应本岗位(工种)需要的生产技能。 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文件(培训计划、大纲、教材)是实现培训目标、提高工人技能素质的重要保汪。培训计划是根据职业技能培训目标制定的有关培训工作的指导文件;教学大纲是根据培训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出的有关培训内容的教学指导文件;教材又是根据教学大纲系统阐述培训内容的教学用书。显然,从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到教材,是一层层地具体化且 更加完善和丰富。所以,修订技术等级抓准一定要考虑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文件建设的规律、特点和要求,这样才能真正使其成为教学文件建设的依据、前提和基础。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过程中,为下一步教学文件建没提供的主要思路是: 第一、以模块形式表示工种的工作内容,为确定培训大纲和编写教材指明了一个系统的、灵活的、适应实际需要的思路。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在工作内容部分,通过对某工种的功能和工作分析,将该工种的工作划分为符合实际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的,有明确的开头、结尾的若干部分,每一个部分即为一个模块。每掌握一个模块就是获得一种最基本的职业技能,这是因为每个模块从技术规范上讲都是相对独立的。对于走上某一岗位的人员应从第一个模块学起,接着学第二个、第三个,直到这个工种(岗位)所有模块学完,便可胜任其全部工作。而对于走上岗位以后和转换岗位时,则只需要补充学习还未掌握的模块内容。显然,这为突破以学科式的传统培训模式,确立以适应技能教学为主的岗位培训计划,提供了新的思路。 第二,知识要求(应知)为技能要求(应会)服务,技能要求为岗位工作需要服务的修标原则,预示了教材改革走以单元作业方式为主的路子。岗位培训应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强调“做”而不强调“知”的原则。为此,教材的建设应该是在技术等级标准中的技能模块基础上,再将每一技能模块分解为若干个学习单元。 每个学习单元的开发,都是以明确的学习目标开头,包括一个特定技能的详细工作步骤,最终以进度、检查(成绩考核)结尾。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在编订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各条内容时,首先在工作任务、技能分析的基础上,以领会应用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应用计算能力、工具仪器设备的 使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检修排障能力、应变能力、其他相关能力等八个方面确定工种或岗位的技能要求。然后按操作技能要求来确定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工艺技术知识、工具材料知识、安全知识等,并将这些知识分别按上述大门类为主进行归类编排。这为编写培训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提供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第三,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在每个工种的各技术等级中,均增加了“工作实例”条目,这为编写教材、检测、教学、综合作业等提出了重点要求。 六、等级标准与学徒制、技师制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考虑的 近几年,随着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电力技术工人队伍的补充主要依靠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输送,即使是基层单位少数的直接招工,也都通过职业培训班进行短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才允许就业。这样,直接由社会进入工厂的学徒愈来愈少。但是,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经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至今仍未废除并继续执行。为此,本次修订标准时仍考虑了学徒制度问题。对于技术工种,实行学徒制度,其学习期限仍执行1979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限和学习技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而对徒工的学习技术标准部分可作参考,日后还要准备修订。关于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毕业生的实习期限和工资级别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少数技术复杂而又必须有一定工作经验才能胜任的工种,原则上在相关工种的工人中选拔培养,不实行学徒制度,如锅炉司炉、汽轮机司机等。新修订的标准对该类工种在其技术等级条目中有“由相关工种转化而来”的字样, 使用技术等级标准时请注意。对于技术简单,不需长时间学习,但是经过一定熟练时间才能担任工作的工种,则实行熟练工制度,其熟练期限为半年到一年(暂参照原电力工业部1979年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限和学习技术标准》的附件三)。对于新增的工种,根据技能分析的结果,采用类比方法确定其学徒期限或熟练期限等。徒工在学习期间,主要以学为主,并要定期进行考核,按初级工标准之要求考试合格,方可转为初级技术工人。综上所述,电力技术工人的补充虽然大量依靠电力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输送,但多年来从社会上直接招收学徒工这一渠道仍然存在,加之国务院颁布的实行学徒制度的规定仍然有效,所以本次修订技术等级标准时把学徒制仍作为新三级技术等级制的一种前期培训制度。随着劳动人事制度和培训制度的深化改革,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政策,应对现行电力行业学徒期限和学习技术标准加以修订,以便逐步实现学徒培训制度的改革。 80年代末期,我国在高级工中实行了按比例的技师聘任制,最近又开始在技师中聘任高级技师试点工作。当前对于技师与三级制的关系,大体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是技师与三级制构成了由低至高的工人技术职务系列,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另一种认为技师属于一种职务,也是高级工中少部分有特殊技艺或技术水平的优秀者,并不作为高级工之上的一个技术等级,因此不设置相应的工资等级,只实行技师津贴。鉴于技师制还在探索改革阶段,还未形成定论,所以暂时还只能是把技师看成是工人技术系列中的一种职务,它的技术水平优于高级技工。对于高级技师和技师的关系,显然是一种职务等级层次关系,也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七、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对于文化程度的规定是如何考虑的 本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考虑到与岗位规范的衔接,对文化起点水平作了明确规定。有的工种规定为“初中毕业”,有的工种规定为“高中文化程度”。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而决定的。首先,通过对各工种的技能分析,决定该工种必须具有的最低文化起点;其次,是通过对电力工人队伍的文化结构情况的深入调查,综合分析后而选择的合乎实际的表述办法;再次,根据国家培训、就业的有关政策、力求配套一致。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青年工人约占电力系统职工队伍总数的60,以上,青年工人已是电力工人队伍中的主体。而青年工人队伍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渠道:其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和经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培训的就业青年;第二,是文革期间通过招收学徒工的渠道进入电力企业的,这其中不少人在“六五”期间经过了初中文化补课,获得了初中毕业文凭。老工人的文化水平结构更加复杂一些,但绝大部分具有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鉴于上述工人队伍文化结构的实际情况和我国实行普及初中义务教育的现状,所以本次修订标准对文化水平的起点,只规定了最低限的要求,即“初中毕业”,这既符合电力工人队伍的实际,也能满足对文化要求不高工种的需要。对于要求文化起点较高的工种,则规定为“高中文化程度”,既未规定为高中毕业,也未规定为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修标时是这样考虑的,高中文化程度一般来讲可以覆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和高中的毕业生。所以规定为高中文化程度更为符合实际。 八、电力行业需要的通用工种的标准怎样查寻 本次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劳动部在“修标意见”中提出一条原则,即 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对于某行业的特有工种由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订;对于该行业需要的,但属于通用性工种的标准,由劳动部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制订。这样,本次修订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所包括的工种,仅限于电力行业特有的88个工种,而电力企业所涉及到的技术工种将近500个。因此,对未编入到电力系统本次修标范围的通用性工种标准,可从对口行业部门选用。如服务性工种,电子类、机械冶金类、铁路交通运输类、地质类、建筑类、轻工类及商业类等工种,可参照机械、电子、铁道、交通、轻工、商业、建设等部门制定的标准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加以补充应用。 九、第三次修标的工作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有哪些 这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是: (1)原电力工业部1979年10月颁发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2)电力工业技术发展现状调查。 (3)电业工人队伍技术素质现状调查。 (4)实行岗位结构工资和建立培训、考核、升级制度的有关文件资料。 (5)现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6)原水利电力部颁发试行的《火力发电运行岗位规范》、《水力发电运行岗位规范》和《变电运行岗位规范》。 (7)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劳培字〔1989〕号文)。 (8)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补充意见》(劳培字〔1991〕6号文)。 (9)劳动部原副部长李沛瑶同志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讲话。 (10)原能源部《关于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能源人〔1990〕97号文)。 (11)《加拿大职业分类词典》(1986年6月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12)《职业分类和代码》(国家统计局、标准局1986年6月发布)。 十、新标准主要突出了哪些特点, 新修订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原电力工业部1979年10月颁发的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种归类采用劳动部给定的全国统一的编码,便于对不同行业工种的查找,便于应用计算机管理;标准的体例、格式更接近国际标准。 (2)电力行业部分新标准经劳动部审批,由电力工业部和劳动部共同颁 发,定为国家级标准。 (3)按照简化技术等级结构原则,将八级制技术等级改为初、中、高三级制。 (4)每个工种在标准内容上都增加了工种定义、工作内容、适用范围和工作实例。 (5)新标准更重点突出了对实际能力的要求。 (6)标准中除对知识和技能的定性要求外,还突出了定量的要求,使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大为提高,这也是这次修标工作的突破点之一。 十一、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周期以多长时间为宜 自50年代初我国制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以来,先后经过60年代初、70年代末两次全国性的修订工作,其平均周期超过十年。据了解,日本法定修标周期是五年,近来还有缩短的趋势。 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应是在企业生产中带有倾向性的稳定的因素。标准一经确定,应有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修订过于频繁,不利于保证其严肃性,也有可能使它失去作为标准的意义或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的浪费。但是,当今世界生产技术发展很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就电力工业发展来看,技术发展迅速,设备更新快,人员素质和队伍技术结构也在不断变化,这一客观 事实,要求标准的内容必须及时补充和修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标准修订周期过长,不利于与新技术发展保持同步,标准也将失去作用。过去修订周期长是我国政治、社会原因造成的,也与当时新技术发展速度缓慢有关。以后的修订周期,不能以过去的特殊时期为依据。从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来看,建国以来已经历了八个五年计划,电力工业的发展同样也是在国家发展计划的统筹下,每隔五年提出并实现一个新目标。因此,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工作,每五年一个周期是比较合适的。 十二、怎样理解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工资等级之间的关系 原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把生产劳动按其复杂程度、责任大小和不同行业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的工艺要求,划分为八个技术等级,作为对工人进行培训和评定技术、工资等级的依据。 原工资等级(亦称八级工资制)是按照生产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把工资划分为八个等级,并依照相应的工资等级系数规定各个等级的工资标准的一种等级工资制度。 从分配角度看,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个人消费者的一种分配形式。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影响工资水平的主要因素有:社会劳动生产率水平、国民收入中积累与消费基金的比例、人口增长速度、工农关系及物价指数等。确定工人工资时除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外,还必须考虑贡献、出勤率、劳动态度、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等因素。 由此看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工资等级是两个独立的标准体系,工资等 级制受到更多的因素制约,而技术等级标准只是用于衡量工人技术水平高低的尺子,是工资等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确定工资等级的重要依据。两者既有区别又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绝不能等同,更不能简单地直接对应起来。 建国初期,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工资等级是相配套而制定的,当时有工资等级、技术等级、工作物等级三者一致的说法。进入60年代,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出现了脱钩的格局。特别是80年代以来,随着企业工资制度及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事实上已朝着脱钩的方向发展。1979年全国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针对多年来工资等级与技术等级不符的状况,提出“考工晋级”,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政策并未兑现。长期以来曾出现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不符的“两个倒挂”,即技术等级高于工资等级或工资等级高于技术等级,主要是把物价补贴以增加工资(技术)等级的形式补给工人而造成的,这显然是制度上的不合理。若以其他形式有效地解决由于物价上升而造成的工人实际收入下降的问题,从而使工人的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仍然紧密结合,不仅能解决“两个倒挂”,而且还可以促进工人学习技术的热情。 当前,我国工资分配已沿着多元化的结构工资形式方向发展,也应看到我国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完善与合理尚需一个较长过程,但是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工资分配制度,工人的技术业务水平都要占较大的比重体现在劳动工资分配中来。因此说,技术等级与工资“挂钩”是必然的。 第十二章 电力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简介 为适应电力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加快电力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加强职业技能的开发和研究,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设,确定职业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是职业技能鉴定首要的基础性工作。也就是说,建立职业技能标准体系是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和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极为重要的工作。劳动部根据劳动法第68条和第69条的规定,颁布了关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一系列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从事技术工种劳动者进行的培训,必须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进行”;“在第三次修订颁布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等等。因此,国家工种分类目录、国家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等,是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则是建立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基本依据。本章对电力行业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构成、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结构等作简要说明。 一、电力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构成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主要由国家工种分类目录、国家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构成。在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科学认真、严谨务实的精神,我国将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的标准体系,正式制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行各类职业技能标准均由劳动部和各行 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并颁布。电力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 1.电力行业工种分类目录 通过对电力行业职业构成现状的分析与研究,科学地进行论证和归类,确定合理的工种分类结构,编排工种分类目录,是制定电力职业技能标准的基础。 第三次全国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电力行业通过深入地进行职业分类研究,科学地划分工种并合理归类,工种目录暂定为7个部分、29个专业、220个工种。后经劳动部审定,将通用性工种划出,确定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为5个部 88个工种(详见本书第四章)。 分、14个专业、 2.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客观尺度,是对工人进行培训、考核、使用和给予相应待遇的基本依据。它有较强的实用性、规范性、政策性和交流性,是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依据和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列电力工业的88个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已经电力工业部组织专家进行修订,并经劳动部审定批准,由电力工业部、劳动部共同颁发实施。 3.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是针对某一工种的特点和性质,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的要求,在其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的考核纲要。它是对从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的参考大纲,也是编制考核试题的依据。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职业技能标准体系。 电力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是在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主体工种,精心组织制定的,待专家审定后,由劳动部与电力工业部共同颁发。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以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依据,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要求,还要充分考虑到鉴定规范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代表性和权威性。鉴定规范既是进行技能鉴定工作的依据,也是进行技能操作训练的教学参考大纲,制定时应兼顾到这两方面的功能。 4.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3年10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在我国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这从体制建设上,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教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矛盾开辟了道路。其后,劳动部、人事部联合颁布了资格证书规定,对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出总体部署。1994年6月,李鹏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同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再次强凋要“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1995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从国家基本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我国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这是我国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17条“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对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劳动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的 规定,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还必须根据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统一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或从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中选取试题,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进行严格的考核或考评。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体例格式 制定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应按照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制定<国家职 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的规定,结合电力工业的实际和特点,由电力工业部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以工种为“目”进行编写、审定,尔后报劳动部审批,并与劳动部共同颁发。 电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2)申报条件 (3)考评员构成 (4)鉴定方式 (5)考试要求 2.鉴定内容 分等级制定,格式见下表。 ×级×××工(员) 项 目 鉴定范围 鉴定内容 鉴定比重(,) 比重小计(,) 备注 知识要求 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 相关知识 1. 2. „ 1. 2. „ 1. 2. „ 技能要求 操作技能 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 安全及其他 1. 2. „ 1. 2. „ 1. 2. „ 3.试题样例 编制试题、组成试卷时,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分等级命题, 每个等级又分理论知识鉴定试题和技能操作鉴定试题。其格式如下。 ×级理论知识鉴定试题 (一)是非题 1. 2. „ (二)选择题 1. 2. „ (三)填空题 1. 2. „ (四)计算题 1. 2. „ (五)问答题 1. 2. „ (六)绘图题 1. 2. „ ×级技能操作鉴定试题 对于检修类工种由以下几项组成: (一)检修项目(或制做基本样件) 包括图形、要求、标准及文字说明。 (二)考核要求 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安全及其他。 对于运行类工种由以下几项组成: (一)运行项目(即生产过程的名称和考核具体项目) 包括操作技能、工具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安全及其他。 (二)考核要求 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方式、注意事项、评分标准等 三、职业资格证书的形式 在现阶段,电力系统实行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此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全国通用,按技术水平高低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工人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级别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2.技师合格证书 具有一定资格的高级技工,经技师考试、考核合格,发给技师合格证书。 3.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具有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业绩的技师,经考核合格,发给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4.班组长合格证书 对经班组长岗位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并能担任班组长职务者,发给班组长合格证书。 5.岗位合格证书 对在某一个工作岗位上的人员,经岗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者,发给岗位合格证书。 以上五种形式的证书,均为职业资格证书性质,被电力企业广泛采用。 附录一 第三次修订工人技术标准的主要文件资料 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标准工作的意见 劳培字〔1989〕33号 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立于50年代初期,1963年和1979年曾组织过两次全国性修订工作。近几年来,又有20多个部门开展了修订标准的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包含近9000个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成为培训和考核工人技术水平、确定工资等级和组织生产劳动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我国劳动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也存在等级结构过繁,水平不一,有些工种重复交叉等问题,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劳动管理科学化,以及开展国际交流的需要。为此,再次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已势在必行。现对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目标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是对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使用的基本依据,也是工人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标准的总目标是使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以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加强劳动管理,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制度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简化等级结构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和工作特点的不同,分别设立初、中、高三级制、二级制或一级制。对于技术要求复杂、水平层次较分明的工种,可分为三个等级或两个等级;对于专业性强、岗位固定、不易划分等级的工种可只设一个等级。 2.坚持先进合理的标准水平 标准水平要反映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工艺改革、产品更新换代和劳动组织改善等方面的客观要求。 初级标准应达到基本独立上岗操作的水平;中级标准应达到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技术业务水平;高级标准应达到精通本工种的技术业务,掌握相关工种(岗位)的基本技术业务,以及具备一定的组织指导生产技术或经营的能力。 本标准的内容应包括技术(业务)知识要求(应知)和实际操作(工作)能力要求(应会)两部分,并突出技能要求,有的工种可根据需要确定“工作实例”。 3.科学地划分工种 一般应按照操作(经营)技术(业务)特点划分工种。工种名称、内容相同,操作工艺相近,使用设备相仿的工种要做适当调整、合并。应根据产业结构、劳动组织、管理和技术进步的实际情况增、删工种。 4.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要在科学职业分类的基础上,协调解决标准的交叉重复问题。通用工种标准由劳动部委托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行业专用工种标准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三、工作程序 修订标准工作,在劳动部综合指导下,由各部门组织进行。 1.调查研究。各部门要对现行标准情况作充分的调研分析,对修订标准的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论证,并编制出本行业的工种目录。 2.协调平衡工种目录。各部门审定本行业工种目录,解决工种交叉重复的问题,并列出需要与其他部门协调的工种目录。劳动部在各行业内部平衡工种的基础上,组织有关行业部门进行综合平衡。 3.制订实施方案。各部门根据劳动部《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实施方案。 4.修订标准。各部门组织修订标准,按编写初稿、送审稿、报批稿的程序 办理。 5.审定颁发。新修订的标准经劳动部审定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颁布实行。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一个独立的标准体系,也是确定工人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无论实行何种工资形式和制度,都应把工人的技术业务水平作为确定相应工资的基本条件。 2.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对工人就业、上岗(转岗)、晋级进行考核的标准,也是开展工人培训的主要依据。凡按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录用、上岗、晋级。 3.坚持学徒培训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对学徒工种的范围和年限,作适当调整。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种仍要坚持两至三年的学徒期,并对培训标准做明确规定。对已演化为工序工的工种,可规定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的待遇的问题,劳动部另作研究。 4.“岗位规范”是企业的用人标准,工人技术业务水平要求是其主要内容。岗位规范应由大型企业或中小型企业和主管部门结合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的改革,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有些行业,也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行业性岗位规范。 五、工作要求 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和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为此: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根据需要成立有劳资、教育和有关技术业务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修订标准组织,并有专人负责。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修订标准工作顺利进行。 2.要对立全局观念。修订标准工作既要考虑行业特点,又要从全局出发,避免单纯强调行业特殊性;要注意防止人为拔高等级线的倾向。 3.1979年以来没有组织修订标准的部门,要按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在1990年底完成修订标准工作。1979年后已修订过标准的部门,要做好必要的调整完善工作,在1991年底前完成修订标准工作。 1989年11月25日 能源部关于修订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 能源人〔1990〕797号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客观尺度;是实行 劳动科学管理,确定工资分配和对工人进行培训、考核及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广大工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现行《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自1979年颁发试行以来,对电力系统的劳动管理和指导工人技术培训、建立工人技师评聘制度以及对保证安全经济生产建设、促进电力工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限于当时的技术设备状况和工人队伍素质等条件,又因10年来电力工业迅速发展和我国经济技术进步,所以现行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电力工业的实际需要。为此,再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已是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 按照劳动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对我部《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一个完整的独立体系,再次修订标准的工作目标是促进我国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更完善、合理,使新标准更为科学化、规范化;以利于工资制度的改革,利于对人才的培养,适应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并使标准符合国家要求,便于国际交流。 二、基本原则 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一项技术性强、政策性强、实践性强、 涉及面广、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因此,需要深入实际,了解实际,结合企业现有技术、设备和工人实际状况,切实按照现代化电力生产、建设对人员素质的要求进行修编。标准修订工作过程中,应始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简化技术等级结构 电力系统所设各技术工种,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技术难易程度、工艺要求水平和工作特点,分别设立三级制、二级制。对技术要求复杂、水平层次较分明的工种,可设初、中、高三个等级;对专业性强,岗位固定的工种可设初、中或中、高二个等级。 考虑到原八级制标准要向初、中、高三级制新标准过渡。因此,对工资级别的划分和对技术要求的确定,原则上拟采取新标准与原标准相对应的关系处理,即:初级对应二、三级;中级对应四,六级;高级对应七、八级。基本达到本等级标准要求,对应本等级的最低工资,全面达到本等级标准要求的对应本等 级的最高工资。 三级制标准的初级前仍保留学徒制,高级后实行技师及高级技师(不设学徒或技师的工种除外)。《学徒期限及技术标准》和《技师标准》的修、定工作有待下一步安排。 2.科学地划分工种 电力系统各类工种的划分和设置,其总的原则是:根据电力生产、建设技术的发展需要,按照大中型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以现行标准为基础,对原设工种进行合理的调整或增删。 工作对象(设备),操作技术内容特点,以及有关规程、制度,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和生产过程所采用的工艺、材料等都可作为确定工种分类的依据。 工种的设置与调整,要有利于组织劳动分工、协作和管理,使其充分发挥技术专长和提高劳动效率。划分工种要做到综合平衡,科学合理,避免划分过细,防止遗漏,重复。 3.坚持先进的标准水平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要建立在现代电力技术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基础上,体现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和我国电力工人的技术素质。 修订标准应着眼于大中型电力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其内容要反映出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的实际应用。鉴于当前电力生产中20万kW以上容量 机组占有相当的比重,输电以22万V、50万V为主网架,因此,修订标准以20万kW机组和22万V输变电设备的生产技术要求为主,同时兼顾其他容量的机组和不同电压等级输变电设备的技术要求,从而拟定标准的各项内容。标准应突出技术技能要求的原则,符合标准化作业和各项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标准的水平,要先进合理,各项规定既不宜过高又不能太低,应使多数工人在目标年度内经过培训和自身努力,都能达到的水平。 4.以现行标准为基础 现行《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基础上,作了大量科 学分析而确定的,它体现电力行业的特色,反映了70年代电力生产、技术、设备、工人素质及劳动组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标准再次修订应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取其精华并有所提高。 如:对工种的设置及结构分类需作必要的调整和改进,简化技术等级结构,实行三级制;部分工种被淘汰,对比较稳定的新工种要增补;对每个工种要编制相应的代码;各工种要有确切的定义和明确适用范围;标准内容要增加工作实例等都是这次修订标准的新要求。 5.有利于工资制度改革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确定工人工资等级的重要依据。因此,修订标准要有利于工资制度的改革,体现按劳分配原则,适应工人实行工资多种分配形式的需要。工资等级不能简单地与技术等级等同,但必须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工资等级协调一致,同时还要考虑工资制度深化改革的需要。这次修订技术等级标准,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需要根据各工种的技术复杂程度,在初、中、高三个技术 等级中,设置二至三档。初级中设置两档,分别对应原八级制的二、三级;中级中设置三档,分别对应四、五、六级;高级中设置两档,分别对应七、八级。级中所设置的档,应以技能要求的差异加以区别。 6.标准与岗位规范相一致 “岗位规范”是企事业用人的标准,“技术等级标准”是衡量工人技术水平,对工人进行培训、考核与使用的依据。 “岗位规范”是根据现代化管理需要,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对人员提出的全面素质要求。“岗位规范”对生产运行工人的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都有相应的技术等级要求。因此,“技术等级标准”又是“岗位规范”的基础,两者就其内容虽有差异,但对人员技术能力的要求是相一致的。 在这次修订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工种和岗位的共性与特性,力求在“技术等级标准”中定性、定量地反映“岗位规范”的要求,以扩大两者的共性面和加强两者的相互衔接,达到同一层次人员在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要求上的一致性。 7.文字语言严谨精炼 标准的文字语言表述要准确、简明、精炼、易懂。标准所涉及到的规范化要求与国家有关法令、标准、规程相一致;所用名词、术语、标号、代码要统一,同一名词、术语应始终表达同一个概念,避免产生不同的理解;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单位制;标点符号、简化汉字均应正确使用,不得自撰。 标准的内容安排,条目格式都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进行。 三、进度安排 标准修订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各有关部门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共同努力完成。 我部电力系统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预计在1990年底完成。 (1)1989年4月,1990年4月为修标准备阶段,组织工作机构,进行调查研究,摸清现状,明确原则,审定并通过标准目录。 (2)1990年4月,1990年6月为修编阶段。 (3)1990年6月,1990年10月为标准初审阶段。 6月中旬,7月中旬各专业完成送审稿,并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8月下旬,11月初,组织全国会审,形成送审稿。 11月中旬,标准经领导小组审定,然后报劳动部审批。 1990 年9月10日 劳动部关于修订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补充意见 劳培字〔1991〕6号 自1989年11月我部印发《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意见》(劳培字 〔1989〕33号)以来,已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现对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标准的编写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编写规范》(见附件),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标准的具体编写工作。 二、标准的水平 标准的水平是标准修订工作的核心。要以目前企业技术装备和劳动管理水平为基础;也要反映出一定时期内企业的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工艺改革、产品 更新换代及劳动管理改善等方面的趋势和大多数工人经过一定时期的努力能够达到的水平。 三、标准的内容 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和工作实例三个部分。 知识要求是指胜任本工种本等级工作应具有的知识构成与水平的要求。一般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技术业务基础知识要求是指胜任本工种本等级工作应具有的知识构成与水平的要求。一般包括文化基础知识、技术业务基础知识、工具设备知识、工艺技术知识、材料和产品性能知识、经营管理知识、质量标准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 技能要求是指胜任本工种本等级工作应具有的实际技术业务能力的构成与水平的要求。一般包括领会应用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应用计算能力、工具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检修排障能力、事故的应变处理能力和其他相关能力。 工作实例是根据工种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列举胜任本工种本等级工作应该会做的典型工件或工作项目。 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的各项内容,在标准编写过程中可根据行业、专业、工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作适当的选择、补充或增减。 各工种的标准是否制定工作实例,应根据工种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 四、工种技术等级的设定 在科学划分工种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种的分析与评价,根据其技术复杂程度和工人掌握其基本知识和技能所需具备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及专业培训时间的长短,合理地设定工种技术等级。对于三个技术等级(初、中、高)或两个技术等级(初、中或中、高)的工种应按照知识和技能构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区分工种技术等级水平的程度,作为确定标准中各等级技术内容和范围的基本依据。 五、组织分工 劳动部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订工作,制定“修标”工作的政策、规范;组织专家小组论证和审定各行业的工种目录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六、审定颁发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劳动部审定的工种目录,组织本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 准的具体编审和论证工作,在充分征求本行业和相关部门(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形成标准的送审稿;经劳动部组织的专家小组审定后,由劳动部与行业 主管部门共同颁发。 七、标准的修订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生产技术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工人文化、技术业务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需要新设置工种,制定、修订或废止标准的,须经劳动部核准。 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实现劳动力社会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技术性强。望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安排专项经费,确保“修标”工作按计划完成。 附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编写规范 为使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编写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编写本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以此作为基本依据,并可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出本行业标准编写的具体规范。 一、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1.标准编写应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标准的基本规定不得与之相违背; 2.标准中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不用概念模糊 的词语,避免产生歧义; 3.标准的内容采用分序号条目的说明文体进行表述,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相结合,尽量多用定量描述,使标准的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标准中的标点符号,应符合有关规定;文字应采用国务院正式公布和实施的简化汉字。 5.标准中的数字、计量单位和符号、代号、公式、化学分子式(结构式)、图样、表格和其他技术内容应正确无误,符合国家标准GB1.1,87第9章中的规定。 6.同一标准中的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与其他标准也应一致,同一术语表达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应采用同一术语来表达。类似部分应采用相同的措词与表达形式。 二、标准的构成 标准的一般构成和编写顺序如下: 1.封面 封面的内容包括:标准的名称,行业、专业或工种名称,颁发单位和颁发 日期。 封面的统一格式如附录A所示(略)。 2.前言 简要说明标准制定或修订的基本情况。 3.目录 目录一般包括: (1)工种序号 (2)专业名称 (3)工种名称 (4)工种定义 (5)适用范围 (6)等级线 (7)学徒期或熟练期 (8)页码 4.技术内容 (1)知识要求 (2)技能要求 (3)工作实例 5.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某部提出; (2)本标准由某部负责解释; (3)本标准由某部门、单位负责起草。 上述构成部分不是任何一个工种的标准都需要包括的。可根据工种的特点和具体情况而定。 “封面”的行业名称参照国家标准GB4754,8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确定。 “目录”主要涉及的项目,按《全国工种目录》内容填写。 三、标准条文的编排 标准内容按工种分等级进行叙述。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 标准条文的排列格式如附录B所示(略)。 四、标准编写细则 1.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应大体上相对应,如知识要求中有对某一技术业务基础知识的要求,在技能要求中就应有对该要求的具体反映。 2.标准中低等级列出的各项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高等级均需具备,为节省篇幅,一般不再列出相同的要求内容。 3.工种内部各等级之间和各工种相同等级之间,在标准的水平上应大体做到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的平衡。 1991年4月30日 劳动部副部长李沛瑶在全国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989年10月9日) 今天,全国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座谈会在这里召开。这是劳动部继1979年组织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相隔10年后,第三次组织全国性“修标”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参加座谈会的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特邀的专家以及新闻出版单位的同志共计80多人。这次座谈会着重研究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有关问题。我想就这个主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问题,搞好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修标”)工作是加强劳动管理和职业培训,逐步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制度的需要。 同志们知道,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是参照苏联模式,作为工资与技术等级相结合的标准而制定的,1963、1979年前后做过两次全国性修订。近年来,又有20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以不同的格局和路子对本系统的标准作了修订。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含9000多个工种、等级结构比较复杂的标准体系,以及对工人进行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它对鼓励工人学习技术(业务)、提高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方面由于我们没有搞好综合平衡的工作,使各行业部门的技术等级结构过繁、水平不一、工种之间重复交叉; 另方面由于生产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使一些技术标准要求陈旧,以及同国际标准很难沟通等问题。因此,再次组织修订,使之有一套科学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 首先,这是现实劳动力管理科学化的前提。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的“三定”方案,劳动部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管理劳动力、劳动就业、工资、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各项工作。与这些工作有关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就是要建立起衡量劳动力技术水平高低的客观尺度,即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回顾过去的情况,应该承认我们对这方面工作重视得不够。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企业改革的深化,我们愈来愈觉得重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用以客观地衡量劳动力的技术业务水平,同时理顺与工资标准的关系,以此作为劳动力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 其次,这是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需要。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客观上都是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依据。通过修订,使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以利于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训练有素的劳动者,满足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把我国众多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优势。 第三,这是逐步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制度的需要。长期以来企业用人无标准,或者标准无严格考核,或考核与使用、待遇不相结合,加上“铁饭碗”、“大锅饭”的用人与分配制度,不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改进的目标应是在企业深化改革中要制定岗位规范,实质是用人标准,工人技术业务水平是其主要内容。并逐步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制度,而搞好“修标”正是这方面工作的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这也是贯彻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加强国际交流的需要,国际劳工局花了近十年时间制订的国际标准职业分类,提供一个包括一切工作人员所从事 的职业在内的系统化的分类结构:按四个层次,逐层提供由粗而细的职业类别,总共包括1881个职业名称。加拿大由人力和移民部组织几千名专家,历时五年编定的职业分类,包含了6700个职业。但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国家正式颁布的工种目录和职业分类标准,不便于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所以,应该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来填补这个空白。 第二个问题,我想讲一下“修标”工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我部培训司今年5月在包头召开“修标”研讨会后,就有20多个部委、总公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了本系统的“修标”工作研讨会、审定会或座谈会;写出30多份有一定水平和实用价值的“修标”专题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有30多个部门已编制了工种目录表。总的看来,大家都对修标工作非常重视,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承担这项工作的同志,表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同志们工作的基础上,我认为修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该有一个目标,就是:使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合理,并借鉴国际职业分类标准的经验,适应劳动管理、职业培训和逐步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制度的需要。我们设想用两至三年的时间,编制出全国工种目录和完成“修标”任务。关于修标的基本原则,这些年来,一些部门如机电、铁道、冶金、建设、石油天然气等,已做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有一些突破性尝试,总的来看是成功的,为这次“修标”创造了条件。根据各部门的经验和目前的条件,我们考虑这次“修标”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简化等级结构;二是坚持先进合理的标准水平;三是科学地划分工种;四是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逐步完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管理体系。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我部培训司草拟了一份《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意见》,请大家讨论修改。除了“修标”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有关技术性问题外,一些同志还比较关注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工资制度的关系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比较 重要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突破单一的八级工资制已是大势所趋。但是我们认为,无论何种工资制度,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应是一个重要的构成因素。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调动劳动者提高技术水平的积极性,最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三个问题,谈点希望和建议。 1.“修标”工作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要对本行业现行标准执行情况做充分的调研、分析,对“修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论证,明确工作思路。“磨刀不误砍柴工”,把基础工作做好,才能为搞好“修标”工作创造条件。 2.“修标”是一项事关整体的大事,但基础工作在各部门。要办好这件事,必须树立全局观点。有时从局部来看是可行、合理的,但从全局的角度来看是不可行的,这就是要求有个全局观点。希望同志们能注意这一点。在平衡工种目录,解决部门之间交叉重复问题,解决攀比、“拔高”等问题中,要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要通过“修标”树立“标准”的权威性,逐步实现全行业的社会化管理。 3.“修标”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劳动管理科学化的一项基本建设,单靠一个部门是不行的,必须各部门齐心协力,互相配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多方面力量,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希望各部门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要有专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并组织抽调熟悉业务、有事业心、积极负责的干部,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同志们,我们第三次全国性“修标”工作仅仅是开始,要做的事很多。这次座谈会,时间较紧,希望大家在较短的时间里,集中精力,认真研究讨论问题,力争在一些重要问题上能够统一认识,以便抓紧时机开展工作,为编制出我国第一部工种目录和完成“修标”任务,逐步实现劳动管理的科学化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我们深信,以大家的信心、决心和干劲,一定能够做好这项工作。 电力工业部、劳动部关于颁发《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 电人教〔1995〕545号 按照劳动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劳培字〔1989〕33号)和《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补充意见》(劳培字〔1991〕6号)文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列电力行业工种范围,电力工业部组织制定了电力行业《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业经审定,现颁发实施。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同时废止。 1995 年9月7日 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 [1994]185号 劳部发 为进一步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部决定选择部分社会需求大、通用性强、覆盖面广的工种,在第三次修订颁布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以下简称《鉴定规范》)。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定《鉴定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促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经调查研究和专家的论证,决定在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鉴定规范》。《鉴定规范》是针对某一工种的特点和性质,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要求,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的考核纲要。它既是编制考核试题的依据,也是进行技能培训的参考大纲, 对于促进鉴定行为的科学性和规范化、保证鉴定质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鉴定规范》的原则 1.制定《鉴定规范》要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依据,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标准的要求; 2.要充分考虑到《鉴定规范》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文字表述上要准确 和科学; 3.鉴定规范既是进行技能鉴定工作的依据,也是进行技能操作训练的教学参考大纲,制定时应兼顾到这两方面的功能; 4.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本行业《鉴定规范》时,要考虑到通用性的特点,使之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三、制定《鉴定规范》的组织与实施 《鉴定规范》的制定工作由劳动部统一部署,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劳动部将根据全国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覆盖面广、通用性强、关系到产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企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岗位的工种,经专家论证后,确定为全国社会化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并陆续颁布这些工种的目录。 首批颁布的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50个工种(见附件1),涉及7个行业,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尽快着手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规范》的编写工作。 四、制定《鉴定规范》的有关要求 制定《鉴定规范》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必须精心组织、慎重行事,既要抓紧时间,又要保证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对首批制定《鉴定规范》的50个工种,先安排组织制定工作。尚未完 成第三次全国“修标”工作的行业,对有些工种可将“修标”工作与编制《鉴定规范》工作结合起来。 2.制定《鉴定规范》的格式及内容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编写要求》(附件2)执行。 3.《鉴定规范》经组织专家审定后,由劳动部与行业主管部门会签颁发。 附件: 1.首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种目录(略) 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编写要求(略) 1994 年4月21日 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3〕134号 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工人考核条例》, 我们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以颁发施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经劳动部批准后实施。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在原有考核领导组织和专业考评组织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条件,经过试点,分批组建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尚未实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技师考评条件》在各自鉴定的工种范围内,组织行业专家、名师统一编制鉴定试题,但不允许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自行编制鉴定试题。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考评员的管理,制定考评员聘用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加强考评员资格培训、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标牌,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由劳动部规定统一规格和式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劳动机构负责印制。 五、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自愿参加由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考核组织不得强行规定或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六、根据《规定》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务院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选择一些社会通用、覆盖面广的 工种(专业)进行试点。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作用,树立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的观念,协调好备方面的关系,使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1993年7月9日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定 职 (1993年7月9日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 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 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 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 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 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第五条 劳动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七条 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 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八条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第九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站(所)长负责制。 第三章 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一)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条件是: 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二)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其发给《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明确鉴定的工种(专业)范围、等级和类别,同时授予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标牌。 (三)鉴定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审批权限;鉴定技师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劳动部备案。 (四)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跨地区的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和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各总部机关直属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部审批。 第十一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十二条 劳动部组织有关行业或单位的专家、名师,根据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统一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必须遵守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必须从国家规定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要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属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职业技能鉴定; (二)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根据需要,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第十六条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 (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 (一)对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劳动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对技师资格考评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或《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二)《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同时,按照劳动部、司法部劳培宁〔1992〕1号《对出国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公证的规定》,足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三)上述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劳动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 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均应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用。 (一)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支付项目是: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及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的费用; (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劳动部(92)财工字第68号《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商当地财政、物价部门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章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第十九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或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资格;鉴定技师资格的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第二十条 考评员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考核,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并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和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胸卡。 第二十一条 鉴定技术等级的考评员资格认定和合格证书的核发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规定;鉴定技师资格的考评员资格认定和合格证书的颁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要在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等级或类别的考评员,聘期三年,并应采取不定期轮换、调整考评员的方式组成专业考评小组。 第二十三条 考评员要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和执行考场规则。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二)中第五项和第十七条(三),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二 第三次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大事记 1988年11月 劳动部举办职业技能标准、考核和证书讲习班。会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受能源部人劳司委托,开始了第三次修标准备工作。 1989年5月 劳动部在包头市召开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研讨会,进一步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科学论证、理清思路,起草和下达了《关于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1989年8月 能源部人劳司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在太原市召开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座谈会。 1989年9月 能源部人劳司以人工〔1989〕51号文印发了《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座谈会会议纪要》。 1989年10月 劳动部召开全国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座谈会。会后劳动部以劳培字〔1989〕27号文印发了《电力行业技术工种目录(征求意见稿)》。 1990年1月 汇集和整理令国各基层单位对工种目录的修改意见,形成电力行业技术工种目录初稿。 1990年4月 能源部人劳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在北戴河再次召开修标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电力工人技术工种目录初稿,形成送审稿。并确定了技术等级标准的修订分工。 1990年5月 能源部人劳司以人工〔1990〕34号文下达了《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发供电及火电建设部分)修订任务分工的通知》。 1990年6月 召开火力发电、水电建设专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标初审会议。 1990年7月 召开火力发电、供电专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标初审会议。 1990年8月 召开火电建设、电力修造专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修标初审会议。 1990年9月 能源部以能源人〔1990〕797号文印发了《关于修订(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 劳动部召开了《全国工种目录》专家论证会。 电力企业联合会以教职字〔1990〕25号文下达了《征 中国 求(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初稿意见的通知》。 1990年11月 能源部人劳司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在大同市召开《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审统稿会议。 1991年1月 修标工作人员进一步对稿件进行文字加工,形成送审稿。 1991年3月 《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送审稿经能源部修标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1991年12月 能源部发布通知,新标准正式在全国电力系统试行。 1995年3月 收集几年来试行标准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对试行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1995年9月 电力工业部、劳动部联合发出通知,颁发《电力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该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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